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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小司淘保

    重疾險的時候要不要附加輕症?

    其實買重疾險的時候,如果有輕症的話儘量選上。

    因為從各大保險公司官網這幾年的理賠報告來看,輕症的賠付率是非常高的,基本排到了首位。

    什麼是輕症呢?

    好多朋友把輕症的概念搞混了,以為輕症是指平常感冒發燒等這些很輕的疾病,其實並不是這樣的。

    輕症就是指重疾比較靠前的那部分。

    比如:癌症中原位癌就是輕症,惡性腫瘤是重疾。

    為什麼要附加輕症呢?

    主要有三個原因:

    1

    輕症發病率高

    因為輕症相比重疾來說,發病率肯定要比重疾高的多,輕症就是重大疾病的前期症狀。

    據有關資料顯示,癌症的潛伏期一般是8~10年。

    並且現在人們的保障意識越來越強,經常會定期體檢,那有些小毛病,體檢時就會被很早的查出來。

    2

    賠付簡單

    因為重疾險的理賠門檻比較高,所以很多使用者根本達不到理賠條件,得不到理賠,也就發生了很多保險糾紛。

    比如:心臟瓣膜的介入手術,一般有兩種治療方案。

    一種是開胸

    一種是微創

    理賠時開胸就是重疾,微創就是輕症。

    一般我們遇到這種手術的時候,肯定能選微創就選微創了,畢竟微創手術恢復較快,痛苦較小。

    但是理賠時,微創手術不在重疾險的理賠範圍內,就是不給賠,但是輕症可以賠。

    所以輕症賠付起來更容易一些。

    3

    輕症豁免

    購買重疾險時,通常會有一些附加條款,例如輕症豁免。

    什麼是輕症豁免呢?

    就是指如果得了輕症,後面的保費不用再交了。

    所以大家買重疾險的時候,碰到輕症的問題,仔細的看一看合同,看看有沒有輕症豁免

  • 2 # 城市惠民保險

    近來重疾險市場競爭激烈,產品之間除了原來費率、保額的對比,還增加了許多附加責任,讓客戶看的眼花繚亂。在預算有限的情況下,面對高保額和選擇附加責任二選一,讓許多客戶左右為難。

    一、 高保額 加深保障

    保險是風險管理工具,轉移風險才是最終目標。對於重疾險,追求高保額,不僅是追求一種心理上的慰藉,更是決定了未來風險承擔能力的上限。在面對未來未知的健康風險及通貨膨脹等因素時,沒法預料自己可能得什麼病、什麼時候得病、要花費多少費用的情況下,足夠高的保額才能儘可能地覆蓋到所有可能性,加大保障的力度。

    一般而言,在常見的重大疾病中惡性腫瘤(癌症)算是最嚴重的一種,其平均治療康復費用約為十二萬至五十萬元。這種情況一個人一輩子可能只有一兩次,並且年紀越大越容易得病,醫療花費往往是巨大而難以承受的,並且後期的康復及收入的終端都會帶來很大的經濟壓力。像急性心肌梗塞、腦中風後遺症這些都是常見重疾,都需要長期藥物治療和護理、康復,會帶來持續開銷,花費也很大。

    為了預防重大疾病帶來的經濟衝擊,我們應該在預算內購買一款高保額的重疾險產品,此類產品保額採取一次性給付的方式,以此來增加風險承受能力。

    產品推薦:百年康惠保重大疾病保險(終身)、復星聯合康樂一生重大疾病保險B款

    二、附加責任 拓寬保障

    重疾險的輕症賠付、投保人豁免、被保人豁免等附加責任,看得客戶眼花繚亂,甚至有部分客戶認為這些是保險公司推出的產品噱頭,對自身的健康風險保障並沒有實際作用。

    事實上這些附加責任,不僅擴寬了保險責任,還給投保人與被保人帶來切切實實的保障,可以說是“百利無一害”,只是保費會相對較高。如果在預算充足的情況下,購買時建議新增需要的附加責任。以下我們簡單介紹幾種常見責任,方便客戶理解。

    輕症賠付,輕症是相對重大疾病而言的說法,指重大疾病前期較輕的疾病,不屬於重大疾病範圍,在新型重疾險產品裡,確診輕症後以重疾險保額的一定比例予以給付。投保人豁免,適用於投保家庭關係中的兩份保單,常見於夫妻之間、父母與子女之間的互為投保人。當保險繳費期間內投保人出現患輕症、患重疾、身故或失去工作能力的情況,可免交該保單剩餘的保費,保障依舊有效。被保人輕症豁免,是指被保險人確診患輕症時,可免交該保單剩餘的保費,被保險人的保障仍然不變。

    推薦產品:復星聯合康樂一生重大疾病保險C款(升級版)

    三、 預算有限 怎麼權衡

    以下幾種情況保費相近,該選擇哪種呢?

