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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世界史圖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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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豬豬大師
沒有無為而治,只有漢承秦制。“無為而治”四個字最早出自《論語》,而《道德經》也說了差不多的話並列出了理由,但是語義模糊甚至矛盾,老子說:“道常無為而無所不為,君主如果能順應‘道’,天下萬物將自行生長育化,人們將自行教化。”此句的“道”有人解釋成“自然規律”,眾所周知,自然規律是科學發現的規律,是對自然界規律的客觀總結。請問老子他知道規律是什麼嗎?連這個詞都是外來詞。那麼老子說的“道”只是直覺對事物的觀察並想像出來的東西,認為它是永恆不變的,特徵是“無為而無不為”,“無不為”就是“為”,“為”與“無為”是相排斥的,一真必有一假,不可以同真,而老子把兩個反對關係的概念並列在一起,這是反邏輯的。他還說只要君主能夠順應這種“無為而無不為”的“道”,就可以天下大治。又扯到了社會問題,“道”還指社會規律或規則。老子大概是春秋戰華人,具體年月失載,他的時代周天子闇弱,封建制和郡縣制並存。春秋五霸、戰國七雄,沒一天不打仗,所謂:“春秋之中,弒君三十六,亡國五十二,諸侯奔走不得保其社稷者不可勝數。”(太史公自序)。而《論語》中孔子說:“無為而治的人大概就是舜帝吧!他做什麼了呢?他只是恭敬地向南端坐而已。”好像把傳說中的上古聖君當成了擺設,一尊偶像而已。
《道德經·為政》道常無為而無不為,侯王若能守之,萬物將自化。
《論語·衛靈公》子曰:無為而治者,其舜也與?夫何為哉,恭己正南面而已矣。
其實黃老思想在戰國就很流行。現在假設老子和孔子的無為而治沒有受到當時人的重視,春秋戰國、秦都沒重視,但是到了漢初這種思想就受到重視了,那麼漢初是怎麼無為而治的呢?漢朝的制度是延襲秦朝的制度,所謂漢承秦制,史有明文。漢人稱秦是暴秦,而承襲了暴秦的制度,難道認為制度不差,只是執行人不當?封建制是貴族世襲,諸侯封土建國,諸侯國林立,享有高度自治權,但還是君主專制,並沒有法治,一旦諸侯國強大就吞併弱小,所以戰爭紛紛,秦始皇一統天下,正式確立郡縣制,朝廷直接派人管理郡縣,後世稱為中央集權,皇帝享有致高無上的權力並世襲,而臣子的權力有限,就算有繼承也超不過百年,成了兩千多年定製。
《漢書·敘傳上》漢家承秦之制,並立郡縣,主有專己之威,臣無百年之柄。
《後漢書·班彪列傳上》漢承秦制,改立郡縣,主有專己之威,臣無百年之柄。
