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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愛獨史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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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小太陽文案Z
呂不韋與趙姬同居,後獻有身孕的趙姬與異人,生始皇——是一種捏造。是司馬遷不取《秦策》之說,還是後人篡改《史記》
《史記·呂不韋列傳》記載:呂不韋取邯鄲諸姬絕好善舞者與居,知有身。子楚從不韋飲,見而悅之,因起為壽,請之。呂不韋怒,念業已破家為子楚,欲以釣奇,乃遂獻其姬。姬自匿有身,至大期時,生子政。子楚遂立姬為夫人。
而《史記·秦始皇本紀》記載:"秦始皇帝者,秦莊襄王子也。莊襄王為秦質子於趙,見呂不韋姬,悅而取之,生始皇。以秦昭王四十八年正月生於邯鄲。及生,名為政,姓趙氏。"
《史記》前後矛盾。前者說嬴政是呂不韋和趙姬的兒子,後者說嬴政是莊襄王的兒子。因為《史記》如此記載,弄得後世對始皇身世眾說紛紜,莫衷一是。
明人王世貞《讀書後》認為: 自古至今以術取富貴、秉權勢者,無如呂不韋之穢且卑,然亦無有如不韋之巧者也。凡不韋之所籌策,皆鑿空至難期,而其應若響。彼固自天幸,亦其術有以攝之。至於御倡而知其孕,必取三月進之子楚,又大期而始生政,於理為難信,毋亦不韋故為之說而洩之秦皇,使知其為真父而長保富貴邪?抑亦其客之感恩者故為是以詈秦皇?而六國之亡人侈張其事,欲使天下之人,謂秦先六國而亡也。不然,不韋不敢言,太后復不敢言,而大期之子,人烏從而知其非嬴出也。
其實,專家指出,《史記》關於呂不韋釣奇而異人立為太子以及“姬自匿有身,生子政”的記載,對照《秦策》多有不合理及釣奇之處。
其一,《秦策》謂不韋為異人使秦,當孝文王時;而《史記》謂不韋西遊,當昭王時,孝文王尚為太子。
其二,《秦策》不韋所說為文王后弟陽泉君,而《史記》則謂不韋說華陽夫人姊。
其三,《秦策》謂異人之歸,乃王后請之趙,而《史記》乃謂異人於邯鄲之圍脫亡赴秦軍。
其四,《秦策》不言不韋獻姬事,而《史記》乃言獻姬匿有身以釣奇。
如《史記》言,安國君與華陽夫人已許異人為適嗣矣,奈何不速其歸,濡滯至數年之久,使遭長平之戰,邯鄲之圍,是棄若敝履,置之死地,適嗣云何哉!且獻姬一事,既曰取諸姬之善絕舞者與居,遂獻其姬,子楚立以為夫人。而下文曰子楚夫人豪家女,亦不自為矛盾也。如《秦策》不韋使秦為孝文王時,據《史記·秦始皇本紀》,始皇生於昭王四十八年正月,則始皇此時年且十歲,安有獻姬生子之事?疑皆不韋賓客顛倒嫪毐之辭,何可信也。司馬遷去《秦策》而取此,可謂好奇之過矣。
司馬遷為獵奇,相信呂不韋賓客之言,而不取《秦策》,使得始皇被抹黑。呂不韋賓客為舞文弄墨之人,曾受厚遇,隨著呂不韋失勢和自殺,也被放逐、奪官,流散各地,他們對始皇懷有仇恨。司馬遷採風,聽其流言,而不取《秦策》,故《史記》偽其事也。
或許並不是司馬遷之過,本來司馬遷依《秦策》並無不韋獻姬匿有身之事,後世為抹黑秦國與秦王,遂篡改《史記》,流傳後世。
