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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憶史情

    非物質文化遺產是民族文化的產物,是先人遺留下來的,是先人辛勞的汗水和智慧的結晶!

    我們中華民族歷史悠久,地大物博,人口眾多;我們的國家是一個大寶庫。

    我們要發揚傳統文化,積極保護文化遺產。

    怎麼傳承,保護,我個人的認識分三個方面。

    一、對於古典書籍,經典要認真學習,利用,有必要的要編入教材,讓孩子們從小就學習瞭解傳統文化,從而在成長中沐浴傳統文化的芬芳,起到潛移默化的作用。

    二、對於古建築,不論大小,要全部保護起來,不斷修膳,千萬別去損壞,別拆除。

    對於老物件要愛惜,木雕類,陶瓷類等等,別不把它當回事。

    三、關於那些豐富多彩的傳統節日一一春節,元宵節,端午節,七夕節,中元節,中秋節,重陽節除申請保護外,更重要的是‘’過‘’,在過這些節日的體會中,充分享受其文化氛圍,愉悅心情,陶冶情操,豐富生活,傳承主題思想,還有實際價值,例如中元節和重陽節提示人們在生活中要敬老愛老,不忘感恩。七夕節體現堅貞不渝的愛情。

    本人喜歡懷舊,喜歡古香古色的老物件,喜歡傳統美,崇拜傳統文化

    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靠我們每個公民的實際行動,靠國家的重視,現在我們的習主席非常重視傳統文化,我們民族文化不會褪色的,我們高興著呢

  • 2 # 夢溪筆談

    非物質文化遺產滋生於民間,繁榮於民間,蘊涵著深厚的人與自然、人與社會以及人與人之間和諧相處的理念,是公共文化服務體系與和諧文化建設的重要內容,是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表現載體之一。但作為活態文化,非物質文化遺產正面臨著日漸消失的危機,不僅將影響文化生態的平衡,而且也會束縛人類的創造力,對世界各民族的多樣性和獨特性帶來嚴峻挑戰。對於陝西而言,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更是一個現實課題。

    陝西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現狀

    陝西不僅是周秦漢唐的物質文化中心,也是這一歷史時期非物質文化的中心,資源十分豐富,是全國的重要代表地區之一。在全社會的共同努力下,陝西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取得了明顯進展:

    首先,省、市、縣各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體系正逐步形成。顯著成績有:2006年文化部公佈的第一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陝西共有24項成功進入名錄,選出了四十多位傳承人上報文化部; 2006年4月,西安鼓樂等145個專案列入陝西省第一批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其中包括24個已列入第一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的專案),包括民間音樂12項,民間文學兩項,民間舞蹈25項,傳統戲劇22項,曲藝15項,競技1項,民間美術10項,傳統手工技藝31項,民俗27項。

    其次,扶持和發展民間藝術骨幹專案。我省重點扶持發展了一批具有代表性的民間文化專案,如安塞腰鼓、戶縣農民畫、鳳翔泥塑、陝北民歌、陝北秧歌等,在國際上產生了一定的影響。近年來,我省的農民畫、剪紙、泥塑、木版畫、皮影、韓城行鼓、洛川蹩鼓、岐山轉鼓、旬邑嗩吶、紫陽民歌等骨幹專案迅速崛起,其中泥塑馬、羊、枕頭豬等被選為生肖郵票圖案。長安古樂、石羊道情及一些稀有瀕臨滅絕的藝術品類也得到了有限的搶救保護。

    其三,加強民間藝術隊伍的培養。陝西建立了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命名評定機制。近日,陝西省評出了124名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其中包括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專案代表性傳承人7人。 陝西省這批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的確定,正是中國各地非物質文化遺保護工作漸入佳境的一個最新說明。據瞭解,文化部已收到第二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申報專案2000多個,正在加緊組織專家進行初審和複核工作。另外,各級文化部門先後在關中、陝北等地培養了一大批優秀的民間文化傳承人。其中庫淑蘭、賈好全、白鳳蓮等藝術家被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命名為“民間藝術大師”,建立了庫淑蘭作品陳列館。

