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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清說歷史課

    商代至秦代,華夏人的地盤不斷擴張。秦代的疆土,已經和宋朝相差無幾,也和明清時的漢族土地相差無幾。戰國時趙武靈王力敵匈奴。漢時,裝備精良的漢軍在西域以一當十。可漢朝以後的第一個千年,北方淪於外族數百年,第二個千年,北方淪落外族時間翻了幾倍,甚至乾脆全國淪於外族。民族精神萎靡,戰鬥力腐化而低下。中華帝國在晚期時,非但疆土沒有拓展,對外戰爭往往面對小國時都窘迫,比如對戰吐魯番、越南和緬甸時。社會壓抑,發展停滯,精神和文化麻木衰弱,荒誕的故事不斷上演,早期的銳意進取和豪情朝氣統統不見,這是為什麼呢?

    自秦漢以來,郡縣制替代分封制。它像一劑毒藥,腐蝕著帝國,同時也慢慢腐蝕著民族。郡縣制的弱點在於,首先,風險過於集中,抗打擊性和對抗異常狀態的能力太差。只要中央出了問題,便天下大亂。而作為中央的朝廷和皇室,無法保證不出現權臣、幼主、昏君、宦官和後戚。秦朝兩世而亡,後世朝代就算時間長的,也遠不及三代時代的一半,原因即源於此。每逢亂世,舉國遍地烽火,大部分人口被消滅,生靈塗炭。建築、書籍、技術、舞蹈和音樂等等,大量被毀和失傳。西漢時代,一個王莽就把西漢滅了,亂了天下。而西周犬戎入侵,只失了關內一小塊,可北宋一被入侵,就失了半邊天下。因為分封下各個封國有一定的獨立性,不會受到周幽王昏聵影響。但如果是唐宋明清這樣的,皇帝昏聵就會舉國潰爛。

    更嚴重的是,在郡縣制下,吏治、文化、民風和民族精神會出問題並腐化衰敗。分封制下,諸侯各家管各家的,不好好管的話自己的封國就會衰敗,存在問題的文化會在競爭中處於劣勢。所以競爭之下精神向上,而錯誤的文化和法制規章則在競爭中被淘汰。分封制下君民有共同利益,封國衰敗,百姓和君主都會受到傷害。郡縣制下,官吏只要糊弄好上級就行,反正做得再好管轄地也不是自己的。官吏不愛惜百姓,百姓不愛戴官吏和朝廷國家。而帝國面積龐大,一朝皇帝的昏庸導致的問題往往積累到下一代甚至隔代才爆發,缺乏競爭的局面下皇帝沒有壓力和動力。全國繁多的事務也常常超出皇帝的眼力和精力。於皇室來說,沒有了外部對手,剩下的對手就基本上只有臣民與百姓了。所以一直用愚民政策和奴化政策來削弱百姓,但國家的人才和兵將都來自於人民,長久下去,國家和民族自然衰敗。如果在分封制下,這種錯誤的做法後面一定會在競爭壓力下被取消或者被淘汰。可郡縣制下,這種錯誤會一直延續。華人習慣於內鬥,也源於缺乏外部競爭。

    自秦漢以來,朝廷和皇帝的權力不斷加強,但卻防止不了腐爛從中心開始。權臣、宦官、後戚,以及昏庸或年幼的皇帝,從中心腐化和瓦解帝國,同時因為缺乏競爭,這種腐化只會一步步加深,而得不到反饋和糾正,直到帝國陷入亂世。皇朝一代又一代在舊制上修修補補,但從來沒有解決問題。而夏商周三代,封國之間,朝廷與封國之間,存在競爭和隔閡,不利的東西會被淘汰,風險會被隔開而不容易影響全國。後世始終學不會這點,就算是晉代這樣吸取曹魏教訓的,部分採用了分封制。但其設計中朝廷和封王一體,宗室王可以出鎮和參政。朝廷很容易殺掉封王,封王也很容干涉朝廷。雞蛋還是在一個籃子裡。晉代的初始設計者簡單的希望利用封王來糾正朝廷的錯誤,可封王和朝廷,哪方都可能出問題,本應該讓它們互相給予壓力,在競爭中維持帝國的良性發展,而不是一點內政就相互干涉。

