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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華央嘉措

    紅樓夢原本就是曹雪芹一人獨立完成的,不存在高鶚或程偉元續書一事。最早提出高鶚續書一說的是胡適,但他只是從故事情節,文氣連貫,筆法一技這些方面去著手研究。他忽略了一點:當時的朝庭!依曹原著,清政府禁止付刻,後根據清庭之意一改再改直至透過。且修改者不止一人,高鶚是最重要的修改者,但僅是改了曹的書而非續書,故雖改得差強人意,但仍可看出曹之文脈及行筆功力。

  • 2 # 紅樓夢真神

    《紅樓夢》的偉大之處:讓沒有歷史常識,文學常識的名人窩頭翻個現大眼

    四大名著之《紅樓夢》是一部具有世界影響力的小說,是舉世公認的中國古典小說巔峰之作,中國封建社會的百科全書。《紅樓夢》的偉大之處是讓沒有歷史常識,文學常識的名人窩頭翻個現大眼。這樣說有人會不太同意,沒關係,要用歷史常識,文學常識,人性常識等證據來說明一下。

    先看看《紅樓夢》書裡自己帶的100條歷史常識:

    門前蹲著兩個大石獅子,寧國府是皇帝下旨建造的,寧國府正面是五個東西走向的大門,這說的是中國大地上獨一無二說的北京天安門。“主子和奴才”是清朝滿人專用詞語,明朝時期,太監稱為“廠臣”、“內臣”,大臣統統自稱為“臣”,並無奴才稱謂。到了清朝,皇宮內的太監、侍女便自稱奴才。賈寶玉的賈家大院天天張口主子,閉口奴才,這在大清朝的中國大地上只有一家,愛新覺羅家族的皇宮。

    賈寶玉家大院有穿龍繡裝的人物出現,封建社會規定繡龍服是皇家專用服飾,是皇帝和皇子才可以穿的。賈寶玉家過年祭祖裡的描寫:抱廈前上面懸著只有皇帝家才能掛的九龍金匾。賈寶玉家大院滿院子跑太醫,太醫是幹啥工作的?學過歷史和會查字典的同學都知道。滿院子跑太醫的地方除了皇宮就是太醫院。賈寶玉家大院到處都是進貢的用品,就連過年放的煙火也是各處進貢的。進貢:指封建時代藩屬對宗主國或臣民對君主呈獻禮品。給皇帝送東西稱為進貢,皇帝給別人東西叫賞賜。

    這些歷史常識只要知道就可以了,不需要猜測和推理思考,歷史常識都不知道的紅學家應該不是土生土長的華人。

    再看看漢語文學常識:

    歷史記載曹寅號“雪樵”, 胡周先生說曹寅有個孫子號“雪芹”,當然曹寅家族的家譜裡找不到曹雪芹這個人。按胡周先生說法就是一個號:雪樵,一個號:雪芹,爺倆成哥倆。《紅樓夢》書裡說的明白,借林黛玉的母親賈敏告訴廣大讀者,中華民族是百善孝為先的民族,中國封建社會歷來有為尊者名諱的傳統,在封建社會如果遇到與長輩尊者名字相同或相似讀音的字,要回避或加以變通,所謂耳可聞,口不能道也。結果是曹雪芹老先生剛說完,紅學家就讓曹曹雪芹老先生自己打臉,曹雪芹對其爺爺曹寅的名諱從來不避開,《紅樓夢》書裡多次出現“寅”字。紅學家這就是說曹雪芹老先生大逆不道,毫無孝順可言。還裝模作樣在書裡告訴林黛玉要知道為尊者名諱的傳統。

    說曹雪芹是《紅樓夢》的作者,說曹雪芹是曹寅孫子的紅學家竟然沒了人性常識:

    紅學家說《紅樓夢》是以曹雪芹家為背景原型寫成的小說,曹雪芹就是賈寶玉。結果悲催了。老僕焦大的嘴罵起人來可以說是很黑的,因為他用漢語言中兇狠,惡毒的話在罵人:爬灰的爬灰,養小叔子的養小叔子。這是當著賈寶玉和王熙鳳及很多族人的面罵的。紅學家讓曹雪芹自己寫書自己去撿罵,不要臉的極端表現,紅學家看來是不要臉習慣了!