《史記》記載的張儀連橫、蘇秦合縱,兩大高手對決,超級諜戰風雷激盪,乃子虛烏有。專家指出,蘇秦的故事實際上寄託著司馬遷自己的身世之感和生死觀、價值觀。
《史記》《資治通鑑》說張儀和蘇秦是同學,跟鬼谷子一起學過縱橫術。蘇秦主張諸國聯合以抗強秦,合眾弱以攻一強,即合縱;張儀則主張強國拉攏一些弱國進攻另一些弱國,事一強以攻眾弱,即連橫。由此,兩大策士翻手為雲,覆手為雨,縱橫捭闔,各顯神通,玩弄列國諸侯於股掌之間,並在博弈中平步青雲,致位富貴,使天下人爭相羨慕效仿。甚至有人從《史記》《資治通鑑》中讀到蘇秦資助張儀西行入秦之記載,突發奇想,認為這是張儀蘇秦兩位同學共同編排好的超級間諜之間的博弈,以智詐實現共同富貴的絕世好戲。然而,這卻是令人大跌眼鏡的神奇杜撰。事實上,張儀比蘇秦早死25年之久。
張儀和蘇秦有很多相同之處。比如都酷愛學習,發奮讀書,故有張儀折竹、蘇秦刺股之典故。比如都有不堪的經歷,張儀困於楚,不招人待見,蹭頓吃喝還因其寒酸猥瑣而被誣陷為私懷價值連城的和氏璧的盜賊,遭到毒打,致皮開肉綻,血肉模糊,所幸三寸不爛之舌安然健在;蘇秦外出遊歷多年,潦倒而歸,狼狽而回,家人都私下譏笑他不治生產而逞口舌之利,捨本逐末,使其羞愧難當。比如後來兩人都有了用武之地,並有上乘表演,聲名遠播,位高權重,達到了“蘇秦為縱,張儀為橫,橫則秦帝,縱則楚王,所在國重,所去國輕”的地步。
蘇秦遊說列國,被燕昭王賞識,出使趙國。蘇秦到趙國後,提出合縱六國以抗秦的戰略思想,並最終組建合縱聯盟,任"從約長",兼佩六國相印(即各國外交聯絡官,類如外相、外交部長級,並不是丞相),使秦十五年不敢出函谷關。聯盟解散後,齊國攻打燕國,蘇秦說齊歸還燕國城池。後自燕至齊,從事反間活動,使齊吞宋、疏趙、惡秦,四面樹敵,致燕昭王離間齊國的外交方略大功告成,最終因間諜行為敗露被齊湣王車裂而慘死。
張儀的智詐、行事方式比蘇秦更下作,“一怒而諸侯懼,安居而天下熄”。秦惠王封張儀為相,張儀出使遊說各諸侯國,以"橫"破"縱",“為魏相,拆散魏齊聯盟,為楚相破壞楚、齊聯盟”,使各國紛紛由合縱抗秦轉變為連橫親秦。張儀也因此被秦王封為武信君。秦惠王死後,因為即位的秦武王重武好戰,不喜智詐,多數大臣也對張儀沒好印象,張儀被迫出走至魏國,並出任魏相,一年後去世。
錢穆在20世紀20年代就指出:“所謂蘇秦張儀一縱一橫,其說皆子虛,由後之好事者附會為之也。”根據1973年在長沙馬王堆三號漢墓出土的一批帛書,尤其是《戰國縱橫家書》,戰國史專家研究後得出三個結論:
一是蘇秦比張儀的政治生涯晚25年左右,蘇秦是張儀死後才步入政壇,他們兩人的政治活動沒有交集。蘇秦的真實活動年代大約在公元前312年至前284年。
二是《史記》《戰國策》中有關蘇秦的記載錯誤百出,蘇秦、蘇代、蘇厲兄弟的事蹟混淆,甚至連他們兄弟的輩分都搞混了。蘇秦兄弟五人,他應該排行最小。《史記》記載:“蘇秦約從山東六國攻秦”,這裡蘇秦乃公孫衍之誤,因為此時蘇秦尚未登上政治舞臺。《戰國策》記載,燕昭王派蘇代於公元前300年入齊進行反間活動之事,乃是蘇秦所為,不能記入蘇代名下。
三是蘇秦確是燕國間諜,但從來沒有身佩六國相印。
