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晗晗聊保險

    估計你自己什麼籤回執都忘了,

    如果是業務員代簽,可以起訴,要回保費。

    如果自己簽了,只能拿出現金價值,估計5%差不多

  • 2 # 西天蝸牛

    退保肯定是可以的,

    區別在於是隻退現金價值還是退還保費?

    1、退現金價值

    基本上只要有現金價值的保單,在辦理退保時都可以退還相應的現金價值。

    辦理的時候也比較簡單,帶上必要的證件即可

    2、退保費

    未接到保單,也未簽收保單,是否接到保險公司的回訪電話?

    如果都沒有,那麼是可以申請全額退還保費。

    需要向保險公司申訴,必要的時候委託律師走法律途徑。

    對原保單回執簽名進行司法鑑定,確定不是你本人簽署;

    同樣,也可以申請調出保險公司當時的回訪電話記錄,確認回訪物件並非本人。

    這種情況,責任在保險公司,在保險代理人,只不過投保人要處理此事頗費周折。

    個人看法,僅供參考,不當之處,還望指正!

  • 3 # 人呆

    我也跟您唸叨唸叨,事情是從2017年1月19號晚上開始的,那天我的領導給我打電話說有客戶要買保險,要來公司跟我當面聊,白天我不在公司外出了,晚上回來客戶跟我當面聊。您注意啊這個買保險,很少有這麼著急的,大晚上的要跟賣保險的聊天,這我覺得可能客戶是真的很需要。來的是一男一女,這兩個人什麼關係呢?堂弟和堂姐,堂弟是我們領導的朋友,他的堂姐要買保險,那堂弟就找到了我們領導,我們領導就把這個事情安排給我了。

    堂姐是做生意的,現在他覺得他自己可能面臨一個風險。什麼風險呢?稅務上的風險,具體的細節我就不知道,那我這人就是這個樣子的,做人是交淺莫言深。

    做保險,有些事情我覺得知道的越少越好。根據事後的一些情況,我大概猜一下就是在它做生意的這個圈子裡邊應該發生了一些什麼事情,那它們這個圈子裡邊呢,應該是有偷稅漏稅的現象吧,所以它們的財產可能會面臨稅務風險。那它就聽說說這個保險有什麼避站啊避稅啊安全財產的這個屬性。因此就輾轉的找到了我,讓我來幫他規劃。

    這裡邊透露出幾個細節,頭一個就是應該之前有人跟它提過保險,所以它對保險是有一點點的認知的。其次,關於保險的什麼稅務債務屬性,可能跟它提過保險的人要麼就是說的也不是那麼專業,要麼就是它理解得不是那麼專業。第三個來見我的時候他這個風險還沒爆發,但是他已經預感到離他很近了,這個是它要做保險的大背景,除了這個大背景還有小訴求,它的小訴求就是它有兩個兒子,無論如何它要保證它的兩個兒子各有一筆錢,也就是說將來甭管這個風險爆發不爆發,即使到了最可怕的程度之下,他的兩個兒子都應該各有一筆錢,根據它的情況我給它做的規劃是兩個兒子各做一張100萬的躉交的年金險的保單,我也跟它說明了如果他作投保人,那保單的現金價值屬於它名下的財產請求權,在這種情況之下,並不能保證它這兩張保單是一定安全的,建議他用他的母親也就是兩個孩子的外婆做投保人,另外我也跟他說明了無論怎麼安排都不可能保證百分之百能實現他的目的。我只能跟他說在我的專業領域之內,我認為這個是最安全的架構,那他也認可。當天晚上就聊了這麼多,你看我根本就沒有跟他聊到關於產品的任何的內容,

    雖然沒有跟他聊產品,但是我在心裡邊已經幫他選好了產品,這產品有什麼特點呢?前期現金價值低,後期客戶利益好,為什麼我選擇這樣的產品就是一旦這張保單在極端情況下被打透,那起碼可以用現金價值的等價財產來保全這張保單,那對客戶來說也是有利的。