    (一)30歲男性投保復星聯合康樂一生重疾險C款,30年繳,保額30萬,產品含附加輕症賠付與豁免(保額9萬),附加投保人豁免(投保人為30歲女),每年保費為3826.39元;

    (二)30歲男性投保百年康惠保重大疾病保險(終身),30年繳,保額40萬,只選擇重疾保障,每年保費為3640元;

    (三)30歲男性投保弘康哆啦A保重大疾病保險(終身),重疾可賠付3次,輕症可賠付2次,含重疾/輕症豁免,含身故保險金,可以說保障相當全面了。若30年繳,保額20萬,保費為3440元。

    重疾險產品屬於保額一次性給付型產品,針對重大疾病治療期長和醫療支出較大的特點。預算內,投保人首先應該考慮儘量高的保額,可以更完整的覆蓋風險,減輕患病帶來的經濟壓力;其次再考慮附加其他責任,拓寬風險保障的範圍。 所以像(三)這樣的多次賠付產品,在預算有限的情況下可以暫時不考慮。

    對於(一)和(二)的情況,相信很多人都會傾向於(一),雖然重疾保額低了10萬元,但是含有9萬的輕症保障,還有被保人/投保人保費豁免。表面看起來確實挺值得,不過通常很多家庭都能承擔大約兩三萬的輕症治療費用,而且恰好患輕症之後,又演化為重疾的機率也不高。所以將10萬元新增在重疾保障上面,更能夠抵禦讓更多家庭難以承受的重疾風險。

    四、 寫在最後

    “保險姓保,迴歸本源”,購買保險目的是要起到保障的作用,降低發生健康風險後難以支付治療費用的風險,所以我們要把保額配置放在第一位。

    “莫忘初心,從需求出發”,風險一直都存在。不管我們買沒買保險,購買什麼樣的保險,風險都會一樣發生的,應該避免自己進入保額與各種附加責任之間比較的死衚衕。一定要先搞清楚自己真正需要用保險解決什麼風險,才能得出應該選擇什麼樣產品的結論。同樣的,先判斷好風險發生時什麼是自身最難以承受的,再去決定應該如何配置產品保額和附加責任。多種多樣的保險產品和方案配置,只有瞭解自己的需求,才能做出合適的選擇。

  • 3 # 大麥保

    重疾險中的輕症責任是非常必要的!!

    目前市面上的重疾險絕大多數都包含了輕症責任,少數可以選擇加或不加輕症的產品附加輕症費用不多,大約20%左右

    重疾險歷史區區30年出頭,最早只保障4種疾病。而市場上出現包含輕症的重疾險產品不過10年,2018年市面上更是湧現出一批帶有中症的重疾險,可見輕症是重疾險進化的產物,不是與生俱來的。隨著醫學的進步和人們健康意識的增強,輕症、中症是重疾險更需要關注的部分。

    輕症有幾個重要的意義:

    1.早發現,早治療

    以發生率和理賠率最高的癌症來說,目前在中國每分鐘就有4個人因為癌症去世,但並不是得了癌症就活不長了,而是發現癌症太晚。如果能早期發現,提前治療,不僅花費少,而且治癒率高。

    2.防止道德風險

    如果患者發現疾病時並沒有達到重疾賠付的標準,所以賠不到錢,而達到重大疾病標準就能拿到一大筆錢,患者和患者家屬會怎麼想,怎麼做呢?不敢想。

    3.輕症豁免後期保費

    目前市面上重疾險都包括輕症豁免,即滿足輕症賠付標準,賠一筆錢同時後續保費免交。這樣非常人性化而且間接鼓勵勤體檢。

    07年中國保險行業協會與中國醫師協會共同制定《重大疾病保險的疾病定義使用規範》重疾險中必須包含的25種重疾,前25種重疾佔到發生率超過95%,所以重疾種類並不重要,80種和100種沒什麼區別。

    但目前對於輕症並沒有統一標準,往往會有保險公司在輕症上偷工減料,比如平安福系列,最高發的輕度腦中風、不典型心肌梗塞、微創冠狀動脈搭橋都不保。已經有拒賠的案例,並且獲得了法院的支援,可見買重疾險賠不賠得到和公司並沒有多大關係,和條款有關。

    以上供大家參考

  • 4 # 精險紛呈

    現在的重疾險裡基本都含有輕症保險責任,有的保險公司還設計出了中症保險責任。但是多少消費者對於如何選擇輕症病種是一頭霧水。

    1、病種選擇

    這是前25種高發重疾裡19種對應的輕症,輕症責任裡至少要含有紅色字型的病種,另外如心臟起搏器或者除顫器的安裝最好也含有。

    2、理賠條件

    還有就是輕症理賠的條件,輕症理賠條件大多是保險公司自己設計的。

    這裡就舉個例子,同樣的輕症疾病,不同的保險公司設計的理賠條件不一樣,可能是統一疾病A公司理賠了,B公司就不能理賠。這就很蛋疼了。其他理賠病種如較小面積Ⅲ燒傷、肝臟切除手術等我就不一一舉例了。

    3、是否含有輕症豁免

    一些保險裡是含有輕症責任,但是沒有輕症豁免保費。同樣的情況下A理賠輕症後以後保費不用交了,B理賠後還要苦逼的交保費。

    就寫這麼多吧,選擇保險是找專業的人士詳細諮詢總是好的。

  • 5 # 養生之路365

    很值得購買,太平洋保險公司的重疾險,金諾人生(2018)就是,重疾100種,50種附加輕症,得一次尊享保費豁免,三次賠付,每次20%保額賠付,價效比很高。

  • 6 # 學霸說保

    不帶輕症保障的重疾險是沒有靈魂的。

    輕症是什麼?

