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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鴻涵先生

    首先感謝悟空問答的邀請。

    王安石(1021年12月18日-1086年5月21日),字介甫,號半山,宋撫州臨川(今江西撫州)人,出生於臨川軍之新淦縣(今江西新幹縣),北宋著名思想家、政治家、文學家、改革家。王安石潛心研究經學,著書立說,被譽為“通儒”,創“荊公新學”,促進宋代疑經變古學風的形成。在哲學上,他用“五行說”闡述宇宙生成,豐富和發展了中國古代樸素唯物主義思想;其哲學命題“新故相除”,把中國古代辯證法推到一個新的高度。在文學上,王安石具有突出成就。其散文簡潔峻切,短小精悍,論點鮮明,邏輯嚴密,有很強的說服力,充分發揮了古文的實際功用,名列“唐宋八大家”之一。但是王安石一生之中最為引人矚目之事還是他推行的王安石變法,也稱“熙寧變法”,是中國古代史上繼商鞅變法之後又一次規模巨大的社會變革運動。

    當時變法的原因有三:

    一、國家積弱積貧。

    二、內憂外患。

    三、官僚機構龐大,國家機構臃腫。

    以范仲淹為首的“慶曆新政”,歷經一年即告失敗,並未改變這一嚴峻形勢。宋神宗即位後,大宋王朝雖然表面上一派繁榮,其實內部已經蘊涵著深刻的矛盾和問題。由於土地兼併現象嚴重,大批農民喪失土地,兼之富豪隱瞞土地,導致財政收入銳減,出現了立國以來少有的財政赤字,“百年之積,惟存空簿”。熙寧二年(1069年)二月,宋神宗任命王安石為參知政事,王安石提出當務之急在於改變風俗、確立法度,提議變法,神宗贊同。為指導變法的實施,設立制置三司條例司,統籌財政。同年四月,遣人察諸路農田、水利、賦役;七月,立淮浙江湖六路均輸法;九月,立青苗法;十一月,頒農田水利條約。

    王安石變法的目的在於富國強兵,藉以扭轉北宋積貧積弱的局勢。然而變法觸犯了保守派的利益,遭到保守派的反對。法令頒行不足一年,圍繞變法,擁護與反對兩派就展開了激烈的論辯及鬥爭,史稱“新舊黨爭”。

    王安石變法的失敗是多種因素綜合造成的,其最根本原因在於新法變法只是一場地主階級內部針對北宋統治危機的制度改良,沒有觸及社會的根本問題,不可能從根本上解決封建社會的矛盾。美籍華裔歷史學家黃仁宇認為,王安石的多項改革,涉及將當時的中國進行大規模的商業,以及數目字管理,但不見容於當時的官宦文化,亦缺乏有關技術能力而無法取得成功。但是王安石的變革思想,是人類思想反抗的文明成果,正是這些成果,使人類有了擺脫野蠻統治的可能和方向。

  • 2 # 歷史笑春風

    有人說,王安石是穿越人物,他的很多措施都是現代的思想,太超前了。

    不過,不管是否超前,王安石的舉措最終的目的還是想改革時弊,重振宋朝。

    在所有的改革目的中,增加中央政府的財政收入是第一要務。這就不可避免的和當時的既得利益者發生衝突。這些既得利益者大都是當朝權貴,很有勢力。

    王安石憑藉皇帝的支援,依照自己的蠻勁,強行推行新法,在輿論上處於下風。而對推行新法的官員也不進行培訓,造成下面推行新法,不是消極怠工,就是推行偏差,老百姓沒得到實惠,到處怨聲載道。因此,變法不久就失敗了,新法也就人亡政息了。

    王安石退職在家,還幻想新法能留下點什麼。當得知連青苗法都廢了,這才徹底絕望了。

    王安石太超前了,用現代人的話說,還是回到他穿越前的年代好一些。

  • 3 # 林子說歷史

    王安石變法是中國古代,非常有名的三次變法之一。它們包括商鞅變法、王安石變法、張居正變法。

    變法都是為了富國強兵,王安石也是如此。可他的一生心血,最後還是毀於一旦。主要有三方面原因:

    ①損害百姓利益

    ②損害大地主利益

    損害百姓利益

    一個團隊,一個組織,一個集團,一個王朝都是由人組成的。變法在損害普通百姓的情況下,是不會長久的。

    畢竟他們是這個王朝,的大多數。比如在當時因不滿新法,竟有上千人的百姓,到王安石家門口鬧事兒。

    在當朝宰相門前鬧事,這得有多不滿。由此可想而知,王安石的變法,不可能長久。他的一生心血在死後,毀於一旦是正常的。

    損害大地主利益

    在古代,在宋朝,那是個封建社會。因生產力落後,那也是個農業社會。

    而在古代,在宋朝出仕為官的,也大都是大地主階層的人。在這種情況下,他們也是極力反對。畢竟人皆凡人,聖人幾千年才有一個。

    讓他們損害自己的利益,而迎合新法,這讓他們感覺很難做到。從這一點講他的性心血,死後就毀於一旦,也不足為奇。

    無堅定支援群體

    在歷史上變法最成功的,莫過於商鞅變法了。商鞅變法之所以成功,一方面百姓種田種的好,多收糧多交糧,他就可以獲得爵位。

    一方面不管在哪個地方,只要在秦國,都是華人(華人有立功做官的機會)。

    一方面在戰場上,得一首級便有一級爵位。在那之前是沒有這些機會的。這樣做相當於,除了世襲貴族之外,所有秦國百姓支援,所有的秦國將士支援。

    這一下秦國百姓、士兵好像被打了雞血,數年間秦國便強大起來。而王安石變法,並沒有得到大多數的百姓支援。也沒有大多數將士的鼎力支援。所以王安石變法,最終還是失敗了。

    綜上所述王安石變法,雖然是企圖富國強兵。但其一生心血在死後,因損害普通百姓利益、損害大地主的利益,而無堅定支援群體。而從導致其毀於一旦。

  • 4 # 爐邊論史

    爆竹聲中一歲除,春風送暖入屠蘇。千門萬戶瞳瞳日,總把新桃換舊符。

    這首詩是王安石寫的一首小詩,曾編入小學課本,讀起來琅琅上口。但在當年,人們讀起這首詩的時候,恐怕沒那麼輕鬆,也許還多了幾分心驚膽顫。

    為什麼,因為王安石寫這首詩的時候,正身居丞相的高位,更重要的是,他正在大力推行變法。

    這首詩的最後一句最為厲害:總把新桃換舊符。言下之意就是,順我者昌,不順我者,我就要用新桃換掉你這舊符。

    透過這首詩,我們感覺到王安石這個人怎麼樣?八個字:剛愎自用,不能容物。

    史料就曾記載,說王安石排除異己,凡是擁護新法之人,不論品德如何,就大力提拔。許多有才能的大臣,就因為對新法提出異議,就被逐出朝野。像歐陽修,司馬光,蘇軾都被王安石驅逐。而像蔡京之流卻紛紛上位。造成奸臣當道的局面。

    再從變法的內容開看,王安石退出一系列措施,目的就是為了增加國庫收入。目的是好的,但也弊端百出,滋生腐敗。建立的滋生了無數的貪官。民怨沸騰。

    所以,當支援他的宋神宗去世後,靠山一旦失去。反對他的力量匯成一股洪流,自然把他打翻在地。他的新法自然宣告失敗。

    就是這樣,新法帶來的不利影響,給宋朝帶來不可磨滅的影響。宋神宗的兒子,即位的新君就是宋徽宗,有名的亡國之君啊。就不再細說了。

  • 5 # 品史君

    王安石變法是以發展生產,富國強兵,挽救宋朝政治危機為目的,以“理財”、“整軍”為中心,涉及政治、經濟、軍事、社會、文化各個方面,是中國古代史上繼商鞅變法之後又一次規模巨大的社會變革運動。

