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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說文在寅總統權利無邊,為啥發狠之後,卻連一個李勝利都關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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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毛開雲

    朴槿惠案和李勝利案有本質區別:朴槿惠案中不僅有法律關係,更有政治因素;而李勝利案中主要是法律關係,雖然包括少數政治因素,但這個政治因素與李勝利本人無關,而是文在寅利用此案打壓時任總統朴槿惠和時任法務部長黃教安,尤其是打壓目前支援率連續三個月排名第一的南韓前總理、代總統、可能成為南韓下屆總統的黃教安。如此一來,作為李勝利本人來說,其實該案的主要關係就是法律關係。

    李勝利是南韓歌手、演員、主持人,2019年3月11日,因“性招待案”發文宣佈退出娛樂圈;3月14日,因“介紹性交易嫌疑”正式接受警方調查;3月19日,全面否認“性交易中介嫌疑”,稱“只是介紹女性,沒有性交易”。5月8日,南韓警方對利勝利申請拘捕令。5月14日,對李勝利進行實質審查……李勝利案目前還沒有定論,在沒有確鑿證據證明李勝利涉嫌犯罪時,南韓司法部門是不可能對李勝利進行“法辦”的。

    文在寅要求徹查李勝利案,同時要求徹查南韓女演員張紫妍10年前的自殺案,目的非常明確,除了查清案件真相,其中還有政治目的。因為張紫妍自殺前在遺書中透露,自己一直被經紀人強迫,向30多人提供100多次性服務,其中涉及任職企劃公司、金融機構及廣播公司等人士,尤其是涉及一些南韓高官,是政商勾結、腐敗的典型。一方面,文在寅要大力反腐,根除官商勾結;另一方面,文在寅要清除異己,確保自己平安。所以,文在寅要求徹查李勝利案不僅是查案,與辦理朴槿惠案有本質區別。

  • 2 # 東方京川

    朴槿惠和李勝利案子有本質區別,朴槿惠案子即有法律因素,更多的是政治因素;而李勝利案子只跟法律有關,很少政治因素。

  • 3 # 14813996143

    文在寅搬倒朴槿惠的目的是為了自己上臺和私人恩怨,所以一直不軟手,因為是政治對手。查李勝利案,是一石二鳥,取得韓民眾支援,能理政務實,排斥韓政界高官,為掃清政治障礙服務。

  • 4 # 怡人之人148633009

    平心而論,將朴槿惠送進監獄的是南韓檢察院,並非文在寅。因為老樸被拘之時,老文只是一名國會議員而已。

    朴槿惠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鑿,無可非議。文在寅即便想落井下石,前提是朴槿惠必須先掉進井裡才行,否則,他又往哪“落石”呢!李勝利涉嫌犯罪,最終卻查無實證,法院只能收回拘捕令,無罪開釋。因為文在寅的權利再大也大不過法律,尤其是在這個懷疑一切便會打倒一切的亂哄哄的局勢。縱然再給文在寅1萬個膽,他也不敢在此時挑戰國家的法律。

    試想,朴槿惠身為總統都無法自保而深陷囹圄。李勝利充其量只是一個藝人又會有多大的權利。對於文在寅來說,前者涉及到政治與經濟,乃是通天大案和國格國體。後者只是涉及民事犯罪而已。

    任何國家的法律準則都是: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除非是權大於法,或是將假做到了極致而變成了真。

    南韓的政治清算雖有悠久的歷史,但絕大多數都是因為經濟問題而折戟沉沙,很少出現因純粹政治因素鋃鐺入獄的前總統,文在寅豈能不知深淺乎。

  • 5 # 何由之

    大韓民國19屆總統文在寅,在政治領域是執政黨一號黨員;17屆總統盧武鉉的政治遺產繼承人;出任共同民主黨黨首多年;法學專業畢業,律師出身……當總統前是"黑白兩道"通吃的主。文在寅從一個農村貧苦家庭走出來"撈世界",如今是大韓民國的老大。想想要歷經多少磨難,得到的東西能輕易丟失,可能嗎!單從對待大公主朴槿惠和涉黑歌星李勝利的最終態度,就能看出,文在寅是位"政治投機大師"。

