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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歐亨利小說《被剪亮的燈盞》告訴了我們:什麼才是生命中最重要的,某一個時期或許會被繚亂紛繁的物質誘惑,以為那才是人生的最終目標,其實,靜而後思,那些最真摯的情感才是歷久彌堅的,最寶貴而值得守護的。也是追求金錢的年輕人們最容易放手的。等到失去後,再多的淚水也換不回來了。   附:歐亨利小說《被剪亮的燈盞》(又譯為《擦亮的燈》)   被剪亮的燈盞   當然,這個問題有兩方面。讓我們看看問題的另一方面吧。我們時常聽人們說起“商店女郎”。事實上這種人是沒有的。只有在商店裡售貨的女郎。那是她們賴以餬口的職業。為什麼要把她們的職業作為形容詞呢?我們應當講點公道。我們可沒有把五馬路的姑娘們說成是“結婚女郎”呀。   蘆和南希是好朋友。她們來到這個大城市裡找工作,是因為家鄉不夠吃。南希十九歲;蘆二十歲。兩人都是漂亮的、好動的農村姑娘,都沒有登上舞臺的野心。   高高在上的小天使指點她們找到了便宜而體面的寄宿舍。兩人都找到了職業,成了僱傭勞動者。她們仍舊是好朋友。一晃過了六個月,我才請你上前一步,給她們介紹介紹。愛管閒事的讀者啊:這兩位是我的女朋友,南希小姐和蘆小姐。你跟她們握手的時候,請注意她們的裝束——不過別露痕跡。是的,別露痕跡,因為她們同賽馬場包廂裡的貴婦人一樣,碰到別人瞪著眼睛看她們的時候,也要不高興的。   蘆在一家手工洗衣作裡當熨衣工,拿的是計件工資。她穿著一件不稱身的紫色衣服,帽子上的羽飾也比應有的長出了四英寸;可是她的貂皮手筒和圍脖是花了二十五塊錢買的,不過在季節過去之前,它的同類會在櫥窗裡標價為七元九角八分。她面頰紅潤,淡藍色的眼睛晶瑩明亮。她渾身散發著心滿意足的氣息。   至於南希呢,你會管她叫商店女郎的——因為你已經養成習慣了。商店女郎的典型是根本不存在的;但是一些頑固的人總是要尋找典型,那麼就算南希是個典型吧。她把頭髮梳成蓬鬆高聳的龐巴杜式,臉上顯出一副矯枉過正的嚴肅神情。她的裙子的質料相當差勁,式樣卻很合時。她沒有皮大衣來抵禦料峭的春寒,但她趾高氣揚地穿著一件絨面呢的短大衣,彷彿那是波斯羔羊皮做的。無情的尋找典型的人啊,她臉上和眼睛裡流露出來的,就是典型的商店女郎的神情。那種神情是對虛度芳華的沉默而高傲的反抗;抑鬱地預言著即將到來的報復。即使在她開懷暢笑的時候,那種神情也依然存在。同樣的神情可以在俄羅斯農民的眼睛裡看到;等到加百列吹響最後審判的號角時,我們中間還活著的人在加百列的臉上也可以看到。那種神情原該使男人們自慚形穢;但他們老是嬉皮涎臉,別有用心地奉獻鮮花。   現在你可以掀掀帽子,走你的路了。你已經接受了蘆的愉快的“再見”,和南希的譏諷而又甜蜜的微笑。不知怎麼搞的,那種微笑彷彿從你身邊掠過,象白蛾似地撲翼飛過屋頂,直上雲霄。   她們倆在街角上等丹恩。丹恩是蘆的好朋友。你問他忠實嗎?嗯,如果瑪麗需要招用十來個傳票送達員去尋找她的羔羊時,丹恩總是在場幫忙的。   “你冷嗎,南希?”蘆說。“你在那家老鋪子裡幹活,每星期只有八塊錢,真是個傻瓜!上星期我掙了十八塊五。當然,熨衣服的活兒不如在櫃檯後面賣花邊那麼氣派,但是能掙錢。我們熨衣工每星期至少掙得到十塊錢。並且我認為那也不是不光彩的工作。”   “你幹你的好啦。”南希翹起鼻子說。“我甘願拿八塊錢一星期,住住過道房間。我喜歡待在有好東西和闊人來往的地方。何況我的機會有好多啊!