    《紅樓夢》書裡最狠毒的是柳湘蓮的跌足罵:“這事不好,斷乎做不得了。你們東府裡除了那兩個石頭獅子乾淨,只怕連貓兒狗兒都不乾淨。歷史有這樣喪心病狂的給自己家族臉上貼罵的的嗎?不學有術紅學家得多麼恨曹雪芹啊!竟然讓曹雪芹老先生毫無人性的找人用最惡毒和無恥的話罵曹氏家族,最後還讓曹雪芹老先生自己寫出來,告訴廣大讀者罵的有道理。中華文人的精神分裂到這樣的程度了嗎?善良的華人沒人會相信的。這是不學有術紅學家沒有人性的陰謀詭計。不學有術紅學家是在侮辱所有喜歡看《紅樓夢》的善良讀者的智慧。

    一些所謂文化名人研究號稱百科全書的《紅樓夢》,這些沒有中國歷史常識,漢語言文學常識,人性常識的文化名人表演了窩頭翻個現大眼!《紅樓夢》的讀者都是上過學,念過書的,對歷史常識,文學常識,人性常識都是知道的,這些沒常識的紅學家騙人的時代已經過去了。

  • 3 # 田明茂

    曹雪芹著《紅樓夢》前八十回後,戛然而止,若不是不幸的偶然事件發生,萬不可有中止之理,估計是病死了。可能卒於1764年。曹雪芹晚年窮困潦倒,全家以粥為繼,加之為《紅樓夢》的創作殫精竭慮,使本來可以作百六十回的著作框架,結果至一半便罷筆而終。前八十回也只能算作賈、史、王、薛的繁華登埸,已知有結局的人物也還沒幾個,其主要人物結局八字還沒一撇,還有“黛死釵嫁”、賈家的“樹倒猢猻散”、還有“金走釵寡”,這些精典而應濃墨重彩的壓軸大戲都還沒登場。按一半對一半,也應該再寫個八十回才能收官。然而狗尾續貂的高鄂先生卻只寫了四十回,可見他續的是很蒼促的。從普遍意義看文章貴有個性,但續他人的文章,卻最忌個性,而是需尊重原作者的個性。《紅樓夢》是寫實作品,續書人沒有相似的環境、性情,雖極聰明、極審慎也不能勝任。勉強去合做一部書,也只是“尸居餘氣”,面目雖似,神情全非。

    但我們還是要慶幸高鄂續了貂,要不然我們今天的讀者就會誤以為:“曹雪芹前80回都沒說寶走黛死,何以見得不婚聚團圓呢?”那時必定有人豪興勃發,來個寶玉拜相封王、黛玉夫榮妻貴,這種大團圓最迎合了社會大眾的心態。這種續狗尾,那就比高鄂要糟糕百倍不止,但曲解原意、假傳聖旨,全篇搞得烏煙瘴氣,曹雪芹忍下這個冤屈還無處去訴。

    高鄂雖顯文筆拙劣,很多地方都不能曲盡曹意、尋曹跡所蹤,但也還是有大意過得去的。首先他為了不致暴露是假續,他非常聰明的轉移目標,改換重心,他為了不落“才子佳人因終身大事而弄出一些波瀾——是歷來傳奇野史中並不罕見也並不難處理”的巢臼,遂抓住釵婚黛死這一點,大做起掩人耳目的文章,這一招果然不錯,使人們忘記了其他一切,這就是高鄂將一部《紅樓夢》‘改造’成一出愛情悲劇的巧妙手法

    “釵婚黛死”大概與曹雪芹原意相去不遠:(1)《紅樓夢》曲——“都道是金玉良緣,……空對著山中高士晶瑩雪,……縱然是齊眉舉案,到底意難平!”(第五回)

