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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閱盡天下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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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404bug
江湖是武俠類文學作品創造出來的人文環境,相當於現代的黑色會。
武俠文學極致地淡化了官府的存在感。但是事實上何曾有過真正的武俠?歷朝歷代都會說“俠以武犯禁”,俠根本就沒有生存的土壤。
武俠文學為什麼強行遮蔽官府?那還不是因為作者們深知官府是不會容許俠客作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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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巍巍華澗山
古代江湖人殺人官府不管嗎?這個問題可以看看歷史上著名的的江湖小說水滸傳,水滸傳雖然是江湖故事,但也相當程度反映民俗民情。說幾個例子,第一個,魯提轄拳打鎮關西,魯達鬧市打殺鄭屠戶,魯達第一反應是“酒家須吃官司”,最後“一道煙走了”,而鄭家老小告到府尹,行開廣捕文書,魯提轄變花和尚亡命天涯;第二個楊志怒殺牛二,直接“官府出首,”囚於死牢,最後刺配充軍;殺人須吃官司,魯達、楊志法制觀念若此。而其餘好漢,殺人後一般是要麼落草為寇,要麼就是躲在荒僻處,前者如楊雄、石秀,後者如孫二孃、張青,文中張青自述是“住不得城裡”才到大樹十字坡。沒有哪一位好漢是殺人後,官府不管,穩坐不動的。
俗話說“殺人償命”“人命關天”,這不僅僅是千年傳承的民俗諺語,更是歷史;韓非子提出“俠以武犯禁”,每一代大一統王朝都將所謂的“俠”嚴密管控,只有失序的時代才有江湖殺人官府不管的亂象,不過那時多的是“匪”,而不是 “俠”
題主提出這樣的問題,想必是受現代武俠小說影響,現代武俠小說肇始於梁羽生,盛於金、古,特別是金庸,其小說乍看史實豐富,實則是歷史框架下的派生產物,與當時歷史風貌大相徑庭,其文學上價值極高,但描摹當時市井民情則遠不如水滸之類話本小說。本質上講,金大俠的武俠世界是另一個世界體系,不能當做歷史看的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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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任馳贏天下
俗話說“殺人償命,欠債還錢”,這是天經地義的事。不過還有一句話叫做“民不舉,官不究。”後者用在古人身上我覺得最恰當不過啦!
我們知道古代跟現代比,無論是生活水平,還是物質條件都是非常落後的,簡直就是天壤之別。就拿古代人傳遞資訊來說,一個資訊需要幾天,或者幾十天甚至上月的時間,而且還有依靠馬匹或者是飛鴿傳書這樣的方式。而現代文明社會只需要幾秒的時間一個簡訊一個電話就可以馬上搞定,這就是差距。
古代雖然也有成熟的法律體制,但畢竟是在傳統封建習俗的束縛下。人們的思想也是很簡單的。一些人無家可歸,窮困潦倒的浪跡江湖的人為了生存,混口飯吃,難免會產生一種極端的錯誤思想。他們就會不擇手段的幹一些非法的勾當,比如偷雞摸狗這樣的事情,嚴重的就會攔路搶劫,殺人越貨。
殺人了怎麼辦?官府管不管?當然管啦!不過管法不一樣,古代的官府非比現在,現代社會只要殺人搶劫了,事情發生了無論你跑到哪裡都要抓到你,哪怕你跑到國外一樣收拾你,只要犯法必嚴懲。
在古代就不一樣啦,古代官府案發後當然也是要查案的,破案之後也是要抓人的,不過抓人可不是像現在這麼雷厲風行,而是能抓既抓,不能抓則順其自然。就是說遇到老實的就抓,遇到厲害的抓不了不抓,其實也不是不抓,說白了就是打不過而已,古代的江湖中人大多都是習武之人,我們在小說和影視劇中都見過,但凡是幹殺人者,都不是一般人,不是大俠就是武林高手。
所以古代官府那些差官衙役怎麼會是這些人的對手呢 ,我們熟知的水滸傳中梁山好漢,武松,魯智深,林沖等哪一個不是因為犯了人命案子,被官府通緝後,被逼無奈才落草為寇上了水泊梁山,他們聚義在八百里水泊梁山之上,挑起替天行道的大旗,過著悠哉的神仙生活。
所以我們不難看出,在古代殺了人,只要找個山高皇帝遠的地方,只要有能力混出點名堂的人,就可以一輩子逍遙自在,過上大碗喝酒大塊吃肉的好日子。官府的腐敗無能,也直接導致了這些匪患們層出不窮,以至於官逼民反的事件屢見不鮮,這就是古代封建腐朽沒落時期的真實寫照。
殺人必然要償命,可是時代不同,處理的方式方法也不一樣,都說亂世出梟雄,我覺得這話說的也不無道理。所以我們不能一味的去說古代就是不好,只能說仁者見仁,智者見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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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聯盟事兒君
當然會管了!