無為而治按老子的描述是邏輯錯亂的,不能理性交流的,那麼漢初的無為而治可以根據朝廷行為歸納定義,有定義才能理性交流,所以是指:為保皇權順勢而為,沒有定式,不擇手段,簡化形式,容易操作,事半功倍,在此基礎上使帝國強大,滅秦以後生靈凋敝,漢朝皇帝不得不考慮被統治者所剩無幾的利益,所謂與民休息,不搞少搞大工程,不主動發動少發動戰爭。俗稱不折騰、少折騰。太史公自序評價道家說:“道家主張清淨無為,提倡人們的一切行為要合‘道’,以此應對萬物變化,處理風俗人事,無不適宜,道理簡單明瞭容易操作,如此則事半功倍。”又說:“道家主張無為而無所不為,做起來很容易,但是表達出來很困難,主旨以虛無為本,具體做法是順應時勢,因勢利導,沒有定式、常態,所以能適應一切事物。”此種總論不算錯,但根據史料細節和推理,政治手段令人髮指。《漢書》說得直接一些:“道家出自史官,記錄了歷代成敗得失、存亡禍福、古今要義,然後知道秉持根本要害,清虛自守,謙弱自持,這就是君王統治之術啊!然而過分之人的理解就變成了拋棄慾望禮法仁義,標榜只要清虛無為就可大治。”人是慾望的載體,無慾就不要做人了,寡慾就不是正常人,君王也一樣,沒有法治制衡,想要無上權力的帝王寡慾如同痴人說夢。
《史記·太史公自序》與時遷移,應物變化,立俗施事,無所不宜,指約而易操,事少而功多。
其實易行,其辭難知。其術以虛無為本,以因循為用。無成埶,無常形,故能究萬物之情。
《漢書·藝文志》道家者流,蓋出於史官,歷記成敗存亡禍福古今之道,然後知秉要執本,清虛以自守,卑弱以自持,此君人南面之術也。
及放者為之,則欲絕去禮學,兼棄仁義,曰獨任清虛可以為治。
壹】折騰劉邦
漢初一般指劉邦、惠帝、呂后、文帝、景帝在位期間,共六十二年(前202~前141)休養生息。西漢最折騰的是漢武帝,再加王莽,這兩位爺是折騰的祖宗,沒什麼異議。而劉邦是漢人折騰的鼻祖,只怕很多人忽略了。他的“良好”表現在滅秦後就與秦民約法三章,只有三條:殺人者死,傷人及盜抵罪。除去秦苛法,但緊接著說,秦人大喜,爭著送牛羊酒食犒勞劉邦的軍隊。滅秦三年,各地起事,戰爭不斷,人口銳減,嚴重破壞生產力,老百姓還有“牛、羊、酒”?酒是糧食釀造的,難道還有餘糧?劉邦還不肯受,說糧多。當時章邯被項羽打敗就是缺糧,項羽接受章邯的投降也是缺糧。只有劉邦不缺糧,哪來的?普通百姓能吃口野菜、吃口糠都是上天恩賜了,一般在戰亂時,野草樹皮都啃光了,甚至人吃人。漢二年(前205)關中就發生了大饑荒,米一斛萬錢,導致人相食。如果秦滅時老百姓還有牛羊酒,是不是劉邦統治關中以後就把老百姓壓榨乾了?後來為了離間項羽君臣,他給了陳平四萬斤黃金,秦1斤=253克,10噸多,如果劉邦不搶劫搜剮,哪來這麼多黃金?他不搞生產。
《史記·高祖本紀》秦人大喜,爭持牛羊酒食獻饗軍士。沛公又讓不受,曰:倉粟多,非乏,不欲費人。
《漢書·高帝紀上》二年……興關中卒乘邊塞。關中大飢,米斛萬錢,人相食。令民就食蜀漢。
《史記·陳丞相世家》漢王以為然,乃出黃金四萬斤,與陳平。
三條法律,內容太過簡單,不但不能穩定社會,會更加亂。如果有人強姦,算不算傷人?如果有人出軌,亂搞男女關係呢?破壞公家和他人財物算罪嗎?詐騙,誘拐算罪嗎?非法囚禁他人但沒傷人算不算罪?如果不喜歡劉邦,喜歡秦朝,喜歡項羽,大肆張揚,逢人便說,治罪嗎?如果只是製造大量兵器、收戰馬,治罪嗎?企圖謀反而沒有傷人和殺人治罪嗎?商人囤積緊俏物資,賣天價,怎麼辦?史書直言不諱:“漢初雖有約法三章,但死罪有夷滅三族的法令。法令說:‘被誅滅三族者,先黥面,割鼻子,砍掉左右腳,杖斃,割下頭掛起來,骨肉剁成醬,在街市示眾。其中誹謗咒罵者,還要先割掉舌頭。’所以稱為五刑具備。彭越、韓信就受了此種酷刑。