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兩眼侃世界

    《漢謨拉比法典》(The Code of Hammurabi)是中東地區的古巴比倫國王漢謨拉比(約公元前1792一前1750年在位)頒佈的法律彙編,是最具代表性的楔形文字法典,也是世界上現存的古代第一部比較完備的成文法典。

    《漢謨拉比法典》原文刻在一段高2.25米,上週長1.65米,底部周長1.90米的黑色玄武岩石柱上,故又名“石柱法”。

    石柱上端是漢謨拉比王站在太陽和正義之神沙馬什面前接受象徵王權的權標的浮雕,以象徵君權神授,王權不可侵犯;下端是用阿卡德楔形文字刻寫的法典銘文,共3500行、282條,現存於巴黎盧浮宮博物館亞洲展覽館。

    《漢謨拉比法典》由序言、正文和結語三部分組成,序言和結語約佔全部篇幅的五分之一,語言豐富,詞藻華麗,充滿神化、美化漢謨拉比的言辭,是一篇對國王的讚美詩。正文包括282條法律,對刑事、民事、貿易、婚姻、繼承、審判等制度都作了詳細的規定。

    漢謨拉比法典的意義

    一、如何評價漢謨拉比法典?

    1、進步性《漢謨拉比法典》是古東方法從習慣法階段進入成文法階段的體現。它獨立於宗教之外,以強制性規範確立奴隸主階級的統治秩序,有效調整古東方早期奴隸制國家的社會關係。

    其法律特徵之鮮明、條文規定之縝密、文字表述之準確,都是人類其他早期法所不能比擬的。

    2、侷限性《漢謨拉比法典》體現了刑法的殘忍與嚴苛,以及人與人之間的不平等,同現代法律的人道主義精神、平等精神是不同的。

    其前言內容“要讓正義之光照耀大地,消滅一切罪與惡,使強者不能壓迫弱者。”看似表達出了該部法典的公正公平,人人平等。但透過其內容可以發現該法典是實則是在保護皇權貴族和奴隸主本身。

    其內容中:“若貴族使平民及奴隸的眼睛受損可以免於賠款,無需賠償;平民之間使對方眼睛受損則需要讓自己的眼睛受到同樣的損傷;平民使得奴隸的眼睛受損只需要賠付一半的費用;奴隸將貴族的眼睛損壞則要在耳內灌油灌鉛。”

    種種不公平的條款其實反映了當時的階級歧視、奴隸制度而不是公平的法律。

    二、漢謨拉比法典的作用

    1、維繫王國 《漢謨拉比法典》較為完整地繼承了兩河流域原有的法律精華,使其發展到完善地步。它公開確認奴隸主階級的統治地位,嚴格保護奴隸主階級的利益,並對各種法律關係作了比較全面的規定。

    漢謨拉比法典的制定也是中東地區的古巴比倫王國奴隸制中央集權強大的標誌之一,它消除了原來各城邦的立法,把全國法令統一起來。

    古巴比倫王國時灌溉系統進一步發展,改善了揚水工具。耕犁有所改進,附設有播種漏斗。青銅工具普遍使用,手工業生產提高。

    制磚、縫紉、寶石匠、冶金、刻印工、皮革工、木匠、造船工和建築工等,可見手工業的分工已經相當細。隨著農業和手工業的發展,國內外的商業貿易也有了發展。

    巴比倫、西帕爾等城都是重要的商業中心,王室經濟的商業代理人壟斷著國內外的大宗貿易,經理國家稅收,並進行高利貸活動和土地經營。此外還有許多奴隸主私人經營商業。

    2、澤被後世《漢謨拉比法典》是古代東方文明的燦爛明珠,代表了古東方文明的偉大成就。

    《漢謨拉比法典》不僅被後起的古代西亞國家如赫梯、亞述、新巴比倫等國家繼續適用,而且還透過希伯來法對西方法律文化產生一定的影響,中世紀天主教教會法中的某些立法思想和原則便淵源於該法典。

  • 2 # 立殘陽

    是世界上第一部較完備的成文法典. 價值;為後人研究古巴比倫社會經濟關係和西亞法律史提供了珍貴材料.

    ①鞏固了兩河流域的中央集權制,推動了經濟發展。

    ②為後世研究兩河流域及整個東方社會提供了原始材料。

  • 3 # 兩眼侃世界

    《漢謨拉比法典》(The Code of Hammurabi)是中東地區的古巴比倫國王漢謨拉比(約公元前1792一前1750年在位)頒佈的法律彙編,是最具代表性的楔形文字法典,也是世界上現存的古代第一部比較完備的成文法典。

    《漢謨拉比法典》原文刻在一段高2.25米,上週長1.65米,底部周長1.90米的黑色玄武岩石柱上,故又名“石柱法”。

    石柱上端是漢謨拉比王站在太陽和正義之神沙馬什面前接受象徵王權的權標的浮雕,以象徵君權神授,王權不可侵犯;下端是用阿卡德楔形文字刻寫的法典銘文,共3500行、282條,現存於巴黎盧浮宮博物館亞洲展覽館。

    《漢謨拉比法典》由序言、正文和結語三部分組成,序言和結語約佔全部篇幅的五分之一,語言豐富,詞藻華麗,充滿神化、美化漢謨拉比的言辭,是一篇對國王的讚美詩。正文包括282條法律,對刑事、民事、貿易、婚姻、繼承、審判等制度都作了詳細的規定。

    漢謨拉比法典的意義

    一、如何評價漢謨拉比法典?

    1、進步性《漢謨拉比法典》是古東方法從習慣法階段進入成文法階段的體現。它獨立於宗教之外,以強制性規範確立奴隸主階級的統治秩序,有效調整古東方早期奴隸制國家的社會關係。

    其法律特徵之鮮明、條文規定之縝密、文字表述之準確,都是人類其他早期法所不能比擬的。

    2、侷限性《漢謨拉比法典》體現了刑法的殘忍與嚴苛,以及人與人之間的不平等,同現代法律的人道主義精神、平等精神是不同的。

    其前言內容“要讓正義之光照耀大地,消滅一切罪與惡,使強者不能壓迫弱者。”看似表達出了該部法典的公正公平,人人平等。但透過其內容可以發現該法典是實則是在保護皇權貴族和奴隸主本身。

    其內容中:“若貴族使平民及奴隸的眼睛受損可以免於賠款,無需賠償;平民之間使對方眼睛受損則需要讓自己的眼睛受到同樣的損傷;平民使得奴隸的眼睛受損只需要賠付一半的費用;奴隸將貴族的眼睛損壞則要在耳內灌油灌鉛。”

    種種不公平的條款其實反映了當時的階級歧視、奴隸制度而不是公平的法律。

    二、漢謨拉比法典的作用

    1、維繫王國 《漢謨拉比法典》較為完整地繼承了兩河流域原有的法律精華,使其發展到完善地步。它公開確認奴隸主階級的統治地位,嚴格保護奴隸主階級的利益,並對各種法律關係作了比較全面的規定。

