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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期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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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燕梳ABC
沒有一種保險是萬能的,只有適不適合自己情況的保險。目前,國內市場的險種類別,基本上涵蓋了世界上大部分的險種,只是國內從保護消費者利益及行業穩定發展的角度,對一些險種進行了限制,但這些不妨礙該產品提供保障的屬性。
簡單從幾個方面做下比較:
1. 從保證利益角度,內地市場上的保險產品提供了較高的保證利益,雖然香港保單的演示利益很高,但仔細看下保證部分,就會發現會比內地產品低上很多。在市場經濟好的情況下,非保證部分能兌現,但隨著市場下行,非保證部分就很難講了。所以兩地產品是各有優劣,內地產品是提供相對較高的保證利益,而香港保單則是透過自身投資優勢強在非保證部分。但非保證部分在未來是不確定的,所以尤其在買保障需求的時候一定要格外注意。
2. 從產品內容角度,確實之前香港產品有比較大優勢,比如重疾種類齊全、疾病分層等,但這幾年隨著監管的大力引導,醫療、精算、再保技術的發展,內地產品取得了長足進度,目前在保障內容上是沒什麼差別了。而且內地在強監管下,執行著一些與消費者權益相關的有利政策,在疾病認定、理賠決定上都優於香港。
3. 從產品價格上,隨著監管機關近幾年進一步放開定價監管,推動保險產品費率市場化改革,內地產品價格下降明顯,兩地差距在縮小。
4. 從消費者權益保護角度,內地強監管,非常重視消費者權益保護,這點是香港不具備的。比如說內地保單有嚴格的最低現金價值要求,而香港沒有,所以很好香港產品前2年的現金價值基本上是0。
另外,購買香港保單還需要考慮到外匯的問題,保費、理賠金怎麼合理使用,當然這個問題,相信隨著內地市場的逐步開發,以後會相對方便些。
當然,香港保險有國內市場不可比擬的投資環境,香港是國際金融中心,有多種的投資標的,所以整體上投資收益要強於內地。國內目前對於保險資金的投資限制也在逐步放鬆,但這種投資能力的追趕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時間積累。
總體上,兩地保險是各有優勢,如果是生活在內地,保障類產品建議內地購買,購買和使用都會方便許多,而且更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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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德勤保
健康險和基本教育、養老金保障不要去香港購買,保障最終目的是轉移風險,赴港投保反而會增加不確定性!
如果有配置海外資產、對沖匯率風險、能承受較高風險希望獲得更好回報,在充分、深入瞭解的基礎上適當配置
法律法規層面:
1、投保前大陸詢問式如實告知,同未告知內容不相關的損失獲賠可能大(很多訴訟案例);香港無限告知,違反最高誠信,保單自始無效,即使違反與損失無關,不承擔賠償責任並不退還保費;
2、2年不可抗辯條款(2年後保險人不能解除合同),大陸作為法律條款具有普遍適用性,香港作為主合同條款,對附加險不適用,並且有詐欺無效的限制(見上面無限告知);
3、政策風險,每年的繳費、服務、理賠諸多不便;
4、維權困難,金錢、精力、時間成本極高;大陸穩定第一,很多在保監投訴層面就可以解決,法律判決一般偏向消費者;
5、香港重疾無理賠時效監管,大陸限定30日
理財層面:
1、香港儲蓄型保險主要作高風險的證券投資(最高可達資產的85%),“預期收益”比較亮眼,保證收益遠低於大陸;而大陸正好相反,股票和股票基金投資合計不能超過20%;大陸更為名符其實的“保險”,港險實際是“基金”
2、港險公司慣用的一個促進銷售的手段,將優質資源配置給新產品,實現比較好的回報,幾年後就可能大幅降低,所以選擇香港儲蓄型保險,不僅要看業務員推薦的產品(一般都是新產品),還要看該公司老產品的歷史分紅實現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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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花山話保險
去香港買奶粉或蘋果手機,和去香港買保險,這兩件事差別太大了。
究竟什麼樣的商品,值得中國內地的消費者千里迢迢地去香港購買?
