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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張居正奪情,卻引來鋪天蓋地的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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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守竹園的老熊

    丁休(憂)和奪情是明朝總結前人經驗的創新舉措。丁休(憂)者,家中直系長輩去世,後輩要回家鄉守孝,通常為三年,皇帝也要數十天,以示孝道。奪情者,當皇帝或權力最高層覺得這位同志實在太重要,不能長時間回鄉守孝,必須留在任上。

    明朝的奪情與宋朝的程朱理學發生了嚴重的衝突,後者認為百行孝為先,不守孝的枉為人,更不配為官,所以明朝的官員即使是再如何擔憂人走茶涼的問題(一走三年啊……)也無論如何都不願意動用“奪情”。至於張居正先生,這位明朝第一首輔,因為種種的原因,上至皇帝下至九品言官,無一背後痛恨,在任上時誰也不能輕易動他,但丁休三年了嘛……大權旁落就意味著我為魚肉了。其間牽扯太多權力鬥爭,這裡就不提了,大至知道何為丁休(憂)和奪情就可以了。

  • 2 # 事實入耳

    丁憂是指某些官員家中父親或母親去世後需要回家守孝三年,當然這期間就不能當值,必須辭官。而奪情就是皇帝認為某個需丁憂的官員位置重要,離不開,離開後工作無法順利進行,也找不到合適替補者。言下之意就是奪某個官員盡孝之情,不讓其丁憂。丁憂與奪情一般是不伴隨什麼權利之爭的。

    明萬曆時期,萬曆皇帝奪情,主要因為新政離不開張居正,張居正的作用很大。而當時那麼多人反對,主要是因為張居正損壞了這些官員的利益,本就想張居正離開中斷新政。再者,古代對孝順十分重視,某些人會認為張居正也有不想丁憂的內心想法,這就會讓人反感而遭致反對。反對的人大多數還是因為自己利益,也有人也是看重孝道反對。

  • 3 # 湯之銘

    丁憂,是父親母親去世了,兒子要回家鄉處理喪事並守孝,接宋到明清時期官場規矩,守孝前後加起來約三年,實際上大多數官員守孝一年不到二週年,以示自己對父母的敬意和哀思。奪情者,當皇帝或執政大臣覺得這位守孝時間已經夠長的了,處理喪事已經差不多了,一年左右提前復出,不需要能長時間守孝,這叫奪情。

    明朝的大多數官員奪情一般的是回鄉處理喪事後,由皇帝和執政輔政者下指令提前復出。父母死不奔喪的官員很少,中國古代傳統文化是家、親、天下,立身孝為先,治家有方然後才能平天下。父母死後不奔喪、不守孝的枉為人,更不配為官。因此,明朝的官員即使是再如何擔憂,人走茶涼的問題,無論如何都會奔喪處理喪事。

    主要爭議是張居正,這位明神宗萬曆年間初期的首輔,從一開始就奪情不奔喪處理父親喪事,而讓子代勞。丁憂三年是否合理暫不談,張居正貪權戀位的嘴臉雖然暫時被皇帝和張居正二人壓住,但是不贊成的官員還是很多的,只是不好公開表示反對。

    張居正奪情,說明權力鬥爭還很激烈,並非代表大明朝萬曆年間,離開張居正,朝庭就倒閉了。張居正為相,實際上就是奪權,並且權力集中到他一人手中,張一人說了算。因此如果丁憂,處理國家大事的權力就旁落到次輔和其他輔相和皇帝手中,這是他最不願意的。

    其他大小臣工,沒有張居正獨裁的權力。因此父母去世,要居喪丁憂一年左右。然後由朝廷決定是否奪情提前復職。

    這裡說說自己對丁憂的看法。我以為古代資訊閉塞,處理父母喪事丁憂基本是正面的,特別是久居朝庭六部主事以上六品以上官員,丁憂去各省農村鄉下,可以廣見識多蒐集社會三教九流的資訊,還可以適當休息,同時也有時間思考官民之道,對以後更好處理與百姓有關事務有利。但是時間不應太長,六月到一年足夠的。

    丁憂期間,不做官時,才能更好觀察思考為官之道。同時可能減輕官場上激烈的鬥爭,讓官場爭鬥暫時停下。因此才能形成明代父母去世,官員丁憂的制度。

  • 4 # 筆記裡的歷史

    丁憂與奪情,是具有鮮明儒家特色的制度,從漢朝開始出現,至清朝結束,延續了兩千年,對官場生態有著較大的影響。

    嚴格來說,丁憂有明確的制度規定,但奪情則是作為丁憂的針對性補充出現。更多隻是一種權宜之計或者一種權術手段。

    至於對權力鬥爭的影響,丁憂的出現是基於儒家的理念,但之後不久就成了沽名釣譽的手段,而奪情也演變成攬權或打擊對手的工具。對於不同層級的官員,丁憂的影響有著較大的差異。

    丁憂的出現

    “丁憂”就是在職官員的父母過世後,必須停止一切工作,回到家鄉為過世親人守孝二十七個月(也有三年、二十個月等制度,各朝代和時期不一)。

    在漢武帝罷黜百家獨尊儒術之後,儒家思想倡導的行為被寫入法典,使之成為具有法律效力的規定,丁憂制度就是其中之一。

    古人認為“忠孝”不分離,一個人必須首先是個孝子,才有可能忠君愛國;一個人居家恪守孝道,步入社會才能遵守誠信,為臣為官才能忠貞不二。在這種思想的影響下,丁憂制度就成了各朝代一致奉行的鐵律。

    丁憂對官員仕途的影響

    在唐代之前,官員的選拔只要以察舉製為主,也就是地方推舉。察舉制十分注重平時表現,社會對個人的評價很重要,“孝”是被薦舉者必備的重要品質和首要條件,而丁憂守制又是孝的應有之義。也正是因此,一旦在入仕之前有父母亡故,丁憂是必然的選擇,否則無疑斷送了未來的仕途。而朝廷也願意提拔一些遵守丁憂規制較好的人,以作為榜樣。至於才能如何,反而不是優先的考量了。