    漢謨拉比法典的制定也是中東地區的古巴比倫王國奴隸制中央集權強大的標誌之一,它消除了原來各城邦的立法,把全國法令統一起來。

    古巴比倫王國時灌溉系統進一步發展,改善了揚水工具。耕犁有所改進,附設有播種漏斗。青銅工具普遍使用,手工業生產提高。

    制磚、縫紉、寶石匠、冶金、刻印工、皮革工、木匠、造船工和建築工等,可見手工業的分工已經相當細。隨著農業和手工業的發展,國內外的商業貿易也有了發展。

    巴比倫、西帕爾等城都是重要的商業中心,王室經濟的商業代理人壟斷著國內外的大宗貿易,經理國家稅收,並進行高利貸活動和土地經營。此外還有許多奴隸主私人經營商業。

    2、澤被後世《漢謨拉比法典》是古代東方文明的燦爛明珠,代表了古東方文明的偉大成就。

    《漢謨拉比法典》不僅被後起的古代西亞國家如赫梯、亞述、新巴比倫等國家繼續適用,而且還透過希伯來法對西方法律文化產生一定的影響,中世紀天主教教會法中的某些立法思想和原則便淵源於該法典。

  • 4 # 新農村小華

    《漢謨拉比法典》(The Code of Hammurabi)是中東地區的古巴比倫國王漢謨拉比(約公元前1792一前1750年在位)大約在公元前1776年 頒佈的法律彙編,是最具代表性的楔形文字法典,也是世界上現存的第一部比較完備的成文法典。

    《漢謨拉比法典》原文刻在一段高2.25米,上週長1.65米,底部周長1.90米的黑色玄武岩石柱上,故又名"石柱法"。

    石柱上端是漢謨拉比王站在太陽和正義之神沙馬什面前接受象徵王權的權標的浮雕,以象徵君權神授,王權不可侵犯;下端是用阿卡德楔形文字刻寫的法典銘文,共3500行、282條,現存於巴黎盧浮宮博物館亞洲展覽館。

    《漢謨拉比法典》由序言、正文和結語三部分組成,序言和結語約佔全部篇幅的五分之一,語言豐富,詞藻華麗,充滿神化、美化漢謨拉比的言辭,是一篇對國王的讚美詩。正文包括282條法律,對刑事、民事、貿易、婚姻、繼承、審判等制度都作了詳細的規定。

    漢謨拉比法典由序言、條文(273條)和結語三部分組成。

    序言部分,漢謨拉比列舉和頌揚了自己的豐功偉績,自稱是"巴比倫的太陽",宣揚"君權神授"等思想,並闡明制定法典的目的是"發揚正義於世""為人民造福"。

    正文包括282條法律,涉及現代意義上的民事、刑事、訴訟等領域,意在調解自由民之間的財產佔有、繼承、轉讓、租賃、借貸、僱傭等多種經濟關係和社會關係。它典型地體現了古東方諸法合體、民刑不分的特點。

    結尾部分除繼續對漢謨拉比歌功頌德外,還強調法典原則的不可改變性。

    法典基本內容:

    (1)、社會結構

    體現了早期奴隸制社會的特點。巴比倫人分為三級:

    ① 、自由民上層(阿維魯穆),享有完全的權利;

    ②、無公民權的自由民(穆什欽努),法律地位較阿維魯穆低,但也享有很多特權;

    古巴比倫王國國王漢謨拉比當政時制定的成文法典,旨在維護財產私有制,全面調整自由民之間的關係,鞏固現存秩序。法典制定的確切時間不清,大概在公元前1791年或前1790年始擬,完成於巴比倫尼亞統一之後。法典包括序言、正文、結尾三部分。序言充滿神化、美化漢謨拉比的言辭。正文包括282條法律,涉及現代意義上的訴訟法、民法、刑法、婚姻法等內容,意在調解自由民之間的財產佔有、繼承、轉讓、租賃、借貸、僱傭等多種經濟關係和社會、婚姻關係。自由民之間分為有權者阿維魯和半有權者穆什根努兩個等級,前者原意是"人",享有一些特權;後者原意可能是"禮拜",法律地位低下。法典對債務奴隸制和高利貸有所抑制,限制對小生產者過分的掠奪,以免動搖兵源和稅源。

    (2)、國有與有限度的私有並存的土地制度

    (3)、以契約為基礎的買賣婚姻制度;實行家內繼承製度

    (4)、巴比倫王國債的主要形式是契約

    (5)、法典規定的刑罰手段極為殘酷

    (6)、一些法律條例

    倘自由民宣誓揭發自由民之罪,控其殺人而不能證實,揭發者應處死;

    自由民在訴訟案件中提供罪證,而所訴無從證實,倘案關生命問題,應該處死;

    倘法官審理案件做出判決後又更改,則應揭發其罪行,並撤消法官席位,終身不再錄用。

    (7)、兩個原則

    漢謨拉比法典建立在兩個最著名的原則基礎上,即"以眼還眼,以牙還牙"(同態復仇)和"讓買方小心提防"。猛一看來這兩個原則都很原始,在規定對確定的傷害行為進行賠償時("倘人毀他人之目,則毀其目";"倘人斷他人之骨,則斷其骨"),法典從不考慮最初的傷害是否純屬意外,而是殘酷無情地堅持讓人受到皮肉之苦和受辱。"讓買方小心提防"原則不那麼殘酷無情,但看上去不像是法律。為什麼國家應在一部法典裡宣佈賣方行詐不會受到懲處呢?因為美索不達米亞人頒佈法律主要是為了制止爭鬥,他們以為這決非毫無理由-一個總想採取暴力手段的人,如果記住不論他怎樣加害於人,都會受到法律同樣的處罰,那麼他也許會不再施暴。至於"讓買方小心提防"原則,同樣也是為了制止爭鬥,因為買方知道自己沒有權利,如果他去取鬧,馬上就會受到懲罰。正是依靠這部法典,漢謨拉比時代的巴比倫社會,成為古代東方奴隸制國家中統治最嚴密的國家。

    評價:

    一、 進步性

    《漢謨拉比法典》是古東方法從習慣法階段進入成文法階段的體現。它獨立於宗教之外,以強制性規範確立奴隸主階級的統治秩序,有效調整古東方早期奴隸制國家的社會關係。其法律特徵之鮮明、條文規定之縝密、文字表述之準確,都是人類其他早期法所不能比擬的。

    二、 侷限性

    三、 《漢謨拉比法典》體現了刑法的殘忍與嚴苛,以及人與人之間的不平等,同現代法律的人道主義精神、平等精神是不同的。其前言內容"要讓正義之光照耀大地,消滅一切罪與惡,使強者不能壓迫弱者。"看似表達出了該部法典的公正公平,人人平等。但透過其內容可以發現該法典是實則是在保護皇權貴族和奴隸主本身。其內容中:"若貴族使平民及奴隸的眼睛受損可以免於賠款,無需賠償;平民之間使對方眼睛受損則需要讓自己的眼睛受到同樣的損傷;平民使得奴隸的眼睛受損只需要賠付一半的費用;奴隸將貴族的眼睛損壞則要在耳內灌油灌鉛。"--種種不公平的條款其實反映了當時的階級歧視、奴隸制度而不是公平的法律。

    意義和影響:

    摺疊《漢謨拉比法典》較為完整地繼承了兩河流域原有的法律精華,使其發展到完善地步。它公開確認奴隸主階級的統治地位,嚴格保護奴隸主階級的利益,並對各種法律關係作了比較全面的規定。

