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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古姿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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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鴨嘴巴嘟嘟
今天下午南韓法院再次宣判朴槿惠追加刑期八年!被宣判的是朴槿惠還是政治炮彈?都沒有任何意義?因為朴槿惠拒絕出庭再怎樣現場直播都是成了南韓政治宣傳片?讓南韓百姓知道關於朴槿惠一案宣告終結.結束!然而.朴槿惠無論被判多少年?倒被疑是當年南韓前總統金大中?同樣被政治追殺判刑十五年!由此可見對於南韓政治政權的霸權?無論是今天.未來還是誰擔當南韓總統都無法改變不了政治的命迎,因為南韓政壇都是被美國所操控!
值得一提的是儘管南韓法院對朴槿惠現場直播宣判,其實際效果並非他們所願,同樣朴槿惠的拒絕出庭就己經證明了一個事實"朴槿惠"向南韓全民百姓:對她的一切宣判都是政治迫害?無論南韓法院判多少年?誰敢判朴槿惠的死刑?我敢斷言:朴槿惠在五年之內必將特釋!結果只有一個朴槿惠的真實親信始終埋藏在南韓政壇人物之中!這就是南韓大韓民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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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李姓先生
首先朴槿惠在被彈劾下臺之時文在寅還只是一個退休在家的閒人,他當時對於南韓政治並沒有太大的影響力,所以也就不存在朴槿惠是被文在寅迫害下臺的說法。當然有些人會說朴槿惠之所以會被南韓法院判處總共32年的監禁,這肯定是文在寅在背後搗鬼,而文在寅之所以迫害朴槿惠,是因為她曾經在大選中擊敗過文在寅。
另外我們還要考慮一點,如果文在寅有意對朴槿惠進行政治迫害,那他難道就不用擔心自己下臺之後的命運嗎?對前總統實施政治迫害可也是違法的行為,天下沒有不透風的牆,做了虧心事就可能要為此付出代價,文在寅大概並不至於為了給自己出一口氣而冒這樣的風險。
當然,文在寅可以對南韓檢方施加影響,或者說他的政策可能導致朴槿惠的罪名暴露得更加徹底。但是隻要朴槿惠的罪名不是南韓法院故意捏造的定罪藉口,那麼所有的結果就都是朴槿惠必須為自己的錯誤行為所承擔的後果。如果朴槿惠沒有做違法的事情,那麼南韓檢方也就找不到起訴她的理由,南韓法院更不至於有意陷害自己的前總統。所以不要因為朴槿惠是一個弱女人,就覺得她被迫害了,文在寅並不一定如你想的那樣黑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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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電工淺談
事實勝過雄辯;有網友說:撲槿惠有罪,但文章的說服力卻沒有一丁點。你說她有貪汙罪?就應有證據,證人,款相,髒物,等卻實叫人信服的證據來?雲來霧罩說了一堆,沒讓一個人看出一條有力證據。
我個人觀點:使終都是站在挺撲派立場上的。我為什麼要說撲槿惠案是冤案?是政治迫害?是有根據的。
(一)撲槿惠案進行一年多來,韓撿方整理了二十三條罪狀不是被否認就是證據不足。到目前為止仍拿不出一條有力證據,沒有證據的判決,怎可讓人信股?
又加八年!難道說沒有證據加刑期可以證明有罪嗎?
哪你們再給撲槿惠再加一百年!就證明她一個真正的罪人了。
(二)閨蜜事件:崔順實依靠撲槿惠權勢,騙取各大財團錢財,但撿方沒有一條有力證據,證明崔順實的作為於撲有關。
(三)世越號沈船事故,人命關天。難道一般事故責任也推到總統身上,馬航事故至今無果失損要比世越號大得多大,誰去追究?純屬大造語論。
(四)一個把終身嫁給國家的女人,一個無父母,無子女.,無丈夫的三無女人,同時又身居總統之職,她要錢何用?難道神精出了問題,總統不坐去貪汙,去做牢。
(五)大家都知道李名搏,是韓國退休安全著路的總統,撲槿惠下臺後,遭文再寅政治清算,這又說明文在寅在撲槿惠一案中,會起什麼作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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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閒看秋風999
其實朴槿惠的“罪名“到目前為止只有兩條: 一,因為她是“獨裁者(朴正熙)到女兒”;二,不會,或者是缺乏溝通能力。
一位透過民主選舉合法上位的總統,居然鋃鐺入獄;鋃鐺入獄不說,還要二次獲刑;當初她的支持者哪裡去了?還有她身後的大佬們?