    首先,我們先來看一下什麼是輕症。

    “輕症”這個名字很具誤導性,你可能會覺得輕症真的很輕。其實不是的,輕症一點也不輕。像早期的惡性腫瘤、不典型心肌梗塞、輕微腦中風等,這些都是輕症,但是放在現實生活中,對於正常人來說,這些病都是很嚴重的疾病了。

    其中其實就是重疾的早期形態,要達到某種程度才能獲得賠償。但我們總不能等到達到重疾賠付標準才去治療,此時如果先得到一部分輕症保險金,對患者家庭也是一種安慰。

    帶輕症的原因

    1、輕症是重疾的前期,發病率較高

    銀保監會定義的所以25種成人高發重疾,其中24種都有附加輕症來對應。換句話說,輕症是重疾的前期。疾病的發展大部分都是由輕到中的過程,大部分疾病早期即可治癒,發展到晚期重大疾病的程度屬於少數。所以,雖然輕症歷史短沒有公開的理賠資料,但從常識來看,輕症的發病率可能比重疾要高一些。

    2、一旦患輕症,發展成重疾的機率增加了7-8倍

    按照保險公司披露的過往的理賠資料,人如果患了輕症,再得重疾的機率比正常人高7-8倍。具體來說,保險公司這幾年提供的輕症疾病的發病率資料,佔比最高是心血管類疾病,佔據65%,原位癌佔據30%,剩下的輕症僅佔5%。

    這裡面,原位癌很容易及早發現,而且只要治療的及時,切除之後發展成惡性腫瘤的可能性幾乎沒有。但心、腦血管病的主要病因是高血脂症、血液黏稠、動脈粥樣硬化、高血壓等,這些病因只能控制,不能根治,隨著年齡的增大,大部分還會繼續發展惡化成重疾。

    3、輕症保費不高

    輕症需要多交多少錢?以30歲男為例,20年繳費,保到70歲,不附加輕症是3400,帶上輕症是4550元,可以看出,附加輕症保費增加了33%。

    帶輕症有什麼好處呢?

    1、輕症降低了重疾險理賠門檻,挺人性化的設計,對我們消費者是友好的;

    2、如果罹患輕症,可以拿到輕症保險金,且後續保險費用豁免。如果後期惡化成重疾或罹患其他重疾,可再次拿到100%保險金。

    此時非常需要一筆錢進行良好的治療,後續還需要錢進行持續的康復和保健,防止疾病發展惡化。即便非常不幸,輕症繼續惡化成了重疾,還可以再獲賠50萬。輕症賠付一次可以及早治療,重疾再賠一次又可以進一步治療和康復。

    不但讓疾病治癒機率更高,還大大緩解了家庭經濟負擔。所以,無論是提高治癒率還是賠付現金,輕症價值都很大,而且輕症保費不高,公子建議購買重疾險時都附加上輕症。最好選得了輕症後還能附加保額的重疾險,這樣重疾賠付的金額更多,有更多的資金用來治療重疾。真到了醫院,錢真是人最後的一點尊嚴。

  • 7 # 王曉波頻道

    1. 買重疾,最重要的是看重疾相關責任。做任何事情,重點解決主要矛盾,核心解決主要矛盾的主要方面。投保重疾險也是如此,重點還是要看重疾責任,而不是輕症。保險公司開發產品,總要搞些亮點出來,厚道的公司在主要責任上下功夫,不厚道的公司喜歡在次要責任上做文章。

    2. 當主要方面都差不多的時候,再考慮輕症種類。這裡說的主要方面包括多個方面,一是重疾險所屬細分子類相同;二是重疾賠付責任相當;三是產品價格相近;四是輕症定義相似且合理;五是輕症給付次數和逐次給付保險金差不多。這些條件具備,才有必要對比輕症數量。

    3. 輕症的定義、給付次數和前兩次給付金額更為重要。輕症和重疾不同,並沒有標準定義,在定義不同的情況下比數量,是不具備比較基礎的,從消費者角度,主要輕症的定義寬鬆一點,比多包括幾種輕症更有意義。在定義相近的情況下,輕症賠幾次,前兩次賠多少,是我們關注的重點。

    【案例】重疾A的輕症總計賠200%基本保額,同類重疾B的輕症總計賠180%基本保額,哪個好?咋一看,重疾A好一些,仔細一看,重疾A賠6次,逐次賠20%/20%/30%/30%/50%/50%,重疾B賠4次,每次45%。我們考察可能賠到的前兩次輕症,重疾A只有40%,而重疾B有90%,明顯重疾B更為實用。

    注:文字不代表影片完整意思,請以影片為準。

  • 8 # 遠慮君探險

    如今,重疾險升級換代更新的速度實在是太快了,輕症目前成了重疾險的標配,那麼,輕症保障真的值得買嗎?