你第一個想到的可能就是奶粉。被內地奶粉安全事件摧毀的公眾信任,恐怕多年才能恢復。其次是智慧手機等數碼產品。稅收等因素帶來的價格優勢是內地居民赴港購買這些產品的主要動力。
自2013 年以來,內地消費者掀起了購買香港保險的熱潮。2013—2016 年,香港保險市場上來自內地客戶的保費的貢獻量持續攀升。與之對應的,是中國保監會先後兩次下發通知,提示赴港投保風險,同時明確打擊非法代理香港保險的行為。
在很多內地客戶眼中,香港保險似乎兼具奶粉的安全(香港保險似乎更容易獲得賠付)和數碼產品的低價(香港保險似乎更便宜)兩大優點。拋開這些一廂情願的認知不談,不得不承認,香港保險的興起自有其天時地利人和。
前幾年人民幣存在貶值壓力,內地放開利率初期時產品競爭力尚未完全釋放,大量港校的內地生畢業後加入保險營銷行業,這些因素都為香港保險市場近年來的火爆創造了條件。
如何冷靜、客觀地看待香港保險?我們是否應該配置一份香港保險?這些是我接下來要回答的問題。
如何理解香港保險的賣點?
人們傾向於接收和處理簡單易懂的資訊,關於香港保險,傳播最廣的資訊往往也是簡單直白的描述:投資收益更高,理賠更容易,香港保險更便宜。但坦誠地講,這些賣點都是過於簡單化的描述,並非事實的全貌。只有準確認識、理解這些賣點,我們才能做出正確的選擇。
收益更高
香港是世界金融中心之一,資本市場高度發達,這為香港保險的投資模式提供了更多的可能。香港保險資金的可投資物件更多、範圍更廣,包括但不限於全球範圍內的股票、基金、債券,可以在全球範圍內實現風險對沖和資產配置。外加監管環境相對寬鬆,所以香港的投資自由度相當高。
但投資香港保險要注意三個問題:第一,投資的長期性;第二,匯率的波動性;第三,高收益的不確定性。
香港保險主要針對的是長期投資和儲蓄,業務員在講解產品收益率時,往往也會將投資期限盡可能拉長。比如,0 歲的孩子在100 歲時可得到一筆超乎想象的收益。充分認識長期投資的時間條件很有必要。
還有很多觀點認為,美元的長期升值會為購買香港保險的人帶來收益。我個人認為,這種眼裡只看到貨幣升值的人可能並不適合購買香港保險。更何況中國政府對於境外投資的限制越來越多,這種以外幣升值為出發點的投資註定不會成為主流。
除了投資的長期性和匯率風險,還有一條最容易被忽視的事實:高收益是不確定的。比如最常見的分紅收益。說起來你可能不信,在分紅收益披露這件事上,香港的保險監管機構做得比歐美和內地差多了。直到2016 年,香港保險公司才被強制要求在其官網上披露分紅情況。披露分紅情況之所以如此重要,是因為分紅重疾險是香港保險市場的主流產品形態,而且長時間以來,預期分紅的多少,全憑銷售人員一張嘴。而客戶覺得高額分紅似乎百分百能拿到。
考慮到分紅重疾險幾乎是所有內地人赴港必買的保險產品,對此我得多說兩句。即使對於保障型產品,香港市場也更青睞包含儲蓄功能的終身重疾險。
在精算師眼中,包含分紅的重疾險定價更高。其原因在於,分紅會導致更加保守的定價,進而導致更高的預定死亡率、更低的預定利率以及更高的費率。
舉個例子:一本需要讀者連續訂閱20 年的雜誌,承諾每年都會返還一部分訂閱費(承諾分紅),雜誌方是怎麼做到的?最穩妥的辦法就是把承諾返還的訂閱費預先加到雜誌訂閱費裡,但不用加太多,畢竟今天多交的10 元訂閱費,30 年後有可能變為100 元。對保險公司來說,發生在它們身上的故事可以簡單地理解為:
我(保險公司)估計,未來每年會有1% 的客戶身故(預定死亡率)。
幾年後——哎呀,只有0.5% 的客戶身故。但當初我是按照1% 的死亡率來向你收費的,來,還給你一點兒。
我估計,未來每年的平均投資收益率為2.5%(預定利率)。
幾年後——哎呀,收益率實際上是5%。但當初我是按2.5%的收益率倒推得出你需要繳納的本金(保費)的,這導致本金比實際需要的多了一些,來,還給你一點兒。
我估計,為賣掉這份保單和履行對客戶的服務,需要付出的運營成本佔保費總額的10%(費率)。
幾年後——哎呀,實際費率只有7%,我預估得多了,自然錢也收多了,來,還給你一點兒。
“雙十一”前先漲價再降價,當我們把這種行為拉長到半個世紀,就得到了分紅這個功能。說白了,你心心念唸的分紅,歸根結底來自你當初多交的錢。那麼,保險公司能不能在定價的時候,把這三樣資料都預測準確呢?