    轉過天來,就是春節之前,我們公司上班的最後一天,中午大家出去吃個飯,下午大家就陸陸續續的都回家了。本來按照頭一天晚上的約定,當天的上午他們會過來到我這來辦投保手續,但是到了中午,大家都在一起吃飯了,這個菜剛上好,我剛吃了幾口,他們就來了,我只好提前退席回到公司給他們辦理這個投保手續,前一天晚上說的是讓孩子的外婆做投保人,可是不知道什麼原因外婆沒有來,那他們又急著城堡,我就跟他們說你先做投保人,等到過了年我安排人帶你到保險公司去做一個投保人的變更手續,這效果可以認為是一樣的,那就這麼說好了,中午把投保手續做好,因為它們比較著急,走的是電子程式,到了下午扣款成功,成保了,這就是過年前有一個小細節,跟您透露一下。

    1月21號,公司都已經放假了,我也已經回到了家裡,客戶還在跟我確認愛錢是不是都扣啦,是不是已經承保了,足見客戶當時的投保意願是沒有任何問題的,而我的服務也是沒有任何問題的。1月26號和1月27號,也就是臘月的29和除夕,這兩天的客戶還在跟我交流關於保單貸款的問題,還發資訊給我,祝我新年快樂。

    佛教 浮雲花紋 分割線

    年前一切都好,年後就開始出問題了。一上班我就安排人帶著客戶到保險公司去辦這個投保人變更手續,可是孩子的外婆就一直沒有出現,這變更手續也做不了,客戶又提出來能不能把兩張100萬的改成兩張50萬的,可是客戶又不是很堅定的要做這件事情,就好像要做又不做,不做又想做,有些猶豫,那保險公司的那個接待人員就提了一個變通的解決方案,什麼是變通的解決方案?

    第一個讓客戶把保障三回執簽了,第二個讓客戶把100萬變成50萬的這個申請也簽了。保單回執和這個申請兩個都放在保險公司的這個工作人員這裡,但是先不往公司的系統裡邊錄,也不往公司的櫃面去交,就等著客戶什麼時候拿定主意。

    這裡邊有兩個細節,第一個客戶兩張100萬的,為什麼想改成兩張50萬,但又不想馬上改,當時我們是沒想明白,以為客戶就是這個投保意願還有問題,事後我們才想明白。那您聽我接著往下說,這個答案我會在合適的時候說出來。第二個細節就是客戶這個回執,還有變更的兩份檔案都簽好了,放到保險公司的工作人員這裡,工作人員暫時保管。這個事情到底合不合適?我今天來看這個事情做的不合適!可當時我們就出於給客戶開個方便之門的角度思考問題了。做了這件事情,哪知道這一個方便之門的開啟給我們迎來了無窮無盡的麻煩,咱們有話則長,無話則短,從此以後客戶也不著急了,究竟這個決定該怎麼做也是杳無音訊了。去催客戶,客戶就是不在本地辦不了。

    直到6月份,突然間客戶說這兩張保單能不能不要了,那我就得問一問為什麼不要了,是不是因為我的服務不好?客戶給我回了一條資訊,說不是,是因為缺錢!各位您覺得如果客戶此時不要這兩張保單了,已經隔了半年了,行不行?咱們都知道保險有猶豫期,猶豫期之內客戶是可以無條件退保的,超過了猶豫期,客戶只能走正常推保。那正常退保的話,兩張保單我選的是低現金價值的保單,這退保損失可是不小,那客戶到底有沒有過猶豫期呢?猶豫期是從客戶回執簽收之日起開始計算的,那客戶他的回執其實早就簽了,只不過因為客戶當時提出來自己還沒有拿定主意,這個回執暫時寄存在了保險公司的工作人員的手裡面,沒有往系統當中錄也就是沒有走正式的往下推進的內部流程,那這個時候主動權在誰手裡呢?其實是在我們手裡面,我們如果說願意幫客戶做這個退保,那我就跟公司可以說你根本就沒有收到回執,客戶也沒有籤,因為公司並不知道這個事情,但如果說我不願意讓客戶猶豫期退保,那客戶實際上回執早就交到了保險公司的工作人員手裡面,隨時可以往保險公司的正式流程上走,只要走了,客戶要想全額退保,打官司都是贏不了的,那當然了這事我不能這麼辦,保險公司的工作人員也不能這麼辦,所以我就跟客戶說我說我去給您去溝通,能溝通下來那是最好的。

