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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紅姐的的生活日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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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惠姐育兒
不對的。我也曾經強迫要求孩子分享她的玩具。當我看著孩子迷茫的眼睛時,我發現自己無意中為她感到難過。沒有說話,但她小,小臉無法掩飾她困惑和抵抗。
她的表情說:“我為什麼要把它交給他?這是我的。沒有這個。這是我最喜歡的玩具。我不希望任何人玩它。“
他被迫放棄了他珍貴的玩具。
起初,您可能會認為“分享是慷慨的。我們的孩子需要學會分享“。但是,即使是一會兒,我也要求你用另一種思維方式持思考。
我們受到很多“專家”的影響,告訴我們如何養育孩子以及孩子應該如何表現。作為父母,我們失去了內心的聲音,告訴我們何時感覺不對勁。
我們稍微思考下:
社會的“好孩子”的標誌是在沒有父母的情況下玩耍,分享玩具,合作,傾聽權威並且不採取行動。
為什麼這些東西應該成為所有“好”孩子的標誌?
分享是善良和慷慨的象徵。但是,我們孩子多小就應該學會分享?他們有多早才能學會換位思考?
我們希望讓孩子們在現實世界中為“生活”做好準備。不是嗎?
是的,這是違反直覺的。但是迫使我們的孩子分享正是在退步,而不是前進。
以下是為什麼要重新考慮要求孩子分享的理由:
有些玩具太難以分享也許父母或最好的朋友都要求。他們不想放手或看別人玩它。強迫他們,甚至要求他們這樣做是不公平的。即使它是為了另一個孩子的舒適。
孩子們很難掌握這個概念。當我們模仿我們想要在孩子身上看到的行為時,他們最終會自然而然地看到這種行為。當我們善良,慷慨和充滿愛心時,我們的孩子也會如此。3歲以下的兒童無法理解同理心。
尊重,自主和兒童的基本權利。分享是美妙和慷慨的。但只有一個人選擇這樣做。從什麼時候強迫孩子分享成為育兒的公認部分?對孩子來說,強迫是強迫。畫線在哪裡?成年人還可以強迫孩子做其他事嗎?
我們相信孩子的基本權利。我們相信保留一個人的自主權。我們相信人們(是的,甚至是孩子)應該能夠自己做出這些重要的決定。如果我們尊重孩子,他們會尊重我們和他們周圍的人
所有權(物和人)。我們希望我們的孩子負責任地處理他們的事情。作為父母和成年人,我們不會分享我們的貴重物品(例如我們的電腦,運動鞋,手機,房子等等)。那麼我們為什麼要指望我們的孩子做一些大人不期望的事情呢?
那麼,當朋友過來玩時,我們該怎麼辦?在朋友來玩之前,我們一起去收起特殊玩具。我的孩子和我選擇可以與朋友一起玩的玩具和遊戲,以及可以單獨玩的玩具。
她不想讓別人玩或分享的玩具被收起來。記住這是一個階段,它將透過,我們已經學會了順其自然。透過玩“分享”玩具,我們都可以玩得開心。
所有這一切,我們鼓勵我們的孩子彼此慷慨,並與他們的朋友。我們告訴他們玩玩具一起玩多麼有趣。
他們可以自己做出選擇,決定分享什麼,與誰分享。這是培養慷慨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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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木頭寶媽474
孩子不願意分享,家長把東西搶過來給其他小朋友,這種作法不對。
我有一位朋友,孩子上三年級。
因為學校裡放學後有五十分鐘的免費輔導課,孩子的作業在學校就完成了,所以孃兒倆回家後,先不上樓,就在小區裡和其他的孩子們一起玩。
男孩子組團快,很快一個小小的足球隊在小區裡成立了。踢足球的地點正好選在了她家樓下。於是她和孩子約定好,孩子在樓下踢足球,她在家做飯。
在這之前,她從沒有放手讓自己的兒子單獨和小朋友們玩過,所以她在廚房做飯期間,也不時地向樓下觀望。不看不知道,一看就發現了問題。她發現自己的兒子在這個小足球隊裡只是撿球員。
從不甘人後的她認為,自己的兒子最次也應該是守門員吧,怎麼會參與不到活動裡呢?
