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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御前帶刀三阿哥

    把一些吐蕃人遷入此地和漢人混居,吐蕃統治沙州長達七八十年,這使得當地的居民有一定程度的吐蕃化,使得原來的漢人在習俗,衣著乃至語言都有了一些變化。也使得當地原本發達的農耕經濟逐漸變成半農半牧

  • 2 # 唯二歷史筆記

    吐蕃 在松贊干布當政以來,國力獲得了比較大的發展,無論是經濟還是軍事都比以前有了長足的進步。在這樣的情況下,吐蕃開始了野心勃勃的擴張之路。公元663年,吐蕃滅吐谷渾,隨後又侵入西域,不僅完全控制了西域,還對大唐虎視眈眈。

    天寶十四年(755) , 對大唐影響深遠的安史之亂爆發了, 造成了駐守河西的唐軍主要勁旅都前往中原平叛,河西和隴右地區出現大唐兵力極為空虛的情況。對吐蕃而言,千載難逢的機會出現了。 吐蕃果斷出兵,先是佔領了隴右,切斷了河西與唐朝的聯絡, 繼而在代宗廣德二年(764) 攻佔涼州。此後經過一步步的蠶食,逐漸的把河西和隴右地區納入自己的版圖。

    吐蕃佔領敦煌後,強行推行蕃化政策,以強硬的措施迫使讓沙州漢人說蕃語、辮髮、紋身等等吐蕃的文化習俗,甚至從嬰兒就開始做起。推行這一系列政策是想從語言文字、風俗習慣、歷史傳統等方面消滅民族差別,希望漢人從一出生就把自己當成吐蕃人。為了鞏固統治,吐蕃還實行:統治形式遊牧化、土地實行突田制、行政司法相混成等一系列政策。吐蕃統治者的目的非常明確,就像日本人當初對臺灣的統治一樣,妄圖以強權達到徹底佔領河西和隴右地區,使心繫大唐的漢人從心裡和身體上認同吐蕃歸屬吐蕃!

    儘管吐蕃統治河西長達百餘年,但河西地區的漢人從來沒有忘記曾是大唐的子民,他們雖身著蕃裝臣於蕃虜,但每年祭祀父祖的時候,都穿上中原漢人的服飾,號啕大哭,東向而拜,祭後再將漢服脫下秘密藏起。他們的心裡一直都盼望著能有一天能迴歸大唐,迴歸真正的漢族身份。他們無時無刻不懷念著大唐和痛恨著吐蕃。落入蕃中的漢人,除了公開的反抗以外,還常常計劃出逃。歷史一次次證明了異族儘管可以暫時的統治漢族人民但無論時間長短,最後的結果一定是失敗,不是被漢族文化同化就是敗退回到自己的地方。作為四大文明古國裡唯一一個流傳至今沒有中斷的文化,任何外來的文化都不可能把中華文明同化湮沒的。

    到了公元851年(大中五年),唐宣宗在沙州置歸義軍,以歸義軍領袖張議潮為節度使,河隴地區又重新為唐朝所控制。

  • 3 # 盛說紛紜

    在回答問題前,我想先簡單聊一聊河西走廊。在古代,河西走廊,是絲綢之路上連通中原與西域的一條要道。而且這段狹長的走廊,還把北方草原的遊牧民族和南邊青藏高原的民族隔絕開來。由於這一地區的重要戰略地位,自從漢武帝時代霍去病大破匈奴奪得河西以來,可謂是古代中國強盛之時,無不奄有河西。

    到了盛唐之時,河西走廊附近地區的戰略地位更加凸顯。河西的南面,是青藏高原歷史上最強大的吐蕃政權;北面,是先後崛起的後突厥汗國和回鶻汗國;西面,則是唐朝控制下的西域各國。

    “安史之亂”爆發後,正處於鼎盛時期的吐蕃王國趁機大舉東進。公元776年,吐蕃已攻陷了除沙州以外的整個走廊地區,沙州敦煌便成為河西尚在抗蕃固守的唯一據點,直至786年,才因外無救援,內無糧械而開城議和,被吐蕃佔領。