    王安石是一位偉大的改革家,卻並不是一位合格的實踐家。以青苗法和均輸法來看,王安石確實是一位偉大的改革家,但是在具體的執行中,卻變了味。他在具體實施過程中透過中央朝廷力量以政績考核的方式來強制執行,考核成為官員實施的動力所在,也成為變法中的最大汙點,各級官員為了完成相應的變法任務,一級壓一級,最後還是老百姓深受其害。

    王安石變法,只看結果,不注重過程。在前期,確實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增加了政府的財政收入,但是很多官員在執行過程中為了快速升遷,透過各項新法來剝削百姓,上繳更多的賦稅,以此來獲取更多的政績,使自己的烏紗帽越來越大,所以,我們不得不面對一個現實問題,王安石改革變法時身邊基本都是心狠手辣的貪官汙吏亦或阿諛奉承的奸臣,這時候的變法已經變質了。

    王安石變法無疑是超前的,但也為此觸動了很多既得利益的人,又在實施的過程中靠著一群奸詐小人來完成,這也造成宋神宗之後哲宗與徽宗兩朝都陷入新舊兩黨的殘酷鬥爭中,為此損失了很多人才如蘇軾,這也是後世很多人都說北宋實亡於王安石變法的來源。王安石變法本就得罪了一批既得利益者,又在實施的過程中任用的官員為了自己的升遷,變相與民爭利,這種畸形的變法註定是不可能成功的。

    王安石變法失敗的最根本原因在於變法只是一場地主階級內部針對北宋統治危機的制度改良,沒有觸及社會的根本問題,不可能從根本上解決封建社會的矛盾。

  • 6 # 史海泛舟擺渡人

    王安石變法大致可以分為兩個階段:王安石領導時期和章惇領導時期。王安石領導時期的變法從開始到失敗,只有短短7年的時間,變法期間反對的聲音一直不斷。王安石變法開始的時候,就遭到了保守派的激烈反對,變法後期更是失去了百姓的支援,以至於出現了百姓圍堵王安石府邸的現象。王安石變法的根本目的是為了富國強兵,這個想法初衷是好的。但是王安石在實施的時候過於激進,幾乎損害了所有人的利益,最終皇帝對於王安石也失去了耐心,將他貶到外地做官。後來皇帝再一次啟用王安石,卻仍然遭到大臣們的集體反對。大勢已去的王安石被迫隱居回家,司馬光任宰相後,將新法全部廢除,王安石在老家憂憤而死。

    方田均稅法:方田”是每年九月由縣長舉辦土地丈量,按土塙肥瘠定為五等,“均稅”是以“方田”丈量的結果為依據,制定稅數。方田均稅法清出豪強地主隱瞞的土地,增加了國家財政收入。青苗法:青苗法規定以各路常平、廣惠倉所積存的錢穀為本,其存糧遇糧價貴,即較市價降低出售,遇價賤,即較市價增貴收購。其所積現錢,每年分兩期,即在需要播種和夏、秋未熟的正月和五月,按自願原則,由農民向政府借貸錢物。在實施的過程中,官府大量強制農民借貸,造成了各地農民的激烈反抗。

    王安石辭官回家後,章惇繼承王安石的遺志,繼續推行新法。章惇時期保守派的勢力仍然強大,章惇採取了非常暴力的方式對付保守派,他將司馬光開棺鞭屍,將蘇軾等保守派代表流放到偏遠地區,並且制定了嚴厲的懲罰制度,將保守派官員打的體無完膚。章惇的做法遭到了保守派的報復,章惇被免官後,被皇帝流放到南方,後來更是被寫入了《奸臣傳》。

    募役法:廢除原來按戶等輪流充當衙前等州、縣差役的辦法,改由州縣官府出錢僱人應役,各州縣預計每年僱役所需經費,由民戶按戶等高下分攤,同時廢除了差役減免稅收的規定。農田水利法:農田水利法,獎勵各地開墾荒田興修水利,建立堤坊,修築圩埠,由受益人戶按戶等高下出資興修。如果工程浩大,受利農戶財力不足,可向官府借貸“青苗錢”。

