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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小怪軟體管家

    活人殉葬,又被稱為人殉,是古代葬禮當中的陋習。社會上層的皇族或者官紳貴族的人死後,為了彰顯身份,會讓一些活人去陪葬,殘忍至極!

    不過這種風俗,盛行於殷商時期,到漢朝之後便慢慢被廢除了。雖然仍有個別人在頂風作案或者偷偷進行人殉,但至少社會大局面上,這種風俗變得很少了!結果在千年之後的明朝,這一習俗卻死灰復燃了!

    在明朝,不但皇帝死了要用活人殉葬,而且皇帝的兒孫們,也要用活人殉葬。明宣宗死時,入宮才二十多天的郭嬪也隨著殉葬。清初仍有活人殉葬。太祖努爾哈赤、太宗皇太極死後,都有人殉。清朝入關後的第一任皇帝順治死後,殉死的妃嬪有三十多人。康熙帝深惡痛絕此惡行,下令廢止殉葬!

    朱元璋首開明代殉葬惡例。明洪武二十八年,明太祖朱元璋的次子秦王朱死後,以兩名王妃殉葬,首開明代妃嬪、宮女殉葬之惡例,這種野蠻的制度又為朱元璋的後代子孫所效仿,重新成為一種制度,歷成祖,仁、宣二宗亦皆用殉,製造了大量人間悲劇。

    如果要說人殉制度為什麼嚴禁不止的話,最根本的原因就是在於古代王朝嚴格的封建等級制度!處於社會最底層的奴隸並沒有人權,生死都不由自己,而社會上層的人死後,為了能在陰間還能享受自己尊貴的身份,變殺掉奴隸,去陰間繼續照顧自己!

  • 2 # 緣分追逐

    朱元璋為何要恢復這個制度呢?

    首先,古代皇帝就是天子的象徵,天命之子的女人也是不容踐踏的,所以他們要讓後宮的妃子陪葬,朱元璋雖說是平民出身,但是坐上了皇帝的他依然相信自己就是那天選之人。

    其次朱元璋本來就是一個疑心病特別重的人,他也是為了自己的明朝江山殺了他的很多的開國的大臣,對於妃子們,可能武則天就是他的前車之鑑,於是他可能也是為了讓自己的江山更加的穩固。

    朱元璋對於女性是非常蔑視的,他除了對髮妻馬皇后尊重之外,非常看不起歌女舞女等人,而且對於自己的後宮也要求非常嚴格。據說在朱元璋時期,宮裡有許多的罪婦擔任洗衣服的粗活,後來朱元璋聽說這群人裡有人和宮外的人勾搭私通訊息,於是朱元璋把5000多罪婦包括看門的人都剝了皮。 而有一次葉國珍在酒會上喝的興起,命令陪同的歌妓舞女換上了華麗的衣服被朱元璋知曉後,朱元璋拘留了葉國珍,還割掉了歌妓的鼻子,只是因為歌妓沒穿標誌她們身份的黑色衣服飾品。

    同年又發生了一件大事,朱元璋欽定的接班人太子朱標因病去世,這打破朱元璋原有的計劃。為防止武將干政的局面出現,朱元璋炮製藍玉大案,將留給太子朱標的功勳武將集團給一網打盡,並立太子朱標的長子朱允文為儲君。

    為了防止出現出現呂后那樣後宮干政大肆屠殺大明宗室的事情,還有一點就是不放心那些後宮嬪妃,反正只要跟朱元璋有關係的女人都要殉葬,總共有19位嬪妃陪葬,只有一位因為女兒年幼倖免。 有一首明宮詞這樣寫道: "掖廷供奉已多年,恩澤常憂雨露偏。龍馭上殯初進爵,可憐女戶盡朝天。" 這首詞生動反映了"朝天女戶"的女兒們殉葬的情況。還有更多低一等的人殉,連名字都沒有留下來。