    輕症是什麼?

    剛接觸重疾險的人,容易理解錯:輕症是不是指一些小毛病?

    不是的,重疾險裡說的輕症,是重症的早期情況,比我們普通認知裡的“小病”要嚴重得多,治療費用在幾千元到幾萬元不等,所以輕症並不輕。

    前段時間,中國保險行業協會發布了《重大疾病保險的疾病定義使用規範修訂版(徵求意見稿)》,關於輕症有新的變動。

    新增3種輕度疾病

    大家知道,輕症疾病一直沒有統一規範,所以各個保險公司對輕症的定義各有不同。這次新增了三個輕症疾病的統一定義,它們是:

    輕度惡性腫瘤、 較輕急性心肌梗死、輕度腦中風後遺症。

    新定義要求要求保險公司只要承保超過6種高發重疾病種,就必須涵蓋這3種輕症病種,而且賠付額度不能超過所包含的本規範中的重度疾病保險金額的20%。

    我們知道,現在很多重疾險產品中的輕症最高可以賠付50%、60%了,這次統一規定之後,只能賠付20%了,有點失望了……

    遠慮君感覺這個20%的賠付比例,是以覆蓋治療費用為目的來設計的,但是重疾險的核心是彌補收入損失,除了治病,還需要多餘的錢來彌補沒上班的收入,或者請人來照顧等消費。

    另外,隨著醫療科學的進步以及人們體檢意識的增強,在某種程度上說,輕症比重疾更實用,所以我們要自己擦亮眼睛,在挑選產品的時候,做出自己能力範圍內最好的選擇。

  • 9 # 佩佩保險諮詢

    我們買重疾險,無非就是買個保障。萬一哪天生了病,至少還能拿到一大筆錢用來治療康復、彌補損失。

    而今天要說的這個輕症保障,能讓重疾險的保障範圍瞬間擴大一半,還能大大增加我們賠到錢的機會。

    o 輕症保障,對我們到底有什麼用?

    o 有這幾點,才叫好的輕症保障!

    1、輕症保障,對我們到底有什麼用?1.1 輕症保障,到底是什麼?

    首先,我們要知道,重疾險裡的輕症保障,它到底是什麼?簡單來說,輕症保障就是專門來保障程度較輕的疾病的。賠的錢大多是基本保額的30%-50%左右,高的能在50%以上。這裡說的輕症,可不是感冒發燒之類的小毛病,它指的是重大疾病的早期狀態,或者是沒有那麼嚴重的疾病。 舉個例子:大多輕症保障裡,會保極早期的惡性腫瘤,極早期惡性腫瘤如果不及時治療,就會演變成我們平常所說的癌症。

    1.2 輕症保障,能幹什麼?

    那輕症保障,能給我們帶來什麼不一樣的保障呢?

    和重疾比起來,輕症發病的機率更大。隨著醫學技術的發展,我們身體上很多疾病被發現的時候,往往還處在輕症的範疇。

    但就算是輕症,它的治療費對於咱普通的小老百姓來說,還是一筆很大的開銷。可輕症又夠不上重大疾病的標準,沒辦法用重疾保障來彌補這部分損失。

    那可怎麼辦呢?

    別急,為了能給大家提供更全面的保障,保險公司就在重疾險里加了一個輕症保障,來保障那些達不到重疾標準、但會給我們造成一定經濟負擔的疾病。

    總結一下就是,如果我們買了有輕症保障的重疾險,那就意味著理賠的門檻會降低,保障的疾病會變多,我們能從這份保險中賠到錢的機會就更多了。

    所以,在挑重疾險的時候,要儘可能地選擇有輕症保障的產品,這樣才能得到更全面的保障。

    2、有這4點,才叫好的輕症保障

    輕症保障的概念雖然聽起來簡單,但裡頭的學問可大著呢。要是我們不知道怎麼挑,就隨便買了份帶輕症的重疾險,那咱的疾病保障說不定就得“缺斤少兩”了!

    保魚君這裡為大家總結了優秀輕症保障的4個特點:

    2.1 包含“8大高發輕症”

    在以前介紹重疾險的時候說過,重疾裡有25種高發重疾(重疾新定義是28種),輕症裡當然也有高發輕症。保魚君為大家整理了常見的8種高發輕症:

    25種高發重疾是國家規定必須包含的,但在輕症方面還沒有這樣的硬性要求,這就給了一些保險公司“可乘之機”。

    好訊息是,在中保協釋出的〈重疾定義徵求意見稿〉裡,要求了輕症必須包含3種高發輕症:輕度惡性腫瘤(非原位癌)、較輕急性心肌梗死、輕度腦中風後遺症,估計很快就會實行。

    有些產品會把同種輕症的不同情況拆分開來,再把另外幾條高發的輕症給遺漏了。

    打個比方,本來“腦垂體瘤、腦囊腫、腦動脈瘤及腦血管瘤”是在同一個保障裡的,但有些產品會把它挨個拆開,分成4種輕症,同時又把“冠狀動脈介入術”、“輕度腦中風”給抽出去了。

    乍一看,保障的總數比普通的輕症還多呢,實際上卻少保了兩個高發疾病!

