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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趙涵智爺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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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景山郡王
晴雯去世之後根本沒鉅額遺產,應該是弄錯了吧,她彌留之際,寶玉去看她,只是把自己的指甲、頭髮和貼身衣物給了寶玉,作為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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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藍顏經典老歌音樂影片
原文第七十八回:誰知他哥嫂見他一嚥氣便回了進去,希圖早些得幾兩傳送例銀。王夫人聞知,便命賞了十兩燒埋銀子。又命:“即刻送到外頭焚化了罷。女兒癆死的,斷不可留!”他哥嫂聽了這話,一面得銀,一面就僱了人來入殮,抬往城外化人場上去了。剩的衣履簪環,約有三四百金之數,他兄嫂自收了為後日之計。這段話裡交代了晴雯之死,她死後留下的財產不是現金,是衣履簪環的總價值,約有三四百金之數。
晴雯是賴嬤嬤在外邊買來的一個小丫鬟,賈母一看,喜歡上了,賴嬤嬤就把這個小丫鬟送給賈母,取名晴雯的。這裡面說道可就多了。這個賴嬤嬤是賈母多少年的老傭人了,深知賈母的心思。晴雯應該是她主動推薦給賈母的通房人選,畢竟如果只是普通丫鬟,沒有必要總擱外頭買。而襲人應該是知道賈母所想的,於是她果斷投靠了王夫人,才有了王夫人從自己的月例銀子裡摳出二兩給襲人。而賈府外,賴嬤嬤是參與策劃的,賴嬤嬤的兒子賴大是榮國府的管家,賴嬤嬤的孫子賴榮興贖身成了自由民,並考取科舉做官了。
這下子知道晴雯的財產是怎麼來的了吧。她沒有孃家爹媽,自己的月例銀子都自個兒收著。曾經的主子賴嬤嬤應該還對她進行了長線投資,而賈母對下人的賞賜也是實打實的,可不像王夫人,就賞了襲人幾件舊衣服。賈母應該會打賞晴雯一些首飾,這是很值錢的東西。
晴雯是寶玉的貼身丫頭,在一般現代人觀念裡是下人,窮姑娘,這就是一種誤解。要知道,寶玉王公貴族,按今天標準就是中央級階層,大富大貴之人。那麼為寶玉服務的人就有一百多號人,晴雯本人也就管幾十個人,象她這樣雖然是下人,能夠有她這種福利待遇也是千人萬人也達不到這個地位的。你看她,補寶玉那件名貴的什麼衣服來的,這種技術相當國家級技術了,有這門技術放在今天社會,也是經常上電視的水平了。名流大師之類。所以這麼說就好解釋她是個小富婆了。那些東西應該是晉級或事辦得好了主人賞的。
一說到金我們就覺得非常值錢,畢竟現在的金子都是按克計算的。其實在當時的社會,多少金就是多少兩銀子的意思。晴雯的三四百金就是三四百兩銀子,摺合成現在的人民幣也得有20多萬。20多萬對一個小戶人家來說確實是一筆不小的數目,但是對賈家那樣的大戶人家來說也就是個三瓜兩棗,不值一提。
更該注意的是晴雯的三四百金其實並不是現錢,而是她的衣履首飾折算的錢。要知道,在賈府那樣的大戶人家當差,逢年過節免不了要賞賜下人。況且晴雯又一直深受賈母的喜愛,好東西自然會有一些。她沒有至親,得來的好東西也沒處送去,都是自己留下,在賈府吃穿用度也不用自己掏腰包,可以說是隻進不出。
“朱門酒肉臭”,富貴人家富的流油,作為丫鬟,不說綾羅錦緞,起碼穿的也不寒酸。怎麼說晴雯也是怡紅院裡的紅人,寶玉對她的寵愛,從撕扇子這件事就可以看出來。平日裡,有什麼好東西寶玉自然會賞給她。雖說寶玉沒有大錢,但作為一個少爺值錢的玩意還是有一些的。伺候寶玉,月錢不多,但是賞賜還是少不了的。這麼細細算下來,三四百金也不多,算不上鉅額遺產。
俗話說得好,生不帶來死不帶去,縱使生前腰纏萬貫,死後也是光溜溜。晴雯勞累一生攢下的貼己,最後也是便宜了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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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抱山—散人
