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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白玉老虎0488

    藩王制度是朱元章定的,是祖宗之法,不能廢除。但朱棣是藩王上位的,害怕別人效仿,所以還是要調整的,除去兵權和治權,保留封地和富貴。但朱家皇氏子孫太能生了,明末時己有上萬之群,成為國家之害。

  • 2 # 超超9918

    糾正你一點 潘王制是拖累了明王朝而不是拖垮了明王朝

    宋 明二朝的滅亡就是因為儒家一家獨大

    具體談到明王朝的滅亡 就是祟禎帝重用東林黨殺魏忠賢 這是個不可挽回的傳拆點 一般王朝中士黨集團 勳貴團體 太監 應互相制衡

    祟禎朝 武勳低弱 皇親不和 後黨無力 應加強太監集團以制儒家 結果大家都看見了 魏忠賢死後只用了18年 明王朝就亡國了 而東林黨人都投降了滿清 繼續做官

    這就是真像 什麼藩王制拖垮了明王朝不知從何而來

  • 3 # 灰色世界光明人生

    作者提問好像沒讀過歷史或沒詳細瞭解歷史。正真拖垮明朝的是國家的權利分配和皇帝的不作政。明朝後期那個皇帝親臨朝政,把手中的權利分配言官和太監。以達到權利的平衡,怕一方做大。而自己只顧自己的興趣。

    潘王制度是朱元璋提出的,但後期消除了潘王手中的兵權和政權,之享受富貴榮華。你要吃我給吃要喝我給喝但要你養兵參政那是不可能的。朱棣是個好例子,當侄子打算削弱朱棣手中的權利時朱棣發動政變。所以朱棣不允許有人像自己一樣,從他開始各位潘王手中的兵力和權利大大削弱,沒有任何參政的機會。

    明朝後期各潘王的卻多,朱元璋的後裔實在多。但這不是影響明朝的根本,潘王制的確影響明朝的財力。你的白養一群人的吃喝拉撒,而且消費不低。當清兵攻入明朝時從明朝各官員家中搜出的金銀那時很多的,可以說崇禎當時徵集時拿出來也許明朝不會那麼快滅亡。由此看出是國家的制度和權利出現了大問題,寧願亡國也不捨手中財物。

  • 4 # 四平

    藩王不是在明朝有,每個朝代都有。皇帝把兄弟,兒子分封到各地做王,其實,就是讓他們去當大地主。由此來看,藩王並不是明朝滅亡的根本原因。從歷史上看,每個王朝滅亡都有自己的原因,但歸納起來,逃不過這幾個原因:一、腐敗,一個朝代,到了末期往往從上到下,已經徹底腐敗了;二、土地兼併嚴重,導致大量的農民失去土地,成為流民;三、農民戰爭,失去土地的農民,為了生存,只能反抗,農民起義都是逼迫出來的。當然,明朝除以上外,還有女真族崛起。因此,搞好民族團結,也是一個維護穩定的重要因素!

  • 5 # W一家之言

    題主這個問題說的不對,明朝藩王對明朝傷害沒有想象的大,拖垮明朝統治的絕對不是藩王。

    明朝政府一直在限制藩王的權利,建文帝削藩,把命削沒了,他沒做成的事,被朱棣做成了,朱棣皇位坐穩沒多久就開始削藩了,永樂元年十一月革去代王桂的三護衛及官屬。永樂四年五月削去齊王榑的官屬和護衛,八月又將其廢為庶人。永樂六年削岷王朱楩的護衛並罷其官屬。永樂十年削遼王朱植護衛。永樂十五年廢谷王朱橞為庶人。永樂十九年,朱棣開始對同母弟周王朱橚下手,在朱棣的示意下:朱橚“獻還三護衛”。這樣,朱棣將當時掌握兵權的大部分藩王,或削其三護衛,或廢為庶人,基本上實現了削藩的目的。只剩下自己的親兒子,至朱高煦造反被朱瞻基率兵平定,趁機又先後削除了楚、蜀、肅、趙等藩王的護衛,從此以後藩王不再設立護衛,這樣王爺們也就成了一群富貴閒人,在無緣政治。

    所以說,明朝滅亡跟藩王沒有直接關係,他們只是一群被圈養起來的豬。明朝最大的矛盾是日益增長的人口和無法滿足人口的糧食出產之間的矛盾。陝西兩年連續大旱成為壓死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內有民變,外有女真這個狼一樣的敵人,明朝最終還是滅亡了。