    幸好這個殘忍的制度被明英宗朱祁鎮廢除了。他的兒子憲宗也強調不要搞殉葬。

  • 3 # 風塵素人

    古代的殉葬制度都是在奴隸時期才會有的,當時的貴族或者皇族有人去世了之後,都會讓奴隸跟著一起陪葬,有的直接讓活人殉葬,挺慘無人道的做法,不過後來到了漢朝的時候就已經被廢除了,唐宋時期完全沒有了殉葬的制度,而朱元璋在臨去世的時候留下了“責殉諸妃”的遺旨,導致嬪妃被迫陪葬。在明代的時候,對於先祖留下的東西是特別尊敬的,而當朱元璋繼續延續了殉葬制度之後,他的子子孫孫全部都要延續這個制度,不能私自廢除的,所以後面的帝王的妃子在帝王去世之後,她們都跟著一起殉葬了,據說朱元璋當時下令讓所有的妃子陪葬的原因是害怕他去世之後,有妃子禍亂朝綱,做出垂簾聽政的舉動。不過這個制度真的很沒有人道啊,明朝除了帝王死後會陪葬,就連王爺也跟著效仿,朱元璋的兒子秦王在去世的時候,他的王妃和側妃等等也跟著一起殉葬了,而到了明英宗朱祁鎮這裡,他去世之前廢除了這項慘無人道的制度,“用人殉葬,吾不忍也。此事宜自我止,後世勿復為。”被人多歷史學家讚揚的一個舉動。明英宗下這個決定應該也是為了自己的錢皇后,大家都知道這個錢皇后為了明英宗哭瞎了眼睛,而是還是個瘸子,明英宗回到宮裡之後對錢皇后不離不棄,甚至在死後害怕他的子孫逼迫她,還下令“錢皇后千秋萬歲後,與朕同葬。”真的很恩愛了。

  • 4 # 西府趙王爺

    殉葬制度是古代比較罪惡的規定之一,簡而言之,就是讓活人給死人陪葬,其殉葬人一般是死者的妻妾,以及奴隸。這個顯然就比較不人道。

    不過明朝之前這種制度已經廢除了千年,然而朱元璋卻又將其恢復了,史稱“責殉諸妃”

    究其原因,主要是當時朱元璋害怕後宮亂政。

    明太祖朱元璋是我們歷史上一位非常值得討論的皇帝,他的成帝之路走的非常艱辛,從貧民到君主的巨大跨度,正完美的體現出了他超過一般人的能力。對於這樣一位有能力的君主來說,江山在他的手裡是非常穩固的,他在繼位以後就制訂了一系列的改革措施,國家很多的不合理章法也都被他廢除,從他的這些行為中我們可以看出,這位皇帝對權利的“理解”是非常到位的。

    不過即便如此他也逃不過最終死亡的命運,所以他在去世之前要想好如何平穩的完成權利交接,朝堂中以及後宮中所有不穩定的因素都應該被清除,這樣太子才能很好的掌握權力。所以在朱元璋執政後期,眾多有權的大臣被革職回鄉,甚至遭到殘害,牽連者甚多。同時他還下達殉葬旨意,讓自己的四十六個后妃跟隨自己而去,這樣的做法很大程度是出於對政局的考慮,畢竟前朝(呂后武則天等等)已經有了亂政的例子。

    當然,這個本質上的原因還是由於那是一個男尊女卑的時代,女性地位太低,身為男權社會君主的朱元璋根本沒有太多去考慮這些女人的死活。

    讓宮妃殉葬一事在我們今天看來是很殘忍的,但在那個時期這也算是一件“盡忠”的事情。古代的君主至高無上,他的身份幾乎和天持平,普通的人只能無條件的服從於君主,如果能為君主做一些事情,那麼人們可以拋棄很多道德要求的東西。在這種思想的長期灌輸之下,幾乎每個人都養成了“忠君慣性”。

    而女性作為社會上地位極低的存在,她們在君主面前顯得是那樣的“渺小”,可以說地位尊貴的君主除了自己喜歡的后妃之外,其她人都跟草芥一般,這種觀點在史籍中是有一些證明的。

    在明朝初年,宮中有很多負責洗衣服的罪婦(家人犯了罪或者自己犯了罪的女性),這些人本和君主沒有什麼交集,只不過是每天干著自己的事情,不過長期的“單身生活”讓這些婦人很難忍受,所以她們中就有一些人和宮外的男性“溝通”了起來。