壓住心中的疑問,她連續觀察了三天,發現既使人員不足,其他的孩子要求她兒子踢足球,她的兒子也會退縮,一旦有人參與進來,她的兒子立刻自動邊緣化。這哪裡還有男子漢的氣概?
兒子回家了,我的朋友開始了和兒子的長談。
一,你喜歡踢足球嗎?喜歡,我特別想踢足球。
二,你喜歡踢足球,可以當足球隊員,不是嗎?
我要是當了隊員,就沒有人撿球了。
三,誰把球踢跑的,誰去撿球不就可以了嗎?
當了隊員,再去撿球不合理。
四,你只做撿球員,合理嗎?你想踢足球嗎?
我特別想踢足球!我撿球的時間長了,他們就會來替我了吧?
五,如果沒有人來替你,你會去踢足球,不去只做撿球員嗎?
他們為什麼不會來替我?他們不知道我也喜歡踢足球嗎?媽媽說過好朋友要分享的啊?!
孩子的話,像一根刺,紮在了朋友的心頭。
我的朋友,雖然性格強勢,但懂得團隊力量的偉大。
在孩子成長的過程中,她不時地強調:分享、共享。
兒子學到了分享、共享、奉獻,但是兒子變成了一個小“娘炮”,變成了不敢為自己爭取的人,誰之過?
木頭寶媽和你共同關注孩子,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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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深圳寶媽育兒經
我們經常見到這種情況,孩子不願意和小朋友分享自己的玩具或者是物品,父母就會說他自私,有的呢,甚至直接把東西拿過來給別的小朋友,這樣的做法呢,是不對的。
兩歲左右兒童產生物主意識,有了佔有感。即對自己的私有物品的保護。而兩歲左右左右,產生一種客體可永久,即認為這個東西給到別人就不會回來了,所以她會產生保護,不願意與人分享的行為,父母不要責怪他們。更不能當眾訓斥這種行為,因為兒童在三歲產生自尊感萌芽。當眾訓斥他會認為是犯了錯誤,會感到羞愧的,這時候呢他的自尊,自我評價能力就會感覺降低,所以說,兒童的自尊感與兒童的自身能力以及自我評價能力的認識與父母的育兒風格是有很大的關係的。
碰到這種情況,那家長怎麼做呢?我認為應該從幾方面來入手:
1.可以嘗試著與別的小朋友交換禮物。
2.如果孩子願意交換禮物,父母可以把這種好的行為來進行表揚。如:你看你把東西分享給別人,這種行為真棒,看小朋友在得到你的物品時候很開心,你幫助了別人,是不是很開心?
3.如果孩子實在不願意給呢,就就算了,不用強行的給奪走,可以給對方的小朋友解釋。今天他不願意分享自己的禮物,我們明天再玩兒好嗎?