    吐蕃佔領沙洲幾十年間,在這裡強制推行吐蕃化政策,逼迫沙州人民接受吐蕃落後的生產與生活方式,使漢族民眾飽受外族侵凌的苦難,敦煌社會的正常發展也受到了阻礙。可以這樣說,吐蕃對河西走廊的統治,將大唐帝國的歷史攔腰截斷,也將整個中國的歷史攔腰截斷,在以後的千年中,漢人都無法在西北地區恢復漢唐時代的榮光。

    但在敦煌整個社會的正常發展落後的情形下,吐蕃統治下敦煌地區的佛教事業卻得到極大的發展,吐蕃統治者篤信佛教,在他們的提倡和扶植下,敦煌的佛教事業繼續向前發展,僧侶地位提高,寺院經濟發達。而且在發展佛教事業的同時,吐蕃統治時期河西地區的開窟造像活動也很頻繁,莫高窟和榆林窟中都新修了許多洞窟。吐蕃統治時期敦煌石窟藝術的題材內容進一步現實化、構圖佈局程式化、藝術表現手法更趨細密清雅。

    總而言之,吐蕃統治下的敦煌地區,經濟水平嚴重衰退,但佛教事業和石窟藝術卻得到了極大的發展。

  • 4 # 鄧海春

    沙州,即敦煌。天寶十四年(755)12月16日,標誌著唐朝由盛轉衰的安史之亂爆發。早已覬覦唐土的吐蕃趁機大舉東進。至大曆十一年(776)已攻陷了除沙州以外的整個走廊地區,沙州便成為河西尚在抗蕃固守的唯一據點,沙在與唐連線中斷,求救不靈的情況下堅持抵抗,直至貞元二年(786)才因外無救援,內無糧械不得不提出“勿徙他境”的條件與吐蕃議和。至此,吐蕃開始了其在沙八十餘年(一說一百餘年)的統治。那麼,一直被唐朝鄙夷為蠻夷的吐蕃,何以統治沙幾十年呢?且隨筆者一探究竟。

    吐蕃,7—9世紀在西藏地區形成,是西藏曆史上創立的第一個政權。民風粗獷剽悍,人民能征善戰。社會生產以農牧業為主。吐蕃在佔領沙州後不久就密謀殺害了一直領導人民鬥爭的副官閻朝,試圖以此消弭沙州人民的反抗情緒。但是沙州人民的反抗並未因此而停止。其中較著名的是驛戶氾國忠與張清領導的起義。面對沙州人民接連不斷的反抗,吐蕃統治集團大為恐慌,採取了殘暴鎮壓政策。但收效甚微。吐蕃不得不放棄這個政策,相盟約以爭取百姓支援。

    吐蕃佔領沙州初期,強行推行蕃化政策,他們規定當地居民不得繼續使用唐朝的紀年曆,而要用吐蕃的五行地支歷。他們懼怕使用漢語會激發沙州人民民族感情,還強制推行吐蕃的語言文字。他們讓沙州人民改易穿著、赭面紋身。《陰處士修功德記》中記載有:“熊羆愛子,拆襁褓以文身;鴛鴦夫妻,解鬟鈿而辮髮。”可見吐蕃人甚至從襁褓的嬰兒開始便要求文身。在經濟生活中,吐蕃也推行他們的交易方式,禁用唐朝的貨幣,這使商品交換又退回了以物易物。

    吐蕃實行同化政策的目的是同化蕃佔地區的人民,但實際上,政策的實行反而激發了當地人民鬥爭到底的鬥志與決心。正如白居易在《縛戎人》中寫道:“一落蕃中四十載,身著皮裘系毛帶。唯話正朝服漢儀,斂衣整巾潛淚垂。誓心密定歸鄉計,不使蕃中妻子知。暗思幸有殘筋骨,更恐年衰歸不得。”