    這件事情被朱元璋知道了以後,他不經過任何的調查就將當時的500名洗衣婦人全部剝皮,足以看出這些人在他眼中是什麼地位。 還有是在一次舞會之上,當時葉國珍也陪同君主一同出席,所有的舞女都統一著裝,每個人的身上都佩戴著一個代表歌妓身份的特殊黑色飾品(等級鄙視觀念)。

    葉國珍在期間覺得這些歌妓的衣服實在有點單一了,不但君主不能得到很好的視覺享受,自己也產生了乏味的感覺。所以他就找來了其中一名主跳的歌妓,讓她去換上一身華麗的衣服,這名歌妓換完衣服以後忘記了將代表自己身份的黑色裝飾品戴到身上,而朱元璋對這件事情卻格外在意,他認為歌妓的做法壞了規矩,隨後他將葉國珍“拘留”,並把這名歌妓的鼻子給割了下來,足以看出他一點都不愛惜“美女”。

    綜上所述,他讓宮妃殉葬是沒有考慮太多的,在那個特殊的背景之下,女性的性命是不能由自己主導的。不過他並沒有將自己的后妃全部“帶走”,除了記錄在冊的四十六位宮妃之外,當時的張美人因幼女沒有生活能力而逃過一劫,不過這件事情帶來的影響也是很惡劣的。

    明朝的殉葬制度一直持續到英宗之時才被廢除。

  • 5 # 雲發學院

    殉葬制度有很長的歷史,可以說一直在做仰臥起坐。早在戰國時期就有被廢除苗頭。

    商朝主張奴隸殉葬,奴隸主死後以奴隸殉葬之,之後的周、春秋戰國時期殉葬越發激烈,《墨子·節葬》篇說:「天子殺殉,多者數百,寡者數十;將軍大夫殺殉,多者數十,寡者數人。」但仍舊有史料證明,並非所有人都支援殉葬,譬如戰國時期秦國秦獻公,《史記·秦本紀》:「獻公元年,止從死。」

    而在秦完成統一大業後,秦二世在始皇帝死後釋出詔書:“先帝后宮非有子者,出焉不宜。皆令從死,死者甚眾。”又一次恢復了殉葬制度。後漢朝建立,又一次廢除了殉葬制度。殉葬制可謂起起伏伏。

    從上述殉葬制度的發展來看,殉葬制度的產生有一個重要原因,體現死者非同一般的身份!說白了陪葬的人越多,墓主人就越尊貴。

    廢除殉葬制的君主大多也是意識到另外一個重要點——殉葬制過於殘忍,不利於社會穩定。

    在這個大前提下我們再看明朝的殉葬制。

    朱元璋重啟殉葬制有三方面原因:

    1、元朝的影響

    在提及明朝殉葬制度前我們還有一個不得不提及的朝代——元朝。

    2、上位者心態

    再有就是明顯的上位者心態,殉葬者從初始到末尾基本都是以婦女為主,男權社會,女性基本等同於商品,炫耀的門面,以殉葬體現自己身份之尊重也是當時一個普遍的心理,畢竟女性當時並沒有人權可言。

    3、消滅秘密

    這一條僅供參考,關於朱元璋重啟殉葬制外界有人傳言是因為宮女、后妃知道朱元璋太多秘密,朱元璋擔心呂后事件重演,所以才要求殉葬。

    總的來說在當時的歷史背景下,女性地位低下,再加上元朝的影響,朱元璋選擇重啟殉葬制並不是一件多麼駭人聽聞的事情,後殉葬制到了明英宗時期終於廢除。但殉葬制的真正廢除還是在清朝康熙皇帝時期。

  • 6 # 讀史之樂

    殉葬確實很殘忍,特別是拿活人殉葬。商朝以來,殉葬一直存在。秦始皇死時,秦二世胡亥下令:“先帝后宮非有子者,出焉不宜,皆令從死。”

    由於過於殘忍,滅絕人性,漢代以後,人殉被廢除,制度性的殺殉已不存在,但史書仍然有零星記載,唐武宗死後有王才人殉葬的事,武宗病重,寵妃王才人侍左右。二人對話,王才人說:"陛下萬歲後,妾得以殉葬。"皇帝駕崩後,她在幄下自盡。說明人殉現象並未完全杜絕。

    中國古代為什麼會有殉葬現象呢?