    據《後漢書》記載,陝西扶風人韋彪在居喪的三年中“不出廬寢”,三年後“羸瘠骨立異形,醫療數年乃起”。漢代行“舉孝廉”的選官制度,故韋彪於東漢光武帝建武末年(56年)當上了郎中,接著又受到漢明帝親自召見,漢章帝時期,更官至大鴻臚。

    當然也有反其道而行之的。比如東晉名臣溫嶠。

    東晉元帝司馬睿拜溫嶠為散騎侍郎,溫嶠因丁母憂推辭。司馬睿以詔書的方式對他一頓嚴厲數落。最後,溫嶠迫於皇權的巨大壓力,“不得已乃拜”。

    反面典型自然也有。最典型的案例是趙宣,他在丁憂期間居然直接住進墓道中,而且一住就是“二十多年”,真可以說是創造了中國丁憂史上空前絕後的記錄。可惜的是,這位趙宣被發現在二十年的丁憂期間育有五子,而丁憂期間是嚴禁同房的。結果就是這位趙宣二十年的做戲最終換來牢獄之災,也算是偽君子的現世報了。

    奪情

    奪情(又稱“奪情起復”),即奪其哀情,令其復職。是指朝廷於大臣喪制款終,召出任職,或命其不必棄官去職,不著公服,素服治事,不預慶賀,祭祀、宴會等由佐貳代理。

    當然,就如漢獻帝禪讓曹丕時,曹丕三次三讓一樣,被奪情起復的官員,不能馬上答應,而要婉拒,如是者幾次三番,最後才在無奈之下奪情。

    唐肅宗時的宗室李涵,他辭讓竟達七次,也是創了記錄。

    奪情,去耶留耶

    對朝廷來說,丁憂制度有著重要的意義。但也有麻煩。有些人一旦丁憂,對朝廷來說會是極大的麻煩。比如守衛邊關的武將,敵人可不會管邊將是否去丁憂了。

    基於這樣的考慮,朝廷對於一些特殊情況做了相應的規定。也就是所謂的奪情了。

    毫無疑問,這對某些官員來說,是個極好的訊息。

    畢竟多年苦熬才做到了現在的位置,這一丁憂,至少27個月,朝廷不可能一直空著那位置,等自己回來,那位置上早已另有他人了。

    奪情對於不同層級的官員影響差異很大。

    對於某些大佬來說,一方面他們或許更自律,所以會自願丁憂,但朝廷又離不開他們,最終奪情,侯君集、長孫無忌、于志寧、李勣 、房玄齡、褚遂良、李義府、姚崇、陸象先、張九齡等。也有拒絕奪情的,比如張說和陳叔達。

    需要說明的是,朝廷的奪情是有明確的物件。一般針對高階官員,中下層官員是沒有多少機會的。但有個群體特殊,那就是武將。唐宋時都有規定,武將不得丁憂,但可以請假,一般一百天左右。

    大佬們一般不在意丁憂,畢竟有底氣。武將不用丁憂。那受丁憂影響最大的是誰呢?

    是中下級官員。影響是多個方面。

    一個是上面說的官位問題,十年寒窗苦,三年丁憂悲。

    另一個則是資歷。丁憂就少了三年的資歷,而升遷除了部分功績卓越的,多數都是要靠資歷來熬,人生又有幾個三年呢?所以影響很大。

    最後一個方面則是收入。丁憂期間官俸減半,宋朝俸祿優厚還好,像老朱手下那些人,工資本就可憐,這再一減半,真要喝風了。

    所以官員們就動起了其他心思。比如中級官員營求奪情。也就是走門子,請大佬們出面為自己爭取奪情。

    此風開於宋初,在宋太宗時期就有了。御史張廓於大中祥符九年(1016年)指出:“京朝官定父母憂者,多因陳乞,與免持服……”

    宋仁宗時期,知制誥夏竦犯了事被貶到貴州,後又被重用,“不幸”恰逢其母過世。為了仕途發展,夏竦悄悄來到京城,找到宰相王欽若代奏請求奪情。

    營求奪情到了後世,愈發氾濫,甚至令皇帝們不勝其煩,多次下令丁憂官員一律去職回籍。

    如明英宗於正統十二年(1447年)就強調:“內外大小官員丁憂者,不許保奏奪情起復。”清代更甚,找人代奏奪情已經到了“習為故常”的地步。

    至於低階官吏,連營求奪情的資格都沒有,無權無勢,但他們也捨不得自己的烏紗帽,就想出了“匿喪不報”的辦法。

    與營求奪情相比,匿喪不報的成本和風險就大了:營求奪情即使未得批准,也不致受到處罰,而匿喪不報就是非法的,丟官不說,還要遭到杖責之類的體罰,甚至充軍。儘管如此,冒險者仍如過江之鯽。

    張居正奪情

    禮制發展到一定階段,往往淪為政治鬥爭的工具。奪情也不外如是。

    因奪情而引發政治鬥爭影響最大的,無疑就是萬曆年間的張居正奪情。

    萬曆五年(1577年)九月二十六日,張居正父親病死。依禮,張居正應即刻辭職,回鄉丁憂。

    但此時張居正權勢正如日中天,生怕一旦離去,他人謀其位,況且他的改革也正在關鍵時期,一旦丁憂,改革可能夭折。畢竟張居正的改革動了太多的人蛋糕,在朝野中反對他的人很多。

    但他自己顯然沒法說不想去丁憂。因此暗中指使大宦官馮保出面挽留。馮保傳中旨,命吏部尚書張瀚奉詔留張居正。張居正本人也一再要張瀚以吏部尚書的身份出面留他。

    然而,張瀚卻始終不為張居正所動。張瀚的下級戶部侍郎李幼滋想要討好張居正,“首倡奪情”之議。內閣大臣呂調陽、張四維首先附和張居正,並引前朝事例,請張居正奪情視事。御史曾士楚、吏科都給事中陳三謨亦上疏請留,自此,“和者相繼”。  