我們手套部的一個姑娘嫁給了一個匹茨堡來的——鍊鋼的人,或者是鐵匠,或者是別的什麼——身價足足有一百萬呢。總有一天,我自己也要找到一個闊佬。我倒不是在誇耀我的相貌或者別的長處;可是既然有大好機會,我總得碰碰運氣。待在洗衣作裡有什麼出息呢?”   “不見得吧,我就是在洗衣作裡碰到丹恩的。”蘆得意揚揚地說。“他那次跑來取他星期日穿的襯衫和領子,看見我在第一張桌子上熨衣服。我們洗衣作裡的姑娘都想在第一張桌子上幹活。那天埃拉·馬金尼斯病了,我頂了她的位置。丹恩說他一眼就注意到我的胳膊是多麼豐滿,多麼白皙。我是把袖管捲起來幹活的。來洗衣作的也有上流人。你從他們把衣服藏在手提箱裡,突然溜進來的樣子就可以認出他們。”   “你怎麼能穿那樣的坎肩呢,蘆?”南希說,她眯縫著眼睛,關心而又責備地盯著那件惹厭的衣服。“它說明你的審美力太差啦。”   “這件坎肩嗎?”蘆睜大了眼睛,憤憤地說。“嘿,這件坎肩花了我十六塊錢呢。事實上要值二十五塊。一個女人送來洗熨,再也沒有來取。老闆把它賣給了我。上面的手工刺繡有好多碼呢。你還是評評你自己身上那件又難看,又素淡的東西吧。”   “這件難看素淡的東西,”南希不動聲色地說,“是按照範·阿爾斯丁·費希爾太太身上一套衣服的式樣縫製的。店裡的女同事們說,去年她在我們店裡買了一萬兩千元的東西。我這件是自己做的,花了一塊五毛錢。你在十步以外簡直看不出我這件同她那件有什麼區別。”   “哦,好吧,”蘆溫和地說,“假如你願意餓著肚子擺闊,儘管請便。我還是幹我的活兒,拿我的好工資;幹完活之後,在我經濟條件許可的情況下替自己添置一些花哨好看的衣服。”   這當兒,丹恩來了,他是個週薪三十元的電工,佩著活釦領帶,顯得少年老成的樣子,絲毫沒有城市的輕浮習氣。他以羅密歐般的悲切眼色瞅著蘆,並且認為她那繡花坎肩是一張任何蒼蠅都願意粘上去的蛛網。   “這位是我的朋友,歐文斯先生——跟丹福斯小姐握握手吧。”蘆說。   “認識你十分高興,丹福斯小姐。”丹恩伸出手說。“我時常聽到蘆提起你。”   “多謝,”南希冷冰冰地用指尖碰碰丹恩的手指,說道,“我也聽到她提起你——有那麼幾次。”   蘆吃吃地笑了。   “你那種握手的方式也是從範·阿爾斯丁·費希爾太太那兒學來的嗎,南希?”她問道。   “假如我是學來的,你更可以放心大膽地照搬。”南希說。   “唷,我根本不配。那種方式對我來說就太花哨了。那種把手抬得高高的架勢是為了炫耀鑽石戒指。等我弄到幾枚之後,我再開始學。”   “你不如先學著,”南希精明地說,“那你就更有希望弄到戒指。”   “為了解決你們的爭論,”丹恩愉快地微笑著說,“我來提個建議吧。我既然不能陪你們兩位到蒂法尼那兒去盡我的本分,你們可願意去遊樂場逛逛?我有入場券。我們沒有機會同真正戴鑽石戒指的人握手,那就去看看舞臺上的鑽石怎麼樣?”   這位忠實的侍從走在人行道上靠馬路的一邊;蘆挨著他,穿著鮮豔美麗的衣服,有點象孔雀;南希走在最裡面,窈窕纖弱,打扮得象麻雀那般樸素,可是走路的姿態卻是地道的範·阿爾斯丁·費希爾式——他們三人就這樣出發去尋找他們花費不多的晚間消遣了。   我想,把一家大百貨商店當作教育機構的人並不多。但是南希工作的那一家對她來說倒有點兒象教育機構。她周圍盡是那些帶有高雅精緻氣息的漂亮東西。假如你處在奢華的氣氛中,不論是你還是別人花了錢,那種奢華就屬於你了。   南希接待的主顧大多是婦女,她們的衣著、風度和社交界的地位都被引為典範來議論。南希開始從她們身上取長補短——根據她自己的意見從每一個人那兒擷取最好的地方。   