3歲後隨著幼兒園的老師教育及生活經驗的提高,這種分享的行為大大提高。所以現在父母不用擔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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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繪本講師妖媽
當然不對,分享是基於自願的前提下,“強迫分享”違背了孩子的意願和決定權,只會導致孩子缺乏安全感,更不願意分享。
想讓孩子“分享”,父母需要做以下學習和準備:
1、先讓孩子“擁有”“分享”的前提是,首先要“有”。
孩子在一歲左右就有物權意識了,最明顯的就是,看到最依戀的人,抱了別的孩子,立刻不願意,輕則上前推開,重則哭鬧,在她們的意識裡,那是她的。
漸漸的,Ta開始頻繁的表示“我的”,玩具是我的,即使我不玩,別人也不許玩,碰一下也不行,否則就哭鬧。
在物權意識萌芽時,就著手建立孩子的物權安全感,讓孩子明白,什麼是“她東西”,什麼是“別的人的東西”,什麼是“公共的大家的東西”,以及應該如何對待。
有些家長習慣性在孩子捍衛“物權”時說“這是我買的、我花的錢、連你都是我的,因為你是我生的……”
好吧,儘管事實如此,但家長也要給孩子屬於Ta自己的東西,讓Ta有絕對支配權,而不是被承意拿走。
二、和孩子進行“物權原則”練習告訴孩子,物權的原則即是:
我的東西:我有絕對的掌控權,可以選擇分享,也可以選擇獨自使用,沒人可以強迫我。別人的東西:別人同我一樣,可以選擇同我分享,也有權利不給我玩。
公共的東西:屬於大家的,你、我、她都不能獨佔享用,需要遵循先來先得,輪流玩耍的規定,比如公園、小區裡的遊樂設施、公交車位……
在家可以用“借”東西的遊戲來練習“物權原則”:
在孩子面前,家長之間專門示範“借還”物品,當然,中間也要穿插“拒絕”,讓孩子直觀的明白,“我的東西可以借,也有權不借,借別人的東西,必須歸還”。
然後再過渡,家長向寶寶借屬於Ta的玩具,設定時間(最好孩子幾歲就設定幾分鐘),時間一到必須還給孩子, 如果孩子拒絕,不得糾纏。
當孩子再大一些,可以示範孩子,東西被搶走,應該如何應對,比如大聲說“這是我的東西,我不想給你玩!”或者向對方家長告壯“那是我的東西,必須還給我”之類。
幼兒是感知覺認知這個世界,知道並能理解的詞彙量也有限,苦口婆心長篇大論的講道理是沒用的,模擬現場,給她看,讓她參與,記得最牢。
三、維護與鼓勵孩子維護孩子“不分享”的權利。
當孩子明確不願意分享時,最忌諱大人道德綁架,說什麼自私啊、沒有朋友之類的鬼話;如果被他人強行分享,要幫助孩子要回來。
說下我家妞。幼兒園家長很喜歡在孩子生日那天,訂個大蛋糕送到班上,在老師的指揮引導下,全班小朋友“分享”蛋糕。
但我女兒不肯,原因是“狼多肉少,就連過生日的那個小朋友,也只能分到一小塊蛋糕,而且都是老師切、老師分”。
當孩子出現分享行為時,及時鼓勵。
總之,自願的分享獲得快樂,強迫的分享獲得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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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小寧大遠養成記
家長這種做法是不對的。因為這樣做既忽略了孩子的感受,又剝奪了孩子對自己物品的處理權。
孩子常常被要求分享,被搶走東西,對孩子的性格養成有非常不利的影響。
一、容易讓孩子形成“討好型”人格
因為從小被要求講東西分享給別人,不去顧忌自己的感受,等孩子大了一些,就會認為分享自己的東西給別人是理所當然的事情,就不會對別人的要求說“不”。
而事事不以自己的感受為先,事事不知道拒絕,會讓孩子未來的生活多了很多沒有必要的負擔。
郭冬臨曾經出演過這樣的小品,別人提什麼要求都一口答應,結果為了完成這些承諾,自己苦不堪言,家人也跟著受累。
不會拒絕的孩子,不以自己的感受為先的孩子,貌似討好了別人,結果卻是自己吃苦受累,別人卻不把自己當回事。
二是容易造成孩子沒有主見
遇到什麼事情,家長都幫著做主了,孩子的意見被忽視,久而久之,孩子就會放棄自我做主,一切事情聽從家長安排。
這類孩子最常見的口頭語是“隨便”,任你怎麼說,他就是不發表意見。這有兩個可能,一是孩子真的不在乎了,什麼都無所謂;二是孩子有自己的想法也不願意表達,因為不被尊重的過往已經深入骨髓,孩子已經放棄在父母這裡得到尊重和理解。
不願被父母理解和尊重的孩子,對什麼都無所謂的孩子,在未來的工作和生活中中,會願意付出努力爭取得到別人的理解和尊重嗎?會願意費盡心思得到別人的認可和信賴嗎?
