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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唯美式味道

    岳飛 岳雲 加上張憲是一起在風波亭被殺的 其他的家人流放

    岳飛家人結局

    岳雲:岳雲系岳飛長子,字應祥,號會卿,宋宣和元年(1119年)六初五日生於河南湯陰縣,母劉氏。於宋高宗紹興十一年(1141年)十二月二十九日,被奸臣秦檜誣陷,與父和張憲同時被害於杭州西湖,岳雲張憲被害於杭州官巷口棗木巷,死年岳雲僅二十三歲.岳雲是中國歷史上有名的少年將軍,十二歲隨父從軍(張憲部),慷慨忠義,頗有父風,飛各次征伐,未嘗不與,多得其力,軍中呼“贏官人”。

    岳雲每戰手護兩鐵椎,重八十斤,數立奇功。飛輒隱之,紹興四年(1134年)收復隨州(今湖北隋縣),岳雲首先登上隨州城恆;攻下隨州;又攻破鄧州;岳雲為軍中勇將,享有“勇冠三軍”的聲譽,其功不小,飛不報,平襄汝,岳雲功在第一,飛又不言,過了一年方按朝廷銓敘規定。

    任命為武翼郎。紹興五年(1135年),平楊麼,岳雲又立大功,飛仍不上報,都督張俊聽後說:“嶽候避龐榮,廉則廉矣;然也太不公平也”,紹興七年(1137年)七月十四日,潁昌大戰,岳雲帶兵(背嵬軍)衝鋒陷陣,與金兀朮女婿三品官統軍上將夏金吾惡戰,從早晨戰到中午,戰了三個時晨,數十回合,身上受傷百餘處,人為血人,馬為血馬,殺死夏金吾和千戶五人,俘官七十八人,殺傷不及其數,金兀朮驚呼:“嶽少保以五百騎破吾五十萬眾”!“撼山易,撼岳家軍難”!岳雲紹興五年(1135年)十六歲,因隨、鄧戰功升武翼郎,後又因功升左武大夫、忠州防禦使、提舉體泉觀,一一六二年孝宗皇帝為岳飛父子平反昭雪時,岳雲附葬杭州西湖棲霞嶺下。

    宋寧宗追贈安遠軍承宣使、武康軍節度使、左武大夫,安邊將軍。理宗景定二年(1261年)加封繼忠侯。岳雲妻鞏氏贈相德夫人,淳熙十四年,加封忠烈夫人。

    嶽雷:嶽雷系岳飛次子,劉氏生,字發祥,號夏卿,又號聲甫。宋靖康元年(1216年)三月十七日,生於山西平定縣軍中,據河南夏邑縣《岳氏宗譜》記載:岳飛宣和六年(1124年)赴平定任偏校二年,至靖康元年(1126年)劉氏生嶽雷後離開平定,金南侵中原時失散。

    建炎三年(1129年)尋回軍中。紹興十一年(1141年)十月,“莫須有”冤案起,万俟萵嚴刑逼供,“飛久不伏,因不食求死,命其子雷視之。雷入侍奉看,飛始復進食,岳飛被難後,十六歲的嶽雷隨同母親李氏夫人被髮配流放嶺南。嶽雷妻趙氏,生四子二女,紹興三十一年(1161年),孝宗皇帝為岳飛平反的前一年,嶽雷全家從嶺南歸回時,長女嶽二孃,二十二歲,長子嶽經二十歲,二子嶽緯,十九歲,二女嶽三娘,十六歲,三子嶽綱,十三歲,四子嶽紀,十一歲,一一六二年四月初三到潭州(今長沙市、)北裹廂居住。

    同年,七月十三日,冤案昭雪後,嶽雷封忠訓郎,閣門祗侯,又蹭武略郎,翰林院大學士。景定二年(1261年)追封紹忠侯。嶽雷晚年居丹陽培棠,歸嶽琛(嶽霖子)就養。卒於嘉定三年(1210年)八月二十二日,壽年七十八歲,葬丹陽城東四十里鶴跡寺嶽雷墳。嶽雷妻趙氏,封輔德夫人。

