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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澹奕

    蘇格蘭位於大不列顛島北部,面積7.7萬平方公里,大約佔據全島三分之一,人口僅僅500多萬,主要是凱爾特人。而另外三分之二由英格蘭(包括威爾士)佔據,歷史上,英格蘭與蘇格蘭以哈德良長城為界,蘇格蘭原本是獨立王國,在1707年5月1日與英格蘭合併。

    1543年,在英格蘭國王亨利八世的經營之下,英格蘭與蘇格蘭進行了聯姻,蘇格蘭斯圖亞特王朝的女王瑪麗是當時英格蘭都鐸王朝伊麗莎白一世女王的表侄女。伊麗莎白一世終生未婚生育,去世的時候,她的表侄女瑪麗女王的兒子詹姆斯六世成為了她血緣最親近的人,也成為了王位第一繼承人。所以1603年,詹姆斯六世繼承了英格蘭王位。

    也正因如此,英格蘭與蘇格蘭實際上形成了一個國家,擁有了共同的君主,1706到1707年之間,英格蘭與蘇格蘭通過了《合併條例》,形成了真正的大不列顛王國。

    英國本土四大部分中,威爾士最早併入英格蘭,而蘇格蘭並非吞併,而是歷史原因造成,所以這也是如今英國對蘇格蘭問題非常頭大的原因。

  • 2 # 黎塞留的野望

    英格蘭和蘇格蘭在歷史上結成聯合王國是一個較為漫長的過程。從1603年斯圖亞特王朝建立到1707年聯合法案的頒佈,歷經1個世紀。這中間摻雜了戰火,過程也可謂曲折。

    斯圖亞特王朝時期(1603~1649)

    蘇格蘭本來是一個獨立王國,不受南方英格蘭的控制。蘇格蘭在歷史上曾和法國擁有長久的同盟關係,亦使蘇格蘭和英格蘭之間關係相當緊張。

    1603年蘇格蘭的詹姆斯六世繼承英格蘭女王伊麗莎白一世的王位,成為英格蘭國王詹姆斯一世,開啟了斯圖亞特王朝 。兩國開始劃歸一個國王名下。但兩國仍保有各自的議會,且之後的百年中,雙方宗教和政體差異甚大,時有對立競爭和衝突,即使共同的王室也無法阻止。

    英國內戰時期至克倫威爾時代(1642~1659)

    1625年查理一世繼位,他以君權神授說加強王權地位,與議會關係鬧僵,最終爆發英國內戰。蘇格蘭很自然的站在查理一世一邊。從1642年內戰爆發到1649年查理一世被處死結束。之後進入克倫威爾時代。克倫威爾在統一英格蘭內部後又率軍進攻保王勢力殘餘控制下的愛爾蘭,並於1652年奪取愛爾蘭。而在克倫威爾征服愛爾蘭期間,保王勢力還依靠蘇格蘭企圖復辟斯圖亞特王朝,被克倫威爾察覺,1650年7月,克倫威爾征討蘇格蘭,至1652年5月蘇格蘭人停止抵抗,1654年蘇格蘭被克倫威爾武力掌控。此時的蘇格蘭比斯圖亞特王朝時期的獨立性降低很多。

    斯圖亞特王朝復辟時期至安妮女王時期(1660~1707)

    克倫威爾死後,小克倫威爾繼承父親的權力,但由於小克倫威爾不得人心的統治,導致流亡海外多年的查理二世得以回到英國復辟斯圖亞特王朝。蘇格蘭恢復了獨立地位和機構,但政治權利仍在倫敦。

    1685年詹姆斯二世繼位,因詹姆斯二世的離心離德,致使議會在1688年秘邀荷蘭的威廉夫婦入主英國,視為光榮革命。光榮革命後蘇格蘭和英格蘭的王位繼承曾出現再度分化的可能。為此雙方一再協商。

