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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寡言的夜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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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家族企業雜誌
以李嘉誠為例。2018年3月16日馳騁商場70年的李嘉誠宣佈退休,而家族信託正是李嘉誠在財富傳承中使用的頂層工具。
早在1980年李嘉誠就設立了家族信託基金Li Ka-Shing Unity Holdings Limited(LKS Unity),控制了包括和記黃埔、長江基建、長江實業、電能實業、赫斯基能源等22家上市公司的股份,可以說,李嘉誠將大部分的財富都放在這家信託基金下面,這家信託基金也是李嘉誠家族財富的終極所在。
其中,整個結構的基礎框架往往是由信託承擔的,在具體實施層面,信託也被廣泛、多方式的運用。家族信託具有以下作用:
第一,風險隔離 由於信託資產在法律上具有獨立性,家族信託合法設立後,委託人如果因企業經營問題等面臨破產清算,其信託資產可受到保護,不納入清算範圍。此外由於家族信託指定受益人和受益範圍,因此委託人婚姻關係、家庭關係的變化也不會影響財富的完整傳承。
第二,基業永續 委託人將股權裝入信託,並對與股權有關的權益和受益人權益做出明確安排,可以實現企業所有權、管理權和受益權的有效分離,也能夠根據子女接班意願及能力進行差異化的安排,同時避免在傳承過程中家族股權稀釋而最終喪失企業掌控力。
第三,家財穩固 信託資產可以在全球實體和金融市場中進行配置,尋求廣泛的投資機會,從而實現信託資產長期穩定增值的目的。此外,在部分海外市場,委託人去世前轉移至信託內的財富並不被納入遺產稅的徵收範圍;股權、不動產轉移至家族信託往往也會被視同“非交易性轉移”,從而實現合理避稅的功能。
第四,個性化傳承 家族信託可以根據委託人的要求靈活設定各種條款,如設立期限、資產分配方式、突發情況時的財產處置等,並可根據事先約定在信託存續期內進行調整。同時,委託人還可以在信託條款中明確規定受益人獲取收益的條件,附加對後代的約束條款,可以有效避免“敗家子”的出現,實現對繼承人的教育和約束,以及物質財富和精神財富的雙重傳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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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每日經濟新聞
家族的財富傳承一直是個世界性的難題,也是富豪們永遠關心的話題。比爾蓋茨、默多克等全球資產大亨都設立了家族信託來管理家族資產,為什麼家族信託能夠獲得高淨值人群的喜愛呢?接下來我們看下家族信託是如何運作的就能夠明白了。
家族信託是一種信託機構受個人或家族的委託,代為管理、處置家庭財產的財產管理方式,目的是實現富人的財富規劃及傳承目標。
家族信託的資產所有權與收益權相分離,富人一旦把資產委託給信託公司打理,該資產的所有權就不再歸他本人,但相應的收益依然根據他的意願收取和分配。富人如果離婚分家產、意外死亡或被人追債,這筆錢都將獨立存在,不受影響。
家族信託主要有以下幾點好處:
第一,防止後代揮霍,確保衣食無憂。例如可以透過條款的安排,定期將部分信託資金轉給子女,這樣可以有效傳承財富,避免子女揮霍無度,確保一生無憂。
第二,獲得遺產繼承稅收優惠。許多國家對於家族信託,會減少一定的遺產稅或所得稅繳納,這樣可以最大程度地保留家族財富。
第三,可以有效隔離債務。由於家族信託所有權和分配權分離的特性,根據相關條約,當企業、個人破產時,信託資金並不會像股票、存款、債券一樣被凍結,也不能要求以信託資金來償還債務。
當然缺點還是有的,比如如果設立的是不可撤銷信託,委託人與受益人發生矛盾反悔,那麼是一點辦法也沒有的。當然一般家族信託受益方都是子孫後代,也就很少存在反悔的情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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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風生焱起
