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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迅(本名周樹人)和周建人兄弟二人,都是在事實婚姻不存在多年之後,重組新的家庭,這是眾所周知的,本無隱秘。那為什麼不乾脆離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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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抱山—散人

    我們都知道,民國時期的適齡年輕人大多數都會被父母安排婚姻,男女雙方並不見面,直到結婚的當天晚上才會看到對方的真容,兩個陌生人被硬生生湊到一起,這就是中國傳統的舊式婚姻。

    青年時代的魯迅也逃不過家裡這樣的安排,父親早逝,所以周母很為兒女的終身大事操心,很早就給魯迅在當地物色了一個好人家的閨女並定了親事,這個閨女就是朱安,朱家在紹興也屬於大戶人家,朱安從小受到的教育都是傳統家族對於女兒的教育,要溫順懂事、會做女工和烹飪,還和其他舊式女孩一樣很小的時候就開始纏腳,所以成年後的朱安就有了一雙三寸金蓮,家裡人也讓她認過字,但是也僅僅停留在認字,畢竟那時候他們認為“女子無才便是德”嘛!

    朱安

    魯迅也早已知道母親給自己安排的這門親事,一開始思想新潮的他希望朱安可以放腳、進學堂,但是已經晚了,腳已經畸形長不大了,學堂朱安的家人還是覺得沒有必要去。之後魯迅就去日本留學了,他總共在日本待了七八年,但是在這期間,魯迅就曾被母親騙回家鄉,讓他迎娶朱安過門,因為兩人的婚事拖了太久了,朱安都快成老姑娘了。

    這次回到家的魯迅鞭子也剪了,還穿上了西裝,儼然一個新派人士,而家裡要為他舉行的是舊式的婚禮,所以為此還強行給他安了個假辮子。

    婚也按照母親的遺願結了,這天晚上魯迅是在書房過的,把新娘子獨自一人留在了新房裡,不知道朱安會不會知道這也僅僅是她後來不幸婚姻的開始?

    魯迅在家裡逗留了三天便動身回日本去了,留下朱安在家裡陪著自己的母親。之後也只是和朱安保持著夫妻名義,但是並沒有給她作為一個丈夫的愛,因為他的愛要給自己真正喜歡的人,那就是許廣平。

    魯迅曾經說過,朱安是母親喜歡的,母親覺得朱安是好的,所以朱安是母親給他的禮物,很明顯,魯迅並不喜歡這個禮物。

    而溫順沉默了一輩子的朱安,終於在魯迅病逝以後,家人在收拾魯迅遺物的時候開口說話了,她說的是:“我也是他的遺物!”這句話聽來飽含了她作為一個女人太多的心酸!

  • 2 # 又雨霏

    別說民國棄婦,就是現代婦女,又有幾個能活出真正自我,婚姻牽繫的因素太多了。

    魯迅一生都虧欠的女人——朱安,作為魯迅的妻子,他們維繫了四十一年的婚姻卻如一張白紙,以朱安孤苦伶仃告別了她的一生。於魯迅而言,朱安只不過是母親硬塞的,他不喜歡的對她不聞不問,魯迅曾這樣一句“朱安只是一件母親送給我的禮物”對自己朋友說。

    41年的青春歲月,人生有多少年41年,無數個日子,不知朱安是如何度過的,可想她這一生是多麼的孤獨。這就是封建社會制度下的婚姻,對女性的摧殘與蹂躪,給了她無限的痛苦和折磨。

    朱安作為封建社會的一個女人,沒有什麼文化,斗大的字不識一筐,在父母包辦的婚姻裡,她無疑被動且無助。在家從父,出嫁從夫,從答應結婚那一天起,她的命就和魯迅的綁在一起,名義上是妻子,實際上連個傭人也比不了。只有孤寂的和婆婆在紹興過了十三個春秋。

