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良人一品
-
2 # 新知識的探索者
這是歷史具體情況決定的,秦朝統一的面對的第一個問題就是如何防止六國反叛。面對這個問題,秦始皇採取了許多措施,比如說遷六國宗室貴族到原秦國境內,收天下兵器鑄鐵人等。
這時候的事實是分封制的周朝最後滅亡,在戰國後期,也僅存在燕國是周朝後裔,當時是別分為遠方地方,只是為了抵禦外族的,而存在中央的周朝嫡系,在戰國後期存在感極低。這樣一個重要事實擺在秦始皇腦海裡,對始皇帝決定使用什麼樣的地方制度有重大影響。秦始皇也是為了加強中央制度,為了萬世一同的夢想而努力著。但是誰也想不到開大一統的秦朝僅僅二世就滅亡了。
但是秦朝實行了郡縣制也有明顯的缺憾,比如秦末時農民起義之時,就沒有別的地方政治力量來維護秦朝的一統,只能依靠中央政權來處理農民起義,一旦中央政權出現問題,那麼就玩了。秦朝缺乏翻盤的能力。後世當然也有制度彌補,比如漢初出現的郡國並行制度,來維護漢朝始終是劉姓子弟的統治,但同樣面臨著中央統治掌控能力不強,容易出現叛亂導致中央政權的改朝換代,出現了七國之亂這樣的問題。當然這是一個例證,還有晉朝分封諸王來保衛統一,出現了侯景之亂,朱元璋為明朝的設計分封諸王,出現了朱棣篡位等。這是統治者的一個死結無法開啟。
雖然在封建王朝的主體實行的郡縣制,一方面加強中央的統治力量,一方面要為後世的萬世一統做著準備,所以只能看情況來安排一個國家的制度建設。分封制雖然威脅著中央政權的統治,但是在面臨叛亂,中央政權無力解決時,作為後補力量來維護王朝的一統。
-
3 # 佃二代
為了加強中央集權統治,周朝就是亡在分封制。各諸侯國實力發展起來後就會對中央產生極大的威脅,最後演變成春秋戰國時期的混亂。
-
4 # 大侃聊歷史
分封制,是把自己的財產,分給有功之臣,而且是世襲的,相當於一個小王國,秦始皇號稱始皇帝,怎麼會允許國中之國的存在。因此始皇帝第一個否定它,而郡縣制就不一樣,秦始皇自認為天下第一,但是下邊人口眾多,疆域遼闊,一個人也忙不過來呀所以他就想了個辦法,召集大臣說,我給你們封官,發薪水,你們幫我管理國家怎麼樣。大臣在他的霸氣籠罩下也不敢不從。因此從秦始皇開始,郡縣制取代分封制成為新的管理體系。
當代歷史學家張豈之認為“西周的分封制稱為封建,即封邦建國”。
周朝初期,統治者消滅商朝後開始大肆分封諸侯,以示皇恩浩蕩,受封的主要是同姓子弟,和異性有功之臣。利用冊封,周天子把土地和老百姓分賜給諸侯,叫他們在自己的封地內建立諸侯國,諸侯國擁有自己的律法,擁有獨立的軍隊,有權管理自己封地內的百姓。只需要定期像周天子上貢,隨時準備率領自己的軍隊接受周天子的調遣就行。
然而到了周邊末期,隨著諸侯國的日益強大,王權衰弱,好多諸侯國已經完全不聽周天子命令,都心裡想些,我有人口,有土地,有足夠的軍隊,為何要聽你一個沒落皇朝的號令,於是一個個相互攻擊,搶奪土地。等到戰國末年,周朝已經名存實亡。
周朝統治者利用分封制統治天下的辦法,被證明是失敗的。
隨著常年征戰,諸侯國慢慢就剩下戰國七雄了,此時的楚國已經認識的分封制的弊端,於是在群臣建議下,縣制實行開來,而秦國相應的實行了郡制,後來又經過秦穆公,秦始皇幾代人的改革,秦朝建立時,郡縣制徹底取代分封制,在全國進行推廣實行。
秦始皇建國後,在全國設立了四十幾個郡,郡是中央政府轄下地方行政單位,設立郡守,郡尉,郡監,分別管理政務,軍隊和律法,郡下又設縣或道,內地設縣,邊境設道,並相應的設立各級官員,縣下再設鄉,裡,亭等行政機構,實現了皇帝從中央到地方的垂直管理。逐級控制。