    漢謨拉比法典的制定也是中東地區的古巴比倫王國奴隸制中央集權強大的標誌之一,它消除了原來各城邦的立法,把全國法令統一起來。古巴比倫王國時灌溉系統進一步發展,改善了揚水工具。耕犁有所改進,附設有播種漏斗。青銅工具普遍使用,手工業生產提高。制磚、縫紉、寶石匠、冶金、刻印工、皮革工、木匠、造船工和建築工等,可見手工業的分工已經相當細。隨著農業和手工業的發展,國內外的商業貿易也有了發展。

    巴比倫、西帕爾等城都是重要的商業中心,王室經濟的商業代理人壟斷著國內外的大宗貿易,經理國家稅收,並進行高利貸活動和土地經營。此外還有許多奴隸主私人經營商業。

    《漢謨拉比法典》是古代東方文明的燦爛明珠,代表了古東方文明的偉大成就。其確立的一些原則,特別是有關債權、契約、侵權行為、家庭以及刑法等方面的一些原則:如關於盜竊他人財產必須受懲罰,損毀他人財產要進行賠償的法律原則以及誣告和偽證反坐的刑罰原則,法官枉法重處的原則等,均對後世立法具有重大影響。《漢謨拉比法典》不僅被後起的古代西亞國家如赫梯、亞述、新巴比倫等國家繼續適用,而且還透過希伯來法對西方法律文化產生一定的影響,中世紀天主教教會法中的某些立法思想和原則便淵源於該法典。

     

  • 5 # 立殘陽

    是世界上第一部較完備的成文法典. 價值;為後人研究古巴比倫社會經濟關係和西亞法律史提供了珍貴材料.

    ①鞏固了兩河流域的中央集權制,推動了經濟發展。

    ②為後世研究兩河流域及整個東方社會提供了原始材料。

  • 6 # 風光藝境

    《漢謨拉比法典》是古巴比倫國國王漢謨拉比(一作漢穆拉比),於公元前18世紀頒佈的法律。

    《漢謨拉比法典》由序言、本文和結語三部分組成,序言和結語約佔全部篇幅的五分之一。語言豐富,辭藻華麗,可以說是一篇對漢謨拉比本人的讚美詩。除序言和結語外,本文部分共282條。

    本文包括訴訟手續、財產權、損害賠償、租佃關係、債權債務、婚姻家庭、繼承以及買賣奴隸等內容,是古代兩河流域(即美索不達米亞,西南亞底格里斯與幼發拉底兩河流域平原,在敘利亞東部和伊拉克境內)及其鄰近地區楔形文字法中具有代表性一部法典,也是世界上迄今完整儲存下來的最早的一部法典。法典原文以楔形文字刻在一座黑色玄武石柱上,故又名《石柱法》,繫於1901年在埃蘭古城蘇薩(在今伊朗迪茲富勒西南)發現,今保存於巴黎羅浮宮博物館。

    《漢謨拉比法典》維護君主專制制度、奴隸制度和自由人內部的不平等地位;保留土地國有和公社所有制;有較多關於商品交換和保護動產私有權的規定;肯定全權自由人之間的同態復仇原則等等。法典中也有很多遺漏,例如,對兩河流域至關重要的水利灌溉問題就沒有規定;並且法典條文不是抽象的規範,而只是一些具體案件的解決辦法,是一部司法判例的彙編。

    《漢謨拉比法典》的頒佈,是漢謨拉比統治時期重大活動之一。法典是在兩河流域較早制定的一些奴隸制法(如《蘇美爾法典》、《俾拉拉馬法典》和《利皮特~伊斯塔法典》)的基礎上編纂的,保持了兩河流域成文法典的傳統與風格。但在內容和編纂技術上均比過去有所提高,反映了該地區社會的進一步發展。《漢謨拉比法典》在古巴比倫王國長期有效,對兩河流域後來的一些成文法,如《亞述法典》等有很大影響。

  • 7 # 新農村小華

    《漢謨拉比法典》(The Code of Hammurabi)是中東地區的古巴比倫國王漢謨拉比(約公元前1792一前1750年在位)大約在公元前1776年 頒佈的法律彙編,是最具代表性的楔形文字法典,也是世界上現存的第一部比較完備的成文法典。

    《漢謨拉比法典》原文刻在一段高2.25米,上週長1.65米,底部周長1.90米的黑色玄武岩石柱上,故又名"石柱法"。

    石柱上端是漢謨拉比王站在太陽和正義之神沙馬什面前接受象徵王權的權標的浮雕,以象徵君權神授,王權不可侵犯;下端是用阿卡德楔形文字刻寫的法典銘文,共3500行、282條,現存於巴黎盧浮宮博物館亞洲展覽館。

    《漢謨拉比法典》由序言、正文和結語三部分組成,序言和結語約佔全部篇幅的五分之一,語言豐富,詞藻華麗,充滿神化、美化漢謨拉比的言辭,是一篇對國王的讚美詩。正文包括282條法律,對刑事、民事、貿易、婚姻、繼承、審判等制度都作了詳細的規定。

    漢謨拉比法典由序言、條文(273條)和結語三部分組成。

    序言部分,漢謨拉比列舉和頌揚了自己的豐功偉績,自稱是"巴比倫的太陽",宣揚"君權神授"等思想,並闡明制定法典的目的是"發揚正義於世""為人民造福"。

    正文包括282條法律,涉及現代意義上的民事、刑事、訴訟等領域,意在調解自由民之間的財產佔有、繼承、轉讓、租賃、借貸、僱傭等多種經濟關係和社會關係。它典型地體現了古東方諸法合體、民刑不分的特點。

    結尾部分除繼續對漢謨拉比歌功頌德外,還強調法典原則的不可改變性。

    法典基本內容:

    (1)、社會結構

    體現了早期奴隸制社會的特點。巴比倫人分為三級:

    ① 、自由民上層(阿維魯穆),享有完全的權利;

    ②、無公民權的自由民(穆什欽努),法律地位較阿維魯穆低,但也享有很多特權;

    古巴比倫王國國王漢謨拉比當政時制定的成文法典,旨在維護財產私有制,全面調整自由民之間的關係,鞏固現存秩序。法典制定的確切時間不清,大概在公元前1791年或前1790年始擬,完成於巴比倫尼亞統一之後。法典包括序言、正文、結尾三部分。序言充滿神化、美化漢謨拉比的言辭。正文包括282條法律,涉及現代意義上的訴訟法、民法、刑法、婚姻法等內容,意在調解自由民之間的財產佔有、繼承、轉讓、租賃、借貸、僱傭等多種經濟關係和社會、婚姻關係。自由民之間分為有權者阿維魯和半有權者穆什根努兩個等級,前者原意是"人",享有一些特權;後者原意可能是"禮拜",法律地位低下。法典對債務奴隸制和高利貸有所抑制,限制對小生產者過分的掠奪,以免動搖兵源和稅源。

    (2)、國有與有限度的私有並存的土地制度

    (3)、以契約為基礎的買賣婚姻制度;實行家內繼承製度

    (4)、巴比倫王國債的主要形式是契約

    (5)、法典規定的刑罰手段極為殘酷

    (6)、一些法律條例

    倘自由民宣誓揭發自由民之罪,控其殺人而不能證實,揭發者應處死;