    萬曆五年(1577年)十月十八日,翰林院編修吳中行上書疏劾,說張居正奪情是違背“萬古綱常”。之後,檢討趙用賢、刑部員外郎艾穆、主事沈思孝聯名上疏,彈劾張居正奪情是“貪位忘親”。

    張居正大怒,十月二十二日廷杖吳中行、趙用賢各六十,艾穆、沈思孝各八十。這四人都被打得氣息奄奄,不成人形,旁人都不敢多看一眼。  

    觀政進士鄒元標,見此情勢,立即厚賄太監,並馬上上一疏反對奪情,言辭十分尖銳,批評張居正素來以“非常之人”自居,而他“以奔喪為常事而不屑為”,說明他實際上與禽獸無異。張居正大怒,下令廷杖鄒元標一百六十。鄒元標因為之前賄賂過太監,雖然挨的板子比別人多,反倒挺過來了。他因此成為大名人,極為沾沾自喜。鄒元標如此,不過是“沽名訕上”,欲博得犯顏死諫的美名。  

    吳中行、趙用賢革職除名,艾穆、沈思孝、鄒元標被髮配充軍。

    此事最終驚動萬曆,下詔說張居正“親承先帝付託,輔朕衝幼”,“朕切倚賴,豈可一日離朕”,命張居正在官守制,“奪情”風波才算平息了下來。  

    直到次年三月,張居正才歸家葬父。朝廷內外對“奪情”一事議論紛紛,反對張居正者抨擊他是“貪位忘親”,置“萬古綱常”於不顧。

    而此事,也讓張居正深受刺激,自此事件後,更加偏恣,《明史》載“居正自奪情後,益偏恣。其所黜陟,多由愛憎。左右用事之人多通賄賂。”

    而奪情事件,也最終成為他死後被論罪抄家的禍根。

    以上便是丁憂奪情的由來,已經對於權力鬥爭的影響

  • 5 # 坐古談今

    丁憂就是從西漢到清朝,服父母喪事的三年服喪期內,官員要去職回家守孝。其核心就是“孝”。

    (1)丁憂奪情存在時間非常長

    兩晉南北朝時期,就是兄弟姐妹都能丁憂。唐代丁憂觀念有所弱化。宋朝又開始興盛,元朝有所弱化,明清兩朝繼續發展。

    因為有的官員地位比較重要,出於工作需要可以不必丁憂,或者提前結束丁憂。這就是“奪情”。

    “丁憂”“奪情”從西漢就有所以相關勢力比較多,我們說說宋朝和元朝的情況,用以擴充套件非明朝之外的其他知識。。

    (2)元朝的“丁憂”政策

    忽必烈時期最著名的文臣當屬劉秉忠,劉秉忠命名“大元”又建造了大都,同時構建了整體的儒家統治系統。起初,丁憂問題只適用於漢人,忽必烈時期大多屬於草創期。

    可以說,元朝統治的“儒家化”的失敗,主要是忽必烈之後的皇帝們都僅僅是“忽必烈政策”的實踐化。總體並無發展。

    例如1298年就規定:凡值喪,除蒙古、色目人員各從本俗外,管軍官並朝廷職不可曠者,不拘此例(即丁憂三年實際27個月)。

    1304年又規定:禁衛軍、邊防軍等可以不丁憂。

    1305年又規定:吏員、陰陽人、醫生不能丁憂。

    自元文宗(1328年10月—1332年9月)開始,蒙古人、色目人開始可以丁憂。自此,不斷地反覆中。

    (3)奪情對政治的影響

    除了明朝比較有名外,宋朝關於“奪情”的政治鬥爭也挺明顯。

    宋朝神宗的李定匿喪:宋神宗、王安石對李定匿進行“奪情”,守舊派為此發動言論攻擊。最終,經過反覆拉鋸戰,李定匿以退職轉任為結果。

    南宋政權理宗的史嵩之起復:史嵩之被政治對手利用,受到七百多名儒生地反對,宋理宗最終放棄了“奪情”。

    “奪情”對政治的影響很明顯,簡單一句話就是:因為“丁憂”佔據了絕對的道德優勢,在封建社會下,儒家文明佔統治地位下,“奪情”者往往“贏了也掉層皮”。

    在長達“三年”的不居政時期裡,“大權旁落”是最明顯的。皇帝、其他人都可能借此機會“削權”;“丁憂”完成後造成“蘿蔔坑裡已經有蘿蔔了”的難題;“丁憂”期間可能被政治對手查出各種問題等。

  • 6 # 明月醉書生

    這個完全要看在朝庭內部的實力,你要是高官厚祿,朋黨成群,自然可以留在朝廷,還會有人幫你說話,如果你只是一個小官小吏,或者是一個孤臣,那你只能乖乖回家了

  • 7 # 七月流火140400643

    “丁憂”,翻譯成現在漢語就是“休喪假”。在外工作的人,如果父母親去世,就要請假回家奔喪。這個假,在古代稱為“丁憂”。“丁”是成年男人,男人長大成人也叫成丁。“憂”是憂懼,《論語》中有“父母之年,不可不知,一則以喜,一則以憂”。喜是為父母得享高壽而喜,憂自然是懼怕死亡。所以,奔父母之喪,在古代叫丁憂。

    現在的喪假一般都很短,幾天後就要回單位上班了。而在古代的“丁憂”,時間是很長的。從知道父母之喪那一天算起,不計閏,在家休息二十七個月,稱為守制。因為時間太長了,有些身居要職的人,工作上確實離不開,要出來為國家做事,皇帝便下達旨意命其停止守孝,出來工作,這種做法,稱為“奪情”,出來重新做官,稱為復。“奪情”之意就是剝奪人倫親情,移孝作忠,為國家和朝廷辦事。