並且各級官員均由朝廷直接任免,相互節制,官員不再擁有土地和人口,加強了中央集權,有利於政治安定和經濟發展,有利的維護了國家統一。
至此,分封制被徹底取代,郡縣制以其先進的體質走進國家管理體系中。
-
5 # 77東
1:加強中央集權避免諸侯坐大
2:便於統治管理消除六國之遺留影響
3:商鞅變法使其有基礎,一大創新政治制度影響後世深遠
-
6 # 二仨人
要說明這個問題,我們首先要知道什麼是分封制。這個很簡單,也很好理解,我就不多做贅述。我們可以用發展的眼光來看看分封制的由來。分封已知從商代就開始有了,西周又有兩次大分封。分封或許商代之前也有,但我們沒有具體的史料可以證明這一點。倘若我們用科學的思想指導我們的研究,便可以知道大概在上古之時,人口稀少,各個部族之間沒有來往。隨著生產方式的改進,生活經驗的積累,人口就慢慢增多起來了。這時候自然而然就有部落之間的聯絡,因此而產生征服和被征服,這也是自然而然的事了。起初,兩部落之間肯定相隔不遠,這是對外擴張的自然規律。雖然不遠,但是也要在被征服的部落裡放一個自己的族人,再輔之以武裝,好些管制。隨著領域的擴大,有些偏遠的地方即便征服了他,也沒有大的精力整天親自去管理他。因此,難免要將自己的族人派過去,再順從上天或者鬼神的旨意,給予其政治上的合法性。如此這樣,便應該是分封制的雛形!
知道了分封的來源和發展,我們接著講講分封的優缺點。他的優點,綜合起來就是一個“平定天下”,他適合對外擴張的時期。每次征服新的土地,便給予某個族人在新土地的政治合法性,削弱被征服者的實力,達到監視和分化瓦解的目的。好使征服者擴張的道路越來越廣闊,而不是陷入征服復征服的泥潭。可以說正是有了分封制,才會有了華夏民族基本的空間格局。其次,在被征服者裡面不斷分封,由大及小,達到不斷削弱被征服者實力的目的,以至其人不知有祖國。有點像“推恩令”的感覺。分封制也在深層次奠定了中國曆來的大一統觀念。上古之時,各部族你是你,我是我。即便有一樣的血脈,也不是一樣的部族。如果沒有分封制的出現,那麼統一天下的事業就會變得難得多。分封以後,你的部族、我的部族、他的部族都慢慢融合為一個國家,隨著時間的流逝,各部族通婚交流,矛盾漸趨於平緩。這便為“統一”奠定了良好的基礎。但是任何的制度都不會管個幾千年,現在適合,未來興許成了禍患!
春秋以來,周天子威勢已不能加於四海。列國之間,總會有矛盾與衝突,你搶佔我的土地,我收割你的黍米。小衝突發展為大沖突,大沖突發展到滅其國。但是,總的來說,各自還是會顧及道義或者說讓自己變得像個“紳士”。這時候,倘若沒有個合適的契機來統一這廣闊的土地,那麼或許這列國紛爭的局面便不會停止。可好歹人們心裡還有個這天下終究是華夏的天下,所有總有野心之人想著,制霸天下和統一!我們的始皇帝陛下的確是千古一帝,最具雄才的君主。廢分封而郡縣,正是因為分封走到了末路。由於看到分封制的缺點,所以實行郡縣制,以達到中央集權的目的。為了鞏固這一目的,始皇帝陛下實行了一系列的制度透過弱化各國的不同,創造相同,再輔以森嚴的律法來保障之。廢分封而郡縣,中國的歷史,總是後代吸取前人的經驗,其政治經驗也越來越多。但我們不能因為某些制度的廢棄便認為此制度是不合理的,這種觀點是極其錯誤的,是典型的歷史虛無主義。
以上便是《秦統一六國後,為什麼廢棄分封而改郡縣》
-
7 # 南朝居士
商湯、周武王想不想不分封,而施行郡縣制?肯定想啊,但是做不到啊,因為跟著你打天下的八百諸侯,你不分封試試看?分分鐘滅了你,何況,你分不分封,他們都是諸侯王,
之後的春秋,你以為那些諸侯王想分封?當然不想啊,分封后,自己的地盤只有京畿地區,其他都分封給卿大夫了,哪裡不是你的,而且,卿大夫做大了,會反噬你,春秋君主被殺的超過一半了,如果郡縣制,有國君能被殺?