    1702年安妮女王繼位後十分希望與蘇格蘭緊密結合,為此進一步加強雙方的合作。最終在17頒佈《1707年聯合法案》廢止了雙方王國的議會,取而代之的是大不列顛議會。聯合下的蘇格蘭和英格蘭稱之為不列顛王國。兩國公民享有兩國國籍,商貿自由交通。不過這次合併的爭議性極大,所以最終實現的主要推力是憑藉英格蘭越來越強大的經濟實力。

  • 3 # 歷史有知社

    蘇格蘭人屬凱爾特人,起源於中歐地區,約在公元前500年前後,凱爾特人開始侵犯與征服了大不列顛及愛爾蘭諸島。而後羅馬帝國崛起,於公元前1世紀,羅馬的勢力開始入侵大不列顛島。但是,由於大不列顛島北部多高地,地形複雜,以及凱爾特人的驍勇善戰,羅馬人並沒有完全征服不列顛島,而是修築了長城(哈德良長城)以防禦北部的凱爾特人,而哈德良長城在後來也基本上成了蘇格蘭與英格蘭的傳統分界。409年,隨著羅馬帝國的衰落,羅馬人駐軍全部從不列顛島撤出。

      

      

    然而,凱爾特人還沒有從羅馬撤軍的喜悅中回醒過來。來自歐洲大陸的盎格魯、撒克遜等日耳曼部落,就開始入侵不列顛島,基本上填充了羅馬人撤走後留下的空白。英格蘭(England)即為盎格蘭的諧音,意為盎格魯人(Angels)的領地,而凱爾特人則被擠壓到西部的威爾士及北部的蘇格蘭地區。

      

    與盎格魯、撒克遜入侵不列顛島的同時,一支來自於愛爾蘭島的凱爾特人蘇格(Skots)部落,抵達了不列顛島的北部,並佔據了統治地位,於是開始建立了自己的王國,該地區也因此被稱之為蘇格蘭(Scotland),意為蘇格人的領地。

    蘇格蘭與英格蘭不但民族屬性不同,其宗教信仰也不同。英格蘭進行了宗教改革,為新教國家,而蘇格蘭與愛爾蘭都為天主教國家。民族及宗教的不同,更加劇了蘇格蘭與英格蘭在現實利益面前的矛盾。英格蘭的勢力強盛,一直想往北擴張,而蘇格蘭也往往依託於有利的地形,經常給以英格蘭痛擊,電影《勇敢的心》即是講述了蘇格蘭人抵抗英格蘭侵略的歷史。

      

    英格蘭的海峽對岸--法國,也不能坐視英格蘭的過於強大,所以,在歷史上蘇格蘭與法國為了共同對付蘇格蘭,往往走得很近。到1603年,英格蘭女王伊麗莎白一世逝世,指定了蘇格蘭國王詹姆斯六世(其侄孫)為其繼承人。英格蘭與蘇格蘭,自此便有了共同的君主,但兩者仍是兩個獨立國家,擁有各自的議會,其互相間仍很不對付。

      

    而英格蘭與蘇格蘭正式成為一個國家,則始於1707年的《聯合法案》。蘇格蘭的議會之所以會透過《聯合法案》,得追溯到蘇格蘭經營公司的失敗。十七世紀下半葉,蘇格蘭見歐洲其他國家都紛紛透過海外殖民與海外貿易而先富了起來,便也很眼紅。於是,成立了“蘇格蘭對非洲及東、西印度群島貿易公司”,開始公開募集資金,試圖在中美洲的巴拿馬建立自己的殖民地。

      

    然而,事不如人願,蘇格蘭殖民探險隊在當地受到瘧疾、黃熱病等熱帶疾病的滋擾,被奪去了許多生命。而同時西班牙也不容易蘇格蘭染指自己的殖民地,便向蘇格蘭殖民探險隊發起了攻擊。蘇格蘭海外殖民的嘗試徹底失敗,債臺高築,所欠債務已達到蘇格蘭當時流動資本的1/4到1/2。而蘇格蘭原本就是小國,民窮國疲,根本無力償還債務。此時,英格蘭卻向蘇格蘭伸出了橄欖枝,表示願意為蘇格蘭承擔債務,條件是與英格蘭成了聯合王國。蘇格蘭別無他路,其議會便通過了《聯合法案》,這在許多人看來,蘇格蘭是將自己賣給了英格蘭。

