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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灰灰6817

    一件粉色的運動揹包。

    這個揹包是我在初中的時候,一個朋友送給我的生日禮物。

    從初中到大學,差不多有九年的時間,這個揹包我從未丟棄過,從未嫌棄過它一直都有在好好的儲存著。

    之所以會儲存這麼長的時間,是因為它的意義非凡。

    媽媽有一個很好很好的閨蜜,是從小一起長大的,她們兩個之間親密無間,雖然不是姐妹,卻勝似親姐妹。

    身為媽媽孩子的我自然而然的和她閨蜜的孩子,也是從小一起長大,成為了特別好特別好的朋友。

    我們從小吃一起睡一起上學,一起下課一起,無論做什麼事情,幾乎兩個人都是形影不離。

    然而上了初中之後,兩個人卻要分道揚鑣,雖然明白,天下沒有不散的宴席,但是畢竟友情還是需要非常珍惜的。

    於是我們兩個人之間互贈禮物,我送了她一個筆盒,而他送了我一個,運動的揹包。

    而後來我留在了家鄉繼續上大學,而他卻選擇了出國留學,我倆之間的距離越來越遠,於是這件曾經分別時他贈送的禮物卻顯得尤為珍貴。

    雖然說兩個人之間的距離遠了,可是心與心之間的距離卻從未變過,就像媽媽和她閨蜜幾十年之間的友情一樣,從未變過。

  • 2 # 十月紅樓不下雪1

    我最捨不得扔掉的舊物是一雙買來就不想穿的紅皮鞋!

    因為身材好,顏值也線上,所以我年輕時就愛買買買,等有了淘寶,我更成了剁手一族。這樣,每每有新的行頭到貨,舊的就要處理,但是唯有這雙紅皮鞋,始終在我的鞋櫃裡佔有一席之地。

    這雙紅皮鞋買來已經有10年了。雖然因為樣式和顏色在我眼裡都很搞笑,但是我卻捨不得扔掉。因為這是爸爸給我買的。

    十年前,我45歲。我兒子20歲!作為一個單身母親,雖然身體非常不好,但是不想讓跟著自己的兒子受委屈!所以我寧可吃盡世上所有的苦,也不願意兒子缺這少那。那一年剛給他買了房子,手頭感到異常緊張,就拼命的工作賺錢,以期用自己的努力改善生活條件,並且在兒子結婚時,儘量滿足未來兒媳婦在物質方面的要求。

    這樣,我一直延續著做兩份工作的習慣。我當時兼職的這份工作是全國中小學生作文競賽的初審工作,很累,很不容易!但我一干就是十幾年!給兒子買完房子那年是做這份工作的第六年。

    我把睡覺之外的所有時間都用來工作,有時睡覺都嫌多餘!

    結果就是沒有時間吃飯,沒有時間購物,換季連雙鞋子都找不到!

    我的爸爸,從來反對買穿的,在他古老的觀念裡,穿的,只有新舊,沒有過時。但是那天電話裡聽說我沒時間去買鞋,就催著媽媽去小河沿早市。在賣鞋的地方,爸爸一眼就看上了這雙紅鞋子,價錢都沒講就買下來!

    鞋子拿回來,我哭笑不得。因為從顏色和樣式,我都不喜歡!所以,這雙鞋就束之高閣!

    但是我沒捨得扔掉,每每換季倒騰鞋子時,我都拿出這雙鞋子穿一腳。我想爸爸買這雙鞋子時,還拿我當小孩子;我想爸爸買這雙鞋子時,一定面含微笑;我想爸爸在買這雙鞋子時,一定想著女兒穿這雙鞋子時美滋滋的樣子!

    就在今天,爸爸不堪疾病的折磨,終於同意去陸軍總院去檢查,我毫不猶豫的穿上了這雙多年前爸爸給我買的紅皮鞋,希望走紅運,讓爸爸逃過一劫!

    結果在忐忑的等待中,增強CT竟然沒做清楚,要重做!要知道,我們把不能背不能抬又不能走的父親弄下五樓是多麼大一個工程啊!爸爸一路疼痛得哭喊不止啊!

    心存一絲幻想,希望這是好事多磨,八十多歲的爸爸有驚無險,起碼身體內部不要長什麼額外的東西!

    結果真的沒有腫瘤之類,但是爸爸每個零件都老化了。尤其腸胃,就像韓劇《大長今》裡面的皇帝,多年的頑疾導致腸胃罷工!

