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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總統朴槿惠“親信干政案”即將作出三審判決,也是終審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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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英武

    對於朴槿惠來說,即將開始的終審判決,不會被判死刑的!

    1.對於南韓檢方共計33項指認,朴槿惠都一改否決,即使開始的終審判決,文在寅就是再狠,也很難從法理上遭到至於朴槿惠死刑的充分理由。

    2.到目前為止,南韓的總統確實沒有好下場,但是要說死刑,還真的少見。況且隨著時間推移,南韓民眾對於朴槿惠的一些事情和做法,已經在慢慢輿論轉向,甚至對於文在寅的一些做法已經相當討厭,而文在寅支援率下降也是這方面民意的反應。這個時候朴槿惠是不會被判決死刑的。

    3.政商結合的南韓體制就決定了,不論是文在寅還是朴槿惠,很多時候是身不由己的。南韓三星太子李在鎔都能夠最終免於起訴,難道朴槿惠就會有死刑?李在鎔的最終審判結果沒有出來之前,朴槿惠怎麼可能會有死刑?

    4.文在寅其實現在所處環境要好很多,起碼在國際上,南北關係還有跟我們的關係,都對於其執政有巨大幫助,但是要說文在寅沒有憂慮是不可能的!別的不說,就說年初的冬奧會,為每名參賽隊員發放訂製的三星手機,難道沒有涉及到貪腐?

    每一個南韓企業,到了總統任期的中段,都會積累一定的“黑材料”在關鍵時刻:當看到當任總統沒戲的情況下,開始選擇“投資”下一任總統。所以,文在寅十分清楚這一點,而搬離青瓦臺,似乎就是為了逃離南韓總統的魔咒!只是,文在寅能逃掉嗎?難!

  • 2 # 晚秋6280960

    朴槿惠不會被判為死刑。晚秋認為主要有以下幾點:

    一、在南韓卸任總統被刑事處罰,唯一被判處過死刑的是第五位(第十一屆至第十二屆)總統全斗煥。全斗煥卸任後於1995年被逮捕,於1996年被漢城地方法院以主動參與軍事叛亂和內亂罪、謀殺罪和貪汙罪被判處死刑,後改判為終身監禁,1997年被金大中特赦。第十一位(第十八屆)南韓總統朴槿惠,自因“親信干政門”事件被捕以後,南韓檢方先後以收受賄賂、強迫企業出資、濫用職權、侵吞國家秘密政治資金、違反選舉法等涉嫌違法犯罪行為,確定了大概二十餘項罪名。其主要罪行還是圍繞涉嫌貪腐賄賂問題。南韓檢方對朴槿惠所涉嫌的犯罪指控,無論是從其犯罪性質和手段、社會危害和民憤、國家損失和影響等,都與全斗煥所犯罪行有很大的不同。

    二、對於高階政治人物觸犯法律的刑事審判,按我們的理解,當然同樣要依法處罰,作為法制國家的南韓應該不會例外。但作為曾經對官至一國總統的朴槿惠的刑事審判,除去依據南韓相關的程式和實體法的規定外,當局客觀上也要考慮判決結果在國際上對南韓政治、人權等諸方面的評估和對國內社會及民眾形成的影響。此類案件,不僅僅是懲戒犯罪、維護公平正義的需要,也是國際政治影響和國內社會穩定的需要。

    三,南韓的現行法律規定中是保留了死刑制度的,針對的也是那些罪大惡極的行兇殺人等重大惡性案件。但從南韓的法律實踐中,自從1997年12月金泳三政府時期,對23名罪犯執行死刑以後,至今尚未執行過死刑判決。儘管南韓社會由此引發刑事犯罪案件逐年上升,嚴格執行死刑制度的社會呼聲也很高,但南韓已經成為事實上的沒有死刑的國家。

    四,南韓不是一個真正意義上的主權獨立國家,甚至司法上的有重大國際影響的案件也不會擅自獨立行動。類似朴槿惠這樣的案件,徵求美國的意見那是再正常不過了,更何況薩德入境南韓對美國來說,朴槿惠是首功一件。

