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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理工男讀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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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聽歷史說話
秦覆滅以後,中國統一的王朝有三個進行過大規模的分封,分別是漢朝、晉朝和明朝。
朱元璋打下了天下之後,一方面繼承前制,繼續實行郡縣制,但另一方面大肆的分封自己的兒子們為王。二十多個兒子,無一例外。
這其中是有他的現實考量的。
在開國君主看來,最值得信任的並不是跟他打天下的這些大臣們,因為有些人可以共患難,但是不能共富貴。有了權力,就容易變質。而中國又一向是以血緣關係為紐帶,俗話說上陣父子兵,打仗親兄弟。這最值得朱元璋信賴的,還是他的一眾兒子們。
所以他就把自己的兒子們進行分封,希望他們能夠成為拱衛大明朝的中堅力量。這一點從他留下的一個訓令也可以看出來,意思就是一旦皇帝的身邊有亂臣賊子,藩王可以帶兵進京勤王。朱元璋對這些兒子們的期待由此可見一斑。
而相對於郡縣制,分封制有一個明顯的好處。那就是可以在最初的時候,把權力牢牢的掌握在自己的手中。
這也從朱元璋在位期間就可以看出來,他透過這些兒子們,可以說是把權力牢牢地掌握在了自己的手中。
所以這也是分封制得到恢復的一個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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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七鬥
前事不忘後事之師,秦始皇究竟為什麼要廢除分封制,是因為周朝滅亡的前車之鑑,讓秦始皇眼見為實,目睹了分封制所帶來的弊端,從而聽信丞相李斯之言,不師法古上,另闢蹊徑,下設郡縣,不分封王侯。是為秦始皇影響後世千秋萬代的一大創舉,“秦無尺土之封,不立子弟為王”,令人不得不佩服其偉大氣度。
但為什麼秦始皇廢除了分封制,而後世卻屢屢恢復呢?
這個問題如果問當事人劉邦同志,估計劉邦會哈哈大笑答道,“打仗親兄弟,上陣父子兵,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咱封幾個自家子弟為王,咱家樂意!”話雖如此輕描淡寫,但一個制度的實施,豈會頭腦一熱,脫口而出,這都是開了幾次會,研究了幾又研究,權衡利弊,深思熟慮後,方才付之於行動的。
劉邦的分封,大概多少也是因為前車之鑑的原因。
大秦帝國自始皇統一六國後,加上二世胡亥,短短不過二十年,便煙消雲散,大廈傾於片刻之間,什麼原因導致的呢?是秦始皇的殘暴乎?是二世胡亥無能乎?抑或是陳勝吳廣項羽劉邦之流振臂一呼厲害乎?……大家可能認為就是這些前因,才造成大秦滅亡的後果。但劉邦卻不一定這麼認為,劉邦是大秦的直接掘墓人,當然對大秦的覆滅有他自己的獨到見解,他認為,如果始皇帝不下設郡縣,而是分封子弟為王,帶兵分駐各地,那麼,如陳勝者,項羽者,劉邦之流,別說殺郡守以反,應者雲集,左突右衝,攻城略地,一日千里了,就是聚眾鬧事,有點反秦的小動向,怕也要被駐在當地的某個王侯給滅與萌芽狀態了!就是退一萬步,僥倖讓你攻到咸陽了,這時天下的勤王之軍,熙攘而來,同仇敵愾,還不是落個出師未捷身先死,長使英雄淚滿襟的可悲下場。
