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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蔣四金法考

    下面是一些考試技巧提示,在你懵逼的時候可以有個救命稻草,而且有些難題、沒見過的知識點,往往都有很多時候出題人都設定了一些提示,大家根據技巧做題很容易判斷。

    但打鐵還是要看真本事,考前多背,多記,才是王道!

    首先說下多選題,多選題大家一般錯誤率比較高,我統計過,一般的多選題都是三選,有些年份甚至一半多都是三選,二選和四選的比較少。

    所以大家做多選題的時候,是在不會就當做單選題做,排除一個,剩下的都選了,這樣正確率會高些,尤其遇到拿不準的時候。

    尤其多選題裡面的選非題(選錯誤的選項的題叫選非題),很多都是單選題改編的,所以把正確的一個排除了,剩下的都選上,當成單選做!

    一、通用的一些技巧

    (一)不能太絕對,要謹慎

    1、明明一些很對的表述,加了一些絕對的限定詞就錯了,如下面這些詞出現,一般都是錯誤選項:所有......;任何......;一切......;凡是......;全部......;因為一句話說的太絕對,很容易找到一個例外就把它否定了。

    2、反過來,如果一句話很謹慎,加了一些謹慎的限定詞,一般都是對的,如下面這些詞,有些......;特定的時期......;有些時候......;有些情況下......;某些......;一定程度上......;一般情況下......;有可能......

    例如:說“蔣四金絕對是個好男人”,這句話很容易錯,因為你隨便說我一個缺點,如偶爾看看毛片,都可以否定這個結論,但你說“在某些時候,蔣四金還算是個好男人”,這句話很容易正確,因為我只要做了一次好事,這句話就正確。

    【例外】憲法由於是最高的效力,所以憲法部分說什麼最高效力,任何不得相牴觸等,很絕對的表述也是對的。

    3、後面跟個貶義詞,前面可以說的很絕對,但後面跟的是中性詞,就不可以太絕對。如:

    任何情況都不能非法的徵收公民的財產【對,因為是非法的】

    任何情況都不能徵收公民財產【錯,為了公共利益可以,因為後面跟的是中性詞】

    法官不被幹涉【正確,干涉就有點貶義詞的性質】

    法官不受監督【錯,監督是中性詞】

    (二)結論下的太輕浮,太片面

    1、一些很輕浮的表述,一般都是錯的,如:......是唯一的,只有......才能......,只要就能......,無條件的......,一定是......,僅僅......

    2、反過來,如果結論下的很謹慎,一般都是對的,如:既要......也要......(既......又......);要考慮到......也要注意......;不僅......而且......;不一定是......;僅僅......是不夠的;......之一;......不是唯一的;不只......還有.....;......就不是......

    道理也是一樣的,一句話說的太絕對,很容易找到破綻,隨便一個例外就可以否定掉。但說的太周全,就很正確,很難否定掉。

    例如:

    限制自由的法律就不是真正的法律【錯誤,結論太輕浮,就不是......】

    自由對人至關重要,所以自由是衡量法律善惡的唯一標準【錯誤,唯一刪掉就對了】

    (三)不同概念不能劃等號

    我們創造了兩個不同的專業名詞,就代表著這兩個東西肯定是不一樣的,如果說兩個東西是一樣的,這句話肯定是錯的,如:......就是......;......即......;......等於......;......是......的相加(如果二者真的就是一個東西,我們為什麼要創造兩個專業名詞?!)

    例如:1.承擔法律責任即意味著接受法律制裁【即錯了,法律責任和法律制裁肯定不一樣,如果承擔責任就要被制裁,那為什麼要創造責任這個概念?】

    2.“國法”是國家法的另一種說法【如果就是另一個說法,為什麼要專門創造一個概念,肯定是不一樣的!】

    3.法所體現的統治階級的意志是統治階級內部各黨派、集團及每個成員意志的相加【難道就單純只是這些相加,沒有任何其他的了?】

    4.故意殺人罪實際上是故意傷害罪的結果加重犯 【如果就是故意傷害的加重犯,為什麼還要發明故意殺人罪?】

    (四)法條評價

    法條評價題,只要是我們國家的法條、司法解釋、現在提倡的制度和一些做法,一定是好的,負面評價一定是錯的,題目有引號的一定是現有法條,不用懷疑,出題人不會弄個假法條來考你。

