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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歷史小書童

    關於裹腳的起源,說法不一。有說始於隋朝,有說始於唐朝,還有說始於五代。有人甚至稱夏、商時期的禹妻、妲己便是小腳。可謂是眾說紛紜,莫衷一是。

    上古說

    裹腳

    中國古代的神話傳說中確有此痕跡。傳說大禹治水時,曾娶塗山氏女為後,生子啟。而塗山氏女是狐精,其足小;又說殷末紂王的妃子妲己也是狐精變的,或說是雉精變的,但是她的腳沒有變好,就用布帛裹了起來。由於妲己受寵,宮中女子便紛紛學她,把腳裹起來。當然,這些僅僅是民間神話傳說,含有較多的演義附會成份,不足以成為當時女子纏足的憑證。

    隋代說

    裹腳始於隋,也源自民間傳說。相傳隋煬帝東遊江都時,徵選百名美女為其拉縴。一個名叫吳月娘的女子被選中。她痛恨煬帝暴虐,便讓做鐵匠的父親打製了一把長三寸、寬一寸的蓮瓣小刀,並用長布把刀裹在腳底下,同時也儘量把腳裹小。然後又在鞋底上刻了一朵蓮花,走路時一步印出一朵漂亮的蓮花。隋煬帝見後龍心大悅,召她近身,想玩賞她的小腳。吳月娘慢慢地解開裹腳布,突然抽出蓮瓣刀向隋煬帝刺去。隋煬帝連忙閃過,但手臂已被刺傷。吳月娘見行刺不成,便投河自盡了。事後,隋煬帝下旨:日後選美,無論女子如何美麗,“裹足女子一律不選”。於是民間女子為了不被選入宮中(另一說為紀念月娘),便紛紛裹起腳來。至此,女子裹腳之風日盛。

    五代說

    裹腳始於五代之說,則是源自南唐李後主的嬪妃窅娘,美麗多才,能歌善舞,李後主專門製作了高六尺的金蓮,用珠寶綢帶纓絡裝飾,命娘以帛纏足,使腳纖小屈上作新月狀,再穿上素襪在蓮花臺上翩翩起舞,從而使舞姿更加優美。

    據一些“學者”研究指出,中國古代女子裹腳興起於北宋,五代以前中國女子是不裹腳的。

    詩詞文章

    唐玄宗《楊妃羅襪》:“仙子凌波去不還,獨留塵襪馬嵬山;可憐一掬無三寸,踏盡中原萬里翻。”

    杜牧詩:"鈿尺裁量減四分,纖纖玉筍裹輕雲。” 白居易詩:"小頭鞋履窄衣裳,……天寶末年時世妝。”

    宋代詩人蘇東坡曾專門做《菩薩蠻》一詞,詠歎裹腳。“塗香莫惜蓮承步,長愁羅襪凌波去;只見舞迴風,都無行處蹤。偷立宮樣穩,並立雙跌困;纖妙說應難,須從掌上看。”

    宋代車若水曾在其《腳氣集》裡對此提出質疑:“夫人纏足,不知始於何時?小兒未四五歲,無罪無辜,而使之受無限之苦:纏得小柬,不知何用?”

    《笠翁筆記》中曾提到明代有一位姓周的宰相,以幹金購一麗人,名為「抱小姐」,她的腳小到寸步難移,每次行走都必須別人抱著走。李笠翁於是大發議論:「選足一事,如但求窄小,則可一目瞭然,倘若由粗以及精,盡美而思善,使腳小而不受小腳之累,兼收腳小之用,則又比手更難,皆不可求而可遇也。因腳小而難行,動必扶牆靠壁,此累之在己者也。因腳小而致穢,此累之在人者也,其用維何?瘦欲無形,越看越生憐惜,此用之在日者也;柔若無骨,愈親愈耐撫摸,此用之在夜者也。

