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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明月照邊關

    其實這個就是皇帝給官員發工資的一種方式。就像現在的公務員,每月國家都要給他們發工資 都是以現金或打卡的形式為主,也發實物。

    但在古代沒有現在這麼方便,而且古代是以農業為主的時代,糧食就是金錢,有了糧食,可以買來一切想要的。

    石讀作dan,是古代的計量單位,一石等於四鈞,一鈞等於30斤,那麼一石也就相當於120斤糧食。

    戶的獎賞是因為,秦漢以後實行了郡縣制,不在是春秋以前的世襲制,郡縣制的官員是中央直接指派的,比如說皇帝說享有500戶的封賞,就是官員所管轄的封地內,這500戶人口需要上交的賦稅歸這個官員所有。這樣中央也不必額外的從中央府庫裡再拿出糧食運到各地官員所在的郡縣了,非常的方便。

    每個朝代對官員薪水的發放方式都不一樣,唐朝時,是一半糧食,一半錢,待遇最好的是宋朝,宋朝的經濟在當時來說,是世界一流的,因此宋朝對我官員待遇是最好的,隨便的官都富得流油,我們知道的包青天,他那時的月薪,換算成現在的工資的話,每月大概有幾十萬之多

  • 2 # 香茗史館

    在影視劇和文學作品當中,我們經常可以看到形容官吏時,有時會出現“兩千石”、“一千石”這樣的詞語,而在加封某個官員或宗親時,又會出現食邑“兩千戶”、“三千戶”這樣的定語。那麼,古代官員的俸祿為何會會“石”作為單位,封地又為何會以“戶”為單位呢?

    以“石”劃分俸祿,與稅收和官制改革有關

    早在商周時期,當時實行的是官爵一體制度,且為世襲制,也就是說為官者普遍具有相應的爵位,而爵位的高低則又代表著封地的大小。此時朝廷實際並不發給官員俸祿,官員的收入主要來自於封地內除上繳部分外的經濟收入。

    △西周的層級分封

    而到了春秋戰國時期,世卿世祿制逐漸瓦解,各諸侯國為爭霸圖強,紛紛選賢任能,以僱傭的方式據其職務高低,這些人雖然具有官職,卻並不一定擁有封地,朝廷自然要根據其官職大小來支付俸祿。

    這一時期雖然已有貨幣流通,但各諸侯國的稅賦仍然以實物為主(主要為糧食),因此朝廷支付官員的俸祿,自然也就以糧食為主。由於秦國當時以石為最大量器,故以石表示官秩的等級,這也被稱為秩石制,當時秦國的官俸有五十石、一百石以至五百石、六百石以上等級別,秦始皇統一天下後,此標準得以全面推行。

    △唐朝官員俸祿

    漢朝時期,俸祿制度開始逐步正規化,朝廷開始按官吏不同級別,給予相應的俸祿。不過由於當時的財政收入主要是田租、口賦,租收谷粟,賦納銅錢,因此當時仍保持著“半錢半谷”的發放方式(西漢以錢為主,東漢“半錢半谷”為主),而衡量標準仍以糧食單位“石”為主。

    到魏晉南北朝時期,由於天下戰亂不斷,社會生產遭到嚴重破壞,實物交換盛行,而官府的財政收入又變成了以田租、戶調為主,導致官府發放官員俸祿時,只能以穀米、絹帛為主要物品,而衡量標準自然仍以“石”為主。

    △明朝官員俸祿

    雖然隋唐以後社會趨於穩定,朝廷每年也有大量的銀錢收入,但直到清朝以前,糧食在稅收中仍然佔有極大的分量,因此官員俸祿中雖以現錢為主,但糧食仍然佔有一定比例。例如唐朝便常常以谷帛等實物作為俸祿發放,而宋朝到明朝仍以“銀米兼支”為主,直到清朝時“銀米兼支”現象才逐漸消失,改為以支銀為主。

    由此可見,以糧食作為俸祿,在中國歷史上存在的時間相當長,因此以糧食計量單位“石”作為官員俸祿的衡量標準,自然也就得以流傳了下來。

    以“戶”作為封地標準,與古代的封賞方式有關

    古代以封地為獎賞的封賞方式,其實源於先秦時期的分封制,當時周天子分封天下於各諸侯,而各諸侯則又將封地分給卿、大夫等階層,而這些卿、大夫世代以封地為食祿,故也稱為食邑。這一時期,卿大夫對於食邑和食邑中的百姓擁有完全的財權、治權。