司馬遷也知道自己筆下的蘇秦並不真實,但為什麼還要如此行事?太史公曰:蘇秦兄弟三人,皆遊說諸侯以顯名,其術長於權變。而蘇秦被反間以死,天下共笑之,諱學其術。然世言蘇秦多異,異時事有類之者皆附之蘇秦。夫蘇秦起閭閻,連六國從親,此其智有過人者。吾故列其行事,次其時序,勿令獨蒙惡聲焉。司馬遷因為蘇秦成長不容易,有過人之處,不想讓他再蒙受嘲諷謾罵的壞名聲,故成《蘇秦列傳》。韓兆琦教授主編的《史記箋證》認為,司馬遷所寫的《蘇秦列傳》儘管不能當作信史看待,但這篇傳記是司馬遷的社會理想與其價值觀、審美觀的集中體現。蘇秦的故事實際上寄託著司馬遷自己的身世之感和生死觀、價值觀。
秦昭襄王尊寵范雎,稱之是寡人叔父,但最終還是處死了范雎,而不是《史記》所稱的范雎病退,壽終正寢。
有人認為,史書和電視劇都表明范雎是病死的,而不是被處死的。認為范雎是病死的,主要是根據《史記·范雎蔡澤列傳》記載:范雎最後主動將相位讓給蔡澤,其讓位的原因是由於蔡澤對他陳述“日中則移,月滿則虧,物盛則衰”的道理,並且用商鞅、吳起、大夫種等人功成不知身退而遭禍的事例,勸說他“以此時歸相印,讓賢者而授之,退而巖居川觀,必有伯夷之廉,長為迎候,世世稱孤,而有許由、延陵季子之讓,喬松之壽”。范雎聽了這番話,就稱:“善。吾聞欲而知不足,失其所以欲,有而不知止,失其所以有。先生幸教雎敬受命。”故范雎主動向秦昭襄王提出:“客新有從山東來者曰蔡澤,其人辯士,明於三王之事,五伯之業,世俗之變,足以寄秦國之政。臣之見人甚眾,莫及,臣不如也。臣敢以聞。”昭襄王經過與蔡澤談話,很賞識蔡澤,拜為客卿,迎候因病請歸相印。昭王強起應侯,應侯遂稱病篤。范雎免相,昭王新說蔡澤計劃,遂拜為秦相。
范雎即張祿。戰國時魏人,他是秦國曆史上智謀深遠、繼往開來的一代名相,也是中國古代在政治、外交等方面極有建樹的著名政治家、軍事謀略家。公元前266年范雎拜為丞相,封之於應城(今河南魯山之東),故號為應侯。范雎當初想為魏國建立功業,早年家境貧寒,後隨魏中大夫須賈出使齊國,為其所誣,受盡相國魏齊摧殘,歷經磨難後輾轉入秦。范雎設法躋身於秦廷後,開始施展他的全部謀略和才幹,輔佐秦昭襄王,因深得賞識和器重,出任秦相。他對秦國有巨大貢獻,為秦統一天下發揮過巨大的作用。
張祿和范雎為何是同一人?范雎因家貧無法得見魏王,投在中大夫須賈門下當門客。魏昭王使須賈出使齊國,范雎隨往,憑雄辯之才深得齊襄王敬重。齊王欲留他任客卿,並贈黃金十斤,牛、酒等物,均謝絕。須賈回國,不僅不讚揚他的高風亮節,反向相國魏齊誣告他私受賄賂,出賣情報。魏齊將他拷打得肋折齒落,體無完膚,又用席裹棄於茅廁,讓賓客往上撒尿。范雎裝死,被拋於郊外。返家後即託好友鄭安平將自己藏匿,化名張祿,並讓家人舉喪,使魏齊深信自己已死不疑。半年後,秦昭王派使臣王稽訪魏。鄭安平設法讓范雎暗同王稽會面。經交談,王稽發現范雎是難得之才,將他和鄭平安帶回秦國,范雎得以脫險。
范雎最後怎麼死的?秦攻打邯鄲失敗,河東和太原郡失守,與范雎任用私黨有很大關係。鄭安平、王稽都是范雎保任,鄭安平為將軍,王稽為河東守。按照秦律“任人而所任不善者,各以其罪罪之”。王稽私通外敵,鄭安平率部投降,都是死罪。因此,在公元前255年,范雎就同王稽一起被處以死刑。最有說服力的是出土的睡虎地簡(竹質)記載:(秦昭襄王)五十二年,王稽、張祿死。(藏於湖北博物館)