    據記載,吐蕃曾在沙州進行過一次大規模的戶口清查活動,隨後徹底廢除了唐朝的鄉里制,強制推行吐蕃本土行用的部落制將普通民眾全部編入部落。現在已知吐蕃在沙州至少編制過兩次部落。第一次是在790年前後,第二次是在吐蕃統治中期的820年左右。

    就機構設定來說,也是政治結構吐蕃化。吐蕃在河西走廊統治的軍政中心中有瓜州,在瓜州設有乞利本(即萬戶長,相當於唐朝節度使),下轄沙州。沙州的軍政長官名為節兒,屬千戶長,掌管著一州全權。節兒的下屬官員有小千戶長、將頭等。將頭統管部落的下級組織“將”,將的規模約與唐朝的鄉相仿。吐蕃還推行過計口授田制度,並改行新的賦稅制,即按地畝徵收地租,按戶徵收突稅。大大加重蕃佔地區人民的負擔,對本就緊張的民族關係來說無異於火上澆油。

    吐蕃除了強制推行這些措施,還拉攏當地的豪強士族,利用他們和降蕃唐官穩定政治局面,以實現“以唐治唐”。吐蕃任用大量漢族和其他少數民族的上層人物,到後來甚至將沙州地方的部分政、軍權和稅收管理權也授予他們。在任用漢人的同時,吐蕃也調整了其他的一些統治策略,如儲存沿用了部分唐朝舊制甚至北朝時的制度。

    作為遊牧民族的吐蕃,依仗強大的軍事實力,在唐代國祚衰弱的當口乘虛而入,佔據沙州,他們雖然試圖統治沙州,完成蕃化,也進行了諸多嘗試,但事實證明,這一切都是短暫的。會昌年間(公元841—846年)開始,吐蕃天災人禍不斷,對河西走廊的控制大為減弱。唐朝則透過改革,內部實力有所恢復,並不斷收復河西走廊外圍的諸州。更有英雄張議潮,趁著吐蕃內亂,帶領當地漢族和其他被壓迫少數民族軍民起兵。經過數年英勇奮戰,先後攻克瓜州、伊州、西州、甘州等十州,使沙州和其他被佔領土地重回唐朝領土。

    由此可知,吐蕃雖憑軍事實力佔領沙州及其他諸州,並在統治期間推行蕃化,但在冥冥之中也受著漢文化的薰陶與影響。最後的成功收復,是偶然也是必然,它展現了一個民族強大的凝聚力和生生不息的鬥爭精神。當然,我們也要辯證的看待吐蕃對沙州以至河西地區的統治,在其統治下,西北部的漢人普遍會兩種語言,這有利於文化的交流。正如敦煌佛教在吐蕃統治期間繁榮發展,石窟藝術也璀璨奪目。歷史的風沙捲過河西走廊,遙聞駝鈴悠悠,望見前塵種種

  • 5 # 白髮布衣的藏地讀行

    吐蕃攻陷沙州(敦煌)後,在河西走廊的統治公元786年(唐德宗貞元二年),吐蕃圍城十一年後,沙州(敦煌)陷落。隨著唐朝在河西最後一個州郡落入吐蕃之手,整個河、隴地區全部淪沒。