    從王安石變法的內容來看,王安石變法存在拆東牆補西牆的問題,官府透過強制措施剝奪了大量平民百姓的利益,來填充國庫的收入。在王安石變法時期,農民起義此消彼長,短短几年就爆發了30多次農民起義,甚至還出現了一千多老百姓,跑到京城圍堵王安石住宅的情況。假如北宋朝廷不罷免王安石和章惇,北宋很有可能會被農民起義推翻。王安石富國強兵的方法簡單粗暴,對農民放貸收取利息,制定市易務囤積物資倒賣物資,控制物價賺取高利潤。假如王安石生活在現代,肯定能成為一個大商人。然而在農民吃飯的問題都不能解決的古代社會,王安石的這一做法,顯然是給宋朝百姓雪上加霜。

    交易法:在東京設定市易務,出錢收購滯銷貨物,市場短缺時再賣出。這就限制了大商人對市場的控制,有利於穩定物價和商品交流,也增加了政府的財政收入。養馬法:由政府供給馬匹,或政府出錢讓人民購買,每戶一匹,富戶兩匹。馬有生病死亡的,就得負責賠償。

    王安石變法的出發點是好的,只是他過於激進,沒有考慮到各方利益,才最終功虧一簣。同秦朝時期的商鞅變法對比,王安石變法損害了大多數人的利益,變法失敗是必然的。假如王安石在變法的時候,能夠綜合到各方的利益,在互利共贏中謀求富國強兵的辦法,王安石變法肯定不會遭到這麼多人的反對,王安石和章惇也不會落得悲慘的下場。

  • 7 # 四川達州人

    不敢苟同這個說法。

    首先,北宋需要變革,這是共識。但是,變法該如何變,誰主持變,是個大問題。

    王安石變法的主要內容,均屬於閉門造車,毫無可操作性。

    最令人詬病的就是變法呆板教條,沒有任何試驗就倉促推廣,實際都是紙上談兵。變法對於國家軍政建設、地方經濟發展,百姓生活水平改善全無作用。反而造成了百姓困擾,政治糾紛,黨爭不絕。

    其次,民不加賦而國用足,這是王安石變法的口號。然而變法前北宋的財政收入是7000萬石/貫,變法高潮時曾經達到1.2億,國家財政收入增加了七成,但是,財賦增長了,是不加賦嘛?

    或者說,這增加的稅金,是機器化大生產出來的?是海外貿易得來的?

    顯然不是。這些稅金當然是從百姓頭上搜刮來的,而不可能是地主貴族繳納的。百姓庶民的稅務負擔實際也就提高了七成。

    因此,當王安石的學生,安門上監鄭俠寧願承擔罪責也要向宋神宗呈遞流民圖,所謂變法在政治上就已經徹底破產。

  • 8 # 夢想的不甘者

    王安石變法是宋神宗時期,宋神宗時代內部官員數目膨脹,中央權利分化,對外連年發生戰爭,百姓苦難

    王安石變法的目的在於改變北宋建國以來積貧積弱局面的一場社會改革運動。以理財、整軍為中心,涉及到政治、經濟、軍事、社會、文化等各個方面,

    王安石變法是封建地主階級針對北宋統治危機進行的改革運動,不可能從根本上擺脫封建統治危機。

    (變法以維護地主階級的統治為出發點,農民的處境沒有根本改變,負擔依然沉重。

    王安石變法中,所謂的“理財”,實際上主要是在分配領域內損下益上,實質上就是奪商人、地主、農民之利歸於國家。導致在變法過程中喪失了社會基礎,損害了社會各階層的利益。

    王安石變法過於急功近利,沒有從實際出發,導致出現了顧此失彼的不利局面。改革變法應該緩而圖之,但王安石在變法的過程中,卻只認定一個目標,而忽略了改革過程中的一些問題。

    而且,在變法過程中,王安石犯了用人不當的錯誤,沒有培養出變法需要的大批人才,也沒有注意吏治的清廉和保持內部的團結。

  • 9 # 野史官人

    首先我們知道,王安石是宋朝宰相,他又是“唐宋八大家”之一的大詩人。在王安石的為官生涯當中,最著名的事件就是由他主持的“王安石變法”了。

    但王安石死後,他所主持的變法內容卻被毀於一旦,為何他所主持的變法被取締呢?