    鑑於以上情況,朴槿惠不會被判為死刑。但根據南韓檢方所掌握的犯罪證據看,朴槿惠將被處以較長刑期是很有可能的。

  • 3 # 林海雪原185164327

    韓媒稱樸謹惠"親信干政案"即將作出終審判決,樸謹惠有可能被判處死刑嗎?對這一猜測是不卻定和現實的,從樸謹惠被韓法院刑拘已關押達近兩年之久,對被指控的案件除"親信干政案"外,其它指控樸謹惠一直堅持否定的意見,因無確鑿的證據作支撐,在南韓歷史上對未有善終的總統中,除自殺,謀殺總統外,從來還沒有聽說由政府法院宣判對總統死刑的先例,如果說樸謹惠真有其不幸的那一天,這將是南韓總統文在寅利用手中權利對一個政冶犯創下新的歷史記錄和先例,實際上也他自已自崛墳墓,這難道樸謹惠的"親信干政案”在南韓的現實法律中訂下了"死罪"嗎?如果沒有死罪一款,法院的宣判將不會超越所定現有法律條款,綜上所述,即使樸謹惠不會宣判死刑,可免不掉牢獄之災,可悲的昔日女總統即將迎來持久的牢獄之苦,不幸的悲劇人生!

  • 4 # 文筆緣

    朴槿惠涉嫌(親信干政案),首爾高等二審法院判朴槿惠有期徒刑25年,罰款200億韓元。檢方司法不服宣判上訴到韓大最高法院。另涉嫌兩案(國情院收賄賂和違反選舉法)二審維持一審宣判,共判朴槿惠8年有期徒刑。朴槿惠現身負33年徒刑。可朴槿惠一概否認自己無犯罪,未接受宣判書,仍然在拘留所貧度暮年疏事無睹。

    現在文在寅政府在無法接通對朴槿惠的罪證證據實況下,雖然說對朴槿惠進行了強行宣判,朴槿惠律師認為宣判是無生效果的,不合法律規定。

    文在寅目前又變換手段,辭退了韓大法院彈駭朴槿惠時簽署名五名法官,其中一名是院長。並向辭退了的法官授予勳章。

    重新組建韓大法院組織!

    韓大法院共有九名法官組成,總統提任3名,國議會通選3名,法官通選3名。儘管文在寅提任了他手面最信任的執法人員,確暫時沒有更修南韓憲法,即使韓大法院對朴槿惠終審,朴槿惠依然不會去法院,委託律師去參加。

    即使韓大法院對朴槿惠終審,最高程度還是維持二審法院宣判結果,有期徒刑33年,南韓憲法規定上限最高為33年有期徒刑。

    如朴槿惠不簽名,仍然宣判無效。

    朴槿惠涉嫌三案,撿方尋找一年多,無取到真實證據,更沒有涉嫌刑事責任,法院只有迎合文在寅而隨其納喊,把無罪上升到罪大惡極,有意搞垮朴槿惠,朴槿惠的監獄之災是不可脫逃的,己經墮落在監獄,有罪無罪,罪多罪少無所謂,文在寅執政是放不過朴槿惠的,這點朴槿惠心裡比誰都明白,因而不去上訴,不對外界任何人訴說,默默生活在獄中且度佘生。

    文在寅再痛恨朴槿惠,絕對不會指使法官判朴槿惠死刑,也為他自己留一條逃生的後路。

  • 5 # 使用者1429062854820

    樸的足失在薩德,而足根未在韓扎牢,至今弄成四面如敵之勢。至於能否重處,隨著韓朝關係回暖,物極也非單其主,東南亞有過亮麗表象的無政治經驗的樸女總統來說,有待獲自由至少半自由之機會。

