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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皖北負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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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奉獻250196020
適當交點錢就可,理由是,建房時為何沒人指出,現在才說,鄉,村,社,有不可推脫責任,如果要般遷,所有損失他們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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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微言夫子
具體情況,具體分析,分別處理。由於過去農村欠規劃,且政策執行力度鬆動,出現了擠佔耕地建房亂象叢生。但那些從村邊有序向外伸延的建房,應從輕酌情處理;那些在離村邊較遠的建房,應從重嚴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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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平凡人湖
我覺得對永久基本農田上建房必須看是否有當地的鄉或鎮政府部門批准,對未經批准的可作違章建築外接,可拆遷回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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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VR工業模擬
感謝有幸回答,個人覺得以前的事按以前政策和農村及家庭,養老情況為主,結合當下政策和家庭情況因地因情制宜的辦,比如:是否滿足一戶一宅基本前提,再進一步是否滿足一戶一宅的地區普遍上限面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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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為了誰176903650
如果是農村自建房,總得有塊地,一戶所佔耕地也就一二分地,這並不是問題的主因,一個生產組一般是十幾戶至三十戶左右,能佔用多點耕地,無論是耕地還是荒地,總得有一個地方讓村民建房,忽視一個問題的重點:那就是省下來的荒地和閒地未被充分利用,你們去農村看看,基本上每個地方都有或多或少被拋荒的土地,還有一些廢棄的河道,這才是應該重視的,再說一遍:不要盯著農村建房那點耕地,和一些小違建。公路兩邊幾十米綠化帶,佔用了多少耕地算過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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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辛一川
農田裡的房屋不可能是宅基地,也許是用在農業的配套設施,振興鄉村也不要一刀切,是農田裡的房屋就一定要拆除,我搞農業30多年,農地裡沒有房屋根本就不可能把農業做好,農機具的放置,生產資料的放置都要有庫房,尤其是種地大戶,沒有場地,沒有庫房農業生產非常不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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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深秋黎明111
有檔案規定超過二年沒有處理就不會處理了,因為二年內都沒有衛片拍照、巡察也沒發現,沒有給予相應的行政處罰,還處理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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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一粒種
老百姓一生的積蓄就是房屋,如果按非法建築處理,強行拆除,未免太不人性化了,振興三農,應以民為本,適當處罰及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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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13860251829
山又不讓挖、田又不讓建,那農村人總要有個窩吧?邊遠地區的要因地制宜適當規劃用地,由鎮村統籌安排適當用地即可,不要搞一刀切,不要讓進城買不起房的人心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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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見證事實的人
佔用耕地蓋房,都是有點理由的。但是不管你是什麼理由,都是不合理的,必須一律都要拆除。不然那就有各種各樣的理由,一個佔用不多,全國不都是一個一個的佔用嗎,累計起來不就是大數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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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大雷8311
基本農田是基本農田,不會因建了房子就改變土地性質。按照目前政策,永久基本農田上建住宅是任何部門不會批准的,必須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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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大美西域胡楊57312731
對所問:我的觀點折除!
有三點,您請品讀。
一,政府對這類問題,不止一次三令五申,反覆強調,在劃定的基本農田上不準搞非農以外的東西。
如辦廠,開礦,築宅,拉砂,開池堂等等。
二,法訂規矩,規則,立了法,訂了規,必須無條件執行,落實。
法律面前,只言合法與非法。
法律只講是什麼,不是什麼,沒有為什麼,是什麼。
三,土地/糧食/活命……
三者,互為因果,缺一不可。
由上:所問問題,你有一千個“理由”也不行,法在呢,假若網開一面,就會有兩面,三面到多面,如是,立法還要何用,人人自由去“玩”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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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要看你什麼時間建的和佔地多少了?如果時間超過3年以上還,面積較少的情況下,一般的也就是罰款處理了,因為超過三年以上的就屬於歷史遺留的一般事件。假如你是最近一段時間,沒有經過任何單位的審批,想造成已成事實來綁架政府職能部門對你的非法行為預設許可,你是大錯特錯了。
土地法一出臺多年了,明文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在基本農田建設永久性的建築,情節嚴重的一律追究刑事責任。並且現在的領導責任制是終身制的,如果在他的職責範圍之內,對你的違法行為不予制止和追究的,那麼他的飯碗和政治前途就保不住了!試想一下,有人願意為你這樣做嗎?你最後的結果只能是破財又遭災。自己搬石頭砸自己的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