    王安石生前為朝中宰相,死後其變法的巨大功勞也被全部抹殺,甚至受到保守派的指責!

    在1067年王安石官升翰林學士,面對遲滯不前的宋朝,提出了一系列變法的對策和細節,並且在全國推行他的變法,變法包括財政和軍事和民生三個方面,由於覆蓋範圍廣,在朝野上下掀起了軒然大波。

    王安石為了減輕農民負擔,減少以往地主對農民的剝削,推行“青苗法”,這在一定程度上減輕了農民的負擔,但是王安石為了增加官府收入,又增加了多項稅賦,這就是所謂的(羊毛出在羊身上)在農民身上也是增加了多項負擔;並且新法也觸動了保守派的利益。

    終於在王安石死後,他所推行的變法也被保守派拋棄。

    在宋哲宗繼位後,任用司馬光作為宰相,這樣一來,本就是保守派的司馬光,成為朝中一人之下萬人之上的位置,作為保守派,他第一件事就是否定變法能帶動過多變革,再加上變法派,群龍無首朝中人氣盡失。不久,變法的條例被司馬光全部廢除。

    這次的變法雖然失敗了,但是王安石變法當中先進的經濟思想為後世提供了借鑑,只是當時的王安石做法過於衝擊保守派的利益,一時不能為所有人所接受。

    所以說,王安石變法初衷是好的,只是沒能全面考慮,畢竟得不到皇室支援的變法,註定不長久,如果能像商鞅一樣,首先得到秦王不遺餘力的支援,那麼最後變法成功的機率還是蠻高的!

  • 10 # 五酒煮史

    “天變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

    這是王安石身上最耀眼的標籤,其主持的新法也一直為今人所推崇樂道。但很多人都忽略了一個事實,這位千古名相在死後八百多年一直以奸臣面貌示人,直到清末民初,“變法維新”派的梁啟超撰文為其平反,才恢復了忠臣名相的身份。

    一個不計較得失,披肝瀝膽主持變法,只為富國強兵的宰相,究竟做了什麼?竟惹得天怒人怨,在死後身敗名裂。

    說到底,皆因“新法”而起。新法的初衷是擺脫“三冗”的困局,富國強兵,可王安石卻遭到了幾乎所有人的反對。昔日的好友、師長、學生都一一成了政敵。最終,新法不但夭折,甚至在後世八百年都被當做“禍國苦民”之法。

    這又是為什麼呢?

    我們從歷史的蛛絲馬跡中一一梳理分析,或可得出答案。

    新法是“富國苦民”之法

    新法名目繁多,青苗法、免役法、方田均稅法、農田水利法、保甲法、裁兵法等十餘種法令,其根本目的總結起來可以用“斂財”二字概括。其中民怨最大的是青苗法與保甲法。

    這其中固然有“好經念歪”的因素,但根本在於朝廷將壓力轉嫁於百姓,以盡最大可能壓榨百姓為手段達到充盈府庫的目的。

    一部本質上以苦民為手段轉嫁朝廷危機擴充國力的新法,並不具備普遍的社會基礎。

    “慶曆新政”失敗導致王安石縮手縮腳

    宋仁宗年間, “冗官”、“冗兵”、“冗費”使北宋朝廷陷入積弱積貧困局,危機日趨明顯。為了改變這種局面,范仲淹主導推行“慶曆新政”,強調澄清吏治,厲行法治,重視農桑,輕徭薄賦,整修武備。

    但新政的重頭戲,澄清吏治精簡“冗官”觸犯了官僚集團的利益。而北宋的官僚集團政治能量又空前強大,少數改革派官員無法與之對抗,又得不到皇帝的全力支援,新政最終不了了之。

