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尼西亞是實行共和體制的單一制國家。憲法規定,國家主權掌握在人民手中,並全部由人民協商會議行使。 印度尼西亞立國的基礎為印度尼西亞的建國五項原則(又稱“建國五基”),即潘查希拉。為建立國家基本制度的依據。印尼的國徽是神話中的鷹,鷹的胸前掛著一個盾牌,盾分為五個部分,分別代表五個原則,每一原則以一個物件為標誌;以五角星象徵信仰上帝,以榕樹象徵民族主義,以野牛象徵民主,以鐵鏈象徵人道主義,以棉花和穀穗象徵社會公平。 建國五項原則最初是1945年6月1日蘇加諾在“獨立籌備委員會”會議上發表演說時提出來的。按照蘇加諾的解釋,要將印尼建設成為一個“天下為公”的國家,必須實行五項基本原則,即建國的五個基礎。第一個原則是“民族主義”。這個民族主義不是狹義的某一個民族的民族,而是指印尼是一個統一的民族國家。第二個原則是“國際主義”。所謂國際主義並不是不承認民族主義,不承認民族國家存在的世界注意,這種國際主義是建立在民族主義基礎上的。第三個原則是“協商一致”的原則。透過協商和會議來保障伊斯蘭教徒的權利;第四個原則是“共同繁榮”。獨立的印度尼西亞不應再有貧困,全體人民過著吃飽穿暖的幸福生活應當得到保證。這就要求不僅應該有政治上的平等,而且在經濟上也必須實行平等。第五個原則是“信仰神道”。不僅隱匿人民有信仰,而且每個印尼人民應該信仰各自的神道,全體人民必須以具有教養的方式來信仰,不含宗教偏見,使印度尼西亞成為一個信仰神道的國家。蘇加諾將這五項原則歸結為一項核心原則,稱為“互助合作”。 印度尼西亞實行的是總統制,同其它大多數第三世界國家的總統制一樣,印尼總統制也具有總統權力較大的特色。總統是國家元首,又是最高行政首腦和武裝部隊最高司令。總統由人民協商會議選出,總統及其領導下的內閣只對人民協商會議負責而不對國會負責,國會無權推翻總統。內閣成員均由總統任免,協助總統工作,最高評議是總統的諮詢機構,其職責是為總統提供諮詢意見,回答總統的詢問,對總統無任何約束力。 根據憲法,印尼的國家機構包括:人民協商會議、總統、國家部門、國會、最高評議院、最高法院及司法機關、地方政府。
印度尼西亞是實行共和體制的單一制國家。憲法規定,國家主權掌握在人民手中,並全部由人民協商會議行使。 印度尼西亞立國的基礎為印度尼西亞的建國五項原則(又稱“建國五基”),即潘查希拉。為建立國家基本制度的依據。印尼的國徽是神話中的鷹,鷹的胸前掛著一個盾牌,盾分為五個部分,分別代表五個原則,每一原則以一個物件為標誌;以五角星象徵信仰上帝,以榕樹象徵民族主義,以野牛象徵民主,以鐵鏈象徵人道主義,以棉花和穀穗象徵社會公平。 建國五項原則最初是1945年6月1日蘇加諾在“獨立籌備委員會”會議上發表演說時提出來的。按照蘇加諾的解釋,要將印尼建設成為一個“天下為公”的國家,必須實行五項基本原則,即建國的五個基礎。第一個原則是“民族主義”。這個民族主義不是狹義的某一個民族的民族,而是指印尼是一個統一的民族國家。第二個原則是“國際主義”。所謂國際主義並不是不承認民族主義,不承認民族國家存在的世界注意,這種國際主義是建立在民族主義基礎上的。第三個原則是“協商一致”的原則。透過協商和會議來保障伊斯蘭教徒的權利;第四個原則是“共同繁榮”。獨立的印度尼西亞不應再有貧困,全體人民過著吃飽穿暖的幸福生活應當得到保證。這就要求不僅應該有政治上的平等,而且在經濟上也必須實行平等。第五個原則是“信仰神道”。不僅隱匿人民有信仰,而且每個印尼人民應該信仰各自的神道,全體人民必須以具有教養的方式來信仰,不含宗教偏見,使印度尼西亞成為一個信仰神道的國家。蘇加諾將這五項原則歸結為一項核心原則,稱為“互助合作”。 印度尼西亞實行的是總統制,同其它大多數第三世界國家的總統制一樣,印尼總統制也具有總統權力較大的特色。總統是國家元首,又是最高行政首腦和武裝部隊最高司令。總統由人民協商會議選出,總統及其領導下的內閣只對人民協商會議負責而不對國會負責,國會無權推翻總統。內閣成員均由總統任免,協助總統工作,最高評議是總統的諮詢機構,其職責是為總統提供諮詢意見,回答總統的詢問,對總統無任何約束力。 根據憲法,印尼的國家機構包括:人民協商會議、總統、國家部門、國會、最高評議院、最高法院及司法機關、地方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