    吐蕃對河西諸地實行統治的時問長短不一,涼州歷時最長達98年(765—683),沙州(今甘肅敦煌)最短,僅62年(786—848)。

    由於沙州為河西地區文化、宗教的中心,唐人家族儲存最完整,文獻資料也最多,因此沙州成了窺見吐蕃在河西統治方式的視窗。

    本文就以吐蕃在沙州的統治為案例,講述河西落蕃數十年的歲月。

    公元786年,沙州唐人首領閻朝的領導下,以沙州唐人“毋遷它境”為條件,投降了吐蕃(詳細內容見《帝國嗜血——沙州之圍》)。

    吐蕃在佔領沙州後,基本兌現了承諾,沒有縱兵掠奪,也沒有外遷人口,還任命閻朝為“部落使”,協助吐蕃管理沙州民政。

    但很快,吐蕃統治者便發現,閻朝在沙州的影響力太大,具備振臂一呼應者雲集的能力。終究是種潛在的威脅,但即便如此,吐蕃統治者也沒有一殺了之。

    而是先派他去吐蕃首都邏些(拉薩)覲見贊普,透過往返一年多的時間來冷處理。

    等他返回後,吐蕃人暗中買通了閻朝的侍從,讓他在閻朝的靴子裡不斷灑下慢性毒藥。毒藥透過面板吸收,閻朝的身體也就慢慢虛弱下來,最終毒發身亡。

    由此可見,吐蕃在統治河西期間,雖處於絕對強勢的地位,卻依舊儘量避免和當地豪族正面衝突,而是透過拉攏的手段,使其協助推行統治。

    與閻氏家族相類似的,還有張、陰、索、李等河西大族,他們的家族成員均累世在吐蕃河西政權中為官。

    其中,河西陰家的經歷頗有代表性。

    陰家自稱出於南陽新野,自隋朝以來便活躍在沙州地區,到吐蕃佔領之前,已是有名的敦煌大族。

    陰伯倫的祖父陰瑗嗣,官至唐朝正議大夫、檢校豆盧軍事、兼長行坊轉運支度等使、賜紫金魚袋、上柱國、開國侯。

    其父陰庭誡,為唐朝左曉騎守高平府左果毅都尉、賜紫金魚袋、沙州鄉貢明經。

    陰伯倫本人則是唐朝的遊擊將軍、丹州長松府左果毅都尉、賜緋袋、上柱國。

    不幸的是,陰伯倫所處的時代,正在沙州陷蕃前後。其雖在閻朝率領下,積極參與了抵禦吐蕃的軍事行動,並立有戰功。

    但一人、一家族,一州之地,均無力改變天下大勢。沙州在經歷十一年之圍後,彈盡糧絕,外援無望,不得不與吐蕃人獻血為盟,舉城投降。

    陰伯倫也被迫,含淚“屈膝兩朝之主”向吐蕃人稱臣。吐蕃人對陰氏家族頗為看重,任命陰伯倫為“沙州道門親表部落大使”,並赦免了陰家的十一稅。

    這使陰氏一門,“六親當五秉之饒”,坐擁良田萬畝,杏桑萬株,還擁有四座莊園和無數的牲畜。

    但家族繁盛的背後,卻不能抹去漢奸之名。到陰伯倫長子陰嘉政晚年時,心中的塊壘實在無法消除,但又受制於人無可奈何,只能轉向佛教尋求心理慰藉,便與其弟一同在敦煌莫高窟開掘功德窟,以減輕心中的負罪感。這便是有名的敦煌第231窟。

    敦煌第231窟壁畫

    於此類似,吐蕃佔據河西期間,鳴沙山上鑿石之聲不絕,畫師燭火晝夜不息,很多供養人都是與吐蕃合作的河西大氏族。

    而其中,張氏家族的成員張謙逸,官至沙州大都督,為唐人所能擔任的最高官階。

    張謙逸死後,其官職父死子繼,張議潮續任為沙州大都督。

    公元848年(唐宣宗,大中二年),張議潮同沙州副都督安景旻、沙州副千戶長閻英達,共同舉起了歸義軍大旗。只一日,便驅逐了吐蕃守將,光復沙州城,完成了幾十年來河西唐民的夙願。

    可見,雖然拉攏河西望族,確實起到了鞏固統治的作用,但只要吐蕃控制能力下降,這種方式的破壞力,也一樣非常巨大。

    敦煌第231窟壁畫

    吐蕃對沙州大族的拉攏,只是其統治手段之一。在其統治沙州的幾十年中,對原有的唐朝制度進行了大幅度的修改,以適應吐蕃王朝固有的管理模式。

    綜合來看,吐蕃對沙州的制度修正,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廢棄唐朝行政體制,改設代之以部落制。