也許是個性使然吧!來看看朴槿惠的個人溝通或者“危機公關”能力就可略知一二:
比如朴槿惠常常因舉行新聞釋出會而受到廣泛批評;據南韓媒體統計,自2013年2月上臺,至2015年1月11日;
朴槿惠一共舉行了四次新聞釋出會。在四次新聞釋出會中,其中三次是公開演講,沒有“問答“,也就是說,沒有互動環節。
即使在唯一的一次安排有“互動“換屆新聞釋出會上, 所有的問題都是事先準備的,而且朴槿惠都做足了“家庭作業“。
一個政治人物,尤其是一個女性,應該具備良好的溝通以及危機公關能力;特別是“世越號”事件後,朴槿惠政府遮遮掩掩、反應遲鈍,又失去了一大批選民。
不僅如此朴槿惠還命令手下組成專門班子來調查並且起訴因“世越號”事件在網路上的“誹謗”以及“攻擊”言論。作為南韓總統,這又是一大敗筆。
看看現在的文在寅,就可以知道朴槿惠的弱項在哪裡; 為了拉選票,籠絡人心,將上一屆總統打翻在地,還要踏上一隻腳,讓她永世不得翻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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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寧靜觀世界
7月20日,朴槿惠案再加8年刑期。
其一,朴槿惠收受國情院“進貢”資金35億韓元,違反了《特定犯罪加重處罰法》中有關貪汙受賄而導致國庫虧損的規定。故檢方提請“收受國情院賄賂”訴訟。
其二,朴槿惠私自組織民間調查“親樸派”的劃分區域來鞏固自己的政治地位,屬於違法行為。故檢方提請“違反選舉法”訴訟。
這樣,朴槿惠是三案齊驅並進,需要“24+8”年的服刑期。按照青瓦臺的發言,朴槿惠是“濫用國民依憲賦予的總統職權,嚴重擾亂國家綱記憲政秩序”。
那麼,朴槿惠被再判八年,關於遭受政治迫害的懷疑是否站得住腳。一、關於“親信干政”案
不可否認,朴槿惠“親信干政”一案,引發了南韓國內政壇的強烈動盪。對於一國總統,將國家機密交至無任何政府職位的閨蜜審閱,於理於法都有無法擺脫的罪名。
二、關於“貪汙受賄”案
在朴槿惠一審判決書中,檢方指控朴槿惠與崔順實共謀脅迫三星等大型企業向由崔順實掌控的財團捐款,朴槿惠涉嫌濫用職權與受賄。
在南韓國情院“進貢”的資金中,檢方同樣指控朴槿惠是貪汙受賄。
然而,朴槿惠是有貪汙受賄之名,沒有受賄之實。其大多是檢方依靠推斷,並無直接證據。
三、關於“違反選舉法”案
在2016年4月國會選舉前夕,朴槿惠介入新世界黨黨內公推事宜,在首爾南部保守派之地組織了多項民意調查,以此來甄別“親樸派”的人選,藉此鞏固自己的權利。
縱觀朴槿惠案始末,看似朴槿惠面對的是光華門洶湧澎湃的示威遊行,實則朴槿惠面對的是“清算”南韓總統無法善終的悲劇。縱觀南韓政壇沉浮史,看似是繼任總統清算前任,後任總統清算現任,實則是南韓政壇的畸形發展,特別體現在不同黨派間的大力絞殺。這一歷史漩渦一圈又一圈,週而復始,永不停息。
在最初羈押的半年中,朴槿惠是每次必出庭,達到百餘次。而在10月份延長羈押期後,朴槿惠的律師團隊集體辭職,朴槿惠本人也再未出現在法庭上,從此閉口不言。
她留給法庭的最後一句話是,法官想怎樣判就怎樣判,希望那些打著法制旗號的政治報復,到她這裡為止。
文在寅與朴槿惠分屬不同黨派,在執政理念上涇渭分明。加之諸多歷史原因,文在寅“清算”朴槿惠實屬南韓歷史漩渦中的一片“漣漪”。
南韓政治紛爭與報復,導致民選上來的總統不發展民主與經濟,而是引兵討伐。回顧文在寅執政也是一年有餘,其將大部分精力放在“清除積弊”上,實則有過份嫌疑可言。