  • 6 # 秋草獨尋

    這個問題需要分解一下,如果簡單的說藩王制度,明朝還是進行了改革的。但至於拖垮明朝的則是宗室供養制度,兩者還是有較大的區別的。

    總的來說,藩王制度有變革,但變的是權利,沒變的是俸䘵。對於明王朝後期有極大的影響。

    明太祖朱元璋的制度說直白一點,就是溺愛導致毀滅,過於溺愛朱家子孫,不吸引前代的歷史教訓,其結果導向卻是害了朱家子孫!首先是藩王的權利制度——不吸取前代教訓,導致第二代即發生變亂。

    明太祖把兒子分封至各地掌管軍隊與封地,這種制度明顯就是重蹈西漢與西晉政策的覆轍。至第二代,其兒子朱棣明成祖靖難之變推翻建文帝。

    就很明顯是打了老朱一個大耳光,使孫子建文帝一支不知下落。自已的傳位思想第一步就實行不了。

    明太祖朱元璋畫像

    後期的變與不變

    所以,等到朱棣上臺就開始削藩,他知道自已靠什麼上臺的,所以他知道怎麼削藩。

    一、朱棣的削藩措施——削的是藩王的權力。

    1、永樂元年四月,朱棣頒旨“自今王府非得朝命,不許擅役一軍一民及斂一錢一物”

    2、藩王的封地內遷,如寧王遷南昌、遼王遷荊州等封地均內遷。

    靖難之役後建文帝生死之謎

    3、權力架空:削減或廢除各藩王的軍隊與護從:各王的護衛與隨從,遼王被削為三百人,人王被削為三十人。如谷王、岷王等被藉口廢為庶人。

    實際上就回到漢武帝對待藩王的制度。

    4、藩王不得隨意出封地,相當於圈養。

    但朱棣削的是藩王的權力,卻沒有削藩王的俸䘵,朱元璋的宗室供俸制卻一直沒有改變。二、明王朝的宗室財政負擔情況1、俸䘵供應:宗室與官員的差距,造成官員的心理極度不平衡。

    明代官員俸䘵製表

    以上表,可以看出親王與一品官員俸䘵的十倍。是明顯的厚宗室而薄官員,這樣的結果,自然會造成官員想方設法的貪汙。

    2、明朝前期與中後期的歲䘵總支出對比。

    嘉靖與洪武年間宗室供奉對比表

    這個剛開始時,在朱元璋時期還看不出來,他只有24個兒子。

    可是到了後來越來越多,成祖4個,仁宗9個,英宗10個,憲宗14個。

    總之皇親國戚們有錢,國家後來又規定皇室成員又不能出封地。那就只能天天在家生孩子,1492年時,明太祖第五代後裔慶成王這一支子女就有94人。

    結果到了明末,明王朝俸䘵冊列出的皇親達到10萬人。

    在1502年時,山西、河南兩省的財政存留收入,不足以支付居住在這兩省的親王和皇親的俸䘵。

    1562年,各地上繳中央的田賦收入總數約400萬石,而分給各地親王的收入這達到800萬石。

    而當年全年的田賦合計2600石,宗室的支出約計佔國家田賦收入的30.7%。

    明成祖朱棣畫像

    2、明代宗室獲得祿餉之外,還可透過莊田獲得地租。《明史・食貨志》雲:“太祖賜勳臣公候丞相以下莊田,多者百頃,親王莊田千頃,…以其租入充祿。此時諸王只食莊田租稅,對其並不直接管理,莊田仍具有祿田的性質。另外,“郡王諸子年及十五,每位撥給賜田六十頃,以為永業,併除租稅。諸子所生之子,唯世守永業。”

    然其後“令止給祿米”。從“止”字當可看出明初祿餉和皇帝賜田租入,宗室難以二者兼得。其後,宗室莊田也如公侯,多復歲祿,“歸舊賜田於官”。

    明代的一傾為一百畝,親王莊田一千傾則為十萬畝,而且為世守永業。

    這部分的莊田可以免稅,由皇室外放收租。也是一筆可觀的收入。

    同時,這個制度又開啟一個很壞的先例,就是很多地主會找皇親把土地掛靠於皇親名下,可免賦稅。造成明王朝中後期土地兼併嚴重,而國家田賦收入大減!