    在他們那個年代,很多人都包辦婚姻,比如說徐志摩也是包辦婚姻的,包括胡適和魯迅都是包辦婚姻的。但是他們的結局卻是不相同的。比如徐志摩的妻子雖然和他生了好幾個孩子,但是最終他還是拋棄了自己的妻子,和自己的妻子選擇了離婚。再比如說胡適,雖然胡適也是包辦婚姻,但是胡適小的時候就非常的聰明,而江東秀的母親也很喜歡他,所以要將自己的女兒嫁給他。江冬秀家的家境比胡適家要好得很多。而且江冬秀嫁過去之後,他和胡適也有一個美好的結局,他們兩個恩愛到老。相對於胡適的妻子江東秀來說,朱安卻沒有那麼好運了。

    張恨水的髮妻徐文淑豁達,懂得放下,也活出另一番滋味。

  • 3 # 陸老野

    1906年,周老夫人謊稱病重想見兒子,將魯迅從日本騙回國,並逼著他跟朱安完婚。魯迅不願違拗母親的意志,便和朱安拜堂成親,但當發現新娘子是個面黃尖頦、大嘴寬額的“醜女人”後,竟然都沒有圓房,便在婚後第三天離家出走,再赴日本。

    痛苦對雙方都是重創。魯迅多次對友人說:“她是我母親的太太,不是我的太太。這是母親送給我的一件禮物,我只負有一種贍養的義務,愛情是我所不知道的。”

    魯迅先生一生對事奮鬥勇猛,待人則非常厚道。他始終不忍對自己最親切的人予以殘酷的待遇,也不願去傷害一個無辜的人。

    魯迅也不是沒有提出過離婚,但是對尊崇三從四德的傳統女性來說,被休是奇恥大辱,連孃家都抬不起頭。這對朱安是不公平的。所以他屈服了,一直維持著這段有名無實的婚姻。

    朱安為魯迅空守了41年,直到1936年魯迅去世也沒給朱安留下有個自己孩子的希望。

    她是一個典型封建婚姻包辦的犧牲品。

    朱安臨終前,淚流滿面地說:“希望死後葬到大先生之旁”,她想念許廣平和海嬰。她面對自己的情敵和情敵的孩子毫無怨恨之意。

  • 4 # 藝海尋芳

    魯迅所處的舊時代,男婚女嫁大多遵從“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即使接受西方文明的魯迅也難免俗。魯氏夫人一廂情願地擇朱安為兒媳,因貌俗陋,令魯迅先生不願與其圓房,後離家赴東瀛留學,一走數年,既無承諾也無休書,無疑將朱安打入冷宮,一冷便是41年,用冷酷、無情、殘忍等詞來描述朱安漫長不幸的婚姻生活毫不為過,朱安的不幸,應該歸咎於封建的婚煙制度,朱安與無數婦女,都是它的犧牲品。

    按現代人的觀念,愛則合,不愛則散,作為被毛澤東授以9頂桂冠(9個最),三個“偉大”的魯迅先生,為什麼面對不愛而不肯說“不”,即使後來找到真愛,也不提出離婚,給朱安自由?魯迅說:“她是我母親的太太,不是我的太太。這是母親送給我的一件禮物,我只是負有一種贍養的義務,愛情是我所不知道的。”這段話足以明證魯迅對母賜婚姻的痛苦和無奈。天下母親,總是將自己視為最稀貴的東西作為愛的禮物贈給兒女,很少考慮兒女是否所愛所需,為了表示感恩,多數兒女往往是逆來順受、恭敬不如從命。魯迅選擇了對禮物不拒退、並將她束之高閣為母親所用,這對以反抗傳統道德著稱的魯迅而言,是莫大的悲哀。

    朱安出身於舊時的官商之家,不通文墨卻溫良達理,婦德是她一生的恪守,嫁夫忠夫是她一生的追求,所以她勿視丈夫的冷漠與嫌棄,明知其另有所愛也始終如一地,操勞家務侍奉老人,不惜竭盡一生來堅守這有名無實的婚姻。假若周先生堅持明正言順的離婚,在當時,對朱安本人、對她的家族,無疑都是奇恥大辱和致命打擊。我想這也是魯迅不與其離婚的原因之一,另一原因,老夫人鍾愛朱安,這兒子不待見的媳婦,已是她的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部分,一旦強制她回孃家,恐怕老夫人首先崩潰,面對仁慈的老母和無辜的朱安,無論對外多英勇頑強的“硬骨頭”魯迅,也擔戴不起不仁不義不孝的罪名。