再到戰國,戰國基本就廢分封了,王國內實行郡縣制,所以,戰國有國君被殺?信陵君、平原君、孟嘗君,權力大吧?地位高吧?國君不信任你了,只有選擇逃亡。
秦始皇統一六國,他有盟友吧?一個都沒有,全靠自己的手下武將打的,所以,他可以自己選擇分封還是郡縣制,不用受制於別人,
看看後來的項羽、劉邦,他們可以不分封嗎?不分封試試看,跟著他們打天下的那些人,都是自成體系的合夥人,他們是入股進來的,而不是打工仔,不如反感做大了,不給股東分紅,死都不知道怎麼死的。
劉邦項羽分封的諸侯王,也都是本身就是諸侯王的人,沒有分封功臣為王,
秦始皇就不存在這個問題,跟著他打天下的,都是他的打工仔,給他們漲工資,封侯就夠了,不存在封王。
這個時候,他就可以憑藉自己的個人意志,來選擇分封還是郡縣制。
如果分封,他分封的也只可能是自己的兄弟子侄,而不可能是功臣,
分封子弟後,就有一個無法避免的弊端,那就是諸侯王坐大,威脅皇權,或者諸侯王造反,
同時,皇帝的權威基本只維持在自己的直轄區內,皇帝對諸侯國基本插不進去,那跟沒統一六國有什麼區別?能管的還是秦國本土,六國故地只是從以前的六國後裔,變成了秦國子弟,區別並不大。
而郡縣制呢?跟現在的制度一樣的,“要在中央,事在四方,聖人執要,四方來效”,皇帝一人,掌控全國,全國的賦稅、人口、土地都是皇帝一人的,這不就是他統一天下的目的嗎?
但是,郡縣制也有他無法避免的弊端,那就是容易出現權臣,架空皇帝,殺皇帝。
所以,秦始皇死後,他的兒子女兒基本被殺光了,
正如淳于越說的,“我聽說殷商和周朝統治達一千多年,分封子弟及功臣做為膀臂輔翼。而現在陛下您雖統一天下,但子弟卻還是平民百姓,若一旦出現了田常、六卿奪權篡位的禍患,在朝中又沒有強有力的輔佐之臣,靠誰來相救呢?”
郡縣制制度太過前衛了,並不符合當時的生產力,註定是行不通的。
秦朝的滅亡,也是因為郡縣制,制度於環境不匹配,
-
8 # TonyDeng
其實每個諸侯國內部,都是郡縣制。秦滅六國,只是把自己的國土擴大而已,體制與國內的郡縣制是一樣的。
不要以為郡縣制是滅六國之後突然冒出來的!
-
9 # 漩渦鳴人yy
秦國統一六國以後,秦始皇為了能夠讓自己功垂千秋民宅史冊,所以他打算建立一個前所未有的帝國,讓自己的國家能夠成為萬世一統。
關於秦國上上下下方方面面秦始皇都做了規定,比如說統一度量衡,統一文字,統一貨幣,統一車軌……這些東西都是社會發展的必然,秦始皇覺得沒什麼,所以他想幹一件大事兒,他想廢除掉分封制度,使用郡縣制度統一一個前所未有的帝國。
關於這一點,秦國的朝堂曾經有過一次激烈的辯論,分封制度的人都覺得說這個制度是老祖宗留下來的,祖宗的法律不能夠廢除,祖宗制定的規則不能夠去改變,因此要求堅決執行分封制度,如果不執行秦始皇你就是一個昏君。
秦始皇覺得自己也冤呢,但他說不出話,因為朝堂上面沒有支援自己的人,這個時候李斯站了出來,所以說秦始皇信任李斯殺害韓非這件事情並不是沒有道理的,李斯最懂得秦始皇究竟要什麼?