綜上所述,劉邦才決定分封子弟,各據一方,不怕爾等逍遙快活,但求江山永固,社稷千秋。
所以,鑑於此,劉邦義無反顧的實施了分封制度,這也說明,一個制度的實施,是有其歷史原因的。
至於後來的晉明也分封諸王,怕原因皆是如此,肥水不流外人田,自家兄弟,我吃肉肉你喝湯,一方有難八方支援,利國利己,何樂不為。
但任何制度,都有利有弊,晉朝弄了個八王之亂,明朝也有朱棣造反,所以清朝又變成了封王不出京,圈養起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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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TonyDeng
形勢比人強,這不可能一步到位的。直到宋朝才穩定下來,但儘管如此,清初都仍然有三藩分封。有些時候,是現實所迫,不如此會造成更大的後患,有求於人,只能應允,過後再想辦法,比如漢初韓信、唐初藩鎮。有些是權宜之計,卻沒想到尾大不掉。更有些,名義上不是分封,卻實際上等同,像晚清太平天國運動,清廷被迫依靠漢人自結軍隊撲滅,就得實權實利的封賞,南方因此已成割據獨立形勢,武昌一變,全數紛紛獨立,清朝瞬間瓦解,實際上是本已分裂,根本不用打。
順便提及中日維新問題。日本維新,是從分裂向集中演變,各處歸還權力,形成統一中央,以此推動變法,中央的人事都是原本地方領導,發令下去,自然得到執行。但中國卻是從集中到分裂的過程,清廷早已無力管治地方,還怎麼可能得到日本那樣的成效。許多研究歷史的學者、專家,實際上看不到之間的重要差異,就老說清廷腐敗虛偽,殊不知這就算是真心要搞,也搞不來的。前者是向高度集權轉變,而你們卻說集權太過要分權的,根本是倒過來,結果怎麼會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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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魏東雙
天下一個人打不下來,也守不住。必然牽涉到爵位分封,和官吏治理。中央集權輔以分封。太平時限制,亂時用自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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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舊時樓臺月
所謂分封制,是指古代君王、皇帝分封諸侯的一種制度。其起源於商朝,西周滅商之後,為了能夠有效的控制中原大地,周王將土地和居民一同分封於王室子弟和有功大臣,並享有世襲罔替之權,分封制正式形成。
到了春秋戰國時期,隨著專制主義中央集權制度的萌發,分封制逐漸瓦解,適應時代潮流的郡縣制出現。秦朝統一天下後,在李斯的倡議下,實行了八百多年的分封制被廢除,郡縣制取而代之成為了中央控制地方的一種政治制度。
然而,在秦朝二世而亡之後的封建歷史當中,分封制度又透過各種形式被重新採用:
漢朝成立初期,實行郡國並封制,分封了八個異姓王,九個同姓王。西晉成立之初,分封二十七個同姓王。唐朝採取“藩鎮制”,但發展到後期藩鎮之權與分封諸侯如出一轍。元朝百年間封王無數。明朝朱元璋時期分封二十六個同姓王。清朝成立之初,分封三王:平西王吳三桂、平南王尚可喜、靖南王耿精忠。當然,這些分封制度的實施,無一例外的造成了國家分裂動盪,如漢朝的七國之亂、明朝的靖難之役、清朝的三藩之亂,都使得百廢待興的新興王朝陷入崩潰邊緣,晉朝的八王之亂更是讓中原迎來了史無前例的分裂割據時代。而歷代帝王之所以敢冒如此之風險實行分封制度,我認為有以下兩個原因:
