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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工程報建程式:
一、立項審批(發改部門辦理)
二、徵地(國土管理部門辦理)
三、辦理建設專案選址意見書(建設主管部門辦理)
四、進行專案環境影響評估(環保部門辦理)
五、進行專案勘察設計(建築設計部門辦理)
六、辦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主管部門辦理)
七、圖紙審查
八、辦理《防雷審查通知書》(氣象部門辦理)
九、消防備案(消防部門辦理)
十、辦理《臨時佔道許可證》(城建監察部門辦理)
十一、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主管部門辦理)
十二、進行工程招投標(招投標部門辦理)
十三、辦理《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委託書》(質監部門辦理)
十四、辦理《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建設主管部門辦理)
十五、辦理建設工程開工證(建設主管部門辦理)
十六、工程竣工驗收及備案管理
一、工程專案立項審批
1、工程專案立項申請
2、工程專案立項審查
發展改革局按工程立項規定收齊有關資料核准後,提出初審意見,呈報市(縣)政府審批。
3、工程專案立項審批
發展改革局根據市(縣)政府的審查批示,市(縣)政府同意立項建設的,由發展改革局報上一級發展改革局審批;市(縣)政府不同意立項建設的,由發展改革局向申請單位作出覆函說明。
工程專案立項審批後,由發展改革局下發固定資產投資專案備案證。
二、徵地
1、透過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所需資料有:
(1)立項批覆
(2)用地申請:用地理由、批准機關(立項)、建築規模(總投資)、建設面積、同底位置、建築容積率、建築密度、建築限高、綠化率、用地面積等情況
(3)專案可行性研究報告批覆檔案
(4)固定資產年度投資計劃
(5)區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建設用地預設意見書
(6)總平面佈置圖元件(線性工程應由平面圖和標準橫縱斷面圖)
(7)規劃紅線圖:規劃許可證副本
(8)國有土地使用權劃撥呈報表、協議
(9)土地登記申請書、審批表
(10)有關部門(林業、環保、消防等)意見
(11)現場勘查卡片
(12)繳納各項費用的收據
(13)宗地圖、成果表、建設用地勘測定界圖及報告書
(14)地質災害、壓礦評估報告及市局備案檔案
(15)地籍調查成果表、法人代表身份證明書
(16)市局規劃、地籍會審意見
(17)用地包乾協議
(18)地震部門出具的地震安全性評價檔案
2、透過招、拍、掛等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附規劃條件和土地出讓合同)
三、辦理建設專案選址意見書
建設專案選址意見書的主要內容應包括:建設專案的基本情況和建設專案規劃的主要依據。
建設專案選址意見書的審批許可權。建設專案選址意見書,按建設專案計劃審批許可權實行分級規劃管理。
1、辦理建設專案選址意見書,申請人須向受理單位提交的材料有:
(1)填寫建設專案選選址意見書申請表、建設用地審批單申請表
(2)申請報告
(3)計劃立項批文、法人身份證、經辦人身份證影印件
(4)法人委託書
(5)所申請位置的規劃路網圖一份
(6)屬機關行政事業性質的單位須提供機構和人員編制檔案,屬企業性質的須提供當年年審的工商註冊的營業執照
(7)房地產公司資質證書
(8)在舊城區的開發專案需提供《舊城改造開發專案臨時批准書》
(9)區、市政府有關部門的檔案
2、受理單位辦理流程
(1)受理。申請人提交申請書、有關材料及相關部門意見等申報材料,具體工作人員出具接收材料(受理)憑證。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向申請人發出一次性補正材料通知書。 (2)現場調研。具體工作人員查勘初選地點現場,核查用地及四鄰現狀(含管線)。 (3)職能科室初審。全面審查各項規劃要求,複核建設單位送審檔案、圖紙。查核建設專案選址及相鄰地區的詳細規劃情況。核查建設專案選址附近有無道路規劃紅線、河道藍線、河港岸線、高壓輸電線走廊、綠地控制線、鐵路、城市軌道交通線路、機場、收發電訊地區淨空要求、水源保護區、文物或歷史建築保護單位及地下管線等規劃控制要求,如有,應在紅線圖上正確劃出控制線。 大型建設專案、對城市佈局有重大影響的建設專案、對周圍環境有特殊要求的建設專案,應會同有關部門進行建設專案的選址論證。對符合城市規劃要求的,提出專案選址意見和規劃設計條件。
(4)集體會審。由分管局長或業務會核定。 (5)上報審批。局領導或業務會核定後上報市政府審批。對需要公示的專案在相應場所進行批前公示。 (6)組織聽證。審查該《建設專案選址意見書》的核發是否直接涉及申請人與他人之間的重大利益關係。直接涉及的,應當告知建設單位及利害關係人享有要求聽證的權利,必要時可釋出公告。建設單位、利害關係人提出聽證申請的,應當在二十日內組織聽證。 (7)發放審批檔案。對符合規劃要求的(若是經過聽證程式,則應當根據聽證筆錄),作出行政許可決定,核發《建設專案選址意見書》(或其他許可檔案),並在紅線圖上按稽核結論劃出建設專案的規劃設計範圍和有關控制線,明確建設專案規劃選址地址、範圍和規劃設計要求,作為《建設專案選址意見書》的附件。 (8)公示。將需要公示的專案在相應場所進行批後公示。
四、進行專案環境影響評估
建設單位應當選擇具有相應資質的環境影響評估部門編織針對本工程專案的環境影響報告書。
