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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霍大勝

    邏輯是哲學的靈魂,所以回答這個問題之前,首先回答兩個問題:1.什麼是哲學?2.什麼是邏輯?

    一:什麼是哲學?

    按照亞力士多德的話說,哲學是“思想思想”的思想。胡適對哲學下的定義是: “哲學是研究人生切要的問題,從意義上著想,去找一個比較可普遍適用的意義。”

    哲學的主要作用是:“澄清概念、設定判準、建構系統”。

    哲學的範疇

    人生的目的,自由的意義,愛是什麼,善與惡,美與醜,幸福是什麼……。一切以思維概念為主體的問題都是哲學問題。千變萬化、多種多樣的自然萬物的統一性、一與多的問題、存在與非存在的問題、知識與意見的問題、本質與現象的問題、一般和個別的問題,以及運動與靜止、可知與不可知、相對與絕對、有限與無限、靈魂與肉體的關係。 這些都屬於“哲學”範疇。

    二:什麼是邏輯?

    一般意義上的邏輯是推理論證,就比如“舅舅”所包含的概念,首先你是一個男性,有姐姐或者妹妹,她們有了孩子你才能成為“舅舅”。這樣就從“舅舅”一個詞就推理出姐姐妹妹和外甥外甥女或者姥爺姥姥,甚至是人類祖先等一系列問題。這種推理用的就是邏輯。

    當然這只是普通意上的邏輯,廣義上的邏輯包含更多。 邏輯是語言、是理性、是歷史、是因果、是時間、是存在… 也可以這樣說:一切存在的事物中都包含有邏輯。

    1:邏輯是語言

    蘇格拉底和智者派的辯論,就是語言的辯論,也是邏輯的展示。語詞之間的聯絡就需要邏輯,比如“你吃飯了嗎” 是符合邏輯的,“飯吃你了嗎”就違反了邏輯。邏輯(logic)這個詞最早是赫拉克利特提出的,他的“邏各斯”概念(相當於老子的“道”)到了斯多亞學派,就從“邏各斯”那裡發展出邏輯。

    2:邏輯是理性

    黑格爾用他的邏輯學推理出最高理性,他稱之為“絕對精神”,絕對精神就是上帝,黑格爾用邏輯找到了“上帝”,因此他的邏輯學也等於“上帝”(最高理性)。 邏輯代表理性,理性的都是符合邏輯的。所以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是邏輯,理性的才能稱之為“真理”。思維需要邏輯才能成為概念,概念經過邏輯才能成為語言,語言有了邏輯才能是“言之有理”,沒了邏輯就是“胡言亂語”。

    3:邏輯是歷史

    邏輯是從結果追溯原因,但更重要的是從原因中推理結果。前者是歷史,歷史學家根據已知素材去追溯歷史真相,所以一個好的歷史學家必須也是位邏輯學家,這個還原歷史真相的過程就是邏輯。

    4:邏輯是因果

    從原因找結果的是預測學,也是因果論,同樣也是邏輯學。自然是有規律的,人性也是有規律的,事物也是有規律的,這一切遵循自身規律執行的,都是符合“邏輯”的,因果的過程就是“邏輯”的展示過程。

    5:邏輯是時間

    有時間就有邏輯,時間存在邏輯就存在,時間沒有了,一切都不存在,一切延續性的東西里面都包含有邏輯。

    三:邏輯的種類

    哲學中的邏輯通常用的大致有三種:形式邏輯、歸謬邏輯、辯證邏輯。

    1:形式邏輯

    形式邏輯因為只講邏輯的正確,而不管物件是否符合觀念,因而通常被稱為“詭辯術”。

    形式邏輯產生於哲學早期,古希臘時代的“智者派”喜歡辯論,他們採用的就是形式邏輯,中國的名家也擅長此道,“白馬非馬”就是最典型的形式邏輯。芝諾有一個 著名的“飛矢不動”論題:任何物體都要佔有一定的空間,離開自己的空間就意味著失去了它的存在。飛矢透過一段路程的時間可被分成無數瞬間,在每一瞬間,飛矢都佔據著一個與自己大小相同的空間,由於飛矢始終在自己的空間之中,因而它是靜止不動的。 除了這個“飛矢不動”之外,芝諾還有“阿基裡追龜”等論題,採用的都是形式邏輯。