    應該看到,裹腳詩的寫作是以裹腳習俗的出現為依存條件的。詩詞文物表明,至少在唐宋時期,確已出現裹腳習俗。

    各朝區別

    詩詞文物表明,唐宋時期,確已出現裹腳習俗。到南宋時,婦女裹腳還並不普及,裹腳者主要限於中上層社會(女子不作為勞動力的家庭),在社會觀念上裹腳尚未達到人人接受的地步。同時,裹腳的風俗是由北方傳到南方的,大約是在宋室南遷之時。宋代的裹腳與後世的三寸金蓮有所區別。據史籍記載,宋代的裹腳是把腳裹得“纖直”但不弓彎,當時稱為“快上馬”。所用鞋子被稱為“錯到底”,其鞋底尖銳,由二色合成。這種纏足鞋的實物已在考古中有所發現。從考古發現的實物推測,穿這種鞋所纏裹出來的小腳要比後來的大。

    考古中發現至今年代最早的,纏足鞋文物為南宋福建福州南宋墓出土的六雙女鞋,長13.3-14釐米,寬4.5-5釐米。

    蒙古入主中原建元之後,他們本來不纏足,但並不反對中原人的纏足習慣,相反還持讚賞的態度。這樣,使得元代的裹腳之風繼續發展,元代末年甚至出現了以不纏足為恥的觀念。元代婦女纏足繼續向纖小的方向發展,但這時不裹腳者仍很多,特別是南方江浙、嶺南地區。明代,裹腳之風進入興盛時期,並在各地迅速發展。

    到了明代,裹腳之風進入興盛時期,並在各地迅速發展。朱元璋的皇后曾因一雙天足,還被人起了個綽號“馬大腳”。 纏足女性因為走起路來比較慢,加上豔麗服飾,纏足女性倍感嬌柔,看上去婀娜多姿,於是深得當時男子喜愛。

    加之宋明理學對女子的禁錮,還出現了“賽足會”,在每年的六月六,或元霄節,廟會、集市之上,士女雲集,或圍坐於空場,頭上蒙著蓋頭,或坐於車中,或在家裡坐在門首,眾美女的臉可以不給人看,但都要把自己的尊足亮出來,供遊人點品,評題,最後由看夠了小腳的眾男人經過民主商議,評出名次。

    社會各階層的女子,不論貧富貴賤,都紛紛纏足。甚至遠在西北、西南的一些少數民族也染上了纏足習俗。與此同時,女子小腳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崇拜與關注。明末張獻忠進佔四川時,大刖婦女小腳,及至堆積成山,名曰金蓮峰,可見四川地區婦女纏足之盛。這時期,對裹足的形狀也有了一定的要求,女子小腳不但要小,要縮至三寸,而且還要弓,要裹成角黍形狀等種種講究。

    這一時期,腳的形狀、大小成了評判女子美與醜的重要標準,作為一個女人,是否纏足,纏得如何,將會直接影響到她個人的終身大事。在當時,社會各階層的人娶妻,都以女子大腳為恥,小腳為榮。“三寸金蓮”之說深入人心,甚至還有裹至不到三寸的。以至出現女子因腳太小行動不便,進進出出均要他人抱的“抱小姐”,而且這樣的女子在當時還挺受歡迎的。(《笠翁筆記》中曾提到明代有一位姓周的宰相,以幹金購一麗人,名為「抱小姐」。

  • 2 # 申先生6

    據現代學者考證,裹腳興於北宋。宋代的纏足是把腳裹的纖直但不弓彎。元代的纏足繼續向纖小發展。明代的纏足進入鼎盛時期,出現了三寸金蓮之說,要求不但要小,而且要彎。清代纏足之風蔓延之各個階層的女子,不論貧富貴賤都紛紛纏足。

    為什麼要纏足呢有多種說法。一說南唐後主有宮女嬪娘,纖麗善舞。乃命作金蓮,高六尺,飾以珍寶,網帶瓔珞,中作品色瑞蓮,令嬪娘以帛纏足,屈上作新月狀,著素襪行舞蓮中,迴旋有凌雲之態。以後,此風從宮內傳向宮外——有些人認為這就是女子纏足之始。