朴槿惠無法擺脫“親信干政”之罪,但合併的數罪,其中在沒有證據的情況下加大了處罰力度,只能由文在寅對朴槿惠勢力的政治迫害來解釋,無需懷疑。縱觀朴槿惠的一生,如今落得如此慘烈結局,其實不乏有朴槿惠自身的原因。然而更有南韓民主發展中,政治與經濟固有的頑疾相互支撐中所暴露出的不同政黨之間錙銖必較的大力角鬥。朴槿惠的功與過,得與失,功績與罪惡,如今應該怎樣依靠法律來詮釋,不是很重要了。重要的是,朴槿惠案是一場殘酷的政治演練,卻是一個不可爭辯的事實!閱盡世間滄桑,寧靜感悟人生,謝謝閱讀!喜歡可點贊評論及點選右上角加“關注”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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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毛開雲
朴槿惠三案等身,目前刑期加起來已達32年,其中“親信干政門”案一審獲刑24年,國情院受賄案獲刑6年,違反選舉法案獲刑2年。朴槿惠一直聲稱自己受到政治迫害,外界也有政治迫害這種說法。關於政治迫害的說法是否站住腳,目前不好定論,甚至以後也不會有定論,這估計會成千古之謎。
為啥外界有朴槿惠遭受政治迫害的說法,至少有幾個例項:
第一,朴槿惠被以“莫須有”的原因,被延長羈押期限半年,從此朴槿惠拒絕出庭,堅持與南韓檢方、法院和文在寅政府鬥爭到底。
第二,朴槿惠與同為南韓前總統的李明博正式受審的日期5月23日——朴槿惠是去年5月23日,李明博是今年5月23日,正好是南韓前總統盧武鉉跳崖自殺的日子。由於盧武鉉與文在寅亦師亦友的特殊關係,外人肯定會將朴槿惠和李明博事件與盧武鉉事件聯絡起來。
第三,南韓檢方至今沒有朴槿惠的直接罪證,而且現在還在聲稱,找到朴槿惠的犯罪證據只是時間早遲問題。但是,朴槿惠已經被關押一年多了,已經被審判100多次了,刑期已經有32年了,南韓檢方居然還在尋找朴槿惠的犯罪證據,這是不是非常荒唐?甚至是不是政治迫害?世間自有公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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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使用者9244833371陳萍
南韓人是不按照法律程式辦車的,不管事實與否,只要他認定的就是,罪之與否,只有他們說了算,沒有什麼證據不證據的,辯護律師再三辯護也沒用,所以,我認為在全世界的各國法律框架內,南韓就是最不守信的一個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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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全視角觀察窗
當然不是政治迫害!
這是朴槿惠在擔任南韓總統期間倒行逆施,貪汙、受賄、幫助閨蜜向海外轉移鉅額贓款,
堵塞言路等等罪行應承受的懲罰!
她肆無忌憚的踐踏南韓法律,漠視南韓普通民眾訴求,與美國、日本安倍晉三政權相勾結,殘害自己民族同胞,所謂多行不義必自斃,朴槿惠怎能逃過這樣的宿命!
看看吧,朴槿惠“閨蜜干政”一案涉及的罪名多達18項之多,案值達到數千億韓幣! 而第二項罪名“國情院特別費” 案可確定資金就是36億韓幣,單此項就可以按照南韓刑法判處朴槿惠重刑!
完事兒辣麼,木有!
朴槿惠在任期間竟然“喪心病狂”的準備策劃動用200輛坦克、500輛裝甲車鎮壓反對她的普通民眾,逮捕反對她的南韓國會議員。
想想,這貌似柔弱的老女人,竟藏著多麼可怕、歹毒的心腸,她竟然準備屠戮那些曾經用選票選舉過她的民眾,可見其心是多麼的黑暗和無情!