對此,保險公司會說,自己也有難處。在未來的半個多世紀的時間裡,死亡率(或者重疾發生率)、投資收益率確實有可能發生變動,萬一預測錯了,不就賠本了嘛!所以,讓我先多收點兒錢吧,如果沒出現問題,再返還給你。咱們共進退。
然而客戶會這樣想:我們確實是共進了,但並沒有共退啊!我多交的錢,如同一個緩衝墊,幫你解決了由預測不準帶來的潛在虧損;而當需要你我共退的時候,結果卻是隻有我拿不到預期分紅。
道理基本說清楚了,現在趁熱打鐵,讓我們做做下面這道題吧。
分紅保險在定價時對精算假設的估計較保守,即保單價格較高,這是因為( )。
A. 經營過程中風險非常大
B. 產生更多的可分配盈餘來吸引客戶
C. 賠付的保險金額通常比較大
D. 分紅保險屬於高階產品,價格定位較高
這道選擇題可不是我編的,而是10 年前就出現在中國保險代理人資格考試卷上的試題。至於答案,我不說你也應該知道(選B)。
如果以上這些你都能理解,相信你現在一定對“分紅是不確定的”這句話有了更深刻的認識。
不過話說回來,即使你理解了分紅這種設計,並充分意識到分紅的不確定性,但仍願意多花錢搏一把潛在收益,也無可厚非。
這時候,我會給你兩個建議:第一,去看看這家公司的歷史分紅實現情況;第二,儘可能地瞭解這家保險公司的資本金、投資能力和偏好。如果你認可該公司的既往投資業績,看好它的長期投資能力,願意理性地承擔風險,就去買吧。
理賠更容易
說到理賠,我們要就事論事,“香港保險”這4 個字表示的是特定地域的所有保險產品,要比較具體保險產品的話得在同一類產品裡比較。比如包含身故責任的定期壽險,各地的理賠標準其實都一樣,就是死亡或者全殘。香港定期壽險的理賠限制條件確實更少,突出反映在除外責任上。
內地定期壽險大多會羅列若干條除外責任,比如,對恐怖襲擊、戰爭、酒駕、無證駕駛、核爆炸等情況下的死亡,保險公司不承擔責任,而香港的定期壽險產品除外責任基本上只包含了一定時間內的自殺情況。和定期壽險相比,重疾險的理賠更受人關注。香港保險更易理賠,往往指的就是重疾險。
需要強調的是,和定期壽險只看身故或全殘不同,重大疾病險的理賠標準更復雜,加上香港並沒有對各家公司保險條款裡的重大疾病進行統一定義,因此,很難一言以蔽之地斷定內地保險與香港保險哪個理賠條件更寬鬆。
辯證地看,有時候人們說的“好”,並不一定代表合理與正確。比如,對重大疾病發病率在70% 以上的惡性腫瘤(癌症),香港重疾險中不包含甲狀腺癌。我們當然可以據此認為內地的癌症責任更好更全面,但實際上香港的做法也有其道理。
甲狀腺癌有個特點:發病率高,不過治癒率也高。更重要的是,這種病通常的自費醫療開支不過幾萬元。甲狀腺癌和百萬醫療產品中的一萬免賠額很像:經過醫保報銷後,需要自費的金額不多,對家庭不構成財務風險。一旦把它除外,產品價格就會顯著降低,堪稱“實打實的好處”。
除外甲狀腺癌責任,讓重疾險的價格更加親民,內地可以效仿這種做法嗎?不行。2018 年5 月,中國銀保監會a 釋出《關於組織開展人身保險產品專項核查清理工作的通知》,明確要求保險公司不得出現下列行為:
重大疾病保險產品對惡性腫瘤責任中的甲狀腺惡性腫瘤進行單獨處理,責任設計不合理,設定較低的保險金額,變相縮小產品的保障範圍。
其實,保險公司對此是有怨言的:甲狀腺癌的發生率太高了,以至於整個重疾險的定價都受到了影響,如果將它除外,就可以降低價格,讓更多消費者受益……
“你先等一下,你就告訴我,除外甲狀腺癌責任這一點縱有千般好處,消費者能理解嗎?客戶如果得了甲狀腺癌,明明是癌症,卻拿不到賠償,消費者會怎麼看?”