  • 4 # 地圖歷史說

    在英格蘭建立之前,蘇格蘭就已經誕生了王權。

    羅馬時代英格蘭早已併入羅馬版圖,而蘇格蘭卻讓羅馬人被迫“劃城牆而治”

    (注意左上角的英國)

    兩個國家也是打打停停,但一直沒有什麼共同語言!

    終於,在國王時代,英格蘭卻遇見了王位危機!

    17世紀英格蘭伊麗莎白一世去世後無嗣,沒辦法,找來找去便只能由其外甥蘇格蘭國王詹姆斯八世繼承英格蘭王位,稱詹姆斯一世。

    從此後兩個原本敵對的國家有了共同語言:英國只有一位國王!成為一個二元君主國,即兩個王國共有一個國王,一直到現在。

    19世紀兩國簽訂正式合併條約,連同愛爾蘭王國共同成立聯合王國,以三國國旗合併的米字旗為國旗,以三國國徽並威爾士大公國國徽共同構成大不列顛和愛爾蘭聯合王國的國徽。

  • 5 # 麟劍的人類史

    蘇格蘭王國(蘇格蘭蓋爾語:Alba,低地蘇格蘭語:Scotland,843年-1707年)是位於西歐的一個古國,最大版圖包括大不列顛島北部以及周圍的數個群島,大致相當於今聯合王國蘇格蘭地區。蘇格蘭王國最早約出現於公元843年以後,蘇格蘭和英國於1603年組成共主邦聯。1707年聯合法案通過後,蘇格蘭王國與英格蘭王國(英國)正式合併,成為現在的大不列顛及北愛爾蘭聯合王國的主要組成部分,王國從此消失。1700年左右,王國總人口約為110萬。王國的主要行政中心在愛丁堡。

    (1)史前文化

    公元前10000年,蘇格蘭開始有人類居住,第一批居民從愛爾蘭、英國或者北海(當時還不是海)而來。蘇格蘭當時被濃密的森林覆蓋,其中又有很多湖泊河流,所以當時的蘇格蘭居民只能在沿海一帶定居並以打獵為生。

    到了新石器時代,隨著製造工具技術的發展,蘇格蘭人開始向森林發起長期而持久的進攻,並最終將人類的足跡一點一點的延伸到了蘇格蘭內陸。有了土地和更大的生存空間,蘇格蘭史前居民的生活也和世界上其它地方的居民一樣開始轉型,謀生手段從單一的打獵變成了半遊牧式,農業也開始逐漸變得重要。由於蘇格蘭地廣人稀,蘇格蘭人並不需要太高階的農業技術就足夠填飽肚子,所以蘇格蘭的農業發展十分緩慢。

    公元前2000年,青銅術傳到了蘇格蘭。煉製青銅需要錫和銅,蘇格蘭雖然銅礦很豐富,但幾乎沒有錫。同時,在英格蘭的康沃爾,錫礦已經得到了開採。對錫的需求,使得蘇格蘭人開始增加跟英格蘭人的接觸和貿易。

    公元前1000年,起源於中歐的凱爾特文明,逐漸影響到了蘇格蘭。至於凱爾特文化是如何傳到蘇格蘭的尚無定論,一種觀點是,凱爾特人入侵蘇格蘭,並憑藉當時最先進的鍊鐵術,征服並統治了蘇格蘭;另外的一些人認為,凱爾特文化是透過貿易等接觸逐漸滲透到蘇格蘭的。不管怎樣,從此蘇格蘭成了凱爾特文明的一個分支,仍被認為是6個現存的凱爾特國家之一。蘇格蘭的傳統文化大多起源於凱爾特文化。

