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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臨滄某中學的一張特殊請假條引起熱議:學生上課去廁所要寫請假條,還需任課老師、值班保衛人員稽核簽字。對此,學校迴應,請假條主要針對自制力較差的學生防止其上課時去廁所抽菸等違紀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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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神彩飛揚黃小小

    一般上著課都還忍不住想上廁所的同學,主要有兩種情況;

    一,因為吃到不乾淨的東西,讓肚子一直不舒服,已經引起肚子疼痛,忍不住要拉肚子了……

    二,女同學突然來了月經,已經無法在忍受到下課了,而且隨時都有可能流出來……

    就以上兩種可能,都是突然發生了要及時解決的,在這緊要關頭,若按步學校規定,還要去寫假條,找老帥簽字批准,似想一下,人有三急,在這緊急情況下,誰還有心思去遵守校規?誰還能忍受?……校方,你們真的是在無事找事,無事生非,用條條款款,顯擺官僚主義。

  • 2 # 遠方微影

    看見這個標題我就很來氣,讓我不由自主的想到20年前,我在深圳工作時的遭遇:員工工作期間上廁所,必須向班組長申請,還限制每次不超過10分鐘,每次所在部門不能同時去兩個人,用廁時間超時必須扣錢。那時,因為那是特區,那是資本主義氣息濃厚的外資企業,我們可以理解。但是,現在這種歪風邪氣怎麼吹到內地了?

    我不知道這位中學校長是誰給的權利,這樣一個沒有人性化的規定,教育是一項承前啟後,樹立新風的工程,這位中學校長的靈感我不知道從何而來?竟然做出這樣違揹人倫的規定?我想這個中學,這位校長這次一定會火起來!

  • 3 # 吉林寒梅

    學校現在是眾矢之的,管嚴了社會不同意,管鬆了說不負責任,學校難辦,從學生管理方面,學校是權威,社會及家長是外行,請問:外行為何老對內行人指手畫腳?難道教育或學校就應該受到如此待遇?

    學校行此規,一定有前提,不會無原由拿出一個規則,或者說執行的過程可能也會有特殊的方法,不在其中難理解其則。

  • 4 # 時尚串珠2

    謝邀!我覺得某中學規定上廁所要填寫請假條,真是奇葩學校,學校做法是,前無古人,後無來者,聞所未聞,老師花那時間去看請假條,不如多花心思,想辦法整樣去教好自己的學生,奇葩規定真可笑,我猜想是不是,該校的學生,大部分是沒有誠信,所以藉口上廁所,然後跑去玩,學校不得已,才有此規,但不管整樣,學生的教肓應以德為主,誠實做人,學校教書育人,應該人性化,不該有那奇葩規定。

  • 5 # 微雨潤苗

    出現如此特殊的“特殊請假條”,學校初衷是給老師一張“護身符”:

    萬一學生借上廁所之名躲到某個旮旯玩亡者榮耀或者抽菸什麼的,留個證據可以保護老師,對於學校推卸責任也很有幫助,畢竟現在的好多學生都不好管,而且一些家長搞出來的校鬧也很讓人頭疼。但是,這樣的拍腦袋規定,卻完全忽略了“人性”二字。

    如此反人性的“特殊請假條”,不難看出學校領導顱腔中所積的水用大型水泵也不一定讓其乾涸。

    管天管地,還管拉屎放屁?正常的方便還好,應該還能憋回去?但女生來大姨媽、男生拉稀該怎麼辦?能憋回去嗎?

    眾所周知,請假需要審批,那在審批之時如果出現意外事故:比如把屎尿拉在褲襠中,大姨媽控制不住,那該如何是好?

    我一個朋友是當醫生的,我們在聊天的時候說到憋尿這個問題,他說把尿憋回去有百害而無一利,男生容易導致前列腺炎,女生則可能感染尿道炎、膀胱炎,甚至導致腎功能衰竭。當然,如果把屎尿拉在褲襠裡,被同學嘲笑,那將是一輩子的陰影。

    這種反人性的規定也讓我不由自主想到我們地區對教師請假制度的規定:教師第一次請假,學校審批;教師第二次請假,學校批不了,移交學區審批;教師第三次請假,學校、學區都不能批,只能讓教育局相關領導來審批。這就意味著:教師無論是事假還是病假只能按照這個奇葩程式來進行。

    這個規定在我們地區實施好幾年了,教師敢怒不敢言。幾年前,我一位朋友的爺爺去世,他屬於第二次向學校請假,校長髮火了:“我不管你家誰死了,反正我是批不了的!再說了,你爺爺死了,我們學校的工作你是不是都不用開展了?!”我那個朋友脾氣還算比較好,當時並沒有頂嘴,換做我,估計早一凳子砸過去了。

  • 6 # 佳話童心

    看到這種奇葩先是感到好笑,但是細思也不免感到可悲!