    嶽霖:嶽霖為岳飛三子,號商卿。宋建炎四年(1130年)十—月十五日,生於宜興唐門軍中。母李氏,岳飛與李氏結婚是一一三O年春,在宜興張渚,婚後居唐門,生嶽霖。岳飛遇害時,嶽霖年十二歲,孝宗皇帝昭雪時,嶽霖三十二歲。(詳見“嶽娩南渡蒙冤”編)隆興元年(1163年)四月二十三日,聖旨復嶽霖為右承事郎。

    後又授南贛都督,食邑宜興。淳熙三年,嶽霖任廣西欽州知縣,淳熙五年(1178年)孝宗皇帝便殿詔見嶽霖時說:“卿家紀律,用兵之法,張、韓遠不及,卿家冤枉,朕悉知之,天下共知之”。嶽霖稽首涕泣說:“仰蒙聖察撫念,故家臣不勝感激”!嶽霖遂上疏請求歸還高宗當年所賜岳飛的御札,手詔,孝宗皇帝詔令準左藏南庫還之。

    嶽霖與朱喜、張拭為友,在各方的幫助下,即著手蒐集岳飛遺文,修編成書。因年老多病,尚未完稿即病卒。嶽霖卒於紹熙三年(1192年)十月,其時嶽霖在廣州做官(知廣州),故時岳珂年方十歲,隨父官遊。嶽霖壽年六十二歲。臨終執其三子岳珂手遺囑:“先公之忠未顯,冤未白,事實之在人耳目者,日就湮沒。

    餘初罹大禍,漂泊囚螺。及至仕途,而考於見聞,訪於遺卒,掇拾而未及上,餘罪也。苟能卒父志,雪爾祖之冤,吾死瞑目矣”!嶽霖卒後由岳珂從嶺南護喪北歸。岳珂在《程史》卷二《趙希光節概》條明言:“紹熙壬子冬,先君子損館於廣,餘甫十齡,護喪北歸”。護喪北歸是為了安葬嶽霖。

    嶽霖葬江蘇宜興縣城東四十里之唐門村顯祖庵側,伴岳飛衣冠冢之北。岳飛衣冠冢安葬在唐門橋後的一個天然的“金鉤釣月”地上。嶽霖淳熙三年任廣西欽州知縣,淳熙十二年任川轉運判宮,淳熙十六年任太常卿、左司郎中和提舉封椿庫等官職,官至朝請大夫、敷文閣侍制,兵部侍郎,廣東經略安撫使,贈太中大夫,景定二年(1261年)追封纘忠侯。

    嶽霖墓碑為,(纘忠侯霖公之墓)。妻鈕氏、封助德夫人。嶽霖子三:長子嶽琮飛又名璞,賜各旗,授承信郎飛致仕封尚書。次子嶽琛,授承信郎,任海寧縣尉。三子岳珂,進士出身,南宋文學家,史學家,歷官嘉興軍府,總領浙西財賦,通城開國伯等,晉封鄴侯,官至正三。

    嶽霖女一:嶽瓔,適陳址。嶽震為岳飛四子,號東卿宋紹興三年(1135年)四月生於軍中,母李氏。岳飛被難時,嶽震年僅七歲,與弟嶽霆同時居九江廬山下沙河家中,父兄遇害的噩耗傳來,家人聞變擁其兄弟二人過長江,改姓鄂,潛於黃梅大河之濱,後遷聶家大灣。岳飛冤案昭雪後,嶽震歷任朝請大夫,提舉江南東路常平茶鹽公事,戶部度制司郎中,江東提舉等職,寧宗贈保義郎,理宗景定二年(1261年)加封緝忠侯。