    2、推行自己的官僚體制和等級制度。

    3、改唐朝均田制為“計口授田”。

    4、辮髮文身和推行藏文

    第一點、廢州縣制,行部落制。

    唐朝地方行政區劃是道(府)、州、縣三級,縣以下設有鄉、裡。

    沙州屬縣一級政權單位,下設有13個鄉。吐蕃佔領後,廢除了原有的13個鄉,代之以部落制,以與吐蕃本土的管理方式相似。

    其最基本的單位是千戶(部落使),千戶之下是小千戶(五百戶組織),設小千戶長一人。小千戶之下為百戶(將頭),最小的基層組織是十戶,設十戶長。

    吐蕃對沙州唐民的部落設定,大概可以分為三個階段(時期)。每個時期,根據不同的政治需求進行相應的調整。

    在吐蕃佔領的初期(786--790年),吐蕃最初設立了鄉部落、僧尼部落和道門親表部落。

    鄉部落——基本就是將唐朝所設沙州十三鄉建制改為部落,並統計人口和田畝,以便徵發賦稅和搖役。

    僧尼部落——是將沙州地區寺院中的僧尼單獨編籍,自成部落,以便與普通民戶分開。

    道門親表部落——是吐蕃設立的由道士、女官及其親屬所組成的一個部落。

    此時,吐蕃對沙州唐民的部落設定,可以看做是草創,基本還在唐朝框架內。並且,此時的唐民部落並不承擔軍事性任務。

    但隨著吐蕃統治的深入,進入蕃佔中期(790--820年)後,吐蕃河西管理機構又對唐民進行了重新劃分。

    出現了擘三部落、上下部落、絲綿部落和行人部落,而之前設定的三個部落型別,再也沒有出現在史料中。

    此時的部落設定,除了出現功能性外,行人部落也開始承擔一部分軍事義務。

    同時,吐蕃時期沙州的戶籍制度非常嚴格,其中家庭成員的死亡、出家、嫁娶均有記載,稱為“牌子”。

    這種嚴密的戶籍制度,對吐蕃控制沙州,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第二點、重新設定官僚體制和等級制度。

    吐蕃在河西地區的官吏設定很複雜,如果仔細寫能寫一本書,而且各種官階之間,似乎還存在互相替代和高低變化。

    總體上來說河西吐蕃最高的管理機構,設在東部的涼州和西部的瓜州。沙州從管理層級上,隸屬瓜州節度使節制,在本地的官員品階由高到低分別是乞律本、節兒論、監軍、都督,部落使和將頭。

    需要注意是,河西唐人能夠擔任的職務,最高只有做到大都督的記載(張議潮及其父親),更高層級的官僚全部都是吐蕃人,即便是低等級的都督和部落使,唐人也多為副職,正職一般也是吐蕃人擔任。

    這也比較好理解,畢竟是佔領區,身份地位的差距無處不在。

    第三點、均田制改為吐蕃的“突田制”。

    唐朝在河攏邊境地區長期採用均田制,吐蕃佔領河西后,改變了唐朝的均田制度,轉而實行“突田制”。

    “突”是吐蕃田地的計量單位,“一突”相當於10畝。吐蕃河西的突田制是以嚴格的戶口人數統計為基礎的“計口授田”。

    授田標準為每人一突,即“一人授田十畝”。突田制與交納賦稅密切結合,土地的農業稅稱為“納突”。

    同時,吐蕃統治者還對“納突”人群進行了區別,分成“納突戶”與“不合納”。前文所說的河西陰氏大族,便屬於“不合納”的減免優待戶。 另外,寺院田產也屬於“不合納”的範疇。

    第四點、推行藏民族文化,消融漢民族文化。

    吐蕃佔領河西后,大力推行藏文化統治,強迫漢人改穿吐蕃服飾,改變原有風俗習慣,每年只准許唐民在正月初一穿漢服祭祖。

    取消了唐朝設立的“州學博士”、“鄉貢明經”和譯語學官,廢除科舉取士,取締原有州、縣官私學校,實行吐蕃本土的教育模式——寺學。並將藏文作為官方文字廣泛使用,改變原有漢族天干地支紀年方式,推行陰陽五行+十二生肖的蕃式紀年。