    這一溝通,事情就越來越複雜,按照客戶還沒有簽收回執這個角度來看的話,那客戶全額退保走猶豫期退保沒有任何的問題,可是在這家保險公司的內部有這麼一條規定:對於客戶超過60天沒有簽收回執的這種情況,客戶要想辦理全額退保需要填寫投訴的申請。這句話有點繞,翻譯過來是什麼意思呢?就是客戶這麼長時間沒有交回執,作為銷售人員的我和作為保險公司的工作人員,我們倆是有責任的,我們倆的責任需要我們倆來承擔,那客戶現在要全額退保必須投訴,那隻能投訴我們倆。也就是說要想讓客戶沒有任何損失,我們倆就得受處罰,這個為了做好人,代價有點太大了。而且我受處罰就受處罰,畢竟是我的客戶,連累的保險公司的那個工作人員我覺得也過意不去,而這個時候就開始溝通協調,看看怎麼能夠解決,後來呢我提出了一個解決方案,什麼解決方案呢?客戶本來不是兩張一百萬躉交的保單嗎?我提出保險公司是不是可以允許客戶把這兩張保單撤掉換成兩張100000十年交的保單,為什麼我提出這個申請?那是因為在保險公司的業績核算當中有一個標準保費的概念,什麼是標準保費?就是十年交或者超過十年交的,那每一期的保費就是標準保費,比如說100000十年交,標準保費就是10萬,那如果不到十年交的標準保費是多少呢?每一期的保費乘以交費年期除以十,比如說100萬躉交那就是100×1÷10是10萬。那按照這個邏輯,從業績的角度來看,兩張100萬躉交的這是20萬的標保,兩張100000十年交的也是20萬的標保,對於保險公司來講業績是一樣的,還有相對於躉交的這種交費形態來講,保險公司更喜歡期交,所以我覺得這個對保險公司呢是不吃虧的,我就提出這麼一個變通的方案。那從客戶的角度來講,客戶反正就是缺錢,你缺錢與其一次性佔用你200萬的保費,那我先佔用你20萬,剩下180萬拿出來,起碼來說對你是影響要小得多得多,也就符合了客戶的訴求。其實在此之前我也提出過另外一個變通方案,不過這個變通方案是針對客戶的,客戶說他缺錢,我就跟客戶說你乾脆就保單貸款算了,反正這個保單是安全資產。但是被客戶是一口拒絕掉了,因為按照這兩張保單的現金價值做保單貸款的話。貸出來的錢可能也就是100萬左右,我當時覺得呢可能客戶的資金缺口比較大,100萬不夠用,所以提出了100000十年交這樣的一個方案,客戶也能接受,保險公司他們的基層單位也能接受,但是做不了主,得往上打報告申請,這期間客戶也是很配合,而且跟我們說說真因為這件事情給我造成了一些什麼損傷的話,他們願意出錢呀或者想方設法的來彌補,那我覺得既然客戶這個態度都拿出來了,我也應該盡力而為。