    作為皇帝,不能指望後世皇帝都很賢明,但可以建立制度讓昏庸皇帝的影響小一點。也不能指望封王不同室操戈,但可以建立制度讓反叛的代價高一點,使得除非權臣篡位否則封王難以起兵造反。實在朝廷不保,也可以儘量讓新皇帝從自家宗室裡出,並且動盪越小越好。

    在一個系統裡,錯誤可能出現在任何一個部分。有可能是皇帝,有可能是後戚,有可能是權臣,有可能宦官,也有可能是諸侯。而正面力量也可能出現在以上任何一個部分。正確的做法是讓封國和朝廷在統一的前提下保持一定的獨立性,然後透過競爭來淘汰其中的錯誤部分。而朝廷可以將精力放在內部和全域性上,而非地方性的細碎瑣事上。不利的做法,自然有地方領主負責處理,地方領主處理得不好,自然有競爭去淘汰它。而不是說讓精力才能和德行有限的皇帝去管理全國大小事務,自私的上級官員再去管理自私的下級官員,那樣昏君和瞞上欺下的官吏是早晚會出現的。

    有人說後世分封會出現分裂或者亂局。注意,分封不等於分裂,分封制朝廷失敗才可能會出現分裂。若郡縣制朝廷出現失敗,會出現整個天下的失敗和混亂,其中不乏分裂。相比之下,分封的失敗,有三代之間的短時朝代交替,也有造成春秋戰國這樣長久亂局的失敗,前者自不用說,就算是後者,造成的損失恐怕也比郡縣制改朝換代的損失更小。春秋戰國戰爭頻繁,但戰爭侷限於小範圍。從整個國家層面上看,沒有造成全域性性的損失,相反,春秋戰國時期文化、經濟、技術、人口等方面蓬勃發展。而後世郡縣制失敗,全國動盪,覆巢之下沒有完卵。春秋戰國列國稱霸,戰爭頻繁,其原因和結果還是指向統一,這是野心、文化中的認同和天下的概念造成的。天下大勢,分久必合,合久必分,後一句緣因於此。至於說亂局,七國之亂是漢庭違背祖制和公理,採用削藩策略造成的,西晉的亂局是晉內部先亂,而封國和中央沒有軍政上的隔絕造成的,明初的問題是幼稚的皇帝用了削藩策略,而早先的功臣都被剷除的後果。沒有哪個是分封制本身的問題。而即便參考這些案例,也可以看出來,郡縣制和分封制哪個出現問題後後果更嚴重。是成功平叛或皇帝換個自家人問題大(七國之亂和靖難之役對比),還是全國動盪(西漢王莽之亂、東漢董卓之亂,明末之亂)問題大?(晉代的亂是皇室先亂,不能算到分封制本身,只能算具體分封手法,以及皇室內部的問題上,即使沒有分封制,皇室亂掉在郡縣制下也會造成全國動盪 )