    自由民在訴訟案件中提供罪證,而所訴無從證實,倘案關生命問題,應該處死;

    倘法官審理案件做出判決後又更改,則應揭發其罪行,並撤消法官席位,終身不再錄用。

    (7)、兩個原則

    漢謨拉比法典建立在兩個最著名的原則基礎上,即"以眼還眼,以牙還牙"(同態復仇)和"讓買方小心提防"。猛一看來這兩個原則都很原始,在規定對確定的傷害行為進行賠償時("倘人毀他人之目,則毀其目";"倘人斷他人之骨,則斷其骨"),法典從不考慮最初的傷害是否純屬意外,而是殘酷無情地堅持讓人受到皮肉之苦和受辱。"讓買方小心提防"原則不那麼殘酷無情,但看上去不像是法律。為什麼國家應在一部法典裡宣佈賣方行詐不會受到懲處呢?因為美索不達米亞人頒佈法律主要是為了制止爭鬥,他們以為這決非毫無理由-一個總想採取暴力手段的人,如果記住不論他怎樣加害於人,都會受到法律同樣的處罰,那麼他也許會不再施暴。至於"讓買方小心提防"原則,同樣也是為了制止爭鬥,因為買方知道自己沒有權利,如果他去取鬧,馬上就會受到懲罰。正是依靠這部法典,漢謨拉比時代的巴比倫社會,成為古代東方奴隸制國家中統治最嚴密的國家。

    評價:

    一、 進步性

    《漢謨拉比法典》是古東方法從習慣法階段進入成文法階段的體現。它獨立於宗教之外,以強制性規範確立奴隸主階級的統治秩序,有效調整古東方早期奴隸制國家的社會關係。其法律特徵之鮮明、條文規定之縝密、文字表述之準確,都是人類其他早期法所不能比擬的。

    二、 侷限性

    三、 《漢謨拉比法典》體現了刑法的殘忍與嚴苛,以及人與人之間的不平等,同現代法律的人道主義精神、平等精神是不同的。其前言內容"要讓正義之光照耀大地,消滅一切罪與惡,使強者不能壓迫弱者。"看似表達出了該部法典的公正公平,人人平等。但透過其內容可以發現該法典是實則是在保護皇權貴族和奴隸主本身。其內容中:"若貴族使平民及奴隸的眼睛受損可以免於賠款,無需賠償;平民之間使對方眼睛受損則需要讓自己的眼睛受到同樣的損傷;平民使得奴隸的眼睛受損只需要賠付一半的費用;奴隸將貴族的眼睛損壞則要在耳內灌油灌鉛。"--種種不公平的條款其實反映了當時的階級歧視、奴隸制度而不是公平的法律。

    意義和影響:

    摺疊《漢謨拉比法典》較為完整地繼承了兩河流域原有的法律精華,使其發展到完善地步。它公開確認奴隸主階級的統治地位,嚴格保護奴隸主階級的利益,並對各種法律關係作了比較全面的規定。

    漢謨拉比法典的制定也是中東地區的古巴比倫王國奴隸制中央集權強大的標誌之一,它消除了原來各城邦的立法,把全國法令統一起來。古巴比倫王國時灌溉系統進一步發展,改善了揚水工具。耕犁有所改進,附設有播種漏斗。青銅工具普遍使用,手工業生產提高。制磚、縫紉、寶石匠、冶金、刻印工、皮革工、木匠、造船工和建築工等,可見手工業的分工已經相當細。隨著農業和手工業的發展,國內外的商業貿易也有了發展。

    巴比倫、西帕爾等城都是重要的商業中心,王室經濟的商業代理人壟斷著國內外的大宗貿易,經理國家稅收,並進行高利貸活動和土地經營。此外還有許多奴隸主私人經營商業。

    《漢謨拉比法典》是古代東方文明的燦爛明珠,代表了古東方文明的偉大成就。其確立的一些原則,特別是有關債權、契約、侵權行為、家庭以及刑法等方面的一些原則:如關於盜竊他人財產必須受懲罰,損毀他人財產要進行賠償的法律原則以及誣告和偽證反坐的刑罰原則,法官枉法重處的原則等,均對後世立法具有重大影響。《漢謨拉比法典》不僅被後起的古代西亞國家如赫梯、亞述、新巴比倫等國家繼續適用,而且還透過希伯來法對西方法律文化產生一定的影響,中世紀天主教教會法中的某些立法思想和原則便淵源於該法典。

     

  • 8 # 老森

    漢謨拉比法典簡介

    《漢謨拉比法典》(The Code of Hammurabi)是中東地區的古巴比倫國王漢謨拉比(約公元前1792一前1750年在位)頒佈的法律彙編,是最具代表性的楔形文字法典,也是世界上現存的古代第一部比較完備的成文法典。

    《漢謨拉比法典》原文刻在一段高2.25米,上週長1.65米,底部周長1.90米的黑色玄武岩石柱上,故又名“石柱法”。

    石柱上端是漢謨拉比王站在太陽和正義之神沙馬什面前接受象徵王權的權標的浮雕,以象徵君權神授,王權不可侵犯;下端是用阿卡德楔形文字刻寫的法典銘文,共3500行、282條,現存於巴黎盧浮宮博物館亞洲展覽館。

    《漢謨拉比法典》由序言、正文和結語三部分組成,序言和結語約佔全部篇幅的五分之一,語言豐富,詞藻華麗,充滿神化、美化漢謨拉比的言辭,是一篇對國王的讚美詩。正文包括282條法律,對刑事、民事、貿易、婚姻、繼承、審判等制度都作了詳細的規定。

    漢謨拉比法典歷史背景

    巴比倫時期農村社會分化已很激烈,份地已經可以買賣,抵押,轉讓和繼承,長子的繼承份額則為雙份。佔有村社份地的人必須向國庫繳納實物租稅,其數額約佔收穫量的十分之一至四分之一不等,而且還要服勞役和兵役。

    根據習慣法,凡三年不納租稅和不服役者,喪失份地的佔有權。絕戶、逃亡戶或三年不納租稅者的份地,都沒歸公社另行分配。

    國王擁有巨大的王室(宮廷)經濟,全國各地的神廟經濟均從屬於王室經濟。王室直接支配的土地數量是可觀的,王室經濟的基本部分(包括土地、畜群和手工業作坊等)主要集中在蘇美爾地區。

    漢謨拉比法典的主要內容

    一、法典結構體系

    漢謨拉比法典由序言、條文(273條)和結語三部分組成。

    序言部分,漢謨拉比列舉和頌揚了自己的豐功偉績,自稱是“巴比倫的太陽”,宣揚“君權神授”等思想,並闡明制定法典的目的是“發揚正義於世”“為人民造福”。

    正文包括282條法律,涉及現代意義上的民事、刑事、訴訟等領域,意在調解自由民之間的財產佔有、繼承、轉讓、租賃、借貸、僱傭等多種經濟關係和社會關係。它典型地體現了古東方諸法合體、民刑不分的特點。

    結尾部分除繼續對漢謨拉比歌功頌德外,還強調法典原則的不可改變性。

    二、法典基本內容

    1、社會結構

    體現了早期奴隸制社會的特點。巴比倫人分為三級:

    (1)自由民上層(阿維魯穆),享有完全的權利;