    白居易《縛戎人》一詩中寫到:“一落蕃中四十載,遣著皮裘系毛帶。唯許正朝服漢儀,斂衣整巾潛淚垂。”

    儲存在敦煌藏經洞的寫本也提及,“ (陰家投降後)熊羆愛子,拆襁褓以文身,鴛鴦夫妻,解鬟鈿而辮髮”。

    可見當時,吐蕃在河西地區強硬推行“辮髮左衽”的民族傳統,以對抗傳承久遠的漢文化基礎。

    但文化的改變不是一朝一夕便能完成的,雖然吐蕃強迫漢人改變原有的服飾、禮儀、髮式和語言,但在沙州六十多年的統治還是時間太短,雖然大多數河西唐民的第二代、第三代多說藏語、寫藏文,但漢族語言文字的使用始終未能斷絕。

    目前儲存下來的很多文獻,都是藏、漢兩種文字對照書寫的,這陰差陽錯的導致,敦煌寫本成了學者們研究古藏文的一個視窗。

    關於吐蕃在河西推行的政治、經濟、文化措施,我寫的比較簡單,這不意味著這方面的內容少。恰恰相反,敦煌藏經洞內儲存了大量這時期的文獻,國內外學者們也進行了深入細緻的研究。

    如果大家對此類內容感興趣,可以參閱本文後的參考書目,每一本都是大部頭,夠啃一陣子的。

    下面說一個大家比價感興趣的,多少有點敏感的話題。吐蕃佔領時期,河西唐民是奴隸嗎?

    以前每當談到河西唐民的社會地位,多會引用唐代文學家沈亞之的一段文字:“自瀚海以東,神鳥、敦煌、張掖、酒泉,東至於金城、會寧,凡五十郡、六鎮、十五軍,皆唐人子孫,生為戎奴婢,田牧種作,或聚居城落之間,或散處野澤之中”。(《對賢良方正直言極諫策》)

    其實,沈亞之的記述,並不完全符合當時的歷史實際。

    “生為戎奴婢,田牧種作”,只是河隴一部分唐人的遭遇,並非所有唐人皆是如此。

    吐蕃王朝施行的是一種封建+奴隸的混合型社會制度,透過戰爭劫掠奴隸確實曾長期存在。

    例如,公元787年(唐德宗貞元三年),吐蕃攻汧陽、華亭(今甘肅華亭一帶),掠“男女萬人將出塞,令東向辭國,眾慟哭,投塹谷死者千數” 。

    但需要注意一點,吐蕃掠奪人口為奴,主要發生在兩國邊境的拉鋸地區,這是種以戰養戰的戰爭行為。但河西地區自786年沙州陷落後,已經成了吐蕃的佔領區,唐軍根本無力反擊奪回。

    從目前儲存的敦煌文獻記載上看,多數沙州唐民都掌握有一定的生產資料,應屬於小生產者的地位或自由民身份。

    正如前文所述,吐蕃在河西施行了“計口授田”的政策,人均分配1突(10畝)田地,作為賦稅的基本單位。

    突田耕種的收穫除納賦稅外,其餘的都歸唐民所有。如果勞動力不足,唐民有權將突田出租,並獲取佃租。而且,沙州唐民還有權出售自己名下的突田。

    關於唐民出租、出售突田,在敦煌文獻中均有詳細的記載,我們甚至能夠看到相關的續約和售賣合同。(《申年正月沙州令狐子餘碟》、《未年安環清賣地契》)

    另外,吐蕃在不斷調整唐民部落設定的過程中,逐漸將河西唐民納入了自己的軍事系統(當然是從屬地位,目前沒有任何資料可證明,河西唐人獨立成軍)。這也從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唐民社會地位的提高。