    仔細分析可以看出,分封失敗的嚴重性與可能性都較郡縣失敗低。分封原本是一個有活力但同時又相當穩定的狀態,因為多方的競爭和平衡。史上郡縣分封雙軌制失敗的根源不在分封,而在於皇室的設計和措施不當。一方諸侯想要造反,即便它選擇了一個良好的時機,比如皇位交替,它所面臨的挑戰也依然不只是實力上的差距,內部的齊心,它還要面對其它諸侯的反對,面對其它諸侯的圍攻和出兵後腹背受敵。但七國之亂和靖難之役,削藩令成功的讓諸侯利益一致,讓原本寸步難行的反叛諸侯沒了後顧之憂。一個諸侯想要透過反叛取代天子的實際難度,參考一下東周。儘管東周已經名存實亡,分封失敗天子實力喪失,可各個野心勃勃的諸侯卻沒有誰替代死而不僵的東周。再分析八王之亂。站在上帝視角,可以知道諸侯起兵的結果和內幕,知道諸侯起兵是否是反叛。但站在時人的角度,並不知曉它是否是真的幫助朝廷,比如清呂后勢力,還是說想造反。如果設計中諸侯干政是合法的,有這個權力,那麼諸侯反叛的難度就大大降低了,而皇室內亂勾結諸侯,更是給了諸侯反叛莫大的便利。(便利多大,可參考郡縣制下東漢末董卓進京,以及北魏的滅亡)所以說,八王之亂的根源在於設計和皇室的內亂,不在分封。

    在使用郡縣制後,帝國的擴張停滯了,亂世的頻率和危害增加了,民族國家滅亡而處於外族佔領的時間增加了,連民族精神、民族文化也衰敗了。到了後期,可以說是人民麻木愚昧,任外族宰割虐殺的狀態。政權都有興衰,家家有本難唸的經。但兩千年的政權興衰的情況在郡縣制引入後發生了變化,並且,超越政權交替之上,整個民族也衰敗了。清朝與緬甸、越南開戰的時間是康乾盛世,明朝與越南開戰的時間是明成祖時代,明朝與吐魯番開戰的時間是16世紀初年,越南入寇宋朝血洗數州是11世紀,都不是朝廷衰微的時候。中華帝國在起跑線上贏了,憑藉廣闊的沖積平原,有著其它國家難以匹敵的人口優勢和土地優勢,但後世卻這般衰弱,其原因應當深思。資源有限、位置有限,有人的地方就有爭鬥,但有的爭鬥是良性爭鬥,比如爭政績,爭軍功。有的爭鬥則是有害無利,比如牛李之爭。郡縣制把爭鬥導向了內鬥,導向了劣勝優汰的爭鬥,導向了有害的爭鬥。

    郡縣制的負面影響,是時間越久越嚴重,國家越大越嚴重,地方越弱越嚴重。兩千年官制,可以說是一個死結。時間久了官吏勾結尾大不掉,為此將原有機構削弱乃至廢除,將秘書機構和臨時機構抬高乃至取代,甚至機構外另設機構。等新機構尾大不掉後,又試圖再迴圈一遍。這種死結,其根本原因在於皇帝無法做好壓力源的身份。郡縣制下朝廷的腐爛,也常常是緣於郡縣制下朝廷缺乏反饋,缺乏壓力及驅動力。而分封制下各方能互相給予壓力和驅動力。有人說分封制下諸侯容易反叛,但朝廷的資本較地方諸侯高出十倍。倘若這種情況下朝廷能被單個諸侯擊敗,或者被天下諸侯群起攻之的話,說明朝廷已經存在問題,甚至病入膏肓了,這種狀態的朝廷,換在郡縣制下,早給滅掉十回八回。

    有人以為郡縣制一定就能統一力量。這也是錯誤的。要看具體情況。如果用郡縣制,但內部出現內鬥或混亂,也可能力量分裂。比如牛李之爭,宦官後戚相爭,王安石變法帶來的朝堂分裂,都是典型的例子。郡縣制雖然很容易將力量統帥向一個方向,但其力量一方面很容易因為內鬥和組織問題而大打折扣,另一方面如果方向錯了,下面的人再努力再有才能也沒有用。當面臨變局需要變化時,郡縣制因為缺乏壓力、對比和鍛鍊,往往面臨內部的轉變困難。而分封制天子下有諸侯,諸侯下有卿有大夫,各級分封都受到競爭壓力的驅動,都能發揮自身的能動性,去迅速的做出選擇,其中正確的選擇會使得封建主擁有競爭優勢,並被效仿。分封制下上級良好的決策除了直接驅使外往往還應當能夠透過競爭壓力和各級追求去驅動下級,有更多誘導成分。郡縣制的驅動更多是透過組織和賞罰去直接驅動下級,偏向於趨使。後者的驅動表面上簡單,實際上不合下級利益時下級常常會採取隱瞞和各種對抗方式,無法做到長久的有效。