是必然會追究的,因為現實社會可不是武俠小說,國家法律的尊嚴是必須維護的,只要還是法治社會蓄意殺人都是重罪。像小說裡那樣的快意恩仇而官府置之不理是不存在的。畢竟當官是需要考核政績的,如果自己的地頭髮生重大命案,你不追查處理,那你今年的考核就可能是最差的,上官不但要你繼續破案,以後你可能得不到升遷的機會更有可能被降級或罷黜。這樣關乎自身利益的事情,當官的不追究那才是怪事。
這時候我們就要感慨古代有御史這樣一個職務了,他們可以風聞奏事,如果出了這樣的事情,地方官不盡快破案,御史們會像看見湊雞蛋的蒼蠅一樣,不斷彈劾你。知道你被追究責任為止。這也是在古代當官需要小心翼翼的一個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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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鴻鵠迎罡
欠債還錢、閃人償命,在任何時代、任何國家都是天經地義的事,是構成社會基本秩序的基石。那些殺人越貨的人,往往都是亡命之徒,官府對亡命之徒歷來都不會心慈手軟。
古代江湖人若殺了人,肯定會受到官府全力通緝,並嚴厲制裁,甚至被處以極刑。
古代有一個職位,叫作“捕快”,據考證,從原始社會末期就形成了,他們由朝廷供養,發放固定薪水,主要職能是維護和平、鋤奸懲惡,跟現代的警察一樣,都是保護老百姓人身安全、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秩序的一類人。
從那些武俠劇、武俠小說裡經常能看到,那些江湖人士手起刀落,快意恩仇的景象讓觀者吃驚,讓許多人輕易喪生在他們的刀劍下,而他們,看起來相當瀟灑,仍然大塊吃肉大口喝酒,完全把殺人不當一回事,跟沒有發生什麼事一樣。
實際上,這些都是武俠小說家構建出來的理想型江湖世界,跟真實歷史是大相庭徑的。在小說家眼裡,惡人必須要受到懲罰,不惜讓惡人斃命來凸顯正義的延續。小說家這樣做,一是為了體現“武俠精神”,二是為了體現“惡有惡報”的信仰,在本質上,都是為了讓社會變得更美好,人人能生活在美好家園裡。
但理想型江湖世界裡的行為跟法制觀念產生了嚴重衝突,因此,在現實江湖中,那些大俠殺了人,官府為了維護律法尊嚴,肯定要嚴懲不貸。會在全城各個角落張貼殺人者的畫像,命令捕快全力抓捕歸案。至於能不能抓住,那是另一回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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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折緣
古代真的存在江湖麼?
即便真的存在這樣一個概念,大概也是一群江洋大盜,綠林豪傑的法外之徒吧。
黑社會在哪個時代都有,如今不也在“掃黑除惡”麼。受武俠小說的影響,我們總嚮往成人童話中那些大俠們鏟奸除惡伸張正義的同時,又瀟灑不羈。
但真實的歷史上真的存在射鵰大俠郭靖這樣的人物麼?