    (2)無公民權的自由民(穆什欽努),法律地位較阿維魯穆低,但也享有很多特權;

    (3)奴隸(包括:王室奴隸、自由民所屬奴隸、公民私人奴隸);

    古巴比倫王國國王漢謨拉比當政時制定的成文法典,旨在維護財產私有制,全面調整自由民之間的關係,鞏固現存秩序。法典制定的確切時間不清,大概在公元前1791年或前1790年始擬,完成於巴比倫尼亞統一之後。

    法典包括序言、正文、結尾三部分:

    序言充滿神化、美化漢謨拉比的言辭。

    正文包括282條法律,涉及現代意義上的訴訟法、民法、刑法、婚姻法等內容,意在調解自由民之間的財產佔有、繼承、轉讓、租賃、借貸、僱傭等多種經濟關係和社會、婚姻關係。自由民之間分為有權者阿維魯和半有權者穆什根努兩個等級。

    前者原意是“人”,享有一些特權;後者原意可能是“禮拜”,法律地位低下。法典對債務奴隸制和高利貸有所抑制,限制對小生產者過分的掠奪,以免動搖兵源和稅源。

    2、國有與有限度的私有並存的土地制度

    3、以契約為基礎的買賣婚姻制度;實行家內繼承製度

    4、巴比倫王國債的主要形式是契約

    5、法典規定的刑罰手段極為殘酷

    6、一些法律條例

    (1)倘自由民宣誓揭發自由民之罪,控其殺人而不能證實,揭發者應處死;

    (2)自由民在訴訟案件中提供罪證,而所訴無從證實,倘案關生命問題,應該處死;

    (3)倘法官審理案件做出判決後又更改,則應揭發其罪行,並撤消法官席位,終身不再錄用。

    7、兩個原則

    漢謨拉比法典建立在兩個最著名的原則基礎上,即“以眼還眼,以牙還牙”(同態復仇)和“讓買方小心提防”。

    漢謨拉比法典的意義

    一、如何評價漢謨拉比法典?

    1、進步性

    《漢謨拉比法典》是古東方法從習慣法階段進入成文法階段的體現。它獨立於宗教之外,以強制性規範確立奴隸主階級的統治秩序,有效調整古東方早期奴隸制國家的社會關係。

    其法律特徵之鮮明、條文規定之縝密、文字表述之準確,都是人類其他早期法所不能比擬的。

    2、侷限性

    《漢謨拉比法典》體現了刑法的殘忍與嚴苛,以及人與人之間的不平等,同現代法律的人道主義精神、平等精神是不同的。

    其前言內容“要讓正義之光照耀大地,消滅一切罪與惡,使強者不能壓迫弱者。”看似表達出了該部法典的公正公平,人人平等。但透過其內容可以發現該法典是實則是在保護皇權貴族和奴隸主本身。

    其內容中:“若貴族使平民及奴隸的眼睛受損可以免於賠款,無需賠償;平民之間使對方眼睛受損則需要讓自己的眼睛受到同樣的損傷;平民使得奴隸的眼睛受損只需要賠付一半的費用;奴隸將貴族的眼睛損壞則要在耳內灌油灌鉛。”

    種種不公平的條款其實反映了當時的階級歧視、奴隸制度而不是公平的法律。

    二、漢謨拉比法典的作用

    1、維繫王國

    《漢謨拉比法典》較為完整地繼承了兩河流域原有的法律精華,使其發展到完善地步。它公開確認奴隸主階級的統治地位,嚴格保護奴隸主階級的利益,並對各種法律關係作了比較全面的規定。

    漢謨拉比法典的制定也是中東地區的古巴比倫王國奴隸制中央集權強大的標誌之一,它消除了原來各城邦的立法,把全國法令統一起來。

    古巴比倫王國時灌溉系統進一步發展,改善了揚水工具。耕犁有所改進,附設有播種漏斗。青銅工具普遍使用,手工業生產提高。

    制磚、縫紉、寶石匠、冶金、刻印工、皮革工、木匠、造船工和建築工等,可見手工業的分工已經相當細。隨著農業和手工業的發展,國內外的商業貿易也有了發展。

    巴比倫、西帕爾等城都是重要的商業中心,王室經濟的商業代理人壟斷著國內外的大宗貿易,經理國家稅收,並進行高利貸活動和土地經營。此外還有許多奴隸主私人經營商業。

    2、澤被後世

    《漢謨拉比法典》是古代東方文明的燦爛明珠,代表了古東方文明的偉大成就。

    《漢謨拉比法典》不僅被後起的古代西亞國家如赫梯、亞述、新巴比倫等國家繼續適用,而且還透過希伯來法對西方法律文化產生一定的影響,中世紀天主教教會法中的某些立法思想和原則便淵源於該法典

  • 9 # 風光藝境

    《漢謨拉比法典》是古巴比倫國國王漢謨拉比(一作漢穆拉比),於公元前18世紀頒佈的法律。

    《漢謨拉比法典》由序言、本文和結語三部分組成,序言和結語約佔全部篇幅的五分之一。語言豐富,辭藻華麗,可以說是一篇對漢謨拉比本人的讚美詩。除序言和結語外,本文部分共282條。

    本文包括訴訟手續、財產權、損害賠償、租佃關係、債權債務、婚姻家庭、繼承以及買賣奴隸等內容,是古代兩河流域(即美索不達米亞,西南亞底格里斯與幼發拉底兩河流域平原,在敘利亞東部和伊拉克境內)及其鄰近地區楔形文字法中具有代表性一部法典,也是世界上迄今完整儲存下來的最早的一部法典。法典原文以楔形文字刻在一座黑色玄武石柱上,故又名《石柱法》,繫於1901年在埃蘭古城蘇薩(在今伊朗迪茲富勒西南)發現,今保存於巴黎羅浮宮博物館。

    《漢謨拉比法典》維護君主專制制度、奴隸制度和自由人內部的不平等地位;保留土地國有和公社所有制;有較多關於商品交換和保護動產私有權的規定;肯定全權自由人之間的同態復仇原則等等。法典中也有很多遺漏,例如,對兩河流域至關重要的水利灌溉問題就沒有規定;並且法典條文不是抽象的規範,而只是一些具體案件的解決辦法,是一部司法判例的彙編。

    《漢謨拉比法典》的頒佈,是漢謨拉比統治時期重大活動之一。法典是在兩河流域較早制定的一些奴隸制法(如《蘇美爾法典》、《俾拉拉馬法典》和《利皮特~伊斯塔法典》)的基礎上編纂的,保持了兩河流域成文法典的傳統與風格。但在內容和編纂技術上均比過去有所提高,反映了該地區社會的進一步發展。《漢謨拉比法典》在古巴比倫王國長期有效,對兩河流域後來的一些成文法,如《亞述法典》等有很大影響。

  • 10 # 長安孫大人

    《漢謨拉比法典》是中東古巴倫國王漢謨拉比頒佈的法律彙編,是世界上最早的一部比較具有系統的法典。

    《漢謨拉比法典》竭力維護不平等的社會等級制度和奴隸主貴族的利益,法典分為序言、正文和結語三部分。序言講述漢謨拉比頌揚自己的豐功偉績,自稱巴比倫的太陽,宣揚君權神授的思想。正文有282條,內容包括訴訟程式、保護私有財產、租佃、債務、高利貸、和婚姻家庭、刑法等。結語部分強調漢謨拉比本人及其那個時代的神聖性和永恆性思想。法典是刻在黑色玄武岩柱,是古巴倫國王為了向神明顯示自己功績並鞏固貴族地位。