的確,無論國內還是國外的富豪們財富傳承都喜歡以設立家族信託計劃的形式進行,其實主要是兩方面的考慮:
第一,專業性原則。財富管理這種專業性的投資事項,設立一個信託資金,相比富豪自己兼顧打理,還不如聘請專業的人士打理更合適,有助於規避風險,讓財富更好地實現穩健增長的可能。
第二,風險隔離原則,其實這才是富豪們最看重的地方。信託計劃的一大特點是與出資設立的委託人的財富隔離,具有財產獨立性,也意味以後富豪們就算出現破產清算的狀況,這個信託計劃也能繼續不受影響運營下去,保障家族專項資金的安全性,讓家人未來有一個保障。很多富豪,其實背後都是負債累累的經營,實質是負豪,資金鍊不緊張時風光,資金鍊一旦緊張被催債就慘了,近看如樂視網的實際控制人賈躍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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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家族財富密碼
改革開放以來,歷經 40 年的財富求索,目前,中國千萬資產高淨值人群數量已超過百萬。如何掌管手中的財富,並將財富平穩有效地傳承給下一代,擺脫“富不過三代”的魔咒,讓家族的財富、聲譽和精神永續傳承,已成為第一代高淨值人群最為關心的問題。
在華人的傳統意識中,家族財富的傳承工具主要是遺囑繼承或人壽保險。然而,近幾年,家族信託,這一在國外已有數百年發展歷史的財富傳承利器,逐漸在國內落地生根,並大有蓬勃發展之勢。家族信託在子女教育與生活保障、資產隔離保護、防範婚姻變動風險、財產增值保值等諸多方面的功能優勢,能夠較為完美地契合高淨值人群的財富傳承需求。子女教育與生活保障功能一是根據子女需求靈活分配管理。在子女教育與生活保障傳承方式中,目前市場較為普遍的財富傳承工具包括人壽保險、遺囑遺贈以及家族信託等手段。但是,除了家族信託以外,傳統財富傳承方式中,子女往往都只能一次性獲得家庭財產。而且,對於未成年子女而言,一次性獲得超過千萬元以上的財富,很可能因其不具備管理能力,而使家族財產較難被有效利用。
因此,對於資產量較大的高淨值客戶人群,可透過家族信託方案設計,根據自身需求靈活設定定期與臨時給付條款,鎖定受益人子女生活、教育等剛性現金需求儲備。這是傳統遺囑、保險等財富傳承工具無法具備的資金分配方式。
二是靈活設定受益人,實現隔代財富傳承。目前,市場較為普遍的大額人壽保單設計方式主要有兩種。第一種保單模式以父母為投保人,子女為被保險人,受益人為父母本人或孫子女。第二種保單模式以父母為投保人及被保險人,子女為受益人。很多人可能不太瞭解這兩者間的區別。事實上,大額保單財富傳承的大多數功能在投保人與被保險人為同一人的情況下才有可能實現。因為,在投保人與被保險人不同的情況下,如果投保人不幸去世,保險合同尚未結束,則需要更換投保人繼續執行合同。若投保人沒有其他的財富規劃安排,其去世時的所有財產都將按照普通遺產進行處理。那麼,在投保人與被保險人相同的情況下,是否就能確保按照財富所有者自己的心願進行財富傳承呢?這需要根據案件情況與客戶訴求具體判斷。在被保險人身故後,家族財富透過保險受益金而非遺產的形式傳遞給其子女。乍看之下,大額保單的確可以實現財富傳承的目的,且不存在因受益人不明確而導致爭奪財產的情況。但是中國《保險法》第四十二條規定,人壽保險的受益人必須明確具體,如果受益人指定不明無法確定的,被保險人身故後,保險受益金將作為其遺產。也就是說,如果財富傳承人打算隔代傳承財富,而其孫輩又尚未出生,大額保險就無法滿足這一設想。家族信託則可以按照委託人的意願靈活設定不同型別的受益人,包括子女、孫子女甚至是尚未出生的後代。只要在信託設立時受益人範圍確定,在信託存續期間受益人出生,就可以享受信託利益。
三是預防子女揮霍與不良行為。家族財富傳承是一項“傳”與“承”相結合的系統性財富管理工程。對於家族財富管理機構而言,一方面需要合理設計財富的分配傳承機制,在合法合規的條件下儘可能按照當事人的意願分配財產 ;另一方面,還需要充分考慮受益人是否有能力和意願按照當事人的初衷運用管理財產。如果受益人存在揮霍無度、大額欠債、荒廢學業及其他各種違背委託人意願的行為,大額保單、遺囑遺贈、生前贈與等各種手段都較難對受益人的財產使用方式進行約束。受益人領取保險受益金或繼承人按照遺囑繼承遺產後,該財產屬於其個人財產,由其自由支配。相對而言,家族信託則可以透過信託合同條款提前約定限制或取消受益人的受益權,從而更準確、更完整地實現客戶財富傳承的目的。