    好笑是因為奇葩,一個人的正常生理需求——撒尿這樣的權力都是掌握在別人的手裡的,而且還要幾個人的簽字,難道少了一個簽字,學生就要被尿憋著嗎?

    很多形式主義的奇葩事情必定有它奇葩的原因,就像該校長所說的一樣,這種行為就是為了防止學生的一些不良違紀行為。但是不免讓人引起遐想,難道該學生上廁所的時候,任課老師要跟隨嗎?那麼講課不會被中斷嗎?其他學生的學習不會被影響嗎?

    其實這種行為是最不費力的一種看管行為,失去了真正的關愛和教育,就像早些年一些老人養孩子的觀念一樣:只要磕不著餓不著就行。

    其實校長的意圖很明顯,就是隻要學生不在學校出現違紀和出格行為就行,哪管什麼人格尊嚴和內在品性的培養?

    不過話說回來,校長之所以有這樣的思想,也許是出於自保的原因。

    聽說過一件真事,某學校5年級的男孩,上廁所不小心摔倒,結果腳部扭傷,學校不僅承擔了所有的醫療費用,還賠償該家庭6000元;過了兩年這個家庭的另外一個孩子上三年級,體育課上和同學追打,不小心磕破膝蓋,於是該父母又撈了一筆。於是該學校再也不敢隨便讓孩子上跑下跳,上廁所也不允許和同學說話或玩笑。

    說了這麼多隻想說一個意思,就是無論怪事有多怪,無論是笑它的荒唐還是責怪當事人的可笑,都並不會對事件有任何意義。唯有每個人從中思索:自己的言行是否足夠保持了學校的神聖和寧靜。

    學校是教書育人的場所,是孩子接受文化知識、培養品性和技能的場所,無論是學校還是家長都要共同來維護這個場所應有的職責和尊嚴。不要再自欺欺人地逼迫出那些滑稽可笑的奇葩事件,讓孩子真正得到成長才是我們的目的。

  • 7 # 博仁清秋

    學生上課期間正常不得請假,40分鐘,只要不是有病的,都能憋得住。特殊個別生病的如拉肚子的,等請假條寫好再經過批准,早已拉褲子裡了。所以這個規定也不具可行性。

    防止學生抽菸竟然想到了這個法子,說明這個學校的抽菸學生已經較多了,上課躲在廁所裡抽菸的肯定也不少了。解決的辦法也很簡單,只要在上課時安排保安或其他人員對上廁所的學生進行巡查即可,哪裡需要訂立這樣一個制度?如果連巡查廁所的人都排不出來,這個學校的管理也太成問題了!

  • 8 # 秋城夏微涼

    在不瞭解背景的情況下不太好評價這樣的規定是好是壞,因為我認為學校不會無緣無故就給出這樣一個規定來,可能和學校本身的特殊情況有關。就從這個規定本身來說說我的看法。

    這所中學的規定表面看起來很荒唐可笑,但身為老師的人是比較能體會這規定的無奈:怕學生出事,多些“手續”來限制學生,也是保障學生安全的一個措施,多少也透露出學校的無奈。

    人有三急,學生上課要上廁所也是正常的,我不覺得學生上課要上廁所會影響課堂,一般情況下我都會讓學生去上廁所,但是一些平時調皮搗蛋喜歡節外生枝的學生我就不會准假讓他們上廁所,因為曾經出現過學生藉口上廁所就跑出去玩的事情,一旦出事,就是老師的責任。老師很為難:不讓學生上課時間去上廁所不合情理,讓學生去上廁所出了事就問責老師。

    該學校的規定初衷可以理解,但是有些極端了。一個上廁所的問題就如此多的“手續”,折射出一個現實:辦事難,效率低。

    學生上課要上廁所已經是屢見不鮮了,其實任課老師可以自己拿捏,一些學生是可以允許上廁所,一些不能讓其上廁所。比如我的課堂就是這樣:上課認真聽講了,不違反紀律的學生,想上廁所可以去。但是忽視課堂紀律的學生我是不允許上廁所的,原因很簡單,不履行職責就不享受待遇。所以也就不存在學生認為老師對待學生不公平的說法,學生也比較認可。