    隨著世卿世祿制和分封制的先後瓦解,獲得世襲爵位便成為了一種極為難得的賞賜,而獲得世襲封地的爵位,更是難上加難,因此這也成為了帝王封賞大臣的一種極為有效的手段,而封土列疆則成為了人臣的最高追求。

    秦漢以後,雖然歷朝歷代均有功勳卓著者獲得封土列疆的獎賞,但受封者卻只對封地擁有有限的財權,而再無治權,即只可以徵收食邑內民戶的賦稅作為食祿,但對封地內的百姓沒有管轄之權。而受封者所能徵收的食祿數量,則是以民戶數量為標準。即獲封戶數為多少,便可以享受多少百姓的奉養,且是世襲制的。

    這種獲得實際封地的賞賜,這在秦漢以後的時代堪稱至高無上的榮譽。不過,唐宋時期這種封賞方式也曾被作為一種賜予宗室和高階官員的榮譽性加銜,例如北宋餘靖曾被加封食邑兩千六百戶,實際上只有兩百戶而已。而這種實際與加封數字不對應的分封方式,也被稱為虛封,而與之相對應的,則是封賞與實際相對應的,這種被稱為實封。

  • 3 # 致守仁

    這裡是不請自來的守仁君

    按石,因為糧食是按石算的呀,按戶,因為戶口是一戶一戶來的呀。

    中國古代在很長一段時間內,官員的工資都是糧食。當然也不光是糧食,還有布匹,永業田,職田。

    咱們現在光說基本工資,以漢朝官員為例子,他們的工資就是糧食,因為發的時候比較困難,所以他們一般拿的都是年薪,關中的官員都是朝廷直接給,地方的是每年的稅收把官員工資截留,當然,每年領糧食的時候官員可以選擇把糧食換成錢財。

    一直到宋朝之前都是這種模式,分別只在於是工資多一點還是職田多一點。

    宋朝出現了交子,宋朝以後的朝廷發工資的時候基本上就發成紙幣了,而且還有兌換券,官員能拿著兌換券到指定的地方領取福利。

    至於說賞賜有功之臣,一般說的是封侯,漢朝的時候是真的封侯,漢朝最有名的一句話就是劉邦對張良說的自擇齊地三萬戶,也就是說讓張良自己隨便在齊國挑三萬戶人家,這三萬戶人每年上交的稅收不給朝廷,直接給你張良,當然你只能收錢,其他的你管不了。

    唐以後,這種大臣的爵位基本上就都成榮譽了,什麼國公啊,只是一種榮譽的代表,當然每年拿的工資也會非常可觀,但是封地還是別想了。

  • 4 # 南朝居士

    宋代以前,官吏的工資一般是以祿米、田地、布匹、絹、絲綢、傭人補貼、糧食補貼、柴火補貼等實物,北宋開始給銅錢,多少貫,其他實物照舊。

    唐朝以後的官,多稱為幾品幾品,而兩漢魏晉的官,多稱為“萬石”“兩千石”、“六百石”等,

    比如丞相、三公是秩萬石,郡守秩兩千石,還有上中下之分,縣令是秩六百石,也有上中下之分。

    為什麼這樣?因為大米的多寡就是他們的工資,當時沒有品級之分,只看你的俸祿,衣服顏色的分別,

    兩漢以後,魏晉時代也是這樣,到了魏晉以後,特別是隋唐,就出現品級制度了,就開始用幾品官來稱呼了。

  • 5 # 人者仁義也

    這個問題分為兩個來答,第一個是官員為什麼是按照石來區分等級。

    一般來說按照石的多少來分是漢朝的典型。其實官員的等級結構是可以分為職位和官階的。職位規定了官員的權利大小,職責範圍,任務內容。而官階則是官員的等級排序,也就是官員的等級,資格,報酬。漢代的官階都是依靠石作為官位俸祿的計量單位來區分大小的。

    首先我來說說“石”一詞的來歷,石是中國古代的一個計量單位,它有四重含義:

    1.容量計算單位

    2.重量計算單位單位

    3.漢代官俸的計量單位

    4.計算弓弩強度的單位

    由於古代給予官員的俸祿是米粟,通常要用石來計量俸祿,於是石就變了官員俸祿的計量單位,隨即演化為官階的單位。

    按照漢朝的制度,三公官階萬石,俸祿是每月三百五十斛谷。中二千石的官員,俸祿是每月一百八十斛谷。二千石的官員每月一百二十斛谷。比二千石的官員每月百斛谷,千石的官員每月九十斛谷,比千石的官員每月八十斛谷,六百石的官員每月七十斛谷,比六百石的官員每月六十斛谷,四百石的官員每月五十斛谷,比四百石的官員每月四十五斛谷,三百石的官員每月四十斛谷,比三百石的官員每月三十七斛,二百石的官員每月三十斛谷,比二百石的官員每月二十七斛谷,一百石的官員每月十六斛谷。