    (2)羅馬入侵

    公元前一世紀,強大的羅馬帝國開始入侵不列顛島,併成功征服了英格蘭人。蘇格蘭人雖然武器落後,跟羅馬帝國的軍隊比起來簡直就是一幫原始人,但憑藉蘇格蘭複雜的地形和蘇格蘭人驍勇善戰的傳統,還是沒有輕易的被羅馬軍隊征服。雖然最終羅馬帝國的軍隊成功消滅了當時蘇格蘭的主要王國的軍隊,但羅馬帝國的指揮官仍然決定不佔領蘇格蘭,而是在蘇格蘭和英格蘭的邊界上修一條長城,這就是哈德良長城。

    羅馬帝國的入侵,給大不列顛島帶來了先進的文明,包括文字。所以羅馬入侵正是大不列顛島的文字歷史的開端。

    後來羅馬帝國分崩離析,軍隊也從大不列顛島撤走。這引起了一段權利的真空,趁這個機會,一支從愛爾蘭來的同樣屬於凱爾特文化的部落到了蘇格蘭並定居下來(奇怪的是這些人被稱為Skots);北歐的維京人開始入侵,佔據了沿海一些小島,並建立了自己的王國。直到蘇格蘭北部海邊的一些地方,那裡的人像北歐人多過蘇格蘭人,文化傳統也相當北歐化。

    至此,蘇格蘭存在三股相對穩定的勢力,被稱為 Picts 的本來的蘇格蘭居民,後來的 Skots 以及維京人。

    (3)建立

    西羅馬帝國崩潰後,羅馬勢力從大不列顛島撤出,控制力量的真空引起西北歐其它勢力的興趣。維京文明盛世時期,現今挪威地區的諾斯人(Norse)經常對蘇格蘭沿海進行跨海侵略,並最終長期佔據了今天的設德蘭群島和奧克尼群島。

    傳說中的國王肯尼思一世征服了周圍的地區的皮克特人,建立了第一個真正的蘇格蘭王國,蓋爾語稱阿爾巴,時間大約在公元九世紀上半葉。

    1034年,鄧肯一世(Donnchad I)繼承阿爾巴王國時,其領土基本已包括了今天蘇格蘭在大不列顛島上的範圍。此後,在這次繼承中未能得勢的麥克白(Macbeth)起兵反抗鄧肯並獲勝,奪得王位。不過,鄧肯的兒子馬爾康姆三世(Máel Coluim III)在十餘年後復仇成功,重新奪回王權。莎士比亞的劇作麥克白將這一系列事件徹底戲劇化,是四大悲劇之一。

    (4)英格蘭影響

    1066年,征服者威廉率領的軍隊入侵英格蘭,擊敗了英格蘭原有的勢力。原勢力的繼承人之一逃亡到蘇格蘭,並將妹妹嫁給了國王馬爾康姆。這一行為激怒了征服者威廉,他的軍隊在1072年入侵蘇格蘭,勢如破竹。馬爾康姆被迫投降,宣佈蘇格蘭王國的臣服,並送兒子鄧肯到英格蘭為人質。

    1098年,馬爾康姆死後,他的弟弟繼位,而英格蘭王國卻支援已經做了幾十年人質的鄧肯繼承王位。鄧肯奪權後僅幾個月,就被謀殺。此後幾個世紀,蘇格蘭王位爭分不斷,英格蘭王國則往往根據自己利益,藉機公開或暗中影響繼承問題。而兩個王室家族的血緣關係也隨著婚姻逐漸建立。嫁入蘇格蘭王室的英格蘭王族逐漸將歐洲貴族文化等傳教到了蘇格蘭。

    (5)第一次獨立戰爭

    羅伯特•布魯斯英格蘭國王愛德華一世尤其在意對於蘇格蘭的直接和間接控制,透過不同手段削減蘇格蘭王權和其影響力。1295年,蘇格蘭國王與法國簽訂了盟約,史稱“老同盟”(Auld Alliance)。愛德華一世於次年起兵進攻蘇格蘭,推翻了當時的國王,並將蘇格蘭國王加冕時必須的命運之石奪走,送回西敏寺。但是此後蘇格蘭著名民族英雄威廉•華萊士聚集民眾,在斯特靈橋擊敗了英格蘭大軍。1298年,愛德華一世親征,最終徹底粉碎了蘇格蘭的抵抗。蘇格蘭幾乎成為英格蘭王國領土的一部分。