    “奪情”聽起來似乎不像好事。你看,人倫之情都被剝奪了。但是,現實中卻不是這樣,古代的“丁憂”制度,只對官員適應,普通農民在家種田,不可能休息三家,家裡的活總是要乾的。可是,官員必須這樣。一旦進入“丁憂”狀態,官員的奉祿沒了,權力也沒有。相當於失去工作了。雖說三年後可以起復,但誰知有沒有位置了?正因此,有些當官的會有隱喪不報的情況。封建社會中,統治者以孝治天下,官員必須做百姓的表率,所以,宋明之後各個朝代對官員隱喪不報處理是很嚴格的。官員們一但被發現隱喪不報,人格上就會被瞧不起。

    “奪情”開始時不適用於文官,只適用於武將。因為國家戰爭時期,將軍們領兵打仗,不能因為家庭之事影響國家安全。直到今天,部隊將士們因為作戰訓練的原因,沒有給父母送終的有很多。這一點,古今相同。文官的奪情,相對就很少了。明朝時期,在張居正之前,奪情的官員也有幾個,基本上都是朝廷大員。皇帝確實離不開,有所依重,便行“奪情”,但這種情況的出現,確實很少。

    張居正的“奪情”之所以引來鋪天蓋地的反對,弄出天大的風波,是有其特殊原因的。

    客觀上說,當時的朝廷確實離不開張居正。原因很簡單,張居正的父親是在萬曆五年九月份去世的。當時,張居正在萬曆初年開始了改革,推行新政,到這時,工作已經開展了三年半了。各項工作都是張居正親自主正在順利推進中。張居正確實離不開。有人或許會說,政府的工作,誰幹都一樣,不過按部就班而已。但萬曆初年的情況是國家處在改革之中,離開了張居正,其它還真未必能主持的了。

    舉個例子,當時的漕運和河道治理是個難題。張居正已經著手解決這個問題,這是一個幾百年的老大難問題,張居正解決的辦法很像改革初期的摸著石頭過河,遇到什麼解決什麼問題。也就在這個時期,他把河道衙門和漕運衙門合併,派水利專家潘季馴治理河道,取得了很大成績。這此工作都是要臨機決策,不是按章辦事就可勝任的。除此之外,還有丈量土地等等一系統工作,需要張居正的主持。為了工作能夠持續,張居正確實不能離開。

    從萬曆皇帝這兒,透過五年多的相處,萬曆皇帝已經對張居正產生了依賴,而且當時,正在給萬曆準備大婚,除了張居正親自主持,其它人,萬曆也信不過。

    但我個人覺得,張居正最後因為奪情鬧出泫然大波,與這些客觀因素雖然有關,但最主要的原因不在這兒。而在於張居正個人的態度上。

    張居正之前,明朝也有奪情的文官。他們的做法是,聽到訊息立馬收拾東西回家奔喪,一刻也不停留。到家處理完喪事,或兩二個月,甚至一兩個月,皇帝覺得朝廷中確實需要,下旨“奪情”,再回來做事。如果張居正採取這種辦法,或許不會有後來那麼大的風波。可是,張居正的事業心太強了。接到父親的死訊,他雖然也想回去處理,但他更放不下手裡的事情。遲遲不做回家的打算,當然,萬曆也不放他。這樣,張居正的以國為先,在別人的眼裡就成了戀棧權力。於是,愛他的,恨他的,都站到他的對立面去了。

    我們先看看張居正遲遲不回去奔喪在朝廷中引起的反映。

    先看內閣:明朝的內閣制,開始就是皇帝的秘書班子。因為朱元璋廢除了宰相制,便組建這樣一個秘書班子幫皇帝處理政務。內閣成員稱為輔臣,以入閣時間排序,入閣最早的稱為首輔,首輔稱“當國”,與當家類似。當首輔去職三日後,按慣例,次輔的座位移到左邊,同僚們穿紅袍為其升為首輔道賀。萬曆五年時,為次輔的是呂調陽,因為張居正沒有入閣辦事。呂調陽的座位雖沒稱到左邊,但同僚已為其道賀了。呂調陽居然也接受了。這讓張居正很上火。

    六部:萬曆不想張居正走,於是下旨吏部,讓吏部慰留張居正。吏部尚書張翰覺得這樣幹不符合規定,不想辦,就去找吏部左侍郎何維柏商量。何維柏說:“父親去世,理應回去奔喪,慰留什麼?”於是,二人楞是違旨不辦,萬曆一氣之下,將二人都罷了官。

    言官:言官就是彈劾人的。最先彈劾張居正的,是隆慶五年的進士,翰林院編修吳中行和檢討趙用賢。他們都是張居正的門生,為此事,毅然彈劾張居正。接著刑部的兩個官員也上了摺子。

    萬曆皇帝為了壓制反對張居正奪情的聲音,下旨對彈劾張居正的吳中行的四人進行梃杖。

    為了搭救吳中行等人,禮部尚書馬自強率百官去求張居正。如果說話,大概吳中行等人的杖責或許會免除。但張居正的心胸還是不夠寬闊,他自己也容不下這些不體諒自己的人。於是,吳中行等人幾乎被打死。但這也沒有壓服反對的人。眼看吳中行等人被打之後,萬曆五年的新科進士鄒元標連夜上書彈劾張居正。三天後,他也被杖八十大板,留下終身殘疾。

    張居正去世之後,新法很快被廢除,家族受到清算,造成他兒子張敬修的自殺,張居正自己也差點被開棺戮屍。恐怕與奪情時的心胸不夠開闊有關係。

    到天啟朝,張居正被平反,恢復名譽。促成這一事件的一個重要人物,就是已經當上左都御史,當年在張居正奪情事件中受過杖刑的鄒元標。過了四十多年後,鄒元標看到了大明朝在沒有了“貪戀權位”的張居正之後,是怎樣一步步走向沉淪的。對於少年時的行為,就算不後悔,他也一定理解了當初的張居正。

    張居正的奪情事件,在當時,是有權力鬥爭的意味,但反對張居正的人,未必就是壞人,比如吳中行、鄒元標等人,他們都是光明磊落的君子。他們維護的是一種社會倫理秩序。可是在明後期,這個秩序背後的文化已經開始腐朽和沒落了。

