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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感恩節”生日宴會這一天,老師給當月生的小朋友一起過生,分享食物和玩具,男孩小豪也邀請到臺上一起過生,但宴會之後,其他小朋友都得到了“禮物”,而小豪卻沒有得到任何禮物。小豪因此而傷心地向爸媽哭訴,小豪媽媽看到這個情況以後,頓時憤怒了,她在班級家長群裡公開質疑幼兒園老師:“因為我們沒交100元材料費就應該是如此待遇嗎?”“我沒要求你們給他禮物,但是也不至於拎到臺上去羞辱吧?” 這怎麼又和錢扯上關係了呢?原來,給孩子們買禮物的費用來自家委會保管的“材料費”,這些錢是每位家長捐資100元湊集起來的,而當初小豪的父母以“自願”為由沒有交這筆錢。而這一次,小豪父母認為小豪在班上組織的這次生日宴會上受到了“羞辱”,跟他們沒有上交這100元材料費有關。 針對這一說法,幼兒園老師出面作了詳細的解釋,家委會的成員以及其他家長也都在群裡做了解釋,小豪的父母並不認可園方的說法,他們認為家長將孩子交給學校,而學校老師沒有做到足夠的呵護,這是不可接受的。目前,小豪的父母正在考慮從該幼兒園退學。 這次事件,究竟是“幼兒園老師傷害了孩子的心靈”,還是“家長將小問題擴大化”,親愛的網友們,你們怎麼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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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寒石冷月

    孩子在幼兒園過生日沒得到禮物,家長認為老師“羞辱”了孩子,隨後憤而退學。看到這個問題時,雖然想笑,但又笑不出來,因為這樣玻璃心的家長,今後可能會遭遇更多類似的情形,即孩子得不到分享的機會,家長便認為他人對自己孩子不公。

    如果家長稍微明一點事理的話,就應該首先想一個問題,以往孩子們在幼兒園裡過生日,是不是小朋友們都會收到生日禮物呢?如果以往沒有這種先例,家長從老師身上挑毛病,顯然在認知上有很大的問題,可以認為家長太過於矯情,太把自己當回事了。

    即使以往不管哪個小朋友過生日,大家都會為這個小朋友準備生日禮物,而唯獨這一次卻沒有,也不能說老師對這個過生日的小朋友另眼相待,或者對家長有意見。或許是老師忙於工作給忘記了,也或許是孩子換了負責的老師,而新老師並沒有按慣例去給小朋友們過生日,都是有可能的。

    但不管怎麼說,這是一件小事,孩子過生日不一定非要在幼兒園裡過,在家裡過不一樣挺好嗎?只是家長再乎自己的個人感受了。如此匆忙給孩子退學,換幼兒園,還得再聯絡新的幼兒園,讓孩子重新開始熟悉新環境,家長是否考慮過這是給孩子人為製造麻煩呢。

    大度的家長,都會樂觀看待人和事。而心胸狹窄的家長,往往從小處斤斤計較。兩種不同氣質型別的家長,培養出的孩子品質絕對會有差異性。前者的孩子從小會自信樂觀,願意與人分享,很容易融入群體;而後者的孩子極容易被父母慣的自私,獨佔心理會非常強,不容易融入群體之中。

    如果家長真本著對孩子身心健康著想,就不必總刻意凡事都希望孩子擁有,適當讓孩子經歷一點小挫折,未嘗不是好事。因為教育的時機恰是遇事後進行,才會透過合理的引導和教育,讓孩子建立起正確的認知。而這位憤而孩子退學的家長,不管因為什麼原因,都錯失了一次最好的教育時機,可見家長的育兒素質非常差,包括人品也一定好不到哪去。

  • 2 # 飛魚勸學

    孩子在學校的確可能發生“不快”,實際上在任何時候都有可能發生這種“不快”,但關鍵的是,身為家長,我們應該有正確地引導。因為這樣的小事情就“憤怒退學”,的確是太過沖動!