綜上所述,富一代們要想避免“富不過三代”或“家道中落”等遺憾的發生,可以科學地利用家族信託工具,做好家庭財富分配的系統性頂層架構設計。尤其是當下越來越多的海歸“富二代”不願接手家族傳統行業,那麼,家族信託還可以透過設計相應受益人條件,要求子女應當按照接班要求完成相應專業與技能學習,最終逐步實現家族企業的順利傳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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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有法365
中國有句俗話說“富不過三代”,意思是,不管父輩積累了多少家業,都無法抵抗後兩代的“揮霍”,沒辦法長久傳承。
然而在國外,卻有許多百年不衰的大家族,比如肯尼迪家族、洛克菲勒家族等等。這些大家族裡,每代都能培養出人才;即便人丁興旺,也少見財產糾紛——這不得不歸功於家族信託。
在默多克與鄧文迪離婚案中,雖然鄧文迪未分到多少財富,但她與默多克的兩個孩子,卻能透過家族信託,繼承默多克的財產。在海外,家族信託是高收入人群常用的理財方式,人們熟知的富豪,如比爾·蓋茨、馬克·扎克伯格等,都置辦了自己的家族信託。
中國的家族信託起步相對較晚,但近幾年不斷髮展,市場逐漸擴大。未來,中國富有家族選擇家族信託作為資產管理方式,可謂大勢所趨。
01
瞭解家族信託
信託是指委託人基於對受託人的信任,與受託人簽訂信託合同,將其財產所有權委託給受託人,由受託人按照委託人的意願以自己的名義管理信託財產,並在指定情況下由受益人獲得收益。家族信託是指個人作為委託人,以家庭財富的管理、傳承和保護為目的的信託,受益人一般為本家庭成員。
2001年,中國《信託法》正式頒佈並實施。該法明確規定了“遺囑信託”和“慈善信託”。因此,在境內辦理信託,是有法律依據的。
家族信託結構涉及到三個主要的角色:委託人、受託人和受益人。委託人為自然人或者家族公司,受益人為客戶指定的財產繼承人,信託資產包括資金、股權、不動產等等。透過家族信託,資產所有權和收益權分離,信託公司將代為持有並管理財產。相應的收益,則根據委託人的意願進行分配。
也正因為如此,家族信託的功用非常之多。從婚姻財富管理、子女教育、家族治理,到財富轉移、遺產規劃、稅務策劃……甚至連寵物的照料問題,都可以透過家族信託來完成。
02
什麼人需要家族信託
隨著中國高淨值人群的不斷增長,人們對家族信託的需求也在與日俱增。對高淨值人群來說,他們通常面臨以下幾種財產風險:
①婚變風險:婚姻變故有可能導致家族財富大幅縮水,甚至影響到企業的經營。在上週的文章中,就有亞馬遜創始人離婚平分家產的案例。
②繼承風險:遺囑繼承具有很大的不確定性,還要面臨遺產稅的風險,這些都會影響財富的順利傳承。此外,有一些家族後代缺乏管理財產的能力,或是根本對管理家族財富不感興趣,往往會導致家族財富迅速流失。
面對這些複雜的情況與多重風險,家族信託的優勢就顯現出來。1999年,默多克與他的第二任妻子安娜離婚時,支付了鉅額分手費,致使其旗下的新聞集團和21世紀FOCUS受到影響。
隨後,默多克開始將資產放入信託,在其中規定了A、B兩類股權(A類股權沒有投票權,而B類股權擁有投票權)。其中,約38.4%的B類股權由默多克家族持有,並只有與前妻所生的四個子女享有。
因此,當他與鄧文迪離婚時,鄧文迪僅得到了兩套房產,而他們的孩子也只能享有信託收益,但無法享有公司股權。從默多克案例來看,家族信託實現了資產的隔離和保護,確保了家產糾紛不會影響到企業運轉。並且,在傳承方面,委託人可以指定繼承人享有的權益。
03
家族信託風險
絕對完美的理財方式是不存在的,實際上,家族信託的“好”與“不好”是相對的。辦理家族信託,也存在著一定的風險。
根據中國信託法的規定,信託在以下情況下,會被認定為無效:(一)信託目的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損害社會公共利益;(二)信託財產不能確定;(三)委託人以非法財產或者法律規定不得設立信託的財產設立信託;(四)專以訴訟或者討債為目的設立信託;(五)受益人或者受益人範圍不能確定;(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信託有非常多的種類,委託人可以根據自己的需求,來設立不同功能的信託。目前,中國的信託體系還處於發展的初期,國內家族信託市場未完全成熟,存在良莠不齊的情況。有一些所謂的“家族信託”功能簡單、隱含風險,被稱為“偽家族信託”。因此,在設立信託時,一定要找正規的機構進行辦理!