  • 8 # 守竹園的老熊

    丁休(憂)和奪情是明朝總結前人經驗的創新舉措。丁休(憂)者,家中直系長輩去世,後輩要回家鄉守孝,通常為三年,皇帝也要數十天,以示孝道。奪情者,當皇帝或權力最高層覺得這位同志實在太重要,不能長時間回鄉守孝,必須留在任上。

    明朝的奪情與宋朝的程朱理學發生了嚴重的衝突,後者認為百行孝為先,不守孝的枉為人,更不配為官,所以明朝的官員即使是再如何擔憂人走茶涼的問題(一走三年啊……)也無論如何都不願意動用“奪情”。至於張居正先生,這位明朝第一首輔,因為種種的原因,上至皇帝下至九品言官,無一背後痛恨,在任上時誰也不能輕易動他,但丁休三年了嘛……大權旁落就意味著我為魚肉了。其間牽扯太多權力鬥爭,這裡就不提了,大至知道何為丁休(憂)和奪情就可以了。

  • 9 # 事實入耳

    丁憂是指某些官員家中父親或母親去世後需要回家守孝三年,當然這期間就不能當值,必須辭官。而奪情就是皇帝認為某個需丁憂的官員位置重要,離不開,離開後工作無法順利進行,也找不到合適替補者。言下之意就是奪某個官員盡孝之情,不讓其丁憂。丁憂與奪情一般是不伴隨什麼權利之爭的。

    明萬曆時期,萬曆皇帝奪情,主要因為新政離不開張居正,張居正的作用很大。而當時那麼多人反對,主要是因為張居正損壞了這些官員的利益,本就想張居正離開中斷新政。再者,古代對孝順十分重視,某些人會認為張居正也有不想丁憂的內心想法,這就會讓人反感而遭致反對。反對的人大多數還是因為自己利益,也有人也是看重孝道反對。

  • 10 # 湯之銘

    丁憂,是父親母親去世了,兒子要回家鄉處理喪事並守孝,接宋到明清時期官場規矩,守孝前後加起來約三年,實際上大多數官員守孝一年不到二週年,以示自己對父母的敬意和哀思。奪情者,當皇帝或執政大臣覺得這位守孝時間已經夠長的了,處理喪事已經差不多了,一年左右提前復出,不需要能長時間守孝,這叫奪情。

    明朝的大多數官員奪情一般的是回鄉處理喪事後,由皇帝和執政輔政者下指令提前復出。父母死不奔喪的官員很少,中國古代傳統文化是家、親、天下,立身孝為先,治家有方然後才能平天下。父母死後不奔喪、不守孝的枉為人,更不配為官。因此,明朝的官員即使是再如何擔憂,人走茶涼的問題,無論如何都會奔喪處理喪事。

    主要爭議是張居正,這位明神宗萬曆年間初期的首輔,從一開始就奪情不奔喪處理父親喪事,而讓子代勞。丁憂三年是否合理暫不談,張居正貪權戀位的嘴臉雖然暫時被皇帝和張居正二人壓住,但是不贊成的官員還是很多的,只是不好公開表示反對。

    張居正奪情,說明權力鬥爭還很激烈,並非代表大明朝萬曆年間,離開張居正,朝庭就倒閉了。張居正為相,實際上就是奪權,並且權力集中到他一人手中,張一人說了算。因此如果丁憂,處理國家大事的權力就旁落到次輔和其他輔相和皇帝手中,這是他最不願意的。

    其他大小臣工,沒有張居正獨裁的權力。因此父母去世,要居喪丁憂一年左右。然後由朝廷決定是否奪情提前復職。

    這裡說說自己對丁憂的看法。我以為古代資訊閉塞,處理父母喪事丁憂基本是正面的,特別是久居朝庭六部主事以上六品以上官員,丁憂去各省農村鄉下,可以廣見識多蒐集社會三教九流的資訊,還可以適當休息,同時也有時間思考官民之道,對以後更好處理與百姓有關事務有利。但是時間不應太長,六月到一年足夠的。

    丁憂期間,不做官時,才能更好觀察思考為官之道。同時可能減輕官場上激烈的鬥爭,讓官場爭鬥暫時停下。因此才能形成明代父母去世,官員丁憂的制度。

  • 11 # 筆記裡的歷史

    丁憂與奪情,是具有鮮明儒家特色的制度,從漢朝開始出現,至清朝結束,延續了兩千年,對官場生態有著較大的影響。

    嚴格來說,丁憂有明確的制度規定,但奪情則是作為丁憂的針對性補充出現。更多隻是一種權宜之計或者一種權術手段。

    至於對權力鬥爭的影響,丁憂的出現是基於儒家的理念,但之後不久就成了沽名釣譽的手段,而奪情也演變成攬權或打擊對手的工具。對於不同層級的官員,丁憂的影響有著較大的差異。

    丁憂的出現

    “丁憂”就是在職官員的父母過世後,必須停止一切工作,回到家鄉為過世親人守孝二十七個月(也有三年、二十個月等制度,各朝代和時期不一)。

    在漢武帝罷黜百家獨尊儒術之後,儒家思想倡導的行為被寫入法典,使之成為具有法律效力的規定,丁憂制度就是其中之一。

    古人認為“忠孝”不分離,一個人必須首先是個孝子,才有可能忠君愛國;一個人居家恪守孝道,步入社會才能遵守誠信,為臣為官才能忠貞不二。在這種思想的影響下,丁憂制度就成了各朝代一致奉行的鐵律。

    丁憂對官員仕途的影響

    在唐代之前,官員的選拔只要以察舉製為主,也就是地方推舉。察舉制十分注重平時表現,社會對個人的評價很重要,“孝”是被薦舉者必備的重要品質和首要條件,而丁憂守制又是孝的應有之義。也正是因此,一旦在入仕之前有父母亡故,丁憂是必然的選擇,否則無疑斷送了未來的仕途。而朝廷也願意提拔一些遵守丁憂規制較好的人,以作為榜樣。至於才能如何,反而不是優先的考量了。

