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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使用者3316589442760

    首先要注意,矛盾是普遍存在的。

    在矛盾論中,矛盾也是存在的。

    所謂鬥爭性和同一性的辯證統一,也是矛盾的體現。

    鬥爭性和同一性誰決定了誰,是由具體事物的具體發展情況所決定的。

    比如革命年代,鬥爭性佔上風,因此是矛盾的主要方面。

    和平年代,同一性佔上風,又變成了矛盾的主要方面。

    沒有鬥爭性,就沒有同一性。就是兩個事物,如果不經過鬥爭,是不可能達成妥協,形成一致的基礎。

    沒有同一性,就沒有鬥爭性。兩個事物,如果沒有共同基礎,是不可能強行栓在一起鬥爭的。

    最簡單的例子,就是夫妻關係。

    夫妻雙方是矛盾的雙方。

    但是同一性佔是矛盾的主要方面,否則兩個人不可能走到一起。

    然而,如果沒有鬥爭性,兩個人只保持自己的性格不願意為對方改變,不願意妥協。那麼這種關係可能很快就會走向終結。

    當然,找物件也存在這個問題,到底是找個性格相似的呢?還是找個性格互補的呢?

    如果理解了矛盾論,就不會有這個問題了。

    答案當然是,找個既相似又互補的了。

    但這個答案,還不是完全的矛盾論。矛盾論還必須指出,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

    所以,找物件,既要找個相似的,也要找個互補,然而,相似性要佔主要方面,作為婚姻的基礎。互補性處於次要方面。

    這樣,事情就豁然開朗了。

    當然,矛盾論,從事實上,是一種系統論,是把研究的客體放在一定的環境中加以考察的方法。

    必須要考慮環境因素,和矛盾雙方的因素。同時,瞭解矛盾雙方的同一性基礎,瞭解矛盾雙方的鬥爭形式,同時,要了解矛盾雙方隨環境變化而變化的規律,還有矛盾雙方對環境的影響等等。

    矛盾雙方和他們所處的環境,形成一個相對封閉的系統。

    而這個系統,又作為一個個體,在更大的環境中,參與各種事情。就如同,家庭是個矛盾的系統,夫妻雙方是矛盾的兩面,其他則是矛盾的環境,在國家和社會層面,家庭又作為個體參與國家和社會的活動,家庭又分階級參與社會矛盾。社會和國家是大環境。而國家,又作為個體,參與國際事務,又是一個個體。

    因此。矛盾論,首先上是系統論。然後才是辯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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