  • 6 # 錦繡中華一捧土

    關於朴槿惠案件,關注度很高。

    我們知道,朴槿惠“閨蜜干政案”被判刑25年罰款200億韓元。“國情院受賄案”和“違背選舉法”被法院又判8年有期徒刑。如果如果簡單相加起來朴槿惠可以服刑33年有期徒刑。外加罰款200億韓元。不可能被判死刑。

    題目的說明,是說朴槿惠三審法院如何進行判決。但是我感覺“閨蜜干政案”屬於一審。“國情院受賄案”和違背選舉法也屬於一審。目前還沒有進行二審?所以談三審太早了。

    不過就目前的一審情況看,法院做出了判決,朴槿惠始終沒有簽字,不承認犯罪的事實。同時已經關押了兩年之久的朴槿惠,一概否認檢方的指控,始終不出席法院的判決會場。對於法院的行為既不上訴,也不辯解。但是二審應該有一定日期的,不可能無限期延長。但是南韓法院拿不出直接證據證明朴槿惠犯罪,那麼這個案件始終是大家關心的法制秩序國家的執法行為到底怎麼樣!

  • 7 # 毛開雲

    朴槿惠“親信干政案”即將進行三審宣判,也就是終審判決,朴槿惠不可能被判死刑。理由如下:

    第一,關於“親信干政案”,一審宣判前,南韓檢方求刑30年,法院判了24年;二審宣判前,南韓檢方依然求刑30年,法院判決25年;南韓檢方依然不服,提起上訴,朴槿惠被迫打三審官司,南韓檢方沒有提出死刑要求,法院根本不可能作出死刑判決。

    第二,朴槿惠三案等身,目前一共被判33年,罪不至死。何況僅僅“親信干政案”,與死刑毫不沾邊。即使三案數罪併罰,有期徒刑也不可能變成無期徒刑,更不可能變成死刑。

    第三,在朴槿惠之前受審的南韓前總統全斗煥、盧泰愚,沒有判死刑的先例;在朴槿惠之後的南韓前總統李明博,也不可能判死刑。所以,朴槿惠不能“搞特殊”,不能判死刑。

    第四,南韓已經近20年沒有判處死刑的案例了,雖然南韓尚沒有廢除死刑,但實際上南韓已經進入廢除死刑的國家之列。因而,無論南韓法院對朴槿惠再狠,也不可能判決朴槿惠死刑。

    第五,朴槿惠還有一部分鐵粉,大多為中老年人。如果朴槿惠被判死刑,這些鐵粉會不會以死抗爭,引起南韓動盪不安呢?

  • 8 # 何由之

    南韓前總統朴槿惠“親信干政案”三審大法院即將終判。朴槿惠會被終判死刑嗎?

    南韓自上世紀九十年代末,就是事實上廢除死刑判決的國家。雖然《刑法》上依然有死刑條款。最重判罰是45年。

    朴槿惠檢方起訴了21項罪名,分三次進行判罰。二審結果:總刑期為33年有期,罰款200億韓元,追繳33億韓元。

    朴槿惠三個二審判罰,檢方均上訴大法院三審。首先有一點必須肯定,大法院對朴槿惠的終判,不會分三次。以數罪判罰一次性做出終判。因此,就不可能有“親信干政案”判死與否的可能性。其次,就是數罪判罰,也不會判決死刑,朴槿惠的刑期——大法院肯定會低於33年,在25—30年之間最終定刑。朴槿惠案息息相通的李在鎔和崔順實,都在大法院三審。三星太子李在鎔上訴最終會影響朴槿惠的終判。三星律師團隊要求大法院對李在鎔作出“無罪釋放”的終判。大法院4月接案,按常規10末下判。可遲遲不判,這中間就讓人有無限的想像空間。李在鎔被判無罪,那麼朴槿惠如何下判呢?很有可能“被監禁”!

