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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江蘇僑外移民632

    一般來說,美國移民法規定符合以下10條要求中的3條即可申請"傑出人士",但近年來,符合的標準被逐漸提高,因此,申請人符合的條數越多,對申請就越有利。

    1.由於其傑出成就獲得過低於國際公認大獎的其他全國性或國際性獎勵;

    2.作為必須具有傑出成就方能加入的專業協會或組織之成員;

    3.其專業成就為專門著作、行業出版物或重要謀體所記載或報導;

    4.曾經或現在仍然作為其行業評判或評選的評判員或評委委員;

    5.在有關領域取得過開創性成就;

    6.發表過專業著作或者在行業出版物或主要媒體上撰寫過專業文章;

    7.其作品參加過藝術展出;

    8.身為某一著名機構的負責人或重要人物;

    9.身處高薪階層;

    10.如果是表演藝術家,其表演的票房價值或者其唱片、磁帶、光碟或影帶等的銷售有極好的商業收入。

  • 2 # 深圳澳星出國

    從法律角度來看,EB-1A美國傑出人才移民的申請人必須獲得奧斯卡獎、普利策獎或者奧運會冠軍等一類的國際性重大獎項,或者滿足移民法規定的十大申請條件中的至少三項。但是,從實際角度出發,EB-1A的申請資格取決於很多的具體條件,不同的人條件不同,沒有一個明確的答案。因此,申請人最好找有EB-1A辦理經驗的專業移民律師進行評估,以明確自己是否符合申請條件。

  • 3 # 逍遙亞洲旅居網

    作為全球最大的移民國家,美國源源不斷地吸引了大量擁有知識、技術和資金的移民,為美國曆史發展做出重要貢獻。其職業移民體系,既設定臨時工作簽證應對短期人才需要和人才環流,又設定勞工證要求移民與本土人才互補,避免“臨時居民”轉正為永久居民會變成美國的負擔。而對於各個領域世界頂尖的“傑出人才”以及能夠貢獻美國“國家利益”的人才,則可以不受任何限制,直接拿到綠卡。目前在國內備受關注的美國EB1A傑出人才移民(EB-1A:Alien of Extraordinary Ability),就屬於美國移民法規定的職業移民“第一類優先”(First Preference)EB1類別。美國每年全球移民簽證配額的28.6%,即大約4萬個移民簽證,再加上未用完的特殊移民和投資移民的配額,都用於“第一類優先”移民。

    一直以來,EB1A傑出人才移民都以其時間快、週期短、費用低的優勢被人們所青睞。然而,由於其專案之火爆,關注的人越來越多,有很多人選擇鑽空子,使得這條路上亂象叢生。例如,現在市場上有人說交20萬美元就能給辦EB-1A傑出人才綠卡,還會製造各種檔案等。若是透過這種途徑去辦傑出人才綠卡,被移民局識破後會被剝奪綠卡,即使已成為公民也會被剝奪公民身份。

    那麼我們在選擇辦理EB1A傑出人才移民時有哪些事項是需要注意,以便能高效快捷一步到位拿到美國綠卡呢?

    注意事項一:沒發表過文章,申請有風險

    有人會問,如果我在領域內的學術雜誌上沒有發表任何文章,我可以申請EB-1A 嗎?答案是可以的,在申請EB1A過程中,只要申請人符合規定的10項條件中的3條,就可以進行申請,而發表文章只是10項可供選擇的專案中的一條可選項。雖然在具體申請中擁有一定數量的在期刊上發表的文章會提高申請成功的機率,但並沒有規定提交EB1A 申請的外籍人士必須要有文章發表,並且發表文章的數量也只是一個可選擇的標準,並不是申請EB-1的明確要求。但是,對於一般的學者、教師和研究人員來說,在學術雜誌上有文章發表是非常容易滿足的一項條件。事實上,如果以學者、教師和研究人員的身份申請EB1A傑出人才卻真的沒有發表任何文章,那麼申請還是會比較困難。

    注意事項二:“推薦信”是申請加分項

    由相關專業領域內的專家或學者出具一封推薦信,會成為申請者申請時的有利加分項。通常,申請人以前的教授、合作者、僱主或者他們在行業會議上認識的其他人都可以來出具推薦信。當然,也可以找一些申請人不是很熟悉但在業內比較有聲望的專家學者來寫推薦信。任何對申請人的工作和工作領域比較瞭解的專家學者都可以為申請人出具推薦信。最好的建議,就是找相關領域的權威人士寫封推薦信,更具有說服力。

    注意事項三:EB-1A不同於EB-1B

    有的申請者同時滿足傑出人才EB1A和傑出教授/研究人員EB-1B的申請條件,就不知道應該選擇哪一個了。一般情況下,金北方建議選擇申請殊技能人才EB1A,因為EB1A類的申請不會把申請人限制在支援提交申請的特定僱主和工作職位上。但是,傑出教授/研究人員的申請EB1B需要僱主的支援,提供永久性工作職位的承諾。此外,在EB1B申請的過程中如果申請人更換了僱主,那他/她原本正在處理中的申請就有可能因此而終止。不過,相對於EB1A來說,EB-1B類的申請對學術成就的要求相對較低。但總的來說,申請人的個別狀況會使情況有所不同,這需要根據具體狀況而定。因此在這種情況下,我們建議您向金北方的資深移民律師進行諮詢再做決定。