    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面臨的問題和困難

    ——非物質文化遺產生存的文化生態環境急劇改變,資源流失狀況嚴重。很多非物質文化遺產逐漸失去了其生存傳承的原生土壤和社會環境。陝西被列入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的24項中有13項都被列入亟待搶救保護的民間文化專案名錄,而還有一些如洋縣佛教音樂、戶縣燈碗腔、商洛花鼓戲等都面臨滅絕的危險,由此而不能列入推薦名錄,其生存現狀堪憂。陝西省107個縣(市、區)中,民間文化資源較豐富的縣佔到2/3以上,但只有12個縣的文化館中有收藏,收藏比例為11%。全省107個文化館中,90%沒有專門的民間美術幹部,70%缺乏民間表演藝術的專門人員。由於專業幹部出現斷層,當地的民間文化的搶救、保護、研究、利用工作基本處於停滯狀態,許多民間文化資源難以發揮作用。

    ——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還沒有完全納入國家文化遺產保護的框架體系,還沒有得到依法保護。由於保護工作仍未能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整體規劃,與保護相關的一系列問題不能得到系統性解決。保護標準和目標管理以及收集、整理、調查、記錄、建檔、展示、利用、人員培訓等工作相對薄弱,保護管理資金和人員不足的困難普遍存在。

    ——沒有健全的管理機構和資金的短缺,也是當前制約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關鍵問題。切合中國保護工作實際、有效的工作機制尚未建立,在不少地區政府主導的有效性難以體現。主要問題有 :保護工作人員較少,管理制度不健全,管理手段和管理方式落後。各級文化部門均無專項資金,對民間藝術重點專案、重點作者的重點作品,更是無法徵集,難以實行有效保護。例如,陝西省藝術館數萬件民族民間文化珍品存放在簡易的庫房中,得不到妥善保管。

    ——後繼乏人,缺乏規範的傳承體系。非物質文化遺產,長期以來從來沒有得到過與精英文化同等的地位,有關史籍志書難得有記載。非物質文化遺產主要靠口傳心授,言傳身教,許多民族民間藝術屬獨門絕技,隨著傳承人的相繼離世,人亡藝絕。經調查,我省有二十餘種重要的民間藝術處於瀕危狀態。民間藝術家有近三分之一去世。

    ——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意識有待提高。一部分人對本民族文化的價值缺乏自信,保護和繼承原文化生態的觀念和意識不強。在目前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中,政府比民間積極,如何增強民眾的自發性和自覺性是個大問題。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應該堅持民間事民間辦的原則,這樣不但會最大程度地調動民間社會的積極性,節省政府開支,還可以最大程度地保護住民間文化的本色。

    ——在非物質文化遺產開發商業化的浪潮下,非物質文化遺產資源在國內外遭“搶奪”的現象不斷湧現。一些地方政府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商業化開發過度,破壞了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延續性。一些地方保護意識淡薄,重申報、重開發、輕保護、輕管理的現象比較普遍,甚至借繼承創新之名隨意篡改民俗藝術,損害了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原真性。

    有效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對策性建議

    ——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普查工作。特別是對被忽視或還未認知資源的調查。認真做好現有館藏的登記、建檔、建卡和數字化工作,依法進行備案。陝西省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普查摸底工作到2007年底結束。

    ——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研究、認定、儲存和傳播。首先,要透過制定評審標準,創造條件,建立非物質文化遺產等級制度。其次,注重科研成果和現代技術的應用, 組織力量進行科學認定,鑑別真偽。建立各級各地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體系, 同時要對珍貴、瀕危、有價值的民族民間文化,積極申報,爭取列入省級和國家保護名錄。再次,對非物質文化遺產實物、資料及物質載體要妥善保管,予以保護,防止流失。最後,改善群藝館、文化館(站)的保管展示條件,進一步完善徵集和保管制度。有條件的地方可以單獨建立非物質文化遺產博物館或展示中心。

    ——建立科學有效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機制。傳承是保護的核心,活態傳承是保護的重點。對列入各級政府名錄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要以傳承人為中心,建立命名、表彰、扶持的制度和政策。和諧文化、和諧社會的建設也應當“以人為本”,人既是和諧文化、和諧社會的真正創造者、傳承者,又是其實實在在的享用者。一是加強保護和傳承試點工作,鼓勵代表作傳承人(團體、個人)進行傳習活動。二是對秉承傳統、技藝精湛的民間藝人授予“民間藝術家”、“民間藝術大師”、“民間工藝大師”和“民間文化傳承人”等稱號,繼續開展“民間藝術之鄉”的命名活動。三是形成比較科學完善的人才培訓體系。充分依靠高等院校和科研機構的專家學者,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基礎理論研究和學科建設,要培育組建一批年齡和專業結構合理的懂專業、會管理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人才隊伍。