    魯迅與朱安倆人長達41年的無實婚姻,主要是時代造成的個人悲劇,其中受害最深的當數朱安。魯迅不提出離婚的作法,仁見智見眾說紛雲,不少人甚至將其與多位偉人、名家、名流的包辦婚姻相提並論,愚認為,他們之間沒有可比性,如託翁所言:“不幸的婚姻各有各的不幸。”但對待婚姻的態度,最能顯現人的本

    質,魯迅作為一代新青年的導師和啟蒙者,將髮妻置於冰冷的死角、不給彼此接近和了解的機會,不給對方傳遞新鮮的氣息,不扶助對方共同前行,暴露了魯迅性格中偏見與狹隘的一面。

    魯迅因不愛而堅持不與女方圓房,讓女方保持清白之身,說明先生在這一點上,是有節操和負責任的正人君子。恕我直言冒犯,比某些人明明不愛女方,卻要肌膚之親,卻要以婚煙作捆綁,利用女方為其孝敬父母,生兒養女操持家務,讓髮妻一輩子充當家奴或女傭的角色,而自己卻在外逍遙自在追逐新歡,時機成熟便以“包辦婚姻”為由,休書一張,打發妻下十八層地獄。魯迅把母親送的禮物完壁歸趙,有他的苦衷和無奈,他贍養朱安終老,其中含有愧疚與自贖,同時也折射出魯迅善良的本性。

  • 5 # 另類文史

    另類君答題^_^

    按照當時的社會習俗和風氣,如果迅哥兒和朱安離婚的話,朱迅就只能回到孃家,而當許廣平出場的時候,朱安的孃家已經沒有什麼人了,她的最終結局只能是流落街頭死於非命,一個大字不識的小腳女人,在那個半殖半封的時代,命運之流離似乎異常悲慘,所以魯迅終其一生都沒有考慮過和朱安離婚。

    事實上,許廣平終其一生,和魯迅的婚姻都是非法的,後世有人說許廣平是民國第一小三,也有些道理。

    魯迅在世的時候,對朱安諸多關照,生活費用一概不少,可他掛了以後,許廣平對朱安就沒那麼大度,資金共計一度中斷,不過在整理校對魯迅全集的時候了,朱安毫不猶豫的將魯迅給她的信箋家書毫無保留到奉獻了出來。

    我是另類君,言盡於此,告辭!

  • 6 # 啊嗚一口妍煙

    他們的婚姻是經典的父母指婚,魯迅對於朱安是沒有愛情的。可是在那個時代,離過婚的女子是不遭人待見的,為了保全朱安的名聲,魯迅選擇不碰朱安不與她離婚。這樣,朱安還是一個清白之身。

  • 7 # 趙二小的文藝江湖

    “我也是魯迅先生的遺物,請你們別忘記我。”這是朱安在魯迅去逝之後,別人整理魯迅的遺物的時候,她非常悲涼而又深情地說出的一句話。

    從這句話中我們可以看出,朱安是一個非常可憐的女人。那麼她一生得不到魯迅先生的愛,為什麼還不與魯迅先生離婚呢?

    我感覺最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內心的那種根深蒂固的“女人要從一而終的思想”,還有他對魯迅的崇拜,魯迅是他生活自信的支撐,他內心知道她配不上魯迅,但是既然有緣嫁給了魯迅,他也相信命運的安排 。

    還有對於朱安這個舊思想的女人來說,離婚是她自己想都沒有想過的。除非是魯迅不要他了。但是魯迅的媽媽是非帝喜歡她的,沒有魯迅的媽媽同意,魯迅是沒有辦法休掉的,這估計也是導致魯迅沒有與朱安離婚的最重要原因。

  • 8 # 歷史課課代表

    封建社會的很多制度都或多或少的壓迫著古代中國女性,尤其是包辦婚姻,不知道讓多少人陷在不幸的婚姻關係中痛不欲生,一代文豪魯迅也曾經是包辦婚姻的犧牲品,而他的妻子朱安一生都沒有過上幸福的生活。後來魯迅愛上了學生許廣平,也和許廣平生活在了一起,但是他卻始終沒有和朱安離婚,那麼這是為什麼呢?

