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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垂釣野老

    反問,如果你有十億會不會花?如果不會可以找答友幫你花。

    第一補充自己的部隊

    第二高科技產品可以作為研究物件

    第三多餘的可以賣了變現

    第四實在多了可以給老百姓

    第五有這好事你找我幫你想辦法

  • 2 # 一知

      電影《盟軍奪寶隊》講述了二戰時期不少珍貴文物落入納粹手中,喬治•克魯尼飾演的弗蘭克•斯托克組織了一支隊伍,從納粹手中奪回珍貴文物的故事。

      在大多數人看來,戰爭中搶劫來的藝術品理應還給主人,而且他們認為歸還藝術品給主人是一件非常簡單的事情,但其實實施起來並不是那麼簡單的。特別是如果戰爭發生在很久以前,那麼這些藝術品到底該屬於誰也是一個問題。

      在人類歷史中,有一段時間,僱傭兵搶劫被佔領地區是一件理所當然的事情,有時候人們發動戰爭就是為了搶劫。那照這種情況看來,就不存在歸還不歸還戰利品的問題了。在國際法中,很少規定必須歸還19世紀以前的文物。

      因此,這個問題得分時期考慮。事實上任何要求要求歸還20世紀以前的戰爭中搶劫的品,都沒有法律和習俗的支撐,因此得需要人心的支援。

  • 3 # 區域拒止

    圖為被繳獲的日本裝備

    戰爭的是勝利一方往往會獲得許多的戰利品,二戰當中,德國和日本由於裝備相對缺乏,一般都將繳獲的戰利品稍加改裝進入軍隊服役,比如著名的38T坦克和大量被裝備於偽軍的中正式步槍。盟軍處理戰利品的方式一般都非常粗暴,除了法國留下一些德國的裝備以外,其他盟國一般都是留下少量用作研究試驗,其他大多就地拆毀分解,而工廠設施則遭到了各方的洗劫,以用於國內的戰後重建。

    圖為被繳獲的德國步槍

    中國是一個特殊的例子,由於國家基礎工業能力較差,一直到二戰結束時,中國都沒有制式化自己的武器裝備,機床等精密加工儀器也十分短缺。所以在戰後,日本的武器裝備都被國共雙方保留下來用來備戰,日本本土的工業設施也大多以戰利品的形式賠償給中國。而地方繳獲的武器裝備也大多都按原則上繳,但也不乏像《亮劍》裡那樣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允許私自不上繳的情況。

    戰後美國裝備堆積如山

    總的來說,不怎麼缺裝備,缺工業機器的國家面對戰利品都不怎麼在意。尤其是像美國這樣的充錢玩家,拆解多餘的的武器裝備都沒時間,又怎麼會有時間去接收德國和日本的戰利品。而法國雖然在戰後短時間內使用德國的武器裝備,但也僅僅是為了一時之需,很快在60年代初轉回了中國產路線。中國雖然在建國初期底子不好,但隨著時代的發展也逐漸形成了自己的體系,到了中越自衛反擊戰的時候,中國明顯已經並不在乎越南的戰利品了。

  • 4 # 前沿陣地

    對於作戰之後繳獲的大量武器裝備等戰利品,各國的處理方式是比較相似的,沒有太大的區別。

    首先就是士兵自行持有。戰爭中很多士兵都會在作戰過程中繳獲一些戰利品,大多數國家的軍隊都允許士兵持有這些戰利品,比如二戰中很多美軍士兵就以繳獲一支敵軍的手槍為榮,會將其帶回國內作為寶貝珍藏。

    不過像我軍,由於很長時間內缺乏後勤支援和裝備補充,因此極為需要這些繳獲的物資,比如在日軍戰敗後,我軍就接收了很多日軍裝備,直接裝備我軍使用,很多人看到解放戰爭時期的解放軍照片甚至難以相信,主要就是現實中我軍是戴著日式頭盔、拿著美式武器,而不是簡單的戴著解放帽。

    而對於強國而言,這些大量的敵軍武器裝備等戰利品處置手段則有很多。首先就是測試研究,為己方的作戰提供參考依據,比如二戰後美蘇等國就測試了很多德軍武器。然後就是裝備己方使用,不過種情況一般以輕武器、陸戰兵器居多,飛機軍艦等比較少。

    封存銷燬,像二戰美國工業實力很強,自然看不上德華人的毛瑟步槍等武器,大部分都被封存或者銷燬掉了。最後就是拉進博物館收藏或者出售,比如戰爭紀念館的展品基本都是繳獲的敵軍物品,有的戰利品則透過拍賣出售的方式補貼國家財政,比如二戰後美國就以廢鋼鐵名義拍賣了很多飛機坦克等兵器。