    漢謨拉比法典的制定也是古巴倫王國奴隸制中央集權強大的標誌,消除各城邦的立法,將全國法令統一起來。作為世界現存的古代第一部比較完備的成文法典,繼承兩河流域原有的法律精神,採用法律的形式全面調整自由民之間的關係,嚴格維護奴隸主階級的統治地位,保護統治階級利益確定了私有制,並對各種法律關係做出全面的規定。

    漢謨拉比法典的影響一:首先漢謨拉比法典是一部維護奴隸主國家統治秩序的一部法律,鞏固和維護奴隸主的利益,保護財產的私有性,開篇序言就將漢謨拉比王權提高神明授予的高度,體現出王權的聖神不可侵犯。

    漢謨拉比法典影響二:它的頒佈說明西亞法律的時代進步和國家的成熟,這部法典對後世統治階級影響巨大的,之後統治者效仿透過法律來維護統治者的利益,乃至影響其他國家法律治國的開創先河,從漢謨拉比法典借鑑。

    漢謨拉比法典是人類最早的一部成文法典,體現崇高的正義精神和倫理精神,其內容豐富,調整範圍廣泛,對後來各國立法產生了重要影響。現代各國的法律都可以找到漢謨拉比法典的影子,許多法律都是起源這部法典。

  • 11 # 老森

    漢謨拉比法典簡介

    《漢謨拉比法典》(The Code of Hammurabi)是中東地區的古巴比倫國王漢謨拉比(約公元前1792一前1750年在位)頒佈的法律彙編,是最具代表性的楔形文字法典,也是世界上現存的古代第一部比較完備的成文法典。

    《漢謨拉比法典》原文刻在一段高2.25米,上週長1.65米,底部周長1.90米的黑色玄武岩石柱上,故又名“石柱法”。

    石柱上端是漢謨拉比王站在太陽和正義之神沙馬什面前接受象徵王權的權標的浮雕,以象徵君權神授,王權不可侵犯;下端是用阿卡德楔形文字刻寫的法典銘文,共3500行、282條,現存於巴黎盧浮宮博物館亞洲展覽館。

    《漢謨拉比法典》由序言、正文和結語三部分組成,序言和結語約佔全部篇幅的五分之一,語言豐富,詞藻華麗,充滿神化、美化漢謨拉比的言辭,是一篇對國王的讚美詩。正文包括282條法律,對刑事、民事、貿易、婚姻、繼承、審判等制度都作了詳細的規定。

    漢謨拉比法典歷史背景

    巴比倫時期農村社會分化已很激烈,份地已經可以買賣,抵押,轉讓和繼承,長子的繼承份額則為雙份。佔有村社份地的人必須向國庫繳納實物租稅,其數額約佔收穫量的十分之一至四分之一不等,而且還要服勞役和兵役。

    根據習慣法,凡三年不納租稅和不服役者,喪失份地的佔有權。絕戶、逃亡戶或三年不納租稅者的份地,都沒歸公社另行分配。

    國王擁有巨大的王室(宮廷)經濟,全國各地的神廟經濟均從屬於王室經濟。王室直接支配的土地數量是可觀的,王室經濟的基本部分(包括土地、畜群和手工業作坊等)主要集中在蘇美爾地區。

    漢謨拉比法典的主要內容

    一、法典結構體系

    漢謨拉比法典由序言、條文(273條)和結語三部分組成。

    序言部分,漢謨拉比列舉和頌揚了自己的豐功偉績,自稱是“巴比倫的太陽”,宣揚“君權神授”等思想,並闡明制定法典的目的是“發揚正義於世”“為人民造福”。

    正文包括282條法律,涉及現代意義上的民事、刑事、訴訟等領域,意在調解自由民之間的財產佔有、繼承、轉讓、租賃、借貸、僱傭等多種經濟關係和社會關係。它典型地體現了古東方諸法合體、民刑不分的特點。

    結尾部分除繼續對漢謨拉比歌功頌德外,還強調法典原則的不可改變性。

    二、法典基本內容

    1、社會結構

    體現了早期奴隸制社會的特點。巴比倫人分為三級:

    (1)自由民上層(阿維魯穆),享有完全的權利;

    (2)無公民權的自由民(穆什欽努),法律地位較阿維魯穆低,但也享有很多特權;

    (3)奴隸(包括:王室奴隸、自由民所屬奴隸、公民私人奴隸);

    古巴比倫王國國王漢謨拉比當政時制定的成文法典,旨在維護財產私有制,全面調整自由民之間的關係,鞏固現存秩序。法典制定的確切時間不清,大概在公元前1791年或前1790年始擬,完成於巴比倫尼亞統一之後。

    法典包括序言、正文、結尾三部分:

    序言充滿神化、美化漢謨拉比的言辭。

    正文包括282條法律,涉及現代意義上的訴訟法、民法、刑法、婚姻法等內容,意在調解自由民之間的財產佔有、繼承、轉讓、租賃、借貸、僱傭等多種經濟關係和社會、婚姻關係。自由民之間分為有權者阿維魯和半有權者穆什根努兩個等級。

    前者原意是“人”,享有一些特權;後者原意可能是“禮拜”,法律地位低下。法典對債務奴隸制和高利貸有所抑制,限制對小生產者過分的掠奪,以免動搖兵源和稅源。

    2、國有與有限度的私有並存的土地制度

    3、以契約為基礎的買賣婚姻制度;實行家內繼承製度

    4、巴比倫王國債的主要形式是契約

    5、法典規定的刑罰手段極為殘酷

    6、一些法律條例

    (1)倘自由民宣誓揭發自由民之罪,控其殺人而不能證實,揭發者應處死;

    (2)自由民在訴訟案件中提供罪證,而所訴無從證實,倘案關生命問題,應該處死;

    (3)倘法官審理案件做出判決後又更改,則應揭發其罪行,並撤消法官席位,終身不再錄用。

    7、兩個原則

    漢謨拉比法典建立在兩個最著名的原則基礎上,即“以眼還眼,以牙還牙”(同態復仇)和“讓買方小心提防”。

    漢謨拉比法典的意義

    一、如何評價漢謨拉比法典?