    而明朝萬曆時期的財政收入:2400萬——2600萬兩之間。

    全盛時期萬曆朝初年1580年,所有田稅加起來2100萬兩銀子,連南宋朝三分之一都不到(南宋孝宗年時財政收入高達7000萬兩)。

    當時明朝萬曆年間的一石米估算值0.7-0.9兩之間。折算出糧為2000萬兩之間是為合理值!

    明帝國各項雜稅,海關稅(包括隆慶開關後月港收入)、鹽稅、貿易稅、官碟、度碟等所有收入最高不超過300萬兩。

    所以,如計莊田收入在內,明朝的宗室財政負擔約計國家財政收入的30-40%之間。

    這個可以說在明朝財政收入在一個難以增長的情況下,其宗室的財政支出實際上是拖累或是拖垮了明王朝。

    三、對比清王朝的宗室俸䘵制——官員俸䘵高於宗室

    而這一點呢,後來的清朝思考就成熟一點。除了國家俸養的鐵帽子王一共十三個(清末佔三位的恭親王、醇親王、慶親王),其他的親王隔一代就降一級。

    清代官員養廉銀待遇《清續檔案通考》42卷

    以上兩表可以看出清代的官員俸䘵比親王等相應級的要高。即使是幫慈禧奪權立有大功的恭親王奕訴,1862年,慈禧也只能是賞其親王雙俸,那就是二萬兩銀子。仍不能與當時的總督相比肩。

    可以看到,整個清代對於宗室的負擔支出是較低的。

    而整個清代的財政收入一直是穩定在4000萬兩,在清代後期,財政收入最高時達1-2.9億兩(1908年)。支出比例清代比明代就更加低。

    另一個問題:可是,即然這樣,後世皇帝又為什麼不改呢?

    1、儒家一直倡導“敬天法祖”,程朱理學在明朝初年被明太祖定為官方哲學。

    對於祖訓的忠實執行是程朱理學中,孝文化的一種體現,在這個文化與道德層面上,明後世皇帝,如果對於太祖政策進行較大的修改從道德層面上是講不過去的。對明太祖的政策進行修改為之“不孝”,這是任何一個皇帝都難以承擔的合法性問題。

    2、明太祖的政策又很專橫。後世皇帝要修改都不便修改。

    在《皇明祖訓》中又寫得很細,子孫後代必須如此。不象宋太祖的遺訓,僅僅是做框架的遺訓,如“子孫後代不得屠戮士大夫及上書言事者”之類。

    如明太祖規定十年一次田地丈量。他在位時因為他個人威信還可以做得到。但全國性的田地丈量之事是極為困難的一件事,涉及的人員之多,時間之長,而且越到後期難度越大。到了明武宗時,也做了兩次,可是報上來的數與之前的數是一模一樣。可見明武宗根本就沒有執行,只是按之前的進行報數而已。

    3、宗室制度又是慢性毒藥,所以不急於改

    如果不是致命的打擊,是不會進行更改,總希望下一代進行改革。

    如明成祖之所以改藩王權力制度是確實影響到皇權的安全。是要命的問題,所以就進行了暗改,只改了藩王的權力機制,但是整個藩王的俸䘵制度卻沒有得到有效改革。

    結果: 到了明朝末年,萬曆、祟禎朝,外患嚴重,就想到了加田賦,結果造成明末大規模農民起義。

    宗室俸䘵給不齊時,就改成了拖欠,造成宗室鬧事,那時已經為時已晚。

    明思宗(崇禎)殉國處

    以上可見,如果用一句話總結,盲目溺愛只能造成毀滅,不吸取歷史教訓更是自取咎由。

    如果用理性的話來說的話,在制定制度時,必須考慮政策的長久性與可能性。所以,可以說明初朱元璋制定國家大政之時是最沒有眼光的。其中包括了其廢丞相,小農經濟、八股文、海禁政策等。導致華夏文明從此開始衰退。

    參考資料:

    《明史》

    《明經世文編》之《處置宗室查核邊餉議》徐光啟

    《明會典》之《營造一》,王府

    《清續文獻通考》

    《清會典事例》

  • 7 # 看你的小蠻腰

    誰告訴你明朝是被這拖垮的?搞笑死了,基本常識歷史都沒學好。

    明朝稅收制度有問題,收不上來稅。加上崇禎沒有培養儲君在內亂中滅亡的。

  • 8 # 乾中

    明代藩王的俸祿制度不是沒有改,而是改了好幾次,而且明代所謂“飽受詬病”的宗祿制度,實際上還遠沒有到“拖垮明朝”的地步。

    首先,讓我們來看看,明代朝廷在“宗祿供養制度”上改了幾次:

    第一次改革——本折各半:

    弘治十四年,明廷宣佈: “其郡王以下祿米俱米鈔中半兼支,郡主而下祿米俱本色四分折鈔六分。” 我們都知道,“鈔”在明代弘治年間就已經是廢紙一張了。所以這樣一“米鈔中半兼支”可不得了,弘治年間宗室祿米的實際支放數額直接減少了大約一半左右。有這麼大規模的削減,你能說明代宗祿制度沒有進行過改革????

    第二次改革——折銀髮放:

    從嘉靖元年開始,明代就規定,宗藩祿米全部折銀進行發放。各地的折銀標準不一,其中河南每石三錢五分,山西每石五錢,湖廣親王每石七千六分三釐、郡王每石六錢、郡王以下五錢,這些折銀標準是普遍要低於當地的米價的。

    第三次改革——嘉靖末年大規模削減宗祿:

    嘉靖四十四年,明廷宣佈將郡王及以下的宗藩祿米標準進一步下調:

    郡王祿米:

    嘉靖四十四年定不分初封襲封俱歲支一千石,三分本色,七分折鈔,惟岷府仍舊例。

    各王府鎮國、輔國、奉國將軍,鎮國,輔國,奉國中尉:

    米鈔本折中半兼支。嘉靖四十四年定將軍改三分本色七分折鈔,中尉改四分本色六分折鈔,

    各王府郡縣主君鄉君及儀賓:

    本色四分折鈔六分,嘉靖四十四年改定二分本色八分折鈔。

    以郡王為例,原本郡王每人是能領到祿米一千石的,然而弘治十四年之後其中五百石就“折鈔”(實際就是“折沒了”)了。而到了嘉靖四十四年,由於出臺了新的規定“三分本色,七分折鈔”,於是我們可憐的郡王就只能領到300石了,實際上減少了百分之七十。

    為了說明方便,現將各級宗室所能實際領到的祿米數目做出下表:

    可以看到,在嘉靖四十四年後,相比較於最初的額數,明代宗祿下降的比例是極為驚人的。

    第四次改革:萬曆天啟年間宣佈將宗祿“永為定額”

    萬曆十一年,禮科都給事中永珍春上書:“臣奉勅前往河南、山西、陜西會同各撫按官行令各王府長史等官,啟王集宗正郡王等條議,隨該秦晉代沈王府所呈,大約願將見在額派之祿通融均用,日後子孫不拘多寡,均此取給。”結果萬曆皇帝“然之”,於是河南、山西、陝西三省的宗祿總額就不再隨著宗室人數增長而增長。

    天啟五年,禮部尚書薛三省:“奏定天下宗藩限祿之法,一以江西限祿為準,通計天啟四年以前之祿數以為天啟五年以後之祿額,就各府見祿多寡,自為通融,並勑各撫按酌處長便,以為歲額,不得苟且以支目前,上是之,命行該撫按刊刻成書以便遵守。”

    而在當年十一月,天啟皇帝就下令:“命各撫按刻宗藩限祿成書,以便遵行。”從此以後,明朝宗祿就“定為永額”,永不再增。

    綜上,明代的宗祿先是不斷的削減,然後又是“永為定額”,怎麼能說明代“藩王制度沒有改革呢?”我們在研究歷史的時候,絕對不能被偏見所囿,而是應該努力考辨史實,得出確切的結論。

    至於宗祿拖垮明朝財政的問題,根據《萬曆會計錄》記載,明代宗祿總額確實有近八百萬。但是,我們要看到原書中是這麼寫的:“秦府郡王並鎮輔奉國等將軍中尉及夫淑恭宜安人妾媵幼子女郡縣主君鄉君儀賓庶人共壹千貳百㭍拾叄位員名,歲用本折祿米貳拾㭍萬玖千伍百㭍拾叄石叄鬥玖升貳合。 ”也就是說,根據嘉靖四十四年的規定,這八百萬中至少有一多半是“折鈔”的,“折鈔”是什麼意思,就是發廢紙的意思啊!