    1.殉葬盛行於商周奴隸社會,把奴隸當作私有財產,隨意處置,是一種野蠻落後的習俗。歷史上的遼、金、元朝都有殉葬發生,他們與中原的交融之中,逐漸影響了中原王朝。封建社會的殉葬是這種習俗的遺留。

    2.古代男尊女卑思想的影響。“三綱五常”中,夫為妻綱,妻子依附於丈夫,男人視女人為衣物,可隨時隨地拋棄。南宋以來,政府大力提倡婦女貞節,甚至表彰殉葬的婦女,助長了殉葬的風氣。

    3.統治者權力鬥爭的需要。秦二世大殺其兄弟姐妹,是害怕他們奪權,故以殉葬名義以絕後患。努爾哈赤死時,他的大妃阿巴亥(多爾袞母親)在權力鬥爭中成為殉葬的犧牲品。

    4.古代後宮外戚干政的教訓。漢武帝死時,讓劉弗陵的母親鉤弋夫人殉葬,就是擔心她干預朝政。

    朱元璋死後令後宮中沒有生育的嬪妃殉葬,使得這一野蠻殘忍的制度死灰復燃,不管他的原因是什麼,這無疑是他人生中的一大汙點,好在明英宗最終還是廢除了這個制度。讓殉葬制度徹底被掃進歷史的垃圾堆的,則是清朝的康熙皇帝。

  • 7 # 陳子帥菌讀文史曰

    殉葬制度是古代最罪惡的幾種制度之一,它的罪惡之處在於讓活人給死人陪葬,陪葬人一般是死者的妻妾奴僕。

    在中國,早在商朝就有殉葬制度,墓主人大規模屠殺奴隸殉葬,有的甚至多達上千人。

    但是商朝是奴隸社會晚期,那時候的奴隸就是牲畜,生殺予奪都是主人一句話的事。

    但是到了戰國時期,由於長時間戰亂和戰爭,人口急劇下降,各國諸侯為了增加人口,都絞盡腦汁。

    《孟子》中孟子與梁惠王的對話就可以知道當時的諸侯對人口的渴望。

    梁惠王曰:“寡人之於國也,盡心焉耳矣。河內兇,則移其民於河東,移其粟於河內;河東兇亦然。察鄰國之政,無如寡人之用心者。鄰國之民不加少,寡人之民不加多,何也?”

    那時候的諸侯貴族想要大規模殉葬基本不可能。但是這不是基於對人道主義的關懷,而只是條件不允許而已。

    所以就有了陶俑替代活人,替古代諸侯或貴族殉葬的做法。其中最著名的就是秦兵馬俑。

    直到到了漢朝,黃老思想和儒家思想成為主流思想,大規模殉葬才被帝王和貴族們逐漸拋棄,因為這時候的帝王和貴族們受到黃老思想和儒家思想的薰陶,也開始覺得殉葬制度是一種殘忍的制度。

    這個必須多說兩句:生產力的提高可以減小殉葬的規模,但是絕對無法禁止殉葬,從古希臘羅馬和古印度的殉葬歷史就可以知道,印度甚至到了現代都贊同寡婦殉葬。

    殉葬在中國之所以能在秦漢時期,特別是漢朝就能迅速消亡,很大一部分要歸功於黃老思想和儒家思想的大規模傳播。這兩種思想不僅在中國,就是在世界上都是屬於最有人文關懷的思想,黃老思想講究“清淨無為”“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懼之”,儒家思想講究“民為邦本”“民為貴、社稷次之、君為輕。”

    在黃老思想和儒家思想的薰陶下,在漢朝幾位英明皇帝(漢文、漢景、霍光、漢宣、漢光武帝、漢明)的統治下,中國底層百姓才有了那麼一點點做人的權力。

    漢朝往前推幾百年,往後推幾百年,都是命如草芥的亂世,百姓都是屬於“二腳羊”的存在,殉葬制度自然蓬勃發展。

    漢朝基本沒有什麼殉葬制度,當然漢武帝那種處死鉤弋夫人,那不是殉葬,那是政治,血腥的政治造成的。

    漢朝滅亡之後,殉葬制度開始重新生根發芽和發展。

    最著名的就是北魏“殺母留子”制度,說是說仿照漢武帝的行徑,其實就是一種幌子,漢朝除了漢武帝之外,沒有一位皇帝模仿過漢武帝的行為,其實這就是一種另類的殉葬制度,只不過把罪名和黑鍋推給了漢朝而已。

