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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聽風說歷史

    在古代酷刑很多,比如“醢”,什麼叫做醢,醢就是說人死後剁成肉醬。又比如呂后將戚夫人砍掉雙手雙腳,挖去雙眼,把雙耳弄聾,用藥把她毒啞,然後讓她自生自滅,這就是人彘。到了北魏開創了車裂之刑。五代後開始有了凌遲,之後金、元、明、清都延用此酷刑,直到1905年的時候清政府才廢除凌遲不過據說民間還是繼續用了大概50年左右。一般凌遲的犯人會和其他死刑犯一樣,先遊街示眾,到了刑場後將犯人綁在一根柱子上,然後將他們的衣服全部脫光,是的那種一絲不掛的那種。一般凌遲是允許百姓觀看的,而且有的是可以讓百姓很近距離觀看的,當然也有少部分人可以拿衣物遮住,不過這部分人很少。因為讓他一絲不掛的出現在別人面前本來就是要凌辱受刑者。

    凌遲的處刑方式特別特別的殘忍。行刑的時候,施行的人會把罪犯身上的肉用小刀一塊塊的割下來。不過雖然凌遲被收入到了典刑上,不過並沒有明確記載該如何實施,所以對於凌遲的刀數具體是幾刀並沒有固定的數目。不同朝代切的刀數也不相同,少的幾刀多的幾千刀。

    一般是八刀,不過實際上是比八刀多多了,八刀是先切頭面、然後是手足、胸腹、最後是梟首。

    宋朝的時候切的比較少,八到一百多刀,到了明朝往往是上千刀,最多有三千多刀。

    割的位置哪裡先開始也是根據男女性別不同而不同,那麼下刀的時候一般是助手負責報告數目,割下來的肉放在桌子上等待稽核,不過有的也是直接丟在地上,也有的是賣給圍觀的觀眾。

    到了清朝的時候,會把殘肢放在籃子內示眾,最了清朝後期的話,有時候還會喂犯人鴉片讓他長期保持清醒,來延遲煩人的痛苦。

    從元朝開始到清朝末期,凌遲主要用來懲罰以下幾類犯人:

    1、謀逆之罪的犯人

    比如叛國,造反,重大的暴動,謀取皇位等,這些對於皇權都是極大的挑戰,皇帝當然不會放過他們。

    2、倫常之罪

    比如子女害死自己的父母,弟弟害死哥哥,妻子殺害丈夫,僕人殺害主人。

    3、兇殘和不人道的罪犯

    殺人很兇殘的比如肢解,比如殺人到達同一家族三個人以上,組織幫派製造恐怖等等

    這些是明面上的記載,有時候清朝前期的時候,如果農民不按時交稅的時候也會把他們凌遲用來鎮壓農民反抗。

    1、比較出名的有袁崇煥

    忠誠報國的袁崇煥就是被崇禎凌遲的,罪名是通敵叛國,被剮了3543刀,而且是分三天剮完的。

    2、明朝太監劉瑾

    被朱厚照剮了3357刀,不過據說他第一天被剮了357刀後胃口還很好,第二天的時候割了幾十刀就受不了死掉了,不過死掉後還是繼續剮直到滿3357刀。

    參考文獻:

    《千刀萬剮話凌遲》 晉公

    《酷刑之最——凌遲》薛 琴

    凌遲之刑到底有多恐怖,我給各位講講當年凌遲幼天王洪天貴福的過程,大家或許會瞠目結舌,大呼可怖。

    當年15歲的洪天貴福在寫完那首“跟著長毛心難開”的第二天,也就是1864年11月18,這個想著能考取功名並在二十歲娶媳婦的少年人就要押赴市曹處以凌遲之刑,清代文獻將當天過程記錄下來。

    凌遲洪天貴福之事,提前就貼出了告示,目的就是為了吸引大家來觀刑。當時的老百姓也喜歡看這個,於是提前就有人早早來到附近露天居住,等著觀刑。

    行刑當天辰時,一輛囚車被人簇擁著過來,上面坐的就是洪天貴福,此時的洪天貴福周身上下就一塊紅紗裹在腰間,雙手背縛,坐在車上嗷嗷大哭,嘴中胡言亂語,像是求饒之意,但是泣不成聲,沒人聽的懂他說些什麼。

