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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誤解無解悟界無界

    我作為一名老師,我一般情況下會把收繳學生的物品還回去。

    學生的物品一般就是魔方啊,小說啊,象棋啊,低年級的還會有零食啊,一些玩具啊等。

    會收繳是因為學生上課玩,學生自己沒有認真聽課,還干擾了其他學生和老師。

    會歸還是因為畢竟是學生的物品,學生很喜歡的東西,還是學生花錢買的東西,學生錢不多,愛惜自己的東西,被老師收繳了,學生心理肯定難受也對老師懷有恨意。

    收繳他們的物品,是為了告誡學生要認真聽課。不是要學生的物品為目的。

    當然,歸還有時間還要看學生態度。比如某一學生的魔方被沒收了。下課叫學生來辦公室拿回去,學生回去後確實帶回家不再上課玩了此事就過了。

    但是學生拿回去後又在別的課玩起來了,那沒收後就要學生寫保證並且看一段時間的表現才會還回。

    還有,其實大部分的學生不敢去老師那兒要回被收繳的物品,除了手機。但是學生不知道,如果學生真誠認錯並且確實改正是可以自己去老師那兒要回物品的。老師也是教育一番就會歸還給學生的。

  • 2 # 育學筆談

    對於被老師沒收的東西,應該要回來。為什麼這樣說呢?我們先來分析一下老師為什麼沒收你的東西:

    1、違反班級公約,攜帶了不該帶的東西到教室,比如寵物,大型玩具,或者其他敏感的東西,比如小黃書等;

    2、課堂不注意聽講,在玩某個東西或者看小說,玩手機等,老師沒收了你的物品;

    3、你和同學之間發生了糾紛,而這個糾紛的起源則是某個東西,老師在沒有搞清楚原委之前,是要沒收的暫存的;

    5、你給喜歡的女生送的禮品,而這個女生又不喜歡你,而且還向老師舉報了這件事,老師也有可能會沒收你的禮品

    以上就是簡單的列舉了幾種可能會被老師沒收物品的情況,實際校園中沒收物品的情況還有很多,僅做參考。那我為什麼說老師沒收的東西,必須還要給要回來呢?理由如下:

    1、沒收物品不返還屬於違法佔有行為:老師不是執法者,沒有對學生的私人物品的處置權,更沒有罰沒權,老師只是在例行教育教學管理職權,出於管理需要暫時保管學生的物品,等事件處理完畢,還是要作出歸還處理的。包括小黃書都是一樣,也都是要歸還給你的,當然老師這個時候一般會建議你當場撕毀。

    2、物品歸還給你才能證明事件處理完畢:一般情況下老師沒收你的東西,肯定是你違法紀律,作為學生應該積極主動的要求老師對自己進行處罰,不是東西沒收了就不管了,應該主要去找老師致歉和保證,接受老師的批評和教育,然後將東西拿回來,這樣也是可以提醒和督促自己今後要注意。

    總之,不管沒收了什麼東西,都要有勇氣去面對,一方面是維護自己的權益,另一方面也是對自己和老師有個交代,勵志去做一個好學生。

  • 3 # 海島教育人

    老師沒收的東西應不應該要回來?我覺得不能一概而論,可以分幾個情況來看

    一、貴重物品

    老師如果沒收的東西比較貴重,平板電腦,金銀飾品等,可以找老師及時要回,但是要回來以後最好不要告訴自己家孩子,起到震懾的效果。讓他不敢有下一次。

    二、食品

    如果學生上課吃東西被老師發現,老師沒收他的食品。家長知道後應幫助一起教育孩子,不用要回,比較麻煩。

    三、管制物品

    如果學生帶了管制刀具,或者其他危險物品到學校,如果對你來說沒有特殊意義,最好不去要回。以免學生再次拿走,比較危險。

    四、手機,遊戲機

    這一類的東西可要,可不要。如果手機,遊戲機買的時候比較貴,可以要回,但也最好不要讓學生髮現。如果就想教育一下孩子,而且東西不貴,即使老師還給你,你也可以選擇先放在老師那,教育孩子,讓他失去唸想,等以後再說。