她現在被南韓法律判決,那是正義的勝利,是南韓萬千普通民眾的勝利✌,是南韓千百萬人民的心聲!
沒發現嗎,世界上沒有一個國家、組織和重量級人物聲援、同情朴槿惠!為什麼! 因為她挑戰的是人類普遍的價值觀和道德觀! 她在擔任南韓總統期間所犯下的罪行,是世界上所有有正義感的國家和民眾所唾棄和厭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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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大保168
這八年也來得太輕鬆了一點,朴槿惠執政期間攻大於過,這是屬於嚴重的政治顛覆,奪權利己!所以是屬於強烈的政治迫害,相對於其他南韓總統也算是好的,不過要論起在南韓的執政成就,我想樸總統有過而不及的政圈執政能力,所以若是按照大韓法律是完全可以特赦的!
據韓聯社2018年7月20日電,韓國前總統朴槿惠因涉嫌接受國家情報員(國情院)提供的特殊活動經費和介入新世界黨(現自由韓國黨)黨內公推事宜,兩項罪名合集判處8年有期徒刑。這樣一來朴槿惠的總刑期已經共計32年,那麼關於她遭受到政治迫害的懷疑是否站得住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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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說關於這次庭審的公開票都沒有發完,可能是因為朴槿惠再一次缺席庭審宣判的原因。這次庭審再一次採取了直播的方式,保證控辯過程公開透明,便於民眾瞭解案情。有很多人認為朴槿惠之所以被調查起訴,乃至於現在被定罪判刑,都是文在寅在對她進行政治報復。其實即便是文在寅有這個打算去清理積弊,對保守政治勢力進行打壓,但是也必須有個合理的理由才說得通。“蒼蠅不叮無縫的蛋”,朴槿惠如果沒有問題,文在寅就是想找她的麻煩都困難。然而,她確實自己行為不端,利用特權去謀取私利,從這個國情院特別經費案就可以看出來。
(文在寅與朴槿惠)
南韓國情院原來是南韓的反間諜兼對外情報機關,其院長只聽命於總統一人,整個系統高度機密而且經費保障充足。由於涉密且與總統關係密切,其掌握很多特權。根據《南韓國情院法》第13條規定,國會進行預算審查、案件審查和監察院的監事時,國情院對於國家安全保障有重大影響的國家機密事項進行說明,可拒絕提供資料或答辯。這就意味著其資金使用和劃撥基本處於無帳可查或有賬不可查的狀態。這也就給了樸從國情院拿錢,將其變成提款機開了方便之門。據檢方描述,朴槿惠在就任總統後的2013年5月到2017年7月期間,指示國家情報院院長每月定期上交特別活動經費,總計金額高達35億韓元(約合308萬美元)。這些錢幾乎都用於朴槿惠私人的一些事情,包括匿名手機話費、運營費,以及個人理療費用等。
(原國情院與朴槿惠)
特權什麼叫做特權,這種拿著國家情報機關的公款用於個人花銷,一般人不知情也無法享受的權力。朴槿惠能這麼幹一方面也有制度上的缺陷,另外一方面也在於她的特殊家庭出身(朴正熙之女),對於這種貪墨國家的行為,可能根本就不認為有什麼不妥。因為她是總統,有這個資格去享有這種別人無法享有的特權。關於接受情報機關特別機要費的情況,李明博任期內也有這種情況,這是關於他諸多指控中唯一主動承認的罪名。現在李明博、朴槿惠兩人任期內的三位國情院的院長也在今年四月被分別處以5到7年的刑期,這也間接錘實李、樸二人的罪名。
(南在俊、李丙琪、李炳浩,三位前院長)
看來在面對特權時,保守派政客一般都經受不起這種誘惑。相對對比自由派的平民總統們就要剋制的多,律師出身的文在寅上臺之後,對國情院進行改革,取消了其對內職能,改名為“對外情報院”。這樣一來情報院就與國內政治完全脫節,也避免總統與情報機關走的過於接近,避免情報機關成為總統的個人政治工具。(南韓對外情報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