    注意事項四:選擇靠譜公司很重要

    美國移民的申請是一個非常複雜的過程,檔案的準備和整理需要相當充足的經驗和細緻的工作。一個小小的疏忽都可能導致您的個案在移民部裡有了“黑底”。因此,我們強烈推薦將移民這種關係到人一生的事情委託給一個具豐富經驗、口碑良好的公司必要的,也是最穩妥的做法。因此,選擇一個專業的投資移民中介公司是非常重要的!

  • 4 # 港盛移民

    美國職業移民第一類優先(Employment Based First Preference Immigration,簡稱EB-1)又稱“傑出人才移民”(Priority Worker)。

    所有第一優先“傑出人才”,不需要證明勞工短缺,就可以直接遞交移民申請,如果被批准,不需要排期,很快就可獲得綠卡。而且,申請人無論身在美國境內,境外都可遞交申請。

    這些美國最希望引進的傑出人才又可以細分為三小類:

    (1)EB-1A特殊人才;

    (2)EB-1B傑出教授和研究人員;

    (3)EB-1C跨國公司高層管理人員。

    其中,EB-1A沒有行業限制,只要在科學, 藝術, 教育, 商業, 體育等各個行業或領域中獲得國家或國際上的認可,個人在該領域有一定影響力,都可以申請。我們環球每年幫助上白組家庭成功透過EB-1A拿到綠卡,所涉及的行業細分多達80餘個,我們的客戶中不乏優秀的企業高管、大學教授、研究人員、甚至還有風水大師、寵物美容師等等。

    申請EB-1A需要哪些條件?

    如何證明一個人在他的領域是最頂尖的呢? 移民局接受兩種申請:一種是一錘定音的: 獲得過一次性國際重大成就、或獎勵、或重大發明創造的人才。例如:諾貝爾獎獲得者、奧林匹克運動金銀銅獲得者,奧斯卡獲得者,NBA全明星賽入選者等。僅憑這一項國際大獎,這些人才就會受到美國政府的歡迎,這邊把獲獎證書寄過去,那邊就會把綠卡送上門。

    如果缺少這種一錘定音型的證據,移民局就會採取兩步論來進行綜合分析,判斷你是否真的是頂尖人物。

    看你是不是能滿足10項標準裡至少3項。

    1. 獲得過國家級或國際性獎項

    2. 專業協會會員

    4. 擔任過評委

    6. 刊物期刊等重要媒體上發表過專業作品,如學術論文、書籍、學術文章等

    7. 舉辦作品展覽或其他展示活動

    8. 在工作機構、專業組織擔任主要領導

    9. 薪資、報酬或待遇遠遠高於其他同行

    10. 在表演、藝術上獲得商業方面的成功,有票房收入、DVD等的銷售量證明

    當然,以上10項標準並不是全部,如果有其它類似的證據證明申請人的傑出能力的,也可以作為申請條件遞交移民局。 譬如,搞建築的,也許他沒有發表論文,但是他的設計圖紙,一旦競標公諸於眾,就可以說是某種意義上的出版物了。 對於軟體工程數來說,他的程式設計應用到軟體產品上,就類似於作品發表。

  • 5 # 小程先生

    傑出人才其實就是你在科學,藝術,教育,醫學健康,商業或體育領域裡有非凡才能的人,並且在國內或國際上得到認可。該類申請沒有語言要求,即便完全不懂得英語也不會對申請資格造成任何影響。現在市面上移民的種類越來越多,其實你說的EB1A傑出人才現在脫引而出的原因就是因為不受排期的影響,美國的強大就是靠這個政策廣納人才,如果你打算透過這種方式辦理,建議你找藝術留學起家的ACG海外移民諮詢一下,有很多的成功案例,而且針對這種您的特點他們可以幫助你做專業的申請工作,就主要做比較冷門的專案EB-1A、EB-1C的,做的很成熟了

  • 6 # david86929

    找律師,

    他會找到多起案例,跟已經批准過的人橫向對比,會給你建議。

    這裡都是業餘人員,你不適於聽我們建議。

  • 7 # 合肥澳星

    EB-1A傑出人才主要標準:

    (1) 申請人曾經獲得過一項或一項以上的重大國際知名獎項;

    (2) 申請人符合移民法規定的下列十條標準中的任意三條:

    (a) “全國性或國際性獎項”:在其領域內,曾獲得一些級別稍低的國家級獎項(範圍不限於美國)或國際性獎項,證明其在該領域內具有優異成就;

    (b) 專業協會的會員資格:此類專業協會會員資格必須經由該領域的國家或國際專家評定,具有傑出成就的人士才有資格獲得;