    據《後漢書》記載,陝西扶風人韋彪在居喪的三年中“不出廬寢”,三年後“羸瘠骨立異形,醫療數年乃起”。漢代行“舉孝廉”的選官制度,故韋彪於東漢光武帝建武末年(56年)當上了郎中,接著又受到漢明帝親自召見,漢章帝時期,更官至大鴻臚。

    當然也有反其道而行之的。比如東晉名臣溫嶠。

    東晉元帝司馬睿拜溫嶠為散騎侍郎,溫嶠因丁母憂推辭。司馬睿以詔書的方式對他一頓嚴厲數落。最後,溫嶠迫於皇權的巨大壓力,“不得已乃拜”。

    反面典型自然也有。最典型的案例是趙宣,他在丁憂期間居然直接住進墓道中,而且一住就是“二十多年”,真可以說是創造了中國丁憂史上空前絕後的記錄。可惜的是,這位趙宣被發現在二十年的丁憂期間育有五子,而丁憂期間是嚴禁同房的。結果就是這位趙宣二十年的做戲最終換來牢獄之災,也算是偽君子的現世報了。

    奪情

    奪情(又稱“奪情起復”),即奪其哀情,令其復職。是指朝廷於大臣喪制款終,召出任職,或命其不必棄官去職,不著公服,素服治事,不預慶賀,祭祀、宴會等由佐貳代理。

    當然,就如漢獻帝禪讓曹丕時,曹丕三次三讓一樣,被奪情起復的官員,不能馬上答應,而要婉拒,如是者幾次三番,最後才在無奈之下奪情。

    唐肅宗時的宗室李涵,他辭讓竟達七次,也是創了記錄。

    奪情,去耶留耶

    對朝廷來說,丁憂制度有著重要的意義。但也有麻煩。有些人一旦丁憂,對朝廷來說會是極大的麻煩。比如守衛邊關的武將,敵人可不會管邊將是否去丁憂了。

    基於這樣的考慮,朝廷對於一些特殊情況做了相應的規定。也就是所謂的奪情了。

    毫無疑問,這對某些官員來說,是個極好的訊息。

    畢竟多年苦熬才做到了現在的位置,這一丁憂,至少27個月,朝廷不可能一直空著那位置,等自己回來,那位置上早已另有他人了。

    奪情對於不同層級的官員影響差異很大。

    對於某些大佬來說,一方面他們或許更自律,所以會自願丁憂,但朝廷又離不開他們,最終奪情,侯君集、長孫無忌、于志寧、李勣 、房玄齡、褚遂良、李義府、姚崇、陸象先、張九齡等。也有拒絕奪情的,比如張說和陳叔達。

    需要說明的是,朝廷的奪情是有明確的物件。一般針對高階官員,中下層官員是沒有多少機會的。但有個群體特殊,那就是武將。唐宋時都有規定,武將不得丁憂,但可以請假,一般一百天左右。

    大佬們一般不在意丁憂,畢竟有底氣。武將不用丁憂。那受丁憂影響最大的是誰呢?

    是中下級官員。影響是多個方面。

    一個是上面說的官位問題,十年寒窗苦,三年丁憂悲。

    另一個則是資歷。丁憂就少了三年的資歷,而升遷除了部分功績卓越的,多數都是要靠資歷來熬,人生又有幾個三年呢?所以影響很大。

    最後一個方面則是收入。丁憂期間官俸減半,宋朝俸祿優厚還好,像老朱手下那些人,工資本就可憐,這再一減半,真要喝風了。

    所以官員們就動起了其他心思。比如中級官員營求奪情。也就是走門子,請大佬們出面為自己爭取奪情。

    此風開於宋初,在宋太宗時期就有了。御史張廓於大中祥符九年(1016年)指出:“京朝官定父母憂者,多因陳乞,與免持服……”

    宋仁宗時期,知制誥夏竦犯了事被貶到貴州,後又被重用,“不幸”恰逢其母過世。為了仕途發展,夏竦悄悄來到京城,找到宰相王欽若代奏請求奪情。

    營求奪情到了後世,愈發氾濫,甚至令皇帝們不勝其煩,多次下令丁憂官員一律去職回籍。

    如明英宗於正統十二年(1447年)就強調:“內外大小官員丁憂者,不許保奏奪情起復。”清代更甚,找人代奏奪情已經到了“習為故常”的地步。

    至於低階官吏,連營求奪情的資格都沒有,無權無勢,但他們也捨不得自己的烏紗帽,就想出了“匿喪不報”的辦法。

    與營求奪情相比,匿喪不報的成本和風險就大了:營求奪情即使未得批准,也不致受到處罰,而匿喪不報就是非法的,丟官不說,還要遭到杖責之類的體罰,甚至充軍。儘管如此,冒險者仍如過江之鯽。

    張居正奪情

    禮制發展到一定階段,往往淪為政治鬥爭的工具。奪情也不外如是。

    因奪情而引發政治鬥爭影響最大的,無疑就是萬曆年間的張居正奪情。

    萬曆五年(1577年)九月二十六日,張居正父親病死。依禮,張居正應即刻辭職,回鄉丁憂。

    但此時張居正權勢正如日中天,生怕一旦離去,他人謀其位,況且他的改革也正在關鍵時期,一旦丁憂,改革可能夭折。畢竟張居正的改革動了太多的人蛋糕,在朝野中反對他的人很多。

    但他自己顯然沒法說不想去丁憂。因此暗中指使大宦官馮保出面挽留。馮保傳中旨,命吏部尚書張瀚奉詔留張居正。張居正本人也一再要張瀚以吏部尚書的身份出面留他。

    然而,張瀚卻始終不為張居正所動。張瀚的下級戶部侍郎李幼滋想要討好張居正,“首倡奪情”之議。內閣大臣呂調陽、張四維首先附和張居正,並引前朝事例,請張居正奪情視事。御史曾士楚、吏科都給事中陳三謨亦上疏請留,自此,“和者相繼”。  