    (2)第八回高本的回目,是“賈寶玉奇緣織金鎖,薛寶釵巧合認通靈”。

    (3)第八回 寶玉到寶釵處,寶釵看他的那塊玉,口裡念道:“莫失莫忘,仙壽恆昌。”……鶯兒嘻嘻笑道:“我聽這兩句話,倒像和姑娘項圈上的兩句話是一對兒!”寶玉拿寶釵的項圈看,是:“不離不棄,芳齡永繼”,因笑問:“姐姐,這八個字倒與我的是一對兒”。

    (4)“誰想賈母自見寶釵來了,喜她穩重和平。……”

    (5)宮中所賜端午節物,獨寶釵和寶玉一樣。

    (6)寶玉聽黛玉提出“金玉”二字,不覺心裡疑猜。

    (7)寶釵因有“金鎖是和尚給的,等日後有玉的方可結為婚姻”,等語,所以總遠著寶玉。

    (8)寶玉忽然想起“金玉”一事來,再看寶釵形容,比黛玉另有一種嫵媚風流,不覺就呆了。(以上四條,均見第二十八回)

    (9)薛蟠說:“以前媽媽和我說:你這金,要揀有玉的才可配。”(第三十四回)

    (10)賈母道:“提起姊們,……都不如寶丫頭。”(第三十五回)

    (11)寶玉笑道:“明兒不知那一個有福的消受你們主兒兩個呢!”見鶯兒嬌腔婉轉,語笑如痴,早不勝其情了,那堪更提起寶釵來!(同回)

    (12)第三十六回之目是:“繡鴛鴦夢兆絳芸軒。”事情是寶玉睡了,寶釵代襲人繡他兜肚上的鴛鴦。寶玉在夢裡喊罵,“什麼金玉姻緣!”

    (13)王夫人託寶釵照應家務說:“好孩子,你還是個妥當人,……你替我辛苦兩天,照看照看。”(第五十五回)

    (14)寶釵做的柳絮詞是:“好風憑藉力,送我上青雲。”(第七十回)

    曹公提“金玉”之處甚多,舉不勝舉,由此看來他是有釵玉團圓的這層意思。

    在曹雪芹前八十回,預示黛玉早死也很多:

    (1)“昨日黃土隴頭堆白骨……”(第一回)

    (2)和尚說:“……只怕她的病,一生也不能好的(第三回)

    (3)“欠淚的,淚已盡。”(第五回)

    (4)黛玉道:“我作踐了我的身子,我死我的!……偏要說死!我這會就死!……正是了:要是這樣鬧,不如死了乾淨!”死活憑我去罷了!”(第二十回)

    (5)葬花詩上說:“紅消香斷有誰憐?……桃李明年能再發,明年閨中知有誰?……卻不道人去梁空巢亦傾!……明媚鮮妍能幾時?一朝飄泊難尋覓。……天盡頭,何處有香丘?未若錦囊收豔骨,一杯淨土俺風流。……未卜儂身何日喪,儂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儂知是誰?試看春殘花漸落,便是紅顏老死時,一朝春盡紅顏老,花落人亡兩不知!”(第二十七回)

    (6)“況近日毎覺神思仿惚,病已漸成。醫者更雲:‘氣弱血虧,恐致勞怯之症。’我雖為你知己,但恐不能持久:你縱為我知己,奈我薄命何!”(第三十二回)

    (7)黛玉近日又復嗽起來,覺得比往常又重。寶釵來望她,黛玉道:“不中用,我知道我的病是不能好的了。”“生死有命,富貴在天,也不是人力可強求的。今年比往年反覺又重些似的!”說話之間,已咳漱了兩三次。(第四十五回)(8)黛玉作的柳絮詞,有“飄泊亦如人命簿,空繾綣,說風流!”(第七十回)

    (8)黛玉和湘雲聯句有“冷月葬詩魂”之句。湘雲道:“只是大頹喪了些。你現在病著,不該作此悽清奇譎之語。”(第七十六回)