    纏足是中國封建時期,嚴重糟蹋婦人健康的一種陋習。

  • 3 # 王洪展263

    宋代開始的,中國古代女人裹腳的由來較常見的說法是,南唐後主有宮女嬪娘,纖麗善舞。乃命作金蓮,高六尺,飾以珍寶,網帶瓔珞,中作品色瑞蓮,令嬪娘以帛纏足,屈上作新月狀,著素襪行舞蓮中,迴旋有凌雲之態。以後,此風從宮內傳向宮外——有些人認為這就是女子纏足之始。

    加上當時古代女子地位不高,到了宋朝末年,社會上還興起了一股“以大足為恥”的風氣。

    在舉一個例子,當時人們思想封建尤其是對女性,基本結婚之前不能和男人肢體接觸但是

    女子纏足以後,她的三寸金蓮就變成了一個最隱私的部位,絕不可讓陌生男子看見。除了丈夫以外的男子,如果不小心碰了女子身體的其他部位(包括胸部)還不 大要緊,如果碰到小腳是萬萬不行的。中國古代有許多春宮畫,有的畫是男女雙方全裸交合,身體的一切都可以露,但是從未見到女子露雙足的,即使在性交也 穿著三寸金蓮鞋,可見這個地方是最大的隱私。

    由此可見小腳在當時的重要性

    在金瓶梅中也有一鍛關於西門慶和潘金蓮的介紹

    《金瓶梅》中描寫西門慶看上了潘金蓮,去求王婆拉皮條,王婆說:“她有沒有這個心思,實在不好說。你可到我家來吃飯,我請她也來,吃飯時你可以假裝把筷子掉在地下,然後俯身去撿,順勢捏一下她的小腳。如果她發作開來,老身也沒有辦法了;如果她不言語,這事就成了。”西門慶照此去做,結果成了。

  • 4 # 小容談美食

    裹腳應該是從北宋興起的,在南宋盛行。元代的纏足,繼續向纖小的方向發展。明代的纏足之風進入興盛時期,出現了"三寸金蓮"之說,要求腳不但要小至三寸,而且還要弓彎,但清以前的出土女屍尚未發現有纏足者,可見在當時纏足也並不十分普遍。清代的纏足之風蔓延到社會各階層的女子,不論貧富貴賤,都紛紛纏足,但不纏足者也不在少數。 纏足給婦女帶來嚴重的痛苦。

    當時人不論男性或女性,都認為小腳為美,尤其對男性來說,小腳具有很大的吸引力。

    纏足有利於把婦女禁錮在閨閣之中,對她們的活動範圍加以嚴格的限制,以符合"三從四德"的禮教。

    也是統治者對天下百姓的影響。裹腳就起源,就與統治者相關。纏足開始於北宋中後期,興起於南宋。 宋朝皇室與宋朝上層社會是最早開始纏足的。

    同時封建士大夫階層的病態審美觀也使纏足盛行。許多封建文人士大夫視女人如玩物,病態的審美,以賞玩小腳為癖好。

  • 5 # H2O花儂旗袍

    李煜的審美獨領風騷,時尚界的領軍人物!裹腳確實是男權社會的病態體現,嬌柔可愛惹人憐的造物。試想當今社會,以後街上會不會清一色的蘿莉裝

  • 6 # 無有14

    裹腳開始於北宋,興起於南宋,統治者,上流社會的推崇,歷朝歷代文人對女子們身材嬌小,步履輕盈的歌頌,形成了由上而下的纏足之風

    林語堂先生曾說,中國女子的纏足,完全地改變了女子的風采和步態,其作用等於摩登姑娘穿高跟皮鞋,且產生了一種極拘謹纖婉的步態,使整個身軀形成弱不禁風,搖搖欲倒,以產生楚楚可憐的感覺。而正是這種可憐的感覺,膨脹了封建士大夫的自身優越感。從而滋生出其“在性的理想上最高度的詭密

  • 7 # 晨鏘鏘

    翻開《中國纏足史》,最可靠的源頭是李煜的小妾。到了南宋以前,這個最早的記錄是宋仁宗時期的。當然,這個階段的纏足也僅僅是上層社會,少部分人的。而且只是纏成細長的,跳舞用。到了南宋末期,才發展的比較大面了。但是仍然沒有後來那麼病態,只是纏成細長。

    到了元代,這個變態的時代,開始發展了。明代是定型時期。基本上,明代的纏足和現在發現的三寸金蓮差不多。

    不要說什麼馬皇后不纏足,難道因為他去倒推全世界嗎?武則天是不是能倒推出唐代女性地位堪比男人?