    老百姓見他這幅模樣,紛紛嘲笑,並不是有人丟髒汙之物在他身上。到了刑場,這位幼天王嚇得根本就動彈不了,還是官兵將他抱下來,一直抱到刑臺上。此時刑臺上早已由三根櫞木立起高杆,兩名劊子手將洪天貴福接過後,用牛筋繩子捆綁牢固。而後從各自的帶來的小筐之中,取出小刀、小鉤子、小鐃子開始一樣一樣朝臺下展示,每展示一樣,臺下就叫紛紛叫好。展示過後,取出磨刀石霍霍磨刀,磨的小刀泛寒光。

    這時的洪天貴福嚇得大小便失禁,滿臺都是汙穢。辰時剛過,一眾監刑人員相互來到,在旁邊搭好的高臺涼棚下坐定之後,有人專門宣讀其罪狀,最後一句便是“寸磔逆犯洪天貴福一員”,接著三聲響炮。劊子手開始朝四外行禮,而後又行了門內禮節後,開始用刑。

    一名劊子手先將洪天貴福腰間的紅紗扯去,這時的洪天貴福已經沒有一寸衣衫。而後另一名劊子手跟其交代行刑過程,但是洪天貴福只顧大哭。而後就見這個劊子手突然出拳在他心口一擊,洪天貴福白眼一翻,聲音戛然而止,然後將一個麻核桃迅速塞進其口中,這是劊子手們的絕活,為得就是讓犯人別哭鬧,以免影響了過程

    行刑正式開始,一名劊子手在其大腿根上先切下指甲大的一塊肉,然後用刀尖挑起圍著臺子轉一圈,接著大喊一聲,將這塊肉往空中一拋,這叫“祭天肉”。這時的幼天王疼的嗚嗚叫,因為有麻核桃在口中卻叫不出大聲。

    另一名劊子手將一個拿出來,然後用刷子蘸了幾下,而後在洪天貴福傷口處一塗,血液立即止住。接著是第二刀,這一刀叫“遮眼目”,橫著在額頭來一刀,而後往下一扯,將這塊皮扯耷拉下來遮住洪天貴福雙眼,這是為了避免受刑人與劊子手進行眼神交集,影響過程。

    而後兩個劊子手各站左右,開始在其胸前開刀,每片肉割下如同指甲大小,每割下十片,用手托住,朝四外一晃,嘴裡一聲吆喝,然後臺下跟著叫好。接著將這些肉往臺上一摔,專門負責人撿起來,進行售賣。百姓會紛紛購買,說是烘乾後可以治療疥瘡。這些錢就歸了劊子手們,這是規列。

    約莫兩個時辰後,有人上臺給洪天貴福喝了點稀粥,劊子手開始磨刀,監斬官去吃飯。半個多時辰後監斬官回來,接著開始。此時的洪天貴福胸前已經剮盡,森森白骨能隱約看見。

    前胸完後,接著是大腿,大腿完事後,劊子手開始在洪天貴福胯下開刀,很麻溜的將卵蛋掏出,展示之後,叫人收好,這是別人高價訂購的,可以治療眼疾。然後用提前燒好的烙鐵按在傷口上一燙,血液止住。前面剮完,鬆綁後,將身體翻轉,再此捆牢後在雙股上動刀。

    長話短說,到酉時之時,行刑接近尾聲,此時的洪天貴福奄奄一息,一個劊子手在其心口處一刀刺下,刀口一轉,切下一小塊“心頭肉”,這一刀叫奪魂刀。前後共計1003刀,剮刑完畢。而後用大斧剁下首級,用高杆吊起,這叫“梟首”。接著將五臟吊起,這叫“祭陰官”。最後用大斧子將軀幹剁成8會,這叫“大卸八塊”。

    到此,行刑完畢,監斬官離坐走人,劊子手收拾東西,此時肉已售空。平常行刑,如果囚犯有家屬,願意花錢買回的這話,這些軀幹就賣給其家屬。如果沒有家屬,就丟棄掉或者賣於他人。一般除了頭顱,剩下的都會有人購買。

    各位看官,看到了嗎?我只是將文獻寫出,就已經觸目驚心,這要是在現場該是個怎樣情景,可見凌遲之刑有多可怕!