我們先來看原文是怎麼說的,原文第七十八回:誰知他哥嫂見他一嚥氣便回了進去,希圖早些得幾兩傳送例銀。王夫人聞知,便命賞了十兩燒埋銀子。又命:“即刻送到外頭焚化了罷。女兒癆死的,斷不可留!”他哥嫂聽了這話,一面得銀,一面就僱了人來入殮,抬往城外化人場上去了。剩的衣履簪環,約有三四百金之數,他兄嫂自收了為後日之計。
其實晴雯的衣服首飾,也不是別人所想,透過別的途徑得來的,而是她應得的。像賈府這樣的大家族,過年過節,從主子到丫頭都會做新衣服的,王熙鳳有一次就說她忙著給大家做新衣服,賈母也說過把軟煙羅拿來給丫頭們做背心穿呢。軟煙羅可不是一般人能穿得起的,可知賈府丫頭的衣服都很值錢。除此之外,賈府從主子到丫頭的首飾,也是按照規定打造的,並且價值不菲。
晴雯在怡紅院的時候,水晶杯和瑪瑙碗都不知道打碎了多少,名貴扇子隨便撕。寶玉從張道士那得的類似金麒麟的小物件就有百十來件,說要散於窮人都被攔了下來,這要是回去隨便給丫頭們也是很可能。
原文第七十七回,寶玉道:“如今且說現在的,倒是把他的東西,作瞞上不瞞下,悄悄的打發人送出去與了他。再或有咱們常時積攢下的錢,拿幾吊出去給他養病,也是你姊妹好了一場。”襲人聽了,笑道:“你太把我們看的又小器又沒人心了。這話還等你說,我才已將他素日所有的衣裳以至各什各物總打點下了,都放在那裡。如今白日裡人多眼雜,又恐生事,且等到晚上,悄悄的叫宋媽給他拿出去。我還有攢下的幾吊錢也給他罷。
最好的致富捷徑是在主子面前得臉,主子額外恩賜的錢財肯定比死工資來得快。入畫的哥哥,僅僅作為一個小廝,得到賈珍的賞賜就多達三四十兩銀子,惜春見了都暗自吃驚,而襲人省親那一節就得到了王夫人、鳳姐賞賜的許多衣物。而晴雯雖然不招王夫人待見,但卻是更大的金主賈母所喜歡的型別。賈母喜愛,又被放在寶玉身邊作為儲備姨娘,自然不會虧待她。而晴雯又本是賴家買的小丫鬟,孝敬給賈母后卻不忘舊,與賴家並未疏遠中斷,賈母是賈府首富,而賴家也不容小覷,是奴才輩中的首富,晴雯背靠兩座金山,多年來肯定積蓄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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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國學大觀園
說起丫鬟,最讓人羨慕的就是紅樓中寶玉身邊的幾位,每天不必小心翼翼的討好主人不說,還要寶玉費盡心思的討他們開心。晴雯作為寶玉屋裡的大丫鬟,因生的標緻可人,格外的討寶玉喜歡。只可惜,自古美貌不常在,最後晴雯也落個含冤而死的下場。生前被人罵成是勾主的狐狸精,就連死後留下的三四百金,也被人們懷疑是貪汙包養所得。
一、 三四百金到底值多錢?一說到金我們就覺得非常值錢,畢竟現在的金子都是按克計算的。其實在當時的社會,多少金就是多少兩銀子的意思。晴雯的三四百金就是三四百兩銀子,摺合成現在的人民幣也得有20多萬。20多萬對一個小戶人家來說確實是一筆不小的數目,但是對賈家那樣的大戶人家來說也就是個三瓜兩棗,不值一提。
有人說,晴雯的這三四百金要麼是貪汙得來的,要麼是被包養的小費。就憑她一個二等丫鬟,單靠每月的基本工資,短短几年,是攢不夠這麼多錢的,肯定是藉著給人辦事的由頭受賄來的,再不就是跟哪個男人有私情。
整個府裡,最不正經的男主就是賈璉了。可是從頭到尾也沒說晴雯和賈璉有啥交集啊!要說和寶玉有染,晴雯死時已經交代的很清楚了,一生揹負著媚主的罵名,其實和寶玉卻是清清白白。
更該注意的是晴雯的三四百金其實並不是現錢,而是她的衣履首飾折算的錢。要知道,在賈府那樣的大戶人家當差,逢年過節免不了要賞賜下人。況且晴雯又一直深受賈母的喜愛,好東西自然會有一些。她沒有至親,得來的好東西也沒處送去,都是自己留下,在賈府吃穿用度也不用自己掏腰包,可以說是隻進不出。
“朱門酒肉臭”,富貴人家富的流油,作為丫鬟,不說綾羅錦緞,起碼穿的也不寒酸。怎麼說晴雯也是怡紅院裡的紅人,寶玉對她的寵愛,從撕扇子這件事就可以看出來。平日裡,有什麼好東西寶玉自然會賞給她。雖說寶玉沒有大錢,但作為一個少爺值錢的玩意還是有一些的。伺候寶玉,月錢不多,但是賞賜還是少不了的。這麼細細算下來,三四百金也不多,算不上鉅額遺產。