    通常歷史學者們認為斛和石相通,斛是古代的容量計算單位,主要用來稱量糧食。其實石在當時作為官階的象徵,應該追溯到春秋戰國時期,在貨幣經濟還不發達的時候,徵收的東西應該以糧食為主,以此作為官員的俸祿,只是隨後,經濟發展起來主見演化為傳送貨幣作為官員的俸祿,但是最為最初征收糧食作為俸祿的事情卻作為官階的象徵留了下來。而實際上發官員的俸祿是不可能按照把這些糧食作為工資,這麼多糧食總不能派人一個一個發吧。在漢朝實際上官員俸祿的發放還是按照錢財來的,《漢書》列傳裡有一個叫做貢禹的人就曾經上書漢成帝說明了自己的情況:

    拜為諫大夫,秩八百石,俸錢月九千二百。

    又拜為光祿大夫,秩二千石,俸錢月萬二千。

    在這裡我們看到漢成帝時期,官員的官階是按照石計算的,但是發放的俸祿實際上是銅錢。此外官員還有國家發給專門的田地作為自己的職田,田地的稅收作為自己的俸祿。而石只是作為官階的象徵。類似於後世的幾品官,比如一品,二品之類的。

    其實古代的明朝曾經把糧食作為俸祿發給官員,也就是所謂的“祿米”,比如正一品的官員一個月發八十七石米,從一品到正三品,遞減十三石到三十五石,從三品二十六石,正四品二十四石,從四品二十一石,正五品十六石,從五品十四石,正六品十石,從六品八石,正七品到從九品依次遞減五斗,到五石。但是在實際操作中,這些傳送的俸祿還是會折算,比如米折算成大明寶鈔,米折算成其他的物品,比如胡椒,再比如米折算成銀子。

    漢代皇帝賞賜有功之臣確實是賜予一定的田邑,這是漢代軍功爵制的一種體現

    漢代實行的是從秦朝繼承的二十等爵位制度:

    一級曰公士,二上造,三簪嫋,四不更,五大夫,六官大夫,七公大夫,八公乘,九五大夫,十左庶長,十一右庶長,十二左更,十三中更,十四右更,十五少上造,十六大上造,十七駟車庶長,十八大庶長,十九關內侯,二十徹侯。皆秦制,以賞功勞。

    其中最高階的就是徹侯,只是後來避漢武帝劉徹的諱,改名為通侯,也被稱為列侯。其實列侯這個爵位已經是漢朝二十等爵制中第一等的爵位。爵位和待遇是相互掛鉤的,同時最顯著是授封爵位有土地。同時只有最高的爵位列侯和關內侯才有資格食租稅或食邑,其中是以土地為授封的主要形式。歷史上漢代那些授封列侯爵位的人都是實力派是立下大功的,沒有一定的功勞是無法授封列侯,當然有些外戚和恩澤之人,以及皇室宗親這些人除外,另外東漢時期的宦官主要是靠擁立皇帝得以立功授封列侯爵位,而在其中最為顯貴的還是軍功列侯。

    在漢朝的統治階級裡,皇帝往下是同姓的諸侯王,這往下就是這些異性列侯,列侯在西漢的初期會被封賞食邑,而這些食邑是實封的,同時列侯還有相應的官員前去管理這些土地和人民,按照《續漢書》的記載,列侯在自己的食邑擁有家丞,庶子,行人,洗馬,門大夫這些官吏管理土地。西漢的列侯雖然食邑有大小,比如,一個縣一個鄉,一個亭,但是並沒有具體的名稱,但是統稱為列侯。在東漢列侯分為了縣侯,鄉侯,亭侯。但是此時的列侯再也沒有治理食邑的權利,他們有封國但是隻能夠享受封國給予的稅收,而不能夠治理封國。這是列侯的變化,在此後的朝代逐漸變成了虛假的封賞,作為名譽的象徵,實際的封賞另外算。

    正是列侯爵位的高和顯貴,一般漢代皇帝把這些爵位封賞給那些立過大功的人,而題主所說的戶是列侯食邑里麵人們的數量。

  • 6 # 經典守望者

    漢代官員的等級一般以石作為劃分標準,石是一個計量單位。比如兩千石,就顏師古的解釋是二千石者,(月各)百二十斛。東漢和西漢的俸祿發放方式還不一樣,西漢時期俸祿的發放以錢為主,王莽時期的俸祿發放以谷為主,東漢時期俸祿的發放半錢半谷。