    五、書籍

    如果是完全沒用的閒書,或者黃色書籍,不用要回。如果是你有用的書籍,可以找老師說明情況要回。

  • 4 # 教育發生

    謝謝悟空小秘書的邀請。在學校日常的學習生活中,教師沒收學生課外書、玩具和手機等物品的現象比較普遍。首先要明確的是,學生違反課堂紀律,沒收他的物品以示告誡,這是無可非議的。如果學生意識到自己的錯誤,認錯態度較好,是可以去找老師,要回被沒收的東西。如果學生沒有認識到自己的錯誤,認錯態度不好,班主任或者老師一般會聯絡家長,讓家長領回被沒收的物品。

    作為老師,沒收物品的時候,一般都會跟學生講清道理:為什麼會沒收物品,如果表現好,被沒收的物品是可以在一定時間去領回。譬如在上課玩手機的學生,第1次被沒收,一般情況下,如果表現好的話,一個月之後可以領回。或者教師第一時間與家長取得聯絡,並達成一致意見:把學生物品由家長代為保管,暫時不要歸還給學生,過一段時間表現好是由家長進行返還。

    總之,物品被老師沒收以後,這件物品的“產權”仍然是學生的,未經學生同意是不能夠佔為己有,更加不能隨便送人。教師在沒收學生物品之後,也是一定要歸還的。班主任應該堅持懲戒與教育相結合的原則,注重對學生進行教育,使其認清並改正錯誤,不能以罰代繳。

    但是,大家要明確的是,學校教師沒收學生物品的行為,不是法律意義上的沒收財產,法律意義上的沒收是指有關國家機關採取強制措施,剝奪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財產歸國家無償所有。學校、教師沒收學生物品的行為,屬於對學生物品的臨時佔有和管理,不是法律意義上的沒收。而學校或班主任有權組織實施教學活動,對受教育者進行學籍管理實施獎勵和處分,學校、教師和班主任是有權對學生在校使用物品進行限制和控制的權利。

  • 5 # 半支粉筆

    沒收的東西肯定要交給學生,但是得講究方式方法。不能輕易交給學生,不然起不到沒收的懲戒作用。

    對於沒收的東西,比如手機,MP3,玩具等等,要視其情節而定。情節較輕的,可以保留幾天,稍加懲戒後交還學生,讓其認識到自己的錯誤,保證不會再犯為目的。

    情節嚴重的,要叫家長,讓孩子的家長來學校領取,這樣一來,家長和老師合力教育下,效果會更好。

  • 6 # 退休老大爺的生活

    老師沒收學生的東西,是件很平常的事。幾乎每個教師每節課都會發生,為什麼呢?因為課堂是教師傳授知識,學生學習知識的最佳時間,這時學生分心,玩手機,看小說,弄玩具,寫別科作業等,老師一旦發現,就會沒收。不過,沒收的東西屬學生個人私有,一般情況下等放學時,住校生過星期時,教師都會歸還學生。個別教師疏忽,學生找老師去要,老師也會歸還的。至於個別老師捽壞所收東西只是個別現象。

  • 7 # 唱著動聽歌兒的流浪者

    那得看是什麼物品囉,比如你上課淘氣折的紙飛機被沒收了課後也去要?比如你上課時不認真聽講而在桌底下捏泥塑人玩被繳了也要回?當然,有些貴重點的物品,比如你上課玩手機被沒收了,那相信就算你不去要,過段時間老師也會主動還給你的……不過一般而言老師很少無緣無故地沒收學生的東西的,還是希望大家在學校就好好收心學,要玩就等週末放假回家再好好玩……

  • 8 # 小橋流水1004

    這要看情況,一般情況下,老師會把沒收的東西還回去。但是,有些東西影響學習,對孩子有害,老師沒收後,即使要,老師也不會給。例如,現在小學生們,都玩水晶泥,或類似橡皮泥的東西。裡面含有有毒物質,對孩子身體有害。小孩子都非常喜歡玩,既影響學習又有損健康。老師沒收後,通常會銷燬,不再還給孩子。如果孩子上課看課外書等,老師沒收了,事後老師會還給孩子。如果是挺貴重的東西,例如,有些孩子會帶手機等電子產品到學校,老師沒收後會聯絡家長交還給家長。老師沒收東西,是因為孩子違反了課堂紀律,影響了學習,為了糾正孩子錯誤採取的措施。對孩子有害的東西不要也罷。如果是很重要的東西,老師會還給孩子,如果老師忘記了,可以要回來。