    清朝初期,康熙皇帝下旨旗人女子不得纏足。但是到了後期,實在管不住啊。於是,旗人女子不纏足成為空話。

    文人們甚至總結出了小腳的“四美”(形、質、姿、神)、“三美”(肥、軟、秀)。到清朝。纏足之風大盛,漢族女子沒有不纏足的。

  • 8 # 望風瑟瑟

    具體女人纏足源於什麼時候不可考,但史書有記載的還要從多才多藝的文藝青年,南唐後主李煜說起。

    據說李煜有個嬪妃長袖善舞,身姿曼妙,精通音律,為了得到李煜的寵愛,特意把腳裹成三寸,跳舞的時候更加輕盈飄逸,李煜看後如獲至寶,還特意為其造蓮臺為舞臺,“三寸金蓮”一詞便是由此而來。

    後來這種纏足方式流傳開來,宋朝王公貴族紛紛效仿,整個大宋後來以此為選美標準之一, 說明這樣的審美觀已經得到了普遍認可,上行下效,這樣的方式波及到普通百姓,腳越纏越小,逐漸形成風尚。

    到了元明兩代,只有貴族階層才可以纏足,平民是不允許纏足的,清朝則完全放開,清朝統治者為了更好的利用這種變態工具才來鞏固其統治,就把纏足禁令全部放開,直至民國後才廢除。

    這種陋習的形成,是由於李煜這種皇帝的示範,再加上宋後歷代文人騷客的肆意宣揚,使得男人們對這種小腳格外鍾情,封建社會這種男尊女卑的地位凸現的淋漓盡致,實在是古代女性的悲哀。

  • 9 # 尋根拜祖

    裹腳也叫纏足,是在一種極其殘忍的審美觀下,誕生的畸形社會現象,坑害了無數女人。“三寸金蓮”之所以成為社會現象,絕不僅僅是文人偏愛,而是社會共識,但文人的推動,是罪魁禍首。

    古代文人士大夫對小腳的偏愛,達到了喪心病狂的程度,乃至出現了品評小腳的專著,甚至民間自發的“賽腳會”也湧現了!

    纏足的歷史沿革

    纏足起源於哪個朝代已經很難考證,一般認為始於隋唐,興起於宋朝,到了明清,纏足已經成為基本的社會道德要求,無論家庭出身,女子都要纏足,否則就被人恥笑,嫁不出去。

    隋唐時期及以前,有纏足的文獻資料出現,但大多數屬於的民間傳說和文學作品。五代時期的李後主是第一個被明確記載的“小腳控”,他有個妃子叫窅娘,是個混血女子。窅娘應該是個天生小腳,平時喜歡以帛纏足。

    李後主制金蓮高臺,讓她於上起舞,喜歡得不得了。由此,後主宮中的女人也開始效仿窅娘,開始纏足。

    比較公認的且有確切資料記載的纏足,出現在北宋,南宋纏足的歷史,已經由出土文物證實。從出土文物可知小腳的大小:腳長不超過14釐米,腳寬不超過5釐米!金蓮不金蓮另說,尺寸上一點也不誇張。

    從元朝到明朝,是纏足社會化的階段,小腳已經完全超越了審美,變成社會道德。如果誰家女孩不纏足就會被人恥笑,甚至嫁不出去。就連堂堂一國之母的馬皇后,也因為腳大,被世人譏諷。

    到了清朝,順治皇帝曾幾次下令禁止纏足,無奈社會風氣使然,到了康熙年間就不了了之了。極具諷刺意味的是,順治曾經下旨,有纏足入宮的女子一律處死,到後來,連滿清的女子也都學會了纏足!