    回家後,我把這雙鞋擦乾淨,又收起來。

    我知道,現代醫學再昌明,也無法讓一個耄耋老人返老還童,我能做的就是忍住悲傷,陪父親走好剩下的路!

    這雙鞋或許就是父親留給我的最珍貴的禮物!我要好好的收藏它!

  • 3 # 一波故事

    大部分人都是喜新厭舊的吧,特別現在物質條件提升了,用過的東西稍微舊了就扔掉,一點都不覺得可惜,可是總有那麼一兩件東西是捨不得扔的,

    哈哈哈哈哈,這個我相信8090小時後大部分都玩過,敲彈珠!

    我小時候讀一年級到四年級,每天放學回到家就會有一堆人在我家門口挖坑,別慌,不是要埋了我,玩這個,首先要有個坑.

    我回到家第一件事就是從抽屜裡那幾十顆珠子裡面精心挑選最爛的一顆出來,為什麼呢,因為在玩的過程中,一不小心,你的珠子就被別人的捶碎了,那個心痛,

    到現在我家依然還留著幾百顆珠子,存在一個瓶子裡,好多年過去了,都沒扔,它是我整個童年的玩物之一,更是回憶,是與別人友誼的連結物

    每當回到老家,不小心開啟抽屜看到那珠子,總會愣住,回想以往的種種往事,如果有哪位朋友沒玩過這個東西,嗯好吧,我教你————-

  • 4 # 君子的流年故事

    我有一套舊服裝一直儲存,即使多次搬家也沒有丟棄。

    這套舊服裝是六五式軍裝,儲存著它實際上就是收藏著自己的曾經過去的激情燃燒的青春歲月,懷念那些曾經一起學習工作戰鬥過的戰友。

    這套舊服裝每年都會在八一節這天翻出來看看,或者在Sunny明媚的日子裡拿出去曬曬。我也問過其他戰友,他們都有儲存。

  • 5 # 阿敏納

    一個很古老的半導體收音機,早就壞了,可我不捨得扔,故事很長,也很憂傷。

    常常在午夜醒來想我姥姥,那個賣光了下蛋母雞,給我買收音機的姥姥,因此惹怒舅媽,到老舅媽都不管她,她心裡有苦,從不對我們講的姥姥,她生病胃疼忍到咬破嘴唇的姥姥,她在彌留之際我剛好大學畢業去了南方,媽媽聯絡不到我,那時候沒有電話,收到家信已是姥姥的百天了,我在南方的星空下痛苦了一晚上。那種悲傷別人體會不到,是因為我從小是姥姥帶大的,直到上小學,我都是在姥姥的背上賴著……淚水讓我寫不下去了,我只是想她

    就是這樣的

  • 6 # 綠色的海洋10

    一雙拖鞋,陪我五載!妻扔,吾揀!再陪兩年!實不忍棄!茲母所予,倍感珍惜!每念至此,思親心切!淚珠滾滾,心兒碎碎、、、

  • 7 # 噠噠viog

    舊狗熊的故事

    在我小的時候,我過生生日,只有一個人送禮物,他就是我的奶奶。那時候我的奶奶去別人家打工賺錢,一天就轉幾十塊錢,我放學以後是學校等我奶奶,我奶奶不一會,就騎著三輪車過來了,我坐上三輪車,我奶奶沒有帶著我回家,而是帶著我去了大超市,給我買了好多好吃的,在走的時候,我看上了一個大熊,我奶奶給我買了一個大熊。

    平常我奶奶不捨的花錢買這些的。

    我奶奶說:孩子今天你過生日高興嗎。我說:非常高興,謝謝奶奶還記得我的生日,我回家以後就迫不及待的打開了成狗熊的包裝袋,狗熊顏色是黃的,大大的眼睛,毛茸茸的黃色毛髮,大大的黃鼻子,還有一個粉色的蝴蝶結。我特別喜歡這個大熊,奶奶看見我這麼高興,也漏出來開心的表情。

    轉眼間我奶奶已經76歲高齡了。我也已經長大了,每次買東西,都是先給我奶奶買好吃的。我奶奶在我小的時候,有什麼好吃的都給我留著。我上了中學以後,幾天回一次家,我奶奶把東西給我留著等我回來吃,這樣的愛,除了父母能給以為,也就只有爺爺奶奶了。