……
“不許除外甲狀腺癌,就這麼定了。”
再比如,關於腦中風後遺症,內地重疾險明確了中風的具體表現,比如一肢或一肢以上肢體的機能缺失等標準,只要符合一個即可。而香港重疾險只要求“導致永久性神經機能缺損”,似乎更寬泛。但是,定義越寬泛就越難操作,潛在的爭議和糾紛也越多。
所以,到底是不是把疾病定義得越寬泛越好,是不是包含的病種越多越好,這類問題都需要辯證地去看。這類爭論常常在香港和內地的保險業務員之間上演,你說這兩個病種的定義更寬泛,我說這三個病種更全面,雞同鴨講。在這種情況下,消費者感到困惑是常事。
價格便宜
保險產品的價格取決於其保障的風險的發生率,這句看似淺顯易懂的道理卻未必是真相。
香港人的人均壽命更長,死亡率更低,所以香港的定期壽險比內地便宜。這很好理解,那為何在人均壽命全球領先的中國香港,定期壽險的價格卻遠高於新加坡呢?
保險產品的價格不僅僅由風險發生率決定。這就好像一瓶農夫山泉,其成本主要由三部分構成:取水成本、運輸成本、營銷成本。只看一個因素不足以得出結論。同樣的道理,重疾險的成本也包含三部分:預定利率、重疾發生率及費率。
香港保險產品的預定利率更高,加之期限為終身,長期複利帶來的價格優勢便越發明顯。另一方面,與內地並無太大區別的重疾發生率以及遠高於內地的費率,並沒有讓香港保險市場上出現本應有的低價產品。坦率地說,消費者最終看到的是產品的整體價格,他們並不關心三部分成本之間如何對比,只要最終商品的價格可對比、能接受,對他們來說就足夠了。
我經常和身邊的精算師開玩笑說:你們精算師天生就是“槓精”,一定要爭個你死我活。選擇赴香港購買保險,需要經歷舟車勞頓,並付出一定的時間成本。未來若要變更保單、申請理賠等,去香港也在所難免,這些成本也應納入決策範疇。既然從消費升級的角度評價赴港投保,只看價格並不應成為消費決策的全部。
對價格認可,致力於滿足自身需求,盡到如實告知義務,瞭解潛在風險。能做到這四點,你就是滿分客戶。
聽聽政府怎麼說
大小事情看監管,是每個內地金融從業者的必修課和從業準則。對於該不該去香港買保險這個問題,作為消費者,我們也要好好聽聽監管部門是怎麼說的。
一直以來,各級政府和保險監管機構都在強調兩件事:一是不允許違法違規購買香港保險;二是即使沒有違法違規,也不建議購買香港保險。
到底什麼是“違法違規”?你可能聽說過“地下保單”這個名詞。如果你的香港保險合同是在內地簽署的,而非本人前往香港簽署,那麼它既不受國內法律保護,也不受香港法律保護,就是“地下保單”。這種所謂的“地下保單”存在非常大的風險,正是監管部門定義的違法違規購買的典型。另外,違反國家對於外匯管制的要求、存在轉移資產等行為的人,也必然會受到律的嚴懲。
如果我親赴香港投保,在外匯額度內用自己打工賺的血汗錢購買保險,為什麼也“不建議”呢?因為在監管部門看來,去香港買保險這件事的風險是不可控的。
首先,站在外匯管理角度,一個內地居民用大額外幣購買金融產品,本身就是需要被嚴格監管的行為。其次,站在維護消費者權益的角度,你買的金融產品如果未來出現糾紛,誰來管你?
在香港保險風靡內地的2016 年,保監會發布了措辭嚴厲的《中國保監會關於內地居民赴港購買保險的風險提示》,言辭懇切地呼籲內地居民“謹慎投保”,重點提示了以下幾個風險。
第一是匯率風險。假設每年要交10 萬美元,一旦外匯政策有變,換匯無門,你拿什麼交續期保費?
第二是收益風險。保險公司在銷售分紅險時會展示分紅收益,和內地不同,香港保險監管部門未對分紅演示做嚴格限制,全憑業務員一張嘴,想怎麼說就怎麼說。如果業務員牛皮吹大了,實際分紅未達到預期收益,消費者該怎麼辦?
第三是糾紛風險。銷售誤導、不如實告知等行為引發的糾紛,其發生地是在香港,訴訟也是在香港。高額的訴訟費、不同的法律規則和法律體系,你搞得定嗎?