李思就說了一開始周天子敕封天下諸侯的時候,本來諸侯之間大家都是親戚,不是兄弟就是叔侄,都認為憑藉著這樣的血緣關係能夠讓天下和平,但是最後呢,隨著一代又一代人的傳承,血源之間關係越來越亂,而且越來越遠,這事之後大家又不是親兄弟,又不是親叔侄的,打個你死我活那不是很正常的事兒嗎?你選擇把自己的兒子當作諸侯,封在了全國各地,等到了過了幾代人,他們之間就會因為土地的問題互相之間討伐,那這樣一個強大的帝國後來不就崩潰了嗎?那這樣一個帝國建造了有什麼用?還不是走了老路?
這件事情說到秦始皇的心坎兒裡面去了,秦始皇這一輩子最得意的一件功勞就是自己創立了這麼一個秦帝國,如果這個時候再把秦帝國分割成好幾份,以後還會存在這種分崩離析的結局,秦始皇是絕對不願意這麼做的,所以李斯站出來了第一時間秦始皇就表示了支援,並且決定使用郡縣制度徹底管理這個國家。
秦始皇正是看到了這一點,看到了和平對於一個國家發展的好處,所以才堅決地推行郡縣制度,戰國時代所有的國家在互相一起打了近百年,死傷的人數都超過了數百萬,這種情況之下,如果再推行分封制度,那前面的人都白死了!
但我們不得不說的一件事便是秦國所做的事情也過於的超前,天下剛剛平定六國貴族仍然不思統一,此時強行的推行郡縣制度也會給一個國家帶來巨大的危害,但這並不影響秦國這套政策的高明,只能夠說秦國成為了第一個吃螃蟹的人,螃蟹肉不好吃最終把秦國給毒死了,我也正是秦國邁出了統一天下大一統整個華夏大地的一個開始,也讓接下來的統治者擁有了更深的思量,和更加光明的路能夠去走,能夠去選擇這一點秦始皇所作的貢獻其他人比不了!
-
10 # 伯虎42
原因就是:有利於中央集權,有利於國家的凝聚力。
分封制起源於夏,夏后氏化家為國,廢禪讓制而改世襲制,為維護自身的統治長久性,將有效統治區域,贈給自己的親族或得力的擁護部眾。到西周,分封制日臻成熟,形成了周天子將田邑子民賜給宗室臣屬作為俸祿的制度,分封物件大致有三種:一是天子的同姓王族,二是有功之臣,三是古聖王的後裔即先代貴族的後裔。不論受封的是誰,一旦被封,都世代相傳,即實行世襲制。
夏商周三代,處於奴隸社會時期,由於生產力的限制,各王朝無法直接控制廣袤的土地,因而採取分封制度,各諸侯在自己領地內地裡有相當獨立的的權力。並承擔了部分對於共主的義務,例如朝見、出兵隨共主征戰等.由於受封的諸侯在封地內享有行政統治權,並擁有對土地和人口的管理權,從而使得各諸侯的實力越來越強大,以至於到了可以威脅原宗主,甚至推翻宗主,自立為王的地步,商滅夏,周滅商,秦滅周,皆是此種表現的集大成者。
而郡縣制,是經歷了上千年的摸索後,統治階級為適應相應的社會制度進步而建立的政治統治體系。雖然最先建立縣級政權的是楚國(楚武王滅權國,設權縣),但那是楚國統治者為了建立對於新徵服地區的管理,所設立的特殊區域,地方官員仍是舊貴族,不可作為對比。
郡縣制的真正實行,是秦國率先實施。商鞅變法,秦國廢分封制,不再由秦王親族直接掌握地方權力。而是改為郡縣制,以中央政府任命郡守和縣令,在其轄區內以秦王的名義行使行政管理權,而不對土地和人口有著絕對統治權。郡守和縣令只負責管理人民,收取賦稅,徵發兵役和徭役。
