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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山色歸讀

    古代封建社會家庭倫理講究“父義、母慈、兄友、弟恭、子孝”,孔子也提出“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尊卑關係。可見在家庭中,父母是子女的主宰,但是同時又是最疼愛子女的人,即父母兼具管束與愛護子女的雙重屬性。

    同樣,一個好的地方官一方面象愛護子女一樣愛護百姓,也就是“愛民如子”;另一方面又千方百計庇護老百姓免受非法非道義的傷害,這就是“為民做主”,這樣人們就把這些基層的州、縣首長叫“父母官”。直到當今,那些紮根基層、兢兢業業為百姓做好事的地方幹部依然被稱譽為“父母官”。

    那麼,這個稱呼是怎麼來的呢?依據《漢書》,西漢漢元帝劉奭在位時,原籍九江壽春的南陽郡太守召信臣“視民如子”,關心百姓疾苦,廣修水利,築壩開渠,灌溉良田,使郡內“水豐地沃”。他還禁止婚喪大辦,嚴懲貪官,治下政治清明,當地老百姓官吏無不敬愛,感覺他就像大家庭裡的一個“嚴父”,於是尊稱他為“召父”。

    恰巧將近百年後,東漢光武帝劉秀建武七年,南陽郡百姓又幸運得遇新任太守杜詩。《後漢書》記載,杜詩,字君公,少有才能,擔任郡功曹時,愛民如子,事事替百姓作主,由是全郡百姓家家糧豐衣足。老百姓拿他與此前西漢的召信臣相比,也就是說杜詩也像以前那個召信臣一樣是個嚴厲而慈祥的父親一樣。

    只是為了避免單調重複,就說“前有召父,後有杜母”,自此“父母官”這一尊稱便在後世廣為流傳。

  • 2 # 師範小王子

    謝邀。這個問題要溯本求源我還真答不上來。但是在封建社會里,官尊民卑,百姓處於最底層,是被統治、被管理的物件。對好的官員常說他“愛民如子”,對他所管轄的百姓常稱“子民”。百姓見官也跪稱“老爺”。直到今天雖然稱公務員了,管理一方的幹部還常說“為百姓父母官,就要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華人畏懼權貴的奴化教育不知什麼時候能徹底消除?

  • 3 # 166747061快樂人

    古代的地方官在民間稱為"父母官″是有道理的!在封建社會,究竟的是,三綱五常。何為三綱?即君為臣綱,夫為妻綱,父為子綱。何為五常?即仁,義,禮,智,信。吾國曆來是禮義之邦,孝德傳於天下,傳於民間!那麼地方官員自然以"為國效勞,必然以為主,做到愛民如子的美德!為什麼稱″父母官呢?,,因為古代,老百姓生活艱苦,那家都是靠著幾畝地,一頭牛過日子。加上封建年代,朝政昏暗,地方豪強,掠奪獵殺,飢寒交迫,盜賊四起。弄得民不聊生。在艱難的環境下,老百姓只盼著有地方的"官老爺″為做主,為民申冤。那個年代,張家的雞鴨或牛羊被誰了,農民馬上″上訴縣衙。縣官必須升堂審"雞鴨鵝案!給老百姓一個說法!民間還稱縣太爺,老爺尊稱由此而來滴!,,我們自己的父母親,爺爺爺奶奶,那是自家的長輩尊稱。而"父母官″是眾民族的″官爺尊稱啊!!!

  • 4 # 旁觀者嵐

    父母官,在中國的傳統社會中,由來己久。上古時代,就認為君子是民之父母。《詩經.小雅》講"樂只君子,民之父母",《尚書,洪範》"天子作民之父母,以為天下王"。後來這一稱呼發生了專稱地方官的演變。

    一演變為州縣官專稱

    《漢書》和《後漢書》記載了西漢南陽太守召信臣視民如子,被稱召父,東漢南陽太守杜詩愛民如子,被稱杜母,"召父杜母",父母官就成為地方官的稱呼。宋明後則稱州、縣官為父母官。清對知縣稱老父臺,對知府以上稱老公祖。因為清代人循輩分上推,知府應為祖父母,再往上就不好推了,所以統稱"老公祖"。

    稱父母官,舊社會父母是子女的主宰,父母應最疼愛兒女,所以即是領導,又應愛護子民,當老百姓的權利受到傷害時,應該為民做主。

    但是父母官中還有一層隱含的意思應當注意,既然老百姓都是子民,作為兒女是應該奉養父母的。清人包世臣就公開說:無野人莫養君子,勞心者食於人。今中(等)縣率五、六萬戶,以父母自居,則五、六萬戶子孫,而不能養一父母者。也就是大家拿錢養父母官是應該應分的。

    所以"父母官"這個詞彙,是封建社會家國一體的產物,是應該被時代淘汰的。

    二、其它官員對家鄉所在地的地方官員的稱呼,

    古人為避嫌,一般異地作官,還有些京官也稱自己老家的官為父母官,表示自謙。但注意,說話人的職務一定高於州、縣官。

    三、少數民族對中央王朝派來官員的稱呼。

  • 5 # 共賞五千年

    我想這就是封建社會的糟粕!

