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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李淑紅39

    我想知道你是大姑姐還是大伯哥?如果是大姑姐:打媽一次上門打她一次,狠打。一次記不住打兩次三次。捨得一身剮,敢把皇帝拉下馬。我就不信她是金剛不壞之身?如果是大伯哥:你也就這點出息,我都不稀的說你,老媽前世造什麼孽生了你們這兩個貨。

  • 2 # 天藍草叢青

    大姑姐小姑子都不適合插手孃家的事,除非原則問題!

    你想管,除非老人願意追隨你,並對你信任!有的父母讓兒子兒媳打死罵死氣死也不對女兒家貢獻的!

    鄰村一家人,老人一兒一女,兒媳當家做主,對公婆不好,老人逐漸向女兒家轉移,近幾年在女兒家(濟南)不回,老人給女兒家帶孩子,並在附近打工。

  • 3 # 醉眼玲瓏

    沒辦法,只能說你家人就是欠打,這麼說可能很難聽,但是你弟弟也看著老太太捱打,你媽又打不過媳婦,不就是等著捱打嗎,有什麼辦法。舊社會不這樣嗎,不改變,沒能力改變,總有一個捱打的

  • 4 # 藦蘿花

    要麼教會你媽,要麼拎根擀麵杖去揍弟弟丶弟媳那兩口子一頓。

    你弟為了保著有個老婆的名聲,眼見親媽捱打也不管,這麼自私自利的人,不揍?等他活殺了親孃?

    你弟媳,打了你親媽,打回去理所應當!

    要離婚,有法律管,不是誰說什麼是什麼!

    打人也有法律管!

    話說,你這姐弟倆,真是……唉!

  • 5 # 假如有來世

    說句心裡話這事誰都難管唯有你弟弟,但看你弟弟深怕以後沒老婆了足以說明他的窩囊無用,也指望不上,透過法律吧一是清官難斷家務事,二是你弟弟還未必肯。所以比較現實的兩條路,離開,打回去,但看你和你弟的作為,大機率的是維持現狀,一句話送你們全家,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

  • 6 # 曰人生若只如初見

    再可惡也不至於動手打她吧?你把他們倆約在一起了解事情的真相,好好教育弟媳婦一頓,警告她如果再這樣打老人直接送進派出所了。

  • 7 # 夢幻灣裡

    打了你媽?還有量詞“每次”?意思不止一次?那就清算一下共幾次?統統還回去!傷其自尊,留其狗命!這就是最公平的“照著鏡子還禮”!其他因素少說。別盡整那些沒用的。

  • 8 # 開心諾寶的孃親

    直接打回去,敢打我媽,我絕對不放過!打的她動手也得想想後果!再說了,別說感情不好,就是感情好也不能打老人!房子還是老人買的,她竟然敢這麼過分?

  • 9 # 夕陽西下23600

    你弟弟一定是幹了對不起你弟媳婦的事情了,否則不會讓自己老婆打自己的媽媽的,唯一的辦法就是把你弟弟一家趕出去,不走就報警,反正指望他們養老是不可的了,至於房子是婚前財產,想都別想。

    另外,你們一家人是不是應該反省一下,一個還沒長大的孩子為什麼讓他結婚?問題出在哪裡都不知道,也沒有能力處理。

  • 10 # 淳戶愚夫

    很奇葩的事,無論弟媳打老媽,還是婚前財產認定,以及自帶房子當保姆被嫌棄………不懂常識嗎?

    這裡面幾乎沒有模糊概念,道理也好,是否非也罷都清清楚楚、明明白白,這就不得不讓人想到“事出反常必有妖”。

    這個“妖”是什麼?我估計你心裡也明白,你弟你媽“稀罕”弟媳唄,至於他們為啥如此縱容這個弟媳以至於人與人之間的基本交往原則底線彼此“尊重”都不顧,那也只有你們知道啦。

    其實人與人之間的關係是雙向的,自尊、自愛、自立、自強是獲取尊重的基礎。

  • 11 # 中性主張彭容華

    我是嫂子也是大姑,弟媳打了母親,我會和弟媳以理說理。如果不聽、就會把母親的家裡的房子賣掉。養老,沒有房子就想辦法接在我旁邊住,因為住一起真的不行,會影響我們的家庭,一晚湯的距離、哪怕是租都可以。省得弟媳他們的家庭不和,畢竟是弟弟的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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