    嶽震卒後葬黃梅縣苦竹鄉楊梅岑村老樹坡山上,與霆侯合冢,墓碑曰《大宋岳飛之子嶽震嶽霆之墓》,為黃梅縣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嶽震妻周氏,封翊德夫人,生六子:長子嶽瓚,字念一,授從事郎,任無為軍安撫使;次子嶽琯,字念三,授承直郎,任廣州知錄侍班;三子嶽玭,字念四,授迪功郎,任汀洲連城使;四子嶽琚,字念六,授將士郎;五子嶽躊,字念七,授將士郎;六子嶽璇,字念九。

    嶽霆系岳飛第五個兒子,字應時,號君錫。南宋紹興七年(1137年)二月生於軍中,母李氏。父兄遇害時,嶽霆嶽震在江州故居居住,噩耗傳來,家人聞變引嶽震嶽霆兄弟二人潛過長江,改姓鄂,隱居於黃梅大河鎮後遷聶家灣。二十一年後,孝宗皇帝為岳父子平反昭雪時,才恢復嶽姓。

    嶽霆初名嶽靄,孝宗皇帝賜名嶽霆,官授朝散大夫,監潭州(今長沙市)守宗正節使,寧宗贈修武郎、閣門祗侯、舉直大夫等。理宗景定二年(1261年)追封續忠侯。卒後葬黃梅縣苦竹鄉楊梅岑村老樹坡山上,與震侯合墓,碑名為《大宋岳飛之子嶽震嶽霆之墓》,今為黃梅縣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妻劉氏,封佐德夫人。昭雪時,孝宗皇帝賜張信女配。嶽霆子三,長子嶽蹯,字念二,授朝請大夫,監承知金州兼內安撫使,次子嶽與,字念五;三子嶽琨,字念八。嶽霆後裔,有長子嶽蹯系例一支居湖南邵陽,一支居安微阜陽;次子嶽與系例一支經山西洪洞轉遷河南獲嘉等縣,三子嶽琨一支留黃梅縣,現散居黃梅、廣濟兩縣。

    岳珂:岳珂是岳飛之孫,嶽霖三子,字肅之,號亦齋、東幾,又自號倦翁。母陳氏,生於宋孝宗淳熙十年(1183年),即岳飛冤後四十二年。岳珂自幼聰明,童年隨父官遊,四處遷徙,淳熙十五年(1188年)六月,岳珂六歲,隨父嶽霖官居湘南時,嶽霖任湖南漕。

    紹熙元年(1190年),岳珂八歲,隨父過當塗,紹熙三年(1192年),岳珂十歲,隨父官居廣州,由於嶽霖於紹熙三年十月病故於廣州,岳珂即扶喪北歸,將父親安葬在宜興唐門後,於慶元元年(1195年)便回到廬山腳下的江州老家,並在九江讀書。慶元二年(1196年),岳珂去福建泉州石龜外婆家住了一年多,多得母教,岳珂母親陳氏出身書香門弟很有學問,一一九八年岳珂回到江州,同年八月,岳珂參加洪州(今南昌)漕試中舉。

    嘉泰三年,岳珂二十歲,一邊讀書一邊整理岳飛遺文,撰寫《籲天辨誣錄》、《天定錄》並五言百韻上之於朝。嘉泰四年(1204年)五月二十日,理宗追封岳飛為鄂王,時年岳珂二十一歲,赴京省試,開始在京都與岳飛祖老友接觸,更廣泛蒐集岳飛遺文,開禧元年(1205年),岳珂二十二歲,為承務郎監鎮江府戶部大軍侖從官九品二年,期間考中進士,以超群之才在京口與辛棄疾等名家交遊。

    開禧元年(1205年),開禧北伐戰幕之前,岳珂向江陵知府吳獵寫了一封很有戰略眼光的信。開禧三年(1207年),岳珂二十四歲,被提拔為中朝,在京師做過光碌丞、太官令、邑寺主簿等官。嘉定六年(1213年),岳珂三十歲喪母,依宋制服喪二十七個月,服除後,岳珂於嘉定八年(1215年)任軍器監丞。