她從一個人身上模仿了某種手勢,加以練習;從另一個人那兒學會了一種意味深長的眉毛一揚的樣子;又從其餘的人那兒吸收了走路、提錢包、微笑、招呼朋友和答理“身份低”的人的姿態。從她最欽佩的模特兒,範·阿爾斯丁·費希爾太太那兒,她徵用了那個美妙的特點:一種輕柔低沉的嗓音,象銀鈴一樣清晰,象鶇鳥的鳴囀那般圓潤。她沉浸在這種雍容華貴的氣氛中,不可能不受到深刻的影響。據說,好習慣能勝過好原則,那麼好風度也許能勝過好習慣了。父母的教誨不一定能使你保持新英格蘭的良知;但是,如果你坐在一把筆直的靠背椅上,把“稜柱和香客”這幾個字念上四十遍,魔鬼就不敢侵犯你了。當南希用範·阿爾斯丁·費希爾的聲調說話時,她連骨子裡都感到“貴人不孚眾望”的舒坦。   大百貨學校裡還有一個學問的源泉。每當你看到三、四個商店女郎交頭接耳地聚在一起,在手鐲叮噹作響的伴奏下,彷彿談著無關緊要的話題時,你可別以為她們在那兒批評埃瑟爾的頭髮式樣。這種碰頭會也許沒有男人的審議會那麼隆重;可是它的重要性並不低於夏娃同她大女兒的第一次會議。在那次會議上,她們使亞當明白了他在家庭中應有的地位。那是對抗世界和男人的共同防禦及交流攻守戰略的婦女大會。世界是個舞臺,男人則是一股勁兒往臺上扔花束的看客。女人是所有小動物中最荏弱無助的——她們有小鹿的優雅,卻沒有它的敏捷;有小鳥的美麗,卻沒有它的飛遁能力;有蜜蜂的甘釀,卻沒有它的——哦,我們放棄那個譬喻吧——有人也許會給螫著呢。   在這種軍事會議上,她們互相供應武器,交換她們在人生戰術中創造和擬定的戰略。   “我對他講,”薩迪說,“你太放肆啦!你把我當成什麼人,竟敢對我說這種話?你們猜猜看,他用什麼話來回答我?”   各色頭髮的腦袋,褐色的、黑色的、亞麻色的、紅色的、黃色的,湊在一起;找到了答覆,決定了針鋒相對的言語,準備以後大夥向共同的敵人——男人——展開論戰時採用。   因此,南希學會了防禦的藝術;對女人來說,成功的防禦就意味著勝利。   百貨商店裡的課程是包羅永珍的。恐怕再也沒有別的大學堂能夠更好地培養她,讓她達到她生平的願望:抽中婚姻的彩頭了。   她在店裡的位置是有利的。音樂部離她工作的部門不遠,使她有機會熟悉第一流作曲家的作品——至少讓她達到耳熟能詳的程度,在她試圖插足的社交界中假充具有音樂鑑賞能力。她還從藝術品、貴重精美的衣料、以及幾乎可以代替女人修養的裝飾品中得到陶冶。   沒多久,其餘的女店員都發覺了南希的野心。“你的百萬富翁來啦,南希。”只要有一個象是富翁的男人走近南希的櫃檯,她們就這樣招呼南希。男人們陪女眷出來買東西的時候,在一旁等得無聊,總是逛到手帕櫃檯那兒,看看麻紗手帕。南希的模仿出身高貴的神態和真正的秀麗對他們很有吸引力。因此有很多男人到她面前來賣弄他們的氣派。有幾個也許是地道的百萬富翁,其餘的只不過是依樣畫葫蘆的假貨。南希學會了識別的竅門。手帕櫃檯的盡頭有一扇窗;她從上面可以望見街上一排排等著主人在店裡買東西的汽車。她看得多了,知道汽車同它們的主人一樣,也是有區別的。   有一次,一位風度不凡的先生買了四打手帕,帶著科斐圖亞王的氣派隔著櫃檯向她調情。他走了之後,一個女店員說:   “怎麼啦,南希,剛才你對那個人一點兒也不親熱。依我看,他倒是個貨真價實的闊佬呢。”   “他嗎?”南希帶著那種最冷漠、最嫵媚、最超脫的範·阿爾斯丁·費希爾式的笑容說,“我可看不上眼呢。我看見他坐車來的。一輛十二匹馬力的汽車,一個愛爾蘭籍司機!你知道他買了什麼樣的手帕嗎?——綢的!並且他還有指炎的毛病。對不起,要就是地道的闊佬,否則寧願不要。”   店裡有兩個最“上流”的女人——一個是領班,另一個是出納——她們有幾個“闊氣的男朋友”,時常一起下館子。