  • 8 # 避風臥雪

    永遠不會變舊的日記

    噼噼啪啪的鞭炮聲中,我和我的新娘在親友、屯鄰的簇擁下,緩步走在開滿喇叭花兒的籬笆牆間。兩座土平房的窗戶上,帖著大紅喜字兒。

    回農村操辦婚禮是父母極力要求的,主要是把這三十多年隨的禮金收回來,再一個,是想好好的榮耀一把,從心裡說,我是不同意的。因為結婚要入住的原本是小雨父母的房子。為這事兒我與父母商量了好幾回,可媽媽總是說:“要不是為了你結婚,我們能買下馮啞巴的房子嗎?我和你爸能睡多大的地方?有老房子還住不下?”我只好把持沉默……

    結婚第三天,吃完早飯母親跟我說:“今天你們倆就回城吧!,”說著指了指地上的四五個紙殼箱:“這是你這些年的東西,你都拿走吧!以後沒啥事兒就不要總回來啦,一切心思都要放在你自己的家裡,多讓著你媳婦,吵架時不要動手,不要動不動就說離婚……”

    “媽?我知道啦!您先說著,我看看、有用的我拿走,沒用的就扔了吧!”

    其實箱子裡沒有什麼重要的東西,只是粗略的翻了翻。正要鳴鑼收兵之際,一本兒緞子面兒的日記本嶄新的出現在我面前。自言自語:“我怎麼會有這麼新的筆記本,看樣子好像從來沒用過啊?”好奇的翻開第一頁“1996年7月15日。

    如果,

    有一天開啟我,

    請不要悲傷,

    你們只是太陽和月亮。

    如果,

    有一天把我遺忘,

    請不要迷惘

    我依然抱著你的囑託到地老天荒。

    ——馮雨 ”

    急忙翻去這一頁,鏤空的紙張裡靜靜的躺著一塊盛開著蘭花草的手帕。一聲讓我心碎、無法抗拒的聲音從腦海中響起:“哥——?”

    “小——雨?”

    一個可愛嬌俏的女孩兒拽著我的胳膊,一會兒咯咯咯的笑,一會兒努著嘴兒……

    “哥?跟你商量個兒事兒?”

    “說吧,”

    “我——們結婚吧?”

    “我也想,可是你家那邊——?”

    “我們可以先領證啊?至——於場面的婚禮,等我們有了baby再舉辦,到時他就不會稚氣地說:我為什麼沒參加上爸爸媽媽的婚禮啊?呵呵呵……”

    “這對你太不公平,有哪個女孩兒不夢想穿上潔白的婚紗樣子呢?”

    “這世上只有我不夢想潔白的婚紗,只要有哥哥的地方就是我的一切。”

    “我們在一起已經一年啦!這一年裡,做夢都想把你擺在婚禮舞臺的正中央。我要大聲的對所有人說,這個美麗動人的小姐,是我的老婆。在她十六歲的時候 就打動了我,那天 她捧著四個海棠果。在我窮困潦倒的時候,她信守承諾。她不但沒有背棄,還邊上學邊打工接濟我。她愛我愛到不顧一切,她揹著所有的親人,在杏樹下 用兩片香唇吻著我走向新的生活。我要把她捧在手心裡,永遠不讓她哭泣。”

    “哥?哥——?”

    我還沒來得及擦去她臉頰上的淚滴,已消失在洶湧的車流裡。我站在馬路中央,沒有哭泣,沒有嚎叫,只扔下一顆不在跳動的心臟,任由風吹雨打,任由車輪碾壓!!

    新婚的愛人為我擦去越過楚河的鼻涕和淚水溫柔而鄭重的說:“這本日記給我吧,還有裡面的東西,我永遠都不會把它丟棄。它永遠不會變成舊物。”

    我沒有言語,慢慢的撒開緊握著筆記本兒的雙手。

  • 9 # 榆錢雜談

    在我抽屜的最低層,一直放著一本非常精緻的筆記本,扉頁上寫著“好男兒志當存高遠——景梅留念,1992年3月16號。”

    說起這個筆記本,有著永遠揮之不去的感動和遺憾!

    還是在上初中的時候,非常喜歡我們班的一個女孩,只是偷偷的喜歡,從來不敢有所流露,那女孩太優秀了!

    明目皓齒,面板白皙,一頭烏黑的短髮透著光澤,從不刻意打扮,卻是我們學校當之無愧的校花。無論和誰說話,總是未言先笑,很是討人喜歡。不但長的漂亮,關鍵是學習也好,每次考試,除語文,物理外,其他科目,我都只能屈居第二,她總是第一,從沒被超越過。那個時候無論長的好不好,只要學習好,誰不喜歡?