    嘉定九年(1216年)三月,岳珂三十三歲,任司農寺丞。嘉定十年(1217年)十月,岳珂三十四歲,升奉議郎權發遺嘉興府兼管內勤農事官職,出守嘉興。他一邊做官勤於政務,一邊蒐集整理岳飛遺文,為其祖辨誣,向寧宗上書《金佗粹編》二十八卷、《程史》四卷。

    嘉定十二年(1219年)八月五日,岳珂三十六歲,升承議郎權發江南東路轉運判臺。嘉定十四年(1221年)九月,岳珂三十八歲,任朝奉郎軍器監承總領淮東,移節京口,至紹定六年(1233年)的十二年間,岳珂在京口的官階逐步上升,職任範圍亦不斷擴大。嘉定十五年(1222年)岳珂三十九歲,任朝奉郎守軍器監淮東總領,官品為正七品,三年後的寶慶元年(1225年),理宗諡岳飛忠武,時年岳珂四十二歲,升朝奉大夫司農少卿總領浙西江東財賦淮東軍馬錢糧專一報發御前軍馬文學兼措置屯田,官品為從六品,二年後的寶慶三年(1227年),岳珂四十四歲,升為戶部侍郎依前淮東總領兼制置使。

    又一年後的紹定元年(1228年),岳珂升為朝請大夫權尚書戶部侍郎總領浙西江東財賦淮東軍馬錢糧專一報發御前軍馬文字兼提領措置屯田通城縣開國男食邑三百戶賜紫金魚袋②。官祿巳非常人可比,然順途之中也有坎坷,紹定六年(1233年)正月十五日,岳珂門生鎮江郡守韓正倫張燈以慶元夕,岳珂應景作詩曰:駕軺老子久婆娑,從聽笙歌擁綺羅。

    十里西涼憶如意,百年南國比流梭。吞聲有恨哀蒲柳,紀節無人廢蓼莪。寂寞丹心耿梅月,挑燈頻問夜如何”?這本是一首懷舊傷時之作,不料卻被韓正倫借之誣害於朝,請治岳珂重罪⑧。韓正倫原為岳珂門生,因未曾受岳珂提拔,不意而夾私誣害,人心不古,自古有之。紹定六年冬,岳珂淮東餉印歸,罷歸廬山。

    從事寫作,端平元年(1234年)岳珂撰《金佗續編》三十卷,系之以譜。岳珂蒙冤居家五年,直到嘉熙二年(1238年>二月才被起用,時年巳55歲,任盧部侍郎湖廣總領一年多。嘉熙三年(1239年)八月二十一日,岳珂拜寶謨閣直學士、提舉江州太平興國宮,並晉升為鄴侯④。

    嘉熙四年(1240年)三月,岳珂守當塗,七月岳珂任權戶部尚書淮南、江、浙、荊湖八路制置茶鹽使,兼鎮姑蘇(當塗),官品為正三品,轉官為通議大夫。岳珂的一生仕途還算是很順利的,政績也是很大的,做官所在之地的地方誌對他都有很高的評價。由於勤奮,岳珂成為南宋有名的文學家、史學家,他繼承父志,向朝廷收集整理了岳飛的抗金行實,洗刷了秦檜一夥誣陷岳飛的不實之詞,先後寫有:《金佗粹編》二十八卷、《金佗續編》三十卷、《程史》、《九經三傳治革例》、《愧郯錄》、《寶真齋法書贊》、《玉楮集》、《棠湖詩稿》、《東陲事略》、《讀史備忘捷覽》、《籲天辨誣集》五卷,《天定錄》、《玉楮》、《玉楮集後記》等歷史著作。

