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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日晚間,響水某中學初二年級一名女生被撞一事,牽動所有知情者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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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杞止庸人

    肇事司機應該自首。女孩應該有維護自己權益的基本常識,自己有手機的話及時報警;沒有手機應向周圍人求助,打電話報警。

  • 2 # 筆尖

    願天堂沒有傷害!應該依法嚴懲肇事逃逸的司機!

    1、事件回顧

    2018年3月20日晚8時40分許,在響水縣灌河路與204國道交匯口向南100餘米處發生一起交通逃逸事故。學生薛某被撞,在21日晚間10時許,女孩安靜的“走了”。目前逃逸司機張某已被警方抓獲歸案,初步瞭解涉嫌酒駕,是否醉駕正在調查當中。

    2、傷天害理

    從事後來看,司機逃逸很可能是酒駕的原因。那就是說他明明知道酒駕很危險,是違法的,仍然在拿生命開玩笑,酒後駕車。讓人氣憤,這種人應該接受雷電的打擊,不足憐惜!一定要嚴肅處理,這都有故意殺人的嫌疑了。

    3、拒絕酒駕

    酒駕的危害:反應遲鈍,精神不集中,容易疲憊,操控車子的能力大大下降………………,好多好多總之一句話“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希望廣大司機培養牢牢記在心裡。

    4、好好教育小孩,慢性,注意車輛

    當然這不是找家長的責任,可是從照片來看小孩騎得是電動車。在下雨天,家長怎麼沒想到接孩子一下。孩子還小,騎電動車不穩啊!家長應該多多叮囑!

    目前好多學生被撞的事件,給我們提了醒了,要好好教育孩子注意車輛,注意交通訊號燈。學會保護自己的安全!

    願天堂沒有車輛,願逝者安息!

  • 3 # 豐澤38056892

    但囯家不能不管,國家主宰公平正義扶弱仰強,所謂“民不告官不究”早就過時!中國社會必須快速進步與覺醒!

  • 4 # 剛剛伯伯

    這個問題怎麼說呢,車輛撞了人怎麼處理交通法規都說的很清楚。

    首先,你撞了人,作為駕駛員,你應該留下來處理這個事故,而不是逃逸。你把人撞到了首先應該是報警,報保險,把這個事故說清楚。不管被撞人外表受沒有受到傷害,這對你處理被撞人因這次事故而引起的傷害你都好處理。

    作為被車輛撞到的那個人,如果你在當時感覺沒有什麼問題,你還是應該報警備案,留下駕駛員的電話,車牌號,並告訴你的家人。以免在因事故引起的內傷而找不到這次事故駕駛員。

    如果駕駛員撞到你之過逃逸,你如果清醒的狀態下也要記下車牌並報警,因為事故駕駛員並沒有處理。以免有未知傷害時找不到駕駛員。

  • 5 # 燕輝說

    事情是這樣的:

    3 月 20 日晚 8 時許,一名放晚自習的初二女生在 204 國道鹽城響水境內,當晚外面下雨,女生騎的電瓶車,被一輛疾駛的轎車撞飛,此汽車是白色大眾,發現撞人後汽車由南向北往連雲港方向逃逸。女孩生命垂危,之後女生被 120 送往醫院搶救。21日晚上10點左右,透過長達24小時的奮力搶救,女孩還是搶救無效死亡,還是安靜的離開了。

    針對此事,根據交通法和憲法規定,司機酒駕並肇事逃逸的,終身禁駕,人員死亡的判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 但是,我認為此肇事者應該判處無期徒刑,終身得不到自由,賠償一切損失!

    孩子,你一路走好!只有天堂裡沒有痛苦,只有天堂裡沒有複雜的交通,天堂裡沒有狠心的司機,你一路走好!

    讓我們一起為這位同學祈禱吧!祈禱她來生沒有痛苦!

  • 6 # 李欽宇律師

    最新訊息,21日晚間10點,經過醫護人員長達24小時的奮力搶救,被撞的女孩還是安靜的走了,願天堂沒有傷害、沒有車來車往,一路走好。

    如果司機肇事後沒有逃逸,那該多好

    我們來假設一下,如果司機沒有逃逸,那該多好:

    如果司機沒有逃逸,而是下車檢視傷者,及時打120,或者親自駕車把小女孩送到醫院,也許這個小女孩就有救了;

    如果司機沒有逃逸,小女孩救了回來,那司機最多隻需要承擔民事賠償的責任,如果構成酒駕,也只是普通的行政違法,無需承擔刑事責任;

    如果司機沒有逃逸,小女孩即使沒有就回來,根據刑法的規定,司機也只是構成交通肇事罪,只需要被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如果積極賠償、取得小女孩家屬的諒解,那還有可能緩刑。

    肇事後逃逸,是世界上最愚蠢的行為

    肇事後逃逸,可謂是害人害己:

    害了被你撞傷的人,使其不能得到及時的救助,很有可能就會陷入死亡的危險境地;

    害了自己需要承擔刑事責任,如果構成交通肇事後逃逸,需要被判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構成交通肇事後逃逸緻人死亡,則需要被判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而在本次事件中,如果小女孩的死亡是由於司機逃逸、導致其不能及時得到救助而死亡的,則司機構成交通肇事後逃逸緻人死亡,同時司機如果被查出屬於醉酒駕駛,同時構成危險駕駛罪,需要數罪併罰!