    一,文在寅發起對朴槿惠的”彈劾案",如果不成功,他或許就永遠成不了南韓總統,大韓歷史上沒有他的一席之地。

    文在寅現年65歲,2012年58歲與朴槿惠PK18屆總統,是最佳年齡。南韓歷來65歲以上竟選總統基本沒戲,72歲結束政治生命,雖然法律上沒有明文規定,但是大韓政治圈的"潛規則"。朴槿惠2017年平安卸任,文在寅雖說上屆竟選是微弱的惜敗,對他下次再度勝出並沒有一點好處。五年內各黨派之間發生了多少不確定性的人和事太多太多,很可能被暗藏的政治新星打敗。加上,朴槿惠如果正常卸任,對他威脅更大,朴槿惠俗有"選舉達人"的名號,她或許不是出色的總統,但她領導選舉必勝在南韓赫赫有名。文在寅對朴槿惠的能量是心知肚明,彈劾她,關起來,判了她,讓她老死獄中是最好的選項。朴槿惠走出監獄大門,即便"保釋"居家的犯人,都有影響力與文在寅進行政治對決。因此,想盡一切辦法把朴槿惠關起來,文在寅才有在政壇上吆五喝六的空間,反之,有了朴槿惠,他只有哪兒涼快去哪兒的路可走。朴槿惠就是文在寅政治命運的大障礙。她不坐牢行嗎?

    二,1月29日,南韓娛樂圈地震曝出李勝利涉賭,涉性交易醜聞等等刑事違法大案。24萬民眾上書總統府,要文在寅主持公道正義。

    總理李洛淵第一時間釋出嚴查令,總統文在寅更是"賭"上警方和檢方的命運要查個水落石出,還百性特別是受害女性一個說法。

    3月19日,勝利夜店涉嫌違法犯罪的40人被立案調查。逮捕了車俊英和李文浩幾個高管。5月14日,李勝利被檢方指控嫖娼,組織賣淫,挪用販毒資金,違犯《食品衛生法》等等,接受逮捕前的必要審查。可當日晚上被法院駁回檢方指控釋放了李勝利。理由是:挪用資金需要查證,不存在毀滅證據的嫌疑,因而沒有批准逮捕。

    南韓民眾只有調侃的份:"看來有個好名子很重要,勝利啊!150名警察調查了3個月,結果還是你‘勝利了‘"!老百姓還能怎麼樣呢!

    李勝利案件的徹查會涉及到檢方和法務部門高層,殃及到大企業,大財閥,外國投資者。這對南韓經濟是雪上加霜,夜店門事件爆炸後,南韓娛樂界市值蒸發上千億韓元。南韓文化產業營銷收入每年近千億美元。文在寅能為幾個張紫妍式的女影視明星,手無寸鐵的年輕女性受害者伸張正義而傷及大韓經濟。

    文在寅能把前總統朴槿惠關進拘留所,因為她“要自己的政治生命”,不關起來自己就沒“命”了;把李勝利關進拘留所能“要自己的經濟命脈”。所以,文在寅的一關一放都是確保自己的“政治命”!老百姓的話最耐人尋味——寧可相信這個世上有“鬼”,都不能相信政治家文在寅的那張“嘴”。

  • 6 # 適情雅趣

    其實不復雜,朴槿惠被逮捕時,文在寅正是如日中天;下令徹查勝利案件時,己經失去了往日的光環和權威。

    在南韓,往往民意決定了總統的指令和影響力,也就是說,總統發號施令下級有關部門能不能不折不扣地照辦,有時候取決於政界和民眾對總統的滿意度和支援率。文在寅代表南韓中下層民眾,其清算積弊和打擊政商結合體制的政策,把南韓本來就存在貧富不均的社會矛盾進一步激化了。在財閥壟斷經濟的體制下,直接導致於文在寅的政策,民眾支援,官場不支援。但是民眾持續支援的前提是文在寅兌現承諾和政策的落實,從執政兩年來看,文在寅仍然是無法打破這種根深蒂固的體制,民眾便有了失望和反感情緒,而已經觸動了財閥和特權階層的利益,變成了文在寅的政策難以落實。朴槿惠親信干政事件爆發,形成了聲勢浩大的倒樸運動,雖說是文在寅和共同民主黨一手策劃,但從側面也反映出了南韓民眾對腐敗體制的憤怒。文在寅此時代表了龐大的倒樸民眾意願,而南韓的國會、憲法法院和司法必須面對這些激情的民眾,當然文在寅的指令就有著無限的權威,換句話說,文在寅當時的號令代表了整個南韓民眾的聲音,逮捕和調查以及審判朴槿惠就成為南韓司法義不容辭的責任。