直到呂后元年,才廢除三族罪、妖言令(謠言)。”《史記會注考證》引清朝學者梁玉繩說:“漢興,約法三章,(法)網漏吞舟之魚,然其大辟(死罪)尚有夷(滅)三族之令,又考惠帝四年始除挾書律(私藏非法圖書),呂后元年始除三族罪妖言令,文帝元年始除收孥(沒收妻子、子女為奴)、相坐律令。二年始除誹謗律。十三年除肉刑,然則秦法未嘗悉除,三章徒為虛語。《續古今考》所謂‘一時為大言以慰民’也。蓋三章不足以禁奸,蕭何為相,採摭秦法做作律九章,疑此等皆在九章之內,史公只載入關初約耳。”
《漢書·刑法志》漢興之初,雖有約法三章,網漏吞舟之魚,然其大辟,尚有夷三族之令。令曰:當三族者,皆先黥,劓,斬左右止,笞殺之,梟其首,菹其骨肉於市。其誹謗詈詛者,又先斷舌。故謂之具五刑。彭越、韓信之屬皆受此誅。至高後元年,乃除三族罪、祅言令。
以上是他在楚漢戰爭中的表現,非常時期用非常手法說得過去,但滅掉項羽當了皇帝以後他與民生息了嗎?並沒有,而是再次蹂躪天下。滅秦三年,楚漢五年,哀鴻遍野,千里白骨,戶口銳減了百分之七八十,如果估算秦朝人口為2000萬,那麼到漢朝初建人口還剩400萬~600萬。他登極後又發動了八年戰爭,消滅異姓諸侯王,直到中流矢不治身亡。異姓王謀反之罪基本莫須有,沒有實證;要不就是被逼反,找謀反的藉口消滅他們而已。除了淮陰侯韓信、梁王彭越、趙王張敖、燕王盧綰;其他異姓諸侯王:燕王臧荼,項羽舊部利幾,韓王信,代相國陳豨,淮南王英布都是被興兵消滅的,就剩一個長沙王吳芮由於地方太偏遠,只統治二萬五千戶,勢力小對朝廷沒什麼威脅,所以沒有滅他。
《史記·高祖功臣侯者年表》天下初定,故大城名都散亡,戶口可得而數者十二三。
《史記·高祖本紀》高祖擊(英)布時,為流矢所中,行道病。病甚……
《漢書·賈誼傳》長沙乃在二萬五千戶耳,功少而最完,勢疏而最忠,非獨性異人也,亦形勢然也。
高祖七年(前200),為了滅韓王信,劉邦還發動三十二萬大軍攻打了匈奴,原因是“懷疑”韓王信暗通匈奴,致書責備,韓王信擔心被誅,便與匈奴約定共同攻漢,劉邦被匈奴四十萬騎兵圍困於白登山(今山西大同市東北),繼滅項羽之後又一場傾全國之力的戰爭,史書描寫簡略,糧草、輜重、運輸、傷亡及國帑耗費都沒有交代,但可以想象對天下平民是傷上加傷。
《史記·匈奴列傳》於是漢悉兵,多步兵,三十二萬,北逐之。高帝先至平城,步兵未盡到,冒頓縱精兵四十萬騎圍高帝於白登。
這種折騰的做法是因為要合眾力建立漢朝,只能封有特大軍功的人為王,這是延續滅秦和滅項羽戰爭中的做法,不然很難滅掉項羽,但是封建諸侯王難以控制,一旦壯大對朝廷產生威脅。所以選擇了有別於秦朝郡縣制的辦法,同時大封同姓諸侯王,這些劉姓諸侯王不能高度自治,朝廷派諸侯相國掌握實際權力。假設這些人是真謀反,也是秦製造成的。如果換成法治,國家元首、地方長官選舉產生,軍隊屬於國家,不屬於君王,權力順利和平交接,還會有這樣殘酷的鬥爭嗎?並且打仗需要錢,他又發行新貨幣莢錢,重3銖,1銖重0.69克。秦半兩,12銖,重如其文(銘文半兩)。秦一錠黃金為一鎰,24兩,一兩重15.8克,合379.2克;而漢一錠黃金為一斤,重248克。如果漢初莢錢也是重如其文(3銖),那就是沒事瞎折騰,把12銖改熔成3銖,有火耗和人工。如果把3銖錢當成秦半兩、把漢一斤黃金當成秦一鎰黃金的價值來使用,那就是透過膨脹搜刮天下財富,不是瞎折騰,而是折騰天下百姓。史書用了一個扯淡的藉口說:“認為秦錢重,不方便使用。”雖然是命令“民”鑄莢錢,如果平頭老百姓都能合法鑄錢,那豈不是古代的去中心化貨幣?漢文帝時能鑄錢的兩位:男寵大夫鄧通和吳王劉劓,所謂吳、鄧錢布天下。只是劉邦時能鑄錢的人沒有交代,相信都是貴人,有朝廷為靠山。
