回覆列表
  • 1 # 竹葉青2652

    當然該了,自己出錢是給兒子買的,現在既然那個兒子不是親兒子且又不孝順,把自己拉黑,最後一面也不讓見。怎麼能不收回自己的血汗錢?決不能便宜了那又不是自己的熊兒媳婦!

  • 2 # 使用者6645078042379

    不應該是許母去索要,而是他們主動歸還,為了給姚治病許母傾其所有,最後只剩下這一套房子了,現在許母還租房子住,熊某卻住著許母的房子,這等於是這喝許母的血,所以是一定要還回去的。

  • 3 # dashu007

    從法律角度許敏無法索取姚策名下的房子,只能要求姚策的繼承人返還許敏和姚師兵及姥姥為買房所付出的購房款及利息(包括姚師兵一直在還貸的部分)

  • 4 # 使用者7597267595400

    什麼叫索取?她出資的房子基於姚策是親生兒子,因被人換了,不是親生兒子,作為特殊情況,當然可以收回。

    屬於重大失誤造成的,可以收回贈予。

    世界上沒有人無緣無故把自已唯一房產贈矛沒有血緣的人,而且自已居無定所。

    當然捐贈希望工程,扶貧方面,不能收回。

  • 5 # 亦凡59074002

    理所當然得要回來,如果警方確定是杜郭兩夫妻故意偷換,還應該向杜郭及其團伙鉅額索賠罰到他們傾家蕩產人才皆空才行

  • 6 # 2689春天的花兒

    用詞不當!什麼叫索取?許敏夫婦傾其所有愛心,所有財產為姚策安家立業,甚至要割肝救子。

    如果偷換真相大白於天下,許敏理所當然的可以要回自己的房產。姚策的生父母有幾套房子,難道他們不應該給自己的親孫子一套嗎?為什麼要鳩佔鵲巢?

    親生兒子回來了,一間房子也沒有住郭家的。許敏夫婦的房子,最終的歸屬應該是她的親生兒子郭威。

  • 7 # 使用者吉祥如意314

    你這問的就有問題,什麼叫索取?把索取的含義搞明白再問。本身就是許家兩代人共同出資購買的。事件發生了走向,你說還該不該要回?

  • 8 # 一帆風順tde

    可討可不討,畢竟姚策也是他們愛了28年的兒子,就看許媽媽怎麼想!姚策的離世許媽媽也傷心。房子本來就是許媽媽的!

  • 9 # 使用者3340652315088

    不是親兒子,自己自覺還給人家,才是正理,賴著,佔著,自己理虧。自己要房子,自己想辦法去掙錢!本來家庭就福淺,要多做善事,為自己,為子女積福。

  • 10 # 使用者4807071563422

    應該要回來,也必須要回來!本來就是許敏的房子。當初贈予姚策時是誤以為是親兒子,就算是親兒子也可以撤回贈予承諾,要回房子

  • 11 # 碧水但映月

    應該說杜熊二人該不該把九江的房子還給許敏!

    不管是錯換還是偷換,儘管雙方都養了對方孩子28年,但是養和養是不一樣的,養一個病孩子和養一個健康孩子所付出的時間精力,人力、物力、財力是不樣的!如果我是杜新枝面對許敏肯定是感恩戴德的!

    九江的房子是基於是親生兒子的前提下買的,現在雖是在姚策的名下,但不管是首付還是還貸都是許敏在還!如果杜新枝對姚策有一點點的彌補之心,對許敏有一點點的感恩之心,都會勸姚策把房子歸還給許敏,或者是自己折現給許敏,讓許敏自己買一套房,而不是讓網友因房子詬病姚策,也不會提出互換房子的方案!

    不管法律上有沒有依據讓許敏要回房子,杜熊二人要是有點良心都應該把房子還給許敏!現在到好,她們居然都住進了九江的房子,這是在向許敏示威還是在炫耀啊!

  • 12 # 心和手一樣大

    房子應該要回來,為姚策付出28年了。姚策的親生父母應該給姚策的孩子一套房子。協助兒媳婦帶大孫子,畢竟28年沒有為姚策付出過。並且拿到了賠償款。是時候展現親生父母的愛了。

  • 13 # 心雨25722847

    許敏贈予姚策房子是基於姚策是自己親生兒子,事實不是這樣,當然要歸還,也可以說還回自己親生兒子那裡,這才是合情合法。

  • 14 # 善仁卜信邪

    如果真相是偷換,姚策就是杜新鳥用於詐騙的道具!不但應該索要那套贈與姚策的房子,而且,還要杜新鳥賠償——姚策在許敏家生活28年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包括奶水錢、奶粉錢、生活費、住宿費、教育費、醫療費、安家費、精神損失費等等!!

  • 15 # 夜靜聞風

    許媽媽必須要把房子要回。一.不是自己親生的28年來為了那個病孩的付出已經夠夠的啦,我跟他一點血緣關係都沒有我憑什麼還要給他一套房,這些年為他看病的錢不讓杜鵑鳥賠許媽幾套房都不錯了。二,郭威在杜家為什麼一套房子都沒有?說明杜鵑鳥這個人確實壞因她早就知道這一切這些房子即使不給姚策她也會留著給姚策的下一代。因姚策在江西她很清楚絕對會留著給姚策的孩子。拋開這幾點都不說就單憑許敏知道真相後為什麼要把房子給一個外人?憑什麼?

  • 16 # 盡善盡美,

    要為什麼不要!首先停供房子,不要給忘恩負義的媳婦住,吃著你的飯砸著你的鍋,起訴她趕她走,你年齡大了,也無能力給親兒子買房,如對你好還有乃念她的情,既你無情莫怪我無義,必須要回!你已好人好盡!

  • 17 # 使用者名稱4122934

    如果熊磊生活困難許敏可以大度一點,看在姚策和孩子份上放棄房子,但是熊磊生活並不困難,自己也還年輕,有親生父母幫襯就應該還給許媽,畢竟他們這個歲數了,再買一套房子非常困難。

  • 18 # 木子2602662

    房子有兩種途徑要回,第一打官司要回,這是大家的共識。第二按繼承順位也是姚爸許媽的,不過這樣需要繳稅,熊蕾無權繼承,因為這是婚前財產。

  • 19 # 獨釣寒江411

    許敏為培養姚策花了不少的錢,給姚策治病也已經傾盡全力了,給姚策買房子從母親那裡借錢,說明許敏夫婦已錢財散盡。要回房子也不是沒理由。姚策走了,姚策妻子如果是個精明人,就不該霸佔家產不給許敏。必竟許敏為姚策付出那麼多。我不懂得法律條款是怎麼規定的,過去不知道抱錯,贈予兒子房子是應該的。後來知道沒有血緣關係,收回贈予也是合情合理的。。

  • 20 # 風景79211046

    我覺得養子也有繼承權,房子強行追討估計能追回來了一部分,如果是我就不追了,養了28年還有孫子,就讓拿去吧,蒼天饒過誰?最重要的是真相,對杜鵑鳥的懲罰和醫院等一干人等的賠償,這才是許媽一家改得的,郭威認祖歸宗,一家人其樂融融,做個直播帶貨啥的,全華人民都會支援你們的,至於杜鵑鳥,法律不會放過你,那個白眼狼兒媳婦和孫子們會不會放過你,因為有你的基因呀,自私,惡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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