司馬遷《史記》遊俠列傳中的郭解、朱家、劇孟們,事實上是遊歷於法律灰白地帶黑白兩道通吃的地方豪強,他們即不能代表正義,也不會無緣無故伸張正義。
所謂的江湖人,大抵主要還是那些社會不安分份子,在城市中,他們是遊手好閒,恃強凌弱的黑道成員。拉幫結派的他們,在欺負勒索小市民的同時,順便負責替官府、權貴幹些髒活,他們往往充當當地豪強的打手。一定程度上也扮演著社會秩序穩定的一個環節。官府並不是不管他們殺人,而是如果具體處理某個殺人的黑道份子,勢必引起更大的城市動亂。
要知道,古代的官員當官大多求富貴,權力,伸張正義只是兼職,看心情好壞,以及“惡勢力”的大小,或是否威脅自己的烏紗帽而已。同時,地方官員的考核主要集中在三個方面,一是賦稅,二是德化,三是治安。然而這三項重要指標,多多少少都會受到這些混黑道的影響。
如果這些人的勢力,沒有從根本上動搖官老爺的利益,殺人只要不放火,有分寸不造成恐慌動亂,那麼官老爺大多也就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畢竟衙門要處理的事物很多,案件也是堆積如山,又沒有比之現在的刑偵技術,要處理也處理不過來啊。
官府並不是不管,只是在於官府的權威、利益是否被這些黑道份子侵犯,如果沒有,那還不如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而至於城市外那些嘯聚山林的綠林大盜,官府更加是心有餘而力不足了。這些綠林大盜是真正的法外之徒,他們佔山為王,卻又不扯反旗,對於行政軍事力量基本集中在縣一級別的官府,拿他們還真沒有辦法。
實力小的,派軍隊鎮壓勞師動眾,這個費用需要地方財政支援,而同時,地方鬧匪患,對於官員的身前考核也是一項嚴重的指控,如果你平定了,一切好說,還能增加政績,但那些盜匪們基本都是本地人,熟悉官府的運作方式,以及當地的地形地勢,擅長游擊戰,官軍要剿滅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所以官府對這些盜匪的態度就是,只要不鬧得天怒人怨,大概是能與他們共存的,甚至一定程度上還有所勾結。
在人治遠遠大於法治、律法基本為權貴官府服務的古代社會,只要不鬧出什麼大亂子,殺黔首黎民並不是什麼大問題,但如果動了不該動的人,那就真的要查辦到底了。而很遺憾的是,古代往往需要伸張正義的物件往往是那些朝廷律法,官府偏袒的人。
江湖就是一個笑話,俠客只是童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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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7682849907825
古代江湖殺人,官府當然要管。遠的不說,就說大秦王朝至以後的朝代。封建王朝為了鞏固皇權的權威。刑法要比中國現代社會嚴厲的多。殺人償命,欠債還錢偷盜。都是嚴判的。己做到家喻戶曉的地步。武俠小說江湖殺人,不犯法全部都是虛構。真實的情況要比現在嚴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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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布穀公社
世上本沒有江湖,又處處是江湖,小到團伙,大到國家,都是江湖,都有規矩。
這裡所提到的想殺人就殺人的江湖,也就存在現代人意淫的古龍、金庸的小說裡。
在這類通俗文學作品裡,惡人可以肆意作惡,復仇的好漢則可以快意恩仇,放火下毒也好,手刃仇家也罷,哪怕殺他全家也沒有關係,官府好像不管。
這類小說,說白了,就是現代人寫的穿越劇,嚴重缺乏史學依據,人物的行為與當時的社會管理制度出入較大,基本屬於瞎編亂造。
讀過歷史的都知道,2000多年前的春秋戰國時期,就出現了百家爭鳴,民智大開的歷史階段。
其中,諸子百家中,法家“以法治國”的思想,將古代中國的社會發展、人類行為規範升級到更高級別的層面上來。
法家強調“不別親疏,不殊貴賤,一斷於法”。這種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王子犯法庶民同罪的思想,至今,對現代法治而言,仍然是一面鏡子。而後,秦朝統一六國,建立起中央集權,制定法典的核心思想基本來自法家。
這樣一來,人的行為就規範了,社會自然就穩定了,統治者也好睡個安穩覺了。
所以,自秦以後,歷朝歷代都很重視法律在統治中的應用。基本上就不存在什麼江湖上人殺人,官府不管的情況。
表面上來說,江湖仇殺,自有江湖道理,哪裡用得著官府來管?