建設專案環境影響報告書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1、建設專案概況 2、建設專案周圍環境現狀 3、建設專案對環境可能造成影響的分析、預測和評估 4、建設專案環境保護措施及其技術、經濟論證 5、建設專案對環境影響的經濟損益分析 6、對建設專案實施環境監測的建議 7、環境影響評價的結論
五、進行專案勘察設計
1、建設單位委託設計單位,按照《建設專案選址意見書》及規劃設計條件,提供工程專案設計方案(含工程效果圖),報規劃局進行設計方案審批。
2、設計方案確定後,設計單位按確定的設計方案進行工程專案的整體設計。
3、建設單位委託勘察單位對工程專案所在位置進行地質勘查,並編制地質勘察報告書。
六、辦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主管部門辦理)
建設單位辦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需提交以下資料:
1、建設單位申請書
2、《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申請表
3、2套設計方案及審查意見
4、土地證影印件
七、圖紙審查
工程專案的整體設計完成後,建設單位須委託圖紙審查單位進行施工圖審查。
1、建設單位向圖紙審查單位提交的資料有:
(1)施工圖審查委託書及委託協議
(2)專案立項批准檔案或備案檔案
(3)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及其附件和規劃報批圖
2、勘察單位向圖紙審查單位提交的資料有:
(1)勘察單位資質證書副本
(2)勘察合同
(3)工程勘察成果報告
3、設計單位向圖紙審查單位提交的資料有:
(1)設計單位資質證書副本
(2)設計合同
(3)建築專業施工圖;節能計算書;公共建築節能設計審查備案登記表;居住建築節能設計審查備案登記表
(4)結構專業施工圖;結構計算書及計算軟體名稱
(5)給排水專業施工圖
(6)電氣專業施工圖
(7)暖通專業施工圖;採暖熱負荷計算書
(8)建設專案概況表;設計人員名單
施工圖審查合格後,由審查單位加蓋審查章。
八、辦理《防雷審查通知書》(氣象部門辦理)
工程設計中防雷裝置的設計有氣象主管機構參與稽核,防雷裝置的施工按稽核合格後的設計方案施工,並接受當地氣象主管機構的監督管理。工程竣工驗收時,由氣象主管機構對防雷裝置進行檢測並出具合格證。
九、消防備案(消防部門辦理)
建設單位申請消防設計稽核(備案)應當提供以下資料:
1、建設工程消防設計稽核申報表
2、建設單位的營業執照等合法身份證明檔案
3、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明檔案
4、設計單位資質證明檔案
5、消防設計檔案(除結構外所有的圖紙)
十、辦理《臨時佔道許可證》(城建監察部門辦理)
工程施工時需要臨時佔用道路的,建設單位須向城建監察部門辦理《臨時佔道許可證》。
十一、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主管部門辦理)
建設單位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時需提交的資料有:
1、建築施工圖紙2套,其中施工總平面圖紙中的經濟技術指標要全面
2、消防審查意見、環境影響評估意見
3、土地證證影印件
4、建設單位申請書
5、《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申請表
十二、進行工程招投標(招投標部門辦理)
工程專案招投標由建設單位委託具有招投標資質的單位或部門代理招投標,確定施工單位,釋出中標通知書並公示。
公示期滿後,建設單位與中標單位簽訂施工合同、安全協議、廉政責任書,併到建設局、監察局備案。
十三、辦理《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委託書》(質監部門辦理)
辦理《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委託書》需要提交的資料有:
1、施工、監理等單位中標通知書
2、監理備案表
3、監理、勘察、設計、施工(含樁基施工、檢測)等單位資質證書及合同書
4、建設、監理、勘察、設計、施工等單位現場質量保證體系檔案及相關人員資格證書
5、勘察報告、完整的施工圖
6、見證單位及見證人員授權書
7、監理規劃、監理細則
8、建設、施工、監理等單位的專案負責人和機構組成
9、法律、法規、規章、規定應提交的其他檔案性資料
十四、辦理《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建設主管部門辦理)
辦理《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需要提交的資料有:
1、建築用地許可證
2、提供承包單位專案經理資格證書
3、承包單位或監理單位出具的施工場地已具備施工條件的證明
4、應實行招標的,提供中標通知書;實行直接發包的,提供承包單位資質證書和批准直接發包證明。招標範圍外實行直接發包的工程,提供承包單位資質證書
5、經審查的施工承包合同
6、保證施工質量和安全的施工組織設計
7、建築工程質量監督手續(質量監督委託書和質量監督登記表)
8、應委託監理的,提供經審查的監理合同
9、提供公安消防機構出具的建築工程消防設計稽核意見書
十五、辦理建設工程開工證(建設主管部門辦理)
辦理建設工程開工手續須提交以下資料:
1、批准的年度計劃或更新改造計劃檔案(立項批覆)
2、固定資產投資備案登記表
3、施工圖技術性審查報告、節能備案表、審查協議、審查合格書、審查資料備案登記表
4、資金落實意見(資金審計報告)
5、監理備案表