有一次,他們邀了南希一起去。那頓晚飯是在一家富麗堂皇的餐館裡吃的,那裡除夕晚餐的座位要提前一年預訂。在座的有兩個“男朋友”,一個是禿頭(我們可以證明,奢華的生活害得他頭髮脫得精光),另一個是年輕人,他用兩種有說服力的方式來使你領教他的身價和老練:一種是他佩用鑽石袖釦;另一種是他老是咒罵任什麼酒都有軟木塞的氣味。這個年輕人在南希身上發現了不同一般的優點。他的愛好本來就傾向於商店女郎;而他面前的這位,除了她本階層的比較直率的嫵媚之外,還具有他所屬的上流社會的談吐與風度。於是,第二天他就來到百貨商店,一邊買了一盒用土法漂白的愛爾蘭麻紗抽絲手帕,一邊鄭重地向她求婚。南希一口回絕了。十步開外,一個褐色頭髮梳成龐巴杜式的同事一直在旁觀傾聽著。等那個碰了一鼻子灰的求婚者離去之後,她狠狠地,一五一十地把南希數落了一通。   “你真是個不可救藥的小傻瓜!那傢伙是個百萬富翁——他是範·斯基特爾斯老頭的侄子呀。並且他是一片真心。你瘋了嗎,南希?”   “我嗎?”南希說。“我沒有答應他,是嗎?其實他並不是什麼百萬富翁,這一點也不難看出來。他家裡每年只給他兩萬元。那天吃晚飯的時候,那個禿頭的傢伙還拿這件事取笑他來著。”   那個褐色頭髮梳成龐巴杜式的女郎眯縫著眼睛,走近了一些。   “你到底要什麼呀?”她問道,由於沒嚼口香糖的緣故,聲音也比較沙啞了。“那還不夠你受用嗎?莫非你想當摩門教徒,同時跟洛克菲勒、格拉德斯通·道威和西班牙國王一起結婚?一年兩萬塊錢,還不夠你滿意?”   在那對淺薄的黑眼睛的凝視下,南希臉上泛起了紅暈。   “並不完全是為了錢,卡麗。”她解釋說。“那天吃晚飯的時候,他睜著眼睛說瞎話,被他的朋友戳穿了。他說他沒有陪某個姑娘去看戲,其實不然。我就是看不慣說假話的人。種種因素加起來——我不喜歡他;因此就吹了。我待價而沽,決不挑一個大拍賣的日子。總而言之,我非得找一個坐在椅子上象是男子漢的人。不錯,我是在找物件;但是這個物件總得有點兒出息,不能象小孩的撲滿那樣只會叮噹發響。”   “精神病院就是為你這種人開設的!”那個褐色頭髮梳成龐巴杜式的姑娘說著就走開了。   南希繼續靠每星期八塊錢的工資來培養這些崇高的思想——如果不能算是理想的話。她日復一日地啃著乾麵包,束緊腰帶,披星戴月地追蹤那個不可知的大“獵物”。她臉上老是掛著那種註定要以男人為獵物的淡漠而又堅定,甜蜜而又冷酷的微笑。百貨商店是她的獵場。有好幾次,她發現了彷彿是珍奇的大獵物,就舉起來復槍瞄準;但是某種深刻而正確的本能——那也許是獵戶的本能,也許是女人的本能——總是阻止了她,使她重新追蹤。   蘆在洗衣作裡很得意。她從每週十八塊五的工資中提出六塊錢來支付房租伙食。其餘的大多花在衣著上。同南希相比,她要提高鑑賞力和風度的機會可少得多。在蒸氣瀰漫的洗衣作裡,只有工作、工作和對未來的晚間娛樂的遐想。各種各樣值錢而漂亮的衣服在她的熨斗底下經過;她對衣著的有增無已的喜愛也許正是從那個導熱金屬裡傳到她身上去的。   一天工作結束後,丹恩在洗衣作外面等她,不論她站在哪種亮光之下,丹恩總是她忠實的影子。   有時候,他老實而惶恐地朝蘆的衣服瞥一眼,那些衣服與其說是式樣上有了進步,不如說是越來越刺眼;不過這不能算是變心;他不贊成的只是這些衣服在街上給她招來的注意。   蘆對她的好朋友仍舊象以前那樣忠實。她同丹恩到什麼地方去玩,總是邀了南希一起去,這已經成了慣例。丹恩高高興興、毫無怨言地挑起了額外的負擔。可以這麼說,在這個尋找消遣的三人小組中,蘆提供了色彩,南希提供了情調,丹恩負擔著重量。