    萬曆五年(1577年)十月十八日,翰林院編修吳中行上書疏劾,說張居正奪情是違背“萬古綱常”。之後,檢討趙用賢、刑部員外郎艾穆、主事沈思孝聯名上疏,彈劾張居正奪情是“貪位忘親”。

    張居正大怒,十月二十二日廷杖吳中行、趙用賢各六十,艾穆、沈思孝各八十。這四人都被打得氣息奄奄,不成人形,旁人都不敢多看一眼。  

    觀政進士鄒元標,見此情勢,立即厚賄太監,並馬上上一疏反對奪情,言辭十分尖銳,批評張居正素來以“非常之人”自居,而他“以奔喪為常事而不屑為”,說明他實際上與禽獸無異。張居正大怒,下令廷杖鄒元標一百六十。鄒元標因為之前賄賂過太監,雖然挨的板子比別人多,反倒挺過來了。他因此成為大名人,極為沾沾自喜。鄒元標如此,不過是“沽名訕上”,欲博得犯顏死諫的美名。  

    吳中行、趙用賢革職除名,艾穆、沈思孝、鄒元標被髮配充軍。

    此事最終驚動萬曆,下詔說張居正“親承先帝付託,輔朕衝幼”,“朕切倚賴,豈可一日離朕”,命張居正在官守制,“奪情”風波才算平息了下來。  

    直到次年三月,張居正才歸家葬父。朝廷內外對“奪情”一事議論紛紛,反對張居正者抨擊他是“貪位忘親”,置“萬古綱常”於不顧。

    而此事,也讓張居正深受刺激,自此事件後,更加偏恣,《明史》載“居正自奪情後,益偏恣。其所黜陟,多由愛憎。左右用事之人多通賄賂。”

    而奪情事件,也最終成為他死後被論罪抄家的禍根。

    以上便是丁憂奪情的由來,已經對於權力鬥爭的影響

  • 12 # 坐古談今

    丁憂就是從西漢到清朝,服父母喪事的三年服喪期內,官員要去職回家守孝。其核心就是“孝”。

    (1)丁憂奪情存在時間非常長

    兩晉南北朝時期,就是兄弟姐妹都能丁憂。唐代丁憂觀念有所弱化。宋朝又開始興盛,元朝有所弱化,明清兩朝繼續發展。

    因為有的官員地位比較重要,出於工作需要可以不必丁憂,或者提前結束丁憂。這就是“奪情”。

    “丁憂”“奪情”從西漢就有所以相關勢力比較多,我們說說宋朝和元朝的情況,用以擴充套件非明朝之外的其他知識。。

    (2)元朝的“丁憂”政策

    忽必烈時期最著名的文臣當屬劉秉忠,劉秉忠命名“大元”又建造了大都,同時構建了整體的儒家統治系統。起初,丁憂問題只適用於漢人,忽必烈時期大多屬於草創期。

    可以說,元朝統治的“儒家化”的失敗,主要是忽必烈之後的皇帝們都僅僅是“忽必烈政策”的實踐化。總體並無發展。

    例如1298年就規定:凡值喪,除蒙古、色目人員各從本俗外,管軍官並朝廷職不可曠者,不拘此例(即丁憂三年實際27個月)。

    1304年又規定:禁衛軍、邊防軍等可以不丁憂。

    1305年又規定:吏員、陰陽人、醫生不能丁憂。

    自元文宗(1328年10月—1332年9月)開始,蒙古人、色目人開始可以丁憂。自此,不斷地反覆中。

    (3)奪情對政治的影響

    除了明朝比較有名外,宋朝關於“奪情”的政治鬥爭也挺明顯。

    宋朝神宗的李定匿喪:宋神宗、王安石對李定匿進行“奪情”,守舊派為此發動言論攻擊。最終,經過反覆拉鋸戰,李定匿以退職轉任為結果。

    南宋政權理宗的史嵩之起復:史嵩之被政治對手利用,受到七百多名儒生地反對,宋理宗最終放棄了“奪情”。

    “奪情”對政治的影響很明顯,簡單一句話就是:因為“丁憂”佔據了絕對的道德優勢,在封建社會下,儒家文明佔統治地位下,“奪情”者往往“贏了也掉層皮”。

    在長達“三年”的不居政時期裡,“大權旁落”是最明顯的。皇帝、其他人都可能借此機會“削權”;“丁憂”完成後造成“蘿蔔坑裡已經有蘿蔔了”的難題;“丁憂”期間可能被政治對手查出各種問題等。

  • 13 # 明月醉書生

    這個完全要看在朝庭內部的實力,你要是高官厚祿,朋黨成群,自然可以留在朝廷,還會有人幫你說話,如果你只是一個小官小吏,或者是一個孤臣,那你只能乖乖回家了

  • 14 # 七月流火140400643

    “丁憂”,翻譯成現在漢語就是“休喪假”。在外工作的人,如果父母親去世,就要請假回家奔喪。這個假,在古代稱為“丁憂”。“丁”是成年男人,男人長大成人也叫成丁。“憂”是憂懼,《論語》中有“父母之年,不可不知,一則以喜,一則以憂”。喜是為父母得享高壽而喜,憂自然是懼怕死亡。所以,奔父母之喪,在古代叫丁憂。

    現在的喪假一般都很短,幾天後就要回單位上班了。而在古代的“丁憂”,時間是很長的。從知道父母之喪那一天算起,不計閏,在家休息二十七個月,稱為守制。因為時間太長了,有些身居要職的人,工作上確實離不開,要出來為國家做事,皇帝便下達旨意命其停止守孝,出來工作,這種做法,稱為“奪情”,出來重新做官,稱為復。“奪情”之意就是剝奪人倫親情,移孝作忠,為國家和朝廷辦事。