    老師好心邀請孩子參加集體過生,沒想到無意中傷害了孩子和家長,但這真不是沒交100元材料費的問題

    老師在“感恩節”這天為當月過生的孩子舉行集體生日宴會,並邀請小豪也參加。但是在分享食物之後,卻沒有為小豪準備生日禮物。小豪見其他同學都有生日禮物,而自己沒有,回到家非常傷心。

    父母看到孩子這麼傷心,於是認為老師不應該將孩子拉到前面去過生,自己有過交待;如果老師非要喊上去,那麼就得準備玩具。

    但是這個玩具不是老師準備的,而是“家委會”準備的。根據家委會的解釋,開學前每個家長交了100元材料費,用於孩子的生活用品、學習用品、玩具用品等,全班家長都交了,只有這個小豪的家長沒有交這個錢,所以,家委會這次買玩具就沒有跟小豪準備。

    孩子的失落情緒應對正確引導,家長的“玻璃心”必將導致孩子的“玻璃心”

    事發之後,幼兒園園長非常重視此事,她在瞭解完事情的來龍去脈後親自迴應了小豪的家長,歸納起來,園長一共所了四層意思:

    第一層意思:對所發生之事表示歉意;

    第二層意思:說明“材料費”與學校無關,都是家委會在負責管理;

    第三層意思:解釋幼兒園老師也是為了避免孩子心靈受到傷害,不希望他一個人在旁邊孤零零地待著,才處於好意將孩子喊去一起參加生日宴會;

    第四層意思:勸家長不要將“小問題”擴大化,其實孩子的心靈很單純,很簡單,家長只要做好正確引導就能解決。

    在這四層意思當中,我認為最為重要的一點就是“第四層意思”。幼兒園園長提供了一個富有建設性的方法:就是家長可以明確的告訴孩子,自己的生日已經過完了,咱們不再需要禮物了;或者說我們的禮物是已經提前領取了的,其他小朋友是現在才領取,這樣就會讓孩子的內心得到平衡,減少傷心情緒。

    我很認可園長的說法,如果家長們遇到任何一點小事,都是“玻璃心”那樣易碎的話,那麼孩子又怎樣才能夠變得堅強樂觀呢?

    如果家長真的將這事兒繼續惡化,執意退學,那麼最終也將進一步傷害自己的孩子;愛得太深也害得太深

    在小孩的媽媽看來,學校老師不能很好的照顧、呵護自己的孩子,自己只能選擇一所更好的學校進行學習了。無論老師和園長怎麼解釋,無論其他家長怎麼勸告,她都不願意接受私下調解。

    這讓原本簡單的事情變得負責,甚至惡化。因為,本來家長可以透過正確引導,梳理情緒,及時地調節好孩子的失落情緒,但是,這下退學了,孩子不能再去學校,這件事將長久地甚至是永遠地留在孩子的心中,這會給孩子造成更持久的傷害。

    老師無意之間可能的確傷害了小豪的內心或尊嚴,但這種“傷害”是可以及時彌補的,家長不能錯過了這個時機。如果因此而選擇退學,那麼將難以再面對學校老師,更難以面對班上同學。

    家長實際上是在無意之中孤立了自己的孩子,這種“無意中的傷害”和老師的“考慮欠周”在本質上是一致的。同時,因為這樣的小事兒就退學了,那麼今後怎麼辦?難道在其他學校再遇到令人失落傷心之事,都退學嗎?這件事傳出去之後別人怎麼看待自己和自己的孩子?

    結束語:

    家長疼愛自己的孩子沒有錯,老師關心班上的孩子也沒有錯,這件事之所以會逐漸鬧大,其主要原因在於家長面對問題時的解決思路和解決方法不對,這樣的思路和方法只會讓自己的孩子今後的路越走越窄!

    【圖片來自於網路,侵刪】

  • 3 # 語文教育楊柳依依

    我想問一下孩子為什麼非要在幼兒園過生日?孩子是你自己生的,應該你自己養孩子能夠在幼兒園裡過生日,是因為老師在關注孩子們,但是老師本來事情很多,不一定能清楚的記得每個孩子的生日,甚至有的時候記得,但是因為太忙,最後忘了。老師應該沒有義務幫孩子們過生日吧?