    (9)寶黛推敲《睛雯誄》中的字句。寶玉道:“莫若說,‘茜紗窗下,我本無緣:黃土隴中,卿何簿命!’”,黛玉聽了,陡然變色。雖有無限狐疑,外面卻不肯露出。(第七十九回)

    隨意翻檢,不難看出,曹雪芹在前八十回中,預示黛玉早死的隱伏之筆多不勝數,高鄂在這點上秉承了曹公的旨意,雖補作不見高明,但也還算“就事論事”地照補不誤。

    由於王熙風的竄掇,賈母、王夫人決意將寶釵嫁與寶玉,在寶玉前卻說娶黛玉,實則迎寶釵出閨,黛死釵家發生在同時,(第一回,《好了歌》注。)“昨日黃土隴頭堆白骨,今宵紅綃帳裡臥鴛鴦。”正在寶玉迎娶寶釵之時,黛玉在病塌上直聲叫道:“寶玉,寶玉,你好——”說到好字,便渾身冷汗,兩眼一翻,嗚呼,“香魂一縷隨風散,愁緒三更入夢遙”。高鄂續補在黛死釵嫁問題上也是無可菲薄的。

    寶釵守寡——寶玉棄她而出家。其依據是:

    (1)薛姨媽道:“姨媽不知寶丫頭古怪呢,她從來不愛這些花兒粉兒的。”(第七回)

    (2)寶釵念支《寄生草》與寶玉聽,內有“沒緣法,轉眼分離乍,赤條條,來去無牽掛”之語。後來寶玉就因此“悟禪機”。(第二十二回)

    (3)寶釵的燈謎是:“梧桐葉落紛離別,恩愛夫妻不到冬。”

    (4)寶釵聽見寶玉在夢中喊罵說:“和尚道士的話如何信得:什麼金玉姻緣,我偏說木石姻緣!”寶釵不覺怔了。

    (5)寶釵房中,佈置得十分樸素。賈母說:“使不得。……年輕的姑娘們,房裡這樣素淨,也忌諱。……(第四十回)

    高鄂補本也是基於以上文字,寫寶玉娶寶釵後做和尚的。髙鄂在此問題上也是應了曹先生之意。

    榮、寧二府抄家,也是高鄂為迎合曹雪芹先生的意思而作的。這點上,如依曹公原意做下去,其悲慘淒涼必十倍於高本,其開罪世人亦必十倍於高作,因此,無論原作還是高作都決定不讓俗人過一把團圓癮。

    但抄家後,高鄂似乎自鳴得意,與曹先生心猿意馬,忙著去續“復世職“、“沐皇恩”、“延世澤”。賈赦的寧府這一抄,其全部家資罰沒於官府。賈赦又往站臺效力,賈珍往海疆,獨邢夫人孤苦伶仃,只得去往榮府,依人門下。 而賈政的榮府卻得北靜王府和西平王府二王爺運作庇廕,得以家資全部返還,沐皇恩、復世職,迴光返照。這就難免“狗尾”而成為敗筆。與曹家結局分道揚鑣了。雪芹父親曹頫的下場是因虧空而查追,因查追而抄沒家產,雖不是抄家,但追賠八萬多兩銀子也和抄家差不多。使王孫降為寒士,由吃蓮葉羹的人降為舉家食粥,這已是赤貧。這樣才能寫實“樹倒猢猻散”“食盡鳥投林”這種的悲慘結局。衰敗便是衰敗,而高鄂卻想把賈氏的氣運挽回來,大可不必。寶玉因愁窮而出家,這就符合了曹雪芹原意,因為甄士隱即是賈寶玉的影子,甄士隱隨著跛足道人飄飄然去了,賈寶玉未必不隨一僧一道而去。要是不這樣,全書很難煞住,且起結亦不一致,所以寫寶玉出家,高鄂還是尊從了原作之意。