分封異姓王。在歷代帝王所分封的物件來看,異姓王往往是那些開國功臣,如漢朝,這些異姓王可以說是為劉邦打下了半壁江山。王朝建立之後,能夠安撫他們的也就只有裂土封侯了。同時,在王朝成立初期,分封諸侯也有利於加強中央在地方的影響力和控制力。分封同姓王。中國傳統政治歷來是以“宗法制”為紐帶,皇權更是如此,“家天下”的理念貫穿了中國二千多年的封建歷史。皇權與宗法的結合使得皇權必須在一家一姓之中傳承。而分封同姓王能夠使得皇權始終在皇室之中延續。如明朝成立之時,朱元璋分封朱姓皇子二十多位為王,即使後來的燕王犯上作亂推翻南京政權,但是大明的江山還是在朱家手中,只是換了個朱元璋的後人來當罷了。 -
7 # 浩然文史
英國哲學家弗朗西斯·培根(Francis Bacon,1561一1626年)曾說過一句家喻戶曉的名言“Histories make men wise(讀史使人明智)”我們古人對“以史為鑑”也深有體悟,如唐太宗曾有名言“以史為鑑,可以知興替”,北宋神宗為司馬光等編撰的編年體史學鉅著取名《資治通鑑》,就有“鑑於往事,有資於治道”的評價。然而,“以史為鑑”是否是一放之四海而皆準的真理?就周秦漢魏晉歷代統治者對分封制的認識、鑑戒和反覆的史實而言,此斷言尚有值得商榷之處。
一、周代分封制的實踐西周原是僻居西北一隅的姬姓周族建立的朝代。原本弱小的周族戰勝了強大的商朝,取而代之,成為中原大地新的統治者。如何有效的實行統治?西周初統治者周武王、周公、周成王選擇了建立在血親、姻親等親緣關係基礎上的分封制。
西周初分封的諸侯國,受封者或為周王兄弟子侄,《荀子•儒效》:“兼制天下,立七十一國,姬姓獨居五十三人焉,周之子孫苟不狂惑者,莫不為天下之顯諸侯。”或為異姓功臣姻親,如呂尚封於齊;或為古代聖賢后裔,如舜後封於陳,禹後封於杞;或為臣服西周的方國首領,如南方的荊楚等。
西周分封制要有效的運轉,一是宗法血緣親緣倫理關係的強化,《左傳•僖公二十四年》:“昔周公吊二叔之不鹹,故封建親戚,以蕃屏周。”一是西周中央政府要擁有強大的力量,尤其是武力,對分封的諸國,才會擁有控制力和威懾力。
西周覆滅,周室東遷。周天子雖名義上為天下共主,然其對諸侯國的控制,幾乎喪失殆盡。爭權奪利的諸侯國遂彼此攻伐,割據混戰達五百餘年,即中國歷史上的春秋戰國時期。
二、秦朝對分封制的否定周代分封制的經驗教訓,給秦朝統治者以深刻的鑑戒。故秦朝統一伊始,統治集團在地方行政體制問題上,就分成以丞相王綰等所持的沿襲周代分封制,和以廷尉李斯為首的否定分封制,力主推行郡縣制兩派,並展開激烈爭辯。
《史記·秦始皇本紀》:“丞相綰等言:‘諸侯初破,燕、齊、荊地遠,不為置王,毋以填之。請立諸子,唯上幸許。’始皇下其議於群臣,群臣皆以為便。廷尉李斯議曰:‘周文武所封子弟同姓甚眾,然後屬疏遠,相攻擊如仇讎,諸侯更相誅伐,周天子弗能禁止。今海內賴陛下神靈一統,皆為郡縣,諸子功臣以公賦稅重賞賜之,甚足易制。天下無異意,則安寧之術也。置諸侯不便。’”
秦始皇最終採納李斯建議,廢除分封制,分天下為36郡。
三、漢代兼採分封制與郡縣制秦末暴政,激爆陳勝、吳廣領導的大澤鄉起義。天下紛紛響應。多地反抗秦朝起義的武裝力量的領導權,都掌握在六國舊貴族或其後裔手中。國家體制,有迴歸六國割據並立的趨勢。在秦末農民起義中,最終取得實際領導地位的項羽,在率領諸路義軍滅亡秦朝後,重新實行分封制,既有對六國割據體制的沿襲,也是對當時各地方實力派事實割據的一種無奈預設。