    1、進步性

    《漢謨拉比法典》是古東方法從習慣法階段進入成文法階段的體現。它獨立於宗教之外,以強制性規範確立奴隸主階級的統治秩序,有效調整古東方早期奴隸制國家的社會關係。

    其法律特徵之鮮明、條文規定之縝密、文字表述之準確,都是人類其他早期法所不能比擬的。

    2、侷限性

    《漢謨拉比法典》體現了刑法的殘忍與嚴苛,以及人與人之間的不平等,同現代法律的人道主義精神、平等精神是不同的。

    其前言內容“要讓正義之光照耀大地,消滅一切罪與惡,使強者不能壓迫弱者。”看似表達出了該部法典的公正公平,人人平等。但透過其內容可以發現該法典是實則是在保護皇權貴族和奴隸主本身。

    其內容中:“若貴族使平民及奴隸的眼睛受損可以免於賠款,無需賠償;平民之間使對方眼睛受損則需要讓自己的眼睛受到同樣的損傷;平民使得奴隸的眼睛受損只需要賠付一半的費用;奴隸將貴族的眼睛損壞則要在耳內灌油灌鉛。”

    種種不公平的條款其實反映了當時的階級歧視、奴隸制度而不是公平的法律。

    二、漢謨拉比法典的作用

    1、維繫王國

    《漢謨拉比法典》較為完整地繼承了兩河流域原有的法律精華,使其發展到完善地步。它公開確認奴隸主階級的統治地位,嚴格保護奴隸主階級的利益,並對各種法律關係作了比較全面的規定。

    漢謨拉比法典的制定也是中東地區的古巴比倫王國奴隸制中央集權強大的標誌之一,它消除了原來各城邦的立法,把全國法令統一起來。

    古巴比倫王國時灌溉系統進一步發展,改善了揚水工具。耕犁有所改進,附設有播種漏斗。青銅工具普遍使用,手工業生產提高。

    制磚、縫紉、寶石匠、冶金、刻印工、皮革工、木匠、造船工和建築工等,可見手工業的分工已經相當細。隨著農業和手工業的發展,國內外的商業貿易也有了發展。

    巴比倫、西帕爾等城都是重要的商業中心,王室經濟的商業代理人壟斷著國內外的大宗貿易,經理國家稅收,並進行高利貸活動和土地經營。此外還有許多奴隸主私人經營商業。

    2、澤被後世

    《漢謨拉比法典》是古代東方文明的燦爛明珠,代表了古東方文明的偉大成就。

    《漢謨拉比法典》不僅被後起的古代西亞國家如赫梯、亞述、新巴比倫等國家繼續適用,而且還透過希伯來法對西方法律文化產生一定的影響,中世紀天主教教會法中的某些立法思想和原則便淵源於該法典

  • 12 # 走進伊拉克

    當我們想到一個古老的國王時,正義和公平的觀念可能不是首先想到的。我們現代人可能更傾向於想象反覆無常、權力飢渴的暴君,他們隨時準備突發奇想置某人於死地。但是,近四千年前統治了繁榮的巴比倫王國漢謨拉比國王則不同,他是一位開明的國王,幫助保護弱者免受壓迫,學者認為他為他的人民培養了一種正義的氛圍。

    這種信念是建立在一個世紀前才被發現的物體上的。作為古代世界最重要的文物之一,它已經在羅塞塔石旁贏得了一席之地。這座石柱上刻有漢謨拉比法典的銘文,它揭示了巴比倫的法律、文化和生活。

    由法國考古學家文森特·謝爾於1901出土,擁有現存儲存最完整、最全面的古代法律名錄。今天,玄武岩紀念碑矗立在巴黎盧浮宮博物館。它只有2.13米高——很明顯,它最初是在古巴比倫的一座古城中建造的,是為了公開展示。這並不是唯一的一個,從其他巴比倫城市的遺址上發現的銘文和其他複製品的碎片中可以瞭解到更多。

    頂部刻有漢謨拉比和正義之神沙瑪什的畫像。下面是阿卡德語的石柱,正面有16列文字,背面有28列文字。在序幕和尾聲(其中漢謨拉比召喚眾神,並討論其正義的偉大)之間,列舉了近300條法律。這些法律闡明瞭巴比倫人的正義感,這在某些方面出乎意料地超前於時代。

    檢查漢謨拉比法典就像透過窗戶看到古巴比倫,一個有城市中心的繁華農業帝國。這些法律建立了穩定,保持了社會的繁榮。一些歷史學家聲稱,這部法典描繪了一個比歐洲中世紀早期更先進、更復雜的社會圖景,中世紀早期始於公元500年左右。

    其中約有100項法律涉及財產和商業問題,包括債務、利息和抵押品。例如,如果一座大壩破裂,隨後的洪水摧毀了農作物,法律將其歸咎於大壩所有者的疏忽,後者必須賠償失去農作物的農民。由於巴比倫的經濟部分依賴於金屬貨幣,部分依賴於易貨,法律也為控制高利貸濫用的貸款協議制定了一定的標準和限制。該法規定,以白銀為基礎的貸款最高可收取20%,以穀物為基礎的貸款最高可收取33.3%。貸款人還必須在證人面前敲定合同,等待收穫時間,然後要求償還。更重要的是,該準則還涉及有擔保貸款(由有價值的抵押品支援的貸款)的概念。土地和房屋形式的財產,甚至妻子和孩子,也可以作為抵押品。那些負債累累的人可以進入契約奴役來償還債務。

    另一套大約100條法律涉及家庭和問題,從婚姻和子女到繼承、通姦和亂倫。婚姻通常是未婚夫和未婚妻父親之間的一種商業安排。離婚是可以實現的。離婚通常要付一定的費用,有時還要求丈夫歸還嫁妝。亂倫和妻子的通姦可被流放或死亡懲罰。法典將父親視為戶主。在孩子結婚之前,父親有合法權利為自己或債務人使用孩子做勞動。父親甚至可以選擇賣掉他們的孩子。

    這些最後的懲罰使我們涉及到刑法問題以及《漢謨拉比法典》中懲罰的性質。一些學者認為這是該法典最吸引人和最重要的方面。

    以眼還眼:漢謨拉比刑法典

    為了維持社會穩定,漢謨拉比國王對某些罪行實施了非常嚴厲的懲罰。其中包括截肢、死刑等。《法典》明確提到了28項可判死刑的罪行,包括搶劫、通姦和施展巫術。

    懲罰往往取決於犯罪者的社會地位,當精英成員對地位較低的人犯下嚴重罪行時,可能被要求支付費用。反之,下層社會罪犯可能會受到更嚴厲的懲罰。

    你可能聽說過古代的“以眼還眼,以牙還牙”的法律。有一段時間,人們認為這一思想,稱為報應法,起源於摩西和希伯來法律。漢謨拉比法典的發現使人對此產生懷疑。法典不僅包括報應法,而且字面上規定了眼睛和牙齒的法律。如果一個人把另一個人的眼睛挖出來,則會被判處眼睛被挖出來,牙齒和骨頭也一樣。雖然這對我們的現代情感來說可能有點奇怪,但這完全是理性和公平的至少對漢謨拉比來說是這樣。

    今天,我們繼續研究漢謨拉比法典有很多原因,但也許最重要的是,它揭示了報應法的歷史。今天,當各國繼續為這一政策的公平和道德問題而鬥爭時,《漢謨拉比法典》為辯論提供了一個背景。

  • 13 # 長安孫大人

    《漢謨拉比法典》是中東古巴倫國王漢謨拉比頒佈的法律彙編,是世界上最早的一部比較具有系統的法典。

    《漢謨拉比法典》竭力維護不平等的社會等級制度和奴隸主貴族的利益,法典分為序言、正文和結語三部分。序言講述漢謨拉比頌揚自己的豐功偉績,自稱巴比倫的太陽,宣揚君權神授的思想。正文有282條,內容包括訴訟程式、保護私有財產、租佃、債務、高利貸、和婚姻家庭、刑法等。結語部分強調漢謨拉比本人及其那個時代的神聖性和永恆性思想。法典是刻在黑色玄武岩柱,是古巴倫國王為了向神明顯示自己功績並鞏固貴族地位。