說來說去,監管部門只想告訴你兩句話。
第一句話是,別老想著把人民幣變成海外資產。
第二句話是,別老想著賺錢,如果分紅達不到預期或者不如實告知被拒賠,沒人能幫你。
第一句話可能和我們大多數人都沒什麼關係,畢竟貧窮限制了我們的行動力。但第二句話卻實實在在是說給我們聽的。
近5 年來,針對購買香港保險的內地客戶,究竟存在多少不如實告知的情況,想必很多從業者心裡都有數。可以肯定的是,這些炸彈一定會有爆炸的一天。香港保險業遵從最高誠信原則,健康告知也更加嚴格。加之香港的法律體系相對完善,決不會將客戶看作所謂的“弱勢群體”,而是有一說一。
說起來有點兒諷刺,通融賠付、人情化處理、息事寧人,對本就錯誤的事情引以為傲,這樣的情況是不是有點兒令人悲哀?更健全的制度、更完善的體系,才是一個健全的保險市場的應有之義。但對於內地消費者來說,這些規定都顯得不近人情,因為很多消費者還沒有“進化”到這個階段。
成年人為自己的行為負責,這無可非議,但很多消費者都沒把自己當作成年人。他們的共同想法是:不管怎樣,我都不能吃虧。當然,這不光是保險業的問題,也是整個社會的問題。
多一點理性,多一點分析
保險業有一個普遍的觀點:保險是嫌貧愛富的。這句話對香港保險業同樣適用,或者說更加適用。
2015 年,香港市場每賣出10 張保單,就有2 張來自內地客戶。而更關鍵的資料是:內地客戶躉交保費的平均金額為400 萬元,遠高於香港本地客戶。
“海外配置資產”這6 個字本身就具有很大的吸引力和當仁不讓的階層屬性。在迪拜買遊艇,在曼哈頓買樓,這些投資肯定和中產階級沒什麼關係,所以不少人退而求其次,尋找其他象徵高階生活的消費品,香港保險正好符合他們的這一需求。
拋開哪裡的保險定價更貴、哪裡的規則更嚴不說,隨著香港和內地的交流日趨頻繁,保險業的統籌發展與合作也是必然趨勢。2017 年,中國保監會已經與香港保險監管當局簽署了框架協議,正式著手啟動對雙方監管制度的等效互認。這不僅意味著消費者可以參照內地償付能力評估標準評價香港的保險公司,更意味著兩地保險市場將進一步相互開放和融合。
所以,如果你願意接受跨境投保的一系列潛在風險,並對自身需求有明確的認識,大可多一種選擇。在此,我總結了赴港客戶的若干共性,供你決策時參考:
一是家庭稅後年收入不低於50 萬元。以一家三口為例,僅投保香港重疾險每年的保費就為3 萬~4 萬元人民幣,如果考慮其他型別的保險和投資預算,外加往返交通、住宿成本,評估自身的經濟實力尤為必要。而對於土生土長、長期紮根內地的普通家庭來說,內地的保險產品完全能滿足需要。
二是對美元資金的需求客觀存在。比如父母計劃送孩子去留學而提前儲蓄的美元,其消費價值更重於投資價值,也意味著該家庭能夠承受美元資產的波動。就好像自用住房,一定範圍內的漲跌無須去管。
三是有海外長期居住甚至移民的需求。內地重疾險的理賠往往要求提供公立醫院的診斷證明,對於常住海外人士來說不太適用。
四是能找到足夠專業的香港本地保險人。在香港,你幾乎看不到網際網路保險的影子,加之產品複雜,專業人士的介紹必不可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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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禧主子
如果沒有境外資產,沒有境外賬戶,不建議購買香港保險。
或者說,你沒有在境外長時間停留的時間,都不建議購買
回覆列表
一、香港保險,適合少數中高收入人群/有境外資產配置需求人群,不適合普羅大眾,如果大老遠跑去買個10w美金保額重疾險,真心不推薦。如果現在還沒有境外賬戶的,基本不推薦。
二、香港保險,在幾年之前的時候,完爆內地,但是隨著內地保險產品的進步,現在在重疾險領域,兩地頂尖產品,各有優勢,甚至內地在保障層面更有優勢。儲蓄投資類產品,兩地各有特色,如果一定要買港險,更推薦這類產品。並且這類產品,玩法很多,功能很多。光是美元計價一個優勢,已經讓許多人心動。
三、如果只論所謂大公司,平安國壽等,香港的頭部公司確實比內地頭部公司產品更好,無論是重疾險還是理財險,但如果考慮到整個市場,就各有優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