    晚清第一個提出廢除纏足陋習的是康有為,在光緒皇帝的支援下,還成立了一個“中國天足會”,倡導婦女放足,禁止對幼女纏足。

    真正將纏足陋習徹底打倒的是孫中山,自他就任臨時大總統開始,就督促落實婦女放足運動,一直到三十年後,婦女纏足才逐漸在中國消失。

    喪心病狂的纏足手段

    纏足是一個相當痛苦的歷程,用喪心病狂來形容,一點不為過,簡直無法想象,母親們是如何下得去手,將自己的女兒虐待成這樣!並且家家如此,人人如此,文化道德害人,愛可以變成刀!

    如果你認為纏足僅僅是以布壓制骨骼生長,那就太天真了。這只是其一,更重要的手段是,透過人為製造創傷,使軟組織壞死,關節脫落壞死,導致發育畸形,在透過定性,形成“三寸金蓮”(怎麼看都覺得是對金蓮二字的侮辱)!

    大致過程分為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讓大腳趾以外的四指向腳掌翻,直到與腳掌貼合,形成三角形尖腳。第二階段,讓外腳骨也向腳掌側內翻,形成窄窄的細腳。第三階段,讓腳弓隆起,迫使腳尖與腳跟靠攏,形成短腳。

    以上三個階段至少一年時間,最後形成的是又短又窄,呈三角形的一雙小腳。為防止骨骼再生長,以後終生以布纏腳,約束生長。

    為了完成三個階段的改造工作,手段之殘忍令人髮指。要讓自然生長的骨骼和肌肉變形,就必須人為製造創傷。通常家長在女孩裹腳布裡,夾雜碎瓷片等尖銳物體,逼女孩走路,把腳扎得鮮血淋淋,然後伴以淋水、放蝨子等手段,導致發炎潰爛......

    最後的結果是,肌肉壞死,關節脫落。整個過程,孩子忍受多大的痛苦,難以想象。有的孩子忍受不了,偷摸剪布,還要受到責打和二次纏足的痛苦!

    我已經用了儘量不刺激感官的方式,簡述經過,細節遠比這個更讓人難以忍受!

    畸形的審美觀

    三寸金蓮之美,放在今天幾乎無人可以接受,實在想象不出來,看著畸形得讓人汗毛倒立的小腳,美從何來?

    可是古人就是樂此不疲。有個自稱“評花御史”的王八蛋叫方絢,清朝人,寫了本書叫《香蓮五觀》,對女人的小腳進行了分類點評,形成遺臭萬年的“香蓮十八名”,真該把他的腳也纏起來,再問問他還美不美!

    明朝正德年間,民間還流行起了一個“賽足會”,家家女孩藏臉曬足,任憑男人們評頭論足。最後選出狀元、榜眼和探花,獲得名次的姑娘身價百倍,媒婆擠破門楣。

    宋以前,婦女纏足僅是個案,純粹個人行為,就像今天,有人願意放在好好胳膊不要,非得刺得跟野豬似的,不犯法,別人管不著。到了宋朝,尤其南宋程朱理學興起後,出現了對女人道德層面的約束和摧殘。

    正是這種可怕的傾向,形成了社會普世價值觀,給纏足賦予了特定的道德含義。由此纏足從個人畸形的審美,上升到了精神層面,道德成了殺人工具!

    為了宣揚這種殘忍的道德,衛道士們不惜鼓吹“三寸金蓮”之美,為險惡的用心披上了華美的外衣。纏足女人,走路只能靠腳跟和大腳趾著力,自然顫顫巍巍,一步三搖。士大夫們鼓吹,這種走路的姿勢不緊不慢,端莊,一搖三晃,如花枝搖擺。

    從此,“三寸金蓮”就成了女德的代名詞,女人們再也逃不脫駭人的摧殘!

    解放的不僅僅是女人的腳

    正因為如此,孫中山先生才會在中華鉅變,千頭萬緒中中,不惜花大力氣,解決纏足這個看似不重要的小事。其意義絕不僅解決了婦女的肉體痛苦,更重的是解放思想,破除壓制在婦女身上的精神枷鎖。

    更廣泛一點說,徹底摧毀纏足惡習,是對封建禮教的徹底清算,解放的也是中華民族受禁錮了千年的思想,讓國民呼吸到先進文明的新鮮空氣!