按道理以范雎之大名,其被處死,當時不可能不引起轟動,誰人不知?司馬遷在《史記》中也有感情用事的地方。范雎被拷打得肋折齒落,體無完膚,又用席裹棄於茅廁,其不幸遭遇與司馬遷被處以宮刑同樣不堪,司馬遷樂於塑造身殘志堅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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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千夜看世界
秦始皇到底是誰的兒子?感覺太史公故意留了伏筆,書中有兩種不同的說法:《秦始皇本紀》裡開宗明義:“秦始皇者,秦莊襄王子也。”在《呂不韋列傳》裡卻是另外一種說法:“呂不韋取邯鄲諸姬絕好善舞者與居,知有身。子楚從不韋飲,見而說之,因起為壽,請之。呂不韋怒,念業已破家為子楚,欲以釣奇,乃遂獻其姬。姬自匿有身,至大期時,生子政。子楚遂立姬為夫人。”這個記載成為無數電視劇裡秦始皇是呂不韋私生子橋段的源頭。子楚傻嗎?果真贏政不是他兒子,他還可以立長安君為儲君。秦王室也不傻,王公貴族多互送姬妾的,豈能容許這樣狸貓換太子的事情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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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記》秦二世朝史實窺謎
僅就秦王朝歷史而言,司馬遷的《史記》無疑最具權威性。由於歷史本身的極其錯綜複雜,即使司馬遷去秦不遠,其掌握材料最多,其記載中自相矛盾之處亦復不少。現試就秦二世一朝之記載失準而前人論述絕少者擇述如下:
1. 秦二世誅諸公子大臣究竟是主動倡議還是被動附議。
據《秦始皇本紀》:“(二世)乃陰與趙高謀曰:大臣不服,官吏尚強,及諸公子必與我爭,為之奈何。”在這種情況下,趙高獻計,徧誅大臣諸公子。又據《李斯列傳》:“二世燕居,乃召高與謀事,謂曰:夫人生居世間也,譬猶騁六驥過決隙也。吾既已臨天下矣,欲悉耳目之所好,窮心志之所樂,以安宗廟,而樂萬姓,長有天下,終吾年壽,其道可乎。”於是,趙高提出殺戮主張,二世然其言而予以落實。雖然兩處記載中都以趙高之謀為主,但其間二世的角色出入甚大:一為處心積慮欲掀腥風,一為經人提醒陡生殺機。應該說,這兩種可能都存在。從二世葬始皇大量宮人從死,封工匠於墓道之中的事情可以看出其殘暴,其倡議殺戮不足為怪。但考慮到行為的延續性及性格發展過程,二世經人提醒而為非作歹的可能性更大。如沙丘之謀時,胡亥對由自己代扶蘇而立,尚有些許不忍之心,及“已聞扶蘇死,既欲釋蒙恬”(《蒙恬列傳》)。這些或可表明,至少到那時,二世還沒有發展到歹毒的程度。扶蘇已死,又安葬了始皇,胡亥有鬆一口氣、縱情享樂之想也很自然。應該看到,殺戮諸公子大臣既是鞏固政權的需要,也是沙丘陰謀的繼續。以陰謀開創的事業,理當為陰謀為後繼。趙高作為沙丘之謀的主謀,他在殺戮事件中再次成為主謀,也是理之必然的事。
2.誅諸公子大臣時,秦二世身在何處。