    2:歸謬邏輯

    龍樹菩薩的歸謬邏輯,在西方叫做歸謬法,其原意是將對手論點引入荒謬。蘇格拉底和對手辯論採用的就是這個辦法,先虛心請教,然後利用對方的“謬誤”推理出荒謬的結論,最終讓對方承認錯誤。

    蘇格拉底曾和拉刻斯將軍談論勇敢的問題。這位將軍最初認為一個能堅守崗位,與敵拼搏而不逃跑的人就是勇敢的。蘇格拉底認為他只是談到一方面,涉及更多領域的沒有談到,因為勇敢是表現在多方面的,如在快樂、痛苦、慾望、恐懼方面,都存在著勇敢。蘇格拉底問他一般的勇敢是什麼,即在所有這些行為中共同的性質是什麼。拉刻斯修改了前面關於勇敢的說法,認為勇敢就是靈魂的忍耐。蘇格拉底又對這個答案進行了駁斥。因為忍耐分智慧的與愚蠢的,只有智慧的忍耐才算勇敢,而且還要分析在什麼事情上智慧,不能籠統斷定。經過步步詰問,蘇格拉底迫使拉刻斯承認自己對勇敢一無所知。這種方式稱為“蘇格拉底式的反諷”,採用的就是“歸謬邏輯”。

    3:辯證邏輯

    辯證邏輯最早由赫拉克利特提出(樸素辯證法),後來由黑格爾發揚光大。當時的中西方哲學家都意識到了萬物都在不停的“變易”,那麼這樣一來就沒有什麼可以確定的知識了。但與中國哲學不同的是,西方哲學不是以這個“變”的本質為最高知識來追求,而是以“變”所表現出來的的外在形式,所呈現出的規律為追求物件。辯證邏輯就是以這些客觀規律作為依據的方法論和認識論,同時也稱“辯證法”。

    辯證邏輯是迄今為止最為全面客觀,具有普遍性的邏輯,而且是“能動”的,能夠自我不斷髮展更新的邏輯,所以我們現在統稱的邏輯就是辯證邏輯。

    四:結語

    哲學提出它要思考的問題,但哲學本身並不回答任何問題,這些問題都是用“邏輯學”來回答的,方法論和認識論藉助的都是邏輯的形式。所以哲學是指引一個方向,具體如何到達目的地,依靠的只能是邏輯!

  • 2 # 又見知了

    邏輯,準確說就是事物間的必然聯絡。這個聯絡是具體的。比如,成都下雨跟積雨雲有關係,積雨雲跟空中的氣溫下高上低以及氣流運動有關係,而氣流運動又跟太陽的熱輸入和成都盆地熱吸收有關係,而這又跟地形和地表附著物有關係。若干具體事物之間這種無法切割的關係鏈條,就是邏輯關係。

    當這種邏輯普遍存在於同類事物之中,這種普遍存在的邏輯,就可以稱之為規律了。

    規律的存在和規律的形態及作用,本屬於世界觀範疇。但是,正因為世界觀裡承認了規律的客觀性和必然性,才使得認知事物、認識世界有了線索和思路方法。比如,當庖丁解剖完100頭牛或者1000頭後,瞭解到牛的內部結構“其實都這樣”,認識了牛骨肉和器官分佈與特性的普遍狀態,那麼,其他所有牛在庖丁眼裡,都猶如透明透亮一般,骨骼脈絡器官分別清清楚楚。這就是目無全牛,閉著眼睛也遊刃有餘。