    凌遲之刑,就是受千刀萬剮之刑。傳說受刑之人要捱滿3357刀,多一刀不能多,少一刀不能少,而且用刀劊子手,要保證刑犯在最後一刀嚥氣,此種刑法,是從古至今,是最殘忍的刑法之一,聽者恐怖,聞者哆嗦。

    明朝時期的大太監劉瑾,被明武宗朱厚照叛以凌遲處死,據說劉瑾掌權時得罪了太多的人,所以有人暗中做了手腳,使劉瑾受凌遲之刑足足受了3天,也就是被人活剮了3天,而且是活著的狀態。這種事情我們現在聽起來都覺得不可思議,而且聽完之後渾身難受,古代竟然真的有這麼恐怖的刑法,真是“驚天地泣鬼神”。

    而在民間故事中的康小八,成為了清朝最後一位被凌遲處死的罪犯。話說康小八也算是一條硬漢,被劊子手活生生的割了3784刀,竟然一生沒吭,連哼哼都沒有。最後圍觀的群眾,以及刑場的官員們,紛紛舉起大拇哥,真沒見過這樣的,好像不知道疼一樣,真是“好漢”一條啊,最後監斬官也看不下去了,命令劊子手以鋼釘刺入康小八的心臟,結束了他的生命。而康小八也成為中國歷史上最後一名被處以這樣恐怖刑法的人。

    凌遲這種刑罰,基本上等同於把人剁成肉醬,最後就留一個腦袋掛在那裡,誰見誰害怕。當然這也是封建王朝時期的糟粕行為,封建統治者利用極端的刑罰來統治和剝削人民群眾。說白了就是沒什麼人性可言。也真是沒把人當做人來看。

    這種刑罰,肯定是叫人血肉模糊,慘不忍睹,不敢想象,我就不過多描述了。說多了我都怕做噩夢。雖然說已經退出歷史舞臺,但是現在說起來依然恐怖。歷史上受過此刑罰的人不在少數,不過最後並不是因為時代的進步取締了這個刑罰,而是當時清政府顧及西方列強的看法,不得不終止了像凌遲這樣的恐怖酷刑。

  • 2 # 紅紅火火講歷史

    凌遲之刑,是古代一種重刑,非常的殘忍和血腥。判受這樣重刑的犯人,大多是犯了謀反,叛國,十惡不赦之罪才會執行這樣的刑罰。凌遲又稱千刀萬剮。劊子手按判定的行刑刀數而施刑,說割幾刀就幾刀,多一刀少一刀,劊子手都會被懲罰。少者八刀,多者三千刀。而超過了三千刀,就是升級為磔刑。

    而袁崇煥被割了三千五百刀。全城老百姓爭相食肉侵皮,生吞其肉。最後吃的只剩下一付骨架子。,可以知道崇禎皇帝是如何憤怒和怨恨袁崇煥。而京城老百姓又為什麼這樣憎恨袁崇煥呢?

    袁崇煥至天啟年間,就喜歡紙上談兵,看了幾張地圖,遼東逛了幾圈,就自吹: 我要是帶軍守遼東,女真過不了關。當時吹牛,獲得了孫承宗欣賞。讓他獲得了功勞。但是當時袁崇煥確實還有血性,官職不高,願意建功立業。

    此後袁崇煥巳經自視甚高,有點飄飄然了,崇禎登基,他竟然欺崇禎皇帝年少,欺騙小皇帝說: 只要支援我錢糧,我五年消滅女真。可憐年少無知小皇帝崇禎,就這樣被忽悠了。結果是袁崇煥獲得了遼東軍政大權。此時官位高了,想法和野心就不同了。一個喜歡吹牛的人,也是一個喜歡冒險弄險膽大包天的人。