    1307年,愛德華一世去世。蘇格蘭貴族和原王位繼承人之一的羅伯特•布魯斯加大了反抗獨立運動的力度,並被地方勢力認可為蘇格蘭的新國王。1314年,布魯斯在班諾克本大敗英格蘭軍隊,取得實際上的獨立。1320年,蘇格蘭的地位獲得羅馬教皇的認可。1328年,愛德華一世之孫愛德華三世簽訂協約,承認蘇格蘭是獨立國家,並許諾妹妹與羅伯特•布魯斯的四歲的幼子大衛聯姻。第一次獨立戰爭結束。

    (6)第二次獨立戰爭

    1329年,僅過了一年,羅伯特•布魯斯去世,其子大衛二世繼位,年僅5歲。英格蘭又以繼承權糾紛為由,支援試圖奪取王權的傀儡人物愛德華•巴里奧,於1332年再次進攻蘇格蘭,開始第二次獨立戰爭。英格蘭軍隊攻佔領蘇格蘭許多城鎮,並將其中的八個郡透過新擁立的傀儡國王的名義正式轉讓給英格蘭。1334年,10歲的蘇格蘭國王大衛二世與12歲的王后(愛德華三世的幼女)到法國避難。蘇格蘭又一次處在被徹底征服的邊緣。

    然而,蘇格蘭當地貴族始終沒有放棄抵抗。1337年,英格蘭與法國長期的紛爭終於升級為戰爭。愛德華三世不得不從蘇格蘭調回主力軍隊,對於蘇格蘭的控制逐漸減弱。1341年,17歲的大衛二世返回蘇格蘭,正式領導獨立戰爭,國內士氣大振,兼之與法國同盟,取得了不小成績。

    1346年,大衛二世率大軍入侵英格蘭北部,在英格蘭後方聲援法國的行動。不過蘇格蘭軍隊此次在內維爾十字之戰中遭遇慘敗,大衛二世被俘虜後押送到英格蘭關押。但是英格蘭也無力再大舉入侵蘇格蘭,其擁立的傀儡王巴里奧不久宣佈放棄繼承王位的要求,回到英格蘭隱居。

    1357年,雙方簽訂和約,大衛二世被釋放回到蘇格蘭,但是蘇格蘭必須向英格蘭支付高額贖金,分期償還。

    (7)斯圖亞特王朝

    1371年,大衛二世去世,無子嗣。其父羅伯特•布魯斯的外孫羅伯特•斯圖亞特繼位,稱羅伯特二世,開始了斯圖亞特王朝。

    斯圖亞特各任君主在位期間試圖鞏固王權,削弱過去百餘年間經常掌握朝政攝政貴族的權利。不過最主要的是這個王朝奠定了一個比較穩定的王室家族,之後幾代君主都是父子直系傳承,基本改變了蘇格蘭之前數百年繼位混亂的局面。

    公元15世紀和16世紀初,經歷了數百年外國侵略後的蘇格蘭在各方面都有巨大發展。蘇格蘭從丹麥王國獲得了奧克尼和設德蘭群島的主權,最終確立了迄今為止的疆界。文化教育上,蘇格蘭建立了四所古大學,在數量上一度超越了英格蘭。

    和英格蘭的關係也很微妙,雙方雖然心存敵意,但是出於利益又不得不互相約束,更加在王室和貴族間透過婚姻加強聯絡和影響。其中最重要的一次聯姻是詹姆斯四世迎娶了英格蘭都鐸王朝的第一代國王亨利七世之女,此後斯圖亞特王朝的後裔也同時有都鐸王朝的血統。