《秦始皇本紀》載,二世元年春,二世東巡,四月還至咸陽,殺戮之事便在此期間發生。同本紀,趙高為二世計曰:“……今上出,不因此時案郡縣守尉有罪者誅之,上以振威天下,下以除去上生平所不可者。今時不師文而決於武力,願陛下遂從時毋疑,即群臣不及謀。”這些記載至少表明了兩種可能:一為二世東巡時授意郡守誅大臣公子,二為二世東行前將殺戮付諸實施。從字面上看,趙高和二世的本意是想趁自己離開咸陽期間,將潛在的政治隱患除掉。從理論上說,這個計劃的真實含義是要二世不在犯罪現場,一切罪名不妨推給郡縣守尉。但據《李斯列傳》載,公子高自請為始皇殉葬;《蒙恬列傳》載,子嬰進諫不誅蒙氏(此事甚至提示事件發生在三十七年九月)、二世遣使誅蒙氏兄弟,均表明二世當時身在咸陽朝廷,否則無法處理這些事情。承前一條問題,殺戮主張的提出從步調上來看,應緊接於二世即位之後、東巡之前。很難設想,二世及趙高有如此之大的擔心,事又涉及如此之多的大臣公子,他們能放心東巡,而期盼郡縣守尉將這些棘手問題處理妥貼。除非二世留有聖旨,而這樣一來,他在場與否又沒有分別,也就沒有必要提什麼時機問題了(趙高語)。綜合觀之,誅大臣公子時,秦二世應該身在咸陽朝廷,此或為東巡之前的事情。
3.二世大興殺戮時,子嬰、蒙毅對二世的稱謂可疑。
考之《秦始皇本紀》《李斯列傳》,二世即位初即自稱“朕”,趙高稱其為“上”或“陛下”公子高稱其為“上”。而《蒙恬列傳》載子嬰諫二世不誅蒙氏,言稱二世為“主”;蒙毅自辨詞稱二世為太子;蒙恬自辨詞稱二世為“陛下”;二世責蒙毅言亦自稱“朕”。《蒙恬列傳》涉及到的稱謂均為口語對話,或許司馬遷為了記載之生動而以口語體的歷史記錄。然稱謂一道,事關名份,不該有如此懸殊差別。如二世名份已定,稱“主”已見不倫,稱“太子”更是大謬。是否因為事發時,二世的名份還未最終確定,事涉殺戮時間問題,這種稱謂歧象值得深究。如果二世名份確實未定,這次殺戮的開始時間甚至可以推前到秦始皇下葬之前。
4.二世為太子人選之謎。
根據《蒙恬列傳》,趙高言蒙毅阻胡亥為太子,二世也以此為由給蒙毅定罪,看來,秦始皇生前至少有一度曾打算立胡亥為太子。蒙毅之自辯辭也稱:“以臣不知太子之能,則太子獨從,周旋天下,去諸公子絕遠,臣無所疑矣。夫先主之舉用太子,數年之積也,臣乃何言之敢諫,何慮之敢謀!”按這番說辭,二世被立為太子的可能性是始終存在的。如果這樣的話,歷史公認的二世之立,能否定性為篡位就成了疑問。秦始皇對胡亥有偏愛,令其獨從、周遊天下是一證;讓趙高教習胡亥又是一證。《蒙恬列傳》載:“高雅得幸於胡亥,欲立之。”不能排除有過為胡亥謀立太子的活動的可能。但秦始皇未立太子又是事實,《李斯列傳》載:“蒙恬止扶蘇曰:陛下居外,未立太子,使臣將三十萬眾守邊,公子為監,此天下重任也。”日後,漢儒也將此事作為歷史教訓告誡人主。《劉敬叔孫通列傳》載,叔孫通諫劉邦不得易太子曰:“秦以不早定扶蘇,令趙高得以詐立胡亥,自使滅祀,此陛下所親見。”叔孫通為秦始皇朝博士,劉邦也是歷史的見證人,此事一定不假。那麼,二世是否真為始皇屬意,就成了歷史之謎。
5.蒙氏兄弟受誅之疑點。
《史記》中以蒙氏受誅疑點為最多,其內容大略如下:①據《蒙恬列傳》,蒙氏兄弟死難,蒙毅在前,蒙恬在後;②《李斯列傳》載趙高言:“且蒙恬已死,蒙毅將兵居外”;③據《蒙恬列傳》,誅蒙氏由趙高策劃,而胡亥使者對蒙毅傳達旨意又說是丞相定罪;④《蒙恬列傳》中,蒙毅口口聲聲稱胡亥為太子,本傳中還多次提到胡亥之名而不稱“上”或“二世”;⑤《李斯列傳》載,沙丘之謀,陰謀者偽造始皇書,以不忠之名賜蒙恬死;⑥《蒙恬列傳》中,二世以蒙毅“有大罪,法及內史”,行法於蒙恬。