    南韓法律規定,為了保證司法公正,檢察官和法官不允許加入任何黨派,這就意味著,南韓的司法不會介入黨派之爭。但南韓的總統權力過大,往往司法就成為了政治清算的工具。朴槿惠案件進入審判環節之後,南韓民眾期待著文在寅能夠帶來奇蹟,然而只有朴槿惠和李明博包括其家人、親信被逮捕清算以外,南韓的大佬們沒有一個身陷囹圄。更有甚者,逮捕朴槿惠和李明博包含文在寅政治報復的意圖越來越明顯,而且經濟和就業形勢越來越糟,於是南韓民眾感覺到文在寅亦不過如此,便產生了一種失望情緒。支援率持續走低意味著文在寅的執政出了問題,也就說缺乏了信任度。

    此時勝利門事件暴露,李勝利僅僅是一個普通藝人,文在寅便把勝利事件與張紫研和金學義過去10年的案件連在一起下令徹查,其目的不言而喻。更主要的是把矛頭指向了不在任何黨派曾為文在寅“立下汗馬功勞”的警、檢方,而且還指向了在朴槿惠案中都涉及到的文在寅都不敢動的財閥大佬們。這些特權階層一定不會讓李勝利案件深入下去,釋放就成了必然結果。況且李勝利否認了為富豪們提供性服務的事實,直接導致沒有證據。

  • 7 # 真實星球

    青瓦臺並不居於南韓法律之上,此前罷免朴槿惠,將其送進拘留所的也不是文在寅,而是南韓國民及其民意的執行機構南韓國會,所以不要高看南韓總統,更不要太過高看文在寅,而李勝利之所以在民怨沸騰的情況下,還無法入獄,在表面上是因為司法和執法機構證據不足,但在內裡上,可能是因為李勝利涉及範圍太廣,有來自財閥的干預所致。

    文在寅雖然此前表示要賭上“政治生命”也要徹查張紫妍案和李勝利案,但由於南韓只有檢方擁有獨立調查權,而檢方又因為地位特殊,擁有非常強大的獨立性,只是在調查特定人物時,才需要授權——比如調查朴槿惠,就需要得到國會的授權。

    所以說,文在寅其實在現行的南韓法律框架下,並沒有干預檢方辦案的能力,而由於檢察官擁有強大的“酌情權”以及“取證權”,所以也就不奇怪,為什麼在沸沸揚揚,爆料迭出的情況下,南韓法官卻依然以“證據不足”,拒絕了警方的逮捕申請。

    所以問題也不見得出在南韓法官頭上,南韓輿情沸騰,一味問責於此,可見他們其實也沒鬧明白這一套程式裡,最容易出現個人意志左右案情的地方其實是檢察官這一環。

    但文在寅其實也努力過,並不是只說不做的“賭上政治生命”,此前南韓朝野四黨推動包括“大檢察廳法”“高階公務員調查處法案”在內的四法案修正案啟動“快速通道”,其要旨就是要調整檢方的權力,避免檢方獨大,更受南韓政治監控。

    從觀察來看,昔日南韓檢方強大的獨立性,確實保證了在財閥政治下的南韓行政體系的清廉,但過分強大的“人治”,同樣也帶了巨大的腐敗風險——2012年就曾爆出檢察官全某濫用職權,脅迫女嫌犯發生關係,2016年高階檢察官金慶俊涉嫌收受數億韓元而遭到起訴。

    而李勝利案以如此結局終了,恐怕難免涉嫌財閥干預下的舞弊。

    在這種情況下,想要將李勝利繩之以法,恐怕現在僅憑文在寅也關不了——至少在四案修正案處於杯葛下,是如此個局面。

    值得一提的是,同樣也在這兩天,南韓檢方表示無法查清和確認張紫妍案的名單,原因是太過久遠。

    - END -

    看見我們,發現世界

  • 8 # 阿佩呀

    說文在寅可以把朴槿惠送進拘留所,是不是開玩笑呢?