俗話說的好,生不帶來死不帶去,縱使生前腰纏萬貫,死後也是光溜溜。晴雯勞累一生攢下的貼己,最後也是便宜了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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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義暱暱
晴雯的那點遺產算得上“鉅額”嗎?相對於賈府金山銀海,晴雯那點賣命錢實在是九牛一毛。《紅樓夢》把這個細節特別交待,只是給作者一個良心上的交待。賈寶玉交待襲人從怡紅院公共資源中給一點錢晴雯,襲人把晴雯自身所有及襲人的幾百錢給晴雯(終說成是燒埋銀子進了其黑心哥嫂的腰包),而後偷偷地跑去晴雯哥哥家,也只給她倒了碗水喝,交換了紀念之物。能讓寶玉再次想念晴雯的,是那件雀金裘和海棠花,那是未亡人對已亡人的歉疚和不安,是作者心中永遠的痛。作者對晴雯的感情是深沉而複雜的,從遺產的角度來提問晴雯,那是對作者對晴雯感情的深切褻瀆!是對晴雯在天之靈的殘忍騷擾!被林黛玉戲稱為“母蝗蟲”的劉姥姥二進大觀園,得到了多少賞賜和贈送,只怕比晴雯遺產多多少倍?我為晴雯抱不平!生得好被攆,乃是劣幣驅逐良幣,乃是良心被火燒了個洞,乃是晴雯雖死猶生拼命錠放寓示逆天違地,傷天害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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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聚眾之力點亮未來
晴雯的那點遺產相比於賈府的富貴來說確實不算什麼。但站在她兄嫂的角度、以普通人過日子的花費來說確實算的上是“鉅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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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紅雲社會文學百家談
晴雯作為《金陵十二釵》副副釵上榜者,在整個紅樓夢裡起著舉足輕重的點睛之筆。她的性情直爽,她的相貌風流脫俗,她的聰慧機靈甚至讓寶玉憐愛。她的月薪屬伺候寶玉大丫頭等級,自然不算少。吃在賈府,住在假府,自然有所盈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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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自名秦羅敷
關於晴雯死後的鉅額財產,書中是這樣寫的:
王夫人聞知(晴雯已死),便命人賞了十兩燒埋銀子。又命:“即刻送到外頭焚化了罷。女兒癆死的,斷不可留!”她哥嫂聽了這話,一面得銀,一面就僱了人來入殮,抬往城外化人場上去了。剩的衣履簪環,約有三四百金之數,她兄嫂自收了為後日之計。三四百金,也就是三四百兩銀子。對於賈家來說,不過是身上的一根寒毛。但對於普通人家來說,還真是一筆鉅款。
劉姥姥在二進大觀園時,剛好遇到賈府的一場螃蟹宴,劉姥姥就曾感慨到:
(這頓飯)一共有二十多兩銀子,阿彌陀佛!這一頓飯的錢,夠我們莊戶人家過一年了。劉姥姥家裡,拖家帶口,20兩銀子就可以過一年,可見三四百兩銀子還真是不少。
那晴雯的錢哪裡來的?
一,她自己的月例銀子。晴雯作為怡紅院的四大丫鬟之一,雖比不上首席的襲人一兩銀子的月例,每月也有一吊錢。
一吊錢是多少呢?
康熙年間,官府鑄了新制錢後規定:新錢千準一兩,舊錢準七錢。
晴雯的月例顯然比襲人低,那就是說,晴雯的月例相當於七錢銀子。這樣一年也能攢下十來兩銀子。晴雯在賈府呆了六年,也有六七十兩銀子的收入。
二,主子平日和年節時的賞賜。這佔到下人們收入的很大一部分。跟的主子如果有頭有臉,這部分收入遠遠高於工資。
這從紅樓夢中也可以看出來,惜春的丫鬟入畫在抄撿大觀園時,抄出一大包金銀錁子,約共三四十個,又有一副玉帶板子並一包男人的靴襪等物。入畫承認,是賈珍賞給她哥哥的。入畫的哥哥也並非什麼得臉的奴才,所得的賞賜就有這麼多。
寶玉在大觀園試才時,在賈政面前露了臉,下來時,跟著的小廝討彩頭,寶玉笑道,美人一吊錢。眾人到:誰沒見那一吊錢!把這荷包賞了罷。
可見,平時賞賜一吊錢是極其稀鬆平常的事情,眾人根本不稀罕。
當然,如果主子不得臉,可能日子過得還比不上奴才。
紅樓夢第二十回中,賈環跑來和寶釵,鶯兒,香菱擲骰子玩,輸了後不給錢,鶯兒說:
一個做爺的,還賴我們這幾個錢,連我也不放在眼裡。前兒我和寶二爺玩,他輸了那些,也沒著急,剩下的錢,還是幾個小丫頭一搶,他一笑就罷了。寶玉富貴不知樂業的主,他的賞賜,就更沒有分寸了。
三,丫鬟們平日的衣服首飾也是一大收入。
賈府平日的吃穿用度,極其奢華。林黛玉進賈府時,接她的幾個三等僕婦,吃穿用度,已是不凡,因此黛玉步步留心,時時在意,不肯輕易多說一句話,多行一步路,唯恐被人恥笑了她去。
晴雯作為寶玉的丫鬟,主子極其尊貴,她又受寶玉看重。在加上她風流靈巧,心高氣傲,她的衣服首飾必是出眾的。她正因為不懂守拙,才遭人怨恨。王夫人也說她打扮的妖妖調調的。
襲人母親也說,賈府對下人,恩多威少,平常寒薄人家的小姐也不能那樣尊貴。
因此,晴雯身後留下幾百金,根本不足為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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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醉吟扶夷
一看到鉅額財產,我就兩眼放光進來了。晴雯死後到底留下了多少錢能被題主稱之為”鉅額遺產“呢?我們不妨先來盤點清楚。原文是這樣說的:
剩的衣裳簪環,約有三四百金之數,他哥嫂自收了,為後日之計。這樣看來,也就是一些衣物首飾之類,她那對狼心狗肺的哥嫂肯定會變現,再加上王夫人賞的十兩銀子,也算天上掉餡餅,平白無故發了一筆橫財。可若是和豪華奢侈無度的賈府比起來,就是小巫見大巫,不值一提了。所以“鉅額財產”這種誇張的說法,題主,我書讀得少,你不要騙我!
第四級:這是最低等的,大概是負責外圍,灑掃庭院等粗活, 不能進入內庭,書中沒有提到名姓,收入不詳;
第三級:佳蕙、小紅等小丫頭共八個。這一級的小丫頭們負責燒水澆花喂鳥一類的,但是不能靠近主子,不許進到主人的屋子裡去,地位比較低。舉個典型的例子就是小紅。她雖是管家林之孝的女兒,卻不能走關係把級別往上提一提。也就是說,想往上爬,還要憑各人真本事。記得有一次小紅趁賈寶玉屋裡沒人的空檔給他遞了一杯茶,回來就被大丫環秋紋、碧痕劈頭蓋臉痛罵了一頓,說她不配遞茶遞水。她們的工資是每月五百錢。
第二級:大丫頭,便是晴雯、秋紋、碧痕、麝月攏共七個大丫頭,這些丫頭是負責屋內近身服侍的,平時的針線、起夜、端茶倒水、生活起居都是她們的工作。她們的工資是每月一吊錢。
第一級:襲人,她是從賈母身邊”借調“到怡紅院的,相當於怡紅院的總管。她的初始工資是每月一兩銀子。
大丫頭們和襲人管理著怡紅院裡的一干下人,是妥妥的“管理層”。她們被下面的婆子稱之為:“副小姐”,可見在下人之中地位超然,且生活優渥,很是招這些婆子們的紅眼,不但羨慕嫉妒,還恨!
晴雯孤身一人,無父無母。賈府包吃包住,工資根本花不掉,統統自己攢著。而據書中的劉姥姥講,二十兩銀子就夠他們莊家人一年的花銷,那麼晴雯的每月一吊錢就是很高的工資了。
經濟來源之二:主人賞賜賈府素來在對待下人上名聲極好。逢年過節過生日什麼的,下人都有賞賜。賈母也是個大方的主人,晴雯又是她喜愛的丫頭。晴雯有一手針線絕活,平日裡很受賈母青眼,且她那爽利的性格也投賈母的脾氣。推測賈母日常給晴雯的賞賜肯定不在少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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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文化匠人館
“霽月難逢,彩雲易散。心比天高,身為下賤。風流靈巧招人怨,壽夭多因誹謗生。多情公子空牽念。”《紅樓夢》中的晴雯也是非常悲劇的人物了,十八歲不到便香消玉殞,成為了宅鬥下的犧牲品。
晴雯出身悲苦,從小便被賣入賈府為奴,雖如此,但好在她心思玲瓏,口齒伶俐,深得賈母喜愛,也正因此養成了其口無遮攔的個性,直接或間接得罪了賈府很多人,這也是造成她最後悲劇收場的原因之一。
晴雯雖為婢女,但在寶玉房內卻生活的像千金小姐,賈母對其也尤為照顧,所以有存款這件事情並不難解釋。
回覆列表
紅樓夢裡沒有提到過。一 個Y鬟沒有地位 ,沒有後臺背景,父母去世早,伴隨哥哥嫂子過日子,死後怎麼會留下一筆鉅額財產。會不會是其它版本,添枝加葉地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