    感恩節這天,老師把當月過生日的孩子叫到講臺上,小豪也在列。因為他也是當月過生日的孩子。他有蛋糕、賀卡等,但是最後卻少了一份禮物。究其原因是小豪家長自願不繳100元錢。其實,這讓老師很難做,老師想不叫孩子上去,家長絕對也會說事,因為孩子本身是當月的生日,如果叫孩子上講臺,畢竟他家長比起其他小朋友家長少繳了100元錢,又不能完全跟其他孩子一樣,如果完全一樣,對其他孩子會不公平。所以,老師想了一個相對摺中的辦法,但是沒想到還是傷害了家長的玻璃心。

    我兒子上學上到大學四年級,從來沒有在學校裡過過生日,難道我也要找學校甚至是憤怒退學嗎?

    老師給其他小朋友送禮物,自己孩子沒有,家長可能會不滿,但是現在在這件事情上家長能做的就是好好的引導孩子,給孩子道歉,是因為家長自己的疏忽沒有交錢,並告訴他老師其實很愛他,雖然沒有小禮物,有其他東西也是一樣。家長再給孩子補個小禮物就行了。

    我兒子小時候曾經對我說過一句話,他告訴我他爺爺奶奶都不愛他,每次都只愛妹妹,對他不聞不問。孩子說這話是特別委屈,但是我不能當著孩子的面抱怨他爺爺奶奶。只能給他做工作,告訴他:“爺爺奶奶也愛你,只是妹妹比你小,而且妹妹是女孩,所以要給予她更多的關注,你除了有爺爺奶奶愛,還有爸爸媽媽、外公外婆小姨疼愛。不光是爺爺奶奶要愛妹妹,你當過哥哥的,也應該愛妹妹。”聽到我的話之後,孩子豁然開朗。

    其實這是一件很小的事情,老師沒有給孩子禮物,你給孩子補上禮物,並且告訴他這禮物是老師想給他一個驚喜,託自己轉交給孩子,這樣孩子反而會特別開心。或者直接告訴孩子,老師因為工作太忙了,忘了給他禮物,沒關係,爸爸媽媽給你補上。如果因為這麼一點小事憤怒退學就顯得太過小氣,對孩子的影響也不好。退學本身會讓孩子覺得自己與其他小朋友不同,還會對孩子造成不良的影響,讓孩子認為一旦事情不如意就可以去逃避報復。因為退學根本不能解決問題,孩子還是得上學,再遇到這樣的事情難道再退學嗎?

    結束語:孩子在成長過程中總會受到許許多多不公平待遇,家長首先要大度,要教會孩子如何應對這樣的情況,而不是教孩子逃避。不要用你的處事態度影響了孩子的一生。

  • 4 # 教育採擷

    家長沒有必要為這件事較真,老師也向家長作了解釋說明。因孩子過生日 未能得到幼兒園的禮物,家長非得要討個說法,這樣對孩子也不好,很容易使孩子變得斤斤計較。

    綜合考慮孩子在幼兒園的情況, 如果其他方面都滿意,建議孩子不要轉學。 到一個新學校,孩子都有一個適應期, 在生活方面、學習方面、活動方面,都比較陌生,老師可能會有其他疏漏的地方,家長還能選擇再次轉學嗎?

    有問題我們可以去解決問題,而不要一時賭氣讓孩子轉學。 孩子在成長路上遇到的風風雨雨,遇到坎坷和挫折會很多,我們要讓孩子,有一個包容的心,正確對待生活中的不如意。

    在我們當地有許多幼兒園,孩子過生日的時候,幼兒園讓孩子家長買好蛋糕,生日那天讓家長送到學校, 然後,幼兒園就組織孩子們。一起分蛋糕,幼兒園阿姨給孩子送上祝福,全班同學給孩子唱生日歌。也有許多家長,在孩子生日當天,沒有時間送蛋糕,那幼兒園就不再給孩子們集體過生日。

    所以我們家長擺正心態,心胸豁達,不要把自己的想法強加給孩子, 孩子可能一會兒就忘記了不愉快的事情, 如果因此家長給孩子轉學,讓孩子會一輩子記住不開心的事, 不利於孩子健康成長。

  • 5 # 教育探微

    但宴會之後,其他小朋友都得到了“禮物”,而小豪卻沒有得到任何禮物。

    小豪因此而傷心地向爸媽哭訴,小豪媽媽看到這個情況以後,頓時憤怒了,她在班級家長群裡公開質疑幼兒園老師:“因為我們沒交100元材料費就應該是如此待遇嗎?”“我沒要求你們給他禮物,但是也不至於拎到臺上去羞辱吧?”