  • 5 # 一經發現

    一場戰鬥下來,勝者為王,取勝的一方押著俘虜,在硝煙瀰漫中盤點戰果,收繳武器彈藥和軍需物資,各國軍隊都會在戰鬥結束後,對戰利品進行清點造冊,然後統一進行調配。

    在二戰中,美軍和德軍有雄厚的經濟實力,軍事作戰裝備齊全,後勤運輸保障能力非常強大,除好用的戰利品留一部分自用,發現尖端武器送到後方研發外,可能對其它戰利品不屑一顧,有的戰利品被直接就地銷燬。

    抗日戰爭中,八路軍、新四軍的武器彈藥均不足,有的連隊槍支都配不齊,子彈更是寥寥無幾。有的戰士只有大刀、紅纓槍,有的戰士雖有槍支,但子彈袋裡就3-5發子彈,其它子彈袋用稻草或麥稈塞滿以迷惑敵人,打了勝仗那就必須認真徹底的打掃戰場,泥土裡的子彈都要一顆顆地找出來。

    遇到繳獲日軍的三八大蓋、歪把子機槍、小鋼炮等重灌備,那高興勁就甭提了,但基層部隊也不能私自截留戰利品,一定要報告並上交軍、師部,如果繳獲罕見的無線電臺等高科技裝備,那就要報告最高司令部處理,總之“一切繳獲要歸公”,由高層首長來決定如何分配使用。

    當然,少數的戰利品會安排給最需要的人使用。例如:1938年3月,林彪帶領115師在呂梁山附近開闢抗日根據地,某天清晨他騎著繳獲的日軍“東洋大馬”,身穿日軍呢子大衣遛彎,不慎進入閻錫山的防區,哨兵以為是日軍軍官進入警戒範圍,慌亂中開了一槍,赫赫有名年僅31歲的林彪被擊傷,此後花了4年時間到蘇聯治療槍傷。