6、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7、建設工程土地使用證
8、商品混凝土合同書
9、工程質量責任書
10、建設單位與檢測中心簽訂的協議
十六、工程竣工驗收及備案管理
工程分項驗收主要有:規劃驗收、消防驗收、環保驗收、節能驗收、檔案驗收等。
工程竣工驗收是最終驗收,只有各分項驗收完畢後才能組織竣工驗收。工程竣工驗收由建設單位組織質量監督部門、設計單位、勘察單位、監理單位、施工單位等共同驗收,工程驗收合格後填報工程竣工驗收報告書,並報質量監督部門備案。
1、投資額在20萬元及建築面積在500平米以上的工程。
2、建設工程竣工驗收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完成建設工程全部施工合同內容
(2)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築同約定的各項內容,達到使用要求
(3)有完整的技術檔案資料;建築構配件和裝置的進場試驗報告
(4)有勘察、設計、施工圖審查機構、施工、工程監理等單位分別簽署的質量合格檔案
(5)有施工單位簽署的工程保修書
3、建設單位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申請備案應提交下列資料:
(1)備案表一份
(2)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報告
(3)規劃部門出具的工程規劃驗收認可檔案
(4)公安消防部門出具的《建設工程消防驗收意見書》
(5)環保部門出具的建設工程環保驗收認可檔案
(6)城建檔案管理部門出具的建設工程檔案驗收認可檔案
(7)施工單位簽署的工程質量保修書
(8)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材料
(9)質量監督報告。商品住宅還應提交《住宅質量保修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
4、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按照下列程式進行:
(1)建設單位向主管部門領取《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
(2)建設單位持加蓋單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簽名的《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及規定的材料,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3)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在收齊、驗證備案材料後十五日內出具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證明書。
5、建設單位必須提供不拖欠工程款、農民工工資的證明。
回覆列表
一、報建基本程式
二、審批主要手續
建設專案選址意見書
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工程施工許可證
水土保持方案審批
施工安全生產措施備案
質量監督註冊
基礎建設工程專案初步設計審批
費用減免稽核
專項資金的審批稽核
環境影響報告書批覆
三、報建審批流程
(1)建設專案選址意見書
1、申報表
2、發改部門意見
3、四至界限位置圖、1/500或1/2000地形圖
4、取得市防震減災局的防震選址意見
5、交通工程應提交規劃局對初步規劃設計方案的審查意見和附圖;
6、選址論證意見和專家意見(大型專案、對城市有重大影響、對環境有特殊要求的)
(2)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1、申請表
2、發展改革等專案審批部門批准的建設專案可行性研究報告和或相關批准檔案)
3、《建設專案選址意見書》及附圖
4、國土行政主管部門對建設專案用地的預審意見
5、統一座標系1/500、1/2000地形圖;
6、相關部門的書面意見(如環保、水保、林業、消防、文物保護等部門)
(3)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1、發改部門意見(立項批覆)
2、《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及附圖、附件
3、《國有土地使用證》及宗地圖、勘測定界圖
4、專案設計方案圖
5、統一座標系1/500、1/2000地形圖;
6、相關部門的書面意見(如環保、水保、林業、消防、文物保護等部門)
7、重大專案、重要地段的建設專案需提供專家意見
8、工程應提供規劃條件和附圖
(4)工程施工許可證
1、發改部門意見(立項批覆)
2、《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及附圖、附件
3、《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及附圖
4、施工現場條件符合施工要求;
5、施工圖設計檔案審查備案表;
6、建設工程質量監督註冊;
7、建設工程施工安全生產措施備案表;
8、銀行資金證明;
9、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批准檔案;
10、施工組織設計;
11、其他:施工合同及資質、監理合同及資質、使用預拌混凝土承諾書、農民工工資保證金查驗證明(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