    封建社會有錢有勢的稱“老爺”、“太爺”;當官的稱“大人”、“大老爺”;稱老百姓為“賤民”、“小老兒”;稱行政部門的為“官爺”;稱軍隊機構的為“軍爺”……

    有的說叫“父母官”是“愛民如子”的意思——乍一聽確實是那麼回事,理性分析其實不然: 這個放在現代可能更符合,現代人對子女的關心與寵愛已經不能用言語來表達,說句俗話——“頭頂著怕摔了,嘴含著怕化了!”

    然古代可不是那樣——古代朝廷歷來弘揚孝道,在某種程度上孝道是一“通行證”,古有“舉孝廉”,在某種機制下“孝道”連做官都是沒問題的。在古代對老人不好也是無法立足的,不孝是重罪,重可死刑。

    古代小孩可沒描述的那麼“金貴”!小孩幾乎成了大人的私有財產——想丟棄就丟棄(古代棄嬰隨處可見,很多都還沒哭出來就“丟進馬桶……”);想不養就不養(《24孝》故事裡最突出的——“埋兒奉母!”)。

    “父母在不遠游”,“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棍棒之下出孝子”——可見封建社會如果真的給百姓當“父母官”,那隱隱中對百姓也有一種無形的約束和管制暗含裡面……

    看看現在吧——

    歷史的飛躍,人類的進步!

  • 6 # 八磚學士

    我看到有的朋友已經解釋了召父、杜母的典故,現在羅列原文如下:

    《後漢書·杜詩傳》:“七年,遷南陽太守。性節儉而政治清平,以誅暴立威,善於計略,省愛民役。造作水排,鑄為農器,用力少,見功多,百姓便之。又修治陂池,廣拓土田,郡內比室殷足。時人方於召信臣,故南陽為之語曰:‘前有召父,後有杜母。’”

    杜詩

    文獻可考的“父母官”的由來,就是這樣的,古人甚至也用“杜母”稱揚父母官。

    但其實可能大夥兒忽略了一個現象,那就是,儘管父母官是從這裡開始的,但是用親子比附官民關係這種思維,可是由來已久。

    比如眾所周知的“愛民如子”這個詞的語源,在先秦時期已經有了,比如

    一、《禮記·中庸》:“子,庶民也。”

    二、漢·劉向《新序·雜事一》:“良君將賞善而除民患,愛民如子,蓋之如天,容之若地。”

    甚至有“子民”這個詞(但是請注意,子民不是說像子女一樣的老百姓,而是說對待老百姓,要像對待子女一樣):

    《禮記·表記》說:“君天下,生無私,死不厚其子。子民如父母。”孔穎達疏:“子謂子愛,於民如父母愛子也。”意思是,愛護人民、統治人民,得像對待子女似的。

    這種思路是清代以前對官民關係的設定,於是還有一個詞叫作“恫瘝(tong1,gua,1)在抱”,意思是把人民的疾苦放在心上。

    當然,今天提倡的格局就不一樣了。

  • 7 # 尹禾

    《大學》作為中國古代發矇文學,是四大哲學基礎著作之一,自然在士林之中耳熟能詳,“民之父母”對士林並不陌生。然而“父母官”一詞若想真正得到廣泛傳播,必須要有廣大人民群眾的認可。而這一詞在民間來源於漢朝南陽地區,因為此地在西漢和西漢分別出了兩位好太守,分別是西漢的召信臣和東漢的杜詩。他二人便是“父母官”一詞的真正來源。

    召父

    《漢書》記載,漢元帝時期,召信臣擔任南陽太守。他在任期間,愛民如子,造福一方,興修水利,關注民生。他還經常來到田間地頭,親自帶領人民耕作。勞作累了,便與民同吃同睡。由於灌溉及時,耕作合理,農民的收入逐年增加。在帶領人們努力生產的同時,召信臣還特別重視教化。他還制定不少移風易俗的條規,比如:要求當地人,婚喪嫁娶不得鋪張浪費;官吏及其子弟如有驕奢淫逸者,罷官受刑等。

    在他的治理下,南陽郡安樂祥和,節儉之風盛行,地方富庶。其他地方的百姓聽說了,都遷居這裡。當地人非常愛戴遮位太守,於是稱他為“召父”。

    唐河縣城南至今還保留有“召父渠”遺址。

    杜母

    到了東漢光武帝年間,南陽又出現了一位好太守,據說比召信臣還要好。他在任期間亦是愛民如子,更是為百姓創造了水排(水力鼓風機),大大提高了生產效率。水排以水力傳動機械,使皮製的鼓風囊連續開合,將空氣送入冶鐵爐,鑄造農具,用力少而見效多。他還主持修治陂池,廣開田池,使郡內富庶起來。有“杜母”之稱。