    魯迅所寫的文章字字珠璣鏗鏘有力,他用文字喚醒了無數華人的愛國之心,但是魯迅的婚姻生活卻是一大敗筆。事情還要從1906年時說起,當時的魯迅還在日本留學,而他的母親當時已經相中了一個女子,並希望讓魯迅娶她進門。魯迅是一個接受先進思想先進理念的人,他對於包辦婚姻十分的厭惡,所以起初是有牴觸心理的。但是魯迅孝順,還是拗不過母親,魯迅的母親後來以自己生病為由讓魯迅回家,這才讓魯迅離開了日本回到了祖國。可是回國後卻發現原來母親沒有生病,召他回國主要是讓他完婚,在母親的安排下魯迅只能硬著頭皮和朱安拜堂成親了,但是魯迅從結婚那天起就沒有碰過朱安。

    朱安沒有得到魯迅的喜愛,在家中地位十分尷尬,但是她也極力想要迎合討好魯迅,但是因為思想上的差異,無論朱安多麼努力都無法和魯迅有良好的溝通,兩人雖然是夫妻,但卻形同陌路,這樣的生活一直持續了十六年之久,而魯迅也始終在忍受著這段不幸的婚姻。在全家搬到四合院中生活後,朱安雖然一心想要照顧好魯迅的生活,但是魯迅卻始終迴避她,就連朱安做的飯菜洗的衣物魯迅都不碰,後來魯迅終於忍無可忍,他搬出了四合院。

    後來魯迅遇到了一個讓他心動的女子,這個女子就是許廣平,許廣平在結識魯迅後就展開了主動的追求,後來倒追魯迅成功,兩人就生活在了一起。魯迅曾經表示過自己能遇到許廣平是他一生的幸福,他也表示過自己對許廣平是有愛意的,後來兩人不僅同居還有了孩子。

    但是魯迅在享受著美好的愛情生活的同時,他也沒有和朱安離婚,因為魯迅認為朱安也是包辦婚姻的犧牲品,如果他和朱安離婚,朱安勢必會遭到人們的議論,以後也沒有生活能力,另外朱安對魯迅的母親很孝順,所以就讓朱安一直留在老家照顧魯迅的母親。

  • 9 # 潤楊的紅樓筆記

    魯迅與朱安是包辦婚姻的典型。當時魯迅正在日本讀書,一封家書寄來說母親病重。孝順的魯迅,收拾行囊回到了故鄉。

    家裡等著她的不是生命垂危的母親,而是大紅喜字。母親喜氣洋洋地告訴魯迅要為他操辦婚禮。魯迅不同意,可是母命難違,不得已魯迅和一個不認識的女人拜堂成親。

    魯迅接受了先進的教育,有著新思想。新娘聽說新郎反對裹腳,就穿了一雙大鞋去成親。結果弄巧成拙,一下花轎就露餡了。朱安個子很小,周作人說朱安彷彿發育不全。這是非常客氣的話,當時朱安已經28歲,怎麼會發育不全。

    魯迅不愛妻子,終其一生也沒有和妻子同房。他說:“她是我母親的太太,不是我的太太。這是母親送給我的一件禮物,我只是負有一種贍養的義務,愛情是我所不知道的。”據說一位友人見魯迅在寒冷的天氣裡穿著單褲,就問他為什麼。魯迅答,為了節制慾望。魯迅和朱安1906年結婚,他們過了21年的無性婚姻。他們彼此耗費了對方的青春,他們都是痛苦的。1927年魯迅和許廣平在上海同居,朱安和魯迅天各一方。

    魯迅雖然不愛朱安,但是他必須照顧朱安。因為朱安沒有文化,沒有生存的能力,如果離婚,她只能回孃家。魯迅不忍心朱安無家可歸,所以始終沒有與她離婚。

    魯迅雖然不滿意這段婚姻,但是對朱安還不錯。魯迅每次買回點心來,總是先送到母親那裡,請她老人家挑選,然後送朱安,由她挑選,剩下的自己吃。

    魯迅與許廣平在上海生活期間,始終給住在北京的母親和朱安寄生活費。朱安對魯迅從未有怨言,她始終說大先生對她好。

    對於朱安來說,魯迅的確是很好的。因為他沒有休妻,沒有讓朱安在孃家人面前抬不起頭來。徐志摩的妻子張幼儀有文化也很漂亮,可是徐志摩卻與她離婚了。朱安無論哪方面都不如張幼儀,可是她保住了婚姻。在那個年代,保住了婚姻,就是保住了勝利。她是魯迅名正言順的妻子。