    巧姐遭難,被劉姥姥救去,這也是符合曹公之意的,巧姐被她的“狠舅奸兄”賣了,這時候,賈氏已凋零極了,鳳姐已被休死了,所以他們要賣巧姐,無阻無礙,也無所忌憚。巧姐應被賣到娼寮裡,後來不知道怎樣,很奇巧的被劉姥姥救了,沒有當真流落到煙花隊裡。這是寫鳳姐身後的淒涼,是寫賈氏末路的光景,以至於赫赫揚揚百年鼎盛的大族,竟不能蔭庇一女子,反藉助於鄉村中的老嫗救助。這類文情是何等的感慨。

    高鄂補書對元春、迎春、探春、惜春、李紈、妙玉的結局是沒有大的問題,在八十回中,尤其在第五回的曲子冊子中說的明明白白。元春早卒,迎春被糟蹋死,探春遠嫁,惜春為尼,李紈享晚福,妙玉墮落風塵。但其中有的描述還是或多或少違背了曹意。

    探春的冊子、曲子、燈謎、柳絮詞都說得很飄零感傷的,所以她遠嫁了,也必定飄泊憔悴之致,而決不是嫁與海疆貴人。不然怎會被打入薄命司,即為海疆“貴人”而何來“薄命”。

    而惜春的冊子上是畫了一座大廟,應當是出家為尼,而並不是在櫳翠庵在家修行,要不然,惜春也是入了薄命司的。

    但總的說來,高鄂在大意上還是沿襲了曹雪芹之意,他在曹公死後二十七年補續,續了總比不續好,畢竟讓我們後人看到了完璧,他若不續而讓其他不知世故、按世俗落套的“才子佳人”類亂續一通,那麼清代三百年就什麼都沒留下,也就不可能有現代的巜紅學研究》。不過,這個問題也是仁者見仁 ,智者見智。但我們還是要對高鄂的補本辨正的看待。