    這期間呢還有一個細節,就是有一天客戶來我辦公室跟我聊,說現在急用錢,要把這兩張保單給退回來,那之前這麼長時間其實很早就想退,但是又怕退回來,為什麼又怕退回來?客戶沒明說,但是話裡話外透的意思就是退回來之後進入了客戶的賬戶,這個錢就不一定安全了。這個就回答了剛才的一個疑問,為什麼客戶想從100萬變成50萬,兩個100萬變成兩個50萬,又不想馬上變,有些猶豫就是因為客戶擔心自己的錢回到自己賬戶當中不一定保得住。另外一方面也解釋了一個問題,就是保險究竟是不是安全資產。沒有百分之百安全的資產,但是在諸多的資產型別當中,保險肯定是相對安全性要高的資產。這一個申請打上去兩張100萬躉交變成兩張100000十年交這個申請打到保險公司的總公司,咱們就簡短解說吧,被拒絕了。這期間又是反覆溝通了很多次,時間就一點一點的耽誤著,客戶的耐心可就一點一點地等不得了。客戶開始約過我自己去找保險公司當面溝通也好,打客服電話也好,搞的保險公司的工作人員是灰頭土臉的,那我也跟保險公司的這個工作人員說我說你們怎麼著也得拿出個解決方案吧,行還是不行。

    後來這個保險公司的工作人員就跟我說,說客戶能不退保那是最好的,缺錢走保單貸款那是最方便的,如果客戶一定堅持要全額退保的話,那隻能走司法途徑了,起訴,有人聽了這話估計會不舒服,這保險公司也太牛了,你就讓客戶去告你,你就不怕。其實呢我跟您說還真不是,包括我跟這個工作人員也聊了,我說為什麼一定要讓客戶起訴呢?他說如果說這種非正常退保如果給客戶批了的話,那批的人要擔責任,誰也不敢去批。但如果客戶去起訴呢那是法院判決的你不批也不行,就不需要保險公司裡面的某個人某個部門來擔這個責任。所以你看其實這是一種組織行為學,並不是保險公司有多牛。

    我記得前不久有一個新聞好像是說我們的一位公安幹警還是什麼人他的這個保險賠不了。到保險公司這兒跟保險公司交涉,保險公司的工作人員說要不你去起訴,結果這句話就被各種媒體解讀為保險公司辦事很霸道,其實不是。保險公司是真心的希望客戶起訴,為什麼呢?本來不該賠給你的,誰敢說把這錢賠給你?賠給你的錢那可是公司的錢,為了公司的錢誰願意擔這個責任,畢竟這不是一個合理的訴求,但你要去起訴,法院判決了,我們按照法院的指示去辦,誰都沒責任,這不挺好嗎?我又對客戶做了說服工作,勸客戶急用錢,您乾脆就保單貸款。客戶呢就是不同意,明確跟我說先不考慮保單貸款,甚至客戶自己提出來可不可以給我兩張還是改成50萬的,那也就是說兩張50萬的加在一起100萬退回來100萬,各位您看這裡邊就暴露了一個細節:如果僅僅退回100萬來就能滿足客戶的資金缺口,他急用錢。那保單貸款也是100萬,那你與其跟保險公司反反覆覆的溝通,你能耽誤這個時間你都不接受保單貸款,那我就有理由相信客戶急用錢,這個急字是不可相信的,可能客戶就是它遇到的什麼什麼問題啊已經沒那麼緊急了。它對這個保險已經沒有那麼強烈的需求了,所以呢就想著反正我也用不著了,乾脆就別用了。那我這個給他忙前忙後做規劃做溝通的賣保險的,還有保險公司那個給他開方便之門的工作人員,你們辛苦你們活該,反正我是沒事了。打這一刻起我的內心也不舒服了,不舒服歸不舒服,事還得照著往下辦,接著去溝通,這溝通來溝通去,諸多的方案都被保險公司總部否決了,客戶也就越來越氣急敗壞,不斷的打保險公司的投訴電話,還要揚言去保監投訴,一直到了11月6號。各位您看,從1月19號到11月6號這可已經將近十個月了,保險公司的工作人員跟我說說總部呢已經基本溝通結束了,給出的最後的方案是兩張100萬的留一張退一張,但是留的這一張的銷售費用也不給我了,問我是不是同意,這個時候我還有什麼同意不同意的,我就求這是趕緊結束就算了,可是客戶那邊還是堅持要兩張50萬的,因為兩個孩子你一個留了,一個沒留不合適,這中間又出現了很多很多的插曲。當初客戶找到我是透過我的領導。最後擺平這件事情,還是我的領匯出面跟客戶長談了一回,客戶同意退一張留一張,那當然了,我也就沒有銷售費用了,這是最終的結果。