    韓檢以18宗罪起訴朴槿惠,並以“有串供和毀滅證據之嫌”,申請逮捕拘押朴槿惠的時候,時間是2017年4月16日。這個時間節點,文在寅只是一個退休在家,混吃等死的“閒雲野鶴”。當時執掌南韓政府生殺大權的人,正是被樸粉們稱之為朴槿惠的接班人黃教安代總統。

    黃教安出身檢察官,早早就做了檢察院的高官,在朴槿惠任職初始,就被任命為法務部長。南韓的法務部長,就是掌管檢察院高官的人。也就是說韓檢高層領導,都是黃教安提拔任命的哥們。

    給朴槿惠定下18宗罪名,又提請法院逮捕她的的韓檢高官,都是黃教安一手提拔的。至於說為什麼非得和朴槿惠過不去,原因只有一個,“南韓警察打他爹,公事公辦”。

    黃教安作為朴槿惠任命的總理,對朴槿惠和她閨蜜崔順實的關係,以及崔氏干政醜聞,可能早就瞭如指掌,也深惡痛絕。所以,黃教安多次對媒體放話,一定要徹查崔氏干政問題。黃教安為何要積極徹查崔氏干政?明擺著就是要和朴槿惠撇清關係。

    文在寅在南韓媒體報道出來李勝利酒店的黑幕後,立刻召見法務部長,警察總監。要他們賭上自己組織的性命,名譽,嚴查南韓財閥官僚勾結,娛樂圈裡的罪惡。結果,文在寅的指示下達了三個多月,李勝利也被韓檢起訴。但是,批不批准逮捕李勝利,那可是法院說了算的。法官一句話驚呆了南韓民眾:不同意。李勝利開心快樂的去了健身房。

    文在寅對南韓社會官商勾結弊病,早就恨之入骨。他在競選總統時,就承諾嚴懲官商勾結弊案。如今上臺執政二年了,又親自下令嚴查。結果卻是不了了之。這些法官大老爺,真是打人就打臉,打的文大總統一臉懵逼。

    透過李勝利“勝利了”!不但可以看出,南韓官商勾結黑幕重重,罪惡多端。已經嚴重阻礙南韓社會進步,公平正義難以伸張。同時,也告訴大家一個真相,南韓總統的權利,面對保守的法官們,只有跳腳的份,完全沒有指手畫腳的地位。

    文在寅最恨的人,可能就是李明博,因為李明博竭盡全力侮辱盧武鉉總統,才導致他跳崖自殺。但是,李明博還沒等案子最後宣判,已經回到家裡去了。估計春節在家吃餃子沒有問題。

    李明博回家過年,這是南韓大法院判決的。估計沒有和文大總統協商,否則,文在寅無論如何也不會同意吧?

    現如今,拘留所裡的朴槿惠,每天和律師柳榮夏,日理萬機的絞盡腦汁,想要回家。不出意外的話,最後還是得走大法院保釋回家這條路。到哪時,就是氣炸心肝肺,文在寅也是“愛莫能助”。只有透過電視直播,看著老樸做著輪椅,雄赳赳,氣昂昂的回家過年去了。文在寅能吃下過年的餃子嗎?很難說。

  • 9 # 環球調查

    “公正廉潔,守法奉公”。法律守護的最高境界是“公平正義”,任何人都不能擁有特權或凌駕於相對弱勢者的人權之上。法律是不相信人性皆善的,靠道德約束或紀律約束是不靠譜的。貪婪是人類的本性,人類永遠具有動物性的一面。只有法律約束,懲罰縱容自己本性惡那一面的社會成員,那麼這個社會才是一個真正的人性社會。人應該是高尚,但並不是每個人每一天每一刻都能保證自己絕對高尚。所以法治就應該成為每個人靈魂深處的鏡子,當人出現某種念想時就自動對照一下這面鏡子。

    記得香港廉政公署不只查公職人員,所有香港各行業,包括企業、公司、演藝界、娛樂圈等都需要絕對的“公正廉潔,守法奉公”。法律守護的最高境界是“公平正義”,任何人都不能擁有特權或凌駕於相對弱勢者的人權之上。法律是不相信人性皆善的,靠道德約束或紀律約束是不靠譜的。貪婪是人類的本性,人類永遠具有動物性的一面。只有法律約束,懲罰縱容自己本性惡那一面的社會成員,那麼這個社會才是一個真正的人性社會。人應該是高尚,但並不是每個人每一天每一刻都能保證自己絕對高尚。所以法治就應該成為每個人靈魂深處的鏡子,當人出現某種念想時就自動對照一下這面鏡子。