    所以我們在挑選含有輕症保障的產品時,一定不能只看保障種類的多少,最關鍵的還是,這8種高發輕症一定要在保障範圍內。

    2.2 賠付次數越多、賠付比例越高越好

    市面上很多產品,都能賠好幾次輕症,也就是我們有好幾次機會,可以拿到輕症賠的錢。但是這其中又有各有不同,在選輕症的時候,還要重點關注兩點:賠付次數、賠付比例。

    賠付次數:就是保險公司能賠給我們多少次,這一點對於發病率較高的輕症來說是非常重要的。

    賠付比例:上文也說到過,輕症的賠付比例在基本保額的30%-50%左右。

    (根據中保協釋出的〈重疾定義徵求意見稿〉,新規實行以後,三種指定輕症賠付比例將不得高於30%)

    可別嫌棄這比例低,一般我們為自己買的重疾險,基本保額都在50萬以上,就算只能賠30%,也是整整15萬元!

    所以,在經濟允許的情況下,我們還是要選輕症賠的次數多的、賠付比例高的產品。

    2.3 輕症儘量不分組

    上面也說到,市面上能賠好幾次輕症的產品有很多。其中有些產品,會把輕症分成幾個組,然後規定每個組的疾病只能賠一次。

    老王買了“某保”,一年後體檢時,被發現得了胃原位癌,就做了切除手術。按照某保的規定,老王的病符合輕症A組裡“非危及生命的(極早期的)惡性病變”這一條,於是經過核實,很順利地拿到了賠的一大筆錢。

    又過了一年,老王被檢查出來了“早期肝硬化”,但是這次保險公司就沒法賠錢給他了,因為“早期肝硬化”在分組中也屬於A組,可是A組已經賠過一次了,所以就無法理賠了。

    這樣看來,分組對於我們來說是不利的,畢竟誰也沒法保證運氣真那麼好,得的病都在不同的組裡。所以挑輕症的時候,還是不分組的產品最好。

    2.4 沒有間隔期、或間隔期短

    有些產品,會在兩次理賠之間設定一個間隔期。簡單來說,就是當保險公司賠給我們錢以後,得過一段時間,才能再賠一次錢。

    咱還是拿上面買了“某保”的老王舉例:

    這款重疾險規定的間隔期是180天,當老王得到前一種輕症的賠款以後,還沒過180天呢,就又不幸得了“不典型心肌梗塞”。雖然這病和上次的原位癌不是在同一組裡,但是老王間隔期沒過就得了這個病,保險公司還是不能賠給老王第二筆錢的。

    咱也不知道疾病什麼時候會找上門,所以還是儘量選擇輕症賠付沒有間隔期、或者間隔期儘量短的產品最好。

    輕症保障,無疑是大大地擴大了重疾險的保障範圍,讓我們得到的保障變得更加全面。所以如果經濟條件允許的情況下,要儘量選擇包含輕症的重疾產品!

    而在選擇輕症的時候,我們最好要選擇:包含高發輕症的、賠付次數多的、賠付比例高的、輕症不分組的、沒有間隔期的產品,這樣才能夠給自己和家人更堅實的保障!

  • 10 # 保險一姐

    您好,重疾險裡的輕症保障,是專門來保障程度較輕的疾病的,是重大疾病的早期狀態,賠付比例大多是基本保額的30%-50%左右,高的能在50%以上。輕症發病的機率也很大,雖然是輕症,但是對於普通家庭來說也是一筆很大的開銷,為了給大家更好的保障,保險公司就在重疾險里加了一個輕症保障,來保障那些達不到重疾標準、但會給我們造成一定經濟負擔的疾病。但是目前沒有對輕症有統一的標準規範,在挑選重疾險的時候,要儘可能選擇有輕症保障,並且涵蓋高發輕症的產品,才能得到更加全面的保障。更多問題建議您找梧桐樹保險經紀諮詢,那裡的保險規劃師會根據您的實際情況制定適合的保險方案供您參考。

  • 11 # 使用者67206123552

    這個問題很常見,許多人在選擇重疾險時,都會看到大部分重疾險都附加輕症保障。為什麼要附加輕症保障?輕症保障有什麼作用嗎?

    大部分人都有這樣的疑惑,不瞭解重疾保障設定輕症的用意,今天我就從以下這幾個方向給大家解答一下。

    01.輕症是什麼?