    (c) 專業刊物、主要商業出版物或主要媒體上發表過關於申請人及其相關工作的報導,或曾有重要媒體報導過申請人以及其在所屬專業領域內的成就;

    (d) 曾經以個人或評審委員會成員身份擔任評委,對其專業領域或其它相關領域內的其他人的作品進行評審鑑定;

    (f) 在所屬專業領域的國內、國際刊物、期刊或其它重要媒體上發表過專業作品,如學術論文、書籍、學術文章等;

    (g) 在國家級或具有較高聲譽或較大影響的藝術展覽會或其他公共展示活動,舉辦作品展覽或其他展示活動;

    (h) 在重要專業組織、機構或團體擔任主要領導或其他重要職務;

    (i) 在相關領域,申請人的薪資、報酬或待遇遠遠高於其他同行;

    (j) 在表演、藝術上獲得商業方面的成功,並透過票房收入、影片、錄音帶、錄影帶、DVD等的銷售量得到證明。

    常見EB-1A職業

    * 西醫醫生:學士學位以上,副主任醫師以上

    * 工程師:高階工程師(副高階)或以上,碩士學位以上,10 年以上工作經驗,最好從

    事科技相關行業、電子、網路、通訊、獨特專業技術。

    * 科研人員: 副研究員(副高階)或以上,10年以上工作經驗, 研究新科技。

    * 大學老師: 副教授以上,有國外學術交流與論文發表經驗。

    * 體育人士: 全國(前三名)及亞運、世運、奧運得獎選手(金銀銅都可)。

    * 藝術人士: 有獨特才華,省級以上得獎證明,國際交流參展經驗,作品市場上有很高售價(要證明檔案)。

  • 8 # 創洋移民

    在美國EB-1A傑出人才的移民申請條件中,有很多唬人的字眼,像“國際重大獎項”、“開創性成就”、“重要人物”、“傑出人才”等等,以至很多華人在主觀意識上就把自己排除在了符合條件的人群之外。

    事實上,我們的一句老話:“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狀元”這句話用來形容EB-1A傑出人才再合適不過了。EB-1A傑出人才的認定某種程度上,更側重於申請人自身實力和才華的具體實踐發揮,挖掘到能夠佐證申請人實力的亮點,才是申請當中最具說服力的依據。由於多數客戶在申請時無法準確定位自身經歷所屬的細分領域,不能準確突出經歷的亮點,難度自然而然就產生了,認為專案條件太苛刻高不可攀。

    但是,當您符合了申請美國EB-1A傑出人才條件,卻不能有效地展現自身並說服移民官,缺乏合理的規劃,這是遠遠不夠的。每個EB-1A申請人的申請方向和條件都是不一樣的,每個案子都有自己的靈魂。而每個成功的案子都是文案人員與律師之間密切協作的結果。100個人做EB-1A的案子有100種方法,但是最終能否成功,除了客人的硬性條件外,對文案對材料的理解和製作以及律師的定位和指導有相當高的要求,也是極大的考驗。

  • 9 # 教育規劃邵雨青

    國際認可的學術或藝術或體育方面的傑出人才,一般指金獎或銀獎。

    奧運、職業聯賽的冠軍、亞軍都可以。

    音樂大師、美術大師、設計大師也都可以。

    總之,你要有可以證明你優秀的客觀的評價。

  • 10 # 鷹飛國際

    想要判斷自己能否申請美國傑出人才移民,看看自己是否滿足以下條件,十個中滿足三條就可以。

    1、獲獎:因在本領域的傑出成就而獲得過國際級或國際認可的獎勵或獎章,及本行業或非本行業的獎項;

    2、會員:全國性或國際承認的專業性學會、協會、團體或組織成員;

    4、評委及裁判資格:以個人或委員會成員的形式在本領域裡享有裁判或鑑定人資格;

    5、突出貢獻:在本里域內,曾經做出過重要學術研究或藝術上的獨創、突破性貢獻;

    6、出版:申請人在報紙雜誌上發表過有關本領域的文章,出版或計劃出版專業書籍等;

    7、藝術展示:在國家級或具有較高聲譽或較大影響的藝術展覽會或其他場所上舉辦過作品展或其他展示活動;

    8、重要職位:在工作領域、重要專業組織、團體擔任主要領導或其他重要職務;

    9、公益:參加任何慈善或公益活動的記錄,獎章,收據,影像資料;

    10、藝術上的商業成功:藝術節、音樂會、書畫展;如影片的票房收入、錄影帶、錄音帶、CD的銷售、書畫作品的拍賣或出售等。

  • 11 # 深圳Austar出國

    從法律角度來看,EB-1A美國傑出人才移民的申請人必須獲得奧斯卡獎、普利策獎或者奧運會冠軍等一類的國際性重大獎項,或者滿足移民法規定的十大申請條件中的至少三項。但是,從實際角度出發,EB-1A的申請資格取決於很多的具體條件,不同的人條件不同,沒有一個明確的答案。因此,申請人最好找有EB-1A辦理經驗的專業移民律師進行評估,以明確自己是否符合申請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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