這個護衛,穿著整潔而顯然是買現成的衣服,繫著活釦領帶,帶著可靠、真誠而現成的機智,從來沒有為了這種重擔而大驚小怪或者垮下去過。有些善良的人,當他們在你跟前的時候,你往往不放在眼裡,可是等他們離開之後,你卻清晰地想起他們來,丹恩就是這種人。   對南希的高雅的興趣來說,這些現成的娛樂有時帶些苦味;但是她年輕,青春不能做挑肥揀瘦的美食家時,只能將就一點,做個隨和的吃客了。   “丹恩老是要我馬上跟他結婚。”蘆有一次對南希說。“可是我幹嗎要這樣呢?我不依賴別人。現在我自己掙錢,高興怎麼花就怎麼花;結婚之後,他肯定不會讓我繼續幹活。說起來,南希,你為什麼還要呆在那家商店,吃又吃不飽,穿又穿不好?假如你願意,我馬上可以在洗衣作裡替你找一個位置。我始終有這麼一種想法,假如你能多掙一些錢,你也就不至於那麼高傲了。”   “我並不認為自己高傲,蘆,”南希說,“不過我情願呆在老地方,半飢半飽也無所謂。我想大概是養成習慣了。我要的是那兒的機會。我並不指望在櫃檯後面站一輩子。我每天可以學到一些新的東西。我從早到晚接觸的都是高尚富有的人——即使我只是在伺候他們;我得風氣之先,見多識廣。”   “你的百萬富翁到手了沒有?”蘆揶揄似地笑著問道。   “我還沒有選中。”南希回答說。“我正在挑選呢。”   “哎呀!你居然還想抓一把來挑選嗎!那種人還是別輕易放過,南希——即使他的身價只差幾塊錢而不夠格的話。話得說回來,這不見得是真心話吧——百萬富翁們才瞧不起我們這種職業婦女呢。”   “他們還是瞧得起的好。”南希冷靜而明智地說。“我們這種人能教他們怎樣照料他們的錢財。”   “假如有一個百萬富翁跟我說話,”蘆笑著說,“我準會嚇得手足無措。”   “那是因為你不認識他們。闊佬同一般人之間的區別只在於你對闊佬更要看管得嚴一些。蘆,你那件外衣的紅緞子襯裡彷彿太鮮豔了一點兒,你說是嗎?”   蘆卻朝她朋友的樸素的淡綠色短上衣瞥了一眼。   “唔,我倒沒有這種看法——但是同你身上那件彷彿褪了色的東西比較起來,也許是鮮豔了一點兒。”   “這件短上衣,”南希得意地說,“跟上次範·阿爾斯丁·費希爾太太穿的式樣一模一樣。我這件的料子只花了三塊九毛八。我猜想她那件比我要多花一百塊錢。”   “好吧,”蘆淡淡地說,“依我看,這種衣服不見得會讓百萬富翁上鉤。說不定我會比你先找到一個呢。”   老實說,這兩個朋友各有一套理論,恐怕要請哲學家來,才能評判它們的價值。有些姑娘由於愛面子,喜歡挑剔,甘心呆在商店和寫字間裡工作,勉強餬口;蘆卻沒有這種脾氣,她在喧鬧悶人的洗衣作裡高高興興地操弄她的熨斗。她的工資足夠她維持舒適的生活而有餘;因此她的衣服也沾了光,以致她有時候會不耐煩地瞟瞟那個穿得整整齊齊,然而不夠講究的丹恩——那個忠誠不渝、始終如一的丹恩。   至於南希呢,她的情況同千千萬萬的人一樣。溫文爾雅的上流社會所必需的綢緞、珠寶、花邊、飾品、香水和音樂等等——這些玩意兒都是為女人而設的;也是理應屬於她的。如果她認為這些東西是生命的一部分,如果她心甘情願的話,就讓她同它們接近接近吧。她可不會象以掃那樣出賣自己的利益;儘管她掙得的紅豆湯往往十分有限,她卻保持著她的繼承權。   南希呆在這種氣氛裡怡然自得。她堅定不移地吃她節儉的飯食,籌劃她便宜的服飾。她對女人已經瞭解,現在正從習性和入選條件兩方面來研究作為獵物的男人。總有一天,她會捕獲她看中的獵物;但是她早就對自己許下諾言,不下手則已,一下手就非得打中她認為是最大最好的獵物不可,小一點的都在摒棄之列。   因此,她剪亮了燈盞,一直在等待那個到時候就會到來的新郎。   