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馬藍4

    你還沒有結婚就不應該要求他的母親來照顧你,名不正言不順。如果結了婚就應該。你可以要求男朋友本人來照顧你,你也可以請護工來照顧啊!擺正心態才好!

  • 2 # 兮子25

    男朋友,就是還沒有結婚,沒有結婚身份不同,你憑什麼提出,住院讓他母親來照顧你?盲目自信,“嬌驕”兩氣順序搞亂了,你生病住院只能要求男朋友照顧你,還有,醫院有專業護工,很盡責。記住:不是公主,別犯公主病。在家,爸媽慣著你,出了家門,你是別人的誰呀?!

  • 3 # 耕耘清風

    你算什麼?首先要擺正自己的位置,因為你們只是朋友關係,而不是夫妻關係,憑什麼要求人家母親照顧你?你的要求過分!而且太過分了!你應該真誠而且誠懇的請求幫助,讓老人同情你,心甘情願的來幫助你,而不是強勢的要求對方母親去照顧你!

  • 4 # 調伏其心

    不應該是要求,應該是幫忙。因為你們還不是夫妻。作為在異地工作親人不在身邊,作為男朋友或家人應該給予幫助。但你自己也應該把握分寸,特別是錢財方面不要讓對方破費,別人出力就可以你自己出錢。這樣不會造成經濟方面的矛盾。為人處世要清清楚楚。

  • 5 # 雨中蜻蜓點水

    瞧你這貴氣樣,你還沒過門呢自己身體不舒服叫未來婆婆照顧你,你覺得過分嗎?

    你正好在這個時候來測測你男朋友到底是真心愛你還是就跟你玩玩,讓他照顧你就是最好的見證,你讓他媽媽照顧你這是怎麼一回事?你是欺負你男朋友媽媽老實還是咋地?我真不明白你父母是怎麼教育你的,自己生點病就找不著北啦!我替你父母罵醒你,懂事點。如果男朋友工作抽不開身,你請個保姆或者叫自己的媽來照顧你一下,你即使以後過門了也不要使喚婆婆來照顧你 ,你的身體貴氣別人的身體也同樣貴,人與人之間互相尊重吧!

  • 6 # 王立彬大哥

    現在有很多習慣性語言,其中之一就是過份二字,本份是自己應該有的客觀自然形成的,符合本人身份特徵的所具有的!

    按照個人自然特徵或者能力所能夠有的,那是本份,超過了那是過份!

    你在男朋友住所的城市手術,那是你的自由選擇,而不能成為讓僅僅是男朋友的媽媽來照顧你,還沒說是什麼手術呢?不就是刮宮嘛?有什麼大不了的,女人自從計升這些年來這是經常態,做影響他人的事或者鄒區本不是自己的他人利益這不是過份什麼是過份!

  • 7 # 還是那個花

    絕對不過分,也理所當然。那是你願意把他的父母當做你的父母了。當自己的困難無法解決,能推心置腹找自己的親人,就是真誠。

    如果我是你的準婆婆,絕對義無反顧過來照顧你。如果不願意或者推三阻四,這也說明你就是她們不想要的人。

    這兩點反過來也能證明,你嫁她們家值不值得。

  • 8 # 世界這麼大真好奇

    稱為男朋友看來你還沒結婚,在戀愛期。

    雖說沒結婚,不知道你們是否確立了婚姻關係,也就是說的定婚,如果定婚了,那麼他的母親過來照顧你很正常不為過,我認為你也別要求人家,必將你還沒過門,人家知道了興許就過來了,照顧沒過門的兒媳婦她也會高興的。如果沒有確立關係,只是談戀愛,那你就別讓人家知道,你男朋友照顧你就可以了。

    很顯然,不管什麼關係,你要求人家母親就過分了。

  • 9 # 譚建生2

    反之,如果你男朋友在你們城市手術住院,他要求你的母親過來照顧他過份嗎?

    同理,如果你男朋友的長輩過世了,讓你去陪他回家披麻戴孝下跪磕頭你去嗎?

    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姑娘,佛曰:“你的愛人是前世埋你的人”

    從前有個書生,和未婚妻約好在某年某月某日成親。到那一天,未婚妻卻嫁給了別人。 書生受此打擊, 一病不起。這時,路過一遊方僧人,從懷裡摸出一面鏡子叫書生看。書生看到茫茫大海,一名遇害的女子一絲不掛地躺在海灘上。路過一人, 看一眼,搖搖頭, 走了。又路過一人, 將衣服脫下,給女屍蓋上, 走了。再路過一人,過去, 挖個坑, 小心翼翼把屍體掩埋了。 僧人解釋道, 那具海灘上的女屍,就是你未婚妻的前世。你是第二個路過的人,曾給過他一件衣服。她今生和你相戀,只為還你一個情。但是她最終要報答一生一世的人, 是最後那個把她掩埋的人,那人就是他現在的丈夫。書生大悟。

    佛曾教我們,“千年修得共枕眠”。就為了這句話 ,多少人拽著將逝去的愛不肯放手,痛不欲生,多少人守著心底那段曾經不能釋懷,漠然度日。佛說這句話的當年,未曾想到今天的世界會變成這樣誰都不是誰的誰,誰都好難成為誰的誰。看著眾多為愛苦苦執著著的善男信女們,佛心生不安,趕緊的又給我們補了一課。 “正在為逝去的愛在痛裡為難自己的人們,放過自己吧 ,前世你一件衫的恩,今生他(她)已報,收拾心情,繼續上路吧,不要錯過了前世埋你的人。” 人問佛:誰是前世埋我的人? 佛笑著答道:前世已定,自會遇到。 相愛的人們,當你們擁抱的時候,請珍惜吧。你要知道,也許她(他)就是前世埋你的人。 也許一個靠近你愛著你的人,而你並不愛他(她),但是也許他(她)就是前世掩埋你的人!不要老是去選擇別人,應該嘗試學會讓別人來選擇你。這最有可能才是真正的愛!