什麼都不在乎,就表現為沒有主見,沒有想法。這樣的人,不管是在家庭中,還是在社會上,都不會有出色的表現。
生活中的每一件事情,對孩子來說都不是小事,家長都應該謹慎對待。
不要把孩子當成沒有意識的存在,也不要一味地替孩子做主。孩子是獨立的個體,牽涉到孩子的事情,請考慮孩子的感受,請尊重孩子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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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丁媽親子時光
這種做法肯定是不對的,分享是需要理解和自願的。
我以前帶我兒子在小區玩,也遇到這樣的事情,讓我兒子把玩具和別人一起玩,我兒子不願意。
這讓我很尷尬,同時也擔心別的家長認為我不會教育孩子,使孩子沒有“分享的美德”,如此的“自私”和“沒有禮貌”。於是我直接上去把玩具拿給其他的孩子,最後的結果就是,我兒子大哭。
這嚴重的傷害了孩子的心靈。當孩子不願意分享的時候,這種簡單粗暴的把玩具搶過去不僅不能讓他學會分享,還忽視了孩子的感受,傷害著他的認知和感情,還可能以後讓他學會不好的習慣,比如搶別人的玩具。
孩子為什麼不願意分享?根據發展心理學家Robert 的人際關係發展理論敘述,6歲前屬於孩子的“自我膨脹期”。這個階段的孩子常常會認為“我最大”,總會首先滿足自己的需求,缺乏“他我概念”,因此在人際關係上,會被認為“自私”,“吃獨食”,當然,經過管教,有些孩子會有所收斂,不過仍舊以“自我”為主。
因此,如果孩子還沒夠6歲,會經常有“吃獨食”的表現,父母不要以“好孩子要學會分享”無視孩子的抗拒,這是沒能真正瞭解孩子。
當然,我們並不是不鼓勵分享,而是尊重孩子的意願,家長們要分清孩子的物權和分享的概念。
瑞士經濟學家恩斯特•費爾曾對229名3-8歲的孩子進行了糖果實驗,從中我們可以看出一些有趣的對比。 恩斯特先發給孩子們一些糖果,然後又拿出一張兒童照片,問大家:照片中的小朋友也想吃你的糖果,你願意與他平分呢?還是獨自吃掉呢?
7-8歲的孩子,近80%願意平分。
5-6歲的孩子,選擇平分與選擇獨自吃掉的,人數差不多。
而3-4歲的孩子,只有不到9%的人同意平分。
恩斯特由此得出結論:兒童的分享行為存在著明顯的年齡差異。
3~4歲的兒童“最自私”,不會照顧其他人的利益。隨著年齡的增長,孩子分享水平有所提高,他們真正懂得分享一般要到7~8歲。
孩子不願意分享,這絕不是什麼“小氣”,而是他們成長過程的必經階段。
那麼孩子不願意和其他小朋友分享玩具,媽媽們應該怎樣正確的引導呢?1.分享,從家庭成員開始
家庭成員是與孩子接觸最早、最多的人,家庭關係是孩子人際關係的啟蒙,孩子是否有分享意識,往往與他在家中的行為有關。
當家裡買回來好吃的東西時,家長最好不要告訴孩子說自己不愛吃,都留給孩子吃,而是讓孩子和家人一起分享。
例如,買回來櫻桃,孩子吃了一顆之後,問他:“好不好吃?”孩子說好吃
家長可以繼續說:“爺爺、奶奶、爸爸、媽媽都吃愛,可以不可以給他們也吃一顆?”