    ——各級政府要充分發揮主導作用,統籌協調,形成合力,促進各部門積極參與保護工作,建立職責明確,分工協作的協調機制或工作機制。

    ——要積極組織舉辦各類民族民間文化藝術展演、會演和民族民間文化節等文化活動,加大對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宣傳教育力度。積極開發具有民族傳統和地域特色的民間工藝專案、民間藝術和民俗表演專案,培育一批文化名鎮、名村、名人、名品。加快實施特色文化品牌戰略。要充分利用“文化遺產日”宣傳,舉辦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展示、論壇、講座、培訓、交流等系列活動。建議拓展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傳播途徑,讓更多的“非遺”面向群眾,走上舞臺、走上熒屏、走上網路,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多元化文化需求。

    ——加強文化生態區的就地保護和利用。對單項或綜合性民族民間文化生態保持較完整並具有特殊價值的村落或特定區域進行動態整體性保護。在陝西非物質文化遺產豐富且傳統文化生態保護較完整的村鎮和地方,也可以建立文化生態區,列入保護名錄,制定保護規劃,並納入城鄉規劃予以實施。城市舊城改造要保護好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存在空間。

    ——將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納入新農村建設的規劃之中。在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程序中,要切實制定好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規劃。我們應該讓老百姓在接受現代文明的同時,主動保護好自己的原始生態文化。

    ——保護和利用非物質文化遺產最關鍵的是發展文化產業,把非物質文化遺產推向市場,使之形成文化品牌效應,成為一種新興的文化產業。非物質文化走向市場的主要方式是發展旅遊業。將非物質文化遺產與旅遊業相結合,發展文化產業,使更多的人認識非物質文化的重要意義,包括經濟價值,使更多的人參與到文化遺產保護的事業中。

    ——各級政府要給傳統的民族文化創造一個良好的生存空間與傳承環境。對於有群眾基礎的、群眾又十分喜歡的,而且是積極向上的文化形式,政府應有意識地加以引導,也不必有多大的投入。比如節慶期間的民間社火活動,政府只提供一個時間和安全的保障就行了,群眾自己就會辦得紅紅火火。

    ——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方式應是多樣的。非物質文化遺產本身就豐富多彩,它的多樣性,加上不同的地域、不同的生存環境、不同的群眾基礎決定保護方式的不同,因此保護方式應是多樣的。一是將非物質文化遺產轉變為有形的形式,如刺繡、剪紙、陶瓷及與當地文化相關的小工藝品。這也是一些旅遊紀念品,這些旅遊紀念品是物化或實體化的文化載體,在一定程度上是文化的體現。開發旅遊紀念品的重心在於進一步在民間挖掘、搶救和恢復傳統的手工藝製作,並從傳統文化中汲取手工藝創作和製作的源泉。二是依託文化母體,注重文化生態,主張在它產生的原文化生態環境中進行開發保護,保持其活力,如一些禮儀、儀式等。

    ——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要與當地的經濟發展結合起來,保護是前提,是手段,但不是最終目的,在保護好的前提下,合理利用,使之為人類服務。應該找出一條保護與發展相結合的雙贏的路子來,這樣既保護了非物質文化遺產,又為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生存,營造了良好的存活環境和土壤。

    要使非物質文化遺產成為活文化而不是民族記憶的背影、民族文化的活化石,就要正確處理好保護和利用、保護和傳承的關係,堅持文化遺產的真實性和完整性,使陝西區域特色得到充分保留和展示,優秀民族民間文化得到全面繁榮和發展,藉助非物質文化遺產提升陝西地域文化的軟實力。我們要透過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維護健康的文化生態,為實現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發揮重要作用。

  • 3 # 馮雷文化傳播者

    我在這裡先說一個很神奇的事情,就是西藏有一種神秘的傳統叫做伏藏。

    我認為對非物質文化遺產,這種作法是一個很好借鑑的作用。

    “伏藏”一詞是從西藏的“terma”一詞翻譯而來,藏文是“爹瑪”的意思。“爹”,有“寶貴”和“值得保全”之意,是指一件很珍貴的東西被埋藏,最終再被髮掘出來。

    據傳,1300多年前,蓮花生大師到西藏弘揚佛法,發覺當時藏人的知識不能接受密法,也因為當時有些法的因緣尚未成熟,故離開西藏前,將很多教法、佛像、法藥埋藏在不同的領域裡。它們有的在瀑流,有的在山岩,有的在虛空,甚至有的在聖者的甚深禪定之中。等待將來時機成熟,讓有緣、有成就者開啟傳播,故稱“伏藏”。