    明朝每年發給宗室大概三百多萬“祿米”(折了銀的),以及上邊寫著“一百萬”“四百萬”……的一堆廢紙,這才是明代宗祿的實際情況!!!

    不僅如此,明代宗祿還會被瘋狂拖欠,現在簡單舉幾個例子:

    萬曆十年,懷仁王府奉國將軍六人詣闕申訴,由於自己的祿米長達二十一年分毫未發,因而“飢寒迫身,救死無策” ,這些人更是指出,自己無法領到祿米的原因是有司“不加軫恤,視宗室為得已之人,以宗祿為不急之務。”

    萬曆十八年,廵撫河南都御史禇鈇、禮科都給事中永珍春奏稱宗祿拖欠之情形,說宗藩祿糧“向在留存款下,有司漫不經心,以致逋負日多”

    崇禎七年,慶王上疏抱怨“宗祿虛設”,說慶城王府“於崇禎六年方給萬曆二十六年之祿”

    這樣的拖欠有多恐怖呢?大家可以看看那些宗室是怎麼說的:

    代府奉國將軍聰浸等言宗祿積逋,臣數日一食,艱難萬狀。有年踰三十不婚,暴露十年不葬,或行乞市井,或傭作民間,或流移他鄉,或飢死道路,名雖宗室,苦甚窮民。請有司催補逋祿,使父母妻子得沾一飽,冒罪亦所甘心。”

    總而言之,宗藩在明代根本沒什麼地位,地方官員隨便挪用拖欠祿糧,國家瘋狂透過發廢紙(折鈔)扣減宗祿,完全不顧他們的感受,這才是明代“宗藩政策”的根本特點。

    參考資料:1、陳旭:《明朝萬曆_天啟年間宗祿定為永額新考》2、申時行:《大明會典》3、張學顏:《萬曆會計錄》

  • 9 # 璽言春秋

    洪武三年(1370年),朱元璋在充分總結了歷朝歷代分封宗室的經驗教訓後創造出了明代的宗藩制度,洪武三年、洪武十一年、洪武二十四朱元璋陸續封自己的二十四個兒子和一個侄孫為藩王。這些藩王的封地涵蓋了除京畿地區之外的帝國各個要地。

    按照朱元璋封藩王以“屏藩帝室和帝國”的構想,居於宗藩核心的藩王不僅擁有直屬於自己的兵力(護衛),而且可以“訓將練兵,有事皆得提兵專制便防禦”,同時為了防止藩王作亂,朱元璋還在宗藩制度中對藩王做出了“分封而不錫土,列爵而不臨民,食祿而不治事”的規定。

    洪武時期,包括藩王在內的所有宗藩僅四十九人,所需祿米不到五十萬石,於帝國而言根本就稱不上負擔,並且在燕王、寧王等北邊諸王的共同努力下,大明再次出現了“胡人不敢南下而牧馬”的局面。

    如果朱元璋之後的明代帝王都能遵守朱元璋創造的宗藩制度,不僅靖難之役可以避免,就連土木堡之變也有很大可能不會發生,但是隨著朱元璋親手培養的皇太子朱標於洪武二十五年病逝,明代以藩王為核心的宗藩制度開始背離朱元璋的構想。

    朱標病逝後,朱元璋立朱標的兒子朱允炆為皇太孫,朱允炆在黃子澄等人的蠱惑下不僅不顧明代藩王在實力上難以同漢代七國、西晉八王匹敵的事實,反而固執的認為藩王只要存在就會帝國的禍亂之源,所以在朱允炆繼位後立即在黃子澄、方孝孺等人的慫恿下開始削藩,最終激起了燕王朱棣起兵靖難。

    朱棣透過起兵靖難奪得皇位後,為了防止再有其他藩王效仿自己,開始對宗藩制度進行調整。

    永樂二年之後,朱棣陸續透過削除藩王護衛、削奪藩王掌兵之權、藩王移國等方式使藩王喪失了“屏藩帝室和帝國”的作用。

    朱瞻基繼位後發生的漢王朱高煦叛亂使得明代的宗藩制度進一步收緊,不僅藩王的活動範圍被嚴格限制在等地內,就連藩王之間的聯絡也被禁止,以至於藩王只能在等地祭拜大行皇帝。