    二、注意選項的邏輯

    一些選項有邏輯關係,兩個選項只可能有一個正確,或者兩個都正確,一定要能識別出來,這是出題人有意為之。

    2017卷三第10題:陳老伯考察郊區某新樓盤時,聽銷售經理介紹周邊有軌道交通19號線,出行方便,便與開發商訂立了商品房預售合同。後經瞭解,軌道交通19號線屬市域鐵路,並非地鐵,無法使用老年卡,出行成本較高;此外,鐵路房的升值空間小於地鐵房。陳老伯深感懊悔。關於陳老伯可否反悔,下列哪一說法是正確的?

    A.屬認識錯誤,可主張撤銷該預售合同

    B.屬重大誤解,可主張撤銷該預售合同

    C.該預售合同顯失公平,陳老伯可主張撤銷該合同

    D.開發商並未欺詐陳老伯,該預售合同不能被撤銷

    正確答案是D,這個題很像重大誤解,如果單獨判斷很難判斷,出題人也知道,所以埋了技巧】

    重大誤解是認識錯誤的一種,所以如果B正確,A就肯定正確,這題是單選題,所以排除AB。不是重大誤解,很多人輕易的就選了B,學法律學傻了,基本的選項邏輯都不看。

    2015卷三52題:某旅遊地的紀念品商店出售秦始皇兵馬俑的複製品,價籤標名為“秦始皇兵馬俑”,2800元一個。王某購買了一個,次日,王某以其購買的“秦始皇兵馬俑”為複製品而非真品屬於欺詐為由,要求該商店退貨並賠償。下列哪些表述是錯誤的?

    A.商店的行為不屬於欺詐,真正的“秦始皇兵馬俑”屬於法律規定不能買賣的禁止流通物

    B.王某屬於重大誤解,可請求撤銷買賣合同

    C.商店雖不構成積極欺詐,但構成消極欺詐,因其沒有標明為複製品

    D.王某有權請求撤銷合同,並可要求商店承擔締約過失責任

    錯誤的是BCD,很像重大誤解,尤其一些學的很好的人很容易判斷錯,但出題人也埋了技巧】

    如果屬於重大誤解,B正確,A說不屬於欺詐也就正確,D也重大誤解的後果,所以肯定也是正確的,最終只有C錯誤。但此題是多選題,要求選錯的,所以肯定不可能屬於重大誤解。

    所以對於一些判斷有模糊的,不清楚的,大家可以脫離題目,看看選項的邏輯,如果邏輯有埋伏,那麼正確答案就很好選了。

    三、前面選項很模糊

    如果正確選項在最後,而且很簡單,出題人一般都會在前面選項弄得模糊一些,很繞口,看不懂,或者很偏,無法判斷。但D一定是一個常考點,是出題人要求你牢牢掌握的點,這時候果斷選D,如果是選非題就排除D選其他的。

    2014卷二6題:關於因果關係的判斷,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

    A.甲傷害乙後,警察趕到。在警察將乙送醫途中,車輛出現故障,致乙長時間得不到救助而亡。甲的行為與乙的死亡具有因果關係【故障,長時間,很模糊,無法判斷是否中斷因果關係】

    B.甲違反交通法規將行人丙撞成輕傷,丙昏倒在路中央,甲駕車逃竄。1分鐘後,超速駕駛的乙發現丙時已來不及剎車,將丙軋死。甲的行為與丙的死亡沒有因果關係【超速駕駛,感覺也有過錯】

    C.甲以殺人故意向乙開槍,但由於不可預見的原因導致丙中彈身亡。甲的行為與丙的死亡沒有因果關係【不可預見的原因,到底是TM什麼鬼】

    D.甲向乙的茶水投毒,重病的乙喝了茶水後感覺更加難受,自殺身亡。甲的行為與乙的死亡沒有因果關係【哦,原來想考我自殺是否能中斷因果關係,這還不簡單!小樣!】

    2013年卷二45題:田某為在校大學生,以從事研究為由向某工商局提出申請,要求公開該局2012年度作出的所有行政處罰決定書,該局拒絕公開。田某不服,向法院起訴。下列哪一說法是正確的?