實際上,這種行為嚴重損害統治者的權威。
說得更直白一點,就是一個國家只有一個皇帝,只有一套法律和一個管理體系,如果江湖人士可以自行搞一套懲罰體系,那不就是等於皇帝承認另外一套政權體系的存在?
歷史上的古人想殺個人,哪怕是英雄好漢想報個仇,也是要三思而後行的。比如華人最大的仇恨之一,殺父之仇。
孔子稱此仇為不共戴天。
報類似殺父之仇的仇,在西周時期法律是允許的,殺人無罪。但是,得須報官府登記備案,然後才可以組織追殺。
《水滸傳》是古人寫的小說,基本反映的是當時的社會歷史、人文風貌,很多細節比較寫實。
裡面的江湖好漢,殺人之後被官府追得都跑到水泊梁山去避難去了。那麼大一個幫派,因為殺了人,官府也會管,會五次三番地要派兵去剿滅,何況江湖上的個人仇殺,行兇者都是被通緝的,一旦被抓到,基本上也就是個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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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夏慈史
引語:若拒北城城外世子戰死,當有一斷臂瘸腿劍客自中原而來,手持半柄木劍,入陸地神仙-這該是最好得江湖!最真的兄弟情! 哪裡有江湖?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
真正的江湖立足於現實,而不是金庸先生的小說社會,那個劍客十步殺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的的快意世界是不存在的,題者應該是接觸了太多文藝作品,誤解了事實,要知道一點,哪裡有江湖?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而且不管在那個朝代,殺人都是犯法得!
《殺人者有罪》因為有人的地方就有法律,個人的力量哪裡可以和制度對抗,中華民族五千年的歷史,自從度過了茹毛飲血的原始社會,自三皇五帝的聖人之治到戰國禮樂崩壞,從始皇帝一統天下到五胡亂華人同牲畜再到新中國的成立,有一條法律一直沒有過人來質疑那就是“殺人者有罪”!所以題者說的不管是不會存在的!畢竟現實社會不是文藝小說! 不管你是江湖人還是什麼人,只要你殺人放火,法律都會制裁你,這在那個朝代都一樣,至於有沒有特殊情況特殊時期特殊身份的人沒有受到處罰和管理,就算有那畢竟是特殊情況!
說不完的江湖,道不盡的人情世故! 你又欠下過多少江湖情!我們心中的江湖應該是這樣,多年以後的你,糾結了那些年一起闖蕩江湖的兄弟,坐在那些年喜歡吃的破舊小餐館,大瓶喝酒大口吃肉大聲罵著你小子怎麼這麼些年就不聯絡哥哥我,你說弟弟我闖蕩江湖多年最鐵兄弟還是你們,說著吃著哥幾個人仰馬翻,剩下清醒的你趕緊小跑著去買單,吧檯後老闆娘微微一笑說:免單了,你們哥幾個幾個走吧!你不解的扶著兄弟偏偏倒到的往酒店去了,回過頭去看那老闆娘好像也看了一眼你們幾個這個方向,你心中瞭然,笑了笑心裡想謝,這不知道又是你們那個欠下了這風流債呦!江湖是生活,哪裡會有題者說的打打殺殺,江湖是我們得人情世故! 從題者的角度考慮!那更多的把江湖理解成了一個固定空間,而殺人管不管,就是在問個固定空間得規則,混淆文藝作品和現實社會!
結語:只有生活中的江湖,哪裡來的江湖裡面討生活得說法!那麼你心中的江湖有什麼未了的事兒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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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人償命,這是古代流傳下來的,基本上那些武林人士要麼被通緝,要嗎落草為寇,或者隱姓埋名,如果是在亂世的話,官府哪還有時間管,因此也就不會抓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