    1513年,詹姆斯四世為了遵守兩百多年前與法國建立的“老同盟”,同意入侵英格蘭北方,幫助法國在歐洲大陸與英格蘭的戰事。蘇格蘭軍隊在英格蘭境內遭遇慘敗,全軍覆滅,詹姆斯四世喪生,其子詹姆斯五世繼位,年僅1歲。國家的實際控制權又落入攝政大臣之手。

    (8)瑪麗一世

    詹姆斯五世繼承父親遺志,繼續親和法國與英格蘭為敵,雖然他先後兩任妻子都是法國王親貴族,但是有幾個私生子。詹姆斯五世唯一的合法繼承人卻是在他臨終前幾天出生的女兒瑪麗。詹姆斯五世在病中聽到王后生的是個女兒是曾經說過一句非常出名的話:“因女孩而來,由女孩而去。”指斯圖亞特氏的王位來自羅伯特•布魯斯的女兒,卻也要由他的獨女而送給他人。

    1542年,出世六天的瑪麗一世繼位。英格蘭國王亨利八世決心讓自己的幼子將來迎娶瑪麗一世,從而名正言順的獲得蘇格蘭王位。但是瑪麗一世的母親卻在其年幼之時就將她送回自己的故鄉法國撫養。1558年,15歲的瑪麗一世嫁給了法國當時的王太子。一年後,她的丈夫弗朗索瓦二世登基,瑪麗一世同時成為法國王后。但是次年,弗朗索瓦二世便去世。蘇格蘭與法國之間兩百五十多年的“老同盟”關係也基本到此結束。

    1561年,18歲寡居的瑪麗一世回到蘇格蘭開始履行女王的權責。由於瑪麗一世是虔誠的天主教徒,剛剛即位為英格蘭女王的伊麗莎白一世視她為重大威脅。因為伊麗莎白一世的政權信奉新教,而英格蘭國內有大量天主教的支持者。同時瑪麗一世由於其祖母的關係,也是伊麗莎白一世的表侄女,有繼承都鐸王朝王位的資格。伊麗莎白一世多次想為瑪麗一世指定一個合適的丈夫緩解這種危機,但是都被瑪麗一世拒絕。1565年,瑪麗一世與同屬斯圖亞特王族的堂弟結婚,並很快生下一子,即將來的詹姆斯六世。

    瑪麗一世在不久後的內亂中被蘇格蘭貴族推翻,幾次試圖復辟無果後,她不得以逃亡到英格蘭。英格蘭女王伊麗莎白一世因懼怕瑪麗一世在天主教徒中的號召力和她對自己王位的繼承資格,將其拘禁了18年多。1587年,瑪麗一世最終被處決。但是由於“童貞女王”伊麗莎白一世無後,瑪麗一世的長子、已經繼位蘇格蘭國王的詹姆斯六世也是英格蘭王位的第一繼承人選。瑪麗一世在被囚禁期間曾穿的衣服上寫著:“我的末日正是我的開始”,指她的兒子終將繼承英格蘭王位。

    (9)合併

    1603年,伊麗莎白一世逝世,指定繼承人正是蘇格蘭在位國王詹姆斯六世。英格蘭王國與蘇格蘭王國從此形成共主聯邦(Union of Crown),雖然仍然是兩個獨立國家,但是元首和最高權力的掌控卻是同一個人。不過當時還沒有聯合王國的形式或者名稱。

    1625年,詹姆斯六世之子查理一世繼位。不過英格蘭要求政體改革的願望已經很強烈,不久之後英國內戰爆發,蘇格蘭各勢力也積極參與其中。查理一世成為蘇格蘭各代君主中唯一一個被處決的國王。

    (10)英國內戰

    光榮革命之後,英格蘭和蘇格蘭的王位繼承曾經出現再度分化的可能。為了從此確立兩個地區的關係,君主立憲制下的英格蘭議會與蘇格蘭的議會達成協議,兩個國家的議會正式合併,兩個國家去除獨立稱號,改稱大不列顛聯合王國。兩國公民享有共同國籍,商貿自由流通。這次合併在蘇格蘭爭議極大,所以能最終實現的主要推動力是英格蘭當時越來越強大的經濟實力。持續了八百多年的蘇格蘭王國從此消失,但已經是大不列顛群島至今為止存在時間最長的政權。

