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農業由於長期、大量並依賴性地使用化學 肥料,已經將我們本來健康、肥沃的土地“喂”得板結、酸化、鹽漬化、地力衰竭,其惡化程度觸目驚心!土壤汙染、水汙染、大氣汙染、各種病害,其嚴重程度令人髮指!農民感受頗深的“增加化肥用量不增加產量”甚至“化肥用得越多產量越低”、農產品重金屬嚴重超標、品質惡化、賣難、效益低等等“亂象”已成了普遍現象,土壤危機、農業危機已為我們國家的糧食安全、食品安全乃至國民經濟可持續發展敲響了警鐘!
對於土地瘦弱、貧瘠、地力衰竭,有關研究人員指出了箇中原因,譬如用肥不平衡、缺乏有機質等等,但是從植物營養學、土壤健康學的角度來看,這個論 斷尚不全面,甚至沒有找到根源!
要找到土壤不健康的“病因”,我們必須首先了解土壤健康的標準--美國土壤健康學會理事張朝暉先生指出:“健康的土壤中除了45%左右的礦物質即土壤本身之外,必要的還要有25%左右的空氣、25%左右的水、5%左右的有機質和1%左右的微生物。”
《全國土壤汙染狀況調查公報》
該報告於2014年4月17日由環保部和國土資源部聯合公佈,引起政府和社會廣泛關注。
核心內容:
全國土壤總的點位超標率為16.1%,其中輕微、輕度、中度和重度汙染點位比例分別為11.2%、2.3%、1.5%和1.1%。
目前中國耕地質量等級劣質率為27.9%。
從汙染分佈狀況來看,南方土壤汙染重於北方,長三角、珠三角、東北老工業基地等部分割槽域土壤汙染問題較為突出,西南、中南地區土壤重金屬超標範圍較大。
部分地區土壤汙染嚴重,土壤汙染型別多樣,呈現新老汙染物並存、無機有機複合汙染物並存的局面,因而土壤修復工作就顯得更為重要和複雜。
中國土壤環境狀況不容樂觀,部分地區土壤汙染十分嚴重,土壤修復工作刻不容緩。
由此可見,中國土地汙染狀況已十分嚴峻,土地修復刻不容緩。那麼,關於土地修復的政策有哪些呢?
《土十條》全稱《土壤汙染防治行動計劃》
《計劃》明確提出,土壤汙染防治要以保障農產品安全和人居環境健康為出發點,以保護和改善土壤環境質量為核心,以改革創新為動力,以法制建設為基礎,堅持源頭嚴控,實行分級分類管理,強化科技支撐,發揮市場作用,引導公眾參與。
到2020年,全國土壤汙染加重趨勢得到初步遏制,土壤環境質量總體保持穩定,農用地和建設用地土壤環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環境風險得到基本管控。
到2030年,全國土壤環境質量穩中向好,農用地和建設用地土壤環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環境風險得到全面管控。到本世紀中葉,土壤環境質量全面改善,生態系統實現良性迴圈。
中國農業由於長期、大量並依賴性地使用化學 肥料,已經將我們本來健康、肥沃的土地“喂”得板結、酸化、鹽漬化、地力衰竭,其惡化程度觸目驚心!土壤汙染、水汙染、大氣汙染、各種病害,其嚴重程度令人髮指!農民感受頗深的“增加化肥用量不增加產量”甚至“化肥用得越多產量越低”、農產品重金屬嚴重超標、品質惡化、賣難、效益低等等“亂象”已成了普遍現象,土壤危機、農業危機已為我們國家的糧食安全、食品安全乃至國民經濟可持續發展敲響了警鐘!
對於土地瘦弱、貧瘠、地力衰竭,有關研究人員指出了箇中原因,譬如用肥不平衡、缺乏有機質等等,但是從植物營養學、土壤健康學的角度來看,這個論 斷尚不全面,甚至沒有找到根源!
要找到土壤不健康的“病因”,我們必須首先了解土壤健康的標準--美國土壤健康學會理事張朝暉先生指出:“健康的土壤中除了45%左右的礦物質即土壤本身之外,必要的還要有25%左右的空氣、25%左右的水、5%左右的有機質和1%左右的微生物。”
《全國土壤汙染狀況調查公報》
該報告於2014年4月17日由環保部和國土資源部聯合公佈,引起政府和社會廣泛關注。
核心內容:
全國土壤總的點位超標率為16.1%,其中輕微、輕度、中度和重度汙染點位比例分別為11.2%、2.3%、1.5%和1.1%。
目前中國耕地質量等級劣質率為27.9%。
從汙染分佈狀況來看,南方土壤汙染重於北方,長三角、珠三角、東北老工業基地等部分割槽域土壤汙染問題較為突出,西南、中南地區土壤重金屬超標範圍較大。
部分地區土壤汙染嚴重,土壤汙染型別多樣,呈現新老汙染物並存、無機有機複合汙染物並存的局面,因而土壤修復工作就顯得更為重要和複雜。
中國土壤環境狀況不容樂觀,部分地區土壤汙染十分嚴重,土壤修復工作刻不容緩。
由此可見,中國土地汙染狀況已十分嚴峻,土地修復刻不容緩。那麼,關於土地修復的政策有哪些呢?
《土十條》全稱《土壤汙染防治行動計劃》
《計劃》明確提出,土壤汙染防治要以保障農產品安全和人居環境健康為出發點,以保護和改善土壤環境質量為核心,以改革創新為動力,以法制建設為基礎,堅持源頭嚴控,實行分級分類管理,強化科技支撐,發揮市場作用,引導公眾參與。
到2020年,全國土壤汙染加重趨勢得到初步遏制,土壤環境質量總體保持穩定,農用地和建設用地土壤環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環境風險得到基本管控。
到2030年,全國土壤環境質量穩中向好,農用地和建設用地土壤環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環境風險得到全面管控。到本世紀中葉,土壤環境質量全面改善,生態系統實現良性迴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