    A.因田某不具有申請人資格,拒絕公開合法【感覺好像是對的啊,跟他沒什麼關係啊】

    B.因行政處罰決定為重點公開的政府資訊,拒絕公開違法【重點公開那麼多,誰背得下來!】

    C.田某應先申請複議再向法院起訴【這個應該是錯的,我知道】

    D.田某的起訴期限為6個月【這個肯定是對,這個數字都考爛了!】

    各科目技巧的提示一、理論法

    法理學注意文章一開始提到的一些表述,太絕對的不要選之類的,這些技巧可以作對一半以上的法理學題目,尤其你看不懂的那種。

    1.馬克思的聯絡律和發展觀,萬事萬物都是有聯絡的。

    ......是有聯絡的、相互影響、相互作用、受影響的都是對的。

    .....之間有會發生緊張、矛盾、衝突也是對的。

    .....發展的、變化、不是一成不變是對的。

    反過來......沒關係、沒有聯絡、不會相互影響,一般都是錯的。

    2.馬克思主義。中國只有社會主義和馬克思主義是對,其他所有主義都是錯的,如法律萬能主義,自由主義,法律中心主義(說法律中心是對的,不能加主義二字)。

    3.馬克思物質制約性。.....最終決定於物質基礎,.....受制於經濟基礎,.....受制於社會,.....是反作用於.....,這些很馬克思的表述都是對的

    4.不能違背邏輯,......和......互為前提,肯定是錯的【就像說兩個人互相是對方的爹,肯定是錯的,怎麼能互為前提呢?肯定有一個是前提,一個是結果】

    例如:按照馬克思主義的觀點,法的性質與功能決定於社會,法與社會互相依賴、互為前提和基礎【錯,邏輯上就不可能互為基礎,互為前提,肯定只有一個是基礎和前提】

    5.......表明......只要“表明”出現,肯定是對的。

    6.......被法律調整、接受法律規範都是對的。......可以超越法律都是錯的。

    7.給一個引號的法律格言,後面跟一個說明、解釋這個格言,一般都是錯的選項。

    8.強調需要解釋、解釋很重要、解釋不可避免,是正確的。反正,不需要解釋是錯的。

    9.有價值判斷,是正確的。反之,沒有價值判斷是錯的。

    10.憲法的數字一般是對的,但常考的提案,選民資格程式的數字要記一下。

    二、刑法

    1、解釋的題,你先不要管這個解釋是什麼,你先用學過的知識判斷這句話對不對,如果是對的,是擴大解釋,如果這句話和你學的不一致,是類推解釋。

    2、為了單位利益就可以評價為單位犯罪,如果為了自己利益,就是個人犯罪,其他都是干擾(當然前提是這個罪要單位能構成,自然犯的罪名一般只能由自然人構成)

    3、如果案例裡是一個小孩子,一般都有作為義務

    4、如果行為人想害的那個人沒在案例裡出現,可能早就死了,甚至可能在外太空旅遊,這個行為對他根本沒危險,那麼就不選打擊錯誤,屬於物件錯誤。防止,想害的人出現了,選打擊錯誤。

    5、正當防衛一般用網友的道德觀判斷會比較容易正確。

    6、法條競合犯一般看名字就能判斷,如果你糾結法條競合還是想象競合,選想象競合。

    7、這個題判斷不出來,如果有想象競合的選項,一般都是對的

    8、沒見過的罪名一般都是錯的,來湊熱鬧的,有常考的和沒見過的,要選常考的。

    9、盜竊和侵佔區分,選盜竊。

    10、沒見過的一些特別抽象晦澀的專業概念,一般都是錯的。

    11、注意看題目的形容詞,出題人如果用了一些形容詞表達這個人太壞了,下手太重了,肯定是成立犯罪的,而且是重罪。反過來,如果這個人太值得同情了,網民肯定會為民請命那種,這個人一般是無罪,或輕罪。