《漢書·食貨志下》秦兼天下,幣為二等:黃金以溢為名,上幣;銅錢質如周錢,文曰半兩,重如其文。
漢興,以為秦錢重難用,更令民鑄莢錢。黃金一斤。
《史記·索隱》引《古今注》:莢錢重三銖。
又臣瓚下注雲:秦以一溢為一金,漢以一斤為一金。
《史記·平準書》故吳、鄧氏錢布天下,而鑄錢之禁生焉。
劉邦打壓商人甚至比暴秦更厲害,從人類有經濟以來商人扮演了很重要的角色,不可或缺。但也有不法商人,以次充好,囤貨高沽,壟斷市場等。《商君書》就嚴厲打擊商人。秦始皇對商人還不錯,讓畜牧業商人烏氏倮享受封君待遇,與大臣一起覲見;女商人清寡婦貞潔,為她築懷清檯,以客禮相待。秦二世謫發徵調里巷左側(閭左)的居民服役。謫發之人以有過錯的官吏及贅婿、商人優先,再者是曾經有商人戶籍的,然後是祖父母、父母曾經有商人戶籍的。而天下平定,劉邦下令商人不得穿絲織品,不得乘車,還課以重租重稅,使之備受困窘和侮辱。秦始皇和二世都沒有這麼搞過的記載,只有《商君書》裡有。商人聚集財富,所謂商賈一怒,諸侯顫抖。有錢招兵買馬不是難事,並且商人聯合壟斷必須品比如鹽鐵等,朝廷會時時不安。所以打壓他們,控制發展,與鹽鐵朝廷專賣是秦制必須手段。相對自由的商業市場遭到摧殘,老百姓更苦。
《史記·貨殖列傳》秦始皇帝令倮比封君,以時與列臣朝請。
秦皇帝以為貞婦而客之,為築女懷清檯。
《史記·陳涉世家》二世元年七月,發閭左適戍漁陽。
《史記·平準書》天下已平,高祖乃令賈人不得衣絲乘車,重租稅以困辱之。
貳】惠帝呂后
劉邦的種種行為是與民生息嗎?當然不是,他不過是為保皇權,帝國百姓被他折騰得差不多了,惠帝和呂后折騰較少,也是無奈之舉,要增加人口紅利。惠帝時有一條法令:“允許人民出賣爵位。女子十五歲到三十歲不嫁人,要收五倍的人頭稅。還有一種說法是十五歲到三十歲,逐倍加稅至五倍。”漢爵沿襲了秦爵,秦爵分二十個等級,漢初至少增加到三十個,爵位可以買賣、擋罪,買三十級爵位就可以免除死罪,為了增加朝廷收入,賣官鬻爵讓富人貴族更加肆無忌憚,盤剝更加嚴酷,貧民更加痛苦,增加社會不平。以法律懲罰逼迫女子結婚、鼓勵富裕男人多娶,就是為了增加人口,戰爭過後女多男少,朝廷不是給與福利獎勵生育,而是苛法催婚生育。呂后元年(前187),廢除了滅三族罪、妖言令(謠言),不然被殺的人更多,人口難以增加。惠帝呂后時還放寬了對商人的法律,但商人子孫不得當官為吏。
《漢書·惠帝紀》民有罪,得買爵三十級以免死罪。
令民得賣爵。女子年十五以上至三十不嫁,五算。
《史記·平準書》孝惠、高後時,為天下初定,復弛商賈之律,然市井之子孫亦不得仕宦為吏。