    我們之前提及,吐蕃王朝是種封建+奴隸的混合型社會制度,西藏本土的吐蕃民眾被分為“桂和庸”。

    “桂”是指擁有奴隸和財產,並有權參加戰爭的自由民。“庸”是指從事各種職業(農業、畜牧、打獵等)的“奴戶”。

    沙州唐民有權加入軍隊服役,說明中晚期唐民的社會地位,已接近吐蕃本土的“桂”階層。

    必須要說明一點,河西唐民能夠擁有相對自由的社會地位,並不源於吐蕃統治者的“仁慈”,而是河西唐民不斷抗爭的結果。

    吐蕃攻佔沙州之前,河西唐民團結一致,進行了長達十一年的守城抵抗。之後,在吐蕃佔領初期,沙州唐民又進行了多次起義,反抗吐蕃的統治。

    如敦煌文獻《書儀》就記載了,驛戶祀國忠與張清的起義抗爭事件。

    貞元十一年(795年),驛戶祀國忠等人不堪忍受,攜眾逃往瀚海軍(瀚海軍歸庭州節制,當時尚在唐軍控制下)。但被吐蕃人發覺後捉回,並流放酒泉。

    祀國忠等人在酒泉再次逃脫,盜竊了馬匹和兵器,縱馬從酒泉奔向沙州,在夜深人靜的時候到達了沙州城下。

    貞元十二年(796年)七月十一日四更,祀國忠等人突然衝入沙州城內,殺掉了衛士監使等人。

    有百姓連夜將此事報告了,當時沙州漢人地方長官索公。因難以確知起義的具體人數,索公無法組織抵禦。他趕往龍興寺找到高僧摩訶衍彙報,並一起躲在寺院避禍。

    天亮後,索公招集百姓十餘人,因吐蕃人嚴格控制鐵器使用(包括鐵質農具),他們找不到任何武器用來武裝。

    當索公趕達沙州吐蕃節兒論住地救援時,包括吐蕃節兒論在內的多位吐蕃官員,已被迫縱火焚燒家宅,伏劍自殺,化為灰燼。

    索公在僧人摩訶衍的協助下,用計將起義者擒獲,祀國忠等人無一漏網。之後在審判中,祀國忠等人均聲稱,起義的目的就是“戕殺蕃官,再無其他”。

    可見,在吐蕃佔領初期,唐、蕃兩族關係及其緊張,史料裡也多見“頻招猜忌,屢發兵戈”的記載。另外,吐蕃對唐民嚴格的鐵質農具控制,也說明了局勢的緊張。

    正是因為河西唐民的不斷抗爭,吐蕃不得不改變策略,由單純的鎮壓轉向與當地的世家大族進行合作,以鞏固對沙州的統治。

    並在之後,特發詔命禁止吐蕃人抄掠唐民為奴,禁止侵佔唐民果園、突田、發鐵質農具鼓勵生產,並大力弘揚漢傳佛教,提高漢僧的政治地位,以協助穩定局面。

    因此,吐蕃佔領期間,河西的宗教系統依舊是保持了漢傳佛教為主體,夾雜藏傳佛教的態勢。

    綜上所述,吐蕃在河西的統治歲月,其所涉及的內容極多。本文受篇幅所限,僅能擷取其中最典型的幾個案例略作描述。如果大家想要延伸閱讀,請自行下載參考書目的內容一觀。

    參考書目:

    《西藏通史》專題研究叢刊 【9】《吐蕃統治敦煌與吐蕃文書研究》楊銘 2008;

    《敦煌的歷史和文化》寧可,郝春文 新華出版社 1993;

    《敦煌落蕃舊事》趙曉星 民族出版社 2004;

    《敦煌的吐蕃時代》 陸離著 甘肅教育出版社 2013;

    《關於吐蕃統治河西地區的若干問題》 劉進寶;

    《吐蕃攻佔時期的敦煌文學研究》 朱利華;

    《吐蕃沙州節兒及其統治新探》 金瀅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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