楚漢相爭,最終劉邦勝出。劉邦稱帝,建立漢朝,史稱西漢。劉邦實行分封制,據分封主體和分封意願的不同,可分為前後兩個階段。
一是劉邦被迫分封楚漢戰爭中隱然割據一方的將領,如韓信、彭越等為諸侯王,即所謂“異姓王”。
劉邦統治逐漸穩定後,逐步剷除“異姓王”。
鑑於秦不實行分封制,皇室孤立無援,迅速滅亡的歷史教訓,“以史為鑑”的劉邦在剷除“異姓王”後,不但沒有象秦始皇那樣廢除分封制,唯行郡縣制,而是大肆分封宗室子弟為諸侯王,即所謂“同姓王”。
劉邦還賦予這些“同姓王”巨大的權力:如其封國職官,官名與職責,均與中央政府相同;除丞相由皇帝任命外,其餘職官,均由諸侯王自行選任;諸侯王職掌本國財政、司法、軍權等權力。
劉氏宗王在惠帝、呂后時期,確實承擔起維護劉氏皇室的重任。如呂氏欲篡奪皇位,改朝換代;全賴劉氏宗王攻於外,元老功臣政變於內,始未得逞。
漢文帝時,若干諸侯王,已有不臣覬覦皇位之野心。零星的謀反叛亂,開始發生。賈誼曾給文帝上《治安策》,痛陳諸侯王權力過重,對皇權構成嚴重威脅,提出“眾建諸侯少其力”的對策,即將一個大諸侯國,肢解為若干小國,削弱其勢力。
漢景帝時,鑑於諸侯國勢力嚴重威脅皇權,採納晁錯“削藩”建議,激爆吳王劉濞(漢高帝劉邦侄)為首的“七國之亂”。
“七國之亂”被漢朝中央政府武力鎮壓後,漢景帝即憑藉戰勝之威,大規模剝奪諸侯王的權力。如將王國丞相改稱相,王國職官均由中央任命等;剝奪或削弱諸侯王治國治民的各項權力。
漢武帝即位後,繼續採取諸如“推恩令”、“左官律”、“附益法”、“阿黨法”等手段,肢解諸侯國,禁止或防範諸侯王招納賢才,與王國官吏沆瀣一氣,結黨營私等。他更是巧妙地利用漢文帝時頒行的《酎金律》,剝奪了大量王、侯的封土或爵位。王國對皇權的威脅,在漢武帝時代,基本解決。
漢武帝雖比較徹底的解決了王國對皇權的威脅,但王國勢力虛弱,卻導致漢末外戚王莽篡奪皇位時,近10餘萬人的劉氏宗室,除少數人奮起反抗外,大多沉默、旁觀,甚至不乏助紂為虐者。
東漢建國後,始終對王國有嚴厲的控制、防範措施。因而,東漢一代,幾無諸侯王謀反篡位事發生。
四、曹魏苛禁宗室建安中後期,曹魏雖未正式立國,但隨著曹操地位的上升與鞏固,他開始謀劃篡漢。其中一個重要步驟,便是借漢獻帝之名,策封諸子。《三國志·武帝紀》裴松之《注》引《魏書》記載,(建安)十六年正月,封曹植為平原侯,曹據為范陽侯,曹豹為饒陽侯,食邑各五千戶。
黃初元年(220年),曹丕稱帝,即令封侯諸弟皆離開京師,居於封國。黃初三年三月,魏文帝詔曰:“立齊公叡為平原王,帝弟鄢陵侯彰十一人皆為王。”
曹魏雖有分封制,但對受封宗室諸王,百般防範。魏晉之際人袁準論述道:“封建侯王,皆使寄地,空名而無其實。王國使有老兵百餘人,以衛其國。雖有王侯之號,而乃儕為匹夫。……諸侯遊獵不得過三十里,又為設防輔監國之官以伺察之。王侯皆思為布衣而不能得。”司馬氏奪權之前,曹芳在位,曹爽執政時,宗室曹冏對此深感憂慮,因此上奏,大聲疾呼“今魏尊尊之法雖明,親親之道未備”。他遍引秦漢歷代廢除,或削弱諸侯王權勢,弊端無窮,“今陛下君有海內而子弟為匹夫,卒有田常六卿之臣,而無輔弼,何以相救?”司馬懿父子發動政變,奪取政權時,卒如曹冏所憂。
五、西晉分封制與“八王之亂”西晉開國皇帝晉武帝司馬炎對曹氏速滅,宗室諸王束手無策,束手待斃的歷史教訓,深有體悟,故晉朝建國,大行分封之制。《晉書·宗室傳》:“有晉思改覆車,復隆磐石,或出擁旄節,蒞嶽牧之榮,入踐臺階,居端揆之重。”
出乎晉武帝意料的是,當他去世後,司馬亮等八個諸侯王,為爭奪最高統治權,而展開長達16年的激烈混戰,史稱“八王之亂”。導致統一三國,一度繁榮富庶的西晉帝國,國力虛弱不堪,在異族攻擊下,墜入萬劫不復的亡國深淵。