惠帝呂后時期沒有殺過一個開國功臣,沒有主動發動過一次戰爭,匈奴挑釁妄言,呂后沒有出兵並與之和親,匈奴冒頓的話很刺耳,《漢書》記載:冒頓使者帶給呂后的話,說:“我是孤弱無依的匈奴君主,願到中國來,(呂)太后陛下孤家寡人,也是獨立無依,兩位君主都不快樂,希望用我們所有的(孤獨)交換成沒有的(快樂)。”行文故意不表述清楚,有某史學教授解讀成“約炮”。呂后很憤怒,想發兵攻打匈奴,但大臣勸阻,於是和親。呂后對南越(兩廣、湖南南部及越南北部)被動開戰,原因是有關官員請奏禁止和南越交易鐵器,於是南越王尉佗自稱南越武帝,發兵攻打長沙國邊境,一連攻破了幾個縣才揚長而去。呂后派隆慮侯周灶統兵前往。遇上炎熱潮溼,士卒瘟疫大起,結果沒有越過南嶺(湘粵邊境)。過了一年多,呂后病故,於是罷兵。這是對南越國戰略物資禁運,不但沒有防止戰爭,反而引發邊境騷擾,最後勞兵傷財,因為死了才不了了之。
《史記·匈奴列傳》冒頓乃為書遺高後,妄言……於是高後乃止,復與匈奴和親。
《漢書·匈奴傳上》陛下獨立,孤僨獨居。兩主不樂,無以自虞,願以所有,易其所無。
《史記·南越列傳》高後時,有司請禁南越關市鐵器。
會暑溼,士卒大疫,兵不能逾嶺。歲餘,高後崩,即罷兵。
史書對惠帝呂后的整體評價很好,尤其是呂后,說:“高皇后女主臨朝稱制,不出房門而發號命令,天下安定,刑法罕有使用,罪犯稀少,人民安居樂業,衣食豐富。”呂后只殺了戚姬、如意、少帝,後兩任趙王,這對老百姓沒啥影響。她為了穩固自己,大封諸呂,在她死後導致大臣政變對天下百姓是危險的,因為呂產擔任相國掌握北軍,呂祿掌握南軍。齊王劉襄已經發兵,呂產派老將灌嬰帥十萬大軍前去鎮壓,灌嬰在滎陽按兵不動,觀望風向,這時陳平和周勃等人發動宮廷政變,騙得呂產的印璽,才控制了北軍,然後把呂祿也殺了,呂氏不論男女老幼都殺光,沒有發生戰爭。看起來和老百姓沒什麼關係,但是一旦周勃等人失敗,那麼南北兩營禁軍、灌嬰的軍隊、齊王的軍隊、其他諸侯王的軍隊就會開戰,天下又將大亂,深受其虐的還是老百姓。所以秦制下的權力交接,就算不折騰也是瞎折騰。呂后還用了酷吏侯封,酷吏一般是君主的心腹,信得過的人,為了穩固呂氏,對劉氏和功臣打壓,導致生成怨氣為日後政變埋下禍根,所以呂氏被誅殺,侯封也被滅門。
《史記·呂太后本紀》高後女主稱制,政不出房戶,天下晏然。刑罰罕用,罪人是希。民務稼穡,衣食滋殖。
漢聞之,相國呂產等乃遣潁陰侯灌嬰將兵擊之。灌嬰至滎陽……乃留屯滎陽,使使諭齊王及諸侯,與連和,以待呂氏變,共誅之。
《史記·酷吏列傳》高後時,酷吏獨有侯封,刻轢宗室,侵辱功臣。呂氏已敗,遂夷侯封之家。
叄】文景之治
小標題是中性的,不是文景盛世,最多也是秦制中的盛世。文帝曾兩次減田租為三十稅一。還有一次全免田租。對周邊敵國不輕易出兵。他生活相對節儉,重視農業。遺詔提倡簡葬。景帝即位,由於削藩,引發七國之亂。對匈奴以和親為主。還有一位竇皇后不得不提,文帝的竇皇后尊崇黃老,她在景帝朝就頻繁干政,武帝即位第二年她發動了一次政變,武帝即位六年她才去世,實際掌權人。文帝喜歡刑名之術,是法家,秦朝就是法家治國;景帝不用儒士;竇太后喜歡黃老之術。總之以道家為主旨,摻雜諸子百家都叫黃老。史稱漢初景象:“當今皇上(漢武帝)即位數年,漢朝興起已七十多年,國家太平無事。如果不遇上水旱災害,百姓家給人足,城邑的糧庫滿倉,府庫集藏大量錢財。京師的錢多得以億計,長久不動,穿錢的繩子都爛了,沒法數清。京城國家糧倉的陳糧一批壓一批,露天堆積,直至腐爛不能食用。”這段缺乏資料的感性描敘已經到了極度發達的程度,糧食吃不完,錢用不完,在小農經濟時代就已經超過小康水平很遠了,難道比今天還發達?