  • 9 # 公司法江湖

    觀點:首先上廁所內急是人正常的生理情況,如果對這個都要予以強制請假才能上洗手間的話,是不是有點太過於苛刻?出發點是好的,但是不能成為“笑規

    “笑規”出發點雖好,但是存在問題

    首先結合新聞可以知曉,這個請假條主要針對的是自制能力較差的學生。因為學校裡經常會有一些同學在上課期間請假外出去廁所抽菸或進行一些和學習無關的違紀行為,所以制定了上課外出請假制度,對學生的外出情況做一個記錄管理。

    所以總結起來就是:建立請假制度本意是好的,目的是在於規範學生的作息安排,不讓學生以生理情況作為請假事由去做與學習無關的活動,本質上還是希望學生能夠充分學習時間。所以我想作為家長角度,對於學校的這一舉措我想必然是有人支援的,學生畢竟年輕,自制力差,學習的重要性可能對於他們而言並不清晰可能現階段的學習足以改變今後的命運問題,所以對於學生採取的這種請假制度,我只能說學校“用心良苦”。

    本意雖好,但是應當靈活處理學生的請假問題

    首先看到該假條的表面上需要任課老師簽字認可同時需要值班保衛人員稽核,目的在於經過老師同意後,保安再進一步核實真實情況,據此讓自制力差的學生可以不能再以上洗手間為事由任意請假。

    但是倘若任課老師不予批准而學生確係真實情況的話,那該如何是好?畢竟從我們上學經驗來看,即使內急一天總不至於太多次,而且往往太多次以後誰能保證下一次就不是真的?所以怎麼說這個請假制度都過於僵硬,不夠靈活。

    我認為老師與學生之間應當建立信任,對於其內急等事假,應當予以批准,對於以此為藉口到廁所抽菸或者做其他違紀行為的,老師大可以下次事假不予批准予以懲戒即可,但是請假條的存在總體上還是不太符合常理。建議該校可以考慮取消請假條制度,同時對於反常一天多次請假去洗手間的行為人,應當及時與家長溝通,做學生工作。

    《教師法》中也明確規定:老師應當關心、愛護全體學生,尊重學生人格,促進學生在品德、智力、體質等方面全面發展;同時應當制止有害於學生的行為或者其他侵犯學生合法權益的行為,批評和抵制有害於學生健康

    那麼此種上廁所請假制度,也在一定程度上有侵害學生權益的嫌疑,所以個人更傾向於學校改變請假制度,靈活應對學生的訴求才是硬道理。但是對於學校的用心良苦,我認為值得肯定。

  • 10 # 三味聊教育

    對於"上廁所"請假條一事,"三味"認為,這可不是"笑規",相反,說是"哭規"更貼切!實際上,它就是學校"哭喪著臉"所制訂出來的"特殊"規定,實不得已而為之。

    為何這麼講呢?

    學校應該是出於以下二個方面考慮:

    1、為嚴肅"禁菸”校規。

    一般,學校對學生抽菸行為是有嚴肅禁令的。但部分學生受社會影響較大,養成了吸菸惡習。煙癮發作時,抵止不住,會不顧校紀班規,尋找各種機會和隱秘場所,偷偷吸菸。這種"貓與老鼠”的遊戲,著實令學校和老師大傷腦筋。為避免被發現受處罰,而廁所就成為學生最佳吸菸區。

    為嚴肅校紀,讓"禁菸"令落到實處,學校透過"學生上課時上廁所假條制",可以很容易查出廁所抽菸的學生姓名。

    2、為最大程度減輕學校安全壓力。

    學校對學生在校期間的安全負有教育和管理的責任。學生安全始終是套在學校及老師頭上的金箍咒。個別學生在上課時間走出課堂,甚至逃出校園,這給學校帶來嚴重安全隱患。而學校實行學生出教室必須請假的特殊規定,確實繁瑣,但可以有效監控學生去向,儘可能堵住安全漏洞,避免安全事故,減輕安全責任。

    學生上廁所,必須填寫"特殊請假條",這項規定,無論"可笑"也好,"想哭"也罷,學校既然這樣想這樣做了,肯定有它的道理,不是局外人一兩句話可論斷得了的。

    但有一點可以肯定:

    學校和老師的工作有多細!多難!

    現在的學生有多難管!難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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