    袁崇煥很快與遼東將門世家祖大壽結盟。勾結賣糧貪餉。中飽私囊。多次要挾崇禎給錢給糧。並私自改變軍制,在遼東招募私兵。為了奪權,又私自殺了皮島總兵毛文龍,自毀遼東側面屏障。當時皮島是重要戰略支撐點,牽制了後金大量兵力,讓皇太極不能全力攻擊寧遠。同時讓後金沒有辦法攻滅北韓,獲得糧食基地。

    袁崇煥果然是為國為人民?他難道看不到皮島毀滅,明軍戰略主動喪失的危險?這是一個主帥應該乾的事?這個是他的軍事才幹?為了一己之私,自毀國家長城,心胸狹隘,無容人之量。這個是英雄所為?

    可以斷定,此吋的袁崇煥已經完全變了。慾望與野心讓他有擁兵割據一方,兩邊下注求個大大的富貴的計劃,為了鞏固自己勢力,不聽話的毛文龍當然必須死了。尾大不掉,這次崇禎,巳經是對袁崇煥失去了信任。但因為袁崇煥掌握了軍權,不得不妥協,選擇了退讓,此後,袁崇煥更加囂張跋扈。崇禎招他入京述職,他心虛竟敢拒絕。

    己巳之變,終於引爆崇禎怒火和猜忌,事實上皮島之變殺毛文龍,只過了三個月,皇太極即發動了進攻。袁崇煥不帶兵守住薊州門戶,卻帶關寧鐵騎千里賓士,到京城要求入城,很快薊州失守,金兵到達北京城外。袁崇煥為什麼不守薊州門戶?放任金兵燒殺搶掠一路攻到北京城下?這是一個軍事統帥腦子短路了?

    此後,故意射殺滿桂,不與敵人戰鬥,反想殘殺友軍將領。這個是一個英雄統帥所作所為?

    如此失誤和荒謬的統帥,不被皇帝懷疑就不可思議了。而城外老百姓,無故妻兒老小被金兵擄掠,姦淫,殘殺,他們能不恨你袁崇煥嗎?這也就難怪袁崇煥凌遲,萬人空巷去吃他肉了。重要還是袁崇煥倚重關寧鐵騎出賣了他,不然,袁崇煥有兵在手,會心甘情願入城受縛,受那千刀萬剮?這個就根本不是袁督師現在的想法。這也算是賣人者人人賣之了。

  • 3 # 豫北老崔

    在中國古代時期刑罰有很多,如誅九族、夷三族、車裂、五馬分屍、炮烙等,要說最讓人恐懼的莫過於凌遲,凌遲之刑罰讓多少英雄好漢崩潰。歷史上被實以凌遲的有很多,最著名的莫過於袁崇煥,那麼凌遲到底有多殘酷,為何袁崇煥要受如此之刑?

    凌遲到底有多殘酷

    凌遲的刑罰最早出現在遼代,凌遲也稱作千刀萬鍋,在中國封建社會時期主要針對謀反之人所設定的,當然十惡不赦之人也有可能以凌遲罰之。

    凌遲一般劊子手會先在犯人的前大肌割下一塊肉向天空拋去俗稱祭天肉。第二刀被稱作遮眼罩,儈子手把犯人頭上的肉皮隔開,拉下來遮住犯人的眼睛,這麼做主要是防止犯人在及其痛苦之時眼神放射出恐懼陰冷的目光讓儈子手心慌意亂,影響行刑。在然後一刀一刀的進行割肉,基本上凌遲都是一邊割一邊為犯人止血,防止犯人在沒受完刑罰而死亡,一般這種刑罰要十天左右才能完成。