    有了前車之鑑,王安石不敢輕易觸碰“吏治”精簡“冗官”,只得將文章做在了百姓身上,意圖增加府庫收入,來改變抑或緩解“三冗”問題帶來的危機。

    所以,王安石所推行的新法只是一個連治標都難以達到目的的次選辦法。

    不敢“革新吏治”,又要依靠官僚集團推行新政,重用提拔的官吏大都是禍國奸佞,開黨爭閘門

    對王安石而言,這是個無解的死迴圈。新法“苦民”“擾民”的本質使得許多曾經欣賞和舉薦過王安石的大臣站在了他的對立面上。當時的名臣富弼、司馬光都堅決反對新法,司馬光與王安石私交很好,屢次寫信規勸無果。

    為了順利推行新法,王安石貶黜了大量直言敢諫並且反對自己的官吏,如呂公著、範存仁等。不得已,只能啟用一些願意為其所用,推行新法的人。只是這些人雖然有能力,但大都是些自私貪權之徒,如呂惠卿、曾布、蔡京等人。

    如此就形成了一個怪圈,圍繞在王安石身邊的大多是後世蓋棺定論的奸臣。新法一派的執行能力雖然大大提高,可依靠一群趨炎附勢,爭權奪利,寡德自私的人推行新法,結果只能適得其反。

    因為這些人推行新法只是爭權奪利的手段而已。

    比如被王安石一手提拔的呂惠卿,為了獨攬大權,甚至不惜陷害王安石的弟弟王安國來達到目的。這樣一群人糾結在一起,怎麼可能一心一意推行新法呢?

    新法一派為了剷除異己,將所有反對者逐出京師,並且開始以支援變法與否劃分陣營,新黨、舊黨逐漸涇渭分明。

    隨著新舊兩黨矛盾激化,鬥爭的矛盾已經不僅僅侷限於變法,兩黨間為了反對而反對,為了支援而支援的情況層出不窮。只要新黨支援的,不論好壞,舊黨一律反對。只要新黨反對的,不論好壞,舊黨一律支援。反之,亦然。

    朝廷很快就陷入了無休止的扯皮之中,足以斷送一個王朝的黨爭不可避免的拉開了序幕。我們耳熟能詳的大詩人蘇東坡就是新舊黨爭的炮灰之一。

    事已至此,就像打開了潘多拉魔盒,事態的發展早就超出了王安石的預料和掌控。變法也淪為新舊黨爭的工具,失敗在所難免。

    高太后與宋哲宗的矛盾使黨爭白熱化

    宋神宗死後,宋哲宗年幼不能親政,高太后攝政掌權。在高太后的支援下,舊黨復起,清洗新黨,新法全部被廢。年幼的宋哲宗在高太后打壓下愈發不滿,因此對依附於高太后的舊黨也憎恨不已。直到元祐八年,高太后死去,新黨再度得勢,宋哲宗依靠新黨的力量對舊党進行了報復和大清洗。

    新黨舊黨經歷了元祐時期的兩次清洗,矛盾已然不可調和,朝政陷入了無休無止的黨爭泥潭之中。

    及至宋哲宗英年早逝,新黨成員蔡京靠著巴結宋徽宗得到重用,北宋的一隻腳踏進了毀滅的泥潭。

    不能蓋棺的定論

    如前言所述,所謂新法於北宋而言已經成了一個拔毒的膿包,毒固然拔出了三分,可膿包惡化感染,傷的卻是身體根本。一生心血化為黨爭的犧牲品,這是王安石的悲劇,也是北宋的悲劇。

    今人很難理解黨爭對中國古代王朝的傷害,它就是一道催命符,一旦出現,又無法剋制,後果將是災難性的。比如折騰了唐朝四十多年的“牛李黨爭”,就是加速唐王朝的滅亡的禍首之一。

    新法初衷固然是富國強兵,但王安石卻陰差陽錯的拉開了北宋黨爭序幕,又重用了一批徽宗時期禍國殃民的奸賊。難怪趙構如此痛恨他,將他貶斥為禍國鉅奸。南宋以後,元明清官方也基本將王安石定性為奸臣,元人修的《宋史》沒將他列入奸臣傳已經算留了臉面。

    然而,北宋滅亡的鍋能讓王安石一個人背嗎?從宋仁宗開始,宋神宗、宋哲宗、宋徽宗、宋欽宗那一個皇帝能脫開了干係?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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