    南韓前總統命運不及,世人皆知。這是政治生態造成的。但有一點,就是對前總統的判罰最終是:重判輕執。朴正熙被槍殺,盧武炫自殺;全斗煥判死改無期被特赦而“監禁”;盧泰愚判17年被特赦而“監禁”;金泳三和李承晚被驅除出境;崔圭夏和金大中被監禁。

    朴槿惠的政治影響力與幾位前輩都不遜色。特別是“女性”,國際影響力太大,南韓大法院必須考慮到這一點。加之,所謂朴槿惠貪汙受賄與兩大基金會關聯,K體育財團和M財團,都是青瓦臺成立的為了承辦冬奧會而募捐資金的單位,只不過崔順實當兩家Quattroporte。這是問題的關鍵,檢方把各大企業的捐款全部歸咎於朴槿惠和崔順實私人。那麼請問:平昌冬奧會如期舉行,文在寅風光無限的接受禮花,沒有這兩財團有可能嗎?因此,大法院會慎重的審查證據聯。

    朴槿惠“親信干政案”最終可能以“監禁”了事。絕對沒有判死刑一說。

  • 9 # 寧靜觀世界

    縱然南韓總統全軍覆沒,也沒有真正死於被法律判以死刑的先例。

    其中全斗煥以軍事擾亂叛國及貪腐被判死刑,後來也是改判無期徒刑,直到最後被金大中特赦。

    所以,即便朴槿惠惡貫滿盈,也不會被終審判處死刑。只是對於66歲的朴槿惠而言,僅一項“閨蜜干政”案的25年,就與死刑毫無二致,更何況還有另二案在身。

    從光華門大遊行朴槿惠陷入政治危機至今身陷囹圄已然兩年,朴槿惠從最初的18項罪名追加至21項,也已被判“25+8”年有期徒刑,倘若朴槿惠不出現“特赦”或者“保外就醫”等出獄方式,朴槿惠必然終老監獄。2016年12月,在有300名國會議員的表決中,朴槿惠被234票贊成通過了彈劾;2017年3月,南韓憲法院法官以8名全部贊成的形式,裁定朴槿惠彈劾案成立。

    朴槿惠成為南韓憲政史上首位被彈劾下臺的總統,也是第三位被逮捕的前總統。儘管如此,歷經兩年審判過程的朴槿惠,依舊不會在終審被判死刑。

    那麼,為什麼朴槿惠不會被判處死刑?

    從歷史上看

    1995年,在南韓前總統盧泰愚被捕後的一個月,全斗煥因為策劃“雙十二政變”與製造“光州慘案”也被捕入獄。

    1997年8月,首爾地方法院判處全斗煥死刑,盧泰愚有期徒刑22年6個月,分別繳納罰金2205億韓元與2628億韓元,在12月高等法院的判決中,改判全斗煥無期徒刑,盧泰愚17年有期徒刑。之後,為了實現民選政府與軍政府的和解,完成社會的轉型,金泳三與金大中特赦了全斗煥與盧泰愚。

    所以,從歷史來看,即便全斗煥成為南韓首位被地方法院一審被判死刑的前總統,也在後來高等法院的判決中改為有期徒刑。

    再者說了,全斗煥與盧泰愚犯的“雙十二政變”屬於軍事判亂,即“外患”,“光州事件”則是“內亂”。

    而根據南韓法律規定,總統在任職期間,倘若犯有“內亂與外患”以及貪腐罪,才可追究刑事責任。朴槿惠只有貪腐罪,尚且夠不上死刑。

    從南韓法律上看

    雖然南韓法律上尚未廢除死刑,但是已經形成事實上的無死刑。1997年12月,金泳三執政時期對23名罪犯執行死刑之後,至今南韓再也沒有死刑的案例了。也就是說,“死刑”被納入實際廢除的事實中,儘管每年有為數眾多的殺人犯被送上法庭,但沒有一例被執行死刑。

    目前,對於是否必須執行死刑,雖然南韓各個在野黨認知不同,但是南韓畢竟“廢除死刑”已然成為公認的事實。

    所以,朴槿惠是不會被判處死刑的。更何況朴槿惠案件及與之關聯的鏈條已經被檢方法院清理得清晰可辯,有關人士也已經定案。加之朴槿惠的“三案”量刑已經有些過重,倘若終審再次加刑,也不會直至死刑。