  • 10 # HuiNanHistory

    纏足起源於北宋。

    北宋時漢人已經開始纏足,宋人以小腳為美。蘇軾曾作有一首《菩薩蠻·詠足》:

    偷立宮樣穩,並立雙跌困;纖妙說應難,須從掌上看。

    這首詞描寫的正是女子小腳的狀態,纖細之妙,可立於手掌心之上。

    古代的男人為何偏愛小腳呢?首先——

    三寸金蓮滿足了男人的性趣味。

    女人的腳,自古以來就是性的象徵,男人喜歡把玩女兒的小腳,以滿足自己的性趣味。

    因此,你會看到一些文人墨客,完全從美學的角度品評女人的小腳,這些人被稱作是“金蓮學家”。

    例如,清人方絢就是一位非常有名的金蓮學家,他著有《香蓮品藻》一書,聞名於當時酷愛女子纏足的男人之間。

    這部《香蓮品藻》將女人的小腳,分為五式九品十八種,堪稱纏足界的百科全書、時尚大刊。

    此外,纏足主要還是漢人的文化,少數民族是不纏足的。因此——

    漢人鼓勵纏足,其實是把小腳當成華夷之辨的標誌。

    特別是清朝,入關後對男子推行剃髮令,對女人施行釋足令。前者得到執行的同時,後者卻遭到了漢人的抵制——這是由於多數女性大門不出二門不邁,所以沒辦法強制執行。漢人將這種現象稱為:

    “男禁女不禁、男降女不降”;要求自己的妻女纏足,是出於“恥混韃女”的心態。

    總而言之,古代漢人偏愛小腳,既是性趣味,亦是一種無法抵抗異族政權時的“曲線救國”套路,透過女人的小腳抵抗清朝。

  • 11 # 修元道人

    首先漢人的纏足裹腳並不是滿清的自殘雙腳,把滿清的漢人女子自殘雙腳說成是漢人纏足裹腳是滿清異族蠻夷把他們的暴行嫁禍給漢人的無恥卑劣手段,歷史資料歷史實物都證明了在滿清之前漢人女子根本沒有所謂自殘雙腳的傳統。

  • 12 # 方圓君2022

    我們都知道,“女子纏足”是中國古代的一種陋習,它主要是指在女性幼年的時候,就用布條將其雙腳緊緊包裹起來,使其雙腳產生畸形,從而使其變小。用古人的話來說,這就是“三寸金蓮”,美不勝收。但實際上,這種陋習嚴重損害了女性的健康,是一種封建社會下極為惡劣的變態產物。

    女子纏足由來已久。

    據現代史學家考證,纏足最早起源於北宋後期,並在南宋時期得到較大的發展。而後幾個朝代中,都可以說是經久不衰,並在明朝的時候到達興盛時期,而我們常說的“三寸金蓮”,正是在明朝時期出現的。

    不過明朝裹足到達頂峰一事,其實還存在著一定的爭議。因為在現在出土的很多女屍中,都未發現有纏足的。所以說,明代雖然是纏足的頂峰,但是卻也不普遍。有可能只是一個噱頭而已。

    真正的頂峰應該是清朝。

    這裡要說明的一點是,清初崇德三年,皇太極下令禁止婦女“束髮裹足”,到了順治十七年的時候,甚至規定:

    “但凡發現有纏足者,其夫或父杖八十,流三千里。”

    到了康熙時期,也同樣是三令五申,禁止婦女纏足。但是在民間,這已經成為一種“時尚”,即便朝廷有律法也無能為力。康熙七年,禁止女子纏足的條款被廢除,女子纏足將走向真正的頂峰。

    清代女子的纏足之風絕不僅僅只影響了漢人婦女,當時社會各階層的女子,不論貧富貴賤都參與進來了。當然了,也不是人人都纏足,還有很大一部分並沒有纏。

    那麼問題來了,古代的婦女為什麼都要纏足呢?古代文人為何會偏愛小腳女人呢?

    大致歸結下來有以下四個原因:

    審美使然

    兩性隔離制度

    宋明理學的推動

    處女嗜好的促進(摘選)

    但在我看來,無論是哪一種,實際上都是損害女性健康的變態要求。

    史料參考:《漢族婦女纏足起因新解》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劉邦到底該不該殺功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