    漢謨拉比法典的制定也是古巴倫王國奴隸制中央集權強大的標誌,消除各城邦的立法,將全國法令統一起來。作為世界現存的古代第一部比較完備的成文法典,繼承兩河流域原有的法律精神,採用法律的形式全面調整自由民之間的關係,嚴格維護奴隸主階級的統治地位,保護統治階級利益確定了私有制,並對各種法律關係做出全面的規定。

    漢謨拉比法典的影響一:首先漢謨拉比法典是一部維護奴隸主國家統治秩序的一部法律,鞏固和維護奴隸主的利益,保護財產的私有性,開篇序言就將漢謨拉比王權提高神明授予的高度,體現出王權的聖神不可侵犯。

    漢謨拉比法典影響二:它的頒佈說明西亞法律的時代進步和國家的成熟,這部法典對後世統治階級影響巨大的,之後統治者效仿透過法律來維護統治者的利益,乃至影響其他國家法律治國的開創先河,從漢謨拉比法典借鑑。

    漢謨拉比法典是人類最早的一部成文法典,體現崇高的正義精神和倫理精神,其內容豐富,調整範圍廣泛,對後來各國立法產生了重要影響。現代各國的法律都可以找到漢謨拉比法典的影子,許多法律都是起源這部法典。

  • 14 # 少衛真

    應該是它的出現,就是人類文明走向了一個新的階段,上了一個臺階,意味著起源於家教的道德,在規矩人們行為時,日漸式微,當人們需要把醜話說在前頭的時候,就是利益衝突頻繁出現的時候,由上至下的家教,被平等關係的法律取代,也是生產關係不在是以家庭為單位,也就是在農耕方式的狀態下有了新的選擇,涉及到財產和性,是需要法律的首要考慮,而不是人倫秩序,應該是在普遍的商貿成為了現實,才有了立法的需要。所以它是人類進步的象徵。

  • 15 # 走進伊拉克

    當我們想到一個古老的國王時,正義和公平的觀念可能不是首先想到的。我們現代人可能更傾向於想象反覆無常、權力飢渴的暴君,他們隨時準備突發奇想置某人於死地。但是,近四千年前統治了繁榮的巴比倫王國漢謨拉比國王則不同,他是一位開明的國王,幫助保護弱者免受壓迫,學者認為他為他的人民培養了一種正義的氛圍。

    這種信念是建立在一個世紀前才被發現的物體上的。作為古代世界最重要的文物之一,它已經在羅塞塔石旁贏得了一席之地。這座石柱上刻有漢謨拉比法典的銘文,它揭示了巴比倫的法律、文化和生活。

    由法國考古學家文森特·謝爾於1901出土,擁有現存儲存最完整、最全面的古代法律名錄。今天,玄武岩紀念碑矗立在巴黎盧浮宮博物館。它只有2.13米高——很明顯,它最初是在古巴比倫的一座古城中建造的,是為了公開展示。這並不是唯一的一個,從其他巴比倫城市的遺址上發現的銘文和其他複製品的碎片中可以瞭解到更多。

    頂部刻有漢謨拉比和正義之神沙瑪什的畫像。下面是阿卡德語的石柱,正面有16列文字,背面有28列文字。在序幕和尾聲(其中漢謨拉比召喚眾神,並討論其正義的偉大)之間,列舉了近300條法律。這些法律闡明瞭巴比倫人的正義感,這在某些方面出乎意料地超前於時代。

    檢查漢謨拉比法典就像透過窗戶看到古巴比倫,一個有城市中心的繁華農業帝國。這些法律建立了穩定,保持了社會的繁榮。一些歷史學家聲稱,這部法典描繪了一個比歐洲中世紀早期更先進、更復雜的社會圖景,中世紀早期始於公元500年左右。

    其中約有100項法律涉及財產和商業問題,包括債務、利息和抵押品。例如,如果一座大壩破裂,隨後的洪水摧毀了農作物,法律將其歸咎於大壩所有者的疏忽,後者必須賠償失去農作物的農民。由於巴比倫的經濟部分依賴於金屬貨幣,部分依賴於易貨,法律也為控制高利貸濫用的貸款協議制定了一定的標準和限制。該法規定,以白銀為基礎的貸款最高可收取20%,以穀物為基礎的貸款最高可收取33.3%。貸款人還必須在證人面前敲定合同,等待收穫時間,然後要求償還。更重要的是,該準則還涉及有擔保貸款(由有價值的抵押品支援的貸款)的概念。土地和房屋形式的財產,甚至妻子和孩子,也可以作為抵押品。那些負債累累的人可以進入契約奴役來償還債務。

    另一套大約100條法律涉及家庭和問題,從婚姻和子女到繼承、通姦和亂倫。婚姻通常是未婚夫和未婚妻父親之間的一種商業安排。離婚是可以實現的。離婚通常要付一定的費用,有時還要求丈夫歸還嫁妝。亂倫和妻子的通姦可被流放或死亡懲罰。法典將父親視為戶主。在孩子結婚之前,父親有合法權利為自己或債務人使用孩子做勞動。父親甚至可以選擇賣掉他們的孩子。

    這些最後的懲罰使我們涉及到刑法問題以及《漢謨拉比法典》中懲罰的性質。一些學者認為這是該法典最吸引人和最重要的方面。

    以眼還眼:漢謨拉比刑法典

    為了維持社會穩定,漢謨拉比國王對某些罪行實施了非常嚴厲的懲罰。其中包括截肢、死刑等。《法典》明確提到了28項可判死刑的罪行,包括搶劫、通姦和施展巫術。

    懲罰往往取決於犯罪者的社會地位,當精英成員對地位較低的人犯下嚴重罪行時,可能被要求支付費用。反之,下層社會罪犯可能會受到更嚴厲的懲罰。

    你可能聽說過古代的“以眼還眼,以牙還牙”的法律。有一段時間,人們認為這一思想,稱為報應法,起源於摩西和希伯來法律。漢謨拉比法典的發現使人對此產生懷疑。法典不僅包括報應法,而且字面上規定了眼睛和牙齒的法律。如果一個人把另一個人的眼睛挖出來,則會被判處眼睛被挖出來,牙齒和骨頭也一樣。雖然這對我們的現代情感來說可能有點奇怪,但這完全是理性和公平的至少對漢謨拉比來說是這樣。

    今天,我們繼續研究漢謨拉比法典有很多原因,但也許最重要的是,它揭示了報應法的歷史。今天,當各國繼續為這一政策的公平和道德問題而鬥爭時,《漢謨拉比法典》為辯論提供了一個背景。

  • 16 # 少衛真

    應該是它的出現,就是人類文明走向了一個新的階段,上了一個臺階,意味著起源於家教的道德,在規矩人們行為時,日漸式微,當人們需要把醜話說在前頭的時候,就是利益衝突頻繁出現的時候,由上至下的家教,被平等關係的法律取代,也是生產關係不在是以家庭為單位,也就是在農耕方式的狀態下有了新的選擇,涉及到財產和性,是需要法律的首要考慮,而不是人倫秩序,應該是在普遍的商貿成為了現實,才有了立法的需要。所以它是人類進步的象徵。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新生兒拉黃水會自愈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