    凌遲在各個朝代所要割的刀數不同,大概是在3600刀左右,一般被處於凌遲之人受不了那麼多刀的,在凌遲沒多久基本上就痛死了。

    凌遲敘述出來簡單,從這簡單的字裡行間讓人不由的後背發麻,心聲寒意。歷史之中被凌遲處死的人也不在少數,比較著名的有袁崇煥、劉瑾康小八等人。

    為何袁崇煥要被凌遲

    袁崇煥本是一位書生,飽讀詩書兵法。在天啟皇帝在位之時袁崇煥被破格入用擔任兵部主事,而後被魏忠賢一黨打壓被迫歸隱山林。

    後來崇禎皇帝即位重新啟用袁崇煥,剛開始崇禎皇帝對袁崇煥是及其信任的,把兵權全部交給袁崇煥並賜予袁崇煥蟒袍玉帶等賞賜。

    在袁崇煥與努爾哈赤和皇太極針鋒相對之時,明朝內部已經是腐朽不堪,加上天災人禍等原因,這是明朝國庫空虛已經沒有糧草兵餉器械供應袁崇煥大軍。迫於無奈袁崇煥只能書信皇太極暫停兩軍交戰。

    皇太極卻對崇禎用了一招反間計,加上有心之人的讒言讓崇禎誤以為袁崇煥擁兵自重,背義投敵意圖謀反。要知道古代帝王最怕的就是擁有兵權之將謀反,崇禎皇帝本身就是一個優柔寡斷並多疑的皇帝,面對如此情況基本上在崇禎眼裡已經坐實了袁崇煥謀反之罪,最終袁崇煥以謀反罪被凌遲處死。

    袁崇煥被凌遲之時為何民眾食其肉

    不管袁崇煥這個人怎麼樣,在當時以謀反之罪被處於凌遲之刑。當時在明朝與皇太極交戰的時候,整個明朝已經進入戰備狀態,大批家庭的壯丁被拉上戰場,去戰場無非幾種結果,要麼殺敵無數立下戰功,要麼戰死疆場,致殘、至傷、被俘等多種情況,基本上戰死居多。

    傷亡兵士的家人要承受失去家人的痛苦,保家衛國死本來也是光榮之事,他們心中自然也會有怨氣,而心中怨氣需要找到一個宣洩口,加上袁崇煥是以通敵謀反等罪名要以凌遲處死,百姓都認為袁崇煥是漢奸。

    民眾要發洩心中怨氣,袁崇煥謀反被凌遲,袁崇煥就成了民眾發洩心中怨氣的渠道了,生食袁崇煥的肉,以其肉飲酒也不足為奇。

    袁崇煥是怎麼樣的人,現在也是分歧很大,不管如何袁崇煥的故事依然精彩的留在了民間。

  • 4 # 破乞

    第一;袁崇煥是被朝廷明正典刑押赴刑場,是用最殘忍的刑罰活刮的,據說颳了三千多刀人還沒死,慘絕人寰。

    第二:在歷史上有這麼一種說法,說袁崇煥之死是因為皇太極使了反間計,崇禎皇帝上了當。這不可能!因為袁崇煥這個案子不是當時把人拿下,當時推出去就殺了,而是透過長達大半年的三法司會審,這是當時正式的司法程式。最後朝廷是正式昭告天下袁崇煥的罪狀,然後才把他處決的。

    而事實上最後朝廷公佈的罪狀,也沒有說袁崇煥通敵賣國,其中最重要的一條是啥?叫以謀款則斬帥,啥意思?就是你為了謀取和皇太極那邊的和議,而斬殺了我的大帥。說明這個因果關係朝廷是非常清楚的,你是為了辦你認為的應該搞那個和平協議,而幹下了一系列的糊塗事,欺君罔上,最後袁崇煥死是死在這兒。

  • 5 # 縹緲峰下一粒沙

    古代統治者折磨犯人的手法,令人歎為觀止。

    “凌遲”就是其中一種,大家別看電視劇裡皇帝動不動就下聖旨“凌遲處死”,其實這種刑罰用的不是很多,第一因為太殘酷,第二因為需要很高的技術。

    凌遲最早出現在五代,遼代定為正式的刑罰之一,“凌遲者,其法乃寸而磔之,必至體無餘臠!”意思是將犯人每一寸肉都割下來,必須要割到身體上沒有一絲肉了才算是完成!