綜而言之,蒙氏兄弟死難誰先誰後很難確定,以囚禁時間推算,當是蒙恬在前囚於陽周,蒙毅隨後囚於代,隨時都有可能死於非命。而蒙恬自辯稱自己“身雖囚繫,其勢足以倍畔”之說恐與實際情況不符。以秦律之苛,不可能允許一個囚徒有發號施令之便,如蒙恬有此想法,只會加速他的死亡。還有一種可以考慮的可能是,蒙氏兄弟之誅屬於秦二世的同一時間之決定,其死亡先後或可依二世命令頒佈之地距二人囚禁之地的距離遠近所決定。據沙丘之謀推斷,丞相李斯對蒙氏有敵意,為了防止蒙氏在政治上東山再起,李斯對蒙氏之誅推波助瀾也屬正常。據《蒙恬列傳》,蒙毅被囚為葬秦始皇之前的事,故不存在趙高所謂“蒙毅將兵居外”的問題。蒙毅稱胡亥為太子,應視為二世未即位或即位未久,表明蒙氏之誅在二世即位之前或之初,與日後的大規模殺戮不是同一起事件。蒙恬死罪之名有二,其有前後輕重之分,理推為前重後輕,前罪屬身犯,後罪屬株連。蒙恬未死於重罪而死於輕罪即是一疑;二世及趙高均為刑律行家,竟在此問題上自相矛盾又是一疑;重擬罪名無異於坦認前次定罪為偽,在此情況下,蒙恬如何肯甘心自盡,這更是疑問。總之,蒙氏之誅的史料貫穿滲透於秦二世早期殺戮的全過程,其事實、時間相互出入、矛盾錯雜,辨不勝辨,定不勝定,應屬歷史重大難題。
6.何人誚讓李斯。
《李斯列傳》載:“李斯子由為三川守,群盜吳廣等西略地過去,弗能禁。章邯以逐破廣等兵,使者覆案三川相屬,誚讓斯居三公位,如何令盜如此。李斯恐懼,重爵祿,不知所出,乃阿二世意,欲求容,以書對曰(略)”這段文字夾置於二世對“李斯數欲請間諫”的責問及李斯惶恐作答之間。從文意上看,因李由未能在三川攔截住吳廣所部的西進,而使李斯受到誚讓。李斯在秦廷群臣中官階最高,能對其誚讓者,只能是秦二世。據上文意,似乎李斯在被誚讓之餘為保爵祿而曲意逢迎,上了一本推崇苛政獨裁的奏章(即被筆者略去的一大段文字),遂了二世之意。但此奏章內容與受誚讓毫不相關,即使其能為二世的獨夫心態提供理論依據,也不能平息二世對李由失職的遷怒之情。因而此奏有無的放矢、文不對題之嫌。於是,這裡顯然存在一個是誰誚讓了李斯的疑問。據《秦始皇本紀》,李斯因進諫而獲罪,與《李斯列傳》有出入,但列傳中,李斯獲罪之由多少也與進諫有關。如果是二世誚讓李斯,則李斯從此便有一重大把柄為秦二世掌握,很難設想,李斯日後還會在勸諫一道上欲有所作為。再者,李斯子李由最終戰死於雍丘,即現在的河南杞縣,當時屬碭郡,三川即今洛陽,為三川郡治所,兩地相距好幾百裡。是否可以認為李由受到貶黜,沒能死在三川守任上。如果是二世誚讓李斯,恐怕李斯難逃株連之災。按上文提及的尚不能定論的蒙恬死於蒙毅株連之成例,李斯的地位極可能下降,但事實上沒有,否則,趙高就沒有必要處心積慮欲除之而後快了。另外,如果是二世誚讓李斯,就算他無心重處李斯,趙高也不會放過這個機會。趙高一定會利用二世的怒氣置李斯於死地,可他沒有這樣做,而日後趙高陷害李斯的罪名竟然還是以李由失職為由頭。顯而易見,秦二世不是誚讓李斯之人。那麼,是何人誚讓李斯的呢?是否有這樣一種可能,前線將領派人帶回前方的戰況,使得朝廷上對李由失職有點風言風語,並沒有誰真正去誚讓李斯。
以上是秦二世朝的幾個難解之謎,由於史料的缺乏,破解相當不易。筆者學疏識淺,只能據常理妄測。冀能以此拋磚引玉,求得有識之士給出合適的謎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