    12、盜竊罪和詐騙罪的區分主要是看有沒有處分,一般考的都是沒有處分的,不成立詐騙,成立盜竊。

    13、“共謀”“明知”“事先”這些詞出現,就成立共同犯罪,一般就不會成立事後的一些犯罪,如窩藏包庇,掩飾隱瞞方所得,偽證等。

    14、危害公共安全類犯罪,一定要危害到公共安全,如破壞汽車,一定要危害到公共安全才構成破壞交通工具,否則成立故意毀壞財物。破壞類犯罪一定要注意,看清楚有沒有危害到公共安全。

    15、選項裡很少出現無罪,如果出現,一般無罪是正確選項;除非考行為無價值和結果無價值的區分,那麼就選未遂,不是無罪。

    三、民法

    1、民法很多題的選項都是有邏輯關聯的,如要麼兩個都對,要麼兩個都錯,記得脫離題目,看看選項的邏輯。

    2、要看清楚相對性,誰和誰約定的,很重要,每年都是坑,如保證人之間約定的份額分擔不能對抗債權人,相對於債權人還是連帶責任,約定只對後面內部追償有效。但跟債權人約定的份額就可以對抗債權人。

    3、一般都不成立重大誤解和顯示公平,這兩個一般都是來湊數的。

    4、如果沒有壞人,沒有人有惡意,也不成立欺詐。

    5、要挾一般都是不正當的,成立脅迫,如威脅舉報犯罪。

    6、構成表見代理,除了相對人善意外,一定要本人有一定的過失,如沒有及時收回授權書,員工離職沒有及時通知合作方等。

    7、善意取得一定要看對方是不是無權處分,現在善意取得要錯,一般都是這裡錯,而且很難避免,除非你看到善意取得,就把無權處分寫在紙上去對照,形成應激反應!

    8、留置權如果無法判斷是不是基於同一法律關係,就不是,基於同一法律關係是很好判斷的!

    9、擔保中出現口頭同意,就是沒有同意。

    10、開發商一般都是壞人,廣告有的一定要做到,否則就要承擔責任,就屬於欺詐。

    11、物權法裡考到合同,都是有效的,無效肯定是錯的,因為合同是因,物權是果,因在前,果在後, 後面不會影響前面。

    13、判斷不清楚婚前還是婚後財產,一般都是婚後。

    四、行政法

    1、在行政法裡,數字一般都是錯的(除了行政法,其他科目的數字一般是對的)。但一定要記得的數字:許可和處罰聽證的日期,複議和訴訟的起訴期間,做出複議決定的期間和一審審限,這幾個數字一定背,尤其起訴期,還沒有哪一年沒考的!

    2、規章設定了。。。,一般都是錯的。

    3、當場收罰款了,一般都是錯的。

    4、許可的題目中收費了就是錯的。許可中的數字一般都是錯的。但聽證的數字一定要好好背一下。

    5、強制委託了別的機關或組織就是錯的,強制不能委託。

    6、糾結要不要公開的時候,肯定都是要公開的!說不屬於公開範圍是錯的,糾結申請公開的人有沒有資格,這個人肯定是有申請公開的資格的!

    7、強制執行程式的題一定要看有沒有催告,沒有催告就是違法的

    8、糾結是不是受案範圍的,一般都是,除非很常考的抽象行政行為(不特定),處分內部公務員(沒有外部性)等。

    9、如果是:法律、法規、規章,國務院的,就不能附帶審查,如果不是這四個,就肯定可以附帶審查。

    10、問有能不能作為第三人,一般都是有的。第三人在訴訟中都是應當通知,在複議中都是可以通知。問有沒有原告資格,肯定都是有的,

    11、授權的權力來源必須是:法律、法規、規章,來源於其他任何地方,都是委託(被委託者沒有主體資格,不可以做被告),就是寫這個機關有。。。。權,這句話是寫在哪,寫在法律、法規、規章,就是授權,就有行政主體資格,就可以做被告,寫在其他地方就是委託。