  • 4 # 棲鴻看紅樓

    《紅樓夢》續書其實是很多的。光是最近幾年,不就有某“大師”續書、某真本二十八回現世嗎?要是跟他們相比,高鶚續書,水平還是相當高的。其實續書是否高鶚所寫,也還是個問題。因為當時的出版物聲稱,是偶然得到八十回以後殘卷,經高鶚整理。所謂高鶚續書的說法,是後人考證得出的結論。既然程高二人,可以假託原作者殘稿之名進行續寫,為什麼不可能是別人假高鶚之名,續寫了四十回呢?我在考據上毫無心得,只是借常理推測。所以續書是否高鶚所寫,甚至原作者是不是曹雪芹,都不敢斷言--原作者肯定是不世出的天才,但是不是真姓曹、號雪芹,我就不能肯定了。但就我的讀書感受,八十回以後的文稿,肯定不是原作者所寫。除了文字水平高下有別,更重要的是細節上的矛盾,比如飽受訴病的“赤金扁簪”、“五香大頭菜”、喝湯配粥之外,還有薛蟠親自打人、夏金桂親自掃地、寶釵不惜冒名頂替出嫁等等細節,窮酸氣四溢。這些是細節。細節很重要,除了部分決定作品水平高低之外,也能透露出作者的生活經歷:續書人顯然沒有經過富貴奢華的生活。那麼,情節呢?尤其是主要情節,在八十回中屢有暗示,經過認真研究之後,模仿八十回的筆法進行寫作,是不是容易一點?續書的主要情節,大致上與主線是符合的。四大家族的敗落,黛玉早死,寶玉娶寶釵後出家,襲人別嫁,湘雲早寡,探春遠嫁,迎春被折磨死,惜春出家,巧姐被害而得劉姥姥救濟,妙玉淪落,都與八十回的暗示相符。甚至在一些小人物的結局上,在沒有明顯暗示的情節上,也大致保持了悲劇而悽美的構思。比如司棋。司棋在抄檢大觀園、搜出情書信物的情況下,“鳳姐見司棋低頭不語,也並無畏懼慚愧之意,倒覺可異”。毫不畏懼慚愧,大約司棋並不知道繡春囊的事情。王熙鳳本來分析,繡春囊各零件都是“市買”的,而司棋即使有機會請假回家,也未免有空去逛街買東西。況且大觀園裡小姐丫鬟日常生活的基本內容,就是做針線一項,司棋經手的各項原料肯定不少,沒必要專門上街去買。如果繡春囊與司棋有關,也只可能是潘又安準備送給司棋的,而且一定還沒來得及送出。沒送出就丟了,潘又安知道而司棋不知道,所以潘又安非常害怕,以至於逃走,一半也是為了掩護愛人:以後有人揀到繡春囊,也未必會懷疑到已經逃走的小廝身上,更牽扯不出司棋了。繡春囊丟在大觀園裡,遲早會被人發現。這樣的違禁之物,必然引起軒然大波。潘又安倉促逃走,來不及給司棋送信,也不敢給司棋送信,寧可自己獨自承受巨大的心理壓力。所以司棋不明底裡,才會懷疑潘又安無情:“縱是鬧了出來,也該死在一處。他自為是男人,先就走了,可見是個沒情意的。”司棋因愛人“背叛”逃走而生病,卻從未擔心過繡春囊的問題。但即使沒有園中相會,那情書與信物仍舊是巨大的罪證。司棋沒有銷燬,還是對潘又安沒有完全死心,妄想有萬一的可能重新相會。當然丟人出醜是免不了的,司棋也有這樣的心理準備,才會面對王熙鳳“並無畏懼羞慚之意”。但是真到了被攆的時候,司棋又百般不捨,又求迎春求情,又要與眾姐妹作別,很沒有骨氣,與前面“並無畏懼羞慚之意”的坦然完全不同。這又是怎麼回事?被攆出去,名譽掃地,“或賣或配人”,是一定的。一旦到這地步,潘又安即使回來,也沒有機會再續前緣了。這才是司棋害怕的。捨不得大觀園,並不是對迎春、對“眾姐妹”有多深的感情,從前面罵小丫鬟、鬧小廚房、對小紅的冷淡來看,她也“眾姐妹”也未必有多深的感情。她只是借大觀園,作為滿足愛情的條件罷了。逐出大觀園,難免“或賣或配人”,司棋再厲害也扛不過。而以司棋這樣大膽、任性、愛情至上的性格,她肯定只有死路一條。續書人在續書中不避突兀,一定要把司棋寫死,想必是看懂了前文的暗示。但是具體怎麼死,他顯然缺乏足夠的想象力與構思力,只好胡拉硬扯:一會兒潘又安發財回來,一會兒司棋母親攔著不讓嫁,一會兒司棋就不分青紅皂白一頭碰死了。潘又安是賈家小廝,逃走後賈家還派人尋找,這樣的“逃僕”怎麼就輕易發了財?而發了財又怎麼敢公然回來?秦、潘兩家都是世僕,難道你發了財就不追究你私逃的罪責了?而一旦發財回來,潘又安應該馬上與愛人相會,趕快迎娶回家,拯救她離開不堪的處境。但是潘又安不說發財有錢,反而忙著試探:“大凡女人都是水性楊花,我要說有錢,他就是貪圖銀錢了”。他要試探什麼?證明什麼?難道愛人因為他身敗名裂、被攆出來還不夠,還非得不貪銀錢才配嫁給他?當初他只是一個小廝,司棋就與他要發,又是貪圖什麼銀錢了?之所以編造這樣牽強、這樣不合情理的情節,就是為了把司棋寫“死”。那麼,司棋不死,行不行呢?八十回內已經寫到司棋被逐,但是抄檢時“並無畏懼羞慚之意”,被逐時卻低聲下氣百般哀求,一掃從前的高傲與“託大”,這個人物就成了欺下媚上、鑽營謀求、成則驕傲到不可一世、敗則百般乞憐的形象了,令人不齒。司棋本來就是這樣一個令人不齒的形象。唯一的亮點是對愛情的大膽執著,而這足以扭轉這個形象的所有負面性。如果被逐後沒有交代,司棋的下場也就可想而知:要麼是順應父母之意,嫁給錢槐、來旺兒子等不堪的男僕(有出息的也不肯娶她),要麼是等到潘又安回來。但是潘又安真的能回來嗎?逃僕即使回來,勢必受到處分,更不可能與司棋結婚了。因為按照規定,小廝要到二十五歲才配給妻子,潘又安比司棋還小,又犯過錯,更沒有資格娶妻了。不能嫁潘又安,家裡又怎麼能容忍名聲敗壞、有風化問題的女兒在家裡久住?那就只會強迫她嫁人。司棋如果順應,就成了背叛愛情,這個人物還有什麼可愛之處?要完成司棋這個形象的塑造,單是八十回還不夠,還必須在續書中讓她為愛而死。儘管細節上有種種粗糙、種種不合理,但續書人能看到、沒忘了讓司棋死,並且大致上還是為愛而死,仍是他的成功之處。