文史君說對於周秦漢魏晉歷代最高統治者而言,分封制可謂一把雙刃劍:控馭得當,分封的宗室諸王,可以成為皇室的堅強屏障,畢竟“血濃於水”,“兄弟同心,其利斷金”。若過度削弱,嚴厲防範,則異姓權臣擅政、篡位時,宗室子弟只能束手無策,毫無作為。若失馭,受封諸王則赤裸裸地暴露出他們對權利、財富的貪婪和渴求,為使自己利益最大化,而不惜弱肉強食,割據混戰,嚴重者,甚或將整個帝國推向滅國深淵。這個“度”,無論是雄才大略之君如秦皇、漢武,還是平庸之君魏明、晉武,都難以精準拿捏。因而,在分封制存廢問題上,周秦漢魏晉歷代統治者雖重視“以史為鑑”,以為只要反前朝之道而行,即可避覆車之險,但結果卻往往背離初衷,甚或給最高統治者,乃至國家和社會,造成致命傷害。
參考文獻1.(西漢)司馬遷:《史記》,北京:中華書局,1959年。
2.(東漢)班固:《漢書》,北京:中華書局,1962年。
3.(西晉)陳壽:《三國志》,北京:中華書局,1959年。
4.(唐)房玄齡等:《晉書》,北京:中華書局,19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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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伯虎42
分封制,或稱宗法制,始夏,完善於西周。武王滅商,始以田、邑封賞於下,其一曰宗親,即周天子親屬,其二曰功臣,以太公望為代表,其三曰聖裔,即先代聖賢后裔。“周建封國七十七,而同姓五十三”。不論受封的是哪一種,皆世代相襲,即世襲制。
這一制度,執行了大約八百年,前期約二百年,在周天子強大武力基礎下,及宗法制嚴密紐帶下,基本得以保持穩定。自西周末,周室衰弱,天子威儀不再,”天崩地析,天子下席”,平王東遷,周王室徹底失去治權,僅以宗法制勉強維繫天下共主之位。春秋戰國五百年,一面是各國征伐不斷,一面是為爭奪霸主地位,各國自覺或不自覺地發展生產力,社會快速地進入新的生產時期,而分封制的先天缺陷,註定了國家凝聚力不能達到最高。故以宗法紐帶治理國家的魯、宋、鄭等國逐漸衰落,而起用客卿,非以親緣近屬治理的秦、楚、魏、尤其是秦,一路強大,最終統一天下。
有鑑於此,始皇帝在完成一統天下後,放棄分封子弟親族為封臣,而以流官牧首四方,以國-郡-縣三級制度治理天下,大權歸於中央,國家凝聚力,集權力大大增加。雖然始皇帝死而天下分,但那是秦朝統一時間太短,國家尚未完全適應從分封制走向郡縣制,同時秦的制度也傷民過甚,天下苦秦久矣。並不是郡縣制度使秦滅亡。
後世漢、晉,南北朝,在漫長的歷史中,為什麼會屢屢發生恢復分封制,總而言之,還是統治者家國天下私心作祟“以親族分封,即使內訌,勝利者總歸是自己人,而以郡縣制治理天下,大權一代不旁移,二代不旁移,三代後總有覬覦者會竊取”,英明如唐太宗,也不能免俗,晚年心心念唸的就是刺史世襲制,幸好最後沒有搞成。這一死結,直至宋朝建立,宋統治者明確文官治國,以儒家學說舉士,技術官僚掌控權力,讓出部分法統,獲得皇權道統的穩固,從此才完全避免了權臣篡位的可能。權力已經集中於文官手中,文官集團已經是天下的實際掌握者(依附於皇權),儒家忠孝思想灌輸於整個統治階級,這樣條件下,何必去擔篡位的風險,沒那個條件,也沒那個必要。舉例‘張居正,早生一千年,不篡位都不行,楊堅,晚生一千年,根本沒有篡位機會’。