1.詳細瞭解家族信託業務。家族信託可以處理多方面的財產問題,需要根據個人的具體情況與需求,尋找針對性的方案。目前,家族信託主要面向的是高淨值人群;非高淨值人士也可以選擇保險、遺囑等方式進行財產分配。
2.辦理家族信託,需要專業法律人士指導。家族信託是一項專業、龐雜的工作。目前已有書面模板檔案,但在非標準化的需求下,仍然需要律師來權衡具體的法律風險,由稅務師判斷稅務風險。如涉及到跨境,尤其是股權等方面的複雜問題,甚至需要境內外專家共同處理。
3.不要盲目迷信家族信託。家族信託只是眾多傳承方式中的一種,應認識到其所具有的風險。至於應當選擇何種傳承工具,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不要盲目迷信。
中國古人說:"道德傳家,十代以上,耕讀傳家次之,詩書傳家又次之,富貴傳家,不過三代。"財產繼承,不應只寄託在物質層面,下一代人的教育、修為,同樣影響著整個家族的傳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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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雲房優道邊Sir
今日分享
《中國家族財富管理之家族信託》
河南家族觀念尚不成熟,浙江福建一代已經成熟。我們管中窺豹,希望對自己有所提升。
你的家族信託應該設在境內,還是境外?
2018年9月1日,中國《信託登記管理辦法》(銀監發[2017]47號)實施,財富管理行業無不振臂高呼的“中國家族信託的時代來了”。
家庭財富管理,其實已經慢慢深入到大家日常生活認知之中,只是更多的關注點在房產上而已。
往上走,家庭資產配置到家族財富管理之旅,其實就是持續價值投資之道。
作為家族財富管理中全球化視野的“家族信託”,其實是個漂洋過海的舶來品,自13世紀英國封建制度時的萌芽,到19世紀資本主義制度後誕生,後經遺產稅的開徵進入鼎盛時期。
目前中國僅有的法律檔案更多停留在信託登記制度上。
但,2019年開始,將變得不一樣。私募基金的快速發展和監管制度的完善,更多的基金管理人和信託管理人從業人員的激增,將會帶領行業快速發展起來。
每一箇中產家庭,需要注意的是中國在慢慢放開外資的管制。如果對自身財富管理不善,那麼將會加快稀釋資金的價值。
家族信託,解釋起來會比較深奧難懂,也希望大家開啟腦洞,多多關注。
國內的家族信託,在委託人委託財產受制於《民法通則》“以合法形式掩蓋違法目的”、信託財產獨立性依附於岌岌可危的《信託法》“將其財產權委託給受託人”、委託資金以外的資產受制於過戶和涉稅事宜不清晰的多重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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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小米老妖精
改革開放以來,民營經濟快速發展,中國第一代的創業者們積累了相當規模的財富,隨著個人年齡增長,子女逐漸長大成人,這些企業家家族財富管理、傳承的需求集中爆發。
中國超高淨值人群的多樣化家族財富管理需求為家族信託發展創造了機遇:
第一,中國超高淨值人群數量和可支配財富的規模的增長,資產型別複雜多樣,催生了他們對家族財富管理的需求。
第二,中國第一代企業家所處的人生階段、投資理念的轉變以及代價傳承的挑戰,促使他們重視家族財富管理與傳承。他們經歷事業的奮鬥,積累了一定的財富,也到了規劃落實家族財富傳承的年齡階段。
第三,第二代企業傢俱有較強的財富管理和規劃意識。他們接受了良好的教育,且大多具有海外留學經驗,對家族信託和家族傳承接受度高,也會為父輩提供家族財富規劃與傳承的建議。
第四,國內外日益複雜的經濟環境,讓企業家更加重視財富安全。他們希望藉由家族信託模式,實現資訊保密、資產保障、風險規避、繼承安排等多個目的。
家族信託在財富安全、財富傳承、稅務籌劃、隱私保護等方面具有天然優勢。