    長的超漂亮,學習超優秀,夠可以的了吧,人家家庭條件也是相當好!天之嬌子,大概就是這樣的吧。

    在沒遇到她之前,可以說我是非常傲的,從上小學的第一天起,一直到升入中學之前,我從來沒考過第二名。唯一的一次第二,還是五年級時語文市級聯賽,考了個全市第二名,和第一名僅兩分之差。其他條件相對來說也是相當好的,所以養成我一身的傲氣。可是和她一比,我除了自卑,還是自卑。所以喜歡,也只能是偷偷的,從來也不敢流露出來。

    那時候的感情是非常純潔的,沒有任何一丁點的雜質,沒有任何的“欲”在裡面,猶如一個剛出生的娃娃,去欣賞一隻含苞欲放的花,只有美,沒有其他。

    我貌似依然的高傲,從來不主動理她,她和我主動說話時,我也只是禮貌性的回一下(主要是因為太自卑了),其實內心對她的一顰一笑都比較牽掛。也許這就是暗戀吧,但和後來談戀愛的感覺還是不一樣的,比戀愛的感覺要純潔的多,要美好的多。我後來把這段感情定義為“初戀前序”——它有初戀的美好,卻又不能稱之為初戀。

    就這樣,我偷偷的喜歡了她兩年多——自以為是偷偷的,其實很多人都看出來了。有很多人都私下問我“你是不是喜歡景梅?”我是從來都不承認的“怎麼可能?”心裡卻是甜滋滋的,很喜歡別人這樣問我。

    直到有一天——我記得非常清楚,那是初三下學期,一個禮拜五的下午,我發現她一直心神不寧,臉色潮紅,我們的座位離的很近,只隔了一條過道,我甚至能感覺到她呼吸不均,略顯粗重。她一定是感冒了,臉那麼紅,一定是發燒了,應該很嚴重,我想。我也心神不安起來。

    放學的鈴聲響了,她有意無意的扭頭看了我兩眼,臉更紅了,慢慢的收拾書包。她的同桌好像也發現了她的反常:“你沒事吧?是不是感冒了?”“沒事,你先走吧,”她笑了笑,有些勉強,從未有過的勉強。

    她的同桌走了,同學們都陸陸續續的走了,我在裝模做樣的記著筆記,我要送她去看醫生,或者送她回家,她病的這麼嚴重,我不能丟下她,就這麼走了!“你不舒服嗎?”我看同學們都走了,便鼓起勇氣問道。說完這句話,頓時感到臉上一陳熱辣辣的,火燒火燎似的。“沒事”,她說,“你怎麼還不走?”她隨口問道。我一下子有點慌了:“我感覺你不舒服,想留下來帶你去看醫生或者送你回家,你沒事,我就先走了。”說完,我就趕忙收拾書包。“給你說件事吧”她忽然看著我說,“我要轉校了”“轉校?!”我覺得好像晴天一個霹雷一般,簡直傻了。“我爸爸調到北京去了,我和媽媽要一起過去”她接著說。頓了頓,她又說:“那邊學校已經安排好了。”我當時一陳眩暈,不知道該說什麼。

    “那你什麼時候走?”沉默了一會,我問道。“這個禮拜天,也就是後天”她說。

    我沒有說話,我不知道該說什麼。

    “我們同學這麼長時間,走之前我覺得還是應該和你道個別的”她接著說。

    我依然沒有說話,我不知道該說什麼!

    她開啟書包,從裡面拿出一個筆記本來,包裝很精緻,遞給我,“這個筆記本送給你留個紀念吧”她說。

    我默默的接過,依然沒有說話。

    我既不知道該說什麼,也不能發出聲音,如果此時發出聲音,那一定是哭聲,我不想出現這樣的聲音!

    我開啟筆記本,扉頁上寫著一行娟秀的小楷:好男兒志當存高遠——景梅留念,1992年3月16號。而那天是4月28號,這個筆記本她已經買了好長時間了。我看著,看著,字跡漸漸模糊,模糊……

    後來,我考取了市一高,高中的學習時間很緊,從來沒出去玩過。直到高考過後,拿到了大學錄取通知書,才和幾個同學相約著一起回母校看望我們的初中班主任張老師。那是一個德高望重的年輕語文老師,大家都很尊重他,也很喜歡他。他見我第一句話竟然大笑著說:“哎呀呀,泊寧呀泊寧,這麼長時間也見不到你了,我這裡還有你一封信呢,見不到你,也沒辦法給你,我就只好替你保管著了”,邊說邊開啟抽屜拿出那封信遞給我。我接過信,看了一眼,心,一陣狂跳。儘管信封上沒留下寄信人的任何資訊,我還是從收信人上一眼認出了那是景梅的字跡!