    所以凌遲還有個別稱叫“千刀萬刮”,非罪大惡極之人不用此刑。

    那為什麼說此刑罰技術要求比較高呢?因為如果聖旨裡判了刮一千刀,那麼施刑的人就必須保證割到999刀的時候犯人還活著,如果不滿數犯人就死了,施刑人就是失職,還要受到處罰!

    這種技術難度,現代外科醫生拿著手術刀也難以做到啊!能做到的劊子手據說都是家傳。

    而這也是“凌遲”最為殘酷的地方,人還活著,眼睜睜的看著身上的肉被一塊塊割去,這不只是肉體上的折磨,更是精神上的!那才是真正的求死不能!

    有些犯人為了死得痛快點,往往還會行賄劊子手。這就是花錢求早死。

    死於凌遲之刑最有名的人大概就是袁崇煥,被割了整整3543刀,劊子手一刀刀割下丟出,圍觀群眾爭而食之。

    這瘋狂的一幕發生在明末,關內闖王大軍勢如破竹,關外滿清虎視眈眈,社會動盪,老百姓人人自危,不知道哪一日災難就會降臨,他們不是發瘋了想要吃人肉,而是以為袁崇煥是滿清奸細,恨得啖其肉喝其血!

    那袁崇煥究竟是不是奸細呢?經過很長時間的審查,崇禎帝找到了蛛絲馬跡,但並沒有確切的證據,可局勢已經很危急了,他寧可信其有不可信其無,果斷下令凌遲!

    這也是在警告其他重臣,膽敢叛國?這就是下場!

    在後世的我們看來,這無疑是一個昏招,跟自毀長城似的!可在當時的崇禎眼裡,大概是不得不為之。

    袁崇煥是否叛國,在今天都沒有定論,我也不敢亂說。但他在對待清軍的問題上和崇禎意見不一致是肯定的。

    只能說崇禎不是標準的明君,袁崇煥也不是標準的忠臣。

    無論如何,“凌遲”都是反人性、反人道、反人類的,任何一個高度文明的國度都不應該存在此種殘酷的刑罰。

    1905年,“凌遲”終於被廢除,從此退出歷史的舞臺。

  • 6 # 浪客文史

    一、“凌遲”有多殘酷?

    凌遲,俗稱千刀萬剮、活剮,光從這個名字就可想象有多恐怖,因此高居歷代十大酷刑之首,“一直被模仿,從未被超越。”“

    亂世用重典”,凌遲就最早出現在堪稱亂世的五代,但一直到了遼國才被正式定為死刑的一種刑名,此後的宋、金、元、明、清都沿用不廢,規定為法定刑種。

    凌遲需要劊子手具備超強的心理素質和妙到巔峰的技術,一次完美的凌遲共需要用1000刀,並且要在最後一刀也就是第1000刀把犯人剮死,刀數不夠便不合格。 為防止體弱膽小的犯人割不到刀數便死了,獄卒會在行刑前幾天給犯人提供較好的飲食,確保其體力,有的還會準備止疼藥、鎮靜散,確保犯人不會因過度驚嚇而猝亡。更有甚者,還在行刑過程中給犯人餵食米湯,補充體力,防止犯人提前到閻王爺那裡報到。

    二、為何袁崇煥被“凌遲”?

    因為聲稱自己可以五年復遼,赴任後持尚方寶劍將東江毛文龍設計殺害。袁崇煥於崇禎二年(1629年)擊退皇太極,解京師之圍後,魏忠賢餘黨以“擅殺島帥(毛文龍)”、“與清廷和”、“市米資敵”等罪名彈劾袁崇煥,皇太極又趁機實施反間計,袁崇煥最終被朱由檢認為與後金有密約而遭凌遲處死。