    原來,給孩子們買禮物的費用來自家委會保管的“材料費”,這些錢是每位家長捐資100元湊集起來的,而當初小豪的父母以“自願”為由沒有交這筆錢。而這一次,小豪父母認為小豪在班上組織的這次生日宴會上受到了“羞辱”,跟他們沒有上交這100元材料費有關。

    針對這一說法,幼兒園老師出面作了詳細的解釋,家委會的成員以及其他家長也都在群裡做了解釋,小豪的父母並不認可園方的說法,他們認為家長將孩子交給學校,而學校老師沒有做到足夠的呵護,這是不可接受的。

    目前,小豪的父母正在考慮從該幼兒園退學。

    從整個事件來看,家長和老師都有過錯各打50大板。

    儘管老師和教委會也做了解釋,但很明顯這件事與家長沒有交100元的材料費,有著直接的關係。

    家長方面的錯:一般而言,幼兒園收取的材料費基本上都是用於孩子集體活動或者獎勵、物品使用的。換句話來說,家長集資的這部分錢,實際上最終還是用到了孩子的身上。

    當然,收取費用時又不能強制收取,所以只能採取自願這樣的形式。這時候家長就應該意識到,如果不交這筆費用就可能會影響自己的孩子參與某些活動和享受某些物品。因為班上搞集體活動,其他孩子家長都交了材料費,人家自然而然享受某些權利或者物品。而你家的孩子沒有交材料費,完全有可能就沒辦法享受這些權利和物品。

    這樣的事情我也遇到過,我們給學生徵訂校服時也是採取自願,但是班上就有兩三個同學,家長不願意給孩子訂校服。而週一升國旗大集合的時候,別的孩子都穿著校服,而那兩三個孩子則穿著便服。孩子覺得很彆扭,心裡很不舒服,回家就向家長哭訴。而家長則怨怪學校讓孩子穿著便裝去參加升國旗儀式。

    反過來想,假如不讓這些孩子去參加升國旗儀式,這些家長同樣會有怨氣:憑什麼不讓他的孩子去參加升國旗儀式呢?

    老師方面的過錯:因為收取材料費是用於孩子的集體活動或者獎勵獎品及一些物品。家長不願意交這筆費用,老師自然會認為家長不在乎孩子這方面的教育,自己的孩子可以不參加一些集體性活動,可以沒有相關物品。

    但這次感恩生日宴會,又是為當月過生日的小朋友集體舉行的,小朋友豪豪的生日又正好在其中,假如老師不讓小豪豪上臺的話,那同樣也會被認為是一種排斥。

    因此上說,老師的錯就錯在了,既讓豪豪小朋友上了臺,又沒有給小朋友送相關的生日禮物。

    這個生日宴會之前,有多少小朋友在其中,有多少小朋友要上臺,需要準備多少份禮物,老師應該是清清楚楚的。既然要讓小豪豪上臺參加生日宴會慶祝,即便是家長沒有交什麼資料費,也應該給這個小朋友準備好生日禮物,這應該是一個最起碼的常識。至於家長的認識問題那是另一碼子事,作為老師,應該提前對這件事情有一個預設,不就是多一份生日禮物和玩具嗎?事後,完全可以和家長進一步溝通,講明這一次的生日禮物和玩具是如何來的,爭取得到家長的支援和配合。

    總而言之,事已至此轉學就轉學吧,這樣對家長對老師都好。但這樣的事情也應該引以為戒,老師處理這件事情的過程中雖然有錯,但主要問題還在家長一方面。支援配合學校是家長應盡的責任和義務,只有家庭方面的支援配合到位了,才能更好地實現家校雙方共育的目的。