但是,她另外學到了一個教訓,說不定是在不知不覺中學到的。她的價值標準開始轉移改變。有時候,金元的符號在她心目中變得模糊,形成了“真理”、“榮譽”等等字樣,時不時乾脆就成了“善良”兩個字。我們拿一個在大森林裡獵取麋鹿的人打比方吧。他看到了一個小幽壑,苔蘚斑駁,綠蔭掩映,還有一道細流慢嚥的溪水,潺潺地向他訴說著休憩和舒適。遇到這種情況,就連寧錄的長矛也會變得遲鈍的。   有時候,南希想知道,穿著波斯羔皮大衣的人,心裡對於波斯羔皮的估價是不是始終象市價那麼高。   一個星期四的傍晚,南希從店裡出來,穿過六馬路,往西到洗衣作去。蘆和丹恩上次就約了她一起去看音樂喜劇。   她走到的時候,丹恩正好從洗衣作裡出來。他臉上有一種古怪而緊張的神色。   “我想到這裡來打聽打聽她的訊息。”他說。   “打聽誰?”南希問道。“蘆不在洗衣作嗎?”   “我以為你早知道了呢。”丹恩說。“從星期一起,她就沒有來過這裡,也不在她的住處。她把所有的衣物都搬走了。她對洗衣作裡的一個同事說,她也許要到歐洲去。”   “有人見過她沒有?”南希問道。   丹恩的堅定的灰眼睛裡閃出鋼鐵般的光芒,陰沉地咬著牙,瞅著南希。   “洗衣作裡的人告訴我,”他嘶啞地說,“昨天他們見她經過這兒——坐在汽車裡。我想大概是跟一個百萬富翁一起吧,就是你和蘆念念不忘的那種百萬富翁。”   南希破題兒第一遭在男人面前畏縮起來。她把微微發抖的手按在丹恩的袖管上。   “你可不能對我說這種話,丹恩——我跟這件事毫無關係!”   “我並不是那個意思。”丹恩說,態度和緩了一些。他在坎肩口袋裡摸索了一陣子。   “我有今晚的戲票。”他裝作輕鬆的樣子說。“假如你——”   南希見到男子氣概總是欽佩的。   “我跟你一起去,丹恩。”她說。   過了三個月,南希才見到蘆。   一天黃昏,這個商店女郎順著一個幽靜的小公園的邊道匆匆趕回家去。她聽見有人叫她的名字,一轉身,正好抱住那個奔過來的蘆。   她們擁抱了一下之後,象蛇那樣,往後揚起頭,彷彿準備進攻或者鎮住對方,她們迅捷的舌頭上顫動著千百句問話。接著,南希發現蘆的境況大為好轉,身上都是高貴的裘皮、閃爍的珠寶和裁縫藝術的成就。   “你這個小傻瓜!”蘆親熱地大聲嚷道。“我看你還是在那家店裡幹活,還是穿得那麼寒酸。你打算獵取的物件怎麼樣啦——我猜想還沒有眉目吧?”   接著,蘆把南希打量了一下,發現有一種比好境況更好的東西降臨到了南希身上——那種東西在她眼睛裡閃爍得比寶石更明亮,在她臉頰上顯現得比玫瑰更紅潤,並且象電子一般跳躍著,隨時想從她舌頭上釋放出來。   “是啊,目前我還在店裡幹活,”南希說,“可是下星期我就要離開那兒了。我已經找到了我的獵物——世上最好的獵物。蘆,你現在不會在意了,是嗎?——我要跟丹恩結婚了——跟丹恩結婚!現在丹恩是我的了——怎麼啦,蘆!”   公園的拐角那兒慢慢走來一個新參加工作,光臉盤的年輕警察,這些年輕警察裝點著警察的隊伍,使人覺得比較好受些——至少在觀感上如此。他看見一個穿著華貴的皮大衣,戴著鑽石戒指的女人伏在公園的鐵欄杆上,傷心地哭泣著,而一個苗條樸素的職業婦女挨近她身邊,竭力在安慰她。這個新派的吉布森式的警察裝作沒看見,自顧自地踱了過去;他的智慧也足以使他明白,以他所代表的權力而言,他對於這類事情是無能為力的,儘管他把巡夜的警棍在人行道上敲得響徹雲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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