    據明史記載,當時袁崇煥在押往法場的路上時,劊子手便開始一刀刀的割他的肉,一代名將就在這個喪心病狂崇禎手裡一刀刀死去,然而他的死沒有得到百姓的同情,卻是在百姓的痛罵他是賣國賊的聲音中死去。許多有錢人出錢向劊子手出價爭買袁崇煥的肉食用,窮人直接從劊子手那搶他的肉生食,而他的一塊肉往往又被撕扯成好幾塊,這種場面真是無法想象。到法場時袁崇煥已經斷氣,骨肉都被搶沒了只剩下頭顱,崇禎皇帝便命人將他的頭顱送到長城上的九個邊防關口給士兵看,以此來震懾邊將。袁崇煥最後一共被颳了3543刀,他的肉被近萬人搶食,許多人還以此來炫耀。

  • 7 # 哥是前衛

    自十世紀初以來,“凌遲”儼然化為中國刑罰系統中最典型的懲罰。然而事實恰恰相反:凌遲與古代刑罰大相徑庭。雖然“凌遲”一詞最早出現在第十世紀,直至十三或十四世紀才正式編入刑律。此外,1905年法學史家沈家本奏請刪除凌遲等極刑獲准,也是以此作為論據之一。畢竟“凌遲”不合乎中國的法學精神、刑罰特性以及應用方法,看起來比較類似“特殊法”的懲戒型別。當然,這項特殊法是隸屬於帝王的司法系統,《元律》有記載執行。不過,經過仔細觀察之後,建立非刑之正的處罰,畢竟違反正常的法學精神,從建立到廢除為止,文人始終稱之為殘酷、不人道的處罰。

    凌遲,是一種肢解的懲罰,即包含身體四肢的切割、分離。清朝末年拍攝的照片,顯示為真正的“八刀刑”處決。八刀刑,劊子手利用一簍編上號碼的鋒利刀具:第一刀,切胸口(一律從左側開始,下列其他部位亦然);第二刀,切二頭肌;第三刀,大腿;第四刀和第五刀,切手臂至肘部;第六刀和第七刀,切小腿至膝蓋;第八刀,梟首。支解後的屍體殘骸放入簍子裡,頭顱則公開示眾,期限不定。這是清朝末年的做法,一般俗稱為“十六刀”、“三十二刀”、“三百六十刀”……,不過我們不清楚是否真有這些數目,或只是虛構的數目。明朝時期的“刀”,有切傷和“多”之意,數目累加,行刑時間延長。1510年宦官劉瑾涉嫌陰謀叛變,被判處“剮刑”三日,不過第二天他便死去。這是一件特殊的案例,宦官為人憎恨而受極刑,被判處最重的大逆罪;《明史》未曾提過劉瑾遭受“凌遲”之刑,而是“磔於市”,屬於“棄市”形式,明言必須公開行刑。

  • 8 # 辛鐵視界

    先說一下袁崇煥為什麼被處死,並且被施以極刑凌遲處死。

    袁崇煥是明末名將,民族英雄,抗清英雄。由於袁崇煥長年和清軍對戰,熟知清軍的戰鬥方式,並且多次擊敗清軍,所以皇太極一時無法攻克明軍。

    所以皇太極用離間法,到處宣揚袁崇煥要擁兵自重,自稱為王,秘密聯絡清軍,反叛明朝。

    當時的崇禎皇帝信以為真,於是把袁崇煥處死。並才用了凌遲處死這種殘酷的刑罰。

    凌遲處死就是施刑人拿一小刀,鋒利異常,然後犯人脫光衣服,被一小刀一小刀的切下面板組織。

    每次切下的都不大,但是都是鑽心的疼痛。

    這個刑罰有要求,就是犯人不能先死了,而是要足足割夠了1000刀才能死,可以說是折磨人致死的殘酷刑罰。

    據說當時皇太極的離間計用的很好,以至於崇禎皇帝對袁崇煥造反深信不疑,就連北京城的百姓也對袁崇煥恨之入骨。

    據說當時百姓有人非常怨恨袁崇煥,甚至有人衝上行刑臺,吃袁崇煥割下來的肉。

    一代民族英雄就是這樣的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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