    上圖:為八路軍繳獲日軍的“王八盒子槍”,電影《沙家浜》裡郭建光就是使用這款配槍。

    讓我們回顧一下《游擊隊之歌》,可以感受到當年游擊隊、敵後武工隊等抗日武裝利用戰利品武裝自己,最後戰勝了日苯侵略者的豪氣。

    我們都是神槍手

    每一顆子彈消滅一個敵人

    我們都是飛行軍

    哪怕那山高水又深

    在那密密的樹林裡

    到處都安排同志們的宿營地

    在那高高的山崗上

    有我們無數的好兄弟

    沒有吃,沒有穿

    自有那敵人送上前

    沒有槍,沒有炮

    敵人給我們造

    ……

  • 6 # 薩沙

    這要看是哪個國家,哪隻軍隊,不同國家不同軍隊,處理方法是不同。

    第一,明搶以後賣掉

    這種軍隊有很多,代表人物是薩達姆的伊拉克軍隊。

    伊拉克軍隊入侵科威特以後,不但將國庫內幾十億美元的黃金、美鈔、英鎊、鑽石之類財富全部搬走,甚至連市面上的東西也不放過。

    有個電影叫做《奪金三王》,一些伊拉克逃兵擁有一批頂級的豪車,準備低價變賣。

    這些豪車,就是從科威特搶來的。

    當時伊拉克人回憶,一瞬間,全國出現了無數舊貨市場,大部分是國家經營的。

    在這些市場,你可以用非常低廉的價格購買家用電器、古董珠寶、傢俱車輛、甚至各種高檔家庭用品。

    有時候價格低到不敢想象的地步,尤其是一些不太值錢的古董,更是半賣半送。

    當時駐伊拉克的一些各國外交官和隨員,也喜歡逛逛這種市場撿點便宜。

    其實,這些都是從科威特富人家裡搶的。當時軍隊攻打過來,科威特很多富人逃到其他國家去了,他們豪宅裡的東西都被一掃而光,連傢俱都被搬走。

    這是國家性質的搶奪。

    第二,私下偷歸個人。

    大家看看日軍在二戰的記錄就知道,士兵盜竊是尋常現象。

    在當年的日本,日本人是極度厭惡盜竊的。

    在日本人邏輯中,小偷是品質最惡劣的傢伙,比殺人犯和強姦犯好不了多少。

    在那個年代的日本社會,你可以打架鬧事、強姦婦女甚至殺人放火,但盜竊是不行的。

    然而,二戰日軍卻在所有佔領區肆意盜竊。

    東史郎日記中,他在攻打南京短短1個多月的戰鬥中,就盜竊了包括古董畫、銀元、珠寶在內亂七八糟很多華人的財物。

    如果不是揹包太重,郵局又暫時不能郵寄,他一定會偷的更多。

    對於這種日本士兵戰地找到的戰利品,他們可以直接郵寄回國,日本政府是不管的。

    這些戰利品,最終都歸個人所有了。

    第三,歸集體所有。

    眾所周知,解放軍八大紀律中,就有一條,發現戰利品要交公。

    1945年9月30日,中共中央發出《關於加強軍隊紀律堅決執行城市政策的指示》,要求部隊進入城市以後,“不準隨便沒收漢奸財產,除彈藥武器等軍事資財由軍事機關與部隊直接處理外,敵人的其他物資如糧食、油、鹽、布匹等,由政府接收統一處理。”

    確實,戰爭期間一些士兵小偷小摸是難免的。

    況且,解放軍很多士兵是俘虜改造而來,有的還是舊軍閥部隊士兵,甚至偽軍。

    對於這些人來說,以前乾脆是明搶,今天小偷小摸又有什麼稀奇。

    所以,必須反覆強調紀律,進而最終完全制止這種情況。

    另外,由於各部隊也有自我意識,都願意讓自己部隊多得到戰利品,出現一些私留現象。

    資料這麼寫:隨著人民解放軍繳獲的物資越來越多,有些部隊出現了私自扣留繳獲物資的現象,貪汙問題由此而生。面對這種情況,人民解放軍各個部隊對如何處理繳獲物資作出了規定。1946年10月,晉冀魯豫野戰軍規定一切戰利品“作為公物,必須切實愛護,登記保管,呈報上級,以便妥為分配處理,不得有看作個別單位或少數人私有物,而私自隱瞞或任意損害以致變賣等現象。”1948年1月,中央軍委要求部隊實行三整三查的整軍運動,各部隊普遍進行了系統的反貪汙思想教育,著重強調了廉潔自律,克己奉公。

    第四,直接銷燬或者支援別國。

    二戰美軍繳獲大量德日武器彈藥,隨後基本都銷燬了,武器則回爐鍊鋼。

    為啥?

    戰爭結束了,這麼多武器留著都沒有倉庫放,只能銷燬。

    至於蘇聯則將繳獲的德日武器援助盟友,畢竟這比鍊鋼要好。

    第五,原封不動交還。

    解放軍在中印戰爭,深入敵人腹地後撤退,並沒有帶走什麼戰利品。

    甚至被俘印軍個人財物,也讓他們帶走。

    這二三十年,除了小國之間戰爭以外,大國戰爭多不會肆意掠奪戰利品帶回國。

    畢竟時代不同了,這會導致國際輿論的巨大壓力。

  • 7 # 新思維看世界

    《戰爭法》中對戰利品也做過相關的規定。

    發生戰爭,交戰國就會認定敵對國家的財產和人民帶有敵對性質,對於交戰國家的財產,如果是公共財產、不動產(排除領事館)可以沒收或者使用,但是不能販賣變現,軍事性質的財產可以破壞。對於交戰國家人民的財產,戰爭法規定原則上是不可以侵犯的,但是可以對其限制(凍結或者徵用)。

    戰爭法其實存在著嚴重的缺陷,戰爭法中的規定屬於國際法,其實際效力要弱於國內法律,戰爭中的勝利者是否會遵循戰爭法取決於勝利者自己,由於缺乏有效的制約和監督,戰爭法顯得有些無力。

    戰爭是衝突最直觀的表現,當爆發戰爭的時候,雙方的仇恨讓《戰爭法》更加的蒼白無力。而現實中的戰利品,也就出現了很多種處理方式。

    第一種處理方式:滿足自己需要

    這種方式是最常見的,戰爭就是一種消耗,無論是武器裝備還是食物都是戰爭的必需品。早期戰爭很多時候後援力量不足,繳獲的戰利品最先就會補充自己的損耗,將可以使用的武器武裝到自己的隊伍上。