    現在我問你:你覺得誰是前世埋你的人?找他去吧!

  • 10 # 老媽246603921

    過分了,你不是人家的親人,人家沒有義務照顧你。若是人家主動來照顧你你都會不自在。你沒有資格要求人家來伺候你。還是給自己媽媽說吧。你男朋友照顧你不可嗎?

  • 11 # 手心手背142954576

    你以為你是誰呀,只不過是人家的女朋友,還要求他媽媽來照顧你。就是他媽媽主動來照顧你,你都應該婉拒,因為她沒有義務。你自己的父母呢?

  • 12 # 暖手寶寶483

    憑啥呢?就因為你是他兒子的女朋友,這未免臉有點大了吧?不說你能不能成為她的兒媳婦,即便能成也沒有小的要求老的的道理,但凡他們家喜歡你一點,在一個陌生的城市做手術,都會給你盡心的照顧,而不是你要求,姑娘你不是女王,不能就與她兒子談個戀愛就讓她伏低做小,做小輩應該有小輩的規矩哦。

  • 13 # 一葉草73

    我覺得過分。

    你們還沒結婚,可能連你是誰,你男朋友的媽媽都還不知道。你有什麼權利要求她來照顧你呢?難道你做她兒子的女朋友是值得他媽媽要感謝的事?

    你也太把自己當回事了吧。

    你可以要求男朋友來照顧你,如果男的不方便。可以請個女護工。

    當然,如果你未來婆婆知道了,覺得你遠離父母,住院可憐,把你當女兒疼愛,自願來醫院伺候你。又另當別論了。

  • 14 # 2767057644423

    按照法律,不要說你是女朋友,就是媳婦也無權讓婆婆伺候你。但是,從道義上講可以理解,照顧一下無可厚非。如果他的母親置之不理,恐怕也說不過去。我想問一句,假如某一天他母親需要你的時候,你能做到嗎?

  • 15 # 明月清風js

    在男朋友的城市手術住院,舉目無親,肯定需要有人照看。這屬於正常的需求。

    如果男朋友一個人照看不過來,這時候,如果能和男朋友商量,讓男朋友的母親過來照看一下,並且男朋友母親也喜歡你這個未來的兒媳,也未嘗不可。

    但,說“要求”不如說“請求”為好。用“要求”這個詞太過於生硬,這是一種命令式的口語,讓人聽起來很不舒服,給人一種很霸氣的感覺。

    要求的意思是必須這麼做,而請求時帶有商量的口吻,雖然一字之差,效果就不一樣了,正所謂差之毫釐,謬以千里。

    每個人都喜歡聽溫柔的話語,如春風潤物,溫暖心田。這樣,在有求於別人的時候,別人才樂於幫忙。否則,就會把事情搞砸。

    人與人之間人格都是平等的,要相互尊重,人與人相處不能以自我為中心,以居高臨下的姿態看待別人,無論是戀人之間,還是朋友之間以及長幼之間都應如此。

  • 16 # 卡拉奇的海角

    一點都不過分,畢竟以後你是要去他們家當皇帝的人,這點怎麼可能過分了,無非就是提前行使一下權利罷了。

    另外作為以後家裡的全家皇帝,各方職責還是要提前和你男朋友家明確的,男朋友是專門的負責打工賺錢全部上交,他家裡爸媽一個負責做飯一個負責幫你做傭人打雜,幸福的生活從此開始。

    最後,你的臉紅不紅。

  • 17 # 該當歸去

    不過分!

    應該讓他全家人都來伺候你,一個端茶倒水,一個洗臉洗腳,一個捶腿揉肩……

    畢竟你是他的女朋友,多麼高貴的身份!

    連這些基本的都做不到,趁早和他分手,渣男渣男渣男!

    就算以後結婚了,日子也不會好過,畢竟你是想過去做祖宗的。

  • 18 # 靄雲影移

    在麻煩別人的事情上,我們華人真應該學學日本人,人家是把給別人添麻煩作為羞恥,我們麻煩別人作為理所應當。我們的仁義禮智信都統統的還給了老祖宗

  • 19 # 和諧家庭44

    你這樣的女人吶 ,不能要啊 ,第一 你們只是男女朋友 ,你能100%的確定你們能生活在一起嗎 ?第二 你沒有贍養婆婆的義務 ,這是法律規定的 ,再者說啦 ,將來你能對你的婆婆像你的媽一樣好嗎?兩項都不能確定的情況下 ,恬不知恥的 要求別人來照顧你 ,還要臉嗎 ?

  • 20 # 痴騎朽翁

    這個絕對有些過分。

    這是因為你們只是朋友關係而已,這種關係和他母親沒有任何牽連,既然這樣,他母親為什麼要來照顧你呀?

    你不知道他母親有自己的工作要做嗎?她如果不工作過來醫院照顧你,她沒有了收入生活怎麼辦?

    你這個女人太自私,太過分,你自己有母親,為什麼不能讓她過來照顧你呀?

    難道你媽是媽,你男朋友的媽就不是媽呀?

    真是的,還好意思在這裡顯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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