    可以明確地告訴大家,文在寅雖貴為總統,但他不是南韓最有權有勢的人,最有權有勢的另有其人。

    南韓總統文在寅於3月18日親自下令南韓警方徹查張紫妍事件。韓著名女星張紫妍(已故)是李勝利案中被牽扯出的類似李案中的女受害者,她在11年前因無法遭受持續的性虐待選擇了自殺,她留下的遺書中揭露了多位參與“性侵”她的人。這些人大都是南韓上流社會的權貴人物。(注意,文再寅下令的物件是南韓警察而不是檢方和法院,因為他無權給司法部門下令。)

    5月14日晚,南韓首爾法院駁回了警方對前成員李勝利申請的逮捕令,原因是法院認為案情還有存在爭議的部分。李勝利被指控多項罪名,影響非常之大。涉嫌嫖娼、性交易中介、挪用公款、違反食品安全法四項罪名。李案之所以受到南韓全民的重視是因為民眾懷疑有南韓權貴牽涉其中,即懷疑幕後黑手是南韓某些權貴。南韓民眾對某些南韓權貴的胡作非為早就痛恨不已,民眾對南韓上層社會的混亂腐敗的局面很是痛心疾首。

    李案的詭異之處是同案的鄭俊英、樸有天等人已經承認了全部指控的罪行,但李勝利則全都否認所有指控罪行,而法院卻以證據不是為由宣佈他無罪。除了警方對李進行17傳喚調查之外,媒體還曝料他賄賂警方、非法傳播女性影片、吸毒、偷稅逃稅等多種違法行為。更讓人不能的是,當事女性在接受調查時已經承認自己與勝利進行性交易,而警方也查獲了李勝利曾付錢給這些女性的銀行交易記錄,但法院卻不採納這些證據。為此,南韓民眾還上書國會要求解僱並調查負責該案的法官。

    李勝利案與朴槿惠案的性質是不一樣的,而且都不是文在寅能左右的。如果說文在寅能與朴槿惠案有黨爭關係,那也是他尚未當南韓總統時以反對黨領導人的身份推動南韓反對黨議員做的。反對黨對南韓總統挑刺是正常的,也是合法合理的。

    南韓憲法規定總統沒有司法權,內閣法務長官由管不了南韓檢方和法院。南韓檢察院和法院是與青瓦臺平級的,而且互相獨立,沒事任何交集。也就是說,南韓總統不能過問司法,如果過問司法就等於違憲,那就被議會彈劾下臺。反對黨每天都在等著總統犯錯呢!退一萬步說,如果南韓總統向檢方或法院下令,那檢方和法院是不會理睬的,因為法律規定總統沒有這個職權,所以根本不會害怕總統給穿小鞋。南韓總統除了自己的行政內閣外,沒並有其他方面的人事權,而司法部門主官是由國會任命和罷免的。如果他們害怕總統,他們互敢調查朴槿惠案件嗎?難道不懷丟官甚至丟腦袋嗎?法治國家的司法部門有權調查任何一個人,包括總統。南韓總統也無權指揮軍隊和警察部門,而軍警部的長官不是由總統任命和罷免,而是由國會任命和罷免。南韓總統不但無權干涉立法部門(國會)而且還受國會的監督、任命和罷免。

    南韓是民主法治國家,南韓總統不可能給司法部門打個電話遞個條子就行,因為這樣做點要被錄音的。那有人說,那用手機打不行嗎?行,但沒有用,人家與總統在法律地位上是平級的,人家不怕你總統,而且還有議會在監督,民眾在監督。

    南韓的法治與香港的法治理念是一樣的,即法權大於一切行政權力。南韓是財閥勢力主導一切經濟活動的發達工業社會,但南韓法律的設計漏洞還很大。造成這個原因的癥結在幹南韓國會的立法權和監督權還不夠大,而政府的權力又過廣過寬造成的。如今南韓已經注意到了這個弊端,而文在寅政府也在積極推動這方面的改革,即縮小總統及行政部門權力,改總統任職年限歸五年變為四年並可以連任一屆;還有就是擴大議會權力等。

    任何一個現代化時代化意義的社會中的每一個板塊都不是獨立存在的,利益交集肯定是存在的,所以法權必須大於任何權力。

  • 10 # 原來秦春月

    朴槿惠靈巧像蛇,靈活像鴿子。誰碰到蛇要靈巧,誰想吃鴿要靈活。

    蛇是人本性格,鴿子是報信,靈活是資本。文在寅是信佛教徒,無這本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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