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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如意6474217745733

    不在意的話就隨他便,在意的話就據理力爭,保護自己的權益。最好由村民小組長和村主任解決,因為農村土地是本組村民集體所有,村民只有承包權,所以由村組解決合適。

  • 2 # gjdanm

    這樣的事情在農村很普遍,總有自己的理由,正所謂清官難斷家務事,如果據理力爭,最後也會兩敗俱傷,倒不如讓一讓,也許以後會有好的結果。

  • 3 # 誰不喜歡吹吹牛

    我們家分家的時候,家裡老大把好的財產分走了,我們去偏僻的地方乾的房子,當時是沒有什麼人,老大有房子,兩個老人也不照顧,跟著我父親,後來我家這邊發展還行人多了起來,挺不錯的,結果老大在那裡前不著村後不著店的沒有人,就開口說我們家地是他分給我們的,以前說我們這邊住的不安心,他們那邊住著安心睡得著,要拿錢跟我們換房子,那時候也沒人理睬他,甚至當著老人面說的,現在我那個大伯整天幻想著他家偏僻的地方拆遷,

    實在不行聽我勸,把這事鬧大,進行報警,他要面子的話就不敢要

  • 4 # 李正生

    回答問題

    題主問題是《爺爺奶奶已經去世多年,大伯較盡腦汁想佔有他們的土地,我該怎麼辦?》

    我談二點意見供您參考。

    第一點意見,說說農村農民土地一事。現行土地,分國有和集體所有。農村土地,一律規定為集體所有。土地又實行承包制,集體土地,分包給各個家庭,實行以家庭承包,叫學家庭承包制。我想問問你,爺爺,奶奶在世時,戶籍,生活在誰家?如果爺爺奶奶戶籍在你家,土地由你父親承包,父親不在了,土地又由你爸爸承包,若是這種情況,你大伯要不去土地。因為土地是家庭承包,土地承包法有相關規定,除承包人全家不存在了,村集體可以收回土地,承包家庭存在,家庭成員人死亡,女人出嫁,土地原承包合同不變。就是,生的不添,死亡的不去,仍由承包人承包耕種。根知,你大伯白費心勁。

    第二點意見,解決農村土地承包問題,由當地縣,市土地承包部門主管,鄉,鎮都有土地所,你們的問題,誰有要求,均可以去土地所處理。

    以上二點意見,僅供參考。

  • 5 # 松1231

    說句實話,有水澆條件的土地一畝每年也就是二三百元。如果你家和你大伯家都以種地維生,把你爺爺奶奶的地平均分開就行了。如果你家的生活條件比你大伯好一些,這點地就讓給你大伯算了。別為了這點錢傷了和氣不值得。

  • 6 # 太陽映照不老松

    不用爭那點地,那是地,不是先成的錢,地得去種,去管理,得人工,種了一年拋去開支剩不下幾百塊錢,為這點地鬧翻不值得,有種地的時間用兩天作小工,就掙出來了,還顯你大度多好。

  • 7 # 淙淙莽莽

    宅基地如果確實需要,還可以爭取一下。田地就算了吧,你不要盯著這點雞毛蒜皮,靠一畝地或幾畝地富裕不了,這是幾千年的經驗。你不如出去打工,一個月掙的怎麼也比幾畝地一年掙的不少。

  • 8 # 千一行者

    俗人錙銖必較,毫釐必爭。稍有點智慧的人會說,得之失之都在你家族。聖人會說,得之失之都在你村你國。老子會說,天下事,無外乎得之,失之。

  • 9 # 巧兒執著

    爺爺奶奶已經去世,大伯絞盡腦汁想佔有他們的土地。其實霸佔土地真的沒必要,土地需要耕種,沒人管理,什麼收入也沒有。

    土地農作物耕種一年,需要施肥,澆水,用藥,拋去成本,一年收入不了幾個錢,為了爺爺奶奶這點土地,兄弟之間傷了和氣不值得。

  • 10 # 國珠13山中鶴

    這個有多種情況才產生土地的佔有與否。第一個是各地情況不同,有的地方,姑娘出嫁,老人過世,田就歸生產隊了。也就不存在佔有。如果你們隊,人去世田不用退。那麼就看你爺爺奶奶,活著時候,要沒要你孫子或孫女養活,如果你們也沒有養他們老,是你大伯一人承擔,田也就沒有你們的份。如果是同樣分擔養老的責任,田地也就同等分。如大伯照應多些,也應該的,你們必定還隔一代了。分攤應盡義務也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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