    戰國時代列國多有變法。商鞅之法如果作為小國臨時性的戰時制度,短時間內若有明君坐鎮,對國家耕戰是有幫助的。但長時間使用,卻必成禍患。比如輕罪重罰制度,使得犯法者一不做二不休。職務連坐在內的連坐制,導致官吏能隱瞞的時候隱瞞問題,出現叛亂時一人的叛變升級為一群人反叛。秦一統天下後,耕戰已無意義,但李斯和秦始皇卻變本加厲。於是後來沒有壓力的秦二世和趙高胡作非為,而李斯則順勢獻《行督責書》,鼓勵秦二世縱情享樂,嚴刑峻法。朝廷混亂了,秦律和郡縣制把風險擴大到全國,並升級為連續不斷的叛亂。

    秦代以前,君主面對賢才可以對坐在一起,拜其為師。秦朝以後,人才變成了奴才,民間兵器和書籍都不得保留,郡縣城牆也下令拆除。雖然商鞅變法以驅使民眾耕戰為主要目標,但這種削弱國家吸引力和根基力量的做法,在戰國時代秦國還不怎麼敢做,因為要是在戰國這種競爭過分強烈的分裂局面下,其君主和國家早給滅了,放在西周這種良性競爭的封建局面下也持續不了多久。可是,在幾乎完全沒有外部壓力和競爭的情況下,這類愚民政策和奴化政策在帝國時代能一直持續下去。長久以後,自然會文武人才凋零,遊俠義士不復存在,民族精神衰敗。

    三代的王朝交替,是一方領主帶著同盟向天下共主挑戰,短暫的戰爭後,為了同盟的各方利益,需要採取分封制。秦國一統天下,是靠著自己一國的力量,沒有同盟者,所以能夠施行郡縣制。春秋戰國,歷時長久,因為各方力量均衡,又缺乏共同利益,所以天下遲遲無法達成一致。戰國後期,秦國吞併巴蜀,實力大增。而三晉分立,力量分裂。燕國和趙國、齊國有利益衝突。齊國北接燕國,南接楚國,發展空間有限,又和三晉有利益衝突。楚國與齊國有衝突,原本和秦國交好,而懷王襄王又昏聵。秦國攻擊三晉,於燕齊也有部分間接利益。因此,六國無法團結起來對抗秦國。秦國滅六國後採用郡縣制,削弱了地方力量。楚漢相爭後,地方力量被進一步削弱。雖然劉邦早年因為韓信等人有一定的獨立勢力,被迫採用了分封制和郡縣制並立的制度,但經歷後來剷除異姓王,以及景帝武帝時的削藩,終究天下全部採用郡縣制。於是後世若朝廷亂則天下亂,面臨外族入侵時,地方上任人宰割。文化單一而缺乏競爭,原本意在驅使民眾耕戰但戰國時不方便使用的弱民方法被變本加厲的用來驅使民眾成為無反抗力的奴才而得不到糾正,導致後世的民族精神衰落,為國為君的賢臣在內鬥中被淘汰,士人若有才有德反處劣勢,阿諛奉承、欺上瞞下的奴才成了後世主導。商鞅李斯改變了後世華人的氣質和精神,使之愚昧麻木,保守好內鬥好面子,卻沒有獨立的人格。