    直到唐宋時期,老子思想、儒家思想再一次抬頭,人文主義再一次傳播在華夏九州上,殉葬制度才再一次大規模消亡。特別是宋朝,文化極度繁榮,理學開始盛行,殉葬制度才基本銷聲匿跡。(理學雖然也有很多令人詬病的地方,但是最開始的幾百年,理學的確有一定的文化先進性。)

    至於朱元璋恢復殉葬制度,與其說是恢復,不如說是政治,和漢武帝殺鉤弋夫人一個性質,後代皇帝也知道這樣做不人道,兩三代皇帝之後就被廢除了。

    清朝前幾位皇帝比如努爾哈赤、皇太極、順治都讓後宮嬪妃殉葬,但是清朝後面的皇帝——康熙也是嫌棄這種制度太過殘忍與血腥,最後被廢除,也是隻實行了兩三代皇帝。

    明清時期的殉葬更多的是政治,而不是制度。

    當然這隻能證明朱元璋和努爾哈赤的殘暴,不能證明殉葬制度的復甦,畢竟他們想殺人,當時的中國沒人能阻止。

  • 8 # 一介草寇

    “殉葬”這個詞在我們當今社會聽來肯定覺得毛骨悚然,每個生命都是應該受到尊重的,不應該被這麼隨意地摧殘掉。可是在歷史上的奴隸社會甚至於部分封建社會時期,殉葬制度卻是大行其道,雖然各個朝代都曾廢除過,奈何春風吹又生,到了明朝朱元璋卻又將它恢復了。

    殉葬制度

    目前發現最早的殉葬是在商朝時期,當時的人們信奉死亡只是肉體的消逝,在另一個世界裡自己將會繼續生活。而那些奴隸主們為了在所謂的另一個世界享受著更好的生活,選擇用奴隸為自己殉葬,讓他們繼續侍奉自己。

    天子殺殉,多者數百,寡者數十;將軍大夫殺殉,多者數十,寡者數人。

    周朝時的禮樂等級制度在殉葬上也很好地體現了出來,周天子的的殉葬人數幾十到幾百不等,而士大夫的殉葬人數僅僅為幾十個。當然殉葬者多為後宮女性,也就是當時的妃子。

    這樣的殉葬制度一直到漢代被廢除,這個時候採用的是陪葬制度,主要物件是有姻親關係的上層士族在死後埋葬在皇陵周邊,意圖讓他們世代守衛皇陵。

    明太祖朱元璋恢復活人殉葬

    在活人殉葬被廢除的1500年之後,明朝太祖朱元璋又將它恢復。

    太祖崩,宮人多從死者,建文、永樂時,相繼優恤,如張鳳、李衡、趙福、張璧、汪賓諸家,皆世襲錦衣衛千百戶,人謂之朝天女戶,歷成祖、仁宗、宣宗皆然。

    朱元璋死後,宮中嬪妃大多數被挑選陪葬,而作為補償,陪葬者的家族被優待,封賜爵位還能夠時代享受封地的賦稅,之後的明成祖等幾位皇帝都採用殉葬的方式。

    可見明朝雖然恢復了殉葬制度,但它比起商周時期要好的很多,殉葬者雖然丟掉了性命,但是也因此為家族帶來了榮華富貴。

    朱元璋恢復殉葬的原因

    朱元璋身為明朝的開國皇帝,為什麼一定要恢復廢除了一千多年的殉葬制度呢?