    伏藏分為書藏、聖物藏和識藏。書藏即指經書,聖物藏指法器、高僧的遺物等。

    最為神奇的就是識藏,據說當某種經典或咒文在遇到災難無法流傳下去時,就由神靈授藏在某人的意識深處,以免失傳。當有了再傳條件時,在某種神秘的啟示下,被授藏經文的人(有些是不識字的農牧民)就能將其湧出或記錄成文。

    從一千多年前的蓮華生大師時期到現在,在這個漫長的藏傳佛教歷史過程當中,伏藏這一事實連續不斷地顯現在人們的面前。

    伏藏並不是西藏獨有,古印度也有此事項。如《土觀宗派源流》中所指出:“天竺古來就有伏藏,藏地其他宗派中,也是素見不鮮的。”可見伏藏並非始自朗達瑪滅法。

    伏藏的起源是很早的,它產生的原因也不僅僅是為了躲避滅法等因素,有的時候是為了居安思危,為了教法長久興盛而做出的安排,因為伏藏可於無教典時取出以資傳播。至於伏藏確定起於何時,沒有確切的說法,但可以肯定的是,伏藏的起源時間是非常早的。

    現在用傳統的方法去對非物質文化遺產進行保護,那隻能保留一部分外在的形貌。對於精神文化層面的東西,卻無能為力。而伏藏這一方法無疑是最佳的選擇,只是能夠運用此方法的人少之又少。

  • 4 # 人文洞見

    針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從省級層面看,可主要從以下方面開展工作。

    (一)以民族文化自覺自信為指引,實行博覽館的差異化發展道路

    一是要以高度的民族文化自覺和文化自信,在各相關民族文化博覽館建設過程中釐清中國各民族優秀傳統文化的歷史淵源、發展脈絡、基本走向,澄清少數民族文化的獨特創造、價值理念、鮮明特色,增強非物質文化遺產集中區域內民族文化強省建設的骨氣和底氣,並長期堅持將民族文化博覽館的服務事項作為一種準公共產品來加以建設發展,深度推進其在各相關民族文化傳承、保護、傳播、示範中的主體地位和核心作用。二是要充分發揮不同民族文化博覽館的主體性地位,在不同地區的不同民族文化要素、不同民族文化形態的展示上形成風格、做出特色、打造精品,為中國不同民族文化的繁榮發展提供良性執行平臺和多維載體支撐;三是要在民族文化集中展示宣傳、保護傳承的過程中,藉助民族文化博覽館長期形成的民族文化資源整理、收集、研究、保護、儲存方面的資源優勢、人才優勢,充分發揮市場選擇的作用,形成民族文化開發利用的整體思維,針對不同社會群體、不同民族文化形式、不同受眾人群,開發民族大型歌舞秀、民族民間工藝品、民族特色電影電視等民族文化產品,將民族文化博物館的建設與民族文化的保護、傳承、開發、利用有機銜接起來,形成民族文化傳承與保護的系統延伸和全面拓展,盤活民族文化博覽館建設的資源要素,更好地發揮民族文化博覽館在民族文化傳承保護中的作用。

    (二)以民族文化資訊化傳承傳播為依託,探索新時期民族文化產業的持續發展道路

    一是要充分適應“網際網路+”的資訊科技變革,在民族文化博覽館建設發展中,由主管單位牽頭,聯合協同相關部門制定《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保護整體規劃》,深度推進民族文化資源整理、提取,民族文化保護、傳承、傳播、利用與現代資訊科技的融合,形成更大、更廣、更加深入的民族文化傳播平臺和傳播成效。二是要主動對接國家有關的民族文化傳承保護政策,尤其在政府購買公共服務理念的指引下,各級各類博覽館理應透過積極主動的社會服務,引導政府在博覽館的“免費開放、民族文化宣傳、展示、傳播”等方面購買服務,以期改善現有博覽館執行經費不足的狀況,並促進民族文化傳承與保護資源跨部門、跨區域、跨行業的自由流動,從而透過各類民族文化博覽館的高效運營,最大限度地促進區域內民族文化的傳承與保護。三是由非物質文化遺產省級政府主管部門統籌,將當前分屬不同行政部門的各類民族文化博覽館統一納入到民族文化強省建設的文化產業扶持行列,在政策、資金、人員、機構等方面給予必要的配套和傾斜,進而透過民族文化產業引領帶動,為民族團結進步示範和邊疆繁榮穩定建設提供相應支撐。