    最終的結果,客戶認可了。到保險公司把申請交上去,這中間又出現了一堆的插曲,這個申請是11月22號遞交上去的,到12月18號客戶還沒有收到錢,客戶又急了,不過我想一想這時候客戶急也不能全怪客戶了,怎麼呢?11月22號到12月18號這個將近一個月了,保險公司的效率確實有點問題,那這其中的一方面原因是整個這個退保的流程畢竟不是普通的流程,那審批的領導可能比較多,部門比較多,意見也比較多,時間長一些我也可以接受。第二個臨近年底,可能諸多的工作也比較雜,也有影響,但怎麼著我覺得時間也確實是有點長了,那其中又是反覆的催,客戶也催我,我也催保險公司,我的領導也催我,反正就是一頓地催吧。我感覺呢客戶已經等得失去了理智了。12月22號的晚上客戶給我發信息說拖了這麼長時間了我不能再等了,我現在誰也不信了,都在騙我。

    本來我是覺得客戶等的時間呢確實有點點長,我也理解,可是客戶來了一句一次一次都在騙我,我這人脾氣有點大火,火我就騰就上來了,考慮了良久我給客戶發了一條長長的資訊,我給您念一遍:

    您說這話可沒道理。

    一、您要買的時候我頭一天晚上趕回辦公室,第二天中午沒吃飯,過年前公司聚餐我都沒吃;

    二、過完年您說您拿不定主意讓人給您開綠燈,您兩份檔案回執還有降低投保額度的這個檔案您都簽了,我們是出於幫您才這樣的,要是想騙您,直接把您籤的回執交上去,您打官司都贏不了。

    三、您說不想要了,我們就幫您協調簽好的合同,你想變就變,您是生意人應該簽過不少合同,我不知道您其他合同是不是也這樣,想變就變,完全不考慮對方。

    五、我沒賺一分錢,我們公司也沒有,我沒有錯,我們公司也沒有錯,保險公司也沒有錯。我不期待您感謝我,但我想請您尊重我沒有人騙您,原來您是違約兩份合同,現在您退了一步,違約一份,但違約就是違約。我們都在幫您。

    發了這堆資訊之後我就再也沒有理過客戶,但是保險公司那邊我還一直在催,在12月26日客戶給我發信息說錢已經收到了,這事兒終於算是結束了,從1月到12月,終於讓我鬆了一口氣了。事情處理當中我肯定有很多不到位的地方,大體的經過,我也算跟您彙報過了,哪個地方我做的不對,我也希望您呢給我指正指正。

    這樣的事情我也是頭一回遇到,一方面我不希望我在遇到了,另外一方面如果再遇到我相信我也能處理得更好。

    同樣是這家保險公司,前兩天還出了一件小事,什麼小事?

    我的一個同事一個客戶出險了,那這個保險公司在調查的過程當中發現客戶投保之前就有中風高血壓啊等等的情況沒有如實告知,那按照保險合同保險公司是可以不賠的,保險公司在調查的過程當中呢也打了我這個同事也就是銷售人員的電話,銷售人員也承認確實客戶投保前就有這些情況,沒有如實告知,他也知道,但是沒有做到盡責,這就更加佐證了這家保險公司可以不賠。那我的這個同事找到了我,我又出面給這個事情做了一個協調,一方面我讓客戶寫了一個情況說明,大概的情況就是家庭條件呢很一般,對於保險的這些規則也不太瞭解,所以懇請了保險公司能夠正常理賠。另外一方面我也跟這家保險公司做了一個溝通,畢竟這個保單不算大,客戶又是這個情況給通融一下就算了,最終這個案子正常理賠。那當然了,客戶也給保險公司送了錦旗和感謝信。

    今天的節目做到這裡呢就差不多了,從頭到尾說了三件事兒,頭一件事就是飯糰裡面的一個團友的提問,我說了說我的觀點。第二件事就是這件讓我從頭忙到尾忙了一年的煩心事兒。第三件事就是同樣一家保險公司處理了一個非正常的理賠,又是怎麼處理的。

  • 4 # 號角訊

    不太清楚,您這份保單,保費是多少錢?您所說的沒有在回執上簽字,指的是沒見到回執還是見到了回執卻沒有簽字?