    朴槿惠的身體狀況不容樂觀,雖然文在寅競選總統時聲稱“不會特赦有經濟罪的政治犯”,但是,按照南韓歷屆總統行使“特赦”的慣例,文在寅在任職期滿,有可能會提出“特赦”朴槿惠,或者交由下一屆總統實行“特赦”。倘若按照涉嫌“政治報復”分析,下一屆依舊是文在寅的共和黨執政,不過新任總統畢竟沒有文在寅那種“盧武鉉之死”的切身之痛,所以,自然會寬容很多;倘若依舊無法饒恕,那麼,南韓政壇風水輪流轉的規律是必然的,所以,總有“親樸”派上臺的一天,畢竟在只有5000萬人口的南韓,朴槿惠2%的支援率也是為數不少的100萬。

    另外,朴槿惠案即將進入終審,屆時的朴槿惠將會進入服刑期,在年滿70歲時,可申請保外就醫,畢竟哪個監獄也不願意伺候一個老弱病殘之人。

    無論怎樣,朴槿惠逃不出法律的懲罰。當然原因是多方面的。即有朴槿惠個人的原因,自然也會有南韓政壇沉浮的規律與南韓民族特性的必然原因。但是,無論如何,朴槿惠在法律上的死刑是毫無可能的。

    既然朴槿惠案提及了全斗煥、盧泰愚以及盧武鉉,那麼,如何終審朴槿惠,讓其達到判處全斗煥與盧泰愚的效果,而不是盧武鉉的最終結局,才是南韓法律及南韓政府應該深思的。

  • 10 # 黃有銀1

    十幾位總統,經過舉國千萬人的選票,幾千萬人的眼睛選出來,竟全是不好豎寫的孬種,沒有一個好結果的好人,甚至連樸謹惠唯獨的三無前總統,不婚嫁國,初心鞠躬盡瘁也抱負成灰,(她圖什麼)也是"罪大惡極"的怪物,她固有資產,幾輩子也吃穿不盡,幹嘛"貪汙受賄"被判刑?南韓說一千道一萬,對樸謹惠用顯微鏡,放大鏡的所有指,樸謹惠拒不認罪,是誰在自欺欺人?

    當初,樸謹惠父母慘遭殺害之時,她要是聽從別人勸說去國外發展,成家立業,至今尚可享受神仙也羨慕的天倫之樂,明知"魔咒"的總統沒有一亇好結局,何以固執地選擇了一條不歸路?

    南韓三審如要判樸謹惠死刑,於法於理,於情,於義都是無據可依的!

    所有加給樸謹惠的罪名都是真的嗎?

    有一點倒是真的,樸謹惠的傲骨,對所有指控都不屑置辯,不由人聯想到宋朝風波亭上"冤氣沖天"的岳飛,含笑赴死時,不辯!"我自橫刀向天笑"的譚嗣同,從容就義時,不辯!

    佛說"是非以不辯為解脫"

    不要說韓檢羈押樸謹惠,已弄的一佛出世,二佛昇天,至今還沒有找到樸謹惠的犯罪證人,證據,即使再絞盡腦汁,把現有樸謹惠"罪狀"推而廣之,擴而大之,也不足以有判處樸謹惠死刑的律條!

    假如韓檢,法院耍橫,篡改事實,偷換概念,指鹿為馬,再羅識蒐集能把樸謹惠打入十八地獄的"罪狀"把樸謹惠"依法"判了死刑,在她死後再獻上祭品——醜化與咒罵,目前勢如危卵的樸謹惠諒想也無法與之抗衡了,但南韓會因此成為世上令人毛骨悚然,陰森可怕,正義與法律喪失殆盡,漫漫黑暗的象徵!因此可以說,除非法院人的頭殼壞了,也不會輕易判樸謹惠死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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