  • 6 # 大風起兮偶飛揚

    聯合王國的分分合合

    英國(大不列顛與北愛爾蘭聯合王國)的歷史發展以英格蘭王國為核心,逐次併入威爾士公國、蘇格蘭王國和愛爾蘭王國。目前聯合王國的領土包含英格蘭、威爾士、蘇格蘭和北愛爾蘭。1535年,英格蘭王國以《聯合法案公章》合併威爾士公國,再以《1707年聯合法案》合併蘇格蘭王國成為大不列顛聯合王國,再以《1800年聯合法案》合併愛爾蘭王國成為大不列顛與愛爾蘭聯合王國。

    蘇格蘭原是獨立王國,不受南方鄰居英格蘭統治。蘇格蘭氣候較惡劣,相對貧窮。蘇格蘭和法國的“老同盟”關係,向來使英格蘭相當緊張,企圖離間蘇格蘭和天主教法國。蘇格蘭宗教改革派利用此一天主教新舊教派的矛盾,迫使舊教的蘇格蘭女王瑪麗一世於1567年退位,逃亡至英格蘭,最終於1587年2月8日被當時的英王伊麗莎白一世處死。其子詹姆士六世幼年繼位,由新教的大臣攝政至1583年。

    1603年,蘇格蘭詹姆士六世繼承伊麗莎白一世,成為英格蘭王詹姆士一世,開始了斯圖亞特王朝,但兩王國分立且各有議會。往後100餘年中,雙方在宗教和政治的差異仍大,時有對立競爭衝突,共通的王室也無法阻止。1625年,查理一世繼位。他以君權神授說擴大王權,與議會氣氛緊張,進而發生戰爭。這場英國內戰從1642年開始,至1649年以國王被處死為結束,國家進入英格蘭聯邦時期(1649年-1653年),克倫威爾成為護國公。新政權未得到廣泛支援。克倫威爾死後,其子理查德·克倫威爾受到軍官和人民逼迫,重新召開父親解散的議會。1659年,議會宣佈君主制復辟。1660年,查理二世登基。

    1702年,安妮女王繼位,希望更緊密結合蘇格蘭。1706年,她公佈聯合法案草案,認真協商合併。但蘇格蘭內部激烈辯論,某些地區還相當排斥。反對者認為草案缺少利益方面的協議,必然會失敗。蘇格蘭議會最後決議接受,主因是它已接近破產了。安妮女王批准《1707年聯合法案》,廢止雙方王國和議會,取代為“大不列顛聯合王國”和“大不列顛議會”,自己是首位大不列顛君王。議會設在倫敦威斯敏斯特修道院,內有45名蘇格蘭議員。兩地從此可以自由貿易,但原有的制度習俗依然維持、法律仍舊分開、貨幣各自發行、蘇格蘭教會與英格蘭教會也同時保留。該法案並計劃改名兩地為“北不列顛”、“南不列顛”,但由於無人使用而很快取消。

    2012年10月15日,英國首相卡梅倫和蘇格蘭首席部長薩蒙德簽訂協議,蘇格蘭將會在2014年秋季就是否獨立進行全民公投。 最終投票結果是蘇格蘭繼續留在英國。

  • 7 # 歷史哨聲

    英格蘭和蘇格蘭合併 表明上是表姑祖母讓位給表侄孫 實質是窮蘇格蘭要攀富英格蘭這個親戚

    1、英格蘭和蘇格蘭的第一位共主是詹姆士六世及一世(對蘇格蘭是詹姆士六世;對英格蘭是詹姆士一世);