    商鞅身懷帝道、王道和霸道三策來見秦王,唯獨其中下策霸道被秦王相中。商鞅李斯的這套東西,短期像磕了藥,若正好遇上賢明君主的時候,優點能夠放大,可遇上昏君的時候,缺點也會放大。而長期下去,皇帝沒有動力,國內沒有良性競爭,如同慢性自殺。商鞅作繭自縛,被他自己的法令所殺。李斯被掌握權力的趙高所殺。而秦國也在短短几年內大廈傾頹天下大亂。這些不只是他們自己的命運,也是後世兩千年士子和國家命運的預言。一代代計程車子在昏君佞臣面前欲哭無淚,甚至被權臣宦官謀殺而毫無辦法。一代代的皇朝轟然倒塌,生靈塗炭。如果是在先秦,昏君佞臣當道,大不了去別的封國混,昏君佞臣早晚自作自受。可後世的郡縣制讓昏君佞臣缺乏制約,也讓天下只有朝廷有能動性,讓天下成了鐵索連船,讓天下成了劣勝優汰的泥塘。千年來的帝國就這樣被外族征服,並陷入衰敗和災難中。

    附:

    1、《通鑑》卷七, 始皇帝下二十六年。丞相綰等言:“燕、齊、荊地遠,不為置王,無以鎮之。請立諸子。”始皇下其議。廷尉斯曰:“周文、武所封子弟同姓甚眾,然後屬疏遠,相攻擊如仇讎,周天子弗能禁止。今海內賴陛下神靈一統,皆為郡、縣,諸子功臣以公賦稅重賞賜之,甚足易制,天下無異意,則安寧之術也。置諸侯不便。”始皇曰:“天下共苦戰鬥不休,以有侯王。賴宗廟,天下初定,又復立國,是樹兵也;而求其寧息,豈不難哉!廷尉議是。”

    分天下為三十六郡,郡置守、尉、監。

    論:周文、武所封子弟同姓甚眾,相攻擊如仇讎,周天子弗能禁止。這是因為東周周天子力量衰微,不是分封制的鍋啊。倘若在郡縣制下,天子力量衰微,是會天下大亂並給取而代之的。

    2、公孫鞅求見孝公。孝公既見衛鞅,語事良久,孝公時時睡弗聽。罷而孝公怒景監曰:“子之客妄人耳,安足用邪!”景監以讓衛鞅。衛鞅曰:“吾說公以帝道,其志不開悟矣。”後五日,復求見鞅。鞅復見孝公,益愈,然而未中旨。罷而孝公復讓景監,景監亦讓鞅。鞅曰:“吾說公以王道而未入也。請復見鞅。”鞅復見孝公,孝公善之而未用也。罷而去。孝公謂景監曰:“汝客善可與語矣。”鞅曰:“吾說公以霸道,其意欲用之矣。誠復見我,我知之矣。”衛鞅復見孝公。公與語,不自知躂之前於席也。語數日不厭。景監曰:“子何以中吾君?吾君之驩甚也。”鞅曰:“吾說君以帝王之道比三代而君曰:“久遠吾不能待。且賢君者,各及其身顯名天下,安能邑邑待數十百年以成帝王乎?”故吾以彊國之術說君,君大說之耳。然亦難以比德於殷周矣。”