    是留給後人研究岳飛最重要的史料之一。岳珂卒於何年,考證不一。他自己在《玉楮集後記》中記載:淳佑元年(1242年)二月十日,五十九歲之年,開始自己抄寫手稿,能寫作和長途訪友⑤。岳珂晚年居吳門。太原岳氏宗譜講,岳珂壽年六十一歲,具體卒年尚待進一步考證。

    嶽聰一:岳飛第九世孫,是琮的後代。原籍江蘇宜興,於明朝初期避閹選之難,攜一男(嶽長泰)二女逃往新鄭具茨山(今改名始祖山)之山陰,定居下來,繁衍生息。越五世生二子曰大,二。後代主要居住在新鄭及周邊縣市。

  • 2 # 畢生高人

    岳飛親手殺死親舅姚袞是鐵一般的史實!

    當天,幫助兇手岳飛行兇的是王貴和張憲,三個打一個,把姚袞打下馬後,由兩匪按住姚袞雙手,兇殘的岳飛用尖刀大逆不道地刺死親舅姚袞後挖出心臟剁碎,心臟被這三個窮兇極惡的匪徒分食了!岳飛回家後,向其母說明的理由是:我不殺他,他便殺我!很難想象,一個老頭姚袞會向三個年輕人下殺手,邏輯根本不通,這種連鬼都不信的話!但是,這個被〈岳家餘孽〉捧為母儀天下的岳母居然信了!不加責備!不發一言!這是一種縱子行兇的行為,嚇得岳飛的老婆劉氏離家出走,趁岳飛不在離開這個惡匪之家,那是因為她是唯一的見證人!“當韓世忠告訴岳飛:你老婆在我這裡,嫁給我的一個小兵了”。岳飛不是象男人一樣怒髮衝冠,相反,而是奉上五百貫錢!其實,很清楚明顯是封口費!掩蓋以前的醜行!

    這個問題現在提出來,對顛倒黑白,混淆是非的〈岳家餘孽〉是沉重的一擊!由於是鐵一般的事實也實在編不出好的故事掩飾醜行了,只能汙衊親舅姚袞是犯罪分子,十惡不赦的壞人了!該殺!但是,忘記了一句古話:外甥多似舅!

    周侗教出來的差不多全部都是反賊!岳飛就是其中之一的犯罪分子!

    反賊岳飛是犯了《飛遣雲,傳書張憲案》十惡不赦的謀反罪和《貪生怕死,不救淮西案》貽誤軍機罪被皇帝親下聖旨處死的!證人,證據,事實清楚,簽字畫押,稽核明白!由刑部,大理寺認真核實後,上報皇帝裁決!皇帝親下聖旨,由楊沂中宣讀御筆親判三個犯罪分子的死刑和棄屍,並由楊沂中監斬!楊沂中就是此案子的見證人,三個反賊皆遭棄屍,屍骨無存!千年之後,紅衛兵掘開嶽賊墳,發現是空墳,不要說屍體,連件衣服都沒有!紅衛兵考古的事實證明:處死犯罪分子岳飛被棄屍的聖旨是真實的,岳飛確定是犯罪被皇帝處死的!同時有力地證明了〈岳家餘孽〉編的獄卒偷屍掩埋是一個真實謊言鬼故事!證明是岳家造的假歷史!但是,假的就是假的!在事實面前一定原形畢露!

    反賊岳飛犯謀反大罪是為不忠!殘殺親舅、違背母訓是為不孝!鎮壓農民起義,殺害數萬太湖、洞庭湖人民是為不仁!手下王貴,董先等兄弟們都背叛並一齊指證其謀反是為不義!不忠不孝不仁不義的反賊岳飛不可能是民族英雄!

    千古罪人岳飛也是大宋三百一十四年唯一處死的反賊!這就是殺害親生舅舅姚袞的報應!不是不報,時候未到,時候一到,一切皆報!