    1.輕症定義

    所謂輕症,也就是重大疾病前期較輕的疾病,針對符合合同約定標準的若干種常見、多發的疾病,在未滿足通行的重大疾病保險理賠標準的情況下,保險公司將按合同的約定比例向客戶提前或者額外給付部分的保險金額,幫助客戶儘早安排治療,舒緩經濟壓力。

    簡單的說,就是還沒到達重疾的理賠標準。

    2.輕症症狀

    輕症的症狀程度較輕,例如原位癌、腦中風、燒傷等病狀,重疾理賠都是有程度限制的,沒有達到重疾認定標準的話,是無法獲得賠付的。

    常見的高發輕症,主要有9種:

    1.極早期惡性腫瘤或惡性病變(原位癌);

    2.不典型的急性心肌梗塞;

    3.輕微腦中風;

    4.冠狀動脈介入手術(非開胸手術);

    5.心臟辨膜介入手術(非開胸手術);

    6.主動脈內手術(非開胸手術);

    7.視力嚴重受損;

    8.特定面積Ⅲ度燒傷(面積比例在10%-20%之間);

    9.腦垂體瘤、腦囊腫、腦動脈瘤及腦血管瘤;

    如果你的重疾險,包含以上幾種輕症,基本已經覆蓋了大部分風險。

    02.輕症風險的應對方式

    過去幾年,大家對保險瞭解的不是很多的時候,都是選擇風險自己承擔,一些輕症有幾千或1-5萬就可以治療好的,大部分家庭都是可以承擔的。但大家現在對保險意識的提高,都選擇把風險轉移到保險公司。

    對於輕症的應對方式一般有兩種:重疾險中附帶輕症或購買醫療險。

    1.重疾中的輕症

    現在許多重疾險會附加輕症疾病,這就使得重疾險更加完善,降低理賠門檻,擴大保障範圍。

    優勢:降低重疾險的賠付標準,減少理賠糾紛。重疾和輕症是有等級區別的,許多重疾險附加了輕症就很好的界定了重疾和輕症,如果不附加輕症,很可能因為輕症和重疾區分不開而引起糾紛。

    缺點:保費較高。理賠的疾病增加了,保障範圍更廣了,那麼相對應的保費自然會隨之增加,增加比例視具體合約而定。

    2.購買醫療險

    如果覺得重疾險裡的輕症保障不夠,想要讓保障更加完善一點的,可再購買一份醫療險來進行風險規避。

    優勢:保障範圍廣。

    醫療險是報銷型,根據治療費用和報銷比例來進行賠付,只要是住院發生的約定費用,就可以報銷,不受疾病型別的限制。

    不只是輕症,醫療險還可以對其他疾病進行保障,例如重疾:在重疾險保障範圍之外的疾病也可以獲得保障,使得保障覆蓋面更廣。所以醫療險也是對重疾險的一種補充。

    缺點:不能保證續保,保費不穩定。

    商業醫療險作為健康險,通常為一年期的短期險,在發生了輕症疾病之後,即使治好了,也有可能影響第二年的續保。

    具體是選擇重疾險附加輕症,還是選擇醫療險作為保障,這個要根據自己的家庭狀況來決定的。

    03.選擇輕症需要注意哪些條款?

    1.賠付比例:有的產品是賠付保額的20%,有的則是30%,且大部分都是20%~30%的輕症賠付。

    2.賠付次數:市場中的產品賠付次數為1次~5次。

    3.賠付限額:有的產品會有這種條款規定:輕症賠付20%,但限制在10萬元,也就是重疾險保額為60萬時,輕症賠付20%是12萬,超出了10萬的限額,以限額為主,因此只會賠付10萬元。

    4.輕症賠付是否佔用主險保額:有的產品輕症給付後,主險保額下降,即保障30萬,賠付20%(6萬)輕症後,重疾保額就由原來的30萬降低為24萬,市場上也有很多是不佔用主險保額的重疾險,即輕症賠付之後,重疾保障仍為30萬。

    5.是否有輕症豁免:若患輕症,後期未交保費是否能夠免除,就要看是否有這一條款。當然,輕症豁免功能也是需要收費的。

    04.我們推薦:重疾附加輕症險

    推薦理由:跟自己承擔風險相比,保險費會比治療費用低。購買附加了輕症保障的重疾險,可以降低家庭損失,當出險的時候多一份保障。

    跟醫療險相比,不用擔心續保,不用擔心發生風險之後,下一年是否能否續保,若拒絕續保,自己就失去了保障。

    最好的方式是選擇附加輕症保障的重疾險,這樣既可以避免保險公司承擔風險,也不用擔心自己後期續保的問題。

  • 12 # 使用者77001455412

    目前重疾產品包含輕症保障已基本成為主流配置,更有甚者已增加了介於輕症和重疾之間的“中症”保障,實現了重疾產品中疾病種類的橫向突破與擴充…

    為什麼重疾產品不斷創新,增加了“輕症”乃至於“中症”呢?

    所謂輕症,也就是重大疾病前期較輕的疾病。可以想見,輕症無論是其發生機率還是治癒機率都要遠超於重症,不僅醫療開銷較重症少,更為重要的是輕症理賠能夠讓患者及時接受治療,不必等到疾病加劇達到重症的理賠條件,而錯過最佳的治療時機,體現了社會進步與行業發展下的人性化關懷。

    所以,您的問題:附加輕症是否值得購買,答案顯而易見!