    3、本文無關儒學,但有人喜歡胡亂聯絡,筆者倒覺得順便簡單的談談儒家也未嘗不可。筆者的看法是,儒家同樣產生了負面影響,但不同之處除了嚴重程度以外,儒家的負面影響更多是結合其它因素後產生的。儒家源於西周禮制,原本的最終物件主要是分封制下各級封建主,是一種偏於理想化的檯面上的學說。但後世用來科舉,用來傳給郡縣制下的讀書人,用來當作全國的信仰。這種脫離實際和原本背景的學說,上不能治國平天下,不能謀事謀位,下不能修身齊家,甚至連安身立命也做不到。儒學沒有教會思維,也沒有教會正確的原則。信的人不明白世間基本的道理,不明白虛實輕重。打著仁義的口號卻做了助紂為虐的事。而虛偽的人更是借其名義行為不軌構陷傾軋。儒家如果在分封制下,倒可能發揮點正面作用,並在競爭中有正向改進的可能。但在郡縣制下,只能被當作思想鉗制工具,並加深郡縣制的弊病。領主圍繞封地轉,而官吏卻圍繞官位轉。分封制下一方領主,會面臨引領一方領地風氣的問題。郡縣制下一名官吏,需要面臨權力和官級升降的問題。孔曰成仁孟曰取義,若在西周這樣的背景下,一個封地貴族仁義,對外能讓其它勢力支援,對內可以提升威望,改善封地風氣和秩序,助其自身和其族獲得益處和競爭優勢。但在郡縣制下行仁義,常為取禍之道。可以說,郡縣制時代儒家不合時宜,適得其反浪費資源,並進一步加劇了劣勝優汰現象。郡縣制下勢力在一家之下,權力和麵子才能帶來他人的順從。各類學說裡,將集體和個人對立,將天性和聖人對立的學說,都是淺薄無知的。另外,有些人提到土地兼併問題的影響,這是個偽命題,不值得一談。

  • 2 # 四平

    郡縣制對後世的影響非常大。在此以前,國家的行政管理是分封制,比如齊國的孟嘗君,他受封的地方叫薛,那麼薛地就歸他管理,包括那裡的人口,賦稅,都歸他所有,這樣,他才有財力去養士三千。其實,說白了,就是國中之國。

    那麼郡縣制,是中央派官員去管理,也包括那裡的人口和賦稅。與分封制最大的區別,就是中央垂直領導,賦稅歸國家,這是中央集權的重要形式。

    秦朝以後,無論朝代怎樣更迭,這種行政區劃基本沒有改變,並且在原有基礎上不斷完善,雖然叫法不同,只是換湯不換藥而己。

  • 3 # 閒來聊史

    秦漢之制,郡守於每年秋冬向中央朝廷申報一年的治狀,縣也同樣要上集簿於部,中央或郡即在這時對其下屬進行考核,有功者可授獎賞或遷升,和考課相輔而行的是監察制,中央派郡監或刺史以監郡,郡縣也各派督郵以監縣或鄉。

    刺史、督郵等可隨時按劾有罪贓的守、令或其他官吏。由於自上而下的層層監督,使得中央政令能較為順利的貫徹到基層,保證了政令的劃一性。秦漢的郡縣制代替了周的分封制,也即從地方分權演變為幹強枝弱的中央集權制,為後來的兩千多年的地方行政體制奠定了堅固的基礎。

    東漢末年,原監督區性質的州轉變為郡以上的行政區,地方行政制度始成州郡縣三級。總之郡縣制廢除了奴隸主舊貴族時代的世襲特權,有利於形成中央對地方的垂直管理形式。廢除了分封制,基本上解除了地方割據勢力對登機中央集權的威脅,既是封建專制主義中央集權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官僚政治取代貴族政治的重要標誌。

    郡縣制下的郡守和縣令都是由皇帝直接任免,從而使君主有效的加強了中央集權,有利於政治安定和經濟發展。郡縣制從根本上否定了分封制,打破了西周以來分封割據的狀況,加強了中央對地方的管理,有效的維護了國家的統一。

  • 4 # 耕耘一鳴

    郡縣制產生後,中國由貴族封建制度走向皇帝專制制度,標誌著官僚政治取代血緣政治,加強了中央集權,促進了國家的統一。

    郡,是中央政府下轄的地方行政單位。設郡守分管行政、兵事、監察職責對上直接對皇帝負責,對下督責所屬各縣,郡守還掌握著一郡的司法權,對民事,刑事做出最後的判決,按照中央的要求還要向朝廷舉薦人才。皇帝還向太守頒發發兵用的虎符,若出現動亂太守憑虎符平叛!