    不太清楚,六年時間,您一直不知道有這麼一份保單?是哪一天,一下子想起來的嗎?

    不太清楚,您所說的退保,是不是全額退保?也就是,您交了多少錢,保險公司退給您多少錢。

    需要注意什麼?

    不是需要注意什麼,而是需要準備什麼。

    我估計,您的客戶經理已經離職或跟您交惡。

    您想要退保的這份保單,是保什麼的?雖然我猜您的這份保單是一份要交至少五年甚至更長時間的保險,可不排除您沒有說清楚,您的保險若是一年期的意外險保單,那您恐怕一分都退不回來,因為,一年期意外險,在您承保的次日凌晨就生效了,一年之內您沒有出險,又沒有再續保,合同終止,也就涉及不到退保的問題了。

    不論您這份保單是一份包含重疾的人身險,還是一份理財險,雖然過了六年,雖然保單效力已經終止,可賬戶裡的錢還是您的,若退保,保險公司也只能退現金價值。可是,我估計,您想要的是全額退保。

    咱們演練一下

    到了保險公司,您要求全額退保,您說我沒有籤回執,也沒見到保單。

    保險公司:六年時間,您為什麼今天才想起來退保?您怎麼說?

    您說,回執沒簽收,也沒見保單,你們就應該給我退保,全額退保。

    保險公司:當初承保後有回訪電話,當時是您接聽的吧?您怎麼說?

    如果說是,保險公司說,您當時接聽回訪電話時說您已經收到保單,說您瞭解保單合同條款,說您瞭解保單的分紅收益是不確定的(如果是分紅型的理財險),我們並不知道您當初實際沒收到保單,沒在回執上簽字。您現在說,您沒有收到保單,沒有簽收回執,而且是六年以後,您這解釋不通啊。

    如果說不是,保險公司說,您在接聽回訪電話時,已經被告知“為保證您的權益,您的通話可能會被錄音,敬請諒解”,我們收到您退保的申請後,也調出了當時的錄音,來,咱們一起聽一下,您聽聽是不是您。

    答案有了,您需要準備啥?

    如果您確認,六年前承保後接聽回訪電話的不是您,您就唱著“妹妹你大膽往前走”,跟保險公司理直氣壯地說,但我一直沒有收到保單,也沒簽收回執,回訪電話也不是我接的。不管過了幾年,事實就是這樣,你們必須給我全額退保。但您也需要有個說得過去的理由,解釋為什麼六年了才想起來要退保。

    當然了,如果您有充分的證據,證明這份保單,是業務員銷售誤導甚至欺騙籤的,保險公司可能也會考慮給您退保,只是,您為什麼六年才想起來?

    這裡也給各位朋友提個醒兒,承保後,保險公司會打回訪電話,如果您對這份保單還不是很放心,您可以直接跟保險公司客服講“我對這個保險不是很清楚”,保險公司會下問題件給您的客戶經理,也就是賣您保險的那位業務員。讓他給您講解保單內容,您弄明白後,還是不想要這份保單,趁著在猶豫期,直接退了就是。省去了將來多少年才發現這份保險不是自己想要的,退保時候帶來損失。

    您這個問題描述不夠完整,說通俗點兒,漏洞太多。沒法幫您。

    僅供參考!

  • 5 # 趙小丹14

    退保肯定可以退,合同上有現金價值。只要了一期可以看第一年退保對應的現金價值。保險交費寬限期是半年,你這份保險早就已經失效了。打保險公司客服電話問下退保需要哪些資料去個就近的網點辦吧。另外你沒簽名沒回執,你的代理人違規了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吉他初學者怎麼購買吉他,怎麼自學,從哪些方面入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