  • 5 # 三農子弟之五福臨門

    在庚辰本脂評《石頭記》第四十二回《蘅蕪君蘭言解疑語,瀟湘子雅謔補餘音》這一章節中,有一批註:“釵`玉名雖二個,人卻一身,此幻筆也。今書至三十八回時已過三分之一有餘,故寫是回,使二人合而為一。請看黛玉逝後寶釵之文字,便知餘言不謬矣。”很多紅學專家依此推斷,《石頭記》全本共有一百零八回(或可能一百一十回,不過考慮十二之倍數,定為一百零八回)。至於這後二十八回中後發生什麼事情,在前八十回中是有伏筆等等予以照應的。

    久聞劉心武先生之大名,所以特別購買了《劉心武續紅樓夢》一書,併購買了《癸酉本紅樓夢》一書,結合脂批本《石頭記》對比閱讀。因為閱讀較倉促,可能細節會被部分忽略,但個人依然對這兩本書中的故事情節有頗多疑慮。雖然也對兩書中部分情節處理感覺接近原著寫作意圖,但是可肯定的是後兩書與原著可能的故事情節依然有出入。兩書一個續作林黛玉投湖而亡,另一個則是吊死槐樹。個人支援劉心武先生的投湖說,但對他認為黛玉死於五月,尚覺得與“冷月葬花魂”及《牡丹亭》伏黛玉死有衝突,支援一些學者提出的八月中秋後黛玉投湖一涗。

    在《癸酉本石頭記》中,賈環`趙姨娘等率賊眾襲擊大觀園,殺死眾多賈氏族眾,個人對此疑問頗多!正常情況下,原作者會如此搞嗎?且結局該書大量賈府男眾入情榜,不禁心生愕然,與第五回似有明顯衝突之處。依個人來香,男眾絕不會被原作者列入情榜!只因“群芳碎`千紅一哭、萬豔同悲”!加之該書聲稱是吳梅樹完成於癸酉年(1693),與《石頭記》流行於乾隆中期差距五十多年,真有此等好書會被無視如此長的時間?而且在此書問世前竟然無專家學者發現!等到2008年以後才被該書編著者發現?加之該書中方言使用不及前八十回,故個人推測為現代人續作。但亦有可取之處。

    《劉心武續紅樓夢》結局中賈寶玉與史湘雲再婚後再次出家,個人覺得與前八十回照應“伏雙星白首”有衝突。且覺得寶釵與寶玉婚後竟然無性主活,覺得十分不解!但對寶釵死後被雪埋還是贊同的。對《癸酉本石頭記》中寶釵被賈雨村霸佔深惡痛絕!(有些人認為“釵於奩內待時飛”就是暗示薛寶釵後與賈雨村合媾,個人不支援這種看法。)!

    因為《紅樓夢》是一部鴻篇鉅製,限於個人水平,不可能完整地將《石頭記》原作者的寫作意圖及故事情節安排揣測得清清楚楚,否則個人豈還是個凡夫俗子?沒有紅學大師的學問,唯有一個普通讀者的好惡之心。對於高鶚`程偉元版本的《紅樓夢》來說,個人以為其地位無可動搖。雖然前八十回與後四十回有明顯的故事情蘆衝突,但是做為清乾隆以來官方版本流傳,自有其成就之處。對於普通讀者來說,其實也不必糾結其前後矛盾之處。看的是故事,又不是研究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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