    (三)以民族文化管理體制建設為助推,深化網際網路+背景下民族文化博覽館轉型發展

    一是要針對“網際網路+”的新觀念、新理念、新思維、新模式,積極探索“管”“辦”“評”相分離的民族文化博覽館建設管理體系,從政府對民族文化博覽館的直接辦理、直接管理轉變為業務指導、政策引導和資訊化帶動,明確文化部門、民族宗教部門、宣傳部門與博覽館之間的責、權、利關係,實行政事分開、管辦分離。二是要進一步完善民族文化博覽館的法人治理結構,培育民族文化博覽館管理建設的多元主體,充分吸納“企業群體、社會公眾、專業人士、第三部門、文化事業單位、社群共同體”等多元社會力量共同參與民族文化博覽館的建設、管理和日常運營。三是要注重博覽館民族文化保護傳承與開發利用的有機結合,透過“獎(高水平執行的專項獎勵)、補(免費開放的經費補助)、扶(民辦博覽館的專項經費扶持)”等方式適度加大各類民族文化博覽館的建設及執行經費投入;同時,遵循“網際網路+”的開放驅動屬性,在堅持公益性的前提下,鼓勵支援博覽館與相關的資訊科技企業、文化產業運營機構協同聯合,在藏品展示、藏品保護、藏品開發方面自主開展合作,進而不斷提升民族文化博覽館的整體運營的社會適應能力、資訊化轉型發展能力,辦出水平、辦出成效。

     

  • 5 # 文史井觀

    非物質文化遺產是中華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中華文化延續發展的活化石,是我們老祖宗的文化專利。我們必須要保護並傳承下去,中華文化之所以綿延五千年而不斷,就是因為有了很好的傳承。

    對於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我認為有如下幾點最重要。

    一、有關職能部門:全面調查發現非遺專案,列入名錄,並出臺保護措施,投入經費,推動非遺專案的保護立法。

    二、非遺保護宣傳:透過宣傳,發動廣大人民群眾群策群力,共同保護非遺專案。

    三、必須深入挖掘:當前的城市生活圈,日趨現代化,很多非遺專案已經逐步被淹沒,反而在農村很多非遺專案被保留了下來。所以我們必須對老少邊窮地區進行深入挖掘,以防失傳。

    四、防止非法流入國外:非遺也是一種智慧財產權,有的專案雖然華人不重視,但是國外愛好者卻當作寶貝。之前就有過宣紙製作技術被洩露給日本的慘痛教訓。

    五、傳承是最好的保護:非遺專案要想得到保護,最好的辦法是傳承。在當今社會媒體網路發達,某一非遺專案的“掌門人”應該重視後備人才的培養,在當地找不到有志於此的,可以透過網路徵集,同時尋求文化部門的協助。有了合適的專案傳人,不但可以很好地保護非遺,還能夠發揚光大。

    聚沙成塔,集腋成裘。我們的老祖宗自古以來就很注重傳承,這個傳統不能丟。非遺專案不論大小,我們每個人都有責任和義務把身邊的非遺專案保護好,並傳承下去。唯有如此,我們這個民族的文化根基才會越來越堅實,越來越強大,才會在未來創造出更加光輝燦爛的文明成果!!

  • 6 # 使用者5295278951632

    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其一要立法,立法要細、不能爛,總不能把吃玻璃作為文化遺產來保護來提倡!幾個傳統節日;例如中秋、端午、重陽、春節,不許商家藉此做害人之事。其二立法要嚴,打擊害人商家要重!!其三提倡文明過節,不得奢華,搞神弄鬼。

    現代節太多了,情人節、偶人節、等等,商家的炒作太多,正常節有五一、六一、七一、八一、十一、外加婦士節、教師節、母親節、父親節、青年節等等都是要過的。

    著名的老街、建筇物、老傳統小吃等要發展光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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