這樣,秦國中央政府或者說秦王,就掌握了全國土地,並可以將中央的各項指令貫徹到下轄各地。這樣秦國的郡縣制實行了起來,並迅速強大。
分封制在特定的歷史時期內,有著一定的積極意義,比如:鞏固統治、方便管理、消除不安定因素等等,但是經過千年的發展,分封制已經顯示出了越來越大的負面影響,各國各自為政,國家碎片化,不利於社會經濟的進一步發展。
以周為例子:分封制執行了大約八百年,前期約二百年,在周天子強大武力基礎下,及宗法制嚴密紐帶下,基本得以保持穩定。自西周末,周室衰弱,天子威儀不再,“天崩地析,天子下席”,平王東遷,周王室徹底失去治權,僅以宗法制勉強維繫天下共主之位。春秋戰國五百年,一面是各國征伐不斷,一面是為爭奪霸主地位,各國自覺或不自覺地發展生產力,社會快速地進入新的生產時期,而分封制的先天缺陷,註定了國家凝聚力不能達到最高。
憑著郡縣制度一統六國之後,秦內部對於是否繼續採取郡縣制,產生了激烈的爭論,丞相王綰,認為原楚、燕、齊等地都遠離秦國,主張實行分封,授各皇子予世襲的諸侯名份,為秦統治各方,以為屏障。諸臣大都贊同,惟廷尉李斯認為分封制是周諸侯混戰的根源。
他反駁道:周之分封制已經證明是不合時宜的,周之諸侯一旦取得了他們的土地,數代之後便互相疏遠和相互攻伐,而周天子無力阻止,長久之下,天子架空,諸侯各自為政,最終導致天下混戰,生民疲敝,結論是“置諸侯不便”。他力排眾議建議實行郡縣制,朝廷以皇帝的詔令,任命文官為各郡縣郡守縣令,只負責地方的行政權力,不再擁有對於地方的絕對統治權,朝廷對於地方可以一級級地直接管理下去,極大地提高了中央集權,使得朝廷更容易統治全國,並消除地方權力過大,乃至於獨立的隱患。
秦始皇十分讚許李斯的意見,採納他的建議,於全國推行郡縣制。
秦雖二世而亡,但那是秦朝統一時間太短,國家尚未完全適應從分封制走向郡縣制,同時秦的制度也傷民過甚,天下苦秦久矣。並不是郡縣制度使秦滅亡。
項羽滅秦,恢復分封制,沒過多久,各諸侯又紛紛反叛,以霸王之勇,最後也只得自刎烏江。漢高帝劉邦建立統治之後,採取折中之法,以分封制與郡縣制並存,他將國家的一部分地區分給各個君王,有將國家的另一部分地區分給有功之臣,並一生致力於消滅異姓諸侯,最終因討伐諸侯作戰而受傷,並最終因此崩逝。
漢文帝劉恆生性平和,友愛親族,仍有淮南王、濟北王之亂。至景帝劉啟,尖銳的矛盾終於導致中央政府與世襲諸侯們大打出手,釀成“七國之亂”,幸而在郡縣制支援下的漢中央朝廷,最終打贏了這一仗。
隨著漢武帝劉徹加強中央權力,逐漸收回各諸侯王的權力,郡縣制才真正地走向穩定,並使漢朝走向了歷史昌盛。
在後世,雖然在制度有反覆,但是郡縣制在長達二千年的時間裡,一直是中國政治制度的主流,也是中國國家大一統的前提保證,而這些,都與秦始皇廢黜分封制,採取郡縣制有著不可分割的關係,中國之所以是大一統的中國,郡縣制起著不可替代的作用!