  • 3 # 秉燭讀春秋

    歷史上岳飛殺舅挖心之事記載在宋代史學名著《三朝北盟彙編》卷一百四十四。

    此書作者叫徐夢莘(shen),今江西省樟樹市人。

    “三朝”指的是宋徽宗、欽宗、高宗三個朝代。“北盟”指的是宋金議和這段歷史。此書史料收羅詳實,共有二百五十卷。

    作者在書中序言中寫道:“要使忠臣義士,亂臣賊子善惡之跡,萬世之下不得而淹沒也”。

    岳飛殺舅挖心事情的經過是這樣的:紹興十一年(1141年)正月,南宋樞密使(相當於三軍元帥)岳飛正率軍北伐。

    當時有人狀告岳飛的舅舅姚某為非作歹,殘害百姓。岳飛得信後,找到舅舅並責怪他說:“舅舅,你仗勢欺人會連累我的,我能寬恕你,南宋的律法可不寬容你”。

    為了警醒舅舅,岳飛把舅舅關了起來。

    岳飛的母親姚氏得到訊息後,急忙從老家找到了岳飛,對兒子說:“我就這一個弟弟,你姥姥姥爺從小把他嬌慣壞了,你舅舅做了傷天害理的事,懲罰他也是應該的。但看在你老孃的面子上,還是放你舅舅一馬吧!”

    岳飛是孝子,只好放了舅舅。

    有一天,岳飛和官兵押解的馬匹,舅舅也一同隨行。這時舅舅催馬跑到岳飛前面,拉滿弓,轉身射岳飛,數支箭射中嶽飛的馬鞍。

    此時岳飛大怒,催馬追趕舅舅將之飛身擒下。然後命令王貴、張憲抓住他舅舅的手,岳飛抽出利刃,將他舅舅的心挖了出來,然後將屍體剁成了碎塊扔到臭水河裡了。

    後來岳飛告訴了母親,母親傷心地說:“我鍾愛這個弟弟,你為何突然這樣做?”

    岳飛說:“如果這一箭偏上或者偏下,我就死定了。

    我被舅舅殺了,母親想過一天的安寧日子也過不成了。射中馬鞍是上天保佑兒子,今天我不殺舅舅,以後一定會被舅舅害死,所以不如殺了他。

    《三朝北盟會編》卷一百四十四:紹興十一年正月十一日,有百姓訴其舅姚某搔擾。飛白其母,責之曰:“舅所為如此,有累於飛,飛能容,恐軍情與軍法不能容。”母亦苦勸而止。他日,飛與兵官押馬,舅亦同徒。舅出飛馬前而馳,約數十步,引弓滿,回身射飛,中鞍鞽。飛鄧馬逐舅,擒下馬,令王貴、張憲捉其手,自取佩刀破其心,然後碎割之,歸白其母。母曰:“我鍾愛此弟,何遽如此?”飛曰:“若一箭或上或下則飛死矣。為舅所殺,母雖欲一日安不可得也。所以中鞍鞽者,乃天相飛也。今日不殺舅,他日必為舅所害,故不如殺之。這件事是真的嗎?

    《三朝北盟彙編》收錄了許多史料,這些史料作者徐夢莘不置可否,只是寫出來供大家思考。關鍵一點是此書流傳下來的並非原作,都是手抄本,其中有篡改的跡象。

    “岳飛殺舅挖心這件事”發生在岳飛被殺前一年(即1141年2月),1142年1月27日岳飛被殺害。我總覺得這是有人故意黑岳飛,無非說岳飛不忠不孝沒有人味罷了,連自己的舅舅都不放過。

    殺了也就罷了,還要刨腹挖心,這讓人覺得岳飛太冷酷無情了。

    我認為這事是假的原因還有就是:岳飛是大孝子,他母親叮囑他饒過舅舅,儘管舅舅用箭射他,畢竟沒有傷到半根毫毛。

    岳飛不可能用最壞的結局反推舅舅的罪行,舅舅罪不至死,岳飛看在母親的面上也不會挖舅舅的心,退一步說岳飛殺了舅舅,為何還要描寫岳飛挖舅舅的心的具體情節?要說明什麼問題呢?