《史記·儒林列傳》然孝文帝本好刑名之言。及至孝景,不任儒者,而竇太后又好黃老之術。
《史記·平準書》至今上即位數歲,漢興七十餘年之間,國家無事,非遇水旱之災,民則人給家足,都鄙廩庾皆滿,而府庫餘貨財。京師之錢累鉅萬,貫朽而不可校。太倉之粟陳陳相因,充溢露積於外,至腐敗不可食。
但史書寫出了異議,大相徑庭。《漢書》記載了王莽的命令:“漢朝減輕田租,收取三十分之一的課稅,但常有以出錢代替兵役的賦稅,殘疾老弱都要繳納,而豪強侵奪細民,分田加重盤剝,名義上是三十稅一,實際上是十稅五。富人驕奢邪惡,貧者因窮作奸,都違法犯罪,刑罰從沒停止過。”在三十稅一的標榜下,實際上承擔了50%的課稅,《漢書》列了一條細賬,導致可信度大增,它說:“現今一個5口之家,有田100畝,年終每畝收成1.5石(西漢1石=29.76公斤),總共收成是150石,減掉10%的稅15石,還剩135石。口糧每人每月1.5石,5人一年為90石,那麼還剩下45石,每石價格30錢,45石共1350錢,除掉春秋祭祀所用的300錢,還剩1050錢。每人每年穿衣花費為300錢,5人年花費為1500錢,最終一年還虧450錢。不幸疾病死喪的費用,皇帝賦斂其他稅收,還沒有算在裡面。所以農民經常貧困。”這個細賬表明就算零田租,零稅收,一個有百畝之田的五口之家,在沒有天災人禍的情況下,一年收入剛好解決溫飽。50%的實際稅收就苦不堪言了。
《漢書·食貨志上》漢氏減輕田租,三十而稅一,常有更賦,罷癃鹹出,而豪民侵陵,分田劫假,厥名三十,實什稅五也。富者驕而為邪,貧者窮而為奸,俱陷於辜,刑用不錯。
今一夫挾五口,治田百畝,歲收畝一石半,為粟百五十石,除十一之稅十五石,餘百三十五石。食,人月一石半,五人終歲為粟九十石,餘有四十五石。石三十,為錢千三百五十,除社閭嘗新春秋之祠,用錢三百,餘千五十。衣,人率用錢三百,五人終歲用千五百,不足四百五十。不幸疾病死喪之費,及上賦斂,又未與此。此農夫所以常困。
漢文帝廢了莢錢,造四銖錢,但是錢上銘文為半兩(12銖),錢的重量和標重不符,發行越多越貶值。文帝繼承了劉邦的通貨膨脹政策,就增加了一銖。文帝朝群臣受賄,史書就舉了一個張武的例子,他是文帝的心腹,受賄被發覺,不但不治罪,而且還賞賜,美名為“讓他們自己感到慚愧”。
《史記·平準書》至孝文時,莢錢益多,輕,乃更鑄四銖錢,其文為半兩。
《史記·孝文字紀》群臣如張武等受賂遺金錢,覺,上乃發御府金錢賜之,以愧其心,弗下吏。
景帝時賣官鬻爵也嚴重,還降價出售爵位,可以交糧免罪,不但如此,還大修皇家花園和馬廠、宮殿寢觀、馬車。他還喜歡任用酷吏,除了晁錯還有郅都、寧成。腐敗兩大特徵,貪賄和以苛法殺人害人,酷吏就是後者代言人,往往冤獄滿天。皇帝又不得不用,大酷吏是用來打壓宗室大臣的,景帝用郅都殺慄太子劉榮,酷吏廷尉(最高司法)殺軍功二代丞相周亞夫。寧成為中尉(職掌京城治安)時,宗室大臣豪傑人人恐懼。因為秦制下宗室驕橫暴虐。當然景帝還“為民除害”,豪傑相當於古代黑澀會,除可以,但是要依法,至於是不是依法就不得而知了。當時有濟南的瞷氏、陳地的周庸,豪傑名聲很大,景帝知道後,就派使者把他們殺光了。
《史記·平準書》孝景時,上郡以西旱,亦復修賣爵令,而賤其價以招民;及徒復作,得輸粟縣官以除罪。益造苑馬以廣用,而宮室列觀輿馬益增修矣。
《史記·酷吏列傳》後長安左右宗室多暴犯法,於是上召寧成為中尉。其治效郅都,其廉弗如,然宗室豪桀皆人人惴恐。
《史記·遊俠列傳》是時濟南瞷氏、陳周庸亦以豪聞,景帝聞之,使使盡誅此屬。