  • 13 # 竹子說保

    買重疾險大家最關心的是什麼?

    如果我沒猜錯,一是保什麼,二是理賠是否容易。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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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障的重大疾病有哪些?

    凡叫重疾險的產品,首先肯定包含以下6種疾病,俗稱必保疾病:

    1)惡性腫瘤——不包括部分早期惡性腫瘤

    2)急性心肌梗塞

    3)腦中風後遺症——永久性功能障礙

    4)重大器官移植術或造血幹細胞移植術——須異體移植術

    5)冠狀動脈搭橋術(或稱冠狀動脈旁路移植術)——須開胸手術

    6)終末期腎病(或稱慢性腎功能衰竭尿毒症期)——須透析治療或腎臟移植手術

    除了這6種疾病,中國保險行業協會還統一規定了其他19種疾病的定義。

    所以,加起來,總共25種疾病定義,不管在名稱還是釋義上,都是一模一樣的,大家不必費心去比較孰好孰壞。

    當然,25種統一規定的病種外,保險公司出於市場競爭需要,還會自行增加病種,也就是我們現在看到的百八十種。

    簡單來說:

    重疾險疾病=

    6種必保疾病

    +19種其他疾病(行協統一規定)

    +其他疾病(保險公司自行新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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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疾險理賠

    首先來看一下重疾險的理賠分佈,根據以往的資料顯示,呈現的往往是如下的理賠比例:

    惡性腫瘤佔70%-80%,其他疾病佔20%-30%;

    或者是,

    6種必保疾病佔90%-95%,其他疾病佔5%-10%;

    又或者是,

    25種規定疾病≥99%,其他疾病≤1%。

    由此可見,“重疾險保障的病種越多越好”這種說法並不客觀。

    當然,保費不變的前提下,保障的疾病當然是越多越好。

    再來說說重疾險具體的理賠過程。

    非常多人對重疾險理賠存在誤解,認為確診即賠付,但其實並非如此。

    重疾險的條款,會給出具體的理賠要求。

    關於重疾險確診即賠付這個問題,竹子之前詳細分析過:

    從表格中可以看到,除了惡性腫瘤、多個肢位缺失等少數幾個能確診即賠付,其餘的都必須在實施手術,或者達到某種狀態後,才能獲得理賠。

    像腎病和肺病,只有達到終末期,才達到理賠標準。

    這也難怪有人會經常吐槽重疾險“保死不保生”。

    好在癌症已經防範了大部分風險,且能確診即賠付。

    另外,對於癌症定義的範疇,竹子這裡再強調兩點:

    1)所有癌症(乳腺癌宮頸癌肝癌肺癌胃癌等等任何癌)都包含在惡性腫瘤裡;

    2)白血病也屬於惡性腫瘤。

    總的來說,重疾險一般都和醫療條件和治療手段掛鉤。這也是為什麼竹子不建議給孩子買終身重疾的原因。

    試想一下,早早給孩子買好了保障,幾十年後真發生理賠,保險公司卻說你沒有使用某種治療手段,賠不了,是不是很狗血呢?

    2

    01

    輕症保障

    正因為經常有人抱怨重疾險“保死不保生”,所以陸續出了包含輕症、甚至含輕症豁免的重疾險。

    同樣,為了增強產品的競爭力,輕症的種類也是越來越多。

    然而,真的是數量越多越好嗎?未必!

    常見的高發輕症,主要有9種:

    1.極早期惡性腫瘤或惡性病變(原位癌);

    2.不典型的急性心肌梗塞;

    3.輕微腦中風;

    4.冠狀動脈介入手術(非開胸手術);

    5.心臟辨膜介入手術(非開胸手術);

    6.主動脈內手術(非開胸手術);

    7.視力嚴重受損;

    8.特定面積Ⅲ度燒傷(面積比例在10%-20%之間);

    9.腦垂體瘤、腦囊腫、腦動脈瘤及腦血管瘤;

    如果你的重疾險,包含以上幾種輕症,基本已經覆蓋了大部分風險。

    細心的你應該也發現了,這裡提到的輕症種類,和上面說到的25種規定的重疾種類其實是對應的,而且賠付標準比重疾門檻要低。

    那麼,是不是所有包含輕症責任的重疾險都包含這9種輕症呢?

    並非如此。

    最典型的代表就是平安福2018。

    號稱保障20種輕症,但其實3種高發的輕症仍舊不保,即不典型的心肌梗塞,輕度腦中風後遺症,冠狀動脈介入手術。

    更坑的是,把“早期惡性腫瘤或病變”拆分成了:早期惡性病變、原位癌、面板癌。

    不得不說,保險公司為了競爭,真是什麼心機都能使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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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總結上面說到的內容,其實想傳達的意思非常簡單:

    疾病種類絕對不是影響你買某個產品的唯一因素。

    當然,這也不是說,產品病種多了,就一定是華而不實,或者說產品升級了就一定有貓膩。

    在挑選產品時,首先要明確自己的需求。再者,看清楚保險合同。

    有疑惑的地方提前弄明白就可以了!