  • 6 # 楊鍋來了

    我說一個,我們班上曾經有一個孩子,因為家庭條件差,他中午在學校搭餐的伙食費都是免了的,但我們每週有一次分水果,那一天就沒有為準備他的,很多時候如果我在教室裡面分餐我都會把我的拿給他,但很時候我的都送不了他,其他很多孩子說老師不用,我的給他吧,因為我們家裡有水果,看來我的一個動作,我的一個行為帶動了全班很多孩子的一種大愛,願意有一種分享精神。他們並沒有覺得他沒有交伙食費,就不應該給他分享一份。

    所以對這個問題,我覺得我個人的觀點,老師的做法可能真的有些欠妥,都是小孩子啊,你單獨沒有給某一個孩子發禮物,可能真的很傷了那個孩子的心,孩子肯定會感到很委屈,雖然他的父母沒有交班費,道理上來說是不該應該有他的一份,但是假如我是這個老師,我就算自掏錢我也會給孩子準備一份的,既然是大家集體的活動,又遇到某個孩子過生日,我們不能冷落了某一個孩子。

    即使我們老師做不到,把全班的禮物來分給那孩子一份,但是我們是否可以提前和家長溝通一下,讓家長準備一份禮物,然後由老師在這樣的場合轉給孩子,讓孩子心中明白老師同學們都是對他的生日表示一種祝賀,對他的一種愛,就不會有後面的一連串事情發生。

    所以我覺得家長的質疑我覺得還是有一定道理的。其實我們經常性在學校舉行一些活動,有個別家長可能因為覺得費用貴或者其他原因不願意交費,但是我們仍然還是讓孩子參與了,其他的家長,其他的孩子都願意把自己的那一份分享一部分給那個孩子,我們也經常提醒孩子們,我們是一個集體,我們應該本著分享的精神把你的東西分那麼一小份給其他孩子,我們要體現出我們全班的一種團結,互助友愛。

    至於家長因為你沒有交了一份錢,所以老師沒有給你的孩子準備禮物,我覺得你應該理解,不應該質疑老師,其實是你對自己孩子在參與這些班級活動當中的意義完全不理解,也許老師沒有什麼想法,給你的孩子準備一份禮物也沒有多大問題,但是他也考慮到其他家長或者其他孩子的想法,一定會有家人都說你的孩子沒有交一分錢,憑什麼會得到這樣的禮物?所以你也應該理解老師的難處,假如老師以自己掏錢的方式給你孩子發了一份禮物,應該表示感謝,如果沒有你也不應該過於指責老師的侮辱。我相信每個老師不可能有這樣的心思,這樣的想法的。

    既然你認定了,你要轉學就轉學吧。

  • 7 # 宇宙最好老師

    在這件事情當中,無論是幼兒園還是這個小朋友的父母,都存在一定的過錯。

    先說幼兒園:

    首先幼兒園就不應該組織這樣的活動,可以組織一些有意義的文體活動,這種鋪張浪費的慶祝生日的活動是沒有任何意義的。

    還有就是在組織這種活動的時候,你要把各種事項獎項說明白,事先要和各位家長還有小朋友解釋清楚。就這麼稀裡糊塗的給其他小朋友發了獎,而這個小同學沒有得到,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誰都會感到委屈。

    其次這個幼兒園顯得太過於小氣,即使你不給孩子發一個和其他孩子同樣的獎勵,你也可以給孩子發一個小紅花,小筆記本,小鉛筆之類的小玩具,這個東西用不了三兩塊錢,還能夠讓孩子心裡挺高興,也不至於回家和父母訴苦。

    幼兒園的這些老師和園長的做法是比較短視的一個行為,他們只看到了眼前的利益,認為交了錢的家長要去維護,而沒有交錢的那些家長要給他一點臉色或者是顏色看看,殊不知這種區別對待的方式對於幼兒園的招生和口碑是沒有好處的,在面對孩子的時候,我們要表現的大氣從容一些,照顧孩子的內心。

    更多的關心孩子也能夠留住更多的孩子,總是這樣區別對待孩子,慢慢的幼兒園的招生就會出現問題。

    再說說孩子的父母:

    我覺得這個孩子的父母有一點小題大做了,但是我還是比較支援孩子的父母給孩子換一個環境,因為經過父母這麼引導,孩子在老師心中的地位肯定會下降,因為父母的影響,所以孩子已經不適合在現在這個幼兒園繼續待下去了。