    西漢時期,石僅僅是區別等級,具體發放仍然以錢作為等價物。大概是由於當時的國力發達,谷賤錢貴,所以大多數用錢來發放官員俸祿。比如說一個六百石的中級官吏,他每月就有6000錢的收入,宣帝時期,每石谷的價格低到了五錢,所以發放錢官員更划算。石作為單位,由來已久,在先秦時期就已經存在。大概就是因為這種計量單位較為穩定,不會發生變動。在春秋戰國時錢制不統一,石作為一種重量單位更有代表性,所以,他們就使用石作為單位衡量官職等級和官吏俸祿。

    而按戶來計算封邑也是源自先秦,不同的地方有貧富之分,封地也是如此,但是為何還要以戶來作為單位呢。這就是因為封邑的收入主要分為兩部分,一方面是封邑的自有產出,另一方面就是人頭稅。在古代社會是要按人頭收稅的。對成年人徵收的叫“算賦”,對兒童徵收的人頭稅叫“口錢”。年齡在15歲以上,60歲以下的成年男女,每人每年要向國家交納120錢,稱為“一算”。凡是7歲到14歲的兒童,不論男女,每年每人交納20錢。這一部分是封地最穩定的產出部分,諸侯所享有的也主要是這部分。按戶徵收就可以計算出具體的值,仔細算下來,這個數字也是非常驚人的。往少了說,一個三口之家為一戶的話,一年要繳納260錢,1000戶一年就有26萬錢,萬戶侯就有260萬錢。而根據上述官吏俸祿的計算,二千石高官,一個月也大致是20000錢,一年是24萬錢。這樣算來一個千戶封邑就可以和兩千石高官的年俸等量齊觀。如果要是五口之家為一戶,這個數字還要翻倍。這也許就是為什麼“萬戶侯”在當時有那麼大吸引力的原因。所以,必須按照戶來徵收,才能夠保證準確。

  • 7 # 歷史戰爭

    在中國古代官員俸祿制度當中,“石”是一個極為特殊的存在,它一直作為古時官員俸祿的計量單位,就像是今天的“元”一樣。除“石”以外,“戶”也是與官員息息相關的計量單位,尤其是在漢代,皇帝封賞有功之臣時,都是按戶來算。那麼,這裡的“石”和“戶”,都是什麼意思呢,它們又為何能夠成為官員俸祿封賞的計量單位?

    先說“石”,中國古代以它劃分俸祿,與古代的稅收和官制有關。其實,在商周時期,官員的俸祿是不以石來劃分的。由於當時的官制是世卿世祿制,官員基本上都有爵位,且兩者是掛鉤的,因而朝中官員都有封地,他們的收入來自於封地,而非朝廷發放。

    到春秋戰國時期,各國紛紛尋求人才,變法圖強,貴族政治的基礎被動搖,許多出身微末的賢才得到重用,且身居高位。這些人可能具有官職,但不一定有封地,所以朝廷就需要給他們發放俸祿了。

    以“石”來劃分俸祿本是秦國的制度,這是因為秦國以石為最大的計量器具。當時貨幣已經出現,但貨幣制度還沒有完善,不論是各國的賦稅,還是官員的俸祿,都以實物為主,而實物又以糧食為主。

    秦國橫掃六國,建立秦朝,統一天下以後,將以石劃分俸祿的“秩石制”推廣到全國,就這樣,中國古代的官員俸祿都以石作為計量單位。到漢唐以後,經濟得到發展,貨幣制度也在不斷完善,朝廷也開始以貨幣支付官員部分俸祿,但直到清朝以前,以實物為主的俸祿發放方式依舊佔據主要地位。所以,古時的衡量標準仍是以“石”為主。有的時候,“石”的多少甚至代表著官職的職位和地位,比如漢朝就以“兩千石”作為重臣的衡量標準。

    然後再來說“戶”,將它作為封賞的計量單位,與古代的封賞方式有關。在中國古代,皇帝對功臣最大的封賞,就是封地。秦朝統一全國以後,官員與爵位並不直接掛鉤,有封地的官員更是少之又少。因此,皇帝將土地和食邑內的民戶封賞給大臣,就是對他們最大的嘉獎。