    庖丁並沒有把世界上所有的牛都解剖一遍,便知道其他牛以及全部牛的內部結構,其實就是運用了邏輯思維,運用了規律的普遍性和必然性原理。這就是認識世界的方法論。

    可見,發現邏輯,理順事物間的邏輯關係,就是探尋事物之間的聯絡,就是剖析規律“是什么樣”。這屬於世界觀的內容。而如何運用事物間的固有聯絡(規律)去認識更多事物乃至整個世界,恰恰是對邏輯的運用。這屬於方法論。而所謂哲學,歸根結底,就是關於世界觀和方法論的學問,就是關於世界是什麼(現存狀態)>世界會怎麼樣(未來走向)>以及如何處理應對與世界的關係(人該怎麼做)的學問。

    所以,邏輯與哲學,好比“磚”與“家”的關係。磚是構建房屋的基本材料,有了磚才能有房屋,但房屋不等於“家”,可如果不存在房屋,也不存在家。有了房屋這個實體,才有實物+精神虛實結合的“家”。邏輯客觀存在於具體事物之間,僅僅對這些邏輯進行概括和反映,只屬於認識世界,屬於反映世界“是什麼”,這是世界觀。對若干具體邏輯進行歸納和分析,預判邏輯關係下一步可能產生的結果,也就是思考研究“世界會怎樣”,這仍屬於世界觀範疇。基於以上的判斷,然後告訴人們如何應對處理,一切關於“怎麼做”的概括,就屬於方法論。把世界觀和方法論結合起來,融通考慮,才是完整哲學。

    綜上,邏輯等於哲理,是哲學的基石。但邏輯不等於哲學。沒有邏輯,也沒有哲學。只有邏輯,也不是哲學。

  • 3 # 文刀沐子

    簡而言之,哲學是在人性基礎上探索和回答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的三觀問題。

    邏輯學是在人性基礎上研究怎樣認識,感悟世界,從而獲得真理的思維模式。

    前者屬本體論範疇,後者屬方法論範疇。

    以往哲學和邏輯學的缺失在於,研究者都忘掉了自我,忘掉了自己是在人性基礎上研究問題的,研究一開始,研究者的人性質能一一先天地就融入了研究物件之中了,這就導致了……回聊您哪,有事!

  • 4 # 卦體詩京標博士

    要理解哲學和邏輯的關係,首先要搞清楚哲學和邏輯的概念和定義。

    這兩個概念都是從西方引入的。

    “哲學”英語是philosophy(希臘語:Φιλοσοφία),由詞根phil(愛)和soph(智慧)加構詞詞綴-o-和-y構成,本義是“愛智慧”。1874年,日本啟蒙學者西周在其《百一新論》中首用“哲學”這兩個漢字來翻譯philosophy一詞;1896年前後,康有為等人將日本譯名介紹到中國,“哲學”一詞便在中國逐漸通行。

    “邏輯”一詞從英文logic音譯而來,而該詞又源自古希臘語 logos(音譯“邏各斯”),本義為“詞語”或“言語”。1902年嚴復譯《穆勒名學》時,將其意譯為“名學”,音譯為“邏輯”,“邏輯”一詞便由此而來。

    哲學的定義一直存在爭議,其內涵和外延在不同的時期有一定的變化。“哲”字的使用,歷史久遠,很早就有“先哲”“孔門十哲”等詞。“哲”或“哲人”就指那些善於思辨,學問精深的人,相當接近西方philosophy一詞的“愛智慧”本義。胡適在他的《中國哲學史大綱》中把“哲學”的定義表述為:“凡研究人生切要的問題,從根本上著想,要尋一個根本的解決:這種學問,叫作哲學。”突出強調了關於人生的問題和方法。馮友蘭在《中國哲學簡史》中給出的哲學定義是:“就是對於人生的有系統的反思思想”。突出強調了思想的系統性。現在,哲學教科書一般把哲學定義為“關於世界觀和方法論的學說”或“系統化的世界觀和方法論”。

    邏輯的定義有狹義和廣義之分。狹義上邏輯既指思維的規律,也指研究思維規律的學科,即邏輯學;廣義上邏輯泛指規律,包括思維規律和客觀規律。我們常說的“合乎邏輯”或“不合邏輯”,就是講是否合乎規律。所以,邏輯是關於規律的認知和運用。