    2、英格蘭女王伊麗莎白一世因為沒有結婚生育導致沒有繼承人,在臨死前指定自己的表侄女被驅逐到英格蘭的蘇格蘭女王瑪麗一世的兒子蘇格蘭國王詹姆士六世為英格蘭國王。

    即:表姑祖母指定讓表侄孫即位

    英國國旗圖案是由英格蘭、蘇格蘭、愛爾蘭旗組合成的

    3、1587年,面對伊麗莎白一世處死母親瑪麗一世,為了保住自己一年4000英鎊的英格蘭補貼,詹姆士六世只能表示遺憾,而非譴責伊麗莎白一世。

    4、新教和天主教的鬥爭。當時英格蘭和丹麥是新教雙強;蘇格蘭和法國是天主教盟友。但即位的蘇格蘭國王詹姆士六世信奉的是新教。在1589年,詹姆士六世娶新教強國丹麥國王克里斯蒂安四世的姐姐安妮公主後,就得到了新教雙強丹麥和英格蘭的支援,在蘇格蘭國內打擊天主教勢力,宣傳自己的君權神授思想。

    5、蘇格蘭之所以同意合併,完全是因為錢。蘇格蘭窮、英格蘭富,這是當時的事實。雖然1603年聯合法案時,詹姆士繼承英格蘭女王伊麗莎白一世王位,成為英格蘭和蘇格蘭共同的國王,但兩國議會、法律、貨幣等都相互獨立,是兩個獨立的國家,只是國王相同而已。

    到了1702年,安妮女王在英格蘭國會發表演講,提議英格蘭和蘇格蘭合併。英格蘭和蘇格蘭於是在1702年10月安妮女王的鬥雞場中會晤,雙方沒有達成合並,不歡而散。

    蘇格蘭透過《安全法令》,宣稱如果安妮女王死亡後沒有子嗣,就從蘇格蘭王室後裔中選擇國王,而非按照英格蘭議會的《1701年王位繼承法》,除非英格蘭國會給予蘇格蘭完全的貿易權。這就意味著,蘇格蘭國王和英格蘭國王並非同一人。

    詹姆士六世及一世——一個看似平庸的人,實則成功讓蘇格蘭、英格蘭、愛爾蘭三種不同風格、不同文化相互協調的高手

    最初安妮公主沒有批准《安全法令》,但在蘇格蘭議會威脅停止輸送糧食給英格蘭後,就批准了。

    英格蘭議會通過了《1705年外華人法令》來反擊蘇格蘭議會:蘇格蘭議會,要麼廢除《安全法令》,要麼合併到英格蘭,否則將會對蘇格蘭進行制裁並宣佈蘇格蘭人為外華人。

    這就意味著英格蘭要斷絕蘇格蘭的貿易權。

    於是蘇格蘭議會同意了合併——最後雙方簽署了《1707年聯合法案》,英格蘭和蘇格蘭合併,組成大不列顛王國。安妮女王成為了大不列顛王國的第一任女王。

    同一個國王,同一個議會。

    安妮和她的獨子威廉王子,戈弗雷·內勒爵士約畫於1694年

    英格蘭和蘇格蘭合併,英格蘭是日後發展蘇格蘭不再是自己的阻礙(蘇格蘭和法國或其他歐洲國家結盟對抗英格蘭),蘇格蘭是看重英格蘭的貿易權(一個字就錢)。

    至於,英格蘭女王伊麗莎白一世沒有子嗣,而讓蘇格蘭國王詹姆士一世繼承英格蘭王位,而出現兩國共王的情況,就和今天英國女王,同時是澳洲、加拿大、印度、巴基斯坦等英聯邦國家的國家元首一樣,只是象徵意義。

    另外,根據格林威治條約,瑪麗一世應該在1552年嫁給蘇格蘭的愛德華六世,二人的繼承人將成為英格蘭和蘇格蘭共同的國王。因此詹姆士六世繼承英格蘭王位並不突然——雖然不是愛德華六世的兒子,但也是瑪麗一世的兒子。

    安妮女王對英格蘭和蘇格蘭合併的極力推動,也是一個積極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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