    朱元璋為了彰顯自己的文治武功

    中國歷史長河中,真正意義上白手起家建立政權的只有朱元璋一人。他從一個放牛娃到最終成為皇帝,先後經歷了紅巾軍反元、陳友諒與張士誠的夾擊、方國珍的割據、收回燕雲十六州、整頓吏治、廢除丞相。

    這些功績隨便拿一個出來都是能夠載入史冊的,所以暮年的朱元璋回顧一生,覺得自己是可以和秦皇漢武媲美的人物,在自己死後能彰顯榮耀的就是恢復殉葬制度。

    受遊牧民族殉葬的影響

    在明朝之前的北方遊牧民族中,殉葬依舊存在的,契丹、女真、蒙古各族更甚。而明朝作為少數民族入侵中原和元朝統治之後的一個漢族政權,或多或少也受到他們的影響,於是在這種情況下朱元璋也就恢復了殉葬制度。

  • 9 # 大學軍事理論教師

    說“恢復”實際上並不算特別嚴密,因為,被大明取代的元朝蒙古統治者本身就非常崇尚“人殉”,明朝某種程度上傳承了這個“習俗”。

    畢竟,元朝大一統了近一個世紀,潛移默化的影響了中原社會的方方面面。大到行省制,小到衣帽服飾和飲食習慣,在明朝都能找到蒙古人的影子。

    (比如下面這個類似於實況記錄的古畫——明宣宗元宵行樂圖,畫中人物衣冠都很有蒙古風貌)我們也可以看到,在蒙古文、波斯文、阿拉伯文和屬國高麗王朝的文獻典籍中,都有蒙古首領和元朝統治者死後,大量人殉的記載。比如,成吉思汗死後,就安排了四十名美女殉葬,類似的以“奴隸及妻妾殉”的例子更是不勝列舉。甚至明英宗廢黜人殉後,蒙古草原上及跟蒙古關係密切的建州女真,還保留著人殉的傳統。直到大清國入關,康熙皇帝時代,才算真正以政府的名義,廢除了這一惡習。

    此外就是各方既得利益的考慮。

    首先是統治者的盤算。

    跟漢武帝立子殺母的考慮一樣,擔心子弱母壯,外戚把持朝政,威脅皇權。當然也有怕老皇帝寂寞,多找點之前的熟人地下陪伴的意味。

    還有一點也挺重要,就是統治者的“私心和控制慾”。明朝規定,殉葬的女人,均為沒有年幼子女的宮人,名義上是屬於皇帝的女人,自然不能隨便 放出去在民間生活、嫁人,但留著還挺浪費糧食和空間,弄不好甚至容易傳出緋聞,這也是極度崇尚節儉和禮教明初統治者所無法容忍的。

    還有就是這些殉葬女家屬們的意願,他們也屬於“既得利益者”。甚至對於某些家屬來說,用骨肉分離,陰陽兩隔的代價來換回可觀的獎勵,像“政府補貼”和一些領域的“特權”,屬於非常划算的交易。犧牲一人,造福全家。

    比如,《明史·太祖本紀》記載,公元1398年朱元璋死後,長孫朱允炆(建文帝)繼大位,開始處理爺爺的喪事。 其間, 一向以“仁愛”著稱的朱允炆遵遺詔,依古制,讓沒有生育過的後宮嬪妃,皆令殉葬。具體人數大約在四五十人左右。

    朱元璋下葬孝陵後,朱允炆對這些生殉的嬪妃宮女的家屬進行了表彰和封賞。

    這些家屬被叫做“朝天女戶”,屬於某種程度上的“特權階級”。

    據史料記載,“洪武三十一年七月,建文帝以張鳳、李衡、趙福、張弼、汪賓、孫瑞、王斌、楊忠、林良、李成、張敏、劉政等,由錦衣衛所試百戶散騎帶刀舍人,進為本所千、百戶,其官皆世襲。 ”

    當然,沒有人關心過這些“朝天女”的感受,她們只是帝王的玩物、自己父兄“發家致富,提升社會地位”的工具。

    而且,不但皇帝駕崩後這種操作,甚至老朱家大量的地方藩王薨後,也會讓身邊女人和王妃們殉葬。從中央到地方,所謂“朝天女”,量還是不小的。

    客觀講,明朝的人殉制度,還真有一定的群眾基礎,照顧到了很多層面人物的利益。不然,如果民怨太深的話,估計,哪個統治者也不敢冒天下大不為,執意搞人殉的。

    最終,在漠北接受過“再教育”的明英宗跟自己沒生育過的皇后伉儷情深,為了保全自己心愛之人,才自上而下的廢除了這一陋習。

    之前,這種殘忍的習俗,其實並未得到什麼過特別明顯的民間抵制,甚至一直以敢說敢罵,無所畏懼著稱的大明言官集團,也沒在這個議題上,說過半個“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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