    信中她說在北京一切都很好,讓我放心,同時鼓勵我要志存高遠,好好讀書。最後說,她知道我喜歡文科,她以後也準備讀文科,爭取幾年以後在北大校園見,最好能繼續做同班同學。信的最後署有她的名字,日期和新學校的地址。我看一下日期,比我當時離校時間早了兩個多星期,只是在途中耽擱了,以至於我沒及時收到。我又看了一下封皮上收件時間的郵戳日期,竟然和我離校時間是同一天,也就是說我剛離開學校,信就到了。

    所謂造化弄人,不過如此!

    她一定認為是我收到了信,沒有給她回。

    我知道,再按當初她留的地址寫信給她,她收到的機率幾乎為零。但我還是不死心,寫了一封信過去,結果還是“查無此人”給退了回來。

    這麼多年,我們再也沒有見過,唯有這個筆記本依然靜靜地躺在我的抽屜裡,每每把玩,思念依然清晰。

  • 10 # 其實我很笨188639li

    家裡櫃子裡的抽屜裡,有一張皺皺巴巴的紙條,在哪裡躺了十多年了,這張紙條的歲數也是多歲了,上面只記了一句話、“把椅墊借我唄”!

    17歲那年我讀初三.很多80後都能知道,那時候在鄉下上學都是騎很遠的腳踏車才到學校,那時候的教室也很冷在北方都是爐子,他和我不是一個村兒的,我在鎮中心,他在離鎮中心比較遠,但是我們初中離他家很近,我從小學升初中的時候我就注意到他了,在那個年月他真的很帥,我感覺他也一直在注意我,我不知道怎麼回事,我就是有這種感覺,我當年不愛說話,他也不愛說話,我不怎麼和男生說話,他不怎麼和女生說話,我不知道怎麼我們兩個相互注意著誰也不說!我不知道當時我們不說話一個眼神都能領會很多東西,到初中畢業我們倆都沒說過幾句話,但是我卻明卻滴知道,那是我的初戀……

    他從來不和班上的任何女生說話,一說話就臉紅,他從初一到初三一直是我的後桌,我當時在學校老是挨同桌欺負,後來我發現他故意和我同桌那個男生好,自從他和我同桌走的很近之後同桌就不怎麼欺負我了,我不知道和他有沒有關係!那時候我們學校剛有電腦課,我在那個電腦上課,下一節課他就先去搶我的電腦坐那裡占上坐,放學回家的時候我總是感覺他在等我一起走出校門,他一前我一後,我們在很多事情上都有這樣的默契!

    我不知道我們這樣的默契算不算事初戀,縱然我們從來沒有正面說過話,年前的時候我也做過春夢,夢裡的主角都是他……有夢之後我一度認為我變壞了,變的那麼道德敗壞,長大了才明白那只是一種生理現象,那個女孩發育時都有過!

    無論是在學校做操還是課外活動,我總是感覺他在注視著我,可我們卻從來沒有正面說過話,我害怕和他說話,我總感覺他對我也無所適從!

    終於到了初三,我們有一次考試是冬天,我帶了椅墊兒,因為屁股好冷,我們當時是一個班一部分人在一個教室考試,一人一桌,另一部分人等著部分考完了,在進來考,我考完了要出去的時候他迎進來遞給我一張紙條“把椅墊借我”,於是我把椅墊留給了他!那是我唯一一次和他說話也是最後一次!

    後來初三畢業了,我還記得我走出校門的時候他在我後面追,我看他追,我害怕,我害怕他和我說啥,於是我就跑了,他看見我跑也就站在那裡沒有在追,於是那一天我們永別了……

    我不知道幾年裡無言的默契算不算是我的初戀唯有那張紙條的存在,證明很多事情有過,有過少年的懵懂,有過美好的憧憬,為什麼人們對初戀總是那麼難以忘懷,因為那時候的年紀,不會讓你去想,條件,工作,家庭,這些帶有功利性的東西,只有一個我喜歡你沒有原因……只是單純的喜歡你

    好多年過去了,不知道他現在成家了沒有,過的怎麼樣,我也有了愛我的老公,可是有時候我就會把這張紙條拿出來看看,想想年少的自己多麼愚蠢,也許是錯過了很多美好的回憶因為羞澀,因為害怕……因為那個年月的傳統,以至於最後的離別他也那個我說上一句話……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火箭隊後衛線太過於擁堵而鋒線又無人可用,莫雷會不會用合同即將到期戈登來換一個前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