漢朝君主的陵寢雖然比不上秦始皇,但是依然規模宏大。第一高峰大家都知道,第二第三高峰就不一定知道,容易忽略。把劉邦到景帝的陵寢遺址面積高度列出來,大家自己判斷耗費多少民脂民膏,如果認為這是所謂黃老思想提倡的節儉那就醉了。劉邦長陵,今高33米。東西寬153米,南北長135米;墓冢頂部東西寬55米,南北長35米。現存陵園南牆長225米,寬7米,西牆長200米,寬9米,北牆長600米,寬9米,經實測,陵園邊長約為780米,周長3120米。惠帝安陵,為覆鬥形,底部周長725米,高25.22米。呂后,陵在高祖陵東南280米,封土底部東西150米、南北130米,頂部東西50米、南北30米,高30.7米。文帝霸陵,現高29.5米,周長為560米。景帝陽陵,陵園東西長近6千米,南北寬1至3千米,面積約12平方千米。高約31米,陵底邊長160米,頂部東西54米,南北55米。
總結以上,秦制無盛世,帝國興,百姓苦,帝國亡,百姓苦,帝國不興不亡,百姓還是苦。珍愛生命,遠離秦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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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漢初年在經歷秦末戰亂和楚漢相爭多年的紛爭以後,中華大地終於安定下來,但是經歷戰爭後的中華大地,已經沒有了原先的生機。土地荒蕪人口大量減少,統治階層不得不尋求破局的辦法。如何才能夠迅速恢復原先生產力發達的現象呢?對於整個國家的統治一般人認為是依靠道家無為而治的學說使得整個社會的生產力進行恢復。
但我們知道道家無為的前提是有為在先,並非是真的什麼都不做,但我們看到歷史書上,西漢初年的政府確實什麼都沒有做。那麼問題出在哪兒呢?實際上政府是做了的,但這個政府不是西漢政府,而是之前的秦國。秦國有一整套國家治理的體系,在秦二世及秦始皇末年時遭到破壞。在山東推行秦法也不徹底。六國也都有各自的國情和文化傳統即便同出於華夏民族,但總有一些習慣和政策上的差異。
秦法推行至山東六國自然會出現水土不服的情況。再加上秦始皇末年以及秦二世時對於民力的透支造成了政局的動盪。在西漢初年蕭何聚集了秦王朝舊有的官吏對秦法進行了刪改,當然這還不是我們之後所謂的九章律。這種刪改基本上符合了國家法律對各地的統治。在近期內更利於國家生產力的恢復。
等到國家走上正軌蕭何等人再一次對秦法進行更改和補充為九章律,其中有六章為秦國本身立法。而西漢初年無為而治,就是在刪改後的秦法基礎之下實施的。這也解釋了,為何西漢初年國家沒有釋出任何促進經濟生產恢復的措施,國家就能走向正軌的原因。因為作為一個統一的國家來講漢朝除了之前已經滅亡的秦朝可以借鑑之外,是沒有任何第二個物件可供參考的。
除此之外,西漢初年的利益集團,使得國家政策難以有效實施。因為在打天下的過程當中大部分的國家資源會傾斜於與劉邦一同打天下的人才。而這些資源大部分又會被其後代所繼承。在政權穩固之後,想要繼續向前走,必然要進行一系列的改革而這些改革一定會觸動這些既得利益者。在雙方勢力不明朗的情況之下,自然不動為先,無為而治由此繼續得以發揚。
直到真正的改革派搶佔先機,得到強勢皇帝的認可。這場改革才會真的到來,而這個強勢皇帝,事後證明是漢武帝。也因此漢朝真正的典章制度的制定和國家政策一系列的完善都是在漢武帝前期完成的。而國家政策無為而治的政策的轉變,也是在漢武帝時期所扭轉的。當然之前的皇帝並不是什麼都沒有做。包括漢惠帝漢文帝漢景帝在內的漢朝皇帝都在這個方向上做了相應的工作。
甚至還出現了地方,諸侯聯合反對中央的叛亂戰爭。由此我們也可以看出即便西漢初年百廢待興,但利益集團也早已控制了國家政權的主要命脈。為了維持與這些既得利益集團的平衡,無為而治自然是首選。因此無論是從秦朝末年混亂狀態當中的平穩過渡,對於皇權的維持對於國家未來的發展。無為而治,都是最佳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