    其實對於這種事情,我們還是要看得開一些,也可以趁此機會教育孩子,不要太注重那些外在的虛榮的東西,也不要太過於注重生日宴會護送禮物,這樣不好的習慣,我們應該告訴孩子節儉。

    小小年紀過什麼生日,還搞一個盛大的宴會,這就是對物質的浪費,也是這幾年咱們國家新興起來的一種不好的習慣。給很多孩子養成了愛慕虛榮的壞習慣。

  • 8 # 近視弱視研究所褚老師

    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個人感覺在這件事情的處理上學校老師,家長都有不對的地方。唯一無辜的受傷害的只有小豪一個人。

    首先說學校老師。

    “感恩教育”又稱為“愛的教育”,是一種情感教育,生命教育。中國是個有著悠久歷史和濃厚文化的禮儀之邦,自古以來就有樂於助人、感恩圖報的傳統美德,記載著數不盡的感恩故事。

    然而,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社會環境變得冷漠,且孩子大多數都是獨生子女,家人的溺愛導致孩子以自我為中心,只知索取不懂感激。因此,抓住每一個教育契機,對孩子進行感恩教育,就顯得尤為重要。讓感恩的種子能夠播撒在孩子的心田,對身邊給予自己關愛的人心存感激。

    活動本身立意是好的,對幼兒園本身也是一種宣傳。孩子學費也是交了的,就因為是否自願材料費的問題而對小朋友有不同的對待,單單隻有小豪沒交費,單單就只有小豪沒有禮物,站在講臺上,看著其他人都有禮物,就只有小豪手裡空空如也,學校老師有想過當時的孩子是有多難過嗎!這麼明顯的現象,那麼多的老師,難道沒有一個發現的嗎?一個禮物值多少錢?就算真的是準備的禮物數量不夠,隨便拿其他的東西代替一下,文具也好,平時幼兒園的玩具也好,甚至教室的一朵花都行,再加上幾句鼓勵祝福的話,我相信小豪會比其他小朋友感到更開心的。而老師們是怎麼做的呢?同樣作為幼兒園孩子家長,甚至都可能真的就是故意不給小豪,讓他難堪的。因為就只有小豪家長沒自願交材料費!不管什麼原因,如果換做是我自己的孩子,我是堅決會給孩子轉學的,這樣的學校老師不管從做事認真程度還是對待孩子的態度上面都有問題。

    其次就是家長了。

    家長第一時間發現孩子在幼兒園受委屈該怎麼辦?

    首先,媽媽應該問清到底發生了什麼?上了幼兒園的孩子,基本上語言表達能力都有了,若是寶寶表達不清晰,說話緩慢的,媽媽們應該耐心聽寶寶講完事情的原委。瞭解清楚事情起因後,應該先安慰孩子。蹲下來,眼睛與孩子平視,然後抱住她,告訴她,媽媽知道你受委屈了,心裡不高興,抱抱就不難受了。等孩子情緒平復了,再跟她分析這件事情的對錯。孩子情緒平復後,還是要把事情的根源解決掉的,要不在孩子心裡就是一個陰影。

    對於小豪這件事,如果家長能夠第一時間安撫孩子,而不是第一時間找幼兒園老師去理論,不讓孩子收到二次傷害,這才是最正確最重要的。

  • 9 # 女兒的玩具

    有時會覺得,不是孩子難教育,而是家長不理解老師的教育方式。幼兒本來是很好哄的,表面上家長是在為孩子討公道,其實是玻璃心作怪。

    題主已經把事情描寫得很具體了,就不再多說了。

    一、老師錯在不聽家長的,給了家長口實

    竟然家長有言在先,不讓自家孩子參加“感恩”生日宴,那就照他們的意思來辦。他們家的孩子不需要感恩教育,那是他們的意願,以後孩子不知感恩也不能怪老師不懂得教育了。

    老師的好心,家長不能理解。老師往往是好心辦錯事,家長會找上門說老師是在“羞辱”孩子,故意讓孩子難堪,成也家長眼裡的“壞老師”。這不是自討苦吃了嗎?