  • 9 # 小鄭老師隨心說

    作為一線教師,在學生上課的時候發現學生不專心,在玩其他物品,經常會沒收學生的一些物品。比如說上課時候看課外書會被沒收,有一些危險物品如刀具會被沒收,一些小玩具也會被沒收。

    雖然沒收了這些物品,但是物主的所有權並沒有發生改變,這些東西仍然是屬於學生。所以最終還是要還給學生,但是歸還的時間可以有一定限制。

    一般情況下,在開學之初我就會給學生立法三章。除特殊情況之外,一旦物品被沒收,是要保留到學期末再歸還。這樣對學生有一定的警醒作用。

    透過一個學期的思考,相信學生不會再犯類似的錯誤,或者是攜帶一些不安全的物品進入校園。最終的目的還是要讓學生清楚明白,在上課的時候或者在學校,是必須要遵守規章制度的。目的是營造一個安全的校園氛圍,一切以學習為重。

    如果有一些是貴重物品,如手機遊戲機之類的,可以跟學生家長進行溝通,明確表明學生在上課時間玩手機或者遊戲,沒有遵守班級的紀律。因此將其沒收,打消家長的疑慮和擔憂。

    在歸還的時候,如果條件允許的話,可以直接歸還給家長。如果家長沒有時間到學校來領取的話,那麼可以交還給學生,然後在事後跟家長進行確認。

    其實,學生有時候會帶一些小玩意兒到學校來玩也很正常,相信我們小時候也這樣做過,只要無傷大雅,沒收之後是一定會還給他們的。但是,還是要教育他們在這其中瞭解到應該遵守校園的紀律和班級的紀律。

    同時,作為老師也需要時刻的反思,為何學生會在自己上課的時候玩其他物品,而沒有專心聽講?是不是自己的課堂比較枯燥無趣?或者說對他來說是天書,聽不懂?

  • 10 # 任基全432

    對於老師沒收的東西,應不應該要回來呢?我認為: 一般來講都是可以向老師去要回來的。但是作為家長的你應該一分為二來看待這個問題,怎麼理解呢?

    一、從孩子接受學校教育開始(包括幼兒園),學校明文規定,老師嚴明禁止不允許學生帶一切與學習無關的東西進校園,到教室。這是為了使學生上課專心,不至於分心而影響到學業。更不至於學生之間因為東西引發矛盾或受到傷害。可是有一部分學生還是會無視學校的規定和老師的警告而情不自禁,偷偷摸摸將一些自己喜愛耍的東西,喜歡吃的零食帶進校園,更有個別學生會帶一些危險性強,危害校園學生安全的管制性刀具到學校裡。根據兒童心理學分析,這些孩子之所以帶東西和零食到校園更多地是為了炫耀自己如何了不起(你沒有的我有)當然有個別孩子是為了與同學搞好關係,互相將東西調換玩耍,甚至將別人的東西帶回家。作為學生家長如果及時發現孩子亂帶東西(特別是孩子將別人的東西帶回家)則應立即制止,加大教育的力度,萬萬不可放任之。

    二、在校園內,老師若發現了學生帶了禁止的東西就一定會沒收的。若沒有發現由於同學之間的告知老師,老師也會沒收的。這是老師的職責所在,萬不可對老師有任何抱怨的情緒加以責怪。

    三、家長應視其被老師沒收東西的有益和無益,重要和不重要,別人的和自己的來判定是否應當向老師提出要回,我認為前者可去要回,後者就沒有必要了。但請注意向老師要回東西時一定做到: 教育孩子自己去(家長也可帶孩子去,不可替代),承認錯誤,今後堅決改正。是別人的東西馬上歸還別人,也可請老師幫忙歸還。這是對孩子最好的教育,讓孩子明白其中的道理,養成良好的道德和行為習慣的途徑之一。

    總之,孩子的教育是一個漫長的過程,家長作為孩子的第一任老師要做好表率作用。任何家長都希望自己的孩子成才;老師也希望自己的學生成才,願望一致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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