    “奪情”聽起來似乎不像好事。你看,人倫之情都被剝奪了。但是,現實中卻不是這樣,古代的“丁憂”制度,只對官員適應,普通農民在家種田,不可能休息三家,家裡的活總是要乾的。可是,官員必須這樣。一旦進入“丁憂”狀態,官員的奉祿沒了,權力也沒有。相當於失去工作了。雖說三年後可以起復,但誰知有沒有位置了?正因此,有些當官的會有隱喪不報的情況。封建社會中,統治者以孝治天下,官員必須做百姓的表率,所以,宋明之後各個朝代對官員隱喪不報處理是很嚴格的。官員們一但被發現隱喪不報,人格上就會被瞧不起。

    “奪情”開始時不適用於文官,只適用於武將。因為國家戰爭時期,將軍們領兵打仗,不能因為家庭之事影響國家安全。直到今天,部隊將士們因為作戰訓練的原因,沒有給父母送終的有很多。這一點,古今相同。文官的奪情,相對就很少了。明朝時期,在張居正之前,奪情的官員也有幾個,基本上都是朝廷大員。皇帝確實離不開,有所依重,便行“奪情”,但這種情況的出現,確實很少。

    張居正的“奪情”之所以引來鋪天蓋地的反對,弄出天大的風波,是有其特殊原因的。

    客觀上說,當時的朝廷確實離不開張居正。原因很簡單,張居正的父親是在萬曆五年九月份去世的。當時,張居正在萬曆初年開始了改革,推行新政,到這時,工作已經開展了三年半了。各項工作都是張居正親自主正在順利推進中。張居正確實離不開。有人或許會說,政府的工作,誰幹都一樣,不過按部就班而已。但萬曆初年的情況是國家處在改革之中,離開了張居正,其它還真未必能主持的了。

    舉個例子,當時的漕運和河道治理是個難題。張居正已經著手解決這個問題,這是一個幾百年的老大難問題,張居正解決的辦法很像改革初期的摸著石頭過河,遇到什麼解決什麼問題。也就在這個時期,他把河道衙門和漕運衙門合併,派水利專家潘季馴治理河道,取得了很大成績。這此工作都是要臨機決策,不是按章辦事就可勝任的。除此之外,還有丈量土地等等一系統工作,需要張居正的主持。為了工作能夠持續,張居正確實不能離開。

    從萬曆皇帝這兒,透過五年多的相處,萬曆皇帝已經對張居正產生了依賴,而且當時,正在給萬曆準備大婚,除了張居正親自主持,其它人,萬曆也信不過。

    但我個人覺得,張居正最後因為奪情鬧出泫然大波,與這些客觀因素雖然有關,但最主要的原因不在這兒。而在於張居正個人的態度上。

    張居正之前,明朝也有奪情的文官。他們的做法是,聽到訊息立馬收拾東西回家奔喪,一刻也不停留。到家處理完喪事,或兩二個月,甚至一兩個月,皇帝覺得朝廷中確實需要,下旨“奪情”,再回來做事。如果張居正採取這種辦法,或許不會有後來那麼大的風波。可是,張居正的事業心太強了。接到父親的死訊,他雖然也想回去處理,但他更放不下手裡的事情。遲遲不做回家的打算,當然,萬曆也不放他。這樣,張居正的以國為先,在別人的眼裡就成了戀棧權力。於是,愛他的,恨他的,都站到他的對立面去了。

    我們先看看張居正遲遲不回去奔喪在朝廷中引起的反映。

    先看內閣:明朝的內閣制,開始就是皇帝的秘書班子。因為朱元璋廢除了宰相制,便組建這樣一個秘書班子幫皇帝處理政務。內閣成員稱為輔臣,以入閣時間排序,入閣最早的稱為首輔,首輔稱“當國”,與當家類似。當首輔去職三日後,按慣例,次輔的座位移到左邊,同僚們穿紅袍為其升為首輔道賀。萬曆五年時,為次輔的是呂調陽,因為張居正沒有入閣辦事。呂調陽的座位雖沒稱到左邊,但同僚已為其道賀了。呂調陽居然也接受了。這讓張居正很上火。

    六部:萬曆不想張居正走,於是下旨吏部,讓吏部慰留張居正。吏部尚書張翰覺得這樣幹不符合規定,不想辦,就去找吏部左侍郎何維柏商量。何維柏說:“父親去世,理應回去奔喪,慰留什麼?”於是,二人楞是違旨不辦,萬曆一氣之下,將二人都罷了官。

    言官:言官就是彈劾人的。最先彈劾張居正的,是隆慶五年的進士,翰林院編修吳中行和檢討趙用賢。他們都是張居正的門生,為此事,毅然彈劾張居正。接著刑部的兩個官員也上了摺子。

    萬曆皇帝為了壓制反對張居正奪情的聲音,下旨對彈劾張居正的吳中行的四人進行梃杖。

    為了搭救吳中行等人,禮部尚書馬自強率百官去求張居正。如果說話,大概吳中行等人的杖責或許會免除。但張居正的心胸還是不夠寬闊,他自己也容不下這些不體諒自己的人。於是,吳中行等人幾乎被打死。但這也沒有壓服反對的人。眼看吳中行等人被打之後,萬曆五年的新科進士鄒元標連夜上書彈劾張居正。三天後,他也被杖八十大板,留下終身殘疾。

    張居正去世之後,新法很快被廢除,家族受到清算,造成他兒子張敬修的自殺,張居正自己也差點被開棺戮屍。恐怕與奪情時的心胸不夠開闊有關係。

    到天啟朝,張居正被平反,恢復名譽。促成這一事件的一個重要人物,就是已經當上左都御史,當年在張居正奪情事件中受過杖刑的鄒元標。過了四十多年後,鄒元標看到了大明朝在沒有了“貪戀權位”的張居正之後,是怎樣一步步走向沉淪的。對於少年時的行為,就算不後悔,他也一定理解了當初的張居正。

    張居正的奪情事件,在當時,是有權力鬥爭的意味,但反對張居正的人,未必就是壞人,比如吳中行、鄒元標等人,他們都是光明磊落的君子。他們維護的是一種社會倫理秩序。可是在明後期,這個秩序背後的文化已經開始腐朽和沒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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