    二、禮物是家委會買的,不能怪老師

    發放的禮物,是家委會用由大部分家長集資的錢購買,而小豪的家長沒有出錢集資,因此就沒有小豪的份了。這是很好理解的事情,沒有所出,自然沒有所得。沒有出過捐款,怎麼可能得到禮物。

    如果禮物是幼兒園購買,參加生日宴的小朋友都分到了禮物,只有小豪沒有的話。這樣才可以說老師做法不對,沒有照顧的小豪的感情需求。

    三、其實孩子沒有那麼在乎禮物

    老師已經向孩子解釋了禮物的事情,家長照著老師的說法再和他溝通一下,孩子應該是能接受這個事情的。如果家長不能理性面對這件事,一直在孩子的面前責怪老師,孩子也會覺得是老師在欺負他,他會更加難受,久久不能放下。

    遇到這種情況,首先是安撫孩子,告訴他生日已經過過了,禮物也收過了。老師給那些小朋友發禮物是因為他們今天才過生日。再帶孩子去吃點好吃的不就過去了。

    幼兒園的小朋友根本不會那麼在意禮物,他在意的合群,喜歡和同學們一樣。就像拿獎勵小紅花一樣,他們知道表現好有小紅花,表現不好就沒有。他們不會因為沒有獎到小紅花,大吵大鬧,他們心裡知道自己的表現達不到獎勵的要求。

    這件事情,主要還是看家長怎麼想,幼兒轉眼就能忘記的事,家長一直放在心裡,自然會覺得老師欺負他家的孩子了。

  • 10 # 豆小米媽媽說

    孩子在幼兒園過生日沒得到禮物,家長認為老師“羞辱”孩子,隨後憤怒退學,你怎麼看?

    這件事,從描述的來看,

    首先》老師的做法欠妥。

    那給孩子集體過生日,給其他小朋友發禮物,給這個小朋友就不發放禮物,勢必讓孩子會傷心,雖然說是家長沒有交買禮物的錢,作為老師可以給孩子發個禮物,不在於有多貴重,也是心意啊,或者多備一份禮物給過生日的每個孩子,這個孩子沒有交錢,等事後和家長溝通下,家長也能理解的。

    但是老師的解釋是,給別的孩子發禮物是別的孩子交錢了,給所以當月過生日的孩子都過生日了,發賀卡,吃蛋糕了,只是禮物沒有準備,給孩子解釋過了,孩子會怎麼想呢?

    大家都有禮物,為何自己沒有呢?老師給別的小朋友發了,給自己不發?

    其次,家長的做法有些過激

    可以帶著孩子,和老師溝通下,彌補下錯誤,就說孩子的禮物晚到一會啊,老師可以給孩子補發禮物啊,家長把禮物送過去。

    家長有什麼事情當面和老師溝通比較好,在手機上發訊息,過來過去,文字會讓人產生歧義,反而將事情擴大化。

    說老師羞辱孩子,說的嚴重了,老師給小朋友都過生日,不能讓孩子當月過生日不上去參加,如果沒有去,孩子會更傷心啊。家長和老師把這件事溝通下,讓孩子不再難過,事情有挽救的可能,孩子嘛,哄哄就開心了,禮物早晚都會有,給孩子晚給一下,孩子依然會開心啊。

    記得以前朋友說,孩子班上照相,然後交錢,有位媽媽沒有交錢,老師讓交錢的小朋友照相,沒交錢的小孩就不照了,孩子大哭,老師讓孩子給媽媽打電話,媽媽態度很堅決,不給照,孩子哭著要照相,老師說你媽媽電話裡說的清除,不交錢不用照,那你怎麼辦?

    孩子大哭,最後老師說大家照集體照的時候把這位小朋友叫上,攝影師洗照片的時候,就不給這位孩子洗了,其他小朋友可以讓這位小朋友看看。

    這位老師和家長及時溝通了,家長還是不願意,老師也沒辦法,孩子想參與照相,那老師就讓孩子參加了。

    因此,問題總會有第三種方法解決的,這件事情事已至此,孩子也傷心了,那就讓家長和老師,合力把這件事給圓回來,而不是弄的劍拔弩張,還要轉學,事情沒有那麼嚴重,就是個生日禮物鬧的嘛,家長給孩子買個禮物還不簡單嗎?讓老師送給孩子,更是容易的事情啊,不必大動干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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