1,財富安全。信託財產是獨立的,信託財產獨立於委託人個人財產,同時也獨立於受託人個人財產和受益人個人財產。所以家族信託的執行,可以有效防止委託人其他財產風險向信託財產傳遞,從而起到隔離保護的作用。如果受託人出現風險,家族信託財產將會被新的受託人承接,不會影響財產安全。
2,財富靈活傳承。家族信託可以根據委託人的意願,靈活制定受益人和分配條件,還可以透過安排順位受益人,實現跨代傳承。在家族信託的設立中,可以引入激勵和約束條款,延續對後代的引導和約束,從而達到財富傳承的目的。
3,稅務籌劃。英美國家的稅收制度和監管舉措較為嚴格,美國的遺產稅稅率很高,透過家族信託的安排,家族財富的傳承能夠獲得一定的稅務籌劃空間。
4,隱私保護。家族信託具有很強的隱秘性,家族信託的受託人對委託人和受益人的隱私負有保密義務,除了委託人和受託人,沒有第三方知道家族信託的具體安排。
基於以上天然的制度優勢,家族信託在發達國家,已成為家族財富管理與傳承的主要方式。著名的美國洛克菲勒家族、默多克家族、中國香港的李嘉誠家族、馬雲家族等眾多富豪家族都運用家族信託管理家族財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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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小黑看財經
不請自來。家族信託是歐美財富機或者是私人銀行的主營業務之一,也可以說是財富管理的最高形式。
家族信託傳承財富更為有效,其在期限(允許無限期,即永久信託)、流動性、控制(委託人可決定投資方向)、估值(可享受信託財產的估值折扣)、稅收這五個方面都擁有難以匹敵的優勢。
家族信託的主要優勢:
1.制度更靈活。信託財產的所有權和收益權的分離性,因而委託人可根據其意願簽訂信託合約,約定受益人。
2.財產更安全。信託資產是獨立存在的,其名義所有權屬於受託人,與委託人、受託人、受益人的其他財產隔離。通俗的來說,債權人無權對信託財產進行追索(除非信託財產為非法所得),降低了企業經營風險對家族財富的重大不利影響;也避免了委託人的家人將財富在短期之內揮霍一空的可能性;受益人的家人無法透過法庭判決來爭奪遺產。
3.提升公司治理效率。家族信託可以幫助企業的所有者實現高效、平穩的家族股權轉移和管理,避免無謂的股權變動,防止股權傳承導致的相關問題。
4.節稅避稅。由於家族信託的信託財產名義所有權屬於受託人,無法徵收遺產稅,可以作為有效節稅避稅的工具。
5.資訊保密嚴格。家族信託設立後,信託資產的管理和運用均以受託人的名義進行,非特殊情況外,委託人沒有權利義務對外界披露信託資產的運營情況。
綜上所述,家庭信託具有這五個優勢,是財產傳承、節稅避稅的有效手段之一,受到富豪們的一致認可與推崇。
回覆列表
國內2001年1月1日(信託法)起執行,目前國內只有少數家族信託透過香港建立,因為香港很早就有成熟的專業機構和相關信託細則,比如沈殿霞對其女兒鄭欣宜設立的信託基金。
家族信託基金的好處:
一、子女如未能繼承家業,或委託人擔心子女將來生活保障,可以委託專業機構代管財產,實現投資組合得穩定收益按照委託要求給付子女一定生活費用,並可設立撤銷信託條件比如子女達到委託人指定年齡等。
二、遺囑設立家族信託基金,能最大程度避免後代爭奪資產而導致家族紛爭。能在委託人生前意願下妥善安排受法律保護。
三、家族信託在資產豐腴的情況下設立,用來避稅和避債,前提是合法收入及優先於債務之前才可以。只有信託基金撤銷後財產進入受益人賬戶前才可以進行財產清算,一般來說信託一旦設立不容易撤的。
中國有市場需求但不成熟原因:一方面中國信託法尚數初期關於細則和監管整個體系還沒西方成熟。另方面國內沒有專業機構缺乏專業的運營人員。
家族信託管理目前是藍海,作為法律和財務專家都可以去考慮該產業發展和細化學習,尤其銀行和保險機構應該對該產業有所投入才行,否則有錢人都跑國外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