    沒有槍沒有炮,敵人給我們造。

    第二種處理方式:上交,按勞分配、按需分配

    這是紀律部隊的常見方式,戰爭結束後,並不是參戰士兵立刻打掃戰場,而是專業的部隊進行這項工作。要知道,打掃戰場是一件很危險的事情。

    戰利品由打掃戰場的部隊統一收繳,然後按照功勞和需要進行分配。

    第三種處理方式:銷燬

    一些大型的武器裝備,無法攜帶或者不會操控,會進行及時銷燬,不為自己增加負擔。

    還有就是一些無法拆卸帶走的戰利品也會進行銷燬。

    再有就是擔心敵人反攻搶奪的戰利品也會進行銷燬。

    第四種處理方式:紀念品

    這種方式其實也很常見,很多士兵在勝利之後都會挑選一樣戰利品作為紀念品,或是為了紀念,或是為了銘記,亦或是為了炫耀。

    第五種處理方式:歸還

    這種方式其實很少見,但也並不是沒有,1962年的中印邊境自衛反擊戰,中國取得戰爭勝利後主動停火、後撤,隨後釋放了印度3900名被俘士兵,並且歸還了繳獲的大批武器裝備。

    第六種處理方式:據為己有

    近代戰爭中西方列強們最常見的一種形式,戰爭勝利後搶奪的財物歸自己所有,沒有原則、沒有道德,更沒有人性。

    第七種處理方式:歸國家所有

    俄羅斯,200年的時間將領土擴充了400倍,戰爭勝利後,一切歸國家所有,包括土地和人民;

    英國,英國瘋狂的侵略他國,其殖民地總面積是英國本土面積的110倍,戰爭勝利後,英國在當地進行殖民統治。

  • 8 # 囈語君

    不同的國家,不同的時代,不同的民族,處理戰利品的方式是不一樣的。

    比如,中國古代北方草原部族戰利品處理的方式,就分為兩種,一種是繳獲歸個人所有,一種是由集體平均分配兩種模式。然而隨著時間的推移,逐漸由個人逐利不願演變成為了統一控制、統一分配的模式。這也是最常見的一種處理戰利品的方式。

    對於軍隊集體而言,戰利品統一分配的方式,更加有利於凝聚和提高戰鬥力,具有激勵意義。同時又避免了為哄搶戰利品,而導致的戰鬥力分散等問題。比如,北魏、遼、金、元、清等朝代,之所以能夠強盛一時,均得益於此。

    那麼,中國古代北方的草原部族,都是怎麼樣處理的呢?

    一、匈奴對待戰利品的方式

    匈奴是一個古老的民族,主要的活動在中國北方的草原地區。從公元前3世紀開始,匈奴開始逐漸強大起來,成為了秦漢時期的巨大威脅。會經常性的南下入侵中原,掠奪資源。“舉事而候星月,月盛壯則攻 戰,月虧 則 退兵 。其攻戰,斬首虜 賜一卮酒 ,而所得 滷獲因以予之,得人以為奴婢 。故其戰,人人自為趣利,善為誘兵以冒敵。故其見敵則逐利,如鳥之集,其 困敗,則瓦解雲散矣。戰 而 扶 輿 死 者盡 得 死 者 家 財”。

    這是對匈奴戰爭的一則描述,字數雖少,但是表達的內容卻很多,其中對於作戰時戰利品的處理問題,做出了詳細的說明。如:“所得滷獲因以予之 得以為奴婢”,意思就是說,凡是個人所得財物、俘虜均歸個人所有。故才有了“人人自為趨利..見敵則逐利,如鳥之集 .”這種悍不畏死的表現。這種個人逐利的方式,在隨後很長時間內,都是匈奴及其他北方民族處理戰利品的主流方式。直到鮮卑崛起,這種方式才發生了較大的改變。

    二 、鮮卑對待戰利品的方式

    東漢末年,遊牧民族的鮮卑族開始崛起,在檀石槐及柯比能的領導下,盡佔匈奴故地,成為了新的北方霸主。

    到了三國末年,由於中原連年征戰,國力虛弱,北方的鮮卑族,再次成為了中原王朝的勁敵。並開始多次南下掠奪。但此時,他們對於戰利品處理的方式,卻和匈奴時期,出現了巨大的差異。 “每鈔略得財物,均平分付,一 決目前,終無所私 ’’ 。這便是他們處理戰利品的方式:“均平分付”。戰利品不屬於個人所有,而是遵循一種類似於“共產”的處理方式,採用平均分配。並將這種理念確定為了國家的政治原則。直到數百年後,鮮卑族依舊按照這種處理戰利品的方式在執行。