    朱祁鎮透過奪門之變重登帝位後鑑於朱祁鈺對自己的軟禁,取消了藩王參政議政的權力。

    朱見深繼位後,由於痛恨朱祁鈺廢除了自己的皇太子之位,將藩王的活動範圍進一步縮小到了王府之內。

    此後,明代的藩王雖然名義上還是藩王,但在事實上已經淪為了被軟禁在王府這座豪華監獄裡的囚徒。

    與此同時,藩王和藩王子女的數量也從洪武時期的四十九人增加到了數萬,至嘉靖時期,宗藩人數更是突破了十萬。這種情況下,宗藩祿米成為了明代統治者不得不面對的一個大難題,洪武時期,發給陝西、河南宗藩的祿米分別僅需要數萬石,到了嘉靖時期,發給陝西、河南宗藩的祿米居然達到了三百四十二萬石、一百九十二萬石。

    嘉靖以後,藩王和藩王子女的數量開始了爆炸式增長,根據萬曆時期的《宗室譜牒》記載,藩王和藩王子女的人數在萬曆四十年突破了六十萬。這樣,既無任何作用、又無任何權力的藩王就成了明末時期帝國的沉重負擔。

    那麼,問題也就來了:面對這個沉重的負擔,為何朝廷卻不改革宗藩制度?

    要解答這個問題,我們必須先要了解一下嘉靖時期出臺的《宗藩條例》。

    嘉靖四十一年,宗藩祿米需要八百五十三萬石,而朝廷的歲入卻只有四百萬石,尚不及宗藩祿米的半數,如果再加上文官武將的俸祿、募兵的軍餉、防倭御虜開支,朝廷實際上已經無力供養人數眾多的宗藩。在這種情況下,明世宗於嘉靖四十四年頒佈了《宗藩條例》。

    《宗藩條例》頒佈後,宗藩祿米除六十歲以上者之外皆按“三分本色,七分折色”支付,由於折色給的是紙鈔,而紙鈔在嘉靖時期已經無法流通。所以,朝廷此舉實際上是將宗藩祿米減少了七成。

    不僅如此,《宗藩條例》還透過宗藩自備儀仗(不包括藩王和王妃)、停給宗藩工價銀(不包括藩王和王妃)、清查假冒宗藩人口等規定為朝廷節約了一大筆開支。

    《宗藩條例》的頒佈可以說是明代統治者對宗藩制度進行的一次改革,在嘉靖、隆慶時期取得了一定的效果,延緩了宗藩成為帝國沉重負擔的程序,但是隨著宗藩人數在萬曆四十年突破六十萬,這次改革還是難以避免的失敗了。

    透過《宗藩條例》對宗藩制度進行改革的失敗,反應出了明代統治者改革宗藩制度時必須要面對的三個難題:

    1、採取削藩之策完全可以從根本上甩掉宗藩這個沉重的負擔,但是這樣做就意味著否定了藉口反對削藩登上帝位的朱棣的合法性;

    2、允許宗藩子弟參加科舉和自謀生路也能避免宗藩成為帝國沉重的負擔,但這樣做根本行不通,因為允許宗藩子弟參加科舉就意味著恢復了宗藩的參政議政之權,這是好不容易才掌控了朝政的文官所絕對不會允許的,因為允許宗藩子弟自謀生路難免他們不會利用特權叛亂帝國正常的經濟秩序;

    3、進一步削減宗藩的祿米還能避免宗藩成為帝國沉重的負擔,但這樣做必然會導致除藩王、郡王之外的其他宗藩難以生活,一旦這些宗藩都難以生活,帝國的臣民們勢必會懷疑大明帝國的統治能力。

    如果這三個難題不解決,朝廷再怎麼改革宗藩制度都不可能成功,但是於明代的統治者而言,這三個難題又是根本無解的,所以,明末的帝國只能在不改革宗藩制度的情況下揹著沉重的負擔直至滅亡。

  • 10 # 法眼大師

    宗師級大神要離職了,為方便菜鳥接盤,寫了一套系統後,只要按說明維護好就行。接盤的某剛畢業的菜鳥程式設計師覺得大神寫得不好,自作主張把原始碼亂改一氣,結果系統掛了,讓某高階程式設計師接盤,高程又在菜鳥改錯的系統上一頓魔改,雖然系統可以穩定運行了,但已不是原來的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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