  • 10 # 鳶飛九天2018

    在魯迅的生命中,出現過一個名叫朱安的女子,但是,對於朱安,甚至很多人並沒有聽說過她,大多數的人們只知道,魯迅的妻子是許廣平。這個朱安到底是何人呢?

    其實,她才是魯迅真正的髮妻,只是他們兩個人的婚姻,確是名存實亡的空殼婚姻。朱安是魯迅的母親所選中的兒媳,她只是當時封建社會下的產物,並不是魯迅自由戀愛的結果。既然魯迅並不喜歡朱安,當他和許廣平在一起以後,為何在他去世之前,都一直沒有想過和朱安離婚呢?

    朱安與魯迅

    朱安要比魯迅大三歲,她是典型的舊時代女性,不僅裹著一對小腳,就連她的長相都不能用美麗來形容。看到這樣的照片,任何人的第一印象,大概也只有恭順二字。

    她的眼神黯淡無光,臉頰清冷消瘦,脖子細長,彷彿還有一些駝背,這樣的女子彷彿是被抽取了靈魂。對於魯迅一個接受過新思想的人而言,他是絕對不會娶這樣的一個人為妻,可是他沒有辦法拒絕。

    魯迅青年

    當母親為他定下這門婚事以後,他前往日本待了7年,直到母親騙他說自己病危,他才匆匆趕回家中。可是他所看到的,不是躺在病榻上,神色消瘦的母親,而是張燈結綵的婚房,這一次的騙他回來只是為了結婚。

    早已被母親選為兒媳婦的朱安已經27歲了,再不嫁人就要被世人嘲笑,迫於壓力,母命難為的魯迅走形式一般接受了這門婚姻。他曾經在文章中形容“朱安是母親送給我的一份禮物”,可是這一份禮物,對於他而言實在是太沉重了。

    坐中間的是魯迅母親

    因為對這份感情接受無能,朱安整整守了41年的活寡,她細心的照顧著魯迅母親的飲食起居,可是魯迅卻從來沒有對她展現出一點點丈夫應有的的關心或者溫暖,甚至平日裡和她連句話都不說。

    到許廣平出現以後,魯迅突然也意識到他們的這份感情走到了終結。可是他們二人終究是沒有離婚,這一段無性無愛的婚姻,到底是靠什麼在維持著呢?

    魯迅中年

    第一個原因:這是一筆四千年的舊賬。這段婚姻對於魯迅或者朱安而言,是一箇舊時代壓在他們兩人頭上的產物,他們都沒有罪,可是他們註定是舊習慣的犧牲者;即便是魯迅這樣思想先進的人,這本持續了近4000年的舊賬,起碼在他的那個時代裡還沒有走向終結。

    第二個原因:魯迅對於朱安的同情心。他肯定想過離婚,更何況在他沒有離婚之前,就已經有了張幼儀的先例。只是朱安並不是張幼儀,一個從小被教育只會侍奉公婆丈夫的女人,如果脫離了自己,以後再無任何活路,他和朱安離婚,就意味著將這個苦命的女人推向死路,他不是那麼絕情的人,他道德底線沒有辦法讓他休妻。

    朱安老年

    第三個的原因:舊時代的閒言碎語。民國也是一個可怕的時代,那個時候,人言可畏,唾沫星子真的可以淹死人。魯迅一旦與朱安離婚,朱安很可能從此以後活在眾人的唾沫星子之中,不但再也無法出嫁,還要受到周遭人的指指點點。

    這悲慘的結局,任何一個人都能夠想得到,魯迅自然也考慮到了這一點。儘管他們的婚姻在一開始就是一個悲劇,可是這也是他們二人無法擺脫的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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