    三、契丹 、女真 、蒙古族 與滿族對戰利品的處理方式

    遼國、金國在建立之時,亦是延續了這種“均平分付”的處理方式。但到了元朝時期,卻出現了一定的反覆。

    元朝建立之前,蒙古族對戰利品的處置,並沒有遵循鮮卑處理戰利品的方式,執行的是匈奴時期的個人所得。直到1202年,蒙古國建立前夕,鐵木真才對戰利品的處理,做出了一定調整。“若戰勝時,不許貪財,既定之後均分物”。

    這是鐵木真率部討伐塔塔兒部時,開戰前給諸軍下達的命令,要求在取得戰爭勝利之後,不能任意搶佔財物 ,所有戰利品全部統計之後,由鐵木真來均分。在戰爭中,有一個叫幾位將領沒有將鐵木真的軍令沒有當回事,結果,鐵木真知道後,就派使者全部沒收了他們的全部財物。顯然此時,正是蒙古對戰利品的處理方式,出現轉變的一個轉折點。

    其中,南宋趙珙的《蒙韃備錄》對蒙古汗國的戰利品處理方式 ,記錄得更為詳細。“凡破城守有所得 ,則以分數均之,自上及下,雖多寡每 留一份,為成吉思皇帝獻,餘物則敷表有差,宰相等在於沙 漠 ,不臨戎者亦有數焉。”

    作戰所獲不歸於個人 ,而屬於全體 ,無論所獲的戰利品多少,其中必須獻給成吉思汗一份,其餘的戰利品要進行登記上呈,以備查詢。而所剩的戰利品之中,除了參戰的戰士外,朝中宰相及重臣等為參戰者,亦可以按照一定標準獲取一份戰利品。雖然廢除掉了均分的方式,存在等級差異,但依舊屬於統一分配的一種。隨後蒙古就一直延續了這個制度。

    滿蒙時期,對戰利品的處理,沒有像蒙古那般波折,而是直接採用了統一管理,統一分配的方式。但相比蒙古,卻更加嚴格而細緻。“凡人,八分貝勒等臨陣時,如七旗敗走,而一旗獨能迎 戰保全七旗者,即以敗走七旗所屬人員給與,若七旗迎戰而一旗敗走者,削爵 ,以所屬人員分 給七旗 。如一 旗戰者半走者半, 即以走者之所屬人員給與本旗迎戰貝勒,仍霰其戰 功另行賞賚。若七旗未及戰,而一旗首先迎戰,亦按 其功之大小,及所獲多寡行賞 ,若兩軍接戰 ,或追擊 敵兵 ,不加詳審,妄行衝突者,罰所乘馬及所獲人口入官 。

    總而言之,就是對賞與罰做出了明確的規定,戰勝者賞,戰敗者罰,並按照軍功及貢獻進行論功行賞。顯然,此時的戰利品是不屬於個人的,而是全部統一控制,並且也不像元朝那般,先拿一部分給帝王,而是將領導者與集體聯絡在了一起,充分體現了統一管理,統一分配的原則。同時也反映了滿蒙時期高度的中央集權理念。

    結束語

    人本都存在私心,面對眼前的財富,很少有人不會心動。但是戰場上的戰利品,卻非同一般。不在於他的貴重與否,而在於對於戰爭,勝利才是根本。在歷史上有很多因為戰場上士兵搶奪戰利品,而坐實殲滅敵人的靚麗,甚至出現潰敗的案例。最終是人財皆空,甚至身首異處,這都是對戰利品處理不當造成的惡果。

    戰利品,按照功勞進行統一分配,這是保證軍隊戰鬥力最好的方式,也是一支部隊強大的根本性原則。在古代如此,近代也是如此。比如,在抗日戰爭及解放戰爭中,之所以解放軍戰鬥力如此頑強,這與嚴格的執行《三大紀律八項注意》中,繳獲歸共,並按功分配的原則,是分不開的。是建立一支強軍禁旅不可或缺的條件。

    ENT

  • 9 # 空氣世界

    通常情況是戰利品誰搶到的歸誰。特殊情況要在戰後向星球管理中心申報處理後才可歸還當事國,所以就啟發了現代戰爭的好多理念,真正的戰犯們腳踩籠子手拿磁鐵直接對敵人進行連鍋端一把滅,什麼空間宇宙國家全不在乎,艦船飛機火炮坦克槍支全按遊戲玩具算直接沒收,動物按膠皮算直接製造成塑膠布。可狠,運作一個國家稍微一不留神就是人間蒸發,建一個國家得累死又流血又流汗。所以說,戰爭不是兒戲,戰利品並不重要。重要的是國家怎麼樣才能永遠存在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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