    前有召父,後有杜母

    正因為中國漢代這兩位清風惠政的南陽太守,百姓稱之為“前有召父,後有杜母”。其中“召父”即西漢元帝時的召信臣,“杜母”指的是東漢光武帝時的南陽太守杜詩。這便是中國古代“父母官”的由來。

  • 8 # 夏有涼風61

    古人叫地方官為父母官,開始我也不理解,以為父母官是指管父母的官叫父母官,只到有一天...我看到古裝電視劇裡說,縣太爺“愛民如子”我這才“恍然大悟”原來是縣老爺“愛民如子啊”!不是老百姓才是縣老爺的衣食父母嗎?

    就這樣,我終於知道古人為何管地方官叫“父母官”了,原來是地方官“愛民如子”啊!

  • 9 # 孟珍

    謝謝邀請。在過去,人們習慣把地方官稱為父母官,這為什麼會有這種稱呼呢?若要說父母,首先說老爺。人們首先是把高高在上的高官們叫老爺。老爺即姥爺,也叫外公。是媽媽的父親,雖然也是很親,但心裡總是隔著一層。且高高在上,無法交心。是人們怕而遠之想親又指靠不上的大人。父母則不同,父母同兒女們之間是息息相關的,是血肉相連的。父母是兒女們心中的依靠,是生存的依賴。是人們離不開的保護。把父母比做父母官,是說民間百姓的疾苦,地方官是最能體查的。百姓們的一切生活碩事,都是靠地方官來處理的。百姓同地方官是最直接的聯絡。另外,父母卻要受管於老爺。就是說地方官是官場中的最下層,最基層,是最接近民的一層。把地方官稱為父母官,或許只是百姓們的一種願望,他們很難能如民所願。也或許這是一些地方官的自勉和自律,而不是他們事實上的做為,實際上多數的小官們同樣是高高在上,同樣地搜刮民脂民膏,同樣地壓軋百姓,根本不會去愛民如子。但這一切卻不能掩蓋其所存在的這種職能和屬性。所以人們還是把地方官稱為父母官。

  • 10 # 滿樓說書

    在以前,可不是所有的官員都叫父母官。

    所謂“父母官”,是特指最下層級的州縣官,也就是州牧與縣令。

    為什麼如此呢?因為古代政令不下縣(州),州縣官是最下面的一個層級,州縣官也就是所謂的親民官。

    至於州縣以上,如知府、道臺、督撫之類,都不直接和老百姓打交道,而是“管官之官”,但凡官司打到這個級別,都必須經過州縣一級,才可以遞送上來的。

    所以,州縣官在傳統社會的重要性,可想而知了吧。

    在清朝時,州縣官不到兩千人(其中97%為漢人,旗人只佔3%),但可別小看了這批人,這批基層官員對整個國家的治理有著極其重要的作用。

    道理很簡單啊,老百姓納稅納糧,州縣官負責收取;地方上出現盜賊了,州縣官負責捉拿,老百姓有冤屈要打官司,外面的登鳴鼓一敲,州縣官是必須出來接狀子的。

    還有,地方的教育、水利、賑濟等等事務,都是由州縣親理的,你說,這不是親民官是什麼?

    古代老百姓,是可以隨時見到州縣官的,州縣官也必須隨時與老百姓打交道。

    再往上,別說督撫這種大人物,就是知府、道臺,你上去遞狀子,他也不會接,接了也不會處理,最後還是轉到州縣官那裡去。

    所以,作為“親民官”的州縣官被稱作“父母官”,沒毛病吧?

    《孟子·梁惠王上》中也說:“為民父母,行政,不免於率獸而食人,惡在其為民之父母也?”

    此外,據《漢書·循史傳》中說:西漢元帝時,南陽郡太守召信臣“治視民如子”,其勸民農桑,去末歸本,為政勤勉有計謀,“好為民興利”。

    因此,“百姓歸之,戶口增倍,盜賊獄訟衰止”,“吏民親愛信臣”,尊其為“召父”。

    此外,《後漢書》稱南洋太守杜詩深受百姓愛戴,百姓將之與前代召信臣相比,於是有“前有召父,後有杜母”之說,也有人說,“父母官”就是從這裡來的(這個說法卻牽強)。

    最終定型的是,是宋初王禹偁在《謫居感事》詩中:“萬家呼父母。”其中,詩人自注曰:“民間呼令為父母官”,這大概是將地方官比作父母官的最早出處。

    當然,話是如此,真正能做到“愛民如子”、“為民做主”的真正意義上的“父母官”,其實還是很少的。

    不管什麼時代,真遇上這樣的好官,那隻能說老百姓的運氣實在太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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