至於屢屢復發的分封制度,還是那句話,最高統治者的歷史侷限性,家天下的私心作祟,即使明太祖這樣的英主,一樣不能免俗,最終導致靖難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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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曹城少年
秦始皇廢除分封制,而後世卻屢屢恢復,也有歷史的侷限性的。
秦朝強大卻二世而亡,什麼原因。比如說一個原因,暴政,後來的人都把秦始皇說成是暴君,也是有原因的,畢竟秦始皇開疆拓土,統一六國不是免費送的。只有齊國算送的吧,最後,不戰而降。這時候,漢朝的建立者就開始思考怎樣治理這個幅員遼闊的國家了。
秦朝廢除分封制,實行的是郡縣制。其實,在戰國的時候,楚國已經創造出了這樣一個獨特的制度,建立了中國歷史上第一個縣,“縣”的意思是“懸掛”,就是中央的權力懸掛在地方,地方是沒有太多的權力的。和現在的縣是有很多的相似的地方。而漢朝的統治者,顯然沒有看到這個制度的優越性。直接學先前的王朝,分封有功之臣,及自己的家族成員。對於漢初統治者也是做的緩兵之計,因為在打天下的時候,你只有重利才能讓別人跟著你賣命。重賞之下,必有勇夫啊。劉邦拉攏韓信的時候就是個例子。
在封建王朝的發展過程中,都是家天下的。就是說,是一個大家庭說的算的。漢朝的統治者姓劉,所以天下的人都認為這是劉家的天下,至少劉邦是這樣子想的。而這種家天下的思想在清朝的時候體現的淋漓盡致。比如,在清朝末年,與英國的鴉片戰爭,日本的《馬關條約》,八國聯軍的《辛丑條約》每一個都是割地賠款。但是當朝者覺得割地賠款是愛新覺羅家的事情,似乎並沒有想其他的。就像自己要到外面隨意扔掉一個傢俱一樣簡單。
縱觀歷史長河,凡是有分封諸侯王的朝代,都有叛亂。隨著時間的流逝,血緣關係的稀薄,地方和中央之間的關係就非常的疏遠,只需要一個切機,就會發動國家動亂,漢朝如此,晉朝如此,明朝也是如此。
這都是當權者的私慾,家天下的思想造成的,也是當時觀念的侷限性所造成的結果。
回覆列表
說不上屢屢恢復,只是漢、晉兩朝有真正意義的分封制,也還是郡縣、分封混合制度,其他時期所謂的王、公都是虛的,有封地、有食邑,但沒有統治權。
最標準的分封制是周朝時期,為了開發黃河下游地區,就把王族、功臣和商朝遺民分封到中原各處,尤其是黃河下游的東方,“封土地,建諸侯”,對於拓展中原範圍、傳播中原文化起到了積極、正面的作用。上至堯舜時期,一直到商周,中國都處在封建制時期;
秦始皇廢除分封制實行郡縣制,開創了中國古代歷史專制主義中央集權制度時期,一直到清朝。“秦無尺土之封,不立子弟為王”,這是秦始皇的偉大成就之一;
漢朝開國時期分封制有了反覆,一批同姓、異性諸侯國被分封,但先是異姓諸侯王叛亂,再是同姓諸侯王造反的“七國之亂”,從劉邦到劉徹,才逐漸把這些諸侯國消滅,又採取推恩令讓諸侯國越來越小,徹底消除了諸侯割據的隱患;
但到了晉朝,司馬炎開始又恢復了分封制,“八王之亂”直接導致了西晉滅亡和三百年的中原分裂,五胡亂華給中國帶來了巨大的災難和痛苦。
之後的歷朝歷代都基本上廢棄了分封制,雖然仍然有親王、郡王、公、候,也有封地和食邑,但只能享受待遇,對封地沒有統治權,更沒有招兵買馬割據一方的可能性。
明朝的靖難之役是個特殊情況,朱棣當時並不掌軍,也被當地地方官當賊一樣看管,他造反成功決對是個偶然,和分封制無關。
總之,分封制在上古生產力不發達的歷史階段有其推動歷史發展的正面作用。但隨著時代的發展,分封制的負面作用越來越明顯,尤其是與分封諸侯非常類似的唐之藩鎮,是影響古代中央政府統治的國之毒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