  • 14 # 小雨傘保險經紀

    重大疾病的理賠依賴於其定義,往往重大疾病的定義都是比較嚴重的,不是很容易達到,導致了消費者的抱怨。

    考慮到消費者的需求,保險公司陸續推出帶輕症責任的重疾產品,作為重大疾病保險的有力補充。輕症賠付定義相對寬鬆,對於一些不是特別嚴重的疾病,賠付部分保額,例如規定基本保額 50 萬元,輕症賠付基本保額的30%,即15萬元。

    下面以心肌梗塞作為例子:

    重症定義 | 急性心肌梗塞:指因冠狀動脈阻塞導致的相應區域供血不足造成部分心肌壞死。須滿足下列至少三項條件:(1)典型臨床表現,例如急性胸痛等;(2)新近的心電圖改變提示急性心肌梗塞;(3)心肌酶或者肌鈣蛋白有診斷意義的升高,或者呈符合急性心肌梗塞的動態性變化;(4)發病 90 天后,經檢查證實左心室功能降低,如左心室射血分數低於 50%。輕症定義 | 不典型急性心肌梗塞:指被臨床診斷為急性心肌梗塞並接受了急性心肌梗塞治療雖然未達到重大疾病“急性心肌梗塞”的給付標準,但滿足下列全部條件:(1)肌鈣蛋白有診斷意義的升高;(2)心電圖有損傷性的 ST 段改變但未出現病理 Q 波。

    比如重疾中的急性心肌梗塞對心電圖走勢的要求、心室功能等條件比較苛刻,很難達到,其相對應的輕症責任就是不典型性心肌梗塞,病情更輕,更容易達到,就降低了獲得賠償的要求。

    輕症是如何被定義的?

    輕症的保障種類與範圍在一定程度上體現了產品的優質性和保險公司的誠意。25 種標準重疾發生率高,因此 25種標準重疾所對應的輕症是否在保障範圍內便顯得尤為重要。下表列舉了 25 種標準重疾對應的輕症。

    極早期惡性腫瘤或惡性病變、不典型的急性心肌梗塞、輕微腦中風和冠狀動脈介入/微創冠狀動脈手術這四種輕症,是最高發的病症,佔據了96%的輕症發生率。

    如果要挑選含輕症的重疾,以上四種一定要包含。

    中症是如何被定義的?

    市場上的部分重疾產品,推出了中症的概念,目前對於中症和輕症責任有兩種處理方式。

    第一種是在重疾和輕症之前,增加一個嚴重程度適中的疾病稱之為中症。

    比如以下某個產品對於腦中風後遺症重症、中症和輕症的定義說明:

    第二種是,中症和輕症的疾病定義完全完全一致,只是將理賠金額進行提升。目前絕大部分產品採用這種處理方式。

    不同公司對輕症有不同定義,需要注意的是,由於輕症定義是每家保險公司自行規定的,所以存在差異化的問題,有的條款會比較嚴苛。

    以輕微腦中風為例:

    第一種形式的沒有後遺症要求,沒有後遺症要求,沒有後遺症要求!(重要的事情說三遍)

    不要求肌力後遺症,也不要求六項基本能力!

    很大程度的降低了輕微腦中風的理賠門檻。

    然而目前市場上絕大部分產品責任是第二種形式。

    輕症疾病關聯

    輕症疾病關聯,可以分為兩種形式,一個是有聯絡的不同病種之間,只賠付一項。

    最後一句話表示,“不典型急性心肌梗塞”、”微創冠狀動脈搭橋手術”、 ”微創冠狀動脈介入手術”這三種輕症,只會賠付一種,其他兩種保險責任失效。

    第二種,屬於重疾和輕症、中症共享保額。

    如某款重疾險的合同中有這樣的規定:

    若被保險人因同一疾病原因或同一意外傷害事故導致其罹患本合同所定義的一種或多種“重大疾病保險金”、“中症疾病保險金”或“輕症疾病保險金”,無論延續多長時間,我們僅給付其中金額最高的一項保險金,之前已經賠付的“輕症疾病保險金”或“中症疾病保險金”將予以扣減。

    意思也就是說,如果同一病症先後經歷輕症、中症、重疾3個階段,在進行“重疾保險金”賠付的時候,將扣除前面已經賠付的“中症保險金”和“輕症保險金”。

    以上面的腦中風為例,張先生投保100萬保額的重疾,輕症、中症額度分別為重疾保額的25%、50%。張先生2年內,先後患輕微腦中風、中度腦中風後遺症、腦中風後遺症,保險公司給付的賠償金分別為,25萬、25萬、50萬。

    雖然看起來都是含重疾、中症、輕症保障的重疾險,但是,細看起來,“輕症、中症、重疾保額共享”遠遠的差於"輕症、中症、重疾疊加賠付"。

    所以,這種坑點,要重點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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