同時,家長也要做好分享的榜樣,不要讓孩子感覺到,爸爸媽媽說的一套做的又是一套,時刻教育自己讓和小朋友分享,但是自己卻不願意和別人分享。
第二,讓孩子體驗分享的樂趣
不要讓寶寶覺得分享是一種損失。要讓他覺得分享可以玩到更多的玩具。讓他體驗到分享玩具的快樂,她就會愛上與其他小朋友進行分享。
如果孩子不分享時,沒有孩子願意跟他玩兒,當他被孤立時,自然學到了“不分享”帶來的後果,這將對他了解社會有幫助。
第三,孩子分享後及時給予肯定
在孩子做出分享後, 要及時給孩子鼓勵和迴應 ,不斷強化他的分享意識 ,及時的表揚與肯定 。讓孩子感受到樂趣與成就感、 互相關愛、樂於分享 ,讓人覺得幸福 ,生命也因真誠付出而豐盛美好。
當孩子不願意分享時怎麼辦?當孩子不願意分享的時候,我們要尊重寶寶“不分享”的權利。不要隨便給孩子貼上“不懂禮貌”、“自私”這些負面的標籤。
我們常常教給孩子,分享是一種美德、分享是應該被倡導的觀念;卻忘了教給孩子,也要保護好自己的東西。
這些東西的所屬權或者分配權並不在那些為了面子、為了看起來很大方、會“慷他人之慨”的家長身上,而是孩子自己。 如果不願意,孩子完全可以大聲說“不”。
這個時候我們可以說:“噢,那你可以暫時不給他,因為這是你的,媽媽相信當你願意的時候,你一定會分享的,因為分享越多快樂越多。”
總之,我們可以引導孩子分享,但不要強迫他交出屬於自己的東西,甚至責罵或者直接上手去搶,這樣會讓他更加不願意分享,認為分享是痛苦的,沒有快樂而言,這對於孩子的成長是不利的。
孩子的權利意識佔第一位,不分享是天性;但與此同時,作為父母我們也應該注意教養,讓寶寶學習分享,而不是完全順其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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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明圖明明圖
孩子不願意和小朋友分享,家長有時候為了面子非要把東西搶過來給其他小朋友,這在我們現實中很常見,但這種做法卻不正確並且傷害孩子的。
孩子大概在兩三歲的時候,有一個階段特別看重自己的東西,不願意與別的孩子分享,這基本上每個孩子成長髮展中的共性,我們要尊重孩子的這一特點,不要強迫孩子去分享,並且不孩子多大,自己的東西都應該由自己決定是否跟別人分享或者送給別人,我們家長切不可自做主張。
所以,我從來不強迫我的孩子去跟別的孩子分享,在外面如果願意跟別的孩子交換玩具就交換,不願意交換就不換,對他特別珍視的東西,即使是他們兄妹之間我也只是建議可以互換,但還是尊重自己的意願。
即便如此,孩子也並未變成一個不願分享的孩子,反而總是要求要帶東西去幼兒園跟小朋友分享,並且好朋友來的時候也會熱情拿出各種自己認為好吃的東西去招待,如果好朋友要求送給她什麼也會考量一下,如果覺得可以送就送,如果自己喜歡也會拒絕。
我覺得這就是一個人最好的狀態,既願意分享,但又不去做老好人,別人有什麼要求都去滿足,慳吝不可取,老好人更是要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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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光芒四濺的暱稱
3歲的孩子不願與其他小朋友分享玩具怎麼辦?是孩子太自私了嗎?