    簡單的一個逃逸行為,卻害小女孩丟了性命,害自己要承擔更重的刑事責任,你說這是不是世界上最愚蠢的行為?

  • 7 # 純殤94205066

    1.司機良心何在?

    我們先從肇事司機來看,司機肇事後選擇了逃逸,第一反應選擇了逃逸,但是有沒有考慮那個女孩傷勢怎麼樣呢,如果危機生命了怎麼辦呢?心中又把法律置於何地呢?如果地上躺的那個被撞的女孩是自己孩子怎麼辦,連這點責任都不敢承擔,那麼這一輩子何談乾乾大事呢?所以我覺得這個肇事司機的做法有悖於道德以及良心,應該受到人們的譴責,以及法律的嚴重製裁。

    2.女中學生為何離開?

    一個弱勢群體被撞,面對肇事司機毫無辦法。從學校及家長角度我們應該加大對孩子安全教育,讓孩子學會保護自己,雖不能與肇事司機搏鬥,但應機智記下特徵及車牌號碼。其次我們每個人也應該反思,如果我們是那個肇事司機,我們應該怎樣做?最後從社會角度看,肇事司機為何面對嚴厲的法律仍然選擇了逃逸呢?

    3.法律應當如何制裁?

    根據《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規定: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緻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所以面對嚴酷的法律,我們每個人都應該做一個知法守法懂法的好公民,其次我們應該樹立起社會責任,應該注意安全,珍惜生命!

  • 8 # 冰雪RONGHUA

    我個人認為,這個司機以後也會有陰影的,因他永遠活在車禍現場陰影裡,是一輩子都不會安靜的,他當時跑了,跑了人和車,跑不了眼前看到的真像,有句老話,好人有好報,壞人天知道,這個人以後會為今天的事付出代價的,不是不報是時間沒到,願所有人做個好人,如果做壞人就等於害了自己,因為我們都是爹媽的好該孩子。

  • 9 # 秋城夏微涼

    事件就不再描述,其他答友已經說得很清楚了。被撞的女生走了,這是大家都不希望看到的結果,從這件事我有幾點看法。

    第一,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很多人總以為自己喝酒以後是清醒的,馬虎上路,結果釀成大禍,提醒各位司機朋友,喝酒不要開車,這是為自己負責,也是為別人負責,不要拿生命開玩笑。

    第二,要有勇於承擔責任。肇事司機逃逸,這是極端不負責任的表現,出了事就逃跑,想逃避責任,抱著這樣的僥倖心理,造成更壞的結果。所以,每個人都要敢於承擔責任。

    第三,不要做冷漠的人。人們都說遇到老人摔倒不敢扶,扶不起,但是要相信這是少數,大部分人不是這樣的。遇到什麼情況作為路人,不要選擇冷漠,別的不敢,報警敢吧?當人們一個個冷眼旁觀的時候,就是一群行走的殭屍。

  • 10 # 光明觀天下

    一名花一樣的少女就這樣帶著遺憾離開了人世,留下了悲痛的家人。

    這件事給我們又一次的警示: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

    事情經過:

    響水公安第一時間釋出了關於此事的通報:2018年3月20日晚8時40分許,在我縣灌河路與204國道交匯口向南100餘米處發生一起交通逃逸事故,學生薛某被肇事轎車撞傷。經工作,公安機關已抓獲肇事逃逸嫌疑人張某(男,30歲,連雲港市人),並查扣肇事轎車。目前,薛某正在醫院接受治療,案件正在辦理中。

    21日晚間10時許,傳來最新訊息,經過醫護人員長達24小時奮力搶救,可惜被撞女孩還是沒有救回來,永遠離開她親愛的小夥們和親人。願天堂裡沒有車來車往!孩子一路走好!

    孩子走了,父母的心也走了,而世間的罪每天還在發生,司機為什麼逃逸,如果你當時能急時救護她,可能父母還能聽到一聲爸爸,媽媽,只是人世間沒有如果。

    人間有情,你卻選擇跑路,做出無情之事,孩子沒了,你能過好以後的日子嗎?

    交通事故每天都有,我們只要遵守它,就不會發生。而往往許多人無法做到,什麼喝酒,闖紅燈,疲勞駕駛這類似的交通事故太多太多,不管是為了誰,我們都要好好開。

    這位司機你將會對你所犯下的罪過,得到應有的懲罰。

    筆者倡議不僅經濟補償,刑事判決也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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