    郡下設縣,縣長官稱為令、長掌管一省的治安、刑訟及賦斂徭役。

    郡縣制的長官有皇帝直接任命,不得世襲,有效的加強了中央的集權有利於政治的安定和經濟的發展!這樣就從根本上否定了分封制,打破了西周以來分封割據的狀況,中央透過考察和監察加強中央對地方的管理,有利的維護了國家的統一,為現代的行政區劃分提供了重要的歷史參考。

  • 5 # 要加糖的鹹魚

    1、積極作用:

    ① 利於多民族封建國家的建立、鞏固和發展,利於維護祖國統一與領土完整.

    ② 能有效地組織人力、物力和財力從事大規模的生產活動和經濟建設,利於社會經濟的發展.

    2、消極作用:

    ① 皇權專制極易形成暴政、腐敗現象,是阻礙歷史發展的因素.

    ② 在思想上表現為獨尊一家,箝制了思想.

  • 6 # 青鑑

    郡縣制度對國家的統一、經濟的發展、社會的進步帶來巨大的促進作用。

    郡縣制的出現是伴隨著社會發展而出現的。郡最早出現在春秋末期的晉國,設在新佔領的國土上,後來成為最大的地方行政單位。秦始皇統一中國後,將全國劃分為36個郡,後來擴大到40多個郡。漢朝實行郡、國並行的制度,其中郡有83個。西晉時有173個郡。隋唐時期實行州、縣或者郡、縣制,隋朝全盛時期有郡192個。宋以後郡改為州或者府。如宋朝地方行政分為路、府(州、軍、監)、縣。

    縣的產生早於郡,在春秋初出現在楚國。在春秋時的地位高於郡,戰國時縣成為郡的下級單位。縣的地位很穩定,一直存在到現在。

    郡最初多設在在邊遠之地與鄰國交界之處,有鎮守邊疆重任,所以郡的長官叫“守”,縣一級長官的職務為“令”,小縣的長官叫“長”。

    在2000多年的時間裡,無論郡縣制如何的發展與演變,其作為地方行政制度對於中華的大一統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它像石榴皮一樣把中華兒女緊緊攏在一起。

    在統一王朝中,各代都推行郡縣制,雖然在層級及名稱上有所變化,但縣一級一直沒有改變過。在分裂時期,郡縣制仍然是作為地方行政制度而存在,這時國家混亂與割據的原因並不是郡縣制,而是因權力分配不當而導致。

    如東漢末年,為加強地方鎮壓起義的力量,派九卿出任州牧,州於是成為郡以上一級政區,州牧因握有軍、民、財大權,逐漸成為割據地方的勢力,三國鼎立出現。西晉實行分封制,八王之亂導致西晉滅亡,可見分封制存在一定弊端,不能適應歷史發展要求。唐末的藩鎮割據也是由於中央與地方權力分配再次出現失衡導致的。

    北宋建立後著手收權。“杯酒釋兵權”收軍權,轉運使收財權,這樣地方權力弱小,中央集權得到加強,宋以後,歷經元、明、清三朝,地方權力十分弱小,中央集權逐步加強,地方建制日益穩定,並且在少數民族地區推行這種制度,使得郡縣制擴充套件到邊疆。在這種制度下,少數民族接受中央控制,形成民族向心力,使中國形成凝聚力,有利於保證政治的穩定和版圖的固定。

    這樣以上轄下的模式,能夠使得政令得到很好的貫徹。中央下達政令給郡,郡下達給縣,縣再把它下達到基層的鄉里什伍組織之中,而這些基層組織控制的是最為廣大的百姓,因此,由郡縣制而使國家能牢牢地控制百姓,整個國家處在穩定的結構之中,這種制度文化的相對穩定和統一就奠定了中華文化發展的基礎。

  • 7 # 明道若昧

    郡縣制對中國歷史有些深遠的影響。在之前只有分封,秦之後或分封或郡縣。

    分封往往形成諸侯尾大不掉,與中央對抗;而郡縣制一般會導致軍閥割據,中央控制力減弱。

  • 8 # 大內探史記

    關於郡縣制對後世的影響,我認為主要有幾個:

    一是為君主專制政體的建立提供了重要條件。皇權神化,君主集立法、司法、行政和軍事權力於一身是君主專制政體所共有的特徵。秦漢郡縣的機構龐大,管理範圍涉及民政、財政、司法、教育、選舉、監督等諸多方面。據《續漢書·百官制五》注引《漢官》記載,首都洛陽縣有員吏796人。縣之下的鄉里還有較多的官員。不過。儘管秦漢郡縣機構複雜,人員眾多。但管理層次則是相當分明的。郡的最高長官為郡守。郡丞和長史輔佐郡守,郡尉主管武事。各類行政部門均有主管官員,為列曹等。縣的最高長官為縣令(長),縣的各類部門也設立主管官員。郡守、縣令(長)分別主持郡、縣之政務。郡轄縣、縣轄鄉、裡等基層組織。在郡縣內部,還建立了監察和考核制度。監督官員履行職責的情況。中央政府對郡縣實行嚴格的控制。

    二是郡縣制開創了中國單一制國家組織結構先河,因為皇帝直接任免郡守和縣令,從而使君主有效地加強了中央集權,有利於政治安定和經濟發展;郡縣制從根本上否定了分封制,打破了西周以來分封割據的狀況,加強了中央對地方的管理,有利於防止地方割據分裂,有力地維護了國家的統一,為現代的行政區劃劃分提供了重要的歷史參考。

  • 9 # 蟻史為諫

    要知道郡縣制對後世的影響,我們需要知道郡縣制是什麼,郡縣制從什麼時候開始的。

    說到郡縣制我們難免想到秦國統一六國後,成就了中國歷史上第一個統一的政權,它打破了周朝的封建制,制定了新的規則。

    周朝建立時是採用封建制的管理模式。他將有血緣關係的親戚和關係親近的大臣外放到各地,成立獨立的政權;這些政權擁有一切權利(包括軍隊、稅收)他們只需要名義上服從周朝統治,定時給周朝進貢。

    在周朝強大的前期,這種統治方式擴大了周朝的疆域;增強了周朝的影響力。可隨著周朝的衰落,各地獨立的政權就開始相互攻伐吞併;隨著時間流逝連原來的周王朝都成為了擺設。

    之後出現了春秋五霸,戰國七雄;這是封建制弊端的產物。

    在秦始皇統一六國之後,有很多人認為現在政權不穩定;應該分封贏姓親屬為王,幫助統治天下。可是嬴政和李斯這對默契的搭檔一唱一和就結束了爭論。

    秦統一六國實施郡縣制是一個歷史節點,卻不是郡縣制的開始,秦始皇也不是郡縣制的創始人。

    早在春秋時期,很多諸侯為了能夠在複雜的國際環境下生存下來就已經開始了對內部的改革;只是那時候改革還不夠徹底;戰國時期各國的改革力度不斷加大,郡縣制在這個時候開始慢慢登上歷史舞臺。

    所有的改革都圍繞著一箇中心:中央集權既不斷加強君主的權利削弱氏族權利。這也是春秋戰國時期著名的改革家都被死於非命的原因――吳起在楚國被亂箭穿心而死,商鞅被五馬分屍。

    早期楚國佔領了蔡國就建立蔡郡,秦國在統一的路上每攻打了一塊地盤也會建立郡縣來統治。

    所以郡縣制實際上是社會進步的產物,是透過各國改革實踐考驗的成功制度,他符合統治者的利益,於是他成功的延續了2000多年。

    後世的統治者們為了鞏固自己的地位都採用了郡縣制的統治方式。他強調中央集權,沒有王侯只有將相;也就是說郡縣制以後所有官員都是為皇帝打工的。

    如果將郡縣制國家比喻為一個公司。那麼老闆只有一個,股東也只有一個;公司內部的一切都由皇帝說了算。

    早說郡縣制影響有多深遠,那就是統一了後世了所有統治者的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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