鄰居家的孩子多肉3歲了,長得活潑可愛。可有一樣把多肉媽愁壞了,她覺得孩子有點“自私”,什麼東西都不願分享。
比如其他小朋友來家裡玩,他的玩具一樣也不讓小朋友玩兒。
而他去別人家,卻拿著其他小朋友的玩具不撒手。常常讓媽媽下不來臺,感覺臉上無光,沒有教育好孩子。
分享行為是幼兒社會性行為的重要組成部分,而學會與他人分享是孩子從小就該學習的美德,也是重要的社交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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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家長不要著急,也不要孩子不願分享就給他扣上自私的“大帽子”,這樣不利於幼兒心理的健康發展。
其實3歲前孩子會有一個物權意識的敏感期,大部分還無法真正理解“分享”的概念,他們只有先體會“擁有”的滋味,理解“擁有”是怎麼回事,才能慢慢學會分享。
01
和孩子互換角色
如果孩子經常對分享玩具說“不”時,家長不妨和孩子互換一下角色,當孩子想要你手中的玩具時,你就說“不”。
讓小孩子也感受到被“拒絕”的滋味,這時候你就可以趁熱打鐵,讓孩子明白“只有學會與其他小朋友分享玩具,大家才能開心地在一起玩兒”。
02
家長懂得分享,孩子才能模仿
模仿是孩子的一種學習能力,而家長是孩子最好的模仿物件。
學習分享也一樣,家長在小孩子面前經常分享自己與家人、朋友之間的分享故事,對孩子學習分享起到了潛移默化的作用。
03
把自己的需要和感受告訴孩子
現在好多家庭都是獨生子女,幾個大人圍著一個孩子轉,吃用都以孩子為中心,長此以往,很容易讓孩子養成以自我為中心的“小霸王”。
因此,家長要經常把自己的需要和感受告訴孩子,比如,
小孩子想吃哈密瓜,哈密瓜看起來又脆又甜,你可以跟孩子說:
媽媽也想吃,咱們一塊兒分著吃吧。
時間長了,每次吃東西,孩子就會懂得和你分享,大家一塊兒吃。
04
及時引導和鼓勵孩子的分享行為
如果孩子出現分享行為,家長要及時給予鼓勵,並且可以進一步引導孩子。
比如說孩子把自己的玩具分給小朋友玩兒,你可以跟他說:
05
不要強制孩子分享
孩子有時候可能就是不想和小朋友分享自己最喜歡的東西,家長千萬不要強制孩子分享,或者硬是從孩子手裡搶出來送給其他小朋友。
這會讓孩子產生自己的感受不重要、爸爸媽媽不喜歡自己的疑問,甚至產生不安全感,從此以後孩子可能更會過度保護自己的物品,讓以後學習分享的行為更難。
總之,讓孩子學會分享不是一朝一夕的事,只要讓孩子感受到分享的快樂和美好,學會分享是水到渠成、自然而然的事。
三歲之後就可以教寶寶開始識字啦,我閨女就是這個時候開始認字的,用了 很多方法培養她的興趣,最有效的還是用Apipi,你百度搜索【貓小帥學漢字】挺不錯的,我閨女用了1年多了,特別喜歡,現在還經常給我講故事,棒棒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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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碰到過這樣一個真實的案例,是在我店裡發生的事情,一個週末王女士帶著她3歲的孩子來我店裡做護理,當時店裡非常忙所以我讓王女士稍等一下,孩子和媽媽坐下不久,孩子就發現旁邊另外一位客戶的孩子有一個模型在一邊玩,就哭著鬧著要模型玩,王女士跟有模型的那個孩子說能拿跟弟弟玩一下嗎?有模型的孩子自然不肯,王女士的孩子越哭越來事,我是在看不慣,然後跟那個有模型的孩子說,“寶寶你可以跟弟弟一起玩嗎?好東西要一起分享喲,寶寶好棒!”因為那個寶寶的媽媽是我店裡的老顧客,我自覺得跟她好熟悉,所以還跟她媽媽說叫她幫忙說說她兒子好東西大家分享,真讓我想不到的是,那個我自以為很熟悉的媽媽居然口裡冒出一句這樣的話,“隨便孩子給不給吧,因為我是獨生子女,爸爸媽媽爺爺奶奶從小就比較寵愛我,打小以來我喜歡的東西就是獨自擁有,我不喜歡跟人分享,我腦子裡面也沒有分享的概念,所以我的教育裡面沒有分享兩個字,也不習慣我孩子喜歡的東西在他不願意的時候去強制他去跟人分享”我頓時無言以對……王女士也隨後抱哭鬧著的孩子離開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