    不過,從秦漢以後,官員對於封地的百姓都沒有管轄權,他們只能向食邑內的民戶徵收賦稅。這就使得皇帝封賞大臣的土地,不以土地面積作為衡量標準,而以封地裡的民戶作為計量單位。民戶越多,官員可以徵收到的賦稅也就越高。

    當然,皇帝們也不會真的將大量封地和民戶的稅收封賞給官員們,他們常常會採取虛封的方式。所謂虛封,就是皇帝名義上給某位功臣封賞大量食戶,但食邑里的民戶卻遠不及名義上的戶的數量。

    其實,不論是“石”,還是“戶”,與中國古代的政治、經濟、文化制度都是息息相關的,它們能夠延續上千年,也正是中國古代官僚制度高度發達的體現。

  • 8 # 亭安讀書

    我認為與古代王朝官職體系之下的食邑制度、秩石制以及稅收制度有著很大關係,官員的俸祿以及有功之臣的封賞都受到影響。

    【1】食邑制度的影響

    古代分封傳統之下,能夠衡量封地所食祿高低的評斷是土地和人口,而盛行於周代影響後世王朝的食邑制度,讓具有分封和封賞性質的官員任免,就帶有食邑制度的影響。

    周代以宗法爵位為基礎,評判受到封賞的卿和士大夫能夠獲得封地大小和人口的多少,那時候在封地內的卿和士大夫具有對封地的管轄權。而發展到秦漢之後,由於郡縣制的設立,地方歸屬中央管轄,分封地方的官員只擁有分封地的食祿,而沒有了周代時地方受封者對地方的管轄權。

    但是這種傳統經過周代時的確立,經過秦朝郡縣制確立加強中央集權,發展到漢朝時,儒學興盛,禮法昌明。導致對於從周代時確立的對於官員和有功之臣的封賞方式上,帶有明顯打周代禮法特色,並且因為秦代郡縣制的影響,形成了漢代具備周代食邑封賞特色,和秦代集權特色的對有功之臣的封賞方式。

    【2】秩石制度的影響

    周代分封制基礎上實現的食邑制度,在秦朝郡縣制基礎上已經發生變化,形成了以秩石為衡量標準的官員體系。最簡單的理解就是源於古代官員俸祿中,與分發糧食多少有關,石是秦朝最大量器,因此以此形成了以軼石多少為基礎的十八個官員等級。漢代繼承了秦的軼石制,因此對於官員的封賞中,會出現多以軼石多少來劃分等級的現象。

    不過,值得注意的是,歷代官員俸祿並非是全部發放糧食,西漢時官員俸祿實際上是按照實際官職等級對應的軼石,去發放錢財。到了東漢、魏晉及南朝時,由於戰亂影響,官員會存在錢財與糧食、布匹甚至田地等形式作為俸祿的現象。不過實際發放多少,都與軼石等級高低相對應。

    漢朝三公九卿官員制度下,實際發放官員俸祿都是繼承了秦制軼石制。漢成帝時從三公往下,形成中兩千石到百石不同的十八個官員職別。也因此,在漢代看到官員俸祿,都會按石來劃分。而皇帝賞賜有功之臣時還經常按戶來算,則與軼石制度下的王朝稅收制度有著很大關係。

    【3】古代稅收制度的影響

    前面提到,官員在發放俸祿時,會根據軼石多少,來確定不同形式的俸祿,而俸祿的發放形式則與古代王朝的不同稅收政策有著很大關係。中國古代稅收制度主要以地稅和人口稅為主,商稅在重農抑商的古代其實只是輔助稅收。

    先秦《周禮·大宰》中有“以九賦斂財賄”,就是關於收取的九種稅賦。春秋戰國時期的稅賦雖然各諸侯國有不同的稅收方式,但主要還是集中在土地稅賦之上。秦漢時期,按照土地和人口為基礎的土地稅制趨向於完備,簡單理解的話就是按照土地糧食收成的田稅,以及按人口和戶口為基礎的人頭稅。

    基於不同時期的稅收制度,官員受到的封賞,則是跟食邑地區稅收的田稅中的糧食軼石和人頭稅中的人口有著直接關係。並且漢代時,除了秦漢以來都有的田稅和人頭稅之外,還增添了為地區食邑加徵的戶稅,以供封賞食邑該地區的官員和諸侯等食邑。這也就有了秦漢之後,各朝代中皇帝對於有功之臣的封賞,會按照戶口來算。

    綜上所述,無論按照糧食多少的石來計算官職,還是以戶多少來計算的封賞,都跟古代王朝中封賞傳統中,諸侯和官員食祿地區的稅賦等有著很大關係。當然了,在禮法制度等方面的影響,也依舊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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