    無非說岳飛沒人性,對舅舅尚且如此,可以想象對皇帝如何了?“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觀念在岳飛眼中根本一文不值,這不是黑岳飛又是什麼呢?

  • 4 # 葛大小姐

    這個孤證叫做《三朝北盟會編》,第144卷,關於岳飛殺舅挖心是這樣記載的:

    當時是什麼情況呢?

    紹興元年正月十一日,有百姓向岳飛反映他舅舅姚某仗勢欺人,岳飛就回家告訴母親,舅舅這麼做,早晚會連累我,我能原諒他,但是軍法可不會原諒他。

    母親苦苦哀求岳飛,礙於母親的情面,岳飛只好作罷。

    過了沒幾天,岳飛帶著人押解馬匹,舅舅一同隨行,正在行走著,舅舅突然催馬跑到岳飛前面,轉身拉開弓箭,朝著岳飛射了過去,這一箭正好射中馬鞍,岳飛大吃一驚,催馬上前一把就把這個舅舅抓住了,命令部將王貴、張憲把他拉住,岳飛掏出尖刀把舅舅的心給挖了出來,剁成碎塊。

    回家後,岳飛一五一十的告訴了母親,母親大吃一驚“我一直疼愛這個弟弟,怎麼弄到這個地步”,岳飛就說“這一箭要是偏上或者偏下一點,你兒子就死了,母親哪裡還能過安生日子呢?射中馬鞍,這是上天在保佑你兒子,今天我要不殺了他,日後一定會被他害死!”母親也就不好說什麼了!

    我們來分辨一下這件事兒的真偽?

    記載這件事兒的《三朝北盟會編》是怎樣的一本書呢?

    首先,他不是正史,“三朝”是指宋徽宗趙佶、宋欽宗趙桓、宋高宗趙構三朝。這本書彙集了三朝有關宋金和戰的很多史料,按照年月標出事目,所以叫做“北盟會編”。

    作者叫徐夢莘,生於靖康元年,這年金軍攻開啟封,第二年徽宗、欽宗被擄走,北宋滅。金軍一路南下,徐夢莘的母親就揹著他向南逃去,才倖免於難,國仇家恨,促使他編寫了這本書。

    蒐集了大量的史料,歷時多年,才完成這本書,成書的時候,徐夢莘已經69歲了。

    雖然說這本書有很高的史料價值,但是對岳飛殺舅這一段,還有存在疑點的。

    比如押送馬匹,這種小事情需要主帥親自出動嗎,而且還帶著軍中的二把手王貴、三把手張憲,一群大將都去“押馬”了,軍隊誰指揮,感覺有點不可思議。

    再一個,岳飛這樣級別的指揮官出場,身邊一定是保衛森嚴,怎麼可能讓這個舅舅跑到前面回身射箭呢,保衛工作也太差勁了吧!

    最可疑的就是,岳飛還沒有對舅舅下手呢,他舅舅就敢對主帥先下手為強了,一沒把握,二沒幫手,無論刺殺成功與否,他舅舅必死無疑,這種自取滅亡的事兒他都去做,難道是一個傻舅舅?

    其實,在秦檜在位的十多年間,他始終是以宰相兼任“監修國史”,還派養子秦秦熺編寫《日曆》和《實錄》這些官方史書,並禁止民間修史,對岳飛的詆譭,更是不遺餘力。

    所以,我們猜測,《三朝北盟會編》有可能從其他地方引用了錯誤的歷史,或者是這本《會編》被人修改過,我們看到的是一本假的《三朝北盟會編》。

    就算岳飛殺舅是真有其事,這樣的舅舅,殺掉也罷,從另外一個側面反而印證了岳飛治軍嚴格不是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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