    12、複議機關的複議決定,一般都是錯的,要被法院撤銷。

    13、一些無法判斷國家是否要賠償的,一般國家都是不賠的。

    14、行政機關延期舉證、補充證據都是錯的。不管理由看似多合理,都是錯的,都要視為沒有證據,撤銷該行為,如因為單位搬地方,負責人離職等理由超過舉證期限,都是視為沒有證據,撤銷該行為。

    五、民訴

    1、反訴不用判斷是否有牽連關係,都是有的

    2、第三人都無權提管轄異議

    3、只要法院開庭了,就有不會存在沒有管轄權和有仲裁協議問題

    4、證據相關的都適用舉證期,這個數字要背,其他數字一般也都是對的。

    六、刑訴

    1、刑訴今年新增的必考,而且題不會少,務必好好複習!認罪認罰從寬、值班律師、速裁、缺席審判,尤其速裁和缺席審判。

    2、刑訴一些很理論的,沒見過的,一般是正確的。

    3、說犧牲。。。。一般都是錯的,如為了效率可以犧牲公正。但說兼顧、優先、同等重要,一般都是對的。

    4、考當事人、其他訴訟參與人一定有陷阱,題目肯定會限定一個範圍,然後選項肯定會超出這個範圍。 如題目寫當事人,但下面說的是辯護律師有權會見,是錯的,不是因為辯護律師不可以會見,而是因為辯護人不是當事人。

    5、補充偵查都是重新起算審理期限(除了檢察院審查起訴部門的自行補充偵查)

    6、強制措施部分,都是可以,說應當。。。。,一般都是錯的(因為有多種強制措施可以選,不會只能用一種)

    7、審查起訴部分,都是應當,說可以。。。。,一般都是錯的。

    8、刑訴的數字,一般是正確的。

    9、注意,刑訴的應當和可以,大部分的題都沒作為考點,這個選項不是考應當和可以的,不要看到應當和可以就怕,就盯著可以和應當琢磨,跳出這個,多去看看其他的點,考應當和可以的題很少,只是你平時錯的多,所以印象深刻,每年最多一題在這裡有坑。很多題有可以和應當,但不是考這個,是考其他的點!

    七、經濟法

    1.銀行土地比較難,會有一些很偏的,但很多沒見過的選項和內容都是正確的,所以遇到沒見過的,除非很繞口,很怪那種,一般都是對的,甚至很多年份都是ABCD全選。

    2.經濟法很多是直接的法條複製貼上,或者就考法條裡面的某個規則,一般這種讀起來會很順,用詞規範,嚴謹,一看就像法條的句子,這種一般也都是對的!

    3.同理,如果經濟法某個選項讀起來就很繞口,很怪,總感覺說什麼都搞不懂,邏輯都不對,那麼一定是錯的!

    4.如果一些法條不會寫輕浮表述,如,就可以(法條一般只會寫可以),直接(法條一般不會寫直接)

    其他一般沒有太明顯的技巧,大家可以結合我之前發的必考點表格,把一些重點章節考前再把重點章節和錯題複習下!

    必考點重點章節在訂閱號歷史訊息有,可以去看一下!

    主觀題閱卷標準,答到什麼程度才可以得分?

    下面是我最近更新的課,在APP和喜馬拉雅都有,每個科目會講幾個案例的答題方法,讀題技巧等,可以跟一下。

    之前還發了各個科目的考前幾小時帶背知識點,自己複習不完的就跟我複習。訴訟法就3小時左右一門,其他科目4小時,小法講的比較細大概5小時,沒時間過最後一遍的最好跟我過!

    考前學的記憶能維持到考試!效果很好,堅持住,不要放棄!

    另外,考前迷信是必要的,去年祈福籤還挺靈的,今年大家也可以來祈福,然後抽幸運籤,設成屏保!加持自信!考試的時候蒙也蒙的順風順水!

    好運加持!今年必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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