回覆列表
在公元前247年秦始皇繼承王位,於公元前238年親政後,經過十七年的奮力拼殺,終於消滅六國,一統山河,建立了中國歷史上第一個封建王朝。秦朝建立後,
秦王為顯示自己的功德和至高無上的權威,更名號為始皇帝。秦始皇為鞏固其統治地位,在政治、經濟和軍事方面進行了一系列改革。在全國範圍內廢除分封制、實行郡縣制。
秦始皇統一六國之後,為什麼不實行分封制,而採用郡縣制呢?很多人認為,秦始皇獨斷專橫、貪於權勢。我認為:不是這樣,根本的原因是:秦始皇的直系親屬太少和子女還沒有長大成人,無法實行分封制。因此,只有實行郡縣制,才是最好的統治辦法。
什麼是分封制呢?它是秦代以前實行的一種主要社會統治制度。古代王朝為了有效地控制廣大被征服的地區和部族,分封以血緣關係為基礎本姓王朝貴族、有功之臣和異姓部落首領為諸侯王,到各被征服地區去建立政權,以鞏固王朝地位地統治。
分封制是中國古代比較完善的一種社會統治制度,它符合那個時代歷史發展潮流,也符合受封者理想和願望。如果現在這個社會,你有功可以分封到大量獎金和實物,然而在古代金錢的功能是有限,只有得到土地的封賞,才是最實惠得,才能顯示統治者的權威。
什麼是郡縣制呢?它是秦朝創立的一種社會統治制度,它把國家領土劃分成很多個郡,郡下設若干個縣,由皇帝直接委派郡守和縣令去負責治理郡縣。郡縣制是中國古代自秦朝以後,結合分封制實行的一種主要社會統治制度。由於郡縣制的實行,消除了各諸侯國之間地紛爭和對朝廷地抗衡,加強了國家中央集權統治。
秦始皇統一中國以後,如果他有很多叔父長輩,也有很多兄弟和子女,並且子女已長大成人。秦始皇也很可能實行分封制來統治中國。因為在那個政治、經濟等各方面都落後的年代,社會統治制度實行分封制,這是一種最穩固、最完善、最合理的社會制度。很多有志之士,都主張恢復分封制。但秦始皇家族不具備實行分封制的條件,因為以血緣關係為基礎的家族分封制,秦始皇家族成員可以得到分封的人實在是太少了。
透過以下分析,我們可以瞭解秦始皇的家族情況。秦始皇的父親是,秦莊襄贏子楚。卒於公元前247年,在位三年。是孝文王之子,曾作人質居於趙國,他生於何年已無記載。但他不是孝文王的親生兒子,是孝文王的嫡嗣。孝文王在世五十三年(公元前302—250),是昭襄王之子,繼承王位
三天即去世。可能孝文王是一個不能生育的皇帝,因為在他世五十三年,而沒有一個可以繼承王位的親生兒子。不可能因為一個華陽夫人不生子女,其她的妻妾也不生育吧,最後在呂不韋和華陽夫人地勸說下收子楚為嫡嗣。
子楚在趙國作人質多年,與秦國老家的叔父、兄弟關係也許不很密切。回國繼承王位三年去世,也沒留下很多子女,可能只有秦始皇一個兒子。由此可知,
秦始皇在位期間沒有一個至親的叔父長輩和兄弟,與自已一起拼打江山。
秦始皇於公元前259年在趙國出生,大約在九歲的時候被送回秦國,十三歲繼承王位,二十一歲開始治理朝政。親政後,他果斷平定謬毐的叛亂,免除呂不韋的相職,任用尉繚、李斯、蒙恬等人。對內實行一系列地改革,對外實行擴張,先後滅掉了韓、魏、楚、燕、趙、齊六國.建立了中國歷史上第一個、統一的、多民族的、封建主義中央集權國家。
秦始皇在世四十九年(公元前259-210),他的子女在史書中記載只有長子扶蘇、少子胡亥、公子高和將閭等很少十幾人。
他在去世時,最大的兒子也只有二十多歲。在實行郡縣制時是公元前221年,秦始皇是三十八歲,他最大的長子扶蘇也不過二十歲,其他子女更小。
秦始皇統一中國以後,既沒有叔兄可封侯,也沒有長大的子女可利用。在不具備以血緣關係為基礎的分封制條件下,怎樣才能治理好一個國家,以保證代代相傳,萬世不變呢?秦始皇透過長時間思考,充分總結前代歷朝的經驗,在全國範圍內廢除分封制,實行郡縣制。把全國分成三十六個郡、下設縣,在皇帝之下,設三公九卿等官僚機構:制定和頒佈統一的法律、度量衡、貨幣和文字。建立朝廷管制,設立宰相、太尉、御大夫等官職,協助皇帝分掌政治、軍事、監察等工作。擴大軍隊,禁止民間收藏兵器,修築萬里長城,征服南越各民族。對內焚書坑儒,
加強思想控制。在經濟上,推行重農抑商的政策,保護和扶植封建土地私有制地發展。透過一系列改革政策地實施,秦朝不斷髮展壯大,最後成為一個強盛帝國王朝。
秦始皇耗盡畢生精力,打造的一種比較完善的社會統治制度—郡縣制,本想萬代相傳,永世不變,結果被他的少子胡亥,僅用三年的時間就被西漢王朝所取代,這是何等悲哀!
但郡縣制這一優越的社會制度,在歷代社會發展中所起得巨大作用,在今天的社會中,仍然閃耀著它的光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