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地牌照的收割機辦理年檢需要持行駛證、拖拉機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向登記地農機監理機構申領委託檢驗通知書,然後持委託檢驗通知書、行駛證、拖拉機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拖拉機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到當地農機監理機構申請檢驗並交驗拖拉機。根據《拖拉機登記規定》
第三章 其他規定
第三十三條拖拉機應當從註冊登記之日起每年檢驗1次。拖拉機所有人申領檢驗合格標誌時,應當提交行駛證、拖拉機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拖拉機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
農機監理機構應當自受理之日起1日內,確認拖拉機,對涉及拖拉機的道路交通、農機安全違法行為和交通、農機事故處理情況進行核查後,在拖拉機行駛證上籤注檢驗記錄,核發拖拉機檢驗合格標誌。
拖拉機涉及道路交通、農機安全違法行為或者交通、農機事故未處理完畢的,不予核發檢驗合格標誌。
第三十四條拖拉機因故不能在登記地檢驗的,拖拉機所有人應當向登記地農機監理機構申領委託核發檢驗合格標誌。申請時,拖拉機所有人應當提交行駛證、拖拉機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農機監理機構應當自受理之日起1日內,對涉及拖拉機的道路交通、農機安全違法行為和交通、農機事故處理情況進行核查後,出具核發檢驗合格標誌的委託書。
拖拉機在檢驗地檢驗合格後,拖拉機所有人應當按照本規定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向被委託地農機監理機構申請檢驗合格標誌,並提交核發檢驗合格標誌的委託書。被委託地農機監理機構應當自受理之日起1日內,按照本規定第三十三條第二款的規定,在拖拉機行駛證上籤注檢驗記錄,核發拖拉機檢驗合格標誌。
拖拉機涉及道路交通、農機安全違法行為或者交通、農機事故未處理完畢的,不得委託核發檢驗合格標誌。
異地牌照的收割機辦理年檢需要持行駛證、拖拉機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向登記地農機監理機構申領委託檢驗通知書,然後持委託檢驗通知書、行駛證、拖拉機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拖拉機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到當地農機監理機構申請檢驗並交驗拖拉機。根據《拖拉機登記規定》
第三章 其他規定
第三十三條拖拉機應當從註冊登記之日起每年檢驗1次。拖拉機所有人申領檢驗合格標誌時,應當提交行駛證、拖拉機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拖拉機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
農機監理機構應當自受理之日起1日內,確認拖拉機,對涉及拖拉機的道路交通、農機安全違法行為和交通、農機事故處理情況進行核查後,在拖拉機行駛證上籤注檢驗記錄,核發拖拉機檢驗合格標誌。
拖拉機涉及道路交通、農機安全違法行為或者交通、農機事故未處理完畢的,不予核發檢驗合格標誌。
第三十四條拖拉機因故不能在登記地檢驗的,拖拉機所有人應當向登記地農機監理機構申領委託核發檢驗合格標誌。申請時,拖拉機所有人應當提交行駛證、拖拉機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農機監理機構應當自受理之日起1日內,對涉及拖拉機的道路交通、農機安全違法行為和交通、農機事故處理情況進行核查後,出具核發檢驗合格標誌的委託書。
拖拉機在檢驗地檢驗合格後,拖拉機所有人應當按照本規定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向被委託地農機監理機構申請檢驗合格標誌,並提交核發檢驗合格標誌的委託書。被委託地農機監理機構應當自受理之日起1日內,按照本規定第三十三條第二款的規定,在拖拉機行駛證上籤注檢驗記錄,核發拖拉機檢驗合格標誌。
拖拉機涉及道路交通、農機安全違法行為或者交通、農機事故未處理完畢的,不得委託核發檢驗合格標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