    作為一門學問,邏輯包括形式邏輯與辯證邏輯,而形式邏輯又包括歸納邏輯與演繹邏輯。由此可見,邏輯又是關於方法論的學問。

    哲學是系統化的世界觀和方法論。邏輯是哲學的一部分,又是哲學思維的方法。

    由於中國古代先哲的思想,往往不像西方亞理士多德、黑格爾等人的學說那樣,經過嚴密的邏輯論證過程和成體系的表述,所以,有人說中國古代有思想沒哲學。但是,他們的思想觀點的合規律性是毋庸置疑的,所以在這個意義上,也是“合乎邏輯”的。老、莊、孔、孟等人的思想觀點本身是有自洽性、成體系結構的,只是中國先哲強調“得象忘言、得意忘象”,不注重文字上的體系化表述。到禪宗更是強調“不立文字,教外別傳,直指人心,見性成佛”。所以,中國古代哲學更接近“哲學”(philosophy)的本義“愛智慧”。

  • 5 # 一老沈一
    為了方便,先說哲學和邏輯的聯絡。

    聯絡之一——哲學和邏輯最早是“一家”。

    關於西方。

    在西方,最早關於“哲學”的表述,是philosophia(愛智慧)和philosophos(愛智慧的人)這兩個詞。由古希臘的畢達哥拉斯(公元前570-前500或490年)使用。

    第一個發明“邏輯”這個詞的,是古希臘的赫拉克利特(前535-前475)。他寫了一部著作叫《邏各斯(logos)》,殘留下來一些片段。“邏各斯”後來被翻譯為“邏輯”。(畢達哥拉斯)

    這兩個人年齡相仿,都被認為是古希臘的哲學家。畢達哥拉斯說,“哲學”可以使人聰明。赫拉克利特則主張,“邏輯”可以使人摒棄感覺印象,透過語言和理性思維把握世界的規律。

    可見,如果把當時的古希臘“哲學”作為一個廣義範疇,“老畢”和“老赫”只不過是強調了各自的側重點——哲學和邏輯是“重合”的。

    大約一百年後,古希臘出了個“牛人”,就是亞里士多德(前384-前322)。他創立了“形式邏輯”。在西方被稱為“邏輯之父”。 他第一個全面、系統研究了人的邏輯思維問題。寫了大量有關邏輯的書籍、論文。公元前一世紀被人彙編在一起,叫《工具論》。

    其中的《範疇篇》,討論詞義、概念等問題;《解釋篇》,結合語詞、語句,討論判斷(或命題)問題;《前分析篇》,討論推理的有效性、前提和結論的關係問題;《後分析篇》,討論證明的條件、種類、方法和構成,以及定義和證明之間的關係問題;《論辯篇》,討論論辯的藝術、推理的方法和謂詞理論問題;《辯謬篇》,專門剖析和駁斥各種謬誤和詭辯。 他還在《形而上學》這部著作中,專門討論了邏輯思維規律。

    他提出了“10範疇體系”;總結了“四謂詞理論”;概括了“不矛盾律”、“排中律”、“同一律”等思維規律;規範了演繹為主的“三段論”。等等。

    但是在很長時間裡,西方仍將“邏輯”看作是“哲學”的一部分。

    關於中國。

    “哲學”和“邏輯”,在清末民初才譯為漢語詞彙。

    但是,中國不比古希臘晚的時候,也有了著名的“哲人”和“哲理”,儘管其學說不稱為“哲學”。同樣,也有了“邏輯”學說,儘管也不稱為“邏輯”,而稱“名辯”之學。

    春秋時期,孔子主張“正名”。老子主張“無名”。到戰國初期,墨子提出“取實予名”。至戰國中葉,名辯之爭激烈,出現了惠施、公孫龍等為代表的“堅白同異之辯”的“名家諸流”,對名實關係做了詳細論述。後期的墨家在總結自然科學和批判吸收各派學說的基礎上,提出了“以名舉實”的原則,對於辯說的任務,原則和方法都有精密的研究。荀子則把名辯的基本問題具體歸結為“名、辭、辯說”三方面。此時的學者,已經建立起中國古代的邏輯學。中國古時的“哲理”和“名辯”,皆屬於“形而上者謂之道”之列,而絕非“形而下者謂之器”一類。 所以,在中國,哲學和邏輯也是可以“混為一談”的。

    聯絡之二——邏輯的“基礎性”特點,使任何哲學研究都離不開邏輯。

    這個道理很淺顯,再“高大上”的哲學,首要的前提就是要符合邏輯,能夠自圓其說。否則,便成“無本之木”、“空中樓閣”。

    聯絡之三——是個很有趣的現象,邏輯學不與哲學為伴,好像別處也不大好安身。

    邏輯學是中外各大學裡很多專業的必修課。如哲學、法學、刑偵學、語言文學等等。中山大學應該是國內唯一開設本科邏輯學專業的學校。很多大學招收邏輯學研究生,包括數理邏輯專業。一般來說,邏輯教研室以及招收研究生,均設置於哲學院系之內。 這也說明了“哲學”和“邏輯”的親緣關係。

    再說哲學和邏輯的區別。

    首先,二者的研究物件不同。

    哲學,如何定義,國際上眾說紛紜,意見不一。但是,關於哲學的研究物件,認識反倒比較一致——這就是,研究自然、社會、人和人的思維的最一般的規律。

    邏輯的研究物件就窄的多了——邏輯學不研究自然,也不研究社會,它的研究物件僅限於人的思維——是研究以推理、論證有效性的思維形式和規律的學問。

    其次,二者的研究手段不同。

    哲學,基於自己的研究物件,必須運用自然科學、社會科學、關於人的所有科學手段,以總結和概括其間的最一般規律。

    邏輯,則緊扣人的思維形式和規律,主要運用已有的形式邏輯、數理邏輯、辯證邏輯等成果,以總結和概括出更符合“邏輯”的“邏輯”。

    其三,二者的應用方式不同。

    哲學,被稱為“世界觀的學問”,其作用於指導人的實踐,是一個複雜的,甚至是曲折的、很間接的過程。但是,這種作用又至關重要。

    邏輯,其應用,則直接的多,似乎廣泛的多,效果“顯性”的多。思維、說話、寫文章,首先的要求就是符合邏輯。“不合邏輯”,任何時候都會是致命一擊。這一點,是任何其他學問都不可比擬的。

    大致說一下邏輯學的發展過程。

    關於西方。

    自亞里士多德之後,他的後學以及斯多葛學派等,對邏輯學做了一些完善和充實。

    17世紀的英國哲學家弗蘭西斯.培根(1561-1626),寫了《新工具》一書,提出了歸納邏輯,與亞里士多德為代表的傳統邏輯有明顯區別。其不僅強調了歸納邏輯要研究思維純形式的方面。更為主要的,強調了要研究思維反映客觀事物、把握事物本質和規律的方法問題。 培根被看作是科學歸納邏輯的創始人。自他開始,演繹邏輯與歸納邏輯完璧結合,使邏輯真正成為科學。

    從17世紀開始,隨著數學的發展,傳統邏輯學也逐漸發生變化。 德國的萊布尼茨(1646-1716),著手以“通用數學”和“通用語言”來改革傳統邏輯。他被稱作是現代形式邏輯就是數理邏輯的奠基人。

    在這之後,英國的布林(1815-1864)、德國的德摩根(1806-1871)、德國的弗雷格(1848-1925)、美國的皮爾士(1839-1914)、義大利的皮亞諾(1858-1932)、英國的羅素(1872-1970)等,也對現代形式邏輯做出了重大貢獻。

    關於中國。

    春秋戰國關於“名辯”的研究,因連年戰亂戛然而止。許多珍貴資料也損毀遺失大半。

    以後的歷個朝代,都有出色的邏輯思想。漢朝時期,印度的“因明邏輯”傳入中國,與中國傳統邏輯發生了融合。中國學者是按照這個思路來研究和論述中國邏輯史的。古印度的“因明”,音譯醯都費陀,由佛學創立,是一種思考方法,也是辯論的方法,還被看作是探索真理的工具。印度的耆那教與印度教都受到它的影響。 漢代,隨著佛教傳入中國,因明邏輯也傳入中國。但真正被髮揚光大,是在玄奘取經的時候。據稱,玄奘法師在印度那爛陀寺研修時,曾以因明方法,多次辯敗各地來的論者,威名傳遍天竺。他回國後,翻譯了《因明入正》一書,促進了因明邏輯與中國邏輯的融合。

  • 6 # 肥嘟嘟的小不理

    我們先來區別一下哲學的時代,這裡我們選擇三個時期:古希臘早期自然哲學、亞里士多德哲學、分析哲學。而邏輯上,也區分一下古代邏輯和現代邏輯。

    古希臘哲學(自然哲學和亞里士多德哲學)

    自然哲學家普遍關注的是“物理學”和“數學”,熱衷於探討宇宙論,尋求事物的本源。這個時期,他們有邏輯思想,但無邏輯學的內容。其中,巴門尼德被認為是邏輯學發源的濫觴,初步形成了邏輯學內容的是亞里士多德。

    亞里士多德最讓人印象深刻的乃是他的“形而上學”,即“是者”。這個“是者”,其實是從古希臘語的系動詞“是”演化過來的,而系詞“是”,又成了傳統命題邏輯中一個非常重要的問題。比如,“天是藍的”,“那是松鼠”,“松鼠是動物”等等,這些肯定陳述句首先需要一個系詞“是”,其次才能進行推理。

    但需要注意的是,邏輯學在古希臘不是三大哲學的範疇,亞里士多德以後的哲學,主要包括自然哲學、形而上學、倫理學三大領域,邏輯學則只是一種工具,還沒有成為一個獨立的學科。

    邏輯

    邏輯學和哲學結合的巔峰,當屬當代的分析哲學。分析哲學家都是邏輯學家,也對數學非常精通,他們對政治不太過問,但透過數理邏輯的探討,對科學產生了不小的影響。

    傳統命題邏輯雖然統治了很長時間,但它也有很大的缺陷,對於古希臘的智者們提出的悖論,其實傳統邏輯根本無法解決。包括這樣的命題——A大於B,B大於C。這個“大於”,傳統命題邏輯就無法處理,因此後來又發展出了謂詞邏輯。

  • 7 # 董豔臨

    謝謝邀請,哲學和邏輯都是思考的範圍,它們的基礎是一樣的,這是它們的聯絡和相同點。它們的區別在於,邏輯是思考方式,哲學是思考的結果;邏輯是簡單思維的應用,問題一特別複雜,邏輯就很難考慮了,哲學是邏輯思維無法達到後進行的歸納整理;邏輯思維是對一種事物或者學科的分析,哲學是對所有事物和學科的分析總結,它對應的是整個世界和宇宙。如果把宇宙比做人,邏輯思維就是手腳神經,哲學就是大腦和靈魂;如果把宇宙比做一篇文章,各學科就是分篇,邏輯就是分析的過程,哲學就是結論和題目。邏輯思維有很多方法,每個人都不一樣,每個人的哲學思想也不一樣,這種哲學我們一般叫見解和理解,只有經過偉大著名人物推廣,並且得到很多人認可的思想,才能真正稱為哲學。

  • 8 # 張延107481857

    簡單的回答你這個的問題:哲學研究有兩個最根本的核心問題:第一個問題是:“存在的本質是什麼?”第二個問題是:“根本而言,我們如何進行認識?”我們也可以抽象的認為:哲學是研究事物的基本規律。而“邏輯”本身也可以被認為是一種客觀規律。因此,“邏